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瓶塞的阴谋》
作者:[法]莫里斯·勒布朗 【完结】
译者:陈爱义 等
玻璃瓶塞之争
夜晚的湖面,从岸上望去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一阵秋风吹过,带起了丝丝凉意。秋天的夜晚越发显得平静和安详。
这里是巴黎西南部的恩京镇,著名的凡尔赛宫就在这一带。现在环绕在湖周围的,都是风景秀丽的名胜和别墅。
从这些豪华的建筑里射出来的灯光,红、黄、蓝、绿各色荡在湖面上,形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面。可转瞬间,一阵秋风吹过,它们就像变魔术似地,消失了,又再现。
在法国,秋天是短暂的。现在还是九月下旬,但空气中已充满了寒意。一颗流星突然划过了湖面上空,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大盗亚森·罗宾借着夜色,摸到了湖边。对着停在那里的两艘小船,低声呼唤:
“喂,在不在?”
很快,小船里出现一条黑影。
“走吧!我已经听见汽车声了,那两个家伙大概要回来了。”
“嗯,我们都准备好了,老板。”
接着,两个船夫把桨放进水里。
“好,走吧!”
罗宾从长满青草的湖堤爬到公路上,一辆没有开灯的大型轿车悄无声息地驶了过来,在他面前停住了。
从车上跳下来两个竖着大衣领子的人。他们的帽檐很低,掩盖着脸孔。
罗宾用手电照了照,认清了这两个人正是他的手下卜先利和吉贝尔。
他俩都很年轻,刚过20岁。卜先利是一个目光锐利,面相凶恶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凶恶的人;而吉贝尔是一个面容清秀,和蔼叮亲的年轻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大家都很喜欢他。
从他的言谈举止看,他一定出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沦落到今天这一步,一定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他俩摘下帽子,向罗宾打了个招呼。
“怎么样了?”罗宾小声问道。
“都弄清了,那家伙已经乘坐7点40分的火车去了巴黎。”
“这些都是你们亲眼所见的?好吧,现在刚过8点。司机,你把车开走,9点半来接我们,这可不是停车的地方,会引人注意的。”
说完,司机静悄悄地驾车走了,他们三人便先后上了湖中的小船。
罗宾和吉贝尔共乘一船,卜先利上了另一条船。
“吉贝尔,今晚的事情是谁谋划的?你,还是他?”
罗宾在黑暗中用下巴指了指另一条船上的卜先利,小声地问。
“也不能确切地说是谁,我俩在半个月以前就商量着此事。经过调查,决定请老板来帮忙。”
“是吗?不过我不太相信他,他平日的举动很奇怪。说不定他……”
说到这儿,罗宾顿了一下,“算了,甭管他。量他一个毛头小子,也玩不出什么花样!”
“不过你们两个确实亲眼看见德贝克议员去了巴黎吗?”
“老板。你今天怎么这么啰嗦,这不像你平日的作风啊!”
吉贝尔笑着说。他在罗宾面前一向很随和,又有教养,好像罗宾就是他的父亲,就是他的兄长,不像别的手下那样在罗宾面前畏手畏脚的,因此罗宾很喜欢他。
“德贝克议员去巴黎干什么?你知道吗?”
“他看歌剧去了,所以半夜一点以前绝不会回来,不过……”
“不过什么?”
“老家伙常常看了一半就突然回家,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完成。”
“一个钟头足够了,房里现在还有别人吗?”
“没了,管家和女仆吃过饭后就离开了。一个叫里欧南的男仆也和议员一起去巴黎了。”
“弄到钥匙没有?”
“只有一把大门钥匙。”
“别墅在哪儿呢?”
“你看,就是那幢,院子挨着湖岸。”
吉贝尔用手一指湖的右岸。
“这种别墅里哪儿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们再三求我帮忙,我才特地从巴黎赶来。现在看来,这是一桩没有多少油水的买卖。”
“不,老板,这是一桩大买卖。呆一会儿,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吉贝尔连忙分辩,似乎对此十分在意。
罗宾听了这话,仔细一想,有些好笑。“这两个手下一定对自己有所隐瞒。”
不一会儿,两只小船划进了一个湖湾。湖边的码头上,搭着一个堆放货物的破旧棚子。德贝克议员的别墅,在星光下显得死气沉沉的,没有一点生息。
“喂,屋里有人,你看那灯光。”
“那个呀,那是夜里照明用的煤气灯呀!你看,它不是连动也不动吗?”
抢先上岸的卜先利抢着回答说。
“好吧,你们在这里等着。”
罗宾吩咐了一声船夫,三个人就一起沿着小路爬了上去。他们推开围墙的门,穿过院子,绕到了正门,打开门锁,偷偷溜了进去。门厅里亮着一盏煤气灯。
“这就是我们刚才看到的那盏灯。”
“不对,我看到的不是这一盏。大家小心,屋里可能有人。”
他们蹑手蹑脚地顺着走廊走了上去。可是,刚推开餐厅的门,就听见一声尖叫,接着有人用力把门从里面关上了。
“嘿,果然有人在里面。”
三人合力推开那扇门,屋里的人跑到餐具室,拼命想推开一扇上了锁的窗户,并大声叫喊:
“来人啊!强……盗,杀人啦!”
那人疯了似地大喊大叫。
“别乱喊,我们不杀你。”
罗宾从背后追上那人,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那人转过身,手里拿着一把枪。
罗宾眼疾手快,就地一趴。跟着就听见一阵枪响,桌上的碗碟和瓶子碎了一地。
罗宾急忙抓住那人的双腿,将他摔倒在地,跟着说:“卜先利,给我把他绑上。”
“是,这家伙就是里欧南。他不去看戏,却跑回来吃饭。”
“我早就料到会有这种倒霉事,你们事先怎么不弄清楚?”
“对不起,头儿。”
“算了,东西呢?”
“在楼上。”
果然,德贝克议员家的楼上,雕刻、名画、各种工艺美术品应有尽有,连罗宾也不禁大吃了一惊。
“这家伙只不过是个议员,竟搜集了这么多艺术品!从来也没听人说过他是一个大富翁,大概这些东西都是他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吧!
“这个德贝克真不是好东西,我们偷走他的东西也算是一种报应。”
想着想着,罗宾把两个船夫也叫了进来,指挥他们将楼上的宝物一一搬走。不到30分钟,小船就装满了。
“你们先把这一船运走。”
不久,两个船夫把船划走了。罗宾看着他们驶出湖湾,才放心地回到别墅。当他路过餐厅的时候,隐约听到里面传出一阵阵呻吟声,走进去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仆人里欧南在呻吟着。
“再叫!就把你的嘴也增上!”罗宾恶狠狠地说。
那仆人没有回答,只是躺在地上。罗宾不再理他,走上楼去。
这时,就听到楼下一阵支离破碎的说话声:“救命啊!快来救人,警察……恩京镇,德贝克别墅。快,快点。”
“这个笨蛋!在这里,再怎么喊也不会有人的。”
罗宾跨上楼梯,跑上二楼,就见卜先利和吉贝尔正在到处寻找着什么。
“喂,找什么呢?快走吧,时间不多啦!”
“是,不过请让我们再找一会儿。”
“行了,别找了。”
俩人有些不舍地站起身,但他们仍不死心地用发红的眼睛在四下搜索着。
“别太贪心了,不然会倒霉的。”
听罗宾这么说,俩人只好无精打采地将罗宾挑好的东西搬上另一艘小船。不过,搬完之后,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还想留下找些什么。
“喂,快走!”罗宾在船里大声喊着。
“好,老板,不过再让我们上去找一次,只要5分钟就行。”
“你们这么起劲地到底在找什么?”
“嗯,是一个小箱子,里面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古代艺术品。”
“原来就是要找这些东西啊!好吧,再让你们上去一次,不过只给你们10分钟的时间,过时不候!”
俩人赶忙向屋里跑去。可这一去就没有回来,罗宾有些着急了。
“这么久,怎么还不回来?”
“一到这儿,我就觉得他俩行为古怪,他们都互相猜忌,好趁对方不注意时占一点儿便宜。看来,他们要找的东西一定很重要。”
罗宾离开小船,上了岸。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他侧耳一听,从思京镇方向隐约传来了汽车和机车的声音。
“糟了,可能是警队。”
罗宾立刻跑到别墅的门口,向街上张望。这时,屋中“砰”的发出一声枪响,他急忙跑回屋里察看。
只见卜先利和吉贝尔俩人正在餐厅里大打出手。
“你们在干什么?”
吉贝尔这时已把卜先利压在身下,然后翻开他的身体,抢了一样东西,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卜先利则昏了过去,鲜血从肩上汩汩流出,连地板也被染红了。
“喂,你为什么开枪打他?”
“不是我,是那个仆人里欧南。”
“别胡说,他被绑在那里,怎能向他开枪呢?”
“他早就把绳子挣脱开了。我们一进来,他就一声不响地开了一枪。”
吉贝尔喘着粗气说。罗宾仔细一看,他的嘴上也留着血。
“什么?挣开了绳子?难道那个仆人已经跑了?”
说着,罗宾跑到隔壁一看,不禁“哎哟”了一声,只见里欧南脖子上插着一把短剑,已经死去多时了。
“是你杀他的吗?”罗宾怒气冲冲地问。
“不是,是卜先利。他因为先挨了一枪,一怒之下就一剑杀了那个仆人。”
“胡闹,真是太胡闹了!为什么要杀人呢?我罗宾是绝不会杀人的,我不是也常常告诫你们不要杀人吗?你为什么不阻止他?”
“我实在来不及啊,头儿。”
这时,远处车队的声音已经很近了,罗宾知道一刻也不能耽搁了。
“咦?你听……有一种奇怪的声音。”吉贝尔说。
“什么?”罗宾侧耳倾听,果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
那是一阵说不清到底是什么的声音,低沉而又沙哑,仿佛是从遥远的地狱里传来的一样。
罗宾虽然一身是胆,可乍一听到这声音也流了一身冷汗,连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蹲在地上,仔细听着声音的方向,好像是从死去的里欧南那里传来的。
他奇怪极了,把手电递给了吉贝尔,叫他往里欧南身上照着,自己则走上前去。
声音确实是从这里传来的。可他早已死去多时了。
“死人怎么会发出声音呢?”吉贝尔吓得脸色发青,手电也掉到了地上。
罗宾对着尸体看了半天,突然“哈哈”一阵大笑,把尸体翻了个身。
“嘿,竟被这个东西给唬住了,你看!”
原来尸体下面压着一部电话机。“喂、喂……听得到吗?回话,你受伤了吗?喂,还在吗?这里是警察局,我们已经派人去了,马上就到,喂……喂。
从电话里传来的声音被尸体挡住了,才变成了这种怪里怪气的声音。现在明白了,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这声音虽不再可怕,但情况却万分危急,因为警察马上就要到了。
那个仆人里欧南,虽然手脚被绑,但他的嘴并没有被堵上,于是他把桌上的电话用嘴拱到地上,藏在身子底下,给警察局打了电话。
“难怪刚才这个家伙一边哭一边嘴里在那里叽哩咕嗜地讲话,原来是在打电话,没注意到这一点真是我们的失策!
“快,吉贝尔,你赶紧把卜先利背到船上,我们走!”
他们两个刚要走,就听见外面的铁门“哗啷”一声响,接着院子里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
“不好,警察来了!”
罗宾赶紧跑到门口,从里面拴住大门。
前后响起了砸门声,警察已经把整栋房子包围了。
“喂,吉贝尔!我有办法从这里逃走,不过你们可能会被抓住。”
“啊?”
“不要担心,我逃走后一定会救你的,不然我们三人全都完蛋了!就这样办吧!”
罗宾说完,先帮吉贝尔把卜先利抬到会客室,然后从他身上抹了一把血涂在自己的脸上说:“我要演一出好戏,不然你我三人全都没救了。”
说完,他把吉贝尔接在地上,然后自己骑在吉贝尔的身上,一手连放了三枪,打得窗户玻璃块块破碎。
警察听到枪响,急忙跑到窗口。他一见到警察,就大喊道:
“我在这儿,救救我……坏蛋已经被我抓住了,快来人啊!”
警察们听到呼救声,七手八脚地打破窗上的玻璃,想要钻进来。
“喂,伙计,被抓以后你千万不能招供,等我救你;还有,我看见你从卜先利手里抢到一样东西,那是什么?快把它给我。”
听他这么一说,吉贝尔就从身上掏出一个小东西塞给了他。
“老板,这东西很重要,你要小心保存。”
“我知道了,我会替你好好保存的……我,他们来了。”
有两三个警察跳了进来,罗宾抓住那个小东西,还没来得及看一眼那是什么,就伸出手去,故意掐住吉贝尔的喉咙,喊道:
“警察,快抓住他……”他装做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大声说。
立刻,吉贝尔和刚清醒过来的卜先利就被捆了起来。罗宾拍拍身上的灰尘,对警察们说:
“谢谢你们救了我!差一点我就死在他的手上。”
“你太客气了。我们才应该感谢你帮我们抓住了犯人,看来你受伤了。”
“哦,还好,伤得不重。”
“你是谁?”一个警察有点诧异地问。
“我是德贝克议员的朋友。今晚8点的时候有事来找他,仆人告诉我,他今晚去巴黎了,正说着,来了这两个强盗,我们拼死抵抗,可里欧南却中剑身亡了。”
“噢,是抢劫、杀人……”
“对,仆人的尸体就在隔壁。在动手之前,我给警局打了个电话。”
“是的,收到您的电话,我们就赶来了。”
看着一身贵族打扮,绅士派头十足的罗宾说出这番理由充分的话来,警察也没有怀疑,便带他到客厅里休息。接着去检查现场,搜集证据。
“别墅里发生了凶杀案,我们必须尽快通知议员先生。至于是谁杀害了仆人,只有议员的朋友,刚才那位受伤的先生才知道,所以请他到这里来录一下口供。”
队长这么一说,他的手下马上去请罗宾。不一会儿,他就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报告说:
“那位先生不在屋内。”
“赶快去找。”
另一个警察报告说:“他刚才看见那位绅士一个人叼着香烟,向湖边走去了。”
队长听了,马上命人去湖边找。
“那位先生到了湖边的码头上,匆匆跳上一艘小船,划走了。”回来人报告说。
“什么?”队长想了想,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高喊:“抓住他,此人行迹可疑。”
他又看了看吉贝尔和卜先利,恶狠狠地说:
“这两个家伙是小角色,那个逃走的人才是主犯。”
队长立刻叫几个留下来看守,自己则带了两个警察跑到码头上。
到那一看,星光下,小船已经离岸100多英尺了,正朝对岸飞速地驶去。
小船上的罗宾一边划着船,一边挥动着自己的帽子,像开玩笑似地,嘴里还唱着歌。
我就像那无根的水草
随风漂流
很明显,罗宾很得意,警察们又上当了。
队长不由地大怒,喊道:
“开枪!”
耳边立刻响起了“砰、砰”的枪声,子弹“嗖、嗖”地从罗宾头上飞过。
队长忙带着两个手下跳上另一艘小船,拼命向前追赶着。
罗宾看到这种情况,也更加用力地划着。夜色下,两只小船在银色的湖面上展开了一场疯狂的竞赛。
罗宾划着小船,沿着湖的右岸飞速地前进,他打算在那里弃船逃生。
“他一上岸,我们就没办法了,还是追上他,推翻他的船算了。”
两个警察听到队长这么说,就拼命地把小船划了过去。
不一会儿,两条船越来越近了。
“快,追上去,追上去!”
队长拼命催促着,船桨飞速地翻动着,在湖面上激起了不少水花。
不知怎的,罗宾的小船忽然不动了,在湖面上随意飘浮着。
“好了,那家伙停住了。”
队长这样说着,命两个手下驾船赶了上去,对着罗宾的小船猛地一撞。
小船剧烈地晃动着,船里低头坐着的罗宾也差点儿掉下船去。
队长拔出手枪,大声喊道:
“不许动,把手举起来!”
可是罗宾连动也不动。队长小心翼翼地靠近罗宾的小船,举起手电一照,大吃了一惊。
原来罗宾早已无影无踪,低头坐在船上的是一尊偷出来的女神像,头上面戴着帽子,披着罗宾的外衣,黑暗中,看起来很像一个老人。而罗宾早已潜水逃走了。
他们登上小船一看,发现一张名片。
亚森·罗宾
“原来逃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怪盗亚森·罗宾啊!
“自己被罗宾耍得团团转,当时竟一点也不知道。”想到这,队长被气得浑身发抖。
再说罗宾,他自幼水性就很好,是一个游泳的高手。
他刚才摸黑下了水,一口气游出了很远,潜在水中,直到警察的小船离去,他才悄悄地浮出水面。
这时,湖上已经漆黑一片。天上星光黯淡,像一层浓幕笼罩着整个湖滨。稍远一点儿的地方,说什么也看不见了。
罗宾这时才悄悄游到湖边,爬上岸去。公路上,司机和两个船夫还在等他,车里装满了偷来的艺术品。
汽车在夜色中疾驰着,最后停在了巴黎郊外的伊努街上(布伦森林公园的北面)。
这里有一个秘密仓库。等东西全搬进去以后,罗宾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和部下分了手,跳上一辆出租车,直奔巴黎。
车子进了巴黎,就从凯旋门那边的星星广场驶向了香榭丽会大街,回到了他设在此处的一个秘密住所。
这是他以化名租下来的一幢房子,除了吉贝尔,无人知晓。
“现在安全了,不过两个小家伙实在太可怜了。如果不去救他们,他们一定会以杀人罪被处死的。”
他坐在沙发上,自言自语道。同时,无意中把手伸进了口袋,取出了那个吉贝尔被捕前交给他的小东西。
他在刚才换湿衣服的时候,就把它重新装到了新衣服的口袋里。但是要不摸衣袋的话,早就把这小东西给忘了。
“这到底是什么呢?”
他取出来看了看,原来是一个普通的玻璃瓶塞,跟一般的家用的没有什么区别。
这种东西在餐桌上,甚至在演说会的讲台上都随处可见。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它的圆顶经过雕刻,被磨成了钻石型,顶端漆成金色,就这一点与众不同,但它也不是什么了不臣的东西啊!
“哼,分文不值的东西。”
罗宾随手把它扔在桌上。
“啊,不对。那两个家伙为了这东西,不惜大打出手。这样看来,比物必有过人之处,让我检查一下。”
罗宾立刻动手检查起来。他先是在灯光下照了照,又称了称它的重量,可仍旧没有发现什么。
“嘿,算了。”
罗宾把它放到壁炉上面的台子上,回去睡觉了。经过一晚的奔皮,他确实需要休息。
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罗宾推开窗子,呼吸着窗外的新鲜空气,惑到精神抖擞,疲惫全无。
这时,他偶然一抬头,忽然发现壁炉台子上面的玻璃瓶塞不见了。
他检查了一下,门窗完好无损,没有任何损坏的痕迹。
可是瓶塞却神奇地失踪了。这到底是谁干的?
“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先是我的两个手下为它打得头破血流。接着,在我的宅内,它又离奇被窃。可见这个小东西一定有什么秘密。”
“但是,是谁把它偷走的呢?这里除了吉贝尔,没人知道,可现在显然还有人知道此处。那人在昨夜潜了进来,偷走瓶塞。他会是谁呢?
“不可能是吉贝尔,他已被关进了监狱。天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罗宾抱头沉思,仍不明所以。
“不过,这东西既然是从德贝克议员那儿偷的,他一定知道这个秘密。去他身边搜一下,也许会有收获。
“对了,那家伙是个大坏蛋,会不会是他到我这儿来偷走了瓶塞?不错,我得去调查调查他,说不定能找到些线索。”
罗宾目不转睛地凝望着墙壁,想:
“吉贝尔和卜先利这两个小家伙,必然会受到审判,但是在他们被判刑前还有一段日子。现在我先不用管他们,我先找出瓶塞的秘密。还有,这里已被人发现,我得赶快搬走。不然,一定会有麻烦。”
罗宾立刻迁到了凯旋门附近的一条街上,租了间房于住了下来。他冒充是一个靠退休金生活的公务员,每天出入于上流社会,手拿一根白银装饰的手杖,天天出去散步,同时偷偷地监视德贝克的住宅。
自从湖边别墅发生了命案以后,德贝克就离开了那里,迁回巴黎。他住在雨果大街,那里离罗宾的秘密住所很近,离公园也很近。
每天,罗宾就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假装打瞌睡。实际上,他是在监视着德贝克议员家的动静。
“吉贝尔和卜先利这两个小家伙怎么会知道德贝克的家里放着那个小瓶塞呢?并且,德贝克为什么要把这个特殊的物品放在餐厅的壁炉上呢?是否是为了掩人耳目?”
罗宾心里想着,眼睛可始终没有离开过德贝克的住宅。他看见两个工人模样的人,徘徊在议员家附近。议员一出门,那两个人就跟了上去;议员一回来,他们就自动消失。到了晚上,当街灯点亮时,那俩人又不知去向了。
“我看,那两人一定是警察,连警察也在监视他,可见这个德贝克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第四天傍晚,除了那俩个人以外又来了六个人。他们趁着天黑,在公园的树荫下悄悄地商量着什么。罗宾悄悄地走近一看,发现其中的一个家伙是贝拉斯。
这个贝拉斯是一个出色的运动员,也是一名优秀的探险家。后来此人当了律师,不知怎的,他竟和总统勾搭上了,当了警察总监的秘书长。从他的经历看,这也是一个很可疑的家伙。
“对了,我想起来了,他曾在两年前要和德贝克议员决斗。可是被德贝克拒绝了。后来,总统突然派他做了警察总监的秘书长,这里一定有内幕。”
从此,罗宾不断地去议员家附近侦察。一天,他看见德贝克刚走,就有两个警察的便衣跟在他后面,接着,贝拉斯等六人去议员家门口接了按电铃,和开门的女仆说了几句话,就一起进去了。
罗宾也跟着走了进去,对女仆说:
“他们都到了吧?”
“是的,他们在书房。”
罗宾悄悄地走进餐厅,从窗帘的缝隙看过去,书房里情景显得很清楚。
只见贝拉斯拿着万能钥匙,打开了书橱和书桌的抽屉,到处查找;他的几个部下把那些书一本一本地抽出来,一页页地翻看着,最后,连书皮也撕开看了看。
“原来他们是在找一份秘密文件。”
罗宾躲在那里,心想。
“找不到。白费了一场力气。”
贝拉斯气愤地说。可他并不死心,又从柜子里拿出四瓶酒来,把瓶塞拔下来,用手电照着,反复查看。
“原来他们也在找那个瓶塞啊!”
想到这儿,罗宾一愣,就听贝拉斯问他的一个属下:
“这里你来过几次?”
“六次了。”
“都搜过了吗?”
“每间屋子我都接过了。”
“什么都没找到吗?这里的女仆是不是只有刚才看到的那一个?”
“是的。议员都是在外面吃饭,平时家里没什么事。不过,听说他还想再找一个女仆。”
“现在这个女仆可靠吗?她不会把我们的事说出去吧?”
“不会的。我给了她很多钱,她对我们很有好感,同时她对自己的主人深恶痛绝,现在她正在门外替我们把风呢!”
“好,再四处搜一搜。”
他们又足足搜了一个小时。这时,本来跟着德贝克的俩人喘着气,跑进来说:
“德贝克回来了。”
“是坐出租车回来的吗?”
“不,是走路。”
“那还来得及,我们现在把东西放回原处,别让他看出来。记住,不要把东西放错位置,那家伙是一个阴险的人。对此,我们一点都不能马虎啊!”
不一会儿,他们全都走了。
“我应该多呆一会儿,好看看这个德贝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于是,罗宾一声不响地呆在那里。
不一会儿,德贝克走进屋里,打开了灯。
罗宾偷偷看了看德贝克的脸,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他的脸,就觉得此人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
他的身体精壮而且结实,很像一个拳击手。肩膀很宽,长着一张肥肥胖胖的脸,剃着个光头,长着一脸花白的络腮胡子;视力似乎不怎么样,在普通的眼镜上,还戴着一副墨镜;下巴长长方方的,有点像猩猩;两只手又粗又长;两腿略有点弯。
那副弓背走路的样子,越看越像一只猩猩。
只见他在屋子里扫了一眼,狡猾地笑了一下,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来。
“哼,又来过了。”
他用沙哑的嗓子说着,就按铃叫来了女仆。
“那些人是不是又来过了?”
“没有,老爷。”
“别胡说,不然休怪我不客气。”
女仆的脸色被吓得发青,她颤抖着说:
“是是的……”
“他们一共来了几个?”
“九个。先来了六个,随后又来了回个。最后在您快回来的时候又来了两个。”
“哼,一共九个人吗?”
德贝克冷哼一声,抓起一支笔,在纸上随便写着什么,又说:
“我回来的时候,亲眼看见那些人回去,他们一共是八个人,还有一个人没回去,那么这个人一定藏在这里。呵呵,老兄,你自己出来吧!”
说完,他就向罗宾藏身的餐厅走去。罗宾急忙躲到窗帘后面。德贝克过去,在窗帘上轻轻敲了敲,说:
“老兄,里面很闷吧?你还是快出来吧!不然我一开枪,只要一发子弹,你就完了!”
说完,他用力一拉,把窗帘完全拉开了。
“晚安,辛苦你了!”
德贝克一边说,一边笑个不停。罗宾又羞又怒,满脸通红,感到受了愚弄。
德贝克看着他,说:“是你啊!难得你经常坐在公园里保护着我。在警察局里竟然有像您这样热心工作、忠于职守的人,真让我惊讶。你的化装术很高明啊!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好好于下去,将来一定会大有前途的。那位贝拉斯老兄还真有一手!噢,对了,请替我带这封信给贝拉斯。”
他当着罗宾的面,一口气写下这封信。信的内容如下:
贝拉斯秘书长:
很可惜,你又失败了,那件东西就在你眼前,只要再加
把劲,就会到你手中。
不过,趁我不在家的时候,买通我的女仆,偷偷进我的
房间搜查,这实在是与您的身份大不相符啊!希望不会再有
下次了,
德贝克
“这封信就托你交给他吧!喂,仆人,送这位“老人家’回去,看他两腿发软,老眼昏花,你送他到门口,别让他摔倒了。好了,再见!”
他说完又是一阵大笑。罗宾既气愤,又难堪,几乎全身冒出火来,恨不得伸手打他一顿。不过他还是忍住了,从屋里走了出来。
不久,他又另找了一个藏身之处,是在凯旋门下面的贝朗街。这一次,他化名梅森·布朗,租下了房子。
“上次真是太丢脸了,幸亏那家伙不知道我就是罗宾,只是把我当做一个警察。
不过,这个德贝克到底是什么来头?”
罗宾马上命令自己经营侦探事务所的一个手下去调查德贝克的出身。不久,结果就出来了。
德贝克,五届国会议员,不属于任何党派,政见不太清
楚,每次选举他都花费了大量金钱,因此总能高票当选。
他除了平日以巴黎为中心活动外,在恩京镇和尼斯海
岸各有一幢别墅,过着豪华的生活。可是,他并没有固定收
入。因此,他的庞大的选举费用不知从何而来。
在政界里,许多高官、议员和社会名流都拥护他。因此
他势力雄厚,在政府中很有影响力。
“这个坏蛋,即使势力庞大,我也要和他斗争到底。”
罗宾心知此次遇到了一个凶恶强大的对手。但他毫不畏惧,充满了昂扬的斗志。
以后我们就会知道,这个德贝克是个什么样的恶魔。也许大家都听说过吸血鬼的故事,他们白天躺在棺材里,晚上出来吸人鲜血,这个德贝克就是一个吸血鬼,靠吸取富翁、名人贵族、绅士和贵妇、小姐等社会名流的血来维持生活。
不过,此刻罗宾还不知道此事。本来他和这位议员并无深仇大恨,可是他心爱的部下却因为到德贝克家里偷一个玻璃瓶塞而被捕入狱。因此,罗宾也被卷了进来。
而且,吉贝尔放在他这里的玻璃瓶塞,又被另一个神秘人物偷走了。所以,罗宾为了找回瓶塞,也不得不对付德贝克。
这天,罗宾从外面回到家里,他的仆人叶希尔对他说:“有一个客人已经等你一个多小时了。”
“什么客人?男的还是女的?这里应该没人知道啊!”
“是女客,脸上蒙着面纱,看不清面孔,但我猜一定挺漂亮的。她身上穿着一身黑衣,看样子像个女店员或女服务员。”
“她是来找我的吗?”
“是的。她说要找梅森·布朗先生。”
梅森·布朗这个化名是罗宾搬到这里以后才用的,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很少。
“真奇怪。她没说为什么来找我吗?”罗宾小心地问。
“她说是为了恩京别墅的事。”
“哦?她知道我跟此事有关?她现在在哪里?”
“在会客室。”
罗宾急忙推开会客室的门,一看:
“哪里有人啊?什么人也没有。人在哪儿呢?”他生气地责骂着叶希尔。
“奇怪,她刚才一直坐在长椅上啊!”
“刚才你在哪儿?”
“我就在大门口,一步也没离开过。可是我没见到那个女人离开啊!奇怪,她从哪儿溜走的?”。
“还不是从这儿!”罗宾伸手指了指窗户,又说:“你看,窗户打开了,窗外的泥土上还有女人的皮鞋印。”
罗宾仔细地在屋子里检查了一遍,没有找到什么,屋里也没丢什么东西。那么这个女人来干什么呢?
“叶希尔,还有别的事吗?我不在的时候,有没有电话或信件什么的?”
“有一封吉贝尔寄来的信,我把它放在卧室壁炉的台子上了。”
“没有啊!”罗宾大叫道。
“不可能,我确实把信放在那儿了。”
罗宾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已经把这个新地址和化名在探监的时候告诉了吉贝尔,所以吉贝尔才会知道这里。但是,吉贝尔在监狱里,瞒着看守,冒险给他写信,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说,可是这么重要的信竟然丢了,会是谁偷的呢?
“一定是那个女人!”
可她为什么要偷这封信呢?会客室和卧室之间的门是锁着的,而且锁已生锈,再有卧室的门平时也是锁着的,刚才进来的时候,也是罗宾用钥匙开了门才进来的。
但是那女人却从会客室溜进了卧室,偷走了那封信,然后又从窗户逃走,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罗宾走到中间的那扇门前,用手敲了敲,用力推了推,不禁大吃一惊。
那扇门是用六块木板拼成的,其中的一块稍微一推就摇晃起来。他再用力一推,上下晃动了一下,那块木板就掉了下来。
“嗯,这是什么时候,谁搞的花样?我搬进来的时候,倒没有注意这一点,不知还有没有可疑之处?”
他又用力推了推其他几块,除了这一块,其他的都是何死的。
“这样的话,即使身材再娇小的女人也挤不过去,除非是一只猴子,或是一个7、8岁的小孩子。”
他低头想了一下,突然跳起来,说:“叶希尔,我要出去一下。”
他跑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赶到自己以前的那幢秘密住所。
那里现在还没有租出去,仍然空着。他从后门溜了上去,上楼推了推房间的门,一块木板应手而落。
“果然,两次失窃,犯人用的都是同一手法。”
在那天夜里偷走瓶塞的小偷,一定是从门上的豁口进出的,可是这么小的一个洞,那个女人是如何进出的呢?
这一点,连聪明的亚森·罗宾也想不通其中的道理,到底是谁干的呢?他为什么要偷瓶塞和信呢?这个谜越来越令人难以捉摸。
事后,罗宾才知道,此事与一对母子有关。而她们母子二人,一直深受着吸血鬼德贝克的折磨。
不久,在那个作恶多端的议员德贝克家里,来了一个身体健康,而且十分漂亮的女厨子。疑心很重的德贝克,曾打电话给她的前仟雇主参议员苏尔伯男爵,打听这个女仆是否可靠。男爵的管家回答:
“她身世清白,人也老实。在我们这儿工作了七年,绝对可靠。”
他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就放下心来。
可是,这个漂亮的女厨子,却是亚森·罗宾的间谍。每到夜里,她就从厨房的后门溜出去见罗宾。
“你不用害怕,德贝克虽然多疑,也绝对想不到你是我安排进去的!”
“可是他曾打电话到一个什么男爵的家,打听我的情况,而我从未在那里做过事呀!”
“这点你放心。男爵的管家是我的手下,他已经给德贝克一个满意的答复,因此他会相信你的。”
“知道了,不过我该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