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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3章 致十年后的你.2

作者:陈施豪 当前章节:3748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5:58

照话题的走向来说,也难怪她会这么问。

「……应该是吧。」

「你不确定啊?」

「让我想想。」石川苦笑著盘起双手说:

「跟那个人在一起很开心,会心跳加速。会在意对方的一举一动,想要了解对方的一切。想见对方。不想被对方看见自己难堪的一面,希望对方看见自己可爱的一面。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她笔直地盯著我的眼睛说:

「脑袋想的全是那个人的事。」

「……这是什么意思?」

「喜欢的定义啊,有说中其中一项吗?」

喜欢的定义,这句话真不错。

因为没跟她见面,所以几乎没说中,但倒是说中了一件事。

「……嗯。」

这一年来,我脑袋里想的都是她。

她说的,跟境说过的没什么两样。不过,不知为何,这次我自然而然地便认同了她的话,大概是因为出自石川的嘴吧。

「嗯,我喜欢她。」

即使经过了十年之久,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始终喜欢著浅井千寻。

「我明白了。」

石川简短地说:

「那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

她虽然面带笑容,眼睛却感觉红红的。当我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些什么安慰她时,她像是先发制人地拍了拍自己的双颊。

「今天境跟我说了,无论如何,把答案问个明白再说。我自己也是,明明被你甩过一次,还死不放弃,真是抱歉。」

我早猜到是境指使的,但看来我猜错了他的意图。我还以为他想要乱点鸳鸯谱,硬把我跟石川凑成一对,但并非如此。

「我想那女生今天也在喔,听说她星期五都待到很晚。」

我望向时钟,晚上九点。

「不会吧,都已经这么晚了……」

「她一定在。如果她等的人是你,大概也很专情吧,我相信她一定还在。所以小耀!去找她吧!」

石川推了一下我的背,我踉踉跄跄地站起来。

我回过头,石川把脸撇向一旁,挥著手叫我快去。

不过,要见她的话,我必须拿一样东西去才行,但我已经把它弄丢了──

在我犹豫不决地穿上外套的时候……

口袋里有东西微微跳了一下,那是我新年时穿回老家的牛角扣大衣的左边口袋,我将手伸进口袋,那个小东西跳进我手里。

我伸出紧握的拳头,放到眼前张开一看,屏住呼吸。

是一枝钴蓝色的蜡笔。

手中的蓝色反射著淡淡的光芒,像是在表达「你总算想行动了啊」。

我不记得回老家时将它放进了口袋,是下意识这么做呢──还是蜡笔真的自己离家出走,刚刚才回来?无论如何,我已经没有理由再逃避。

「石川,谢谢你,我去去就回。」

我简短地向她道谢,套上帆布鞋,冲出玄关。

我奔跑著。

奔跑著。

奔跑。

夜风吹来的樱花花瓣,轻抚我的脸颊,飘向背后。刚才的花瓣是从那棵樱花树飘落的吗?是最后一片花瓣吗?我祈祷著,希望樱花还不要谢光。

从家里到正门的最短距离,徒步也要花将近十五分钟,我用跑的,应该花不到十分钟吧。

即使如此,看见樱花树后还是自然提高速度。这么晚了,四下无人的樱花树下堆积了许多花瓣,花瓣已经几乎谢光了,但树枝上仍然残留一部分的花朵,就像点上零星的樱花色颜料一样。

樱花树下空无一人。

我气喘吁吁地环顾四方,但除了如小型风滚草般在地面滚动的花瓣外,没有其他会动的东西。

也许真的是七大不可思议吧。

我上气不接下气,怔怔地想著:

我擅自断定她就是浅井千寻,但真的有那个女生存在吗……

「……矢神?」

我心跳加速。

慢慢回过头。

看见了「她」。

长大成人,还残留著幼时面貌的她。

我想像过千百次长大的千寻。

她乌黑的长发和白皙的肌肤丝毫没有改变──两人四目相交后,我反射性地移开视线。

「呃……」

「啊,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吗……」

「没有,你应该没认错,我是矢神,矢神耀。」

我无法得知她的反应,因为我还不敢看她的脸。但是我听到她大声吸气的声音,并且强烈感受到她深思熟虑、欲言又止的心情。

「我……是千寻,浅井千寻。」

「……嗯,我想也是。」

我不敢和她对视,看著一旁回答。

「哇啊,那你真的是矢神啊……你长高了呢,几公分?」

「一百七十五……」

「比我高十五公分耶……」

这是什么对话啊?

好久不见了,不对,何止好久,是十多年没见了,为什么我得瞥开视线跟你聊我的身高啊。

「感觉好害羞喔。」

千寻发出笑声,声音跟当时一模一样。

「你是什么时候收到信的?」

我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她指的是什么信,后来才想通她是在说时光胶囊。

「……去年的五月吧。」

「这样啊,所以去年才没见到面呢。」

她认为只要我早点收到,就一定会去见她,我对这件事感到莫名地内疚,更不敢抬起头了。

「矢神,这个。」

她的手突然伸到我眼前。

白皙的小小掌心中,放著一枝樱花色色铅笔,宛如飘落在雪地上的樱花花瓣。

我将手伸进口袋,递出变得短小的钴蓝色蜡笔后,听见她的笑声。

「你果然还留著。」

我终于抬起头,与千寻面对面。

心脏好似快要破裂。

啊啊,果然是你。

境和石川所说的话,我现在似乎全部都理解了。

──喜欢就是想每天见到对方,想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说话会吃醋之类的,不就是这样的感情吗?

──跟那个人在一起很开心,会心跳加速。会在意对方的一举一动,想要了解对方的一切。想见对方。不想被对方看见自己难堪的一面,希望对方看见自己可爱的一面。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脑袋想的全是那个人的事。

没错,我一直很想念千寻,想看到她的脸,想听到她的声音,担心她是不是已经有了男友。跟她在一起会心跳加速,紧张得不敢看她的眼睛,但我想要了解现在的她。不想让她知道过去懦弱的自己,希望她看见我画画的技巧变得远比以前还要好。

然后,我无时无刻都在想著她。

我喜欢她,我最喜欢浅井千寻了。

「你终于肯看我了。」千寻莞尔一笑。

「以前总是直勾勾盯著我看的男孩,变得腼腆了呢。」

我也跟著她笑了,终于能绽放出笑容了。

矢神耀先生:

你好吗?据说十年后你已经成为高中二年级生。我完全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模样,你成为了一个怎样的高中生呢?

现在还在画画吗?小学一年级的我,以后想读小山丘美术大学。十年后也是一样吗?如果是的话,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你还记得浅井千寻吗?

你还记得自己跟她吵架了吗?

搬家的事很早就决定了,但我却一直说不出口,拖到最后才说出来,结果千寻就不再跟我说话了,你还记得吗?当时我没有把她的蜡笔还给她,就带回家了。

小学一年级的我马上就要搬离小山丘,要是我无法鼓起勇气跟她道歉,我想拜托十年后的我一件事。

千寻一定会来小山丘美术大学,所以,到时候请把蜡笔还给她,然后,希望你代替我为那天的事向她道歉。

「抱歉。」

樱花树随著夜风摇曳,沙沙作响。

将仅剩的花瓣吹散到春末的天空。

「当时,我说不出我要搬家的事。」

「不会,我才要道歉,擅自拿走你的铅笔。」

我从她白皙的手掌上拿起樱花色色铅笔,然后把钴蓝色的蜡笔轻轻放在她的掌心。变得短小的蜡笔,仍然在她的掌心上呈现出鲜艳的春季天空之蓝。

「变得好小喔。」

「抱歉,不过不是我用掉的。」

「没关系,蜡笔会融化嘛。我反而要谢谢你……就算变得这么小,还是好好保存著它。」

她的眼睛是不是有些湿润?

我发现她微微低著的头上,黏著粉红色的碎片,于是我伸出手。手指轻轻碰到她的头后,千寻反射性地抬起头向后仰。

「怎、怎么了?」

「这个。」

我面带笑容,给她看我食指和大拇指捏著的东西。

「黏到你头上了。」

是樱花花瓣,大概是从上方飘落下来的吧。几乎一朵樱花都不剩的樱花树,所飘落的最后一片花瓣。

千寻瞪大双眼,突然嘻嘻笑了出来。

「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起以前也曾发生过这样的事。」

然后她戏谑地抬起视线说:

「你的指甲,跟樱花的颜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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