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麦田贼手》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字数(字):363933532
章节(章):43
作品简介:
作为一名书商和地道的纽约人,伯尼很少离开曼哈顿。
不过这次他为自己和情人莱蒂丝安排了一次浪漫的周末之旅,然而莱蒂丝告诉他自己要结婚了……
伯尼暂时没有结婚计划,于是他带着最好的朋友卡洛琳来到了加特福旅舍,更何况那里的书架上还有一个伯尼垂涎已久的珍版书,呃……大家还记得伯尼是个贼吗?
然而事情总是那么的不如意,伯尼进入图书馆,就发现地上躺着一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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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布洛克: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侦探小说界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的大师地位。此外,他曾三次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出版时间:2012-08-01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麦田贼手(1) --(1562字)
麦田贼手① ①本书书名《麦田贼手》取自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JeromeDavidSalinger,1919—2010)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麦田里的守望者》讲述了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近两昼夜,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求纯洁和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该书于一九五一年出版后,立刻引起巨大轰动,受到青年人的普遍认同。有评论家说,它“深刻地影响了几代美国青年”。本书中提到的《无名之子》及其作者格列佛-菲尔伯恩皆为本书作者虚构。《无名之子》意指《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对于格列佛-菲尔伯恩的部分描写则是取材于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其人其事。 大堂已经有些年头了,巨大的东方地毯见证了这里过去的辉煌。和屋里的其他家具一样,面对面摆放的劳森沙发看上去已经用了很久,坐靠处塌陷下去,像在发出无声的邀请。两个女人坐在沙发上,正聊得热闹。几码外,一个椭圆脸,额头宽阔的男人戴着墨镜,在读一本《GQ》杂志。那副墨镜让他看起来既精明又怪异,不知戴着墨镜读杂志会是什么感觉,一片漆黑吧,我猜。 大堂或许是有些破旧了,但这儿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年久失修,反倒很舒适。在十月的这一天,壁炉里的火光像是欢迎的信号,一切都在火光中呈现出最好的一面。壁炉架上的立体画栩栩如生,令你忍不住要伸手把它抓起来抱进怀里,它正是与这酒店同名的那位。 是一只熊,当然了,不是那种喜欢在森林里排泄,像天主教“圣父”一样臭名昭著的家伙。你一眼就能看出,这只熊从未踏进过森林,更不可能在那里行为不端。它穿着一件小小的红外套,头戴一顶软塌塌的宝蓝色雨帽,脚上穿着一双和金丝雀羽毛颜色相同的威灵顿靴子,像金丝雀一样快活。它憩坐在架子上,夹在一个破手提旅行袋和一个哈罗德百货公司的购物袋之间,头顶悬挂的牌子上写着:失物招领。 不过,不用我继续说下去了吧。即使你没有这样一只熊,你认识的某个人也一定有。因为它就是传说中的帕丁顿熊,还会是谁呢?谁比它更有资格装点这传说中的帕丁顿酒店的大堂呢? 用传奇一词来形容此处再恰当不过。帕丁顿酒店,这座红砖黑铁筑成的七层建筑矗立在麦迪逊大道和东二十一街的交会处,面朝麦迪逊广场,距斯坦福-怀特①的麦迪逊广场花园不远。(又被称为麦迪逊第二广场。你父亲记忆里那个位于第八大道和第十五街交会处的是三号公园,宾州车站入口处的则是四号公园。怀特的麦迪逊公园是建筑学史上的经典之作,但老宾州车站也曾经是。过去的辉煌都已不复存在了。) 帕丁顿酒店的辉煌还在延续,这幢建筑在花园广场兴建之前完工,也存留下来为它的时代做见证。帕丁顿建于二十世纪初,见证了周边地区(以及这个城市和这个世界)这些年来不断由旧翻新。虽然如此,古老的酒店基本上没有改变。它从未多么宏伟壮观,住在这里的永久房客也一直多于临时旅客,而且很久以前便开始吸引艺术界人士。在左右两边守卫大门的铜牌上记录下了曾经留宿帕丁顿的名人房客,包括作家斯蒂芬-克兰②和西奥多-德莱塞③以及莎剧演员雷吉纳德-弗伦奇。约翰-斯坦贝克④在他某段婚姻触礁时曾在此待了一个月,垃圾箱画派⑤的艺术家罗伯特-亨利①搬到东南方几条街以外的格玛西公园附近以前,也曾入住帕丁顿。 ①斯坦福-怀特(StanfordWhite,1853—1906),美国著名建筑师。 ②斯蒂芬-克兰(StephenCrane,1871—1900),美国小说家。 ③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Dreiser,1871—1945),美国小说家,记者。 ④约翰-斯坦贝克(JohnSteinbeck,1902—1968),二十世纪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⑤垃圾箱画派(AshCanSchool),美国二十世纪初反学院派的画派。又称八人派(TheEight),他们的写实主义被称为城市写实主义。
麦田贼手(2) --(1366字)
最近,这家酒店吸引了几位来自英国的摇滚明星。和其他美国酒店相比,这些人对这家酒店的破坏欲要小得多——若非出自对帕丁顿悠久历史的尊敬,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再次进行破坏也不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已经有两位摇滚明星死在这家酒店里了,一个被自己带回房间的流浪汉谋杀了,另一个的死因要传统一些,他死于海洛因吸食过量。 古典音乐界也派有代表,包括至少两名长期房客,以及偶尔巡回演出的乐手。八十几岁的钢琴家艾尔弗雷德-埃泰尔,每年他在卡内基音乐厅的圣诞演奏会都座无虚席,他在顶楼的套房里住了四十几年。同一层楼的另一头住着上了年纪的女高音索妮亚-布里甘迪,比起她传奇性的女高音歌喉,她那同样传奇的火爆脾气的生命力更为持久。他们会打开房门,一个弹一个唱,上演一出普契尼,或威尔第,或瓦格纳来娱乐(或者骚扰)其他房客。 但除此以外,他们从来都不交谈。谣言纷飞——有关他们的绯闻,说他们曾经为了某个房客争风吃醋。据说他是同性恋,虽然他结过两次婚,也有儿有孙。她一直没有结婚,但据说有过同性和异性情人。根据谣传,两人都跟埃德加-李-霍瓦特上过床。但霍瓦特的床上可没有人,当然,除了他的熊。 ①罗伯特-亨利(RobertHenri,1865—1929),美国画家,垃圾箱画派最有代表性的画家。 大堂壁炉上方的那幅帕丁顿熊就是霍瓦特——波普现实主义创始人——的作品。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在他的第一次个人画展成功举办后不久,霍瓦特就住进了帕丁顿酒店,直到他一九七九年去世。这幅画是他进驻后送给酒店的礼物,因为霍瓦特过世之后,他的作品行情大涨,所以现在这幅画的价格或许已经接近一百万美元。而它就在那里,挂在众目睽睽之处,就在几乎毫无保卫措施的酒店大堂里。 想偷这幅画的人一定是个疯子。埃德加-霍瓦特画过整整一个系列的泰迪熊,从早期史泰福公司出品的邋遢熊到当今的长毛玩具熊,而且,无论是在他的肖像画、风景画或是室内画中,总会出现某一款泰迪熊。他在陶斯①短暂逗留期间画了很多表现沙漠风景的作品,在这些画中,有的泰迪熊趴在一株巨大的仙人掌脚下,有的跨坐在围栏上,还有的斜倚在泥砖墙上。 不过,据公众所知,他只画过一次帕丁顿熊。而这幅众所周知的画就挂在这间众所周知的破旧大堂里,就挂在此处,任人顺手牵羊,可是带走之后呢?如果是你顺手牵走了这幅画,你打算怎么销赃,又卖给谁呢? 这我全都清楚,可是积习难改。我只要看到价值不菲之物,就忍不住要动脑筋、想办法把它从它合法的拥有者手中救出来。这幅画镶在镀金的庞大木框里,经过思考,我认为比起连框带画一起拿走,把画从框中割下来带走的便利之处更多。 我正在忙着计划犯下特大盗窃案,前台服务员开口了,问他能否为我效劳。 “抱歉,”我说,“我刚才在看画。” “我们的吉祥物。”他说。这人大概五十岁,穿了件波纹领的暗绿色绸缎衬衫,系着一条窄款领带,上面别着土耳其玉领带夹。他的发色是标准的男色主义②出品的黑色染发剂颜色,但两条鬓角比时尚的标准要求略长些。他的胡须剃得很干净,不过,他更适合留两撇八字胡,最好还能给胡须上点儿蜡。 ①陶斯(Taos),位于美国新墨西哥州。 ②男色主义(JustforMen),纽约一家专门生产男用染发剂的公司。
麦田贼手(3) --(1861字)
“是可怜的埃迪①-霍瓦特画的,”他说,“他的死真是让人惋惜,多么讽刺啊。” “他死在一家餐厅里,对吧?” “就在路口转角那儿。埃迪有着世界上最糟的饮食习惯,他只吃奶酪汉堡、可口可乐和杯型蛋糕。后来,有个医生说服他改过自新,结果只隔了一晚,他就成了个健康食品成瘾症患者。” “与他的风格不符吗?” “我没觉得有什么差别,”他说,“不过他开始一直谈论这个话题,变得有点儿烦人——就像刚受过洗的人一样喋喋不休。我敢说他原本可以渡过那一关的,但没机会了。他死在餐桌上,被一块豆腐噎死了。” “太可怕了。” “那玩意儿的味道是挺可怕的,”他说,“死在那上头就更骇人了。不过,埃迪的画把我们跟帕丁顿熊永远连在了一起,搞得人人都以为我们的名字是从它而来。” “是先有的酒店吧,对不对?” “酒店要早好多年呢。迈克尔-邦德②那本描写勇敢小熊的书《遗失的行李》才出版三十几年,而我们酒店的历史可要追溯到二十世纪初。我不能肯定酒店的名字到底是来自帕丁顿火车站还是那个地区。只可惜,那一带算不上伦敦最好的区,但也不是最糟的,那里的廉价酒店和亚洲餐厅也不差。威尔士人刚刚走下开进帕丁顿车站的火车,就拥进那儿找房间。那里也有个同名地铁站,不过,若说我们酒店是以地铁站命名的,我可不信。” ①埃德加的昵称。 ②迈克尔-邦德(MichaelBond,1926—),以帕丁顿熊系列作品闻名的英国作家。 “我认为一定不是。” “你的修养真好,能有耐心听我絮絮叨叨讲个没完。有什么我能效劳的吗?” 我注意到,他的口音在唠叨时起了变化,谈到伦敦时他带上了英国口音。我告诉他,我预订了一个房间,他问了我的名字。 “彼得-杰弗里斯。”我说。 “杰弗里斯,”他重复着,用大拇指翻过一沓卡片。“好像没……哦,天哪,有人把名字写成了杰弗里-彼得斯。” 我对他说这个错误情有可原,但心里很确定,犯错的那个人正是我自己。我已经成功地把自己的众多化名弄混了。选择用两个名组成的化名①,颠倒姓和名是再正常不过的错误了,而且业余人士一天到晚都犯这种错。这件事可比犯错本身还令人泄气,因为如果连我都不是专业人士,还有谁算得上呢?而且,如果我从开始就犯这种业余人士的错误,会有什么好下场呢。 我填好登记卡——用了一个在旧金山的地址,一个三天以后的退房日期——用现金结账。一个晚上一百五十五美元,待三晚,外加税金以及电话费押金,算下来总共大概五百七十五美元。我数出六张一百美元,那家伙伸出一根手指,摸了摸鼻子下面那两撇并不存在的八字胡,问我想不想要一只熊。 “熊?” ①有些英文姓氏是由名字而来的。 他朝栖坐在文件柜上那一组三只帕丁顿熊努努嘴,它们和壁炉上那只长得差不多。“你也许觉得这一套有些过分幼稚了,”他说,这会儿,他的英国口音不见了,“也许你是对的。这种服务是在埃迪的画给酒店带来新一波的名气之后推出的。他收集泰迪熊,你知道,在他死后,他的收藏在索斯比①的叫价高得离谱。对玩具熊来说,贴上霍瓦特收藏品牌的标签,就跟一串养殖珍珠项链在杰奎琳-欧②的脖子上挂过几个小时的效果一样。” “这么说,这三只熊是他的喽?” “哦,不,没这回事。这些熊是我们的,我猜是经理从施瓦茨公司或者熊玩具反斗城买的。我也不太清楚到底是在哪儿买的。但每个客人在入住帕丁顿期间都可以有一只熊相伴。这项服务是免费的。” “真的?” “别以为我们是大发善心。决定放弃押金把帕丁顿熊带回家的客人多得让人惊讶。倒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拿一只熊上楼,不过只要拿了,很少会有人放弃不要。” “我要一只熊。”我豁出去了。 “那我就要收你五十美元押金,退房的时候也很乐意将押金一并奉还——除非你想让它陪伴你一辈子。” 我又数出了几张钞票。他开了张收据,把四一五号房的钥匙递给我,然后一把抓过帕丁顿三熊组,让我挑一只。 依我看,这三只熊没什么区别,所以我就做了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做的事。我挑了左边那只。 ①索斯比((Sotheby“s),全球三大拍卖行之一。 ②杰奎琳-欧(JackieO.),杰奎琳-肯尼迪-欧纳西斯(JacquelineKennedyOnassis,1929—1994)的简称,美国第三十五任总统约翰-F.肯尼迪的夫人。
麦田贼手(4) --(2359字)
“绝佳的选择。”他说,就像你在点菜时说要羊肉配新品种的马铃薯时,侍者会有的反应一样。我常常对此感到纳闷,糟糕的选择是什么样呢?如果有糟糕的选择,为什么还要把它们列进菜单里呢? “好个可爱的小家伙。”话说到一半,可爱的小家伙就从我手中滑落到地板上。我弯下腰,一手捡起它,一手拾起一个紫色信封。信封上只有一个名字,用大写字母写的:安西亚-朗道。“这封信在地板上,”我对前台服务员说,“恐怕我已经踩上去了。” 他撇了撇嘴,从柜台后面的盒子里拿出一张纸巾来擦我的鞋印。“应该是有人把信放到柜台上,”他一边说,一边利落地擦着,“然后有谁把它碰到地上去了。好了,现在很干净了。” “帕丁顿倒是毫发无伤。” “哦,这家伙很结实,”他说,“不过,我必须承认,你真出乎我的意料。我没想到你真的会要一只玩具熊。我在跟自己打赌,猜谁会要玩具熊,谁不会,不过经常猜不中,我觉得该放弃了。每个人都有可能拿,也有可能不拿。出差的男人最不可能带走熊,不过有时也会让我感到意外。有个从芝加哥来的先生,一个月入住两次,每次住四天。他每次都要一只熊做伴,从不例外,不过从来不把小家伙带回家。而且就算每次拿到的熊都不一样,他好像也无所谓。这些熊长得不一样,你看,大小啦,还有帽子、外套和靴子的颜色都不同。大多数穿黑色马靴,不过,画里面那双是黄色的。” “我注意到了。” “游客通常都愿意挑一只熊,而且会留下当纪念品,尤其是新婚夫妇。除了一对——太太想带帕丁顿回家,先生想要回押金。我可不看好他们的婚姻。” “那他们带走熊了吗?” “带走了,等他们离婚的时候,男人八成会跟他太太抢那只熊。不过对于大多数夫妇来说,这都不是问题。他们都想要熊。欧洲人——英国人除外,他们一开始就不会拿。日本人一定把熊带回房间,有时候还不止一只,而且他们绝对都会付钱把熊拎回家。” “而且还要拍照。”我大胆猜道。 “嘿,让你说对了!他们不仅自己抱着熊合影,还拍了我的照片——抱着熊的和不抱熊的,和他们的熊站在酒店门前那条街上留影,在可怜的埃迪的画前拍照,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还在我们一些名流客人住过的或者死在里头的房间外面拍。你说这么多照片他们要怎么处理啊?他们哪儿有那么多时间看照片啊?” “搞不好他们的相机里没装胶卷。” “为什么,彼得斯先生!”他说,“你的思维真是与众不同啊!” 他根本不知道答案。 不管有没有熊,四一五号房看起来不像是一晚一百五十五美元外加税金的房间。红棕色地毯上的线头已经脱落了,梳妆台上散落着没人收拾的香烟,而唯一那扇窗户面对的是通风管。任何纽约喜剧协会的成员一看到这个房间,都会马上告诉你,这个房间小到你得走到大堂里改变主意①。 ①此处“走到大堂里”(goouttothehall)与“见鬼”(gotothehell)为谐音双关。 不过我原来也没指望会多么不同。对于长期住客来说,帕丁顿酒店非常合算,他们为宽敞的套房付的月租比起短期停留的客人为我住的这种房间所付的一周房钱还要低。我猜这是一种交易,临时房客砸下一大笔钱,换来在画家、作家、音乐家散发的荣光下自我陶醉,同时也可以补贴这些一年到头住在这儿提供荣光的艺术家。 我不知道这位头戴蓝帽子的小家伙在这种交易里起了什么作用。说这种服务迷人也好,太过做作也罢,总之有助于行销,使酒店更加人性化(呃,熊性化),形成一条小小的产业链。如果有一半客人选择从前台挑一只熊,而这一半中的一半无法割舍下他们的熊,保守估算,如果每只熊都能赚取百分之五十的利润,那么通过这项服务,就能凑足钱付每年的电费——起码也是一大半。至少能补贴酒店的运营成本,绝对是经济合算。 壁炉底下的火炉早就被砌上砖、抹上灰泥封了起来,我把帕丁顿放在上面,这儿的视野不错,它可以举目环顾,确定一切都好。“我很愿意带你看看窗外,”我告诉它,“不过外面没什么好看的,只有一面砖墙,一扇拉上窗帘的窗户。嗯,拉上窗帘说不定是个好主意。你觉得呢?” 它没说话。我拉上窗帘,把手提箱往床上一扔,咔嗒一声打开了箱子。我把我的衬衫、袜子和内衣放进梳妆台抽屉,把一条咔叽裤挂在一间迷你衣柜里。合上手提箱,让它立在墙边。 我看看表。该出门了。我还有正事要办。 我跟小熊道过别,它报以我的热情跟我和我的猫道别时得到的热情差不多。我拉上门,门一闭,弹簧锁就自动扣上了,不过在搭电梯去大厅以前,我还是用钥匙把门锁了两道。 两个女人已经结束了谈话,或者是把谈话带去别处了。那个椭圆脸,额头宽阔,戴着玳瑁边太阳镜的男人已经放下了?GQ》,拿起了一本平装书。我走到前台,把我的钥匙扔在上面。那是把真正的黄铜钥匙,和新酒店通用的电子钥匙卡不一样,上面还附了条笨重的铜链——精心设计的惩罚功能,如果阁下把它随身带走的话,就会把你的口袋磨出一个洞。我很高兴把它留下,为有个借口能在走过前台时迅速看一眼那三排房客信箱而感到窃喜。 我在地板上找到的紫色信封被放进了六○二号信箱。 我啪的一声放下钥匙,朝那位发色过黑的家伙点了个头,笑了笑,看到一位身材修长的、优雅的年长绅士从街上踏进大厅——模样像是从那个长脸男人的《GQ》杂志里走出来的人物。他身穿剪裁合体的运动夹克和长裤,身边伴随着一位比他年轻很多的女人。 我们的视线相遇了。他的眼睛因为认出我而瞪大了。我看不到自己的眼睛,不过它们可能也做出了同样的反应。就在他显然是认出了我的同时,我也认出了他。正如绅士们在酒店大堂相遇时会做的那样,我们一言不发地擦身而过。
麦田贼手(5) --(2264字)
要办的事在巴尼嘉书店——位于东十一街,介于普雷斯大学和百老汇之间的一家二手书店。帕丁顿酒店和我的店之间有十四个路口,而曼哈顿所有南北向的街道都是每英里二十个路口,这道数学题就留给你吧。我本想在两点开门,那是我在门上的告示牌上写的时间,不过早几分钟晚几分钟也无所谓,何况天气太好了,搭出租车或地铁都太可惜。我乘出租车去酒店时带着行李箱,但回来时完全可以步行。 ①彼得斯和亚瑟这两个姓最初是名。所以切斯特-爱伦-亚瑟这个名字中有三个名,而杰弗里-彼得斯中只有两个。 我穿过麦迪逊广场,向切斯特-爱伦-亚瑟的雕像致敬——此君是美国第二十一任总统,而且姓名里的名比杰弗里-彼得斯还要多①。我一边沿着百老汇往回走,一边试图回忆起我对切斯特-爱伦-亚瑟的所知所闻。等我开了店门,拉出折价桌(“三本五美元”)摆在门外以后,我便翻阅起自己的存货,找到威廉-福特斯丘写的《总统列传》。此书出版于一九二五年,而且只写到沃伦-甘梅利尔-哈定①(一个名,一个姓,还有一个既是名也是姓)。此书显然是为青少年读者写的,虽然我实在想不出有多少青少年会急忙关掉MTV,跑来查阅福特斯丘是如何谈及富兰克林-皮尔斯②和拉瑟福德-博查德-海斯③的(你也看到了,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全是姓,一个名都没有)。 福特斯丘的书已经在巴尼嘉书店的架子上驻留了很久,是几年前我从利泽尔先生手里买下这家店时接收过来的原始存货之一。我没指望能很快把它卖出去,这可不表示它注定会上折价桌。这本书有它自己的价值,是那种你愿意摆在书店里的书,而且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用它查找资料了。几个月前我才跟福特斯丘请教过扎卡里-泰勒④的资料——虽然我已回想不起多少当时读到的东西,也不记得当时查阅的原因了。不过话说回来,当时他可挺有用——我的意思是福特斯丘,并非泰勒——而现在也是。 我把这本书放在柜台上,生意清淡的时候便拿起来翻一翻,而这种时刻在二手书店老板的生命里还真是数不胜数。我那天下午倒是有几个客人,也做了几笔买卖。一位常客找到了几本她没读过的侦探小说,外加一本绝版的弗雷德里克-布朗⑤——她觉得那本书她以前肯定读过,但是再读一次也无妨。我也正有此意,还没再读一次就得眼睁睁地跟它分开让我很难过,不过卖书难免遇到这种事。 ①沃伦-甘梅利尔-哈定(WarrenGamalielHarding,1865—1923),美国第二十九任总统。 ②富兰克林-皮尔斯(FranklinPierce,1804—1869),美国第十四任总统。 ③拉瑟福德-博查德-海斯(RutherfordBirchardHayes,1822—1893),美国第十九任总统。 ④扎卡里-泰勒(ZacharyTaylor,1784—1850),美国第十二任总统。 ⑤弗雷德里克-布朗(FredricBrown,1906—1972),美国著名科幻小说和侦探小说作家。 一位留着无精打采的八字胡,身材矮壮的绅士花了很多时间翻阅那套欧曼写的六卷装《被诺曼人征服之前的不列颠史》皮面精装版。我标的价格是一百二十五美元,留下了一点儿降价空间,不过不会低太多。 “我会回来的。”他终于扔下了一句,然后就走了。也许他会遵守诺言,不过我可没报太大希望。顾客(或者更准确地说,非顾客)把这句话当做台阶,跟男人对女人说“我会给你打电话”一样,不过是用在卖书人身上。也许他们会的,但多半不会,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坐在电话旁边痴等。 下一个客人从折价桌上拿了一本书进来,付了两美元,然后问我能否在店里稍稍浏览一下。我跟他说随便看,不过也告诉他这是危险的消遣。谁也说不准你什么时候会碰上非买不可的书。 “我乐于承担这个风险。”他说着便消失在书架之间。过去这个星期他来过几次,打扮还算体面,只是稍稍露出了一点儿落魄的模样,带着一股淡淡的威士忌味,倒不算难闻。他年约六十,和我在帕丁顿看到的那个男人年纪差不多,皮肤晒成了深古铜色,短短的胡子修剪得颇为整齐。胡子修成一个V字,精准地结束于一点,色泽银亮,和他的眉毛、头发的颜色一样——或者说跟露在棕色软呢帽外的头发颜色一样。 这是他第一次在这儿买书,我有一种预感:他觉得这两块钱可以充做入场费。有些人就是喜欢在书店里闲逛——我买下这家店以前就是这样——而银胡子先生一看就是个无所事事、无处可去的家伙。他不是流浪汉,作为流浪汉来说打扮得太体面了,看来是特意到这儿来消磨时间的。 如果他继续待到六点的话,我可以请他帮我关门打烊。不过他在那之前就早早溜了。大概五点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是爱丽斯-科特雷尔。“我找到一间房。”我说,没提熊的事儿。 “今晚吗?”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说,“房费我预付了三天。不过我觉得越快越好。” 接下来就不像是二手书店店主和顾客之间的对话了。我压低了声音,就连银胡子先生跟我挥手离开以后也没提高嗓门。我们叽叽咕咕地说了很长时间,最后,她道了声再见,我自己动手把折价桌搬进店里。我往拉菲兹的水盆里倒了清水,为他的碟子添上猫粮,确定浴室门开着,以便他用马桶。之后我便打了烊,锁上门,去了“饶舌酒鬼”。 我和卡洛琳-凯瑟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到饶舌酒鬼来杯“感谢老天下班了特饮”,这是附近的一家酒馆,里面有台点唱机,和一个连调杯琴酒和苏打水都得先参考他那本老波士顿先生手册的酒保。我们有固定的座位,不过就算被人占了,坐到别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今晚我们的桌子被人占了,两个女人坐在那里。我又看了一眼,发现其中一个女人正是卡洛琳。
麦田贼手(6) --(1142字)
另一位是埃丽卡-达比——最近轰轰烈烈地闯入了卡洛琳生命的女人。埃丽卡在一家有线电视台上班。具体做什么我不清楚,不过肯定非常重要,可能还很体面。埃丽卡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此。她精明干练,长得又漂亮,栗色长发,蓝色眼眸,还有一副我出于理性而不去过分注意的身材。 “嗨,伯尼,”她说,“最近生意怎么样?” “轻松有趣。”我说。 “好极了,”她说,“如果我的生意轻松有趣,也就意味着快混不下去了。”她推开椅子,站起身来。“我得走了,两位。”她俯下身子,吻上卡洛琳的嘴唇。“回头见。” 她像风一样离开了。我坐下来。卡洛琳面前是盛在高脚杯里的红宝石般的液体,我问她那是不是覆盆子果汁。 “金巴利开胃酒加苏打水。想尝尝看吗,伯尼?” “我好像尝过一次,”我说,“而且一次好像就够了。总之,这里头有酒精,对吧?” “他们是这么说的,”她说,“不过我可喝不出来。” “哦,那我就姑且相信了。”我一边说,一边招手跟玛克辛示意。她走过来以后,我点了矿泉水。 “你今晚有活儿要干。”卡洛琳说。 “我今天下午登记入住了。” “房间怎么样?” “挺小,可谁在乎呢?不过是摆小熊的地方罢了。” “什么?” 我解释说酒店提供陪宿的玩具熊,卡洛琳扬起一边的眉毛。“我也搞不懂我为什么要了一只,”我继续说,“也许是不想让它觉得没人要吧。” “不错的理由。” “总之,我退房时可以拿回押金。” “除非你想留下熊。” “留下它干什么?” “免得它觉得没人要啊,”她说,“而且等你们两个的关系更进一步以后,甩掉它的影响可就更严重了。伯尼,我知道你的问题出在哪儿。” “是吗?” “是啊。你的神经紧张过度。得放轻松。我这就让玛克辛给你拿杯威士忌,可你是不会喝的,对吧?” 我摇摇头。“很难说今晚能不能成功,”我说,“不过还有机会。我已经在帕丁顿酒店预付了三天的现金——” “更别提你还为小熊花了钱,伯尼。” “所以就别提了吧。总之,如果可以一晚搞定的话,那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何况我还知道房间号码,所以应该没问题。” “你订了间房,而且还知道房间号码?你的功力真是不减当年啊,是吧,伯尼?” “我知道安西亚-朗道的房间号码,”我说,“你这是明知故问吧?” “哦,是啊。”她捧起她那杯金巴利,做出通常在喝了一口那种饮料之后才会做出的鬼脸,尝都没尝就放下了杯子。“所以你只喝矿泉水喽?”她说。 “没错。”
麦田贼手(7) --(1553字)
“我就知道,”她说着,向女招待扬起一只手。“嗨,玛克辛,”她叫道,“帮咱们的伯尼拿杯酒来,黑麦威士忌,干脆双份好了。” “我才说了……” “我听到啦,伯尼。我知道。今晚有工作,你上班之前不喝酒,只喝苏打水、果汁、咖啡和其他根本算不上饮料的东西,这我全都知道。” “那你还……” “我了解你的禁酒政策,”她继续说,“虽然依我看是稍稍有点儿过头。当然,我可不想破坏你的好事。” “可你才帮我点了一杯酒。” “没错,”她说,“而且点的是黑麦威士忌,因为前几天晚上你好像很喜欢喝。怎么,这么快就端来了。谢谢,玛克辛,你可以把这杯拿回去倒进漱口水瓶子里了。”她把没喝完的金巴利递给玛克辛。“那我就不客气了,伯尼。” 然后她便捧起我的酒一口灌了下去。“因为我跟埃丽卡说好了,”她解释说,“她不太喝酒,所以不懂酒,你知道,她帮我点了金巴利,是因为喝一杯就不想继续喝了。” “多棒的推荐词。‘点杯金巴利——保你下不为例。’” “重点是,她很在乎我喝多少。” “你平常也喝不了多少啊。” “我知道,”她说,“而且,如果我点了杯女孩喜欢的饮料,外加水果沙拉和几把小雨伞,或者灌下几瓶霞多丽白葡萄酒配晚餐的话,她是绝不会反对的。可就因为我喝酒像个男人一样,她总想着冲到匿名戒酒协会去跟会员们报告我灌起酒来有多可怕。” “你偶尔是会喝醉,”我同意道,“不过很少酗酒。” “我就是这个意思。总之,我每熬过一天洗狗的日子,就来个稍稍过火的庆祝,她对此忧心忡忡。她要我干脆就别来饶舌酒鬼了。我跟她说这事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我全世界最好的朋友就是伯尼,我可不打算让他不得不独自喝闷酒,所以你漂亮的小脑袋就别再有这种念头了。’说起来,她可真漂亮。伯尼,你说对吧?” “非常漂亮。” “更妙的是,”她甩了一下头说道,“她觉得我很漂亮。简直是妙不可言吧?” 我也同意——虽然对这事我不打算多想。卡洛琳-凯瑟的身高比她自称的五英尺二英寸还要矮两英寸,所以和街头方向(或者街尾方向,取决于你面朝哪儿)两个店面之外的“贵宾狗工厂”里那些她经手美容的狗比起来,她也高不了多少。我们每周一到周五在她的店里或我的店里一起吃午餐,下班后则一起到饶舌酒鬼放松,她是我的至交好友,偶尔充当智囊。若不是她偏偏是个女同性恋(或者,依此类推,若不是我偏偏是个男人),我们或许会像普通人一样谈场恋爱,而且像普通的恋爱一样,这场恋爱早晚也会结束,然后我们就彻底玩儿完了。不过照目前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永远都做至交好友,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有一回我们俩跟同一个女孩上床,当时是搞得有点儿复杂,不过我们安然渡过了那一关,没对我们的友谊造成任何伤害。) 所以没错,她是挺漂亮,深色头发,圆脸上有双大眼睛。偶尔我会赞美她的打扮,就像我有可能夸奖男性友人的领带一样。不过这种事发生的概率不高,因为我很难闲出一只眼睛去注意她穿了什么。 “她说得没错,”我说,“事实上,你看起来是有哪里不一样。你的头发长了,对吧?” “大家都是如此,伯尼。不剪头发的话就会长啊。这跟刮胡子可不一样。不用天天剪。” “看起来比往常要长。”我说。自从认识卡洛琳以后,我只看她剪过荷兰男孩头,或许是潜意识里在向那位把指头堵进堤坝而救了荷兰的机灵男孩致敬吧。“刘海的长度没变,后面的头发比过去长了。” “我想尝试一下新鲜感,”她说,“只是想知道看起来会是什么样。” “哦,看上去很好。” “埃丽卡就是这么说的。其实是她出的主意。”
麦田贼手(8) --(1634字)
“挺适合你,”我说,“感觉好像,呃……” “别吞吞吐吐的,伯尼。” “看起来不一样了,就这样。” “‘比较柔和,多了女人味。’你是想说这个吧,伯尼,对不对?” “呃……” “用不了多久,男人就会在我进出的时候为我拉门,我喝的酒会从尊尼获加变成茴香甜酒,然后失去自我,变成秀兰-邓波儿那样的小甜妞。你就是打算说这个,对吧?” “事实上,我是想谈谈切斯特-爱伦-亚瑟。” “为什么?看在老天的分上。” “为了换个话题,”我说,“还因为我在麦迪逊广场看到了他的雕像,花了一个下午阅读有关他的资料。一八八○年,他因为纽约州共和党主席罗斯科-康克林的大力举荐,赢得副总统提名。他是加菲尔德的竞选搭档,而且——” “你指的不是约翰-加菲尔德吧?” “不,也不是布莱恩。是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尔德①,而且他们赢得了选举的胜利,加菲尔德三月就职,然后——” “不是一月吗?” “那个时代的选举耗时较久。加菲尔德三月就职,六月和查尔斯-吉托会面。‘我叫查尔斯-吉托,我永远不会否认这个名字。’记得这首歌吧?” “不,伯尼,一八八一年的歌我能记得的不多。” “有个民谣歌手几年前翻唱过这首歌。本以为你可能听过。” “我八成是忙着听安妮塔-奥德②跟比莉-哈乐黛③才会漏掉了。宝拉公爵夫人店里不放查尔斯-吉托的歌。查尔斯-吉托是谁?为什么会有人把他写进歌里?” ①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尔德(JamesAbramGarfield,1831—1881),美国第二十任总统,一八八一年七月二日遇刺身亡。 ②安妮塔-奥德(AnitaO’day,1919—2006),美国爵士乐女歌手。 ③比莉-哈乐黛(BillieHoliday,1915—1959),美国爵士乐创作型女歌手。 “他申请公职失败。由于过度失望,以及找不到工作而向加菲尔德开枪,一个月之后,加菲尔德死了。” “看来以前的人连死也是耗时较久。” “吉托的死可没花多长时间。他们把他吊死了,然后切斯特-爱伦-亚瑟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罗斯科-康克林以为他从此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不过事与愿违。亚瑟开始推行公务员任用制度,废除了联邦政府一大半的任命权,所以当权者能分发的官职自然就减少了。” “我看这也不失为一个减少申请公职失败而失望过度的人数的好办法,”她说,“可你赢不了他们,对吧?这一来,光是应付不满的邮局雇员就够受的了。结果呢?大家把亚瑟当成了英雄吗?” 我摇摇头。“康克林气得要命,所以亚瑟没能得到一八八四年的党内提名,他们选了詹姆斯-布莱恩参加竞选,结果被格罗弗-克利夫兰①击败了,而切斯特-爱伦-亚瑟便恢复了众人认为他更适合的无名小卒身份。” “不过他至少为自己赚到了公园里的一座雕像。” “康克林的命运也一样,”我说,“同一座公园,不过在另一边。两人隔着麦迪逊广场遥遥互瞪,看起来都挺失望的。” “真是个悲惨的故事,”她说,“由此可知,追求正义的人是什么下场。”她挥起一只手。“玛克辛,”她叫道,“伯尼才给我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你最好再给这个可怜虫拿杯双份威士忌过来。” ①格罗弗-克利夫兰(GroverCleveland,1837—1908),美国第二十二任和第二十四任总统。 她灌下我的酒,我又陪她喝了杯矿泉水。我们举杯共敬切斯特-爱伦-亚瑟身体健康,我真纳闷到底有多久没人举杯敬祝此人健康了。大概很久了,可能有几百年了。 “这样好些了,”卡洛琳放下她的空杯子说道,“跟你说实话吧,只要有你跟我坐在同一张桌子旁,我就算只喝刚才那杯漱口水也无所谓。待会儿我要跟埃丽卡见面,她也许不会说什么,不过就算她问起来,我只要跟她说实话就行。‘我陪伯尼聊天的时候,’我会说,‘只喝了那杯金巴利。’”
麦田贼手(9) --(1508字)
“我觉得,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是省略性说谎。” “我认为你是对的,伯尼,但是管他们呢,去死吧。”她瞥了我一眼。“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在出发之前再点一杯,不过我可不允许。我打算表现出一点儿自制力——就算你不想。” “太感谢了,没有你的话,”我说,“我现在八成正在阴沟里打滚。” “而不会跑去作案。”她做了个手势,要来账单,挥手打断我伸手拿皮夹的动作。“省省吧你,”她说,“你只喝了氧化氢和二氧化碳。我来付账是应该的。” “要是我能把东西拿到手,”我说,“这可以算成公务消费。让头脑在工作的晚上保持清醒,这个价钱算是很低了。” “你觉得今晚可以行动吗,伯尼?” “越快越好。” “欲速则不达,”她睿智地说,“而且凡事应该三思而后行。”她皱起眉头。“可话说回来,打铁总得趁热,而且犹疑又是失败之母。” “这话对我很有帮助。” “希望如此,”她说,“因为我自己都他妈的讲糊涂了。刚才最后那一杯你真不该点,现在我晕头转向。” “下次我一定节制一点儿。” “总之,”她说,“这回由我付账。你已经把大笔的钱用作这个案子的投资了,对吧?” “六百美元,外加一点儿零头。” “就为了方便进入酒店。” “进出自由,”我说,“跟合法的房客一样——而我正是个合法房客。想万无一失地通过酒店安全系统,这是唯一的办法。订个房间,付清房费,这里就是你的天下了。当然,你无权乱闯其他客人的房间,问题是,他们没有办法防范。” “看哪,你讲着讲着脸上都放光了,伯尼。你自己真该看看。” “呃,刺激嘛,”我说,“对于小偷而言,酒店就像自助餐厅一样,或是供应节日盛宴的餐厅。只不过食物都没摆上桌——全塞在关着的门后面。而且你永远也不知道会找到什么。”我对着一个记忆微笑起来。“有一回,”我说,“我住进了阿斯特酒店。那时是我事业的初期,酒店生命的末期,不过我们有过那么短短一刻的交会。” “你说得像是在讲罗曼史。” “我拿到了钥匙,”我说,“不过我花了近两个小时,又磨又刮,才让它变成可以打开酒店里每一道锁的万能钥匙。其实我对撬锁得心应手,不过有钥匙的话可以更快一点儿。那个晚上我应该闯进了五十个房间,其中大多都没斩获,不过全加起来,还算是个丰收夜。” “你该不会也要在帕丁顿酒店闯五十个房间吧,伯尼?” “一间就绰绰有余了。” “你真觉得你会找到想要的?” “不知道。” “能找到的话,六百美元的投资是很合算。找不到的话,那六百美元就只能白白冲进了下水道。” “退还小熊的时候,”我说,“可以拿回五十。我还付了电话押金,但没打算打电话,所以这笔钱也能拿回来。” “你真觉得你可以把小熊的押金要回来吗,伯尼?” “除非我不得不匆匆离开。要不然的话,当然可以,他们会把钱如数退给我。只要我把帕丁顿完好如初地还回去。” “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吗?” “不完全是。我的意思是,你能舍得和它分别吗?我小时候就有一只帕丁顿熊,不管给我五十还是五百美元我都不会舍弃它。它是我的小哥们儿。” “我那只称得上完美,”我说,“不过我可不认为会有多少离别的苦楚。我们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建立感情,而且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我们还没有难舍难分之前我就逃之夭夭了。” “也许吧。” “你好像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