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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查尔斯·弗雷泽 当前章节:15229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02:04

正想之间,红母鸡穿过枝叶冲了进来,翅膀没有完全展开,耷拉着拖在尘土中。她蹿到靠近艾达头部的一根树枝上,兴奋地咯咯直叫。紧随其后的是那只生着黑金两色羽毛的大公鸡,它凶悍的样子经常把艾达吓一跳。公鸡正一门心思追着母鸡交配,在这个地方猛然瞧见艾达,吃了一惊,骤然停住。它竖起头,一只乌黑发亮的眼睛盯住艾达,向后退了一步,爪子在地面上来回扒着。公鸡离艾达非常近,可以看清黄色鸡足上角质鳞片之间积累的污垢,长长的鸡足刺像手指头一样伸出来,头上和脖子上覆盖的金色羽毛蓬松涨起,光泽闪闪,似擦了头油。它抖动脖子让羽毛回复原位,黄色的尖嘴巴张开又合上。

如果这家伙有一百五十磅的体重,它肯定会就地把我干掉,艾达想。

她挪动身子,膝盖跪地,挥着双手,口中嘘嘘做声,想把它轰开。不想公鸡迎面蹿过来,凌空一拧身,鸡足刺伸在前面,同时翅膀还不停地扑腾着。艾达抬起一只手想把它挡开,手腕却给它的足刺划了一下子。她一巴掌把公鸡打到地上,但它旋即又拍打着翅膀再次扑来。艾达像只螃蟹一样趴在地上往外爬,公鸡赶上来用足刺戳她,结果给裙褶钩住缩不回来了。艾达翻翻滚滚地从树丛里跌出来,起身便逃,公鸡的一只脚仍然在她裙子靠近腿弯的地方吊着。它用嘴叨她的小腿,并用另外一只脚上的足刺反复蹬她,翅膀也不闲着,狠命地拍打。艾达挥掌一通乱拍,终于把公鸡打脱,然后一溜烟跑上门廊冲进屋去。

她靠进扶手椅里检查自己受的伤。手腕上有一道血迹,她把血擦干,松了口气,只不过是擦破了点皮。裙子破了三个洞,脏兮兮的,还沾着鸡粪。她掀起裙子瞧瞧自己的两条腿,到处是各式各样的擦伤和啄痕,但没有一处深到要流血。脸和脖子也在往外爬的时候被树枝刮伤,阵阵刺痛。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满脑袋乱糟糟的一团。看看我落到了什么地步,她想,这可真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连找鸡蛋都有这样的下场。

她从椅子里起身爬上楼梯,来到自己的房间,脱去衣服,把水罐中的水倒进大理石台上的脸盆,用熏衣草香皂和毛巾清洁自己。她叉开手指,穿过头发,篦出里面的黄杨树叶,然后就让头发披散在肩膀上。当时流行的两种发式她都放弃了——不管是全部拢起来,梳成两个发卷,像狗耳朵一样垂在脑袋两边,还是紧贴着头皮梳到脑后,打成一个发髻,像尾巴给扎起来的马。她既没有必要也没有耐心打理这样的发髻了,即便像藏书票里画的披头散发的疯女人一样倒处走,也没关系,因为有时候她十天半月都看不见一个人影。

她去衣柜里找干净内衣,但是一件也没有,衣服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洗了。她从脏衣服堆底下抽出几件亚麻内衣穿在身上,设想着或许时间能使它们变得比刚刚脱下来的衣服干净些。她在外面套上一条稍微干净点的裙子,琢磨着怎样挨到上床睡觉。世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生了改变,使她不再考虑如何让时间过得愉快而充实,却只想着怎样把时间打发掉。

她行动的欲望几乎消失殆尽。门罗去世几个月来,她所做的唯一值得一提的事,是整理了他的遗物。即使这件事,也是场艰难的考验,因为她对父亲的房间有一种奇异的畏惧感,直到葬礼过后多日才敢进去。但在此前的那些天,她经常站在门口向屋里看,就像一个被吸引到悬崖边缘向下张望的人。父亲盥洗台上的大水杯里装的水,一直没人动,最后自己蒸发干净了事。终于,她鼓足勇气,走进父亲的房间,坐在床上,把他做工精细的白衬衣、黑色的西装和裤子叠起来放好,一边收拾一边哭泣。她把门罗的文件,他的布道词、植物学笔记和普通的日记整理分类,装进箱子。每一件微小的工作都带来新一轮的哀悼和一连串空虚的日子,现在,这样的日子已经汇成一片。如果有人问,你今天做了什么?唯一的答案就是:什么都没有。这就是她目前所处的境地。

艾达从她的床头桌上拿起一本书,来到旁边的门厅,坐进她从父亲的卧室搬来的单人沙发椅里,正对着亮堂的窗户。在过去多雨的三个月里,她经常坐在这儿看书,即便是在7月,身上也要裹一条被子,来抵挡屋内的寒气。这个夏天她读的书,都是从门罗的书架上随手抽下来的,五花八门,小说读得不多,主要是新出的,许多诸如劳伦斯的《剑与袍》一类无聊的作品。这样的书,往往读过就忘,第二天就不知道讲的是什么了。而较为不凡的小说中那些注定遭受不幸的女主人公的凄惨命运,则只会使她更加忧愁。有一阵子,接连从书架上取出的几本书,每本都让她心惊胆战。内容大抵相近,讲某位满头乌发的女人因铸成大错,从而受惩罚、遭排斥、被孤立,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看完《弗罗斯河上的磨坊》,她紧跟着开始阅读霍桑所写的一本薄薄的小书。它的主题与前书基本相同,又是一个让人不安的故事。门罗显然没有读完,因为第三章之后的书页尚未裁开。艾达寻思,估计是他觉得内容太过阴郁了吧。但对于艾达来说,读这样的书似乎是一次很好的演练,使自己对未来的生活更有准备。不过,无论是什么书,里面人物的生活似乎都比她丰富多彩。

最初,她喜欢在这里看书只是因为椅子舒适,光线又明亮,但几个月来,她越来越喜欢窗外的景色,可以让她从阴郁的故事中解脱出来,放松心神。经常,她从书上抬起眼睛,视线扫过田野,越过连绵而迷蒙的群山,望向远方冷山那高高隆起的蓝色山峦。坐在椅子里向外看,可以找到与她当前心境一一对应的所有主要色调与图案。一夏天,放眼窗外,通常给人昏暗和沉郁之感。从窗子飘进来的潮湿空气,满含着腐败和生长的气息,在眼前迷茫朦胧而又琢磨不定,那感觉好似用望远镜遥望远方。湿气对视觉的影响有如劣质的镜片,使距离和高度增大或缩小,空间感随时变换。透过这扇窗,艾达领略了湿气各种肉眼可见的形态——轻薄的阴霾、山谷中的浓雾、碎布片一般悬在冷山山腰上的朵朵云雾、还有整日不停地倾泻而下的灰色雨水,像是天上挂满了一股股的破麻绳。

她发现,要喜欢上这片云拢雾绕的隆起的土地,远比学会欣赏查尔斯敦傍晚安详的声音——漫步在贝特利街头,远处是萨姆特要塞,背后矗立着一栋栋白色的房屋,海风徐来,吹动蒲葵的叶子簌簌作响——更为微妙和困难。比较而言,这片倾斜的土地上的声音少些温和,多些粗砺。那些山坳、山脊和峰峦似乎是个错杂的封闭世界,一个藏身的好地方。

艾达今天拿在手里的是父亲的另一本书,一个边疆探险的故事,作者西蒙斯是查尔斯敦人,门罗的朋友。有几次,当他离开在艾迪斯脱岛上的农庄返回城里的时候,曾与艾达见过面。她想起西蒙斯,是因为刚收到查尔斯敦一位熟人的来信,里面提到西蒙斯因妻子不久前过世而痛不欲生,只有靠服用鸦片才免于疯狂。最后这半句话一直盘旋在艾达的心头,挥之不去。

她开始看书,尽管故事的情节跌宕生动,她心里却总是冒出吃点东西的念头。自打寻找鸡蛋出师不利,她还一口早饭没吃上呢,眼看着上午都快过去一半了。只翻了几页,她就把书揣进口袋,下到厨房,在碗柜里踅摸,看看有什么东西能弄出一顿饭。忙了将近两个钟头,给炉子生火,试着用她能找到的唯一的酵母——苏打粉给小麦面发酵,等把那条东西从烤炉里取出来一看,模样就像一大块没烤好的面饼,外皮干裂,里面却黏糊糊的,味道和生面团差不多。艾达咬下一小口尝了尝,实在没法吃,就扔到院子里任鸡啄食了。晚餐她只吃了一盘小西红柿和黄瓜,用刀切好,上面洒了些醋和盐。吃完的感觉,也不比喝西北风强多少。

艾达把脏盘子和叉子留在桌上。她从沙发上拿起揉成一团的围巾,抖开披在肩膀上,走到门廊上站着向外看。天上无云,但迷蒙的雾气使蓝色的天空透着苍白和单薄。她瞧见那只大公鸡在下面的牲口棚旁边,它的爪子在地上扒几下,伸头啄一啄,然后耀武扬威地踱来踱去,分明不可一世。艾达离开房子,走到大门外的小路上。近来门前冷落,两趟车道沟当间已经长出一溜高高的紫菀和狗尾草。路两侧的篱笆上星星点点地开着黄色和桔色的小花,艾达走过去用手轻轻一碰,看着它啪地裂开,种子弹了出来。

——蹦蹦草,她出声地说道,很高兴总算有一样东西她说得出名字,哪怕这名字是她自己取的。

她沿路向前走了一英里,出了布莱克沟,转向通往河边的小路。她沿途采了一束野花——飞蓬、白芷、金鸡菊、万灵草,只要觉得好看就摘,不管是什么花。来到河边,她向上游的教堂走去。这条路是社区的干道,车辙深陷,已经沉降到水平面以下。低洼处被过往的牲口踩出一个个没膝深的大泥坑,遇到这样的地方,为免靴子陷进泥里,行人就从旁绕过去,走得多了,又在路边踩出一条条的毛毛道。路旁的树木压满了沉甸甸的绿叶,似乎经过一个漫长的夏季,它们已经厌倦了生长,一棵棵垂头丧气。但并不是由于干旱,这一夏雨水充足,路边河水深沉,悠悠流淌。

十五分钟后,艾达来到过去由门罗主持的小礼拜堂。和查尔斯敦那些漂亮的石头教堂比起来,它建筑之简陋还赶不上一只捕鸟器讲究,但它各部分的格局——那斜斜挑起的人字形屋顶、长宽高的比例、简单的尖塔——都明显地透出大方和雅致。门罗对小教堂生出了深厚的感情,它简洁而一丝不苟的造型正好迎合了他晚年淳朴的心境。许多次,当父女二人从河边走向这里时,门罗会说:这正符合神在本地的独特表达方式。

艾达爬到小山上教堂背面的墓地,站在门罗的墓前。黑色的泥土上刚长出稀疏的野草。还没有墓碑,艾达没有按照当地的风俗,在坟前安置一块平滑的卵石,或竖起一根栎木牌,上面浅浅地镌刻着死者的姓名和生卒年月。她从县城订购了一块刻好铭文的大理石墓碑,但尚未运到。她把野花放在坟头,捡起先前放置的一束。它已枯萎,被雨水浸得湿漉漉的。

门罗去世的那天,是在5月。艾达带着一盒水彩和一张画纸,准备去小溪下游临摹刚刚开放的杜鹃花。她走出房门,看见门罗正靠在梨树下的一把条纹帆布凉椅里读书,就停步随便聊了几句。门罗似乎有点儿疲倦,他说可能连坚持看完这一页的精神头都没有了,很快就得睡着。他让艾达回来时把自己叫醒,他可不想一直睡到傍晚潮气起来,还说恐怕他已经到了得有人搀扶才能从这么矮的椅子里起来的年龄。

艾达离开不到一小时,走回院子的时候,她瞧见门罗四仰八叉地躺在椅子里,嘴巴张着。许是打呼噜呢,她想,吃晚饭时可以打趣他,竟然青天白日的让自己露出这么不雅的姿态。她走上前想叫醒他,这才看见他的眼睛睁着,书也掉到了草地上。她跑上最后几步去推他,但手刚一接触到他的肩膀,她就知道父亲已经死了,因为他的肌肤没有丝毫生气。

她出去求助,跑几步走几步,尽力快赶,抄近道跨过山脊,沿坡而下来到河边的大路,不远就是斯万哲家。在这条路上,他们家是最近的邻居。斯万哲一家人是她父亲教堂的会众,艾达刚搬到山里来不久就和他们认识了。赶到门口,艾达已经气喘嘘嘘,泣不成声。没等艾斯科·斯万哲把马车套好,雨就从西边过来了。当他和艾达一起赶着马车绕道返回山坳时,天色已晚,门罗全身精湿,脸上落着几片山茱萸的花瓣。艾达丢在梨树下面的水彩画,被雨水淋得绿一团粉一团,成了看不清眉目的大杂烩。

当天,艾达在斯万哲家过夜。她没有一点困意,躺在床上,欲哭无泪,久久地想着要是自己能死在门罗前面就好了。不过,她心中明白,受自然青睐的是另外一种次序:父母先去,然后才轮到子女。但这是一个残酷的安排,并不能使痛苦减轻,让人安慰,因为遵照这一规律,就意味着幸存者将成为孤儿。

两天后,艾达把门罗葬在鸽子河的支流小东岔河近旁的小山包上。上午天清气朗,从冷山吹下阵阵和风,整个世界都为之舒展起来。空气也临时转性,湿度极低,所有物体的色彩和轮廓都异乎寻常地鲜亮真切。四十个身穿黑衣的人几乎把礼拜堂坐满了。布道坛前,打开盖子的棺材放在一张锯木台上。门罗的面孔在死后整个萎缩了,松弛的皮肤受不住重力牵扯,面颊和眼窝都陷了进去,鼻子显得比活着的时候更窄更长。一只眼睛没有完全阖上,缝隙中透出惨淡的眼白。

艾达把一只手拢在嘴上,扭身隔着过道对旁边的一个男人轻声说了几句话。他站起来,伸手到口袋里摸零钱,叮当几声脆响后,掏出两枚铜币。他走上前,在门罗的两只眼睛上各放一枚,因为,如果单放在睁开的那只眼睛上,就会显得不伦不类,让人想起独眼海盗。

追思悼词都是即兴而做的,因为附近再没有别的和他们同一信仰的正式牧师,而当地各浸礼教派的牧师都拒绝主持葬礼,只因门罗未能和他们一样,信仰一个耐心和仁慈都极其有限的上帝。门罗宣讲的教义实际上是,神不可能有和人一样的弱点,决不会因性情残暴而肆意地践踏人类,直至我们鲜血喷涌,浸透他的白袍。相反,神以同样疲惫而无奈的目光怜悯地注视着所有人,不论是最好的还是最坏的人。

所以,葬礼只能由会众中的几位男士致悼词,应付过去。他们一个接一个忸怩地走上布道坛,下巴几乎抵到胸口上,省得直接面对会众,尤其是坐在女士席第一排的艾达。她的衣裙,是头一天才染的,颜色墨绿,像公鸭头上的羽毛,染料的香味还没散尽呢。艾达面容沉痛,脸色煞白,像被抽出来的筋。

布道坛上,大家笨嘴拙舌地赞扬门罗的博学多识和其它的优点,说自从他离开查尔斯敦来到这里,就像一盏明灯一样照亮了社区;他们讲起他做过的许多琐碎的善事,他为人提供的通达的建议。艾斯科·斯万哲也站起来发言,与其他人相比,他更健谈一些,但紧张则是一样的。他提到痛失亲人的艾达,说等她返回查尔斯敦,大家都会非常思念她。

之后,会众中的六位扶灵人将棺榇扛到墓地,并用绳子把它放到墓穴中。棺木放妥后,大家站在墓穴旁,另由一人致最后的悼词。他回顾起门罗超凡的精力,他如何为教堂和会众不知疲倦地服务,以及他突如其来的衰老,并最终投入死亡永恒的睡眠。发言者似乎从这些简单的变故中看出了生命的无常本质,神的意旨是使其成为对所有人的一个启示。

向墓穴中填土的时候,大家都默立在一旁,但中途艾达不得不转过头去望向山谷,才能忍住悲痛。墓土填实并垒起坟丘后,大家才转身走开。莎莉·斯万哲抓着艾达的胳膊肘,拉着她一起下山。

——你就先住我们家吧,直到准备好回查尔斯敦,她说。

艾达停下脚看着她。我不会马上回查尔斯敦的,她说。

——天!斯万哲太太说,那你要去哪儿啊?

——布莱克沟,艾达说,我会留在这里,至少呆一段时间。

斯万哲太太眼睛干瞪了半天,把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那你打算怎么生活呢,她问。

——我也不是特别有数。

——今天可不许你一个人回到那栋黑乎乎的大房子里。到我们家吃晚饭,住到你准备好了再走。

——真要多谢你,艾达说。

她在斯万哲家住了三天,然后一个人满怀恐惧地回到空荡荡的家。三个月之后,恐惧感多少淡了一些,但艾达并不觉得好过多少,因为现在的新生活似乎只是悲惨未来的一个序幕,她从中可以预见到,有朝一日自己将成为一个精力日衰的老妇人,被孤独的浪潮淹没。

————————

艾达离开坟地,一路下山,回到大路上后,她决定继续朝河上游方向走,抄近道返回布莱克沟。这样除了能快一些,还可以经过邮局,而且,顺道路过斯万哲家时,也许他们会请她吃点晚饭。

路上艾达碰见一位老太太,她赶着一口红猪和两只火鸡,要是它们乱跑,就拿手里的柳条抽打;随后,又有一个人从后面赶上来,他佝偻着腰,端着一锹烧得冒烟的木炭,从她身旁快速走过时,脚步不停,扭头咧嘴朝艾达一笑说,他家的火熄了,这是跟别人借的火种。紧跟着,艾达又在路边看见一个人,把一个沉甸甸的黄麻袋吊在一根栗树枝上。树上高高地停着三只乌鸦,它们静观下面发生的事情,一致缄默不语。那人身材粗壮,手持一根断掉的锄头柄,对着麻袋又锤又擂一阵猛打,弄得烟尘四起。他嘴里还念念有词,对麻袋不停咒骂,看光景似乎他没过上舒心日子,罪魁祸首就是这麻袋。沉闷的击打声、他喘气和数叨的声音,以及为每一下痛击寻找立足点而在泥土中移动脚步的声音响成一片。艾达迷惑不解地看着他,本来已经走过去了,又掉头回来,问他究竟是在做什么。打豆子脱壳,那人说。他明白告诉艾达,在他看来,袋子里的每一颗豆荚都可恨。他怀着仇恨耕地、播种,带着仇恨架秧、锄草,带着仇恨看豆子开花、结实、长大。摘豆荚的时候,入手的每一个都要被他咒骂,然后像甩掉脏东西一样丢进柳条筐。整个过程中,连最后的吃也算上,他唯一喜欢的,就打豆子这一环。

艾达赶到磨坊的时候,天上的雾气还没散尽,但围巾戴在身上已经感觉太热了。她摘下围巾,卷起来夹在胳膊底下。水车轮转动着,不停地把水倾入水槽内,水花飞溅,哗哗作响。艾达把手放在门框上,感觉到整栋房子都随着水轮、齿轮、机轴和磨盘的转动而震颤。她把头探进门内,在一片机械运转的吱吱咯咯声中提高音量叫道:皮克先生?

昏暗的房间里混合着干玉米、朽木头、长着青苔的引水槽和流水落下散发的各种气味。从房门和两扇小窗透进的微光穿过空气中浓密的玉米粉尘,形成几道昏黄的光柱。磨坊主从磨盘后面走出来,两只手互相搓了搓,扬起更多的灰尘。他来到门口,迎着外面的光亮,艾达这时瞧见他的头发、眼眉、睫毛以及胳膊的汗毛上都挂着一层灰白色的玉米粉。

——来取信?他说。

——如果有的话。

磨坊主走进邮局。所谓邮局,不过是一间靠着磨坊搭建起来的小小棚屋。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封信,翻过来掉过去地端详了一番。艾达接过信,插进口袋中西蒙斯写的那本书里,然后继续沿路朝斯万哲家走去。

艾达看见艾斯科在牲口棚旁边,他正弯身用锤子往车轱辘里打一根自己用洋槐树枝削成的销钉。看见艾达从路上过来,他放下锤子,直起身,两手支在车辕板上,一双手的颜色和粗糙程度几乎看不出和车板有什么差别。他的衬衫已经被汗水湿透,艾达走到近处,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湿陶土般的味道。艾斯科瘦高个子,一头干草般乱蓬蓬的灰发向上支楞着,好像山雀头顶的羽冠。

他很高兴有个借口可以歇口气,陪着艾达穿过栅栏门回屋。艾斯科一直把木栅当成拴马桩,栅栏的尖头已经被百无聊赖的马匹咬得参差不齐。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光秃秃的,没有任何装饰性的树木和花草,只有五、六棵高大的栎树和一口带盖的水井,这在一个处处流水的地方可是个少见的东西,不过,谁叫他们家住在“无河沟”呢?房子很大,曾刷过白漆,但巴掌大的油漆已经一块一块地脱落,所以说它现在看着像一匹花马也不为过,不过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全部变成灰色的。

绝望的蓝色

要是换在另一个时候,此情此景自有一番让人快意的滋味,构成这幅画面的所有因素都暗示着大路旅行传奇般的自由:阳光斜照出一个金色的黎明,夹在一排红色枫树和横木围栏之间的马车道上,一位高个头的男子,头戴礼帽,肩负背包,向西行去。然而,经过最近一连串潮湿痛苦的夜晚,英曼只觉得自己像是上帝最不幸的弃儿。他停下脚步,一只靴子踏在路边围栏的最下一层横档上,向着露水仍浓的田野极目远望。本来,他曾试图以感恩的心情来迎接这一天的开始,但在灰蒙蒙的晨曦之中,他清楚看见的第一个东西,竟是条可憎的棕色平原蝮蛇,拖着疲软的身躯,像一截粪便一样,滑入路边浓密的鸡草丛中。

田地那头是一片洼地树林,长满一无是处的杂木:短叶松、沼泽松、红柏。英曼痛恨这些互相纠结、似乎被人从头顶削平了的低矮松木,恨这平原、这红土、这些鄙陋的城镇与村庄。他一直在这样的土地上作战,从山麓打到海滨,这些低地似乎只是藏污纳垢之处,积聚了从山上冲刷而下的一切肮脏卑劣的东西。这里是一个大泔水坑,一个大阴沟,是整个大陆的下水道,是一片英曼再也难以忍受的泥潭密布的真正的沼泽地。树林中,不论远近,到处鼓荡着蝉鸣,一浪连着一浪,凄厉刺耳,犹如许多根碎裂的枯骨在互相刮擦。这声音如此密集,以至于慢慢变得好像是发自英曼本人的脑海,是来自他困惑而嘈杂的内心的震颤,完全是只属于他个人的痛苦,而不是作用于所有人的对外部世界的感知。脖子上的伤口生疼,随着每一声蝉鸣悸动。他把一根手指伸到绷带下面,有几分担心会探到一个鱼鳃般又深又红的血口,但只是在脖子紧贴衣领处摸到了一大块硬痂。

英曼算计着连日的跋涉只在他和医院之间拉开了很短的距离。身体状况使他无法如愿加快速度,还得经常休息,一次只能走上几英里。即便走得这样慢,他仍然付出了相当的代价,腰酸背疼,还至少部分程度地迷了路,不知沿哪条道走,才能向西直接通往家乡。这一带都是小型农庄,被交错杂乱的道路分割成无数小块,没有任何一条路上有路标,根本看不出哪条路更可能通向西方。他一直觉得自己被引离了方向,位置偏南了。天气极其糟糕,大雨时断时续一直没停过,不论白天夜晚,经常是突然间电闪雷鸣,暴雨倾盆而下。镶着护墙板的农家小屋比邻相望,到处都是棉花地,几乎要连成一片;邻里之间的土地互相毗连,只凭木栅从中隔开。每个农庄上都养着两三只恶犬,听到些微动静,就一声不吭地从路边树丛的黑影里伏蹿而出,呲着镰刀一样的獠牙,来撕咬他的双腿。第一天晚上,他接连踢退了几次袭击,最后被一只斑点母狗在小腿上咬出一个洞,就像用皮带打孔器打出来的一样。之后他开始寻找防身武器,在一个壕沟里拣到了一根又粗又硬的槐树枝。英曼没费多少力气,就把下一只来犯的狗击退了:像拍实新埋的柱子周围的土那样,挥动树枝快速有力地向狗敲击。在那天晚上其余的时间里,以及此后的许多夜晚,他都就这样挥舞着木棍,将狗打得和来时一样,不声不响地逃回暗影中去。拦路恶狗、四处巡逻的民兵,以及凄惨的阴雨之夜,都使旅途充满了紧张不安。

刚刚过去的这一晚尤为糟糕。乌云破开,露出一片空洞的天空,流星纷飞,像一颗颗发自天上的飞弹,从空洞中激射而下,看飞行的轨迹,似乎全部瞄准着英曼。最后,一颗硕大无朋的火流星,自黑暗中奔腾而出,缓慢然而精确地朝英曼的脑袋直扑过来,未待击中目标,却陡地凭空消失,像被人用蘸了唾沫的手指捻熄的烛火。火流星后面跟着一群长着短秃翅膀的夜鸟,或者是猪面蝙蝠,在低空中呼啸着冲向他的头部,吓得英曼低头猫腰躲避不迭,一连蹿出三大步开外。紧接着,一只黄尾天蚕蛾恰好飞过,堪堪没有撞上他的鼻尖,它那生有圆形眼斑的大翅膀张开,闪烁着幽光,被英曼在惊慌中错认作一张骇人的绿色鬼脸,突然从黑暗中冒出来,有什么话要对他说。吓得他惊叫一声,奋力向面前的空气击去,却什么也没打中。此后,马蹄声响起,英曼赶紧爬到树上藏好,一队民兵从下面驰过,蹄声隆隆,正在四处搜捕像他这样的目标,抓到后先行鞭笞,然后送回军队继续服役。英曼从树上溜下来,继续赶路。经此一役,每根树桩看着都像是潜伏在暗处的人影,有一次他拔出手枪,指住一个像是戴着一顶大帽子的胖胖的黑影,却发现不过是一蓬桃金娘。午夜过后很久,他涉过一条嵌入地表的小溪,上到对岸,用手指剜出岸边的湿泥,在上衣的心口处画了两个同心圆,中央涂上一个圆点,作为一个夜行人、亡命者、逃兵向苍天袒露的靶心。心想:这次旅程将成为我整个生命的轴心。

漫漫长夜终于熬过,现在他最大的欲望是翻过围栏,穿过田地,进入对面的洼地树林,在松树上找个藏身之处,睡上一觉。但既然终于走到了开阔的原野,他需要继续前进,所以他把脚从围栏上放下来,振作精神,重新上路。

太阳逐渐爬高,天热了起来。似乎所有的昆虫都对英曼的体液情有独钟。花蚊子绕着他的耳朵嗡嗡打转,隔着上衣就叮进他的后背;从路边的树丛落下来的扁虱,吸附在他的发际和裤腰上,吸得鼓鼓涨涨;蚊蚋好似特别中意他的眼水,在眼前不住盘旋。一只马蝇跟了他很久,不停地滋扰他的脖子。这是一个黑色的大家伙,个头与他拇指的第二关节不相上下。英曼实在想把它干掉,却是一筹莫展,不论怎么扭动身体,或者当它落在身上吸食血肉时用力的拍击自己,全都无济于事,仅换来一阵拍打声,在沉闷的空气中响起。从远处看,别人或许会把他当成一个调音师,正在试验一套新的打击方法,或者是一个逃出来的疯子,因为看不惯自己天性中好的一面,正怀着强烈的自我憎恨,伸直巴掌痛打自己。

他停下来在尘土中撒了泡尿,不待尿毕,几只琉璃灰蝶就落在上面喝了起来,它们的翅膀在阳光下闪耀着蓝汪汪的金属色泽。英曼觉得,如此美丽的生灵,是绝对不该喝尿的。但是,这分明正是此地的特色。

下午,他来到一个靠交叉路口而建的定居点,先在村口停下来观察了一番。这里只有一家店铺,几栋房屋。一间单坡屋顶的小房子里,一个铁匠正脚踏砂轮磨一把长柄镰刀。英曼看出他磨刀的方法不大对路,砂轮不是迎向刀刃,而是顺着刀刃转动,刀片与砂轮之间成直角,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斜角。村子里不见其他人走动。英曼决定冒一次险,去刷着白漆的店铺里买点吃的。他把手枪在行李卷里插好,这样看起来更让人放心,而且不会引起注意。

店铺前的门廊上坐着两个男人,英曼登上台阶时,他们几乎连眼睛都没抬。其中一个人没戴帽子,一边的头发支棱着,好像刚刚起床,连用手指头梳一梳头发都还没来得及呢。他正专注地用一根清理引火嘴的钢针清除指甲中的污垢,全部心神都投注到这件事上,连舌尖都从嘴角伸了出来,颜色灰不溜秋,像鹅的脚掌。另一个人在读一份报纸,他身穿一套破旧的军装,头上一顶军便帽,但鸭舌已经扯掉,只剩个圆盖扣在头上,像一顶穆斯林戴的塔布什帽。帽子戴得很歪斜,英曼估计,此人可能以为这样一来就能显出浪荡不羁的劲头。他身后的墙上倚着一支上好的惠渥斯步枪,配有铜制瞄准具,上面有许多复杂的小旋钮和螺丝,用来在不同的风力和高度下进行校准,真是一件精工细制的佳品。六边形的枪膛里塞着一块枫木以防沙尘。英曼此前只见过几次惠渥斯步枪,它们是狙击手的宠儿,与和它们配套的昂贵又难得的纸包子弹一样,全部是从英格兰进口的。该枪点45的口径,火力并非特别惊人,但精确度却高得吓人,射程可达到一英里。只要你稍微懂得一点射击技术,凡是你的眼睛能瞧见的东西,都可用惠渥斯步枪将其命中。英曼弄不明白,这么漂亮的一只来复枪,怎么会落到了这些人手里。

英曼从他们旁边走过进入商店,两人还是没有抬头。壁炉旁边,两个男人在玩一个游戏,一个人把手叉开放在木桶的沿上,另一人用一把折刀在他的手指缝中插来插去。英曼看了一小会儿,但看不出游戏的规则如何,怎么记分,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才算赢。

店铺里存货不多,英曼买了5磅玉米面,一块奶酪,几张饼,还有一大根糖醋黄瓜,然后回到外面。门廊上的两个人已经走了,从晃动的摇椅看,显然是刚刚才离开。英曼走下台阶,继续向西赶路,边走边吃。一对黑狗打路边的阴影中出来,从路上穿过,走进另一侧的阴影里。

走到村口,方才在门廊上的两个人从铁匠铺后面闪了出来,拦住去路。铁匠停下蹬砂轮的脚,在旁观望。

——往哪儿走,你这个狗娘养的?戴帽子的那人说道。

英曼没有作声。他两大口吞掉腌黄瓜,把剩下的奶酪和面饼塞进饭囊。抠指甲的男人转到他侧面,铁匠手持镰刀走出坡顶屋,身上还扎着厚厚的皮围裙,迂回到另一侧向英曼逼过来。他们都不魁梧,连那位铁匠也算上,似乎从各方面看,他都不太适合自己的行当。看上去,应该只是几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兴许还喝多了,并且过于托大,因为他们似乎以为,仗着人数有利,不需要别的武器,只凭一把镰刀就能将英曼拿下。

英曼探手到背后,不等他把枪从行李卷中掏出来,三人一拥而上,马上开始向他群殴。英曼连解下行囊的时间都没有,就这样背着包袱展开肉搏。

英曼边打边退,他最怕的是被对方按倒在地,所以一路退到背靠商店的墙壁。

铁匠向后一挫身,挥动镰刀,像劈柴火一样,照着他搂头就砍。那股狠劲,显然是想一刀将英曼从中劈为两半,斜肩带背来个大开膛。但一来他的动作太过笨拙,二来手里的家伙实在不适于劈砍,镰刀偏离目标足有一英尺。铁匠收手不及,刀尖顺势扎进土里。

英曼劈手将刀夺过。到了他的手里,镰刀才真正派上用场。英曼像割庄稼一样,挥刀贴地横扫,大开大阖,直取他们的脚腕,逼得几个人连连向后闪避,唯恐两脚不保。他有一种顺理成章的感觉——重新拿起镰刀干活,虽说当下的劳动与割草料有所不同,他得一下下用足力气,恨不得刀刀见骨。即便在如此困厄的局面下,英曼用起镰刀还是有一种轻车熟路的快感——握刀的方式、叉开站立的双腿、刀刃向下与地面形成的倾角——都让他觉得这是一件自己能做,并行之有效的事情。

长长的刀锋逼得三人不住腾挪闪跃,东躲西藏,但很快他们又重新聚拢在一起,向英曼反扑过来。英曼挥刀去削铁匠的胫骨,却砍在房基的石头上,蹦出一串白色的火星,刀头齐根断掉,手里只剩一根刀把。他拿着刀柄继续搏斗,尽管它很不称手,不但太长,而且轻重不匀,还带着一个别扭的弧度。

但就是这么一件东西也尽够用了。最后他们被打得双膝着地,跪倒在街头的尘土之中,那副尊容简直像在祈祷的罗马天主教徒。英曼并不停手,继续痛揍,直到他们全都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

英曼刚把镰刀柄撇到路对面的一片豚草里,那铁匠翻过身子,费力地举手从围裙下面掏出一支小口径左轮,颤颤巍巍地朝英曼瞄准。

英曼骂了一声混帐,伸掌把那件小巧的武器从对方手中捋了过来,将枪管顶在他一只眼睛下面,连续扣动扳机。这般蠢货的执迷不悟已经使他七窍生烟,忍无可忍。但是子弹的火帽受了潮,或者有什么其它的毛病,弹膛连转四次,全都没打响。英曼这才作罢,抡起枪劈头盖脸打了铁匠一顿,然后把枪扔到房顶上,扬长而去。

来到村外,他调转方向,进入树林,专挑没路的地方走,以摆脱追踪。整整一下午,他唯有在一棵棵松树之间向西穿行,在灌木丛中跌跌撞撞地前进,还要不时停下来侧耳倾听,看是不是有人跟踪。有时候他觉得听到远处有人讲话,但是声音若有若无,可能只是疑心生暗鬼,就好比夜宿河边之人,整夜都以为有人在窃窃私语,却怎么也听不清内容。听不到狗叫,所以英曼寻思,就算声音真是村子里的那些人弄出来的,他也没什么危险,再说,眼看天就要黑了。阳光被松树的枝干遮住,斑驳破碎,英曼靠天上的太阳确定方向,追随着它,走向西方天地交接之处。

英曼一路朝前走,想起了游泳者教给他的一种咒语,叫做“夺命咒”。咒语中的词句不停地在他心里冒出来。游泳者说只有用切诺基语念才有效,英语没有,因此可以放心地把它教给英曼。但英曼想所有的语言都自有其效力,所以一边向前走一边念咒,针对着与他为敌的整个世界。他反复念个不停,就像某些人出于恐惧或是希望,会无休止地说同一段祷词,直至深深地烙入他们的思想之中,以至于他们可以在干活甚至和别人聊天的同时仍祈祷不辍,丝毫不受影响。英曼记得的咒语内容如下:

——听着。你的道路将通向暗夜之地。你必孤独。你必如一只发情的狗。你必手捧狗屎。当你独自走向暗夜之地,你必如狗般狂吠。你身上必涂满狗屎。狗屎必沾在你身上。你黑色的肠子必流淌在外,你走路时,它们必在你脚畔摇摆。你必命运多舛。你的灵魂必暗淡,化为绝望的蓝色。你的魂魄必枯萎消散,永不重现。你的道路通往暗夜之地。那是你的路。别无它途。

英曼就这样念着咒语走了几英里,但他只觉得,那些诅咒全都掉过头来,落在他一个人身上。过了一阵,咒语的腔调又让他想起门罗的一次布道。布道词一如门罗的惯例,非常玄奥,堆满了古今圣哲的名言。门罗并未从《圣经》中摘句,而是引用了爱默生的一段颇为费解的文字,并在布道过程的节骨眼上重复过四次。英曼觉得这段话与游泳者的咒语有某些相似之处,尽管总的来说,他更喜欢后者的措词。他记起的这段话内容如下:

那种向我表明上帝就在我心中的宗教使我心灵上的力量顿然增长,那种对我说上帝在我之外的宗教给予我的是一个肿瘤和一个树疣。我的存在不再具有必然的理由。一种过早来临的湮没我的力量在我的头上盘旋,我将从此永远萎缩下去。

英曼觉得那是他听到过的最好的一次布道,就在当天,他第一次见到了艾达。

————————

英曼去教堂,完全是为了见识一下艾达。在艾达刚到冷山的那几个星期里,英曼未等见面就先闻其名,听到关于她的不少传言。他们父女像一对愣头青,融入本地社会的速度太慢,很快就成了河边路上许多家庭娱乐的源泉。对大家来说,坐在门廊上,看艾达和门罗坐在马车里驶过,或者看着艾达沿大路做领略山水的漫步,简直就和看戏一样。而她引起的议论,决不比码头大街剧院上演的新剧目少。人们对她的漂亮一致认可,但她的每一件查尔斯敦款式的装束,或发式的任何新花样,都成了取笑的目标。如果瞧见她拿着一支开花的钓钟柳枝,对花瓣的颜色赞叹不已,或是用手去碰触曼佗罗叶子的尖端,一些人就会以严肃的口吻说,她的脑子肯定有问题,见到钓钟柳都不认识;而另一些人则灿然一笑,心想,她难道真有那么呆,竟然连曼佗罗都要吃?据传言,她走到哪儿都带着笔记本和铅笔,盯上一个东西——一只鸟或一丛灌木、杂草、落日、大山——就在纸上勾抹一气。似乎她已经糊涂透顶,如果不把重要的东西画下来,转眼就会忘到脑后。

这样,一个礼拜天的早晨,英曼精心打扮一番——全新的黑色西服、白衬衫、黑领带、黑帽子——出发去教堂,要亲眼一睹艾达的芳容。时当黑莓花开,天气返冷,春寒料峭。一场冷雨连下三天,昨晚才停,但早晨的太阳还没有驱散云层。道道山脊之间,天空阴暗低垂,如同一块铅板,没有丝毫变化。路上满是粘脚的泥浆,举步维艰,所以英曼很晚才赶到教堂,坐在靠后的长椅上。已经开始唱圣诗了。不知是谁用新柴升火,炉盖周围冒起浓烟,一直升到天棚,然后沿天花板平铺开来,如同外面灰色天空的缩影。

英曼只能从一排排的后脑勺中寻找艾达,但并没有什么难度,因为她的黑发盘在头上,编成粗大而复杂的发辫,这种发式在山里还是前所未见呢。发髻下洁白的脖颈上隐约凸起两条肌肉支撑起头部,它们之间形成一个暗色的小坑,生着无法打进发辫的纤细的茸毛。在唱圣诗的整个过程中,英曼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里,没等看到艾达的脸,他就已经情不自禁地想伸出两根指尖,去按一按那个神秘的地方。

门罗以讲解刚刚唱过的圣诗为引子,开始他的布道演说。圣诗的词句似乎显示出一种热烈的渴望,向往着终将有一天,人们会沉浸在一个充满爱的海洋之中。但门罗说,如果他们自欺欺人地以为有一天将得到万物之爱,那就是误解了圣诗。它的真义是让人们去爱一切造物,这当然是一件更其困难的事,而且从会众的反应看,也有些让人惊愕和不满。

布道的其余部分还是老话题。门罗到达冷山以来,每周三和周日所做的全部布道,都只围绕着同一个主题——他心目中关于创造的最大迷题:为什么人生下来注定要死?从表面看来,这完全是荒谬而没有意义的。连续若干星期,他从各个角度讲解这一问题:圣经中的相关言论;古往今来八方智者对此的阐释;自然界中隐含的启示。门罗绞尽脑汁,用尽手段,想把问题确凿切实地讲清,却总是徒劳。几星期后,会众的牢骚和抱怨表明,他们对于死亡远不如门罗那样关切。与门罗不同,在许多人看来,死亡并非一个悲剧,毋宁说是一件美事,是他们所期待的休息。一些人提议,如果他能和已经过世的老牧师一样,在布道时主要是谴责罪人,绘声绘色地讲解圣经中的故事,比如蒲草箱里的小摩西、甩石子的少年大卫,那么他的心境可能会更安宁平和一些。

门罗拒绝了这一建议,对某位长者说,这并非他的使命。他的话不翼而飞,传遍了整个教区。人们普遍认为,他使用使命一词,暗指自己是一位传教士,从而把全部会众贬低到了未开化的野人的境地。他们中的许多人曾经捐款,资助传教士向真正的野蛮人传道。在他们的想像中,野蛮人都生着深浅程度不一的有色皮肤,居住在极为偏远的蛮荒地带,和他们的家乡绝对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想让人们对门罗的话不介意着实很难。

为了平息会众的愤怒,门罗在当天布道一开场,就解释什么是使命。他说,每个人,不论男女,都有自己的使命。它的含义与工作没有差别,仅此而已。而他门罗的工作就是思考为什么人生而有死。他有意对此继续进行思考和讲解,并至少会以驯马或清除田里石头的耐心和毅力坚持到底。他果真说讲就讲,且无比冗长。那天上午讲道的全过程中,英曼坐在教堂里,眼睛一直盯住艾达的脖子,听着门罗重复了四次爱默生的那段关于肿瘤和树疣以及永远萎缩的话。

布道会结束后,男女会众分门走出教堂。一直套在车辕上的马身上溅满泥浆,一匹匹站着睡着了,马车轮陷进泥中,直达轮辐。它们被人声惊醒,一匹栗色的母马抖动肚皮,发出拍打脏地毯一样的声响。教堂的墓园里充满了泥浆、湿叶子、湿衣裳和淋湿的马匹身上发出的气味。男人们排成行与门罗握手,然后都来到湿漉漉的墓园里,四下转悠,观察天色,看雨是不是真的住了,或者只是临时喘口气。一些年纪稍长的人低声谈论着,说门罗的布道古怪而远离经文,又佩服他不为别人所动的顽固劲头。

未婚的男人们聚成一圈,靴子和裤脚上都溅满了泥浆。他们谈话的内容更适合星期六的晚上,而不是神圣的星期天上午。所有人都不时朝站在墓园边上的艾达瞄一眼,她看上去是那么与众不同,美丽,却又极不自然。其他人全都穿着毛料衣服御寒,艾达却身穿一件乳白色的亚麻裙子,领口、袖口和裙摆上还镶着蕾丝花边。似乎她选择什么衣服,主要是根据月份,而不是天气。

艾达双臂环抱胸前,一些年长的妇女走过去跟她讲了几句话,接着是一阵双方都有些不知所措的沉默和踌躇,随后她们就离开了。英曼注意到,每当有人朝她走来,艾达就向后退一步,直至被一块独立战争老兵的墓碑挡住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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