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文笙的视线来回在两份文书之间游移, 一时陷入两难。
选翰林学士解气,选礼部侍郎能穿大红色的官服,工资还多, 而且她最喜欢的颜色就是大红色。
沈鹤归见鹿文笙左看右看, 犹豫不绝,心底忍不住变得温软。
若是外头那些人,定会毫不犹豫的选礼部侍郎, 官位高,权力大,可鹿文笙偏偏与众不同, 不重高位,不贪权势,能犹豫这么久。
沈鹤归低眸轻笑, 神色温柔无比:“很难选?”
鹿文笙的目光紧紧黏在文书上, 直言:“是有点。”要是能来个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就好了。
殿外太阳西沉, 暮色一点点上涌,内殿虽不暗, 但机灵的小太监已开始轻手轻脚地点亮烛火。
待他们离去,沈鹤归才徐徐开口将利弊仔细说与鹿文笙听。
沈鹤归:“寺庙孤让林守白去查了, 证实你先前所言属实,但牵连甚广,数额过大, 你势单力薄,因此这份功劳孤不会算在你头上。”
他停顿了片刻, 见鹿文笙面上并无不满才继续说了下去,“在朝堂上,你只有攘内与御敌那一计的功劳, 不足以服众。选翰林院学士勉强,选礼部侍郎定有人挑刺,但后者却省时间,时机成熟便能直接入内阁。”
鹿文笙将目光从两份任命书上扯开,抬眸看向沈鹤归:“若有人挑我刺,殿下会站在我这边吗?”
沈鹤归说的有道理,她势单力薄,所以不能为了一时解气,选五品翰林院学士,应该选官大的,不是有句古话叫:官大一级压死人。
“嗯。”沈鹤归低低应了一声,错开视线,“但不能太明显,孤扶你上去,位置还需你自己坐稳,明面上孤不会帮你。”
暗地里好,明面上就成捧杀了。鹿文笙将礼部左侍郎兼侍读学士的任命书递给沈鹤归,欢喜道:“那我选官大的,官大可以用来压人,即使我以后一直势单力薄也不用怕!”
鹿文笙正欢喜,小元见缝插针:【宿主别忘记任务,多好的气氛。】
收到小元的催促,鹿文笙的嘴角瞬间塌了一半,她对小元道:“熬了四年,头一次升职加薪,现在只会彩虹屁,心里只有事业。”
小元无语更无奈:【……】
它是不是不该实话实说,告诉宿主支线任务没有时限。
听见外头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沈鹤归起身理了理衣裳,温声道:“孤的章在桌上,你自己盖上,再让冯易送去吏科。”
望着沈鹤归离去的背影,鹿文笙渐渐品出些不对劲。
太子的印章是她能随便碰的吗?这才几天,她都没来得及讨好沈鹤归,沈鹤归就对她如此亲近了!
前后她就献了两个计,然后救了遇刺的沈鹤归,顺便像好兄弟一样睡了两晚,还分享了一些人外话本。
仅此而已。
鹿文笙坐在原地,思绪飘飞了好一会儿,没想通,最后只能将原因暂时归结到金钱上。
她抖了抖身上的青色官袍,走出内殿去找沈鹤归的印章。
需要召见特别多的人时,文华殿便是沈鹤归的办公场所,所以一切都被安排的井井有条。鹿文笙的目光略一环视,便找到了她要的印。
铺平纸张后,她听见了冯苟不急不缓的回禀声。
“周宅池塘下有黄金五千两,白银五十万两,此外还在后厨的鸡窝下寻到了周大人卖官鬻爵的账簿。卧室内的密室里还有数不清的珠宝玉石,文玩古董,以及名贵织物……”
想到沈鹤归待她如此好,破格让她连升数级,鹿文笙匆匆敲好印章,快步出门,扬声问道:“名下的田产,房产,商铺与当铺查了没?”
冯苟整个人一滞,抬头看向鹿文笙,懊恼回道:“没。”罗大人混的是行伍,哪里有林大人心细,鹿大人不提,一时半会儿还真不会有人提起。
沈鹤归眸色瞬沉,当机立断从袖中拿出块金色的令牌丢给冯苟,“你领些锦衣卫去查,别漏风声!”
冯苟:“喏!”得!即时喊来了鹿大人,他晚上还是没得休息。
将手上的任命书交给一旁的冯易,鹿文笙看了眼天色,正欲请辞回家,不料沈鹤归先一步开口挽留。
“陪孤用完晚膳再回吧。”
“好。”鹿文笙愉悦应道。
沈鹤归这个‘陪’字用的有点妙啊!看来她以后就是太子近臣了,等过几个月沈鹤归登基,她便是天子近臣!
云开月明,峰回路转,不过如此!
鹿文笙越品这个字,心里越爽,连带着用膳的时候都不自觉的哼了两句。
她见沈鹤归好像尤其喜欢吃桌上的干煎黄鱼与羊肉鳆鱼汤,便道:“殿下好像特别喜欢吃水产,日后若有机会,我给殿下做烤牡蛎与烤扇贝!”
沈鹤归用膳的动作一顿,他记得鹿文笙的户籍在徽州,十四岁便来了燕京。
他不动声色的问道:“你去过海边?”
鹿文笙心底一虚。她用的哥哥的身份,可哥哥根本没去过海边!而且在内陆,就算能幸运遇到海产,价格也会很贵,不是一个小小编修能吃得起的。
当然干的倒是有很多,但烤干的,不等于是黑暗料理!正常人应该都不会觉得好吃。
鹿文笙遮掩性的给自己倒了盏酒,打着哈哈掩饰:“没去过,但听人提起过烤牡蛎与烤扇贝很好吃,后来便找路子试了试。”
万恶的古代背景,交通不便,吃个烤生蚝与扇贝粉丝都要扯谎!
见沈鹤归停筷垂眸沉思,鹿文笙以为他没信,吓的连喝了数盏酒。
沈鹤归的目光落在身前的羊肉鳆鱼汤上,鹿文笙家以前经商,倒也能吃得起,可来了燕京后,山高海远,俸禄微薄,怕是再也吃不起了。
想到此处,沈鹤归心底浮起淡淡的心疼,他将汤推到鹿文笙跟前,温和道:“暂时没有牡蛎与扇贝,先吃点鳆鱼将就一下。”
鹿文笙倒酒的动作一顿,微微泛起惊讶。她理由都编好了,结果沈鹤归沉默这老半天居然是心疼她不能立刻吃上烤生蚝?!
鹿文笙将虚笑换上真笑,也不虚伪推辞,“好啊!我见殿下也喜欢,我们一人一半!”
想到以后要同甘共苦,沈鹤归欣然接受。
两人间的氛围一直很好,直到沈鹤归亲自拿起了快见底的酒壶。
他讶问:“你一人全喝了?”
鹿文笙重重点了两下头,颊边泛起一层薄红,笑吟吟地夸道:“殿下的小甜酒还挺好喝。”
沈鹤归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
这酒壶里是西域进贡的葡萄酒加上高度烧刀掺糖兑成的,根本不是鹿文笙口中的小甜酒。
他虽能将体温操控到常人温度,但自我体感还是极为畏寒的,为了不影响日常,深秋至早春,总会在晚膳时饮上一壶烈酒。
考虑到鹿文笙陪他用膳,眼前这壶酒比平时多了一倍的量,眼下他一人几乎全喝了!
想到此处,沈鹤归的呼吸不由乱了几分,趁鹿文笙好似还清醒,他急问:“你酒量如何?”
鹿文笙手臂一挥,姿态颇为豪迈,声调高扬:“小甜酒我千杯不醉!殿下放心!”
怕沈鹤归不信,鹿文笙移开坐凳站起,想要走两步证明自己,岂料才迈开一步,她整个人便朝前栽去。
完了,她的俊脸!
预想中的疼痛并未到来,她跌入了一个满是香气的怀抱。
“我这脑袋怎么突然不听话了,自个儿往地里钻?”鹿文笙耸了耸鼻尖,刚想夸沈鹤归闻起来香,又瞬间想起了先前,沈鹤归让她忘记她在他身上闻到的香。
将话憋回,鹿文笙上前小半步,搭上沈鹤归的肩膀借力站稳,抬头,执着辩解:“一定是吃太饱了,脑袋缺血!”
酒意让鹿文笙眼尾泛红,似蒙水雾。原本粉润的唇被烧的通红,似春日枝头上已经成熟的红梅,刺目又勾人。
沈鹤归极为不自在地将视线从她唇上移走,滚了滚喉结,哑声道:“你喝醉了!”
鹿文笙醉酒……怎会如此魅?!
鬼使神差般,他又回眸细看了两眼。
鹿文笙若是女子,此刻他还真不一定能忍住!
“孤扶你去内殿醒酒。”
鹿文笙能在无依无靠的环境里,滋润的活到今日,别的不敢说,韧性与耐力是极好的。
“我没醉!”,她抬起双手,将沈鹤归的脸摆正,继续犟:“殿下再仔细看看我,哪有醉酒的人口齿像我这样清醒的!”
滚烫的体温从脸部皮肤润入本质冰凉的血肉,激的沈鹤归微微战栗,后背发热。无名的燥意的涌起,又被他瞬间压下,如昙花一现。
他将纤长的手指挤入鹿文笙滚烫的手心,缓缓拉开她发烫的双手,眼中漾起笑意:“你把刚才的话复述一遍,再与孤说你没醉。”
“嗯?”双手被制住,鹿文笙觉得难受,便将身体前倾,意图倚靠上沈鹤归。
沈鹤归说话的声音怎么时断时续的?刚才他说什么来着?怎么想不起来了?
鹿文笙头一晃,又看到了桌上的‘小甜酒’,她毫无顾忌地推开沈鹤归,飞速将壶嘴塞入口中来了个一口闷,甜滋滋的酒液一线入腹,彻底骗走了她的理智。
放下酒壶,鹿文笙用力揉了揉眼睛。
这是谁家的蜡烛?怎么三个放一起重着点?钱真多!那烛台金灿灿的,不会是金子做的吧?
鹿文笙低头。
这地毯好软,像踩棉花。对了,都点蜡烛了,天应该黑了,她要回家,娘还在家里等她!
鹿文笙撇嘴,扯了扯身上的青色官袍。
这穿的啥玩意儿,颜色真丑!哪个狗东西给她套上的?!她要回家换漂亮裙子!
沈鹤归站稳后抬眸,见鹿文笙竟直直朝烛台走去,心头一惊,赶忙上前将人拉住,开口道:“你的真醉了!”
乍听见清润低沉男音,鹿文笙眼底一亮,瞬间收回抬起一半的脚。
有低音炮帅哥!!!
她豁然转身,就着沈鹤归搀扶的姿势,将他从头到脚细细端详了一遍,而后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他的脸颊,痴痴笑道:“音色好,长的好,手感好,皮肤好。”
她倏然踮脚贴近沈鹤归,滚烫的呼吸尽数洒在了他的脖颈上:“你成亲没?要多少彩礼?开个价,我明天来娶你!”
“呵!”沈鹤归直接听笑了。
鹿文笙这是酒后吐真言?
还是头一回听见有人把‘娶’字用在他身上,真是荒谬又新奇!
罢了,不能和醉鬼计较。也怪他,没提前与鹿文笙交代酒壶里的不是甜酒,而是加了糖的烈酒。
沈鹤归微微后仰,避开鹿文笙的灼热呼吸,而后手臂一展,扶住鹿文笙的肩背与膝弯,俯身一用力,将她稳稳当当地捞起,打横抱在了怀里。
“有本事明早再将这句话与孤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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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鳆鱼就是鲍鱼,牡蛎就是生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