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对着入肉极深的长针, 钱月迟惊恐的将儿子抱入怀中,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沈鹤归垂眸, 望向孩子漆黑的双眼, 扯出了一个寒凉的笑容。
这一刻,他眼中的温度彻底褪去,“极好!真是极好!连祖母都见过了!”
他语气陡厉:“来人!熬碗绝嗣药给鹿昀致灌下去, 孤改主意了,孤要让你们一家在燕京好好活着。”
抽出腿内的长针,随手丢到偷吃的耗子身上, 沈鹤归扬声吩咐:“盯紧了,一天啃不完就啃两天,两天啃不完就啃三天, 孩子好好养着, 可千万别死了!”
快十岁的孩子, 差不多定性了,自己种的苦果, 自己好好尝吧。
日升月落,时间缓缓来到了四月的尾巴尖, 恩科落幕。
承平十八年的恩科,状元是来自于北方世族的罗文清,年三十三。
榜眼与探花分别来自西南书香世家与南方寒门。
有句话说的好:人一但弯了, 路就直了。
空气中流动着槐花香,奉天殿外, 恭维声此起彼伏。
“鹿大人辛苦,此次殿试题目出的是真好!”
“是啊!上月会试,各种奇葩小抄听说搜罗了一筐子, 令人大开眼界。”
“天气日渐炎热,鹿大人要保重身体啊!下官家中恰有些新得的西山春茶,清心去燥最是相宜,晚些便遣人送至府上,聊供大人解乏”
鹿文笙正要谦虚推拒,身后传来了冯苟清嗓子的声音。
冯苟:“鹿大人,殿下有请。”
方才还热络的氛围顷刻凝住,几位官员极快地交换着眼色,随即纷纷让开道路。
鹿文笙整了整袍袖,面上谦和的笑容未变,只朝众人微微颔首,顺嘴说了几句漂亮话,便随冯苟转身离去。
除却早朝,私下里她已有三日未见沈鹤归了。而且从那夜过后,沈鹤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忙了起来,白日偶尔见人,入了夜,几乎寻不见他的踪影。
上月月中,从湖广入京的温辞明任内阁首辅,同时兼太子太傅,位列文臣之极。他本就是沈鹤归年少时的授业恩师,此番复启擢升,朝野上下皆无异言。
温辞明自任首辅以来,因与沈鹤归有师生旧谊,且情分非比寻常,但凡沈鹤归主张之事,他无不倾力支持,从无异议。唯在紧要处稍提意见,略作周旋。
如今的朝堂,风头最盛的一个是她自己,另一个就是温辞明。都说一山难容二虎,可她与这位新任首辅,相处得竟出乎意料地融洽。
临近五月,天气渐热,一路步行至昭武殿,她身上出了一身细汗,脸也被晒的红扑扑的。
领路的冯苟止住脚步,躬身细语:“殿下在里头等大人,咱家就不进去了。”
鹿文笙:“有劳公公了。”
冯苟:“鹿大人客气。”
殿内幽凉的空气迎面拂来,因暖烘而出的汗水瞬间化为冰凉,又潮又黏,令人十分难耐。
悄悄扯了扯里衣,鹿文笙径直朝堆满奏折的案几走去却没见到沈鹤归的人影。
奇了怪了,大上午的,难道进内殿去睡觉了?
坏了,她新订的话本子还在枕头下面!
鹿文笙着急忙慌的朝殿内快步走去。才绕过屏风,就见沈鹤归正背身立在床头,不知在看什么。
“殿下?”鹿文笙轻喊道。
沈鹤归:“嗯。”
循着他的视线看去,鹿文笙不禁有些尴尬。
沈鹤归连着三个晚上不回来,她过的不要太爽,晚饭可以随意端到床边吃,殿内的大温泉随便泡,泡完再用些甜点,接着美滋滋的看话本。
今日她醒的极早,嘴馋想吃辣,就找冯苟要了一大份重麻重辣的辣子鸡、甜藕粉与乳酪,而后拿起了一册新话本。
也是不巧,就是上巳那夜听说的《白鹤栖鹿》,刚开始她看得津津有味,无名山上,鹿妖无意救了重伤的鹤妖,两妖在山中相伴,日子过的甜甜蜜蜜,结果好景不长,有一捉妖和尚路过打死了鹿妖,鹤妖伤心欲绝,用尽所有力量,让鹿妖转世成人,自己也随之投胎转世。
到这里,她看得还是很有代入感的,恨不得进入书中踩扁臭和尚。
还记得当时,她被辣的不行,又因久坐腰累,索性把甜藕粉和乳酪搬到了床上,舒舒服服地倚着软枕,边吃边翻页。
好不容易熬过过渡章,俩人终于相遇,她整个人都惊呆了。
小鹿转世科考被点为探花,白鹤转世成了太子,而且地名年号用的全是谐音,就差把鹿文笙和沈鹤归的名字写在序言里点明了!
猛然忆起书摊掌柜的话:“这是燕京三月里最火的话本,只要识字的都看过!不识字的也听说书人讲过,听说啊,还是朝中大官写的!”
看小说最忌讳什么?当然是带入真人!即使那个人是自己也不行,而且照摊主的说法,全燕京的人都在磕书中这一对!
当时她既羞恼又憋闷,尴尬得恨不得就地掘出三室一厅来,又觉得朝堂上这一个个老头不地道,合着都觉得她是弯的,和太子是一对儿,独独她自己,竟是最后一个知晓的。
因太过气愤,动作有些大,她不小心打翻了藕粉和乳酪,当时临近早朝,她无暇收拾,便想等早朝结束回来换,可谁知道沈鹤归竟会回来。
视线缓缓掠过床榻正中的狼藉,鹿文笙心中惴惴。
没想到想作沈鹤归的愿望在今日实现了。
他既然有洁癖,所以会大发雷霆吗?
为了解麻解辣,甜藕粉被她调的很稀,再混着乳酪,应该都渗透进去了吧。
都说时间会冲淡一切感情,而且这些时日两人亲亲抱抱过很多次,除却最后一步,能干的差不多都干了。
她还摸过几次沈鹤归随身携带的大匕首。
粉粉的,颜色很漂亮,也很有气势,但出鞘的时候她本能觉得有些害怕,觉得能捅死她。
此外不知为何,每当无人时,她会莫名想亲亲抱抱沈鹤归,当然,她都顽强忍住了,因为衣衫渐少,与沈鹤归纠缠,一不留神就会只剩里衣。
止住思绪,鹿文笙清了清嗓子,觉得还是稍作解释比较好:“今晨翻书入神,不慎打翻了甜品。殿下向来不喜旁人擅动私物,我就打算等早朝结束,再来收拾更换。”
沈鹤归眼神微闪,执起了鹿文笙的手,欣慰道:“看来太医院调的补汤很有效,这些时日是孤冷落了你,你年纪小,血气方刚,有需求很正常,不必遮掩。”
看来时机差不多了,等端午一过就可以收网。
说着,沈鹤归蹭了蹭鹿文笙的侧脸,将人往床榻上带去。
后背接触到柔软的床榻,鹿文笙当即恍然。
沈鹤归这是误会了,认为湿湿的混合物是她早上自己寻找快乐的产物。她一个女孩子,可真是太冤枉了!
“殿下,那不是我的……”古人是怎么称呼这玩意儿的来着?
“不必解释,你帮孤纾解过,孤自然也愿意帮你。”
眼见沈鹤归的手逐渐滑向她的下三路,鹿文笙吓得直接推开他跳了起来,同时大喊道:“我证明给殿下看!”
她火速捏起一小条混着藕粉与乳酪的条状物送入口中,急忙解释:“你看,能吃,甜的!”
“……你大可不必如此。”沈鹤归大受震撼,一时失言,脸上的表情差点没绷住。
鹿文笙:“……”怎么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是了,应该喂沈鹤归的,而不是她自己!
她心一横,又一条黏糊的藕粉乳酪条被掐起,比先前的更长更浓。
“我真没撒谎,不信殿下你自己尝,这是藕……”
她话没说完,一方浅青色的丝帕已裹住了她的指尖,将那黏腻的痕迹擦得干干净净。
低沉的嗓音响起,打断道:“好了,知道你脸皮薄,出去净个手,陪孤用膳。这里让下人来处理。”
担心鹿文笙误会,沈鹤归又补充道:“不是嫌弃你,临近端午,孤的情况比较特殊,会丧失嗅觉与味觉,尝了也记不住你的味道,而且过去了数个时辰,不新鲜了。”
鹿文笙目瞪口呆,心神巨震,“不新鲜”三字成为背景音在脑中反复回荡。
意思是新鲜的他就愿意嘛?沈鹤归竟然如此喜欢她?!听说那玩意儿和石楠花一样难闻,她年少无知的时候摘过石楠花,刚凑近鼻子就忍不住哕了出来。
那么难闻的东西,沈鹤归竟然愿意!天呐!
鹿文笙感觉心里有一千只土拨鼠在尖叫,眼底面上满是复杂之情。
直到香香的饭菜上桌,鹿文笙才稍稍回神,后知后觉道:“为什么临近端午会丧失味觉与嗅觉?那这顿饭殿下用的岂不是很没意思。”
沈鹤归撩起眼皮:“你想知道?”
鹿文笙连连点头。
还没搞清楚沈鹤归上辈子是怎么死的,结果又来了能勾起她好奇心的新设定。
玉箸与银碗触碰,发出脆响,他轻声道:“去榻上与孤做到最后一步,孤就告诉你。”
话题跳跃太大,直接从吃饭转移到了吃她,鹿文笙手腕一抖,刚夹起的鹌鹑蛋直接飞到了沈鹤归鼻尖上,随后一弹,直接蹦跶走了。
她掩饰性的笑了两声,递上帕子,含糊着转移话题:“这蛋真滑,殿下碗里已有一颗,我这刚想再夹一颗凑成一对儿,结果它好像不愿意。”早知道不问了。
沈鹤归从小在尔虞我诈中长大,一眼就看出了鹿文笙在转移话题,在心虚。
自从赌约成立,他观鹿文笙并非对他毫无感觉,而且有数次受蛊毒影响,可以明显看出她也十分难耐,很想要他。
满是探究的目光落在鹿文笙脸上,回忆到方才床上的狼藉,沈鹤归蹙眉道:“你既如此想要,为何每逢关键时刻总是抗拒,而且你从来都不愿让孤触碰你的下半身,也不肯褪去上衣。”
视线下移,紧落在鹿文笙的腰腹下,“就算你介意让孤走后门,可为何每次孤想帮你纾解,你也不愿?”
见他忽然正色,鹿文笙有些紧张的咽了两口唾沫,脑中思绪运转,开始疯狂搜寻新理由。
没准备好,身体不适,场合不宜用过了。
窜稀拉肚子,辣吃多了菊花痛,便秘也用过了。
还能用什么呢?
有了!
鹿文笙用力掐向自己的大腿逼出眼泪,委屈道:“实在是羞于启齿,前些时日我得了痔疮,约莫有四分之一颗汤圆那么大。”
担心不够形象,她蜷起食指,抵在拇指根处比划大小:“只稍稍触碰都很痛,更别提承受摩擦了。而且我的比较细短,与殿下雄姿相较,如萤火比之皓月,每每思及,皆觉自惭形秽。至于不愿脱衣,殿下胸廓开阔,腹垒分明,臣却骨肉松软,满身软膘,自觉不堪入目。”
沈鹤归凝视着她泪光颤颤的双眼,直觉似有哪里不对,可偏又想不通。
长指拂去她眼角的泪水,沈鹤归朝鹿文笙招了招手,“过来,坐孤身边。”
缓缓放下筷子,鹿文笙略一犹豫,咬牙坐了上去。
青天白日的,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吧?
修长有力的大掌毫无预兆地覆上了她腰间,随后轻轻一握,鹿文笙惊的直接打了个嗝,差点跳起。
她肚子上的膘!
“可是孤很喜欢摸你腰间的软肉,喜欢一个人,不就该接受他的一切,不管是优点还是缺点,不管是长处还是短处。”
目光随意垂落,锋利的长眉扬起,倏的顿住,沈鹤归不动声色的提起了鹿文笙的衣摆。
为何此处的布料如此皱,这个痕迹,倒像是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