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变异的生物由来学说的难点——过渡变种的不存在或稀有——生活习性的过
渡——同一物种中的分歧习性——具有与近似物种极其不同习性的物种——极端完善的
器官——过渡的方式——难点的事例——自然界没有飞跃——重要性小的器官——器官
并不在一切情形下都是绝对完善的——自然选择学说所包括的模式统一法则和生存条件
法则。
读者远在读到本书这一部分之前,想来已经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难点。有些难点是这
样的严重,以致今日我回想到它们时还不免有些踌躇;但是,根据我所能判断的来说,
大多数的难点只是表面的,而那些真实的难点,我想,对于这一学说也不是致命的。
这些难点和异议可以分作以下几类:第一,如果物种是从其他物种一点点地逐渐变
成的,那末,为什么我们没有到处看到无数的过渡类型呢?为什么物种恰像我们所见到
的那样区别分明,而整个自然界不呈混乱状态呢?
第二,一种动物,比方说,一种具有像蝙蝠那样构造和习性的动物,能够由别种习
性和构造大不相同的动物变化而成吗?我们能够相信自然选择一方面可以产生出很不重
要的器官,如只能用作拂蝇的长颈鹿的尾巴,另一方面,可以产生出像眼睛那样的奇妙
器官吗?
第三,本能能够从自然选择获得吗?自然选择能够改变它吗?引导蜜蜂营造蜂房的
本能实际上出现在学识渊博的数学家的发见之前,对此我们应当做何解说呢?
第四,对于物种杂交时的不育性及其后代的不育性,对于变种杂交时的能育性的不
受损害,我们能够怎样来说明呢?
前二项将在这里讨论;其他种种异议在讨论;本能和“杂种状态”(bybrid
ism)在接下去的两章讨论。
论过渡变种的不存在或稀有——因为自然选择的作用仅仅在于保存有利的变异,所
以在充满生物的区域内,每一新的类型都有一种倾向来代替并且最后消灭比它自己改进
较少的亲类型以及与它竞争而受益较少的类型。因此绝灭和自然选择是并肩进行的。所
以,如果我们把每一物种都看作是从某些未知类型传下来的,那末它的亲种和一切过渡
的变种,一般在这个新类型的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就已经被消灭了。
但是,依照这种理论,无数过渡的类型一定曾经存在过,为什么我们没有看到它们
大量埋存在地壳里呢?在《论地质纪录的不完全》一章里来讨论这一问题,将会更加便
利;我在这里只说明,我相信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主要在于地质纪录的不完全实非一般
所能想像到的。地壳是一个巨大的博物馆;但自然界的采集品并不完全,而且是在长久
的间隔时期中进行的。但是,可以主张,当若干亲缘密切的物种栖息在同一地域内时,
我们确实应该在今日看到许多过渡类型才对。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当在大陆上从北往南
旅行时,我们一般会在各段地方看到亲缘密切的或代表的物种显然在自然组成里占据者
几乎相同的位置。这些代表的物种常常相遇而且相混合;当某一物种逐渐少下去的时候,
另一物种就会逐渐多起来,终于这一个代替了那一个。但如果我们在这些物种相混的地
方来比较它们,可以看出它们的构造的各个细点一般都绝对不同,就像从各个物种的中
心栖息地点采集来的标本一样。按照我的学说,这些近缘物种是从一个共同亲种传下来
的;在变异的过程中,各个物种都已适应了自己区域里的生活条件,并已排斥了和消灭
了原来的亲类型以及一切连接过去和现在的过渡变种。因此,我们不应该希望今日在各
地都遇到无数的过渡变种,虽然它们必定曾经在那里存在过,并且可能以化石状态在那
里埋存着。但是在具有中间生活条件的中间地带,为什么我们现在没有看到密切连接的
中间变种呢?这一难点在长久期间内颇使我惶惑,但是我想,它大体是能够解释的。
第一,如果我们看到一处地方现在是连续的,就推论它在一个长久的时期内也是连
续的,对此应当十分慎重。地质学使我们相信:大多数的大陆,甚至在第三纪末期也还
分裂成一些岛屿;在这样的岛屿上没有中间变种在中间地带生存的可能性,不同的物种
大概是分别形成的。由于陆地的形状和气候的变迁,现在连续的海面在最近以前的时期,
一定远远不像今日那样的连续和一致。但是我将不取这条道路来逃避困难;因为我相信
许多界限十分明确的物种是在本来严格连续的地面上形成的;虽然我并不怀疑现今连续
地面的以前断离状态,对于新种形成,特别对于自由杂交而漫游的动物的新种形成,有
着重要作用。
我们观察一下现今在一个广大地域内分布的物种,我们一般会看到它们在一个大的
地域内是相当多的,而在边界处就多少突然地逐渐稀少下来,最后终于消失了。因此,
两个代表物种之间的中间地带比起每个物种的独占地带,一般总是狭小的。在登山时我
们可以看到同样的事实,有时正如得康多尔所观察的那样,一种普通的高山植物非常突
然地消失了,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福布斯在用捞网探查深海时,也曾注意到同样的事
实。有些人把气候和物理的生活条件看作是分布的最重要困素,这等事实应该引起那些
人们的惊异,因为气候和高度或深度都是不知不觉地逐渐改变的。但是如果我们记得几
乎每一物种,甚至在它分布的中心地方,倘使没有与它竞争的物种,它的个体数目将增
加到难以数计;如果我们记得几乎一切物种,不是吃别的物种便是为别的物种所吃掉;
总而言之,如果我们记得每一生物都与别的生物以极重要的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发生关
系,——那末我们就会知道,任何地方的生物分布范围决不完全决定于不知不觉地变化
着的物理条件,而是大部分决定于其他物种的存在,或者依赖其他物种而生活,或者被
其他物种所毁灭,或者与其他物种相竞争;因为这些物种都已经是区别分明的实物,没
有被不可觉察的各级类型混淆在一起,于是任何一个物种的分布范围,由于依存于其他
物种的分布范围,其界限就会有十分明显的倾向。还有,各个物种,在其个体数目生存
较少的分布范围的边缘上,由于它的敌害、或它的猎物数量的变动,或季候性的变动,
将会极其容易地遭到完全的毁灭;因此,它的地理分布范围的界限就愈加明显了。因为
近似的或作表的物种,当生存在一个连续的地域内时,各个物种都有广大的分布范围,
它们之间有着一个比较狭小的中间地带,在这个地带内,它们会比较突然地愈来愈稀少;
又因为变种和物种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同样的法则大概可以应用于二者;如果我们
以一个栖息在广大区域内的正在变异中的物种为例,那末势必有两个变种适应于两个大
区域,并且有第三个变种适应于狭小的中间地带。结果,中间变种由于栖息在一个狭小
的区域内,它的个体数目就较少;实际上,据我所能理解的来说,这一规律是适合于自
然状态下的变种的,关于藤壶属(Balanus)里的显著变种的中间变种,我看到这一规律
的显著例子。沃森先生、阿萨·格雷博士和沃拉斯顿先生给我的材料表明,当介于二个
类型之间的中间变种存在的时候,这个中间变种的个体数目一般比它们所连接的那二个
类型的数目要少得多。现在,如果我们可以相信这些事实和推论,并且断定介于二个变
种之间的变种的个体数目,一般比它们所连接的类型较少的话,那末,我们就能够理解
中间变种为什么不能在很长久的期间内存续:——按照一般规律,中间变种为什么比被
它们原来所连接的那些类型绝灭和消失得早些。
那是因为,如前所述,任何个体数目较少的类型,比个体数目多的类型,会遇到更
大的绝灭机会;在这种特殊情形里,中间类型极容易被两边存在着的亲缘密切的类型所
侵犯,但还有更加重要的理由:在假定两个变种改变而完成为两个不同物种的进一步变
异过程中,个体数目较多的两个变种,由于栖息在较大的地域内,就比那些栖息在狭小
中间地带内的个体数目较少的中间变种占有强大优势。这是因为个体数目较多的类型,
比个体数目较少的类型,在任何一定的时期内,都有较好的机会,呈现更有利的变异,
以供自然选择的利用。因此,较普通的类型,在生活的竞争里,就有压倒和代替较不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