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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当前章节:12018 字 更新时间:2026-5-14 13:46

麦田贼手(33) --(1835字)

“他不需要雇私家侦探,”她说,“我不像他那样过着匿名生活。每次搬家我都会把新的地址寄到邮局。我从来没额外付钱申请不把电话登记在黄页上。不过他还是得费点儿工夫才找得到我。”  第一封信是在梅丽萨-曼纳林的第一本小说面世后几个月出现的。也许是那个笔名引起了他的注意。总之,他马上就认出了她的写作风格,也花了时间把书看完,写了评语。这让她感到受宠若惊。他还附上了回信地址——密苏里州乔普林的邮局信箱,以及一个假名,让她回信。她火速写好一封长信,撕掉,又写了封短信,寄出去,没收到回信——直到两年后,另一个紫色信封从千里之外寄过来,这次邮戳上显示的是缅因州奥古斯塔。  时间就这样过去。婚后不久,她收到他的一封信,两年以后又收到一封,是在她离婚后不久。他们两人不断地在国内搬来搬去,偶尔也会搬到国外。他们的路线从未交会,不过她从来没有连续两年听不到他的音信。每一个紫色信封都让她惊讶,而且每次读的时候总是既兴奋又害怕。她不得不承认,他一直都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男人。有时她会因此诅咒他,不过这是事实,无法改变的事实。  隔了杳无音信的三年之后,差不多三个星期前,她又有了他的消息。  “在纽约吗?”  不是,当时她住在弗吉尼亚州的夏洛茨维尔,是今年春天搬到那儿的,租了个可以步行到弗吉尼亚大学的公寓。她和楼里的其他三个房客共用一座玫瑰园,她把他的信拿到花园里读——在某个清风里带着甜香的温暖午后。  他非常激动。这一点颇不寻常,因为他的信一贯笔调轻松。他想知道,她把他寄给她的信怎么处理了。她把信销毁了吗?她能不能把信全销毁呢?要不然,能全寄回给他吗?  她马上写了回信,表示她保留着所有的信,包括他最开始寄给她的那一封。她一向轻装旅行,留下的东西不多,连自己写的书都不是每本都有,不过她手上还有他题字送给她的那本《无名之子》,而且也还保留着他的信件。她还想继续保留下去。他为什么要她把信毁掉?  他寄来了答复——内附回邮信封——是登在《纽约时报》上一篇文章的复印件。他往昔的经纪人安西亚-朗道要在索斯比拍卖他多年来寄给她的所有信件。  他给那个女人打过电话,当时气急败坏,失策地让像“吸血虫”、“只知道敛财的吸血鬼”以及“不及我灵魂的十分之一”这样的话跑了出来。朗道挂了他的电话,他再打过去时,她拒绝接听。他写了封信给她,委婉申明自己的立场,强调当初写信时认为只有她一个读者,并表示无论如何都得把信要回来。他提出要付钱买下信,让她定个价钱。她无须再向拍卖行多付佣金,他说,也不用把这笔款项报告国税局,又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她一直没有回信。他又写了一封,不过刚投进邮箱就想到她可以把这封信也放入拍卖行列。一想到这一点,他火冒三丈,从此再也没给她写过信。  “他对此束手无策,”我告诉卡洛琳,“法律对信件的规定非常清楚,它们归收信人所有。如果我寄一封信给你,信就是你的。你可以保留,可以撕掉,也可以把信卖掉。”  “首先我得找到愿意买的人,伯尼。”  “哦,如果我是格利-菲尔伯恩的话,你不会费什么力气。他是重量级作家,又是如此神秘,所以他的信特别抢手。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可以卖。你唯一不能做的是出版他的信。”  “如果信件归我的话,为什么不行?”  “信件作为物质财产是属于收信人没错。但作为著作财产的话,所有权归寄信人。他拥有版权。”  “等一等。我知道菲尔伯恩是不太正常,伯尼,不过你可别告诉我他曾经把他的信寄到国会图书馆申请过版权。”  “没有那个必要。你写的东西是自动处于著作版权法保护之下的,不管有没有在华盛顿登记过。菲尔伯恩拥有信件的版权,同时也有权禁止别人出版。事实上,几年前他还对此采取过行动。”  “安西亚-朗道想出版他的信?”  “不是,有个人写了本他的传记——没经过授权,显然。有几个人这些年来收到过紫色信函,而其中的某些人也愿意让那个写传记的人参考。他打算在书里大量引述信件内容,后来,菲尔伯恩告上了法庭,他才打消主意。”  “那人连摘录都不可以吗?”  “法院宣判他可以概述大意,因为那只是陈述事实,不过如果引用的话,就会侵犯菲尔伯恩的版权。他可以诠释,但不能太过详细,所以最后他根本无法按最初计划完成那本书,印出来的那版根本没几个人想看。”

麦田贼手(34) --(893字)

她想了想,又说:“如果他的信不能出版的话,无论信件归谁,菲尔伯恩又有什么可在乎的呢?那些信不管是在安西亚-朗道的档案夹里还是跑到哪个收藏家的书房里,对他又有什么差别?要是不能出版的话……”  “其实可以出版。算是吧。”  “你刚才说……”  “我知道我说了什么。你不能在书里引述,连概述也不能太过详细。不过你可以在拍卖目录上引述,也可以详细描述信件内容。”  “为什么?”  “因为你有权提供出售物品的内容描述。而且,你也有权把东西向可能的买主展示,所以有意购买的人都可以在拍卖前一个星期到索斯比浏览菲尔伯恩的信。媒体也能报道信件内容。”  “他们会费这么大的力气吗?”  “菲尔伯恩如此神秘,他的信又炙手可热,我觉得他们很有可能会这么做。他们肯定会报道拍卖过程,宣告成交价格。”  “对菲尔伯恩的宣传又会铺天盖地了。”  “但他是美国唯一不需要宣传的作家。特拉文①跟他一比简直就成了讨好媒体的妓女,而现在只要出到最高价就能拿到他的私人信函,其实迟早也会全部出版的。”  “等版权到期以后。”  “等菲尔伯恩死后。到时版权还是受法律保护,不过他的继承人必须出庭才行,谁知道他们是否乐意费那个事呢。再说,就算他们愿意打官司,法庭也会因为当事人已死,无法亲身感受到隐私被侵犯带来的影响,而减弱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动力。菲尔伯恩要确定那些信不被出版,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信拿到手,然后烧掉。”  “那他何不干脆到拍卖会上去,自己把信买下来?”  ①特拉文(B.Traven,1882?—1969?),美国小说家,以写冒险小说及其神秘隐士般的作风闻名。特拉文是其笔名,他的真名,出生地,出生日期和生平都充满谜团,评论界对其一直争议不断。  “他这种人可不会在公共场合露面。”  “有什么好怕的?反正没有人知道他的长相。不过他也不用亲自上场,他可以找人代他出价,律师,比方说。”  “是可以,”我同意,“如果他付得起。”  “你觉得值多少呢,伯尼?”

麦田贼手(35) --(1492字)

我耸耸肩。“爱丽丝那本有题字的初版《无名之子》,我都不能告诉她价钱呢。一百封信能卖多少那就更别问我了。”  “一百封?”  “嗯,她代理过他的四五本书。有些信也许谈的是公事——此处寄上手稿,何时寄来支票?——不过或许有些较长的信透露了他的创作过程,让大家可以瞥见隐藏在书后面那个人的隐私。”  “大概估个价嘛,伯尼。”  “实在没办法估计,”我说,“我没读过那些信,不知道信里究竟泄漏了多少秘密。而且我也无从得知拍卖当天有谁会出现。我敢说会有几家大学图书馆叫价。要是出现私人收藏家,而他们的资产又足够雄厚的话,成交价也许会冲破屋顶。不过,可别问我穿过屋顶到达哪个数字,也别问我屋顶的标准是多少,因为我不知道。我不能想象这些信的成交价会少于一万,或者超过百万,这个范围实在算不上精确。”  “可菲尔伯恩没有那么多钱吗?”  “没你认为的那样有钱。《无名之子》是为他赚了一大笔钱,而且还在不断地赚进版税,不过从那时开始,他的书销量都不怎么样。他不断尝试创新,同样、甚至同类的书都不写第二次。他的书一定有人出版,因为你怎么可能拒绝格列佛-菲尔伯恩呢?不过他近来的书都没赚到钱,不管是他,还是他的出版商。”  “那些新书里面,有好看的吗?”  “大多数我都读过,”我说,“虽然漏掉了几本。还不错,而且有可能比《无名之子》还好。当然比那时更成熟了。不过不像第一本那样让人为之痴狂。照爱丽丝所说,菲尔伯恩不在乎书卖得怎样,甚至连卖不卖得出去,能不能出版都不在意,只要他能每天起床写下他想写的东西就好了。”  “只要他想,他还是可以赚到钱,对吧?”  “当然。他可以写《无名之子幼儿篇》或者《无名之子少年篇》。他可以带着书巡回演讲,可以到大学校园里朗诵作品。或者,他也可以轻轻松松地坐下来,把《无名之子》的电影版权卖掉——他一向拒绝考虑此事。他有很多办法可以赚钱,不过如果他想过宁静的隐居生活,可就全都行不通了。”  “所以他没办法买回那些信?”  “他试过,记得吧?朗道连他的信都没回。而且那些信在拍卖会上抬高的价钱他也付不起。”  “明白了,”她说,“我猜这就是你搅进来的原因吧,嗯,伯尼?”  “真是不幸,”我对爱丽丝说,“你以为律师能帮得上什么忙,对吧?可我看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寄希望于那个得手的买主是个不爱和媒体打交道的人。”  “但总会有拍卖目录的。”  “没错。”  “还有新闻报道。”  “迟早会平息下来的,”我说,“不过,那是在龙卷风过后了,而且你的小屋永远都无法恢复原状。总有人可以想出个办法来吧。”  “也许真的有。”  “哦?”  “如果那个人是贼,”她说,没有看我,“他可以抢先一步,不让信件落入索斯比手中,也就不会有拍卖目录。只有技巧高超、经验丰富的贼才能处理这种事。”  “其实早该想到的,”我告诉卡洛琳,“我当初买下书店就是觉得这儿是个邂逅姑娘的好地方,而且偶尔也真是如此。的确会有人走进来,有些是女人,有些很迷人。聊天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就算不谈别的也可以谈谈书,有时候话题还可以延伸到共饮一杯甚至共进晚餐的时候。”  “偶尔还得等梅尔-托美唱歌以后才会宣告结束。”  “偶尔,”我同意道,“每隔很久的那种偶尔。不过总之我早该想到的。我是说,那天下午我又不是表现得令人神魂颠倒。我能讲的话题只有寄生鲇,怎么可能取得女人的欢心呢。”

麦田贼手(36) --(1019字)

“呃,起码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收到菲尔伯恩消息的时候住在弗吉尼亚,”我说,“几个星期以后她走进我店里,从书架上找到了他的第五次印刷版,问我如果那本书是初版又有题字的话值多少。书已经在她手里放了二十五年,对于书的价格她不是应该比我更清楚吗?”  “只是找个话题嘛,伯尼,而且比寄生鲇好多了。只是巧合罢了:她需要一个贼,而你刚好就是,巧合便妙在那个巧字。瞧瞧埃丽卡就知道了。”  “我还是算了吧,”我说,“我瞧了敏蒂-海鸥一眼,结果被你痛骂了一顿。”  “我是在讲巧合,”她说,“埃丽卡进入我的生命的时候,我刚巧有谈恋爱的心情,也不排斥接受一段亲密关系。你能说那不叫巧合吗?”  “真的不算。”  “不算?见鬼,怎么不算?”  “你一天到晚都有谈恋爱的心情,”我说,“而且你只要觉得谁长得漂亮,就等不及要和她一起掀裙子了。”  “我们的视线穿过挤满人的房间刚好相遇,伯尼,这种事发生的概率有多大?”  “你说得对,”我附和道,“巧得惊人,这表示你们两个命中注定要在一起。不过爱丽丝的事可不是巧合。她花了心思了解我,要做到这一点,也没我原以为的那么难。坐在电脑前面,输入书籍和窃贼,你认为谁的名字会跳出来呢?”  “没错,你的名字是在报纸上出现过几次。”  “被逮捕就是会有这种麻烦,”我说,“知名度大增。要是菲尔伯恩想感受一下隐私被侵犯到底是怎么回事的话,抢一家酒铺就知道了。‘别拍面部特写,求你了。我从来不拍照。’祝你好运,格利。”  “我猜这意味着他最好不要亲自去找信。”  “我早该想到的,”我又说了一次,“而且我原本是有可能想到的,可是梅尔-托美唱得真是动情,而……”  “我明白了,伯尼。你打算动手,对吧?你打算去偷信。”  “我得先发疯才行,”我说,“赚不着钱。那些信也许值点儿钱,可我要把它们还给写信的人,他付的钱对我来说肯定不合算。而那个女人则住在酒店里,这一点也不太妙。帕丁顿酒店虽说不是诺克斯碉堡,不过还是挺冒险,再说彩虹的底端也没有一瓮金子等着我①。唯一的瓮是黑陶做的,而且他已经给了爱丽丝。我一定是疯了才会真的动手。”  “那你跟她怎么说?”  ①西方民间传说,彩虹的底端有金子。  “我跟她说可以,”我捧起我的酒,“我一定是疯了。”

麦田贼手(37) --(1154字)

换做格列佛-菲尔伯恩,他会恨死这一切。  他们给我戴上手铐,带到了警局——一切都毫无尊严可言,按下我的指纹,让我摆好姿势,拍了面部特写和半身照。这是不折不扣的侵犯隐私,可你去跟两个值了漫长的一班、即将换岗的警察说吧。接着,他们要我脱光衣服搜身,然后把我扔进了拘留室。当晚剩下的时间,我就是在那儿度过的。  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店里的办公沙发上或是帕丁顿的四一五号房里,都比在牢里睡得好。总之,我几乎没睡,等沃利-亨菲尔一大早跑来把我保释出去时,我简直是步伐踉跄,又臭又脏。  “我跟他们说,他们什么证据都没有,”他说,“你住的酒店里死了个女人。这算什么犯罪事实?他们说有个目击者看见你在谋杀案发生的楼层出现,而且你不应该出现在那儿。再加上你入住登记用了假名,警察局里又有一张列了你一长串逮捕记录的单子。”  “可是只有一次罪名成立啊。”我指出来。  “让法官听到的话,”他说,“就等于你坦白认罪了。我强调说你是零售商,有自己的店,要你丢下一切逃跑是门儿都没有。我想为你申请自签担保释放,可媒体正大肆攻击上一个没让凶手办保释就把他放走的法官,然后——”  “我不是凶手,沃利。”  “这我知道,”他说,“再说了,这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把保释金砍到有希望凑齐的五万美元。”  “有希望凑齐?”  “你出狱了,对吧?你总可以谢谢我,为了你缩短了晨跑路程,一大早就抖擞起精神来到这里吧。”沃利正在为纽约马拉松大赛训练,比赛日益临近,他每个星期的总英里数也一直在增加。法律是他的职业,跑步才是他真正的热情所在。“而且你也可以谢谢你的朋友马丁-吉尔马丁,”他补充道,“保释金是他出的。”  “马丁-吉尔马丁。”我说。  “你皱什么眉啊,伯尼?你还记得他,对吧?”  我当然记得。我前阵子才跟马丁-吉尔马丁碰过面,就在我因偷了他的棒球卡收藏而被捕以后。其实不是我偷的,不过要提供不在场证明,就得告诉警察我当时在城里另一头行窃,所以我想我还是闭口不言为妙。结果皆大欢喜,马丁和我结成了利益联盟,我不费吹灰之力,闯进了他几个想诈领保险金的朋友家中。事成之后,我们各自拿到一大把钞票,我那一把则是多得可以买下书店所在的那幢楼。这下子我可不用担心贪得无厌的房东了,因为我自己走了大运,摇身成了他们中的一个。你知道总有人爱说恶有恶报,对吧?其实,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记得啊,”我说,“就像昨天还见过一样。要是我刚才皱眉了,那是因为我原本打算让你给他打电话。可我没告诉你,对吧?”  “没有,”沃利说道,“而且我也没有,我是说,我没给他打电话。”  “是他给你打的。”

麦田贼手(38) --(1154字)

“没错。他说,他听说你惹上麻烦了,问我怎么救你脱身。我说可能得靠上帝行个神迹才能让你摆脱麻烦,不过救你出狱只需通常保释金的十分之一即可,也就是五万。他派人送来一个装着五十张百元大钞的信封,你真应该邀请他参加你的圣诞派对。然后,你现在人在这里,自由了。”  “我人在这里,自由了。”我同意道。  “他们以谋杀罪名起诉你,”沃利继续说,“不过,我看他们不是认真的。罪名不可能成立。当然,如果能找到那个杀了叫朗道的女人的真凶,你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我要是知道是谁的话,”我说,“一定马上通知他们。不过我现在最好去开店。我养了一只最恨不能按时吃饭的猫。”  “我很理解你的猫,伯尼。不过你确定不用先回一趟你的公寓吗?”他皱起了鼻子。“你好像应该冲个澡。”  “是烟味,”我说,“我待的那个房间烟雾缭绕,就跟他们开会决定提名哈定当总统的那个房间一样。”  “那时我还没出生呢,”沃利说,“而且你身上不只有烟味。”  “你如此热爱跑步,”我说,“怎么还介意清爽健康的汗味?”  “清爽健康的汗味?”他说,“是监牢里的汗臭吧。回家吧,伯尼。冲个澡,换上干净衣服。你的公寓楼有焚化炉吗?”  “是垃圾处理机。”  “随便叫什么吧。赶快把你现在穿的这身衣服扔进去吧。”  现在声称要烧掉自己的衣服是个时髦话题,可有哪个还残留一丝理智的中产阶级真的将此付诸行动了?我把衣服捆好,赶着送到转角的洗衣店。  我的公寓位于西端大道和七十一街交会处。我从东二十一街的十三辖区(电视里的警察会管这儿叫“一三”)搭出租车过去,冲澡刮胡子,换了衣服之后,我又搭出租车来到店里。我通常都搭地铁——地铁通常更快,空间也更宽松,而且不用听杰基-梅森①总在收音机里催你系上安全带。不过在牢里过了一晚可真让人对外头的这些繁文缛节心存感激——虽然人们也没因此变得多有教养。  ①杰基-梅森(JackieMason,1931—),美国著名喜剧演员,影星。  我到店里时是十一点左右,拉菲兹夸张地表示他很高兴看到我,以他们种族的习俗——蹭着我的脚踝一个劲儿摩挲来迎接我。我很高兴你回来了,他在说,如果你喂我的话我会更高兴。我照他的话做了,而他也的确高兴起来。等店里一切安排就绪以后,我找出马丁-吉尔马丁的号码拨过去。  “我想跟你道谢。”我说。  “小事一桩。”  “要是你在牢房里待过一晚,”我说,“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呃,我可不想有这种体验。那就不必客气了,还有我很高兴有机会为你效劳。好久不见了,伯尼。”  “的确,”我表示同意,“几百年不见了,除了偶尔的闪电会面。”

麦田贼手(39) --(1284字)

“没错。我午饭已经有约了,哎呀,见鬼,要迟到了,今天下午你有空到俱乐部小坐吗?三点半如何?”  这就表示我得提早打烊,不过没有他帮忙的话,我连店门都开不了。我告诉他三点半可以,然后便挂上电话,等着今天的第一个顾客上门。第一个顾客大概将近四十岁了,穿着海军蓝长裤和扣错纽扣的运动衫。此人瘦得皮包骨头,手腕的骨头突出,喉结明显,稻草色的头发似乎是在美发学校剪的,给他剪发的学生想必成绩不怎么理想。他眯起无框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看着拉菲兹——他刚匆匆吃完早饭,正朝着前窗溢满阳光的地点迈进。那家伙扑通一声便躺下了,没有原地转上三圈,证明了自己绝没有狗族的血统。之后,这位书呆子模样的家伙便把那双淡蓝色的眼睛转向了我。  “它没有尾巴。”他说。  “你也没有,”我说,“不过我可没满世界嚷嚷这事儿。他是马恩岛猫。”  “我听说过,”他说,“这种猫没有尾巴,对吧?”  “他们已经进化到不长尾巴了,”我说,“就跟你我一样。不过,既然说起来,如今猫还长尾巴做什么用呢?”  我只是想找个聊天的话题,可他却当真了,额头上出现了几条深深的皱纹,认真地思考着。“我在想,”他说,“尾巴对于动物保持平衡是不是起了重要的作用。”  “他每个星期见一次心理医生,”我说,“而且他有问题的时候,我们会一起讨论解决。”  “身体平衡,我的意思是。”  嗯。我让他继续深思尾巴这个附件在维持动物身体平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马恩岛上这些无尾生物在进化过程中所占的优势,不过我本人除了偶尔点个头哼一声之外,对这场谈话的贡献不多。我不想在他身上浪费我的机智,因为他似乎根本不知道机智是什么东西,而且我也不想深入探讨拉菲兹的出身。  因为,如果你非要问清楚的话,我可从来都不确定拉菲兹是不是真的是只马恩岛猫。拉菲兹跟我在照片里见过的马恩岛猫并不像,也不具备该品种典型的跳跃步伐。说实话,他看起来就像一只平凡的灰色虎斑猫——曾在没列入官方记录的意外中失去了尾巴,也学会了如何离开尾巴生活。  天知道,他还失去了好几样出生时拥有的东西,但已经学会了在没有它们陪伴的情况下生活。虽然他还会想在家具上磨利爪子,不过爪子其实只是记忆,在命运(也就是卡洛琳-凯瑟)把他带进我的生活以前,他就已经动过除爪手术。而且,虽然他的气势和个性都是雄性猫族的杰出典范,但代表他雄风的两个标志,很不幸的,也都遭遇了类似的移除手术。  由于最后这一点说明了他根本不可能让自己的血统得以延续,所以追究他的血统也是多此一举。对我来说,他是马恩岛猫,而且是非常合算的纯种猫。至于他是怎么变成这样的,我根本不在乎。  “……格列佛-菲尔伯恩。”我的访客说道。  这个词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先前一直在成功地让我的注意力流失。我抬眼看见他站在那里,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等着我回答一个我只听到最后几个字的问题。我做出一副茫然的表情,我得承认,这个表情对我来说毫无挑战性。  “我可以解释一下。”他说。

麦田贼手(40) --(625字)

“这样再好不过了。”  “我只需要,”他说,“复印件。原稿你怎么处理都行。我有兴趣的不是那些信,而是信的内容,我想知道信里讲了什么。”  我本可以告诉他那些信就和拉菲兹的尾巴一样下落难寻,不过急什么呢?现在他比刚才谈论我的猫时有趣得多。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说,“我叫……”  “罗登巴尔,”他说,“我把音发对了吗?”  有些人会弄错第一个音节。第一个元音是长音。“你要是没发对,”我说,“就是我父母对我撒谎了。那你是……”  “莱斯特-埃丁顿。”  我期待这个名字能灵光一现唤起某个记忆。如果你开书店的话,你会记住成千上万个作家的名字,毕竟他们算是你挣饭吃的家伙。有些作家我也许一无所知,也许他们写的书我一个字也没读过,不过我总是乐于知道他写的所有书的书名,以及应该放在书架的哪个位置。  我只知道这家伙是个作家,不过从没听说过他的名字。等他自己解释之后,我知道了原因:他还没出版过任何作品,除了我有幸错过的几篇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过这并不表示他没有写作。近二十年来,他一直在辛勤笔耕,那本书的主题从——你没想到吧——他十七岁开始就念念不忘,挥之不去。  “格列佛-菲尔伯恩,”他说,“我读了《无名之子》,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每个人都这样说。”  “不过我是发自内心地这样认为。”  “每个人也都这样说。”

麦田贼手(41) --(1128字)

“大学时代,”他说,“我写了一篇又一篇关于格列佛-菲尔伯恩的报告。除了英美文学以外,还能在很多其他课程中谈论他,说出来你会大吃一惊。《从格列佛-菲尔伯恩的作品看转变中的美国种族意识》——大学一年级的社会学。在艺术史这门课上,我写过《小说是抽象表现主义的文学表现》。在把他融进地球科学课时我碰到了一点儿小麻烦,不过其他所有的课程,我都在谈论格列佛-菲尔伯恩。”  他的硕士论文主题是菲尔伯恩,毫无意外,而且还扩充成了博士论文。他一辈子都耗在这所或那所大学里任教,一直在更换雇主,从没争取过终身教职。不管走到哪里,他一定会教几门大学一年级英文,外加一门专门研究你也知道是谁的课程。  “可是他们其实都无心研究,”他说,“他们只想坐在一起聊《无名之子》有多棒,又是怎样改变了他们的一生。而且,当然了,也要讲到菲尔伯恩真是个‘酷毙了的哥们儿’,说他们多想半夜给他打电话谈谈阿切尔-曼纳林和那本书的内容,可他是个如此神秘的人,他们根本找不到他。你知道他之后写过几本书吗?”  我点点头。“我有几本放在书架上。”  “呃,你是应该有。你干这一行嘛。不过这人每隔三年就出本新书,永远在冒险,而且越写越好,但根本没人注意到。小孩不在乎这个。他们不想读他的后期作品,而且从他们交的报告来看,大多数都不知道他之后的书。”  “可是你读过他所有的书。”  “他写的东西我全都看过,”他说,“外加所有关于他的文章。他是我的生活重心,罗登巴尔先生。等我写完以后,我会交出一本有关格列佛-菲尔伯恩生平及其作品的最高权威著作。”  “这就是你想要看到信件复印件的原因。”  “当然。安西亚-朗道是他的第一个经纪人,也是唯一和他有过亲密关系的。”  “算不上亲密吧,”我说,“据我听到的,他们从来没见过面。”  “或许是事实,尽管信件可能证明真相恰恰相反。这只是信能回答的问题之一。他们见过面吗?他们的关系比作家和经纪人更亲近吗?”他叹了口气。“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或许都是否定的。不过说起来,恐怕没有人比她更有机会接近他了。他在信里吐露过什么?他对于当时正在写的书说了些什么?还有他的思想、感情,他的内心世界和真实生活。这下你明白我为什么需要那些信了吧,罗登巴尔先生?”  “我明白你为什么想要,”我说,“只是不明白,就算你看了那些信,又能有什么用。菲尔伯恩曾经为了阻止别人引述信件内容而闹上法庭。你凭什么以为他不会再闹一次?”  “我知道他会。不过不管要等多久,我都熬得住。他比我大将近三十岁。我不喝酒也不抽烟。”  “真不赖,”我说,“可这样诅咒人又算什么呢?”

麦田贼手(42) --(887字)

“呃,我不是个伪君子。”他说,可信程度就和某某总统坚称他不是恶棍或者另一位宣称他没吸过大麻一样。“不过我的弱点都不会有损健康。我不知道菲尔伯恩抽不抽烟,不过我有可靠消息说他喝酒。”  “黑麦威士忌。”我说。  “传言中是这样的,而且据我推测,他喝的量还真不少。哦,我是希望他可以活得长长久久,罗登巴尔先生。我希望他能写更多的书,多多益善,也希望我有机会一一拜读。不过凡人终将归于尘土——虽然某些人活着的时候可以创造出不朽之作。而且,虽然他有可能再活三十年,而我今天下午就可能会被巴士撞倒……”  “不过你比他晚死的概率更大。”  “保险公司的统计员会这样说。只要他还活着,我连出版这本书的念头都不会有。相信我,只有不用担心他怎么看这本书,我才能放开手来痛快写。只要他不在人世了,我想什么时候出版都可以。至于目前呢,我唯一关心的事就是让书里的内容尽可能地准确,而且尽量涵盖所有细节。”他调集了所有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电影里党卫军军官的温暖,微笑起来。“这也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你说什么?”  “信不在我这儿。”我说。  “哦?”  “连张明信片也没有。我以前的确是因为偷窃被起诉过,而我昨晚也的确在安西亚-朗道所住的酒店被捕了。不过我没有偷朗道的信。”  “菲尔伯恩的信。”  “不管是谁的。”  “你也只能这么说了,我看。”  “匹诺曹也只能这么说,”我说,“如果它不想长出长鼻子的话。”  “要是你手里没有信,那是谁拿了呢?”  问得好,我也希望我知道答案。我告诉他实话之后,他露出了狡猾的表情。“就算是落到你手里好了,”他说,“要是这些信正四处乱飞的话,总会落到个什么地方吧,所以谁敢说不会跟着你呢?”  “谁敢说呢?”  “你得好好考虑你的出路,选择一条对你最有利的。不过,就算只是以防万一,你也该找个复印机,做个备份,对吧?”  “窃贼一向这么做。”我说。

麦田贼手(43) --(1076字)

“真的?”  “我们什么都复印。皮草、珠宝、稀有钱币……”  他点点头,把我的玩笑话当成什么新知识记了下来。“给我一份复印件就行了,”他急切地催促道,“我没有钱,这一点你一定很清楚,不过我可以凑出几美元支付费用。”  “支付费用?”  “复印费用。”  “换句话说,”我说,“每页你可以付我十美分。”  “哦,也许再多一点儿吧。不过我可以回报给你更重要的东西。你可是在帮助学者完成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而且,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我会在致谢页上列上你的名字。”  “这才对嘛,”我说,“卑微的小偷能有多少机会得到这种礼遇呢?‘感谢伯纳德-罗登巴尔’——你觉得有空挤下我的中间名吗?”  “我觉得没什么不可以。”  “‘此书献给伯纳德-格莱姆斯-罗登巴尔,因为他与我分享从已故的安西亚-朗道手中偷来的有用文件。’这话她听了一定会非常自豪,对吧?”  “朗道小姐吗?”  “我妈妈——看到自己的儿子得到这种礼遇。当然,警察可能不这么看,我想我们的遣词用句可以再谨慎一点儿。再说了,谁知道等这本书能出版的时候,会不会已经过了盗窃罪的追诉期限了呢,你说是吧?”  他表示同意,认为是有这种可能,甚至非常可能,递给我一张印有他名字的卡片,莱斯特-埃丁顿,上面还有一个我没听过的宾夕法尼亚州小镇和大学。我如实告诉他后,得知那个小镇位于宾夕法尼亚州西部,靠近俄亥俄州的边界。  “你一定很累,”我说,“一早开了那么远的路赶过来。”  不过他这个周末就在城里,住在某家酒店。该不会刚巧是帕丁顿吧?不是那样高档的酒店,他跟我保证,并说出第三大道一家酒店的名字——的确和帕丁顿差了一两个等级——虽然只有几步之遥①。他来这儿是要和索斯比的人讨论是否有一丝渺茫的机会可以说服他们给他信的复印件。而且他也希望能和安西亚-朗道见上一面,不管是看信还是为她做个采访——她曾多次拒绝的要求。此外,他还有别的诉求。  ①原文用了双关语,“等级”和“步”是同一个单词Step。  “那么,”他说着直起身来,“我已经占用了你不少时间。要是信真的到了你手上……”  “我会记得你的话。”  他大概是希望得到更确切的保证,不过我猜他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他略点了点头,然后将一只手甩过柜台,态势是如此古怪,让我愣了一下,不知拿那只手如何是好。  我握了握他的手,看来他就是这个意思。之后,我把那只手交还给他,他终于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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