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去告诉她我的名字,她会理我吗?迪拉德家的一个小伙子问。他来教堂的目的与英曼完全一样。
——我摸不准,英曼说。
——你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追求她,还是看我的吧,霍布·玛尔斯对迪拉德说。
玛尔斯身量不高,肩宽背厚。马甲的口袋里鼓鼓囊囊地装着老大的一块怀表,银链子一直垂到裤腰,上面还悬着一枚涡卷花纹的链坠。
迪拉德说,你以为你什么都能。
——不是以为,是事实,玛尔斯答道。
这时另一个人说,我敢拿一百块钱赌半块姜饼,她肯定在查尔斯敦已经有了意中人。此人身材极为干巴,五官极不端正,因此只有干瞪眼的份。
——意中人可以忘记,这有什么希奇的,霍布说道。
然后他盯着英曼,上下打量了一番他笔挺的衣服,说:你穿得太死板了,追姑娘的爷们得显出点性格。
英曼很清楚,他们会一直绕这个话题谈个不休,直至某人终于鼓足勇气,去艾达那里出乖露丑;或者互相奚落个没完,直到某两个人动了真火,跑到外面的路上干一架。所以他手指朝额头一抬,说了声再会就走开了。
他径直走到莎莉·斯万哲跟前说,如果能给我引见一下,我愿意帮你开一亩荒地。
莎莉戴着一顶宽边软帽,眼睛全被挡住了,所以她得后退一步,仰起头来看着英曼。她对英曼微微一笑,抬起手,在金色铜领针上来回摸了摸。
——你看我都不用问对方是谁,她说。
——现在时机正好,英曼说着眼睛望向艾达。她一人背对大家而立,身子微屈,很明显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墓碑上的铭文。裙脚已经被高高的墓草打湿,后摆不知什么时候还在泥里拖过。
斯万哲太太用拇食二指捏住他黑上衣的袖子,英曼就这样被她轻轻牵着,穿过园子,来到艾达旁边。等她把袖子放开,英曼抬手取下帽子,另一只手前后左右理了理被压平的头发,把头发从两鬓捋到脑后,然后手掌从额头到下巴一抹,让表情回复自然。斯万哲太太清了清嗓子,艾达转过身来。
——门罗小姐,斯万哲太太的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英曼先生非常希望能有幸和你结识。你已经见过他的父母。这坐教堂就是他们家的人建造的,莎莉走开前顺便告诉艾达,让她心里有个数。
艾达转过眼睛直视着英曼,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准备要讲些什么。不待他琢磨出一句话来,艾达已经开口,说了声:嗯?
她的语气中明显透出不耐烦,不知为什么,这让英曼觉得很有趣。他转头看向远处河水绕过山脚的地方,尽力不让嘴角翘起来。河岸上,映山红和树木被雨水淋得叶子低垂,闪动着鲜亮的光泽。受到暗藏岩石的阻挡,河水扬起又落下,回旋的水流阴暗凝重,就像融化的玻璃。英曼手托帽顶,由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好死盯着帽口,好像根据从前的经验,他知道将有什么东西打里面冒出来,正诚心诚意地等着。
艾达对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然后也向帽兜里瞧去。英曼控制住自己,不再去看帽口,唯恐刚才自己脸上的表情像一只守在土拨鼠地洞边上的狗。
他抬眼看着艾达,她双掌向上一翻,挑起一只眉毛,表示不知所以然。
——你现在可以把帽子戴上说点什么了,她说。
——主要是大家都对你很好奇,英曼说。
——觉得跟我说话像件新鲜事儿,对吗?
——不是。
——那么就像一种挑战?可能是那边那几个呆瓜激你来的。
——根本不是。
——那究竟如何,你自己做个比喻吧。
——像抓一个扎手的毛栗,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艾达笑着点了点头,没想到他知道“比喻”这个词。
然后她说:问你一个事。刚才一个女人说到天气,她说这是“杀羊天”。我心里一直在想,她说的是这种天气适合杀羊,还是说糟糕的天气本身就能让羊死掉,比如淹死或让它们得肺炎?
——是前一种,英曼说。
——哦,是这样,那么多谢了。你做了一件好事。
她转身向父亲走去,英曼看见她扶着门罗的胳膊对他说了些什么,然后他们登车上路,在两排开满了黑莓花的篱笆中间,渐行渐远。
————————
天色已经很晚,英曼终于走出晦气的矮松林。眼前横亘着一条发水的大河,太阳刚好停在河对岸的地平线上,空气中挟裹着迷蒙的雾气,一切都被染上了一层昏黄的色彩。很明显,上游的雨下得更大,河水已经溢到岸边,水流又宽又急,就算英曼是把游泳好手,也绝对泅不过去。所以他只好沿着河岸的一条毛毛道往前走,右边是阴郁的松林,左边是可恶的大河,希望能找到一座没人把守的桥梁或铁路桥。
这是一片神憎鬼厌的土地,除了新被雨水在红土上冲出来的一道道深沟,四下溜平,到处是低矮的松树。这里也曾一度生长过良种硬木,但早就被砍伐精光,它们现存的唯一痕迹,是偶尔可见的树桩,截面足有餐桌大小。树林里毒藤密布,一眼望不到边。它们绕着枝干爬满了松树,落下的松针被密密匝匝的藤蔓接住,使松树的轮廓变得模糊厚重,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像从地下冒出来的灰绿色的野兽。
这些树林看上去既邪门又危险,它们让英曼想起在海岸一带作战时,曾经有一个人指给他看一种很纤小的植物,一个生长在沼泽里的毛茸茸的小怪物。它会吃肉,他们用细木棍挑着碎肥肉片喂它。如果你把手指尖凑到它的“嘴”前,它就会咬你。这些洼地树林似乎只差一步就学会了同一个把戏,只是其为害的规模将更为可怕。
英曼只想尽快离开这里,但是面前的河水又宽又长,是拦住他去路的一条屎黄色的障碍。作为液体,它更像稀溜溜的糖浆,而不是水。他但愿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自己竟变得对这令人作呕的水流安之若素。在他心目中,它甚至不配称作河流。在他的老家,河这个词意味着岩石、青苔和清澈的流水在强大地心引力的推动下奔涌向前的声音。走遍家乡,没有一条河宽到你不能把一根木棍扔到对岸,每条河的每一处地方都清澈见底。
而眼前这个宽阔的水沟,只是大地上的一条污渍。如果不是一些插进河底泥里的木桩前面堆满了泛着泡沫的黄色垃圾,浑浊呆滞的河水就像一块刷成棕色的大铁板。和茅坑一般肮脏。
动词,无一不让人感觉累得慌
艾达和鲁比当天上午达成的共识如下:鲁比搬来农场住,指导艾达怎样经营农场,报酬则基本没有。她们大多数时候将一起吃饭,但鲁比不喜欢与任何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所以她决定在老猎房里栖身。吃完她们的第一餐鸡肉面团汤,鲁比当即返回家中,把所有值得带的东西都用一条被子包起来,手抓被角往肩膀上一扛,头也不回地朝布莱克沟走去。
两个女人最初的几天都用来对农场的情况进行调查,她们各处巡视,按紧迫程度一一列出所有需要做的事情。鲁比的眼睛一刻没闲着,对什么都要心里有个数。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她说,是种一个秋菜园。艾达跟在后面,鲁比不停地说,她就不停地记。笔记本此前只接纳过她的零散诗行、生活感想和一日的大事,现下却写满了这样一些条目:
马上要做的:开一个秋菜园——萝卜、洋葱、卷心菜、生菜、其它青菜。
卷心菜籽,我们有吗?
尽快做的:把牲口棚上的木瓦补齐,家里有榔头和铁楔吗?
买一些瓦罐储存西红柿和豆子。
拣草药做成给马打肠虫的药丸。
等等,等等。有太多的事情要做,鲁比明显是不想让任何一寸土地闲着。
秣草割得不够勤,鲁比说,草场有被大戟、蓍草、豚草侵占的危险,但现在抢救还不算太晚。玉米地撂荒几年倒是正好,现在可以翻耕了。鸡舍还不错,就是鸡太少。按她的估计,储菜屋里的菜窖浅了有一英尺,如果不加深,恐怕一场酷寒就会把土豆冻坏。要是能在菜园旁边做一些葫芦巢,招几窝紫崖燕,乌鸦就不敢来了。
鲁比的建议涉及方方面面,而且似乎永远没有到头的时候。她打算在不同的地块间进行轮种,正在考虑轮作的步骤,还计划建一个小平轮水磨,用溪水做动力,这样等她们收了玉米,就可以自己磨玉米面和玉米碴,省得再让磨坊主抽走十分之一。一天晚上,临摸黑走回棚屋前,她说,咱们得养点珍珠鸡,我也不爱吃煎珍珠鸡蛋,但拿来烤糕点还是可以的。就算鸡蛋丢掉不要,身边有几只珍珠鸡也是个好事,它们的用处很多,能看家,而且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吃光一垄菜豆上的虫子,且不说光是看着它们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就够让人舒心的。
第二天一早,她提到的第一件事是——猪。树林里会不会有从你家跑掉的猪?
艾达说,没有,我们从来都是买火腿。
——猪可远远不是只有两条后腿啊!鲁比道,单说猪油吧,我们就需要很多。
尽管门罗管农场的时候一向无所事事,要做的事情之多却远远超出了艾达的预想。开初某次在农场上徒步察看情况时,大大的苹果园让鲁比倍感惊喜。果树是布莱克一家栽培的,刚刚才现出一点疏于管理的迹象,尽管最近没人给它们剪枝,树上却结满了即将成熟的果实。
——等到十月,鲁比说,我们可以用这些苹果换许多东西,冬天可就好过多了。
她驻足想了片刻说:你应该没有榨汁机吧?当艾达说好像确实有一台时,鲁比高兴得欢呼起来。
——发酵苹果汁身价比苹果高多了,她说,我们只需把它造出来就是。
那片烟田也让鲁比很是开心。春天的时候,雇工经门罗首肯,给自己种了一小片烟草,尽管一夏天几乎没人管,田垄里杂草丛生,亟待掐尖和除掉根出条,烟叶却长得又高又大,而且没生虫子。鲁比相信烟叶能在无人伺弄的情况下长得这么壮实,肯定是因为种的时候完全遵照了星相。她算计着如果运气好,她们有可能捞到一次小丰收,还说如果把烟叶烤了,用糖浆水泡过,再压制成板烟,就可以拿去换种子、食盐、酵母以及其它她们自己生产不了的东西。
易货交易让艾达非常放心不下,因为她完全是个外行,但金钱经济却又突然显得如此遥远。出于合作与信任的精神,她把自己山穷水尽的财政状况向鲁比和盘托出,告诉她两人可以用来维持生计的钱少到什么程度。鲁比一听却说,我长这么大,手里最多就拿过一块钱。艾达看出,尽管资金紧张让自己忧心忡忡,对鲁比来说却是一分钱没有也无所谓。鲁比一向对花钱买东西有疑虑,能免就免,即使在最好的年头,也对金钱充满戒惧,尤其与打猎和采集、种植和收获相比,它远没有后者那么塌实牢靠。目前的局势在很大程度上验证了鲁比对金钱最糟糕的看法。纸币贬值太快,其实已经很难用它买到什么东西了。她们第一次一起进城,就被高得出奇的物价吓了个半死,买一磅苏打要十五元,一纸板三零号针五元,一刀书写纸十元。一匹布要五十元,但她们实在是买不起了。鲁比说如果自己有羊,就根本不用花钱买布,她们可以自己动手剪毛、梳毛、纺线、卷线、染色,把毛线织成衣料来做裙子和衬裤。艾达唯一能想到的,是鲁比随口说出来的每一个步骤,都意味着连日的艰苦劳动,最终换来几码像麻袋片一样粗糙的布料。钱会让一切简单得多。
但即使她们有钱,说实话,店主们还不情愿要呢。因为很可能不等他转手花出去,钱就又贬值了。人们普遍的感觉是,纸币应该尽快花掉,要不然很可能就会跟糠一个身价了。鲁比似乎对此洞若观火,她满脑子的计划,要让布莱克沟适应情势,养活自己。
不久鲁比就琢磨出一个计划。她让艾达自己来选。在清查农场状况时,鲁比看到只有两件东西又值钱又方便运送,而且并非必需品——马车和钢琴。她相信用其中任何一样,都可以换到她们过冬所需的几乎全部东西。艾达在心里权衡了两天。有一次她说,让那么棒的一匹花斑骟马落到拉犁的份上,真是很不堪的事。鲁比说,不管你选什么,它都得下地干活,这里谁都一样,它也必须挣出自己那份口粮。
最后连艾达自己都有些吃惊,她竟然选择了放弃钢琴。不过话说回来,她弹琴的技巧并不特别高明,而且最初学琴本来也是门罗的主意。他非常上心,为此专门聘请了一位家庭教师,跟他们住在一起。老师是位小个子,叫蒂普·本森,此人没有一份活能干长,因为他总是忍不住要爱上自己的学生。15岁的艾达也未能幸免。一天下午,她正在试着弹一节难度很大的巴赫的作品,本森一下跪倒在琴凳旁,把艾达的双手从琴键上拉过来,手背按到自己的圆脸蛋上。当时他不过24岁,身材矮胖,手指却极为修长,与个头不成比例。他噘起红嘴唇,在艾达的手背上狂热地亲吻。换作另外一个年龄相仿的姑娘,可能会趁机寻寻开心,暂且与他虚与委蛇一番。但艾达当即起身告退,直接去找门罗,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到吃晚饭的时候,本森已经卷好铺盖走人了。门罗随即为艾达另聘了一位音乐教师,是个老处女,衣服上总有一股脑油味,还有腋臭。
艾达选定用钢琴做交易,也是考虑到未来的生活留给艺术的空间很小。即使偶有闲暇,也尽可用绘画打发,只需简单的纸笔就能满足需要。
不要钢琴的道理很多,她看得明明白白,但她想不太清楚的是为什么要留下马车。确实,它是门罗的遗物,但感觉上这并非不忍割舍的原因。她担心,自己舍不得的是马车的机动便捷,那高高的车轮似乎给了她一种保证,一旦事已无望,就可以像先走一步的布莱克一家那样,登车绝尘而去。并做如此想:再重的负担也可以放下,再绝望的生活也可以重新开始,只要上路登程。
艾达说出自己的决定后,鲁比一分钟都没浪费。她对谁家有富余的家畜和粮食,谁会愿意出高价交易了如指掌。这一次她选定的对象是住在东岔河的老琼斯。琼斯的老婆对这架钢琴垂涎已久,鲁比心中有数,因此狠狠地敲了一笔。琼斯最后被迫拿出一头花斑老母猪、一只小猪仔,和一百磅玉米碴。而鲁比—想到羊毛用处那么多,尤其是目前纺织品价格奇高,觉得弄几只羊回去也不会吃亏,就又说服琼斯额外再添六只小山绵羊,比中等身量的狗大不了多少。另外还有一车卷心菜。等11月他杀第一口猪的时候,还要补送一只火腿和10磅腌肉。
没过几天,鲁比就把两口猪和六只小羊——其中有两只是黑的——赶回了布莱克沟,然后统统轰到冷山的山坡上,让它们自谋生路过秋,到时候山上有的是槲果,吃了正好长膘。放它们走以前,鲁比用刀子在猪和羊的左耳上各刻了两个平耳印和一个直口,所以它们都是带着满头鲜血,惨叫着跑到山上去的。
一天下午,天色向晚,老琼斯和另一个老头赶着马车来搬钢琴。两人站在客厅里,对着钢琴看了半天。那个老头说,我看咱们够呛能抬动。老琼斯说,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抬不动也得抬。他们最终总算把钢琴弄到车上,用绳子绕圈绑紧,因为它太大,从车厢后挡板上支出来了。
艾达坐在门廊上看着钢琴被拉走,一路颠簸着远去。没装弹簧的马车实打实地撞在每一道沟坎、每一个石块上,钢琴自己奏响了慌乱而不成曲调的告别乐章。艾达并没有太多的痛心,她看着马车,心里却想起了门罗在圣诞节前四天举行的一次舞会,那是战前的最后一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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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椅子都被推到墙边,腾出地方跳舞。会弹琴的人轮流坐到钢琴旁边,弹奏出一曲曲圣诞颂歌、华尔兹舞曲和伤感的家庭小调。餐厅的饭桌上堆满了火腿馅饼、肉馅饼、蛋糕、黑面包,还有一壶菊花丁香桂皮香茶。让大家稍微有些扫兴的是,门罗只提供了香槟,而来宾中又没有反对饮酒的浸礼教徒。圆玻璃罩的煤油灯通通点亮,出烟口像打开的花瓣,这些希罕的新式灯具让宾客们大开眼界。莎莉·斯万哲却担心它们会爆炸,而且觉得玻璃灯的光太刺眼,不如蜡烛和炉火来得舒服,适合她那一双昏花的老眼。
入夜不久,宾客们各从其类,聚在一块开始闲聊。艾达与妇女们坐在一起,但是她的视线一直在房间里来回逡巡。六个上了岁数的男人把椅子搬到壁炉旁,他们一边谈着议会中迫在眉睫的危机,一边啜饮高脚玻璃杯里的香槟,还不时把杯子举到灯光下,看里面的气泡。爱斯科说,如果开战,我们会被联邦军杀得一个不剩。这话遭到其他人的激烈反对,爱斯科却转过话头,看着自己的酒杯说,一个人做白酒要是也这么冒泡,那就会被认为质量有问题。
艾达对年轻男人们也稍为留意一番。他们都是重要会众的儿子,坐在客厅后面的一个角落里高声谈论着。大部分年轻人都不屑于喝香槟,他们自带了装满烧酒的小酒瓶,时不时略有些鬼祟地从口袋里摸出来喝上一口。向艾达献过殷勤,却草草碰壁收场的霍布·玛尔斯嗓门特大,简直就像对屋里所有人讲话。他说自己已经连续一周,每天晚上都去欢庆救主的诞辰,那些舞会真无聊,不到天亮就结束,所以他只好一路开枪照亮回家。说完他伸手拿过别人的酒瓶,喝了一口,用手背擦擦嘴,看了看手,又擦一次。这酒可真够辣的,他亮着嗓门说,然后把酒瓶递了回去。
各个年龄的女人们坐在另一角。莎莉·斯万哲穿了一双漂亮的新鞋,她正等着有人来评价呢,两只脚伸到前面,像个直挺挺的布娃娃。另一个岁数较大的妇女添枝加叶地讲着她女儿的可悲婚姻。女儿的丈夫坚持让一窝猎狗也住在他们的房子里,这些狗整天在厨房里转悠,就是不去逮浣熊。她说真是怕了去女儿家做客,因为肉汤里总有狗毛,还说她女儿已经连着好几年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早先为结婚都要急疯了,现在可好,一想到婚姻就烦,结婚不过就是要天天给孩子揩屁股。大家都乐了,但艾达却瞬间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后来几伙人混在一起,一些围着钢琴唱歌,年轻一点儿的开始跳舞。艾达弹了一会琴,但总是不能专心,只奏了几曲华尔兹就放下了,走到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爱斯科来到场中,只用自己的口哨伴奏,表演了一段单人曳步舞。他跳起舞来眼神呆滞,脑袋一上一下不停地抖动,像装了弹簧。
晚会仍在继续,艾达已经比正常多喝了不止一杯,脸上又黏又凉,脖子被绿色天鹅绒裙子高领上的褶裥箍着,不停地冒汗。她感觉鼻子好像肿涨得很厉害,于是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看看是不是大了。然后,她到门厅去照镜子,却很惊讶地发现,鼻子看起来没什么异样。
这时莎莉·斯万哲,明显也是拜门罗的香槟酒所赐,把艾达拉到走廊里低声说,英曼家的那个小伙子刚刚到。我本不该多嘴,但你真该和他结婚。你们两个很可能会生出棕色眼睛的漂亮宝宝。
艾达给这话吓了一跳,脸如火烧,赶紧害羞躲入厨房。
没想到,却偏生撞见英曼一个人,坐在炉边烤火,这一来更让她心乱如麻。英曼冒着绵绵冬雨骑马赶来,到的时候已经晚了,他想先暖和一下,把衣服烘干,然后再去和大家相见。他身穿一件黑西服,支着二郎腿,湿帽子挂在火炉旁一只皮靴的鞋尖上,手掌迎着火向前伸出,那样子就好像在推开什么东西。
——哦,天哪,艾达说,你在这里!知道你来了女士们可是大为开心呢。
——是那些老太太吧?英曼说。
——哦,是所有人。你的到来尤其让斯万哲太太感到高兴。
说完这话,斯万哲太太方才暗示的一幅画面不期而至,清晰地闪现在艾达脑海中,她不禁一阵心慌,脸又红了,马上补充说:当然,别人也是。
——你是不是有点头晕?英曼问,艾达的表现让他有些费解。
——不,没有。只是这个房间太闷热了。
——你的脸有点儿红。
艾达反过手,用手指的背面在汗津津的脸上四处碰了碰,接着又拿手指当卡尺,量了量鼻子的厚度,一时找不到话说。她走到门口,打开门,呼吸着外面清凉的空气。夜晚散发出一股潮湿的烂树叶味,非常黑暗,只看得见从门廊的屋檐上落下的雨水,反射着门内的亮光。从客厅里传来《韦希拉斯君王》的简单的前奏,从生硬的琴声中,艾达听出是门罗在演奏。这时,从黑暗中传来一声孤独而尖利的灰狼的长嗥,发自遥远的深山。
——听起来像是离群了,英曼说。
艾达让门开着,等着听是否有应和的叫声,但始终是一片沉默。真可怜,她说。
她关上门,转身面对英曼,但此时房间的温度、香槟酒,以及英曼脸上比她在这里见过的一切都要柔和的神情,似乎串通起来算计她,艾达顿觉一阵眩晕。她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英曼半站起身,伸出一只手来搀扶,她并没有拒绝,接着,她发现自己已经坐在了英曼的腿上。至于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她却再也回忆不起来了。
英曼把手放在艾达的肩上,艾达则依在他的怀中,头顶着他的下巴。艾达只记得,当时心里想的是能永远这么坐着就好了,却不知道给自己出声地说了出来。但她确乎记得,英曼似乎与她一样的满足,并且没有要求更多,只是把双手向外略移,握住她的肩头,让她牢牢地靠在自己胸前。她还记得他身上潮湿的羊毛上衣的味道,以及一丝仍未散去的坐骑和马鞍的气味。
她可能顶多在他的腿上坐了半分钟,然后就站起来走开了。艾达记得自己在门口停下脚步,手扶门框,回头望向英曼。他依然坐着,脸上浮现出一抹困惑的笑容,他的帽子反过来掉到地上。
艾达把门罗从钢琴前赶开,自己弹了很久。过了一阵,英曼终于走了进来,他肩膀倚在门框上,手拿一只高脚玻璃杯,喝着香槟。他对着艾达瞧了一会儿,然后走过去和爱斯科聊天,老人还在壁炉前坐着呢。当晚一直到最后,艾达和英曼谁都没再提厨房发生的事,偶尔交谈,也是简短又不自在。英曼不到晚会结束就离开了。
又过了许久,晚会在后半夜告终,人们纷纷散去。艾达站在客厅的窗前,看着小伙子们沿路离开。他们举起手枪,朝天上开火,闪烁的枪焰瞬间照亮他们的身影,旋即又隐入黑暗。
————————
马车拉着钢琴,转过弯道,看不见了。艾达又坐了一会儿,然后点起一盏灯笼,来到地下室,心想门罗可能还存了一两箱香槟。要是能偶尔打开一瓶,感觉会很不赖。她并没有找到酒,却意外地发现了真正的宝贝——角落里瘫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是门罗储藏的一百磅绿色咖啡豆!这将极大地促进她们的易物交易。
艾达叫来鲁比,她们毫不迟疑,马上取出半磅咖啡豆,在烘培炉上炒干,碾磨成粉,然后进行冲煮,两人一年来都是第一次喝上了真正的咖啡。她们一杯接一杯地喝,一晚上基本没睡觉,不停地谈着未来的计划和过去的记忆,艾达还从头至尾讲了一遍《小杜利特》的动人故事,这是她夏天读过的许多书之一。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她们每次拿出半磅咖啡,或者以小杯为单位,与邻居们大作交易,只留了十磅自己用。等到袋子空了,她们已经换回了一扇腌猪肉、五蒲式耳土豆、四蒲式耳甘薯、一罐发酵粉、八只鸡,装满各色篮子的南瓜、豆子和秋葵、一架只需稍微修理的旧纺车和织布机、六蒲式耳玉米粒,以及足够给熏房重铺屋顶的木板。但最有价值的一笔交易,是一袋五磅重的食盐。盐现在非常难得,而且贵得厉害,有些人家甚至挖出熏房屋里的土,用水煮开,将土滤出,然后再煮开,再滤土,一遍又一遍,直到最后土被滤净,水也煮干了,最终他们又得回了去年做腌猪肉时流到地里的盐。
在做交易和其它所有事情上,鲁比都表现出出奇旺盛的精力,她很快就迫使艾达也要改变自己的作息规律。不等天亮,鲁比就会从棚屋下山,喂马,挤牛奶,之后厨房里锅碗瓢盆一阵叮当乱响,很快炉子已经烧得火热,玉米碴子粥在锅里嘟嘟冒泡,黑煎锅里鸡蛋和熏肉滋滋流油。艾达不习惯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起来——事实上,整个夏天,她很少十点之前起床——但突然之间,她别无选择。如果赖在床上不动,鲁比就会闯进来把她轰出屋去。鲁比觉得,她的工作是让农场的生活步入正轨,而不是伺候某个主子,听凭他们呼来喝去。偶尔有几次,艾达没留神,用指使仆人的态度叫鲁比做事,鲁比只是狠狠地瞪她一眼,然后继续做自己手头的事。那眼神表明,她鲁比可以说走就走,像晴天的晨雾一样随时从这里消失。
鲁比的一个讲究是,虽然她没指望艾达来做早餐,但确实希望早饭做完上桌的时候,艾达能在一旁观赏。所以艾达会穿着睡袍,走下厨房,两手捧着一杯咖啡,坐进炉子旁边温暖的椅子里。天开始透亮,窗外灰蒙蒙的一片,即使是最终会放晴的好天气,艾达也很少能透过迷雾看清厨房外菜园的栅栏。过一会儿,鲁比将昏黄的灯火吹熄,厨房霎时暗了下来,然后窗外天光逐渐亮起,洒满整个房间。这一过程总让艾达觉得非常神奇,她没目睹过多少次黎明。
做饭和吃饭的时候,鲁比的嘴一直没闲着,片刻不停地讲话,为即将到来的一天制定各种毫不含糊的艰苦计划,艾达却觉得这些计划与窗外柔和朦胧的天色是那么的不协调。夏天即将结束的时候,鲁比似乎对冬天的到来有着强烈的紧迫感,像一头为冬眠做准备,在秋天疯狂觅食长膘的熊。这时她所说的一切,都是关于怎样尽最大努力,打好基础,为顺利过冬创造条件。在艾达听来,鲁比的自言自语似乎主要由动词构成,无一不让人感觉累得慌:耕地、种地、锄地、装罐、割、喂、杀。
听艾达说冬天至少可以让她们放松休息,鲁比接口道:哦,等冬天到了,我们就得动手修板栅、缝被子,坏了的东西都要修,可不少呢。
艾达从来没想到,单是生活都会这么辛苦。吃过早饭,她们就开始不停地工作,即便没有重活大事,也总有许多杂务要她们不断地忙活。门罗活着的时候,生活的劳顿,不外乎去银行支取存款而已,抽象又遥远。现在,与鲁比在一起,所有和衣食住相关的让人不快的细节和过程,都赤裸裸地呈现在眼前手边,每个人都需要卖命干活。
当然,在她此前的生活中,艾达留意的只是桌子上的食物,却甚少关心它们是怎么来到饭桌上的,因为门罗一向花钱雇人来种菜园。鲁比把她的这个习气掰了过来。头一个月的每一天,鲁比似乎都在驱使艾达面对吃饭、生活中的粗俗与辛苦。她揪住这一点不放,逼着艾达认清道理。艾达不想干活,鲁比就逼迫她干,让她穿粗布衣服,用手去土里抠菜,直到她的指甲变得又粗糙又肮脏,在艾达看来简直和走兽的爪子差不多;鲁比还让她爬到熏房上盖木瓦,屋顶又高又陡,天边冷山那锥形的绿色山峰似乎都在旋转。鲁比把艾达成功地搅出黄油看做自己的第一个胜利;她第二个胜利是发现艾达出去锄地时,不再总是往口袋里揣上一本书。
鲁比坚决不肯把所有的恶心活都自己一人包办,她让艾达将挣扎的母鸡按到砧板上,用斧头砍掉它的头。当鲜血淋漓的无头鸡学着醉鬼老一套的把戏,在院子里跌跌撞撞地绕圈时,鲁比指着它说,这就是你的粮食。
艾达之所以肯听从鲁比的驱策,是因为她心里隐约地知道,她能雇到的任何其他人,都会在某一天厌倦离开,让她失望。而鲁比绝不会把她抛下。
只有在晚饭后,等盘子都刷完放好,她们才有片刻的休息。这时两人会坐在门廊上,艾达拿着书,一直朗读到天黑。书和书中的故事对鲁比来说都是十足新奇的东西,所以艾达觉得,最好是从头开始。在让鲁比大概明白希腊人是谁之后,艾达开始给她读荷马。通常,她们每天晚上读15到20页。然后,当光线变得太暗,空中飘起蓝色的阴霾,艾达就把书一合,引逗鲁比给她讲故事。过了几个星期,她终于拼凑出鲁比经历的大致轮廓。
照鲁比的说法,她可是真正的穷出身,每次做饭用的油,就跟你拿肉皮在煎锅底蹭两下差不多。她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父亲叫斯特布罗德·西武斯,是当地一个臭名远扬不务正业的酒徒。他们住在一个没有地板的棚屋里,比带屋顶的猪圈好不了多少。棚屋很小,怎么看都像是临时对付住的地方。唯一使它与吉普赛人的大篷车有所不同的是,它没有轮子和地板。鲁比所谓的床,不过就是一个木架子。她用一个旧褥套当床垫,里面填着晒干的苔藓。因为没有天花板,头顶直接对着房盖上一层层交叠的木瓦,许多次,鲁比早晨醒来,发现被子上积了一寸厚的雪。是被风从木瓦翘起的缝隙中吹进来的,像筛过的面粉。在这样的早晨,鲁比发现小木屋还有一大好处,只要燃几把细枝,就可以让它很快暖和起来。但斯特布罗德建的烟囱着实不好用,吸力太弱,在屋里熏火腿都行。除非是天气极为恶劣,不然鲁比更愿意在屋后的一个凉棚下面做饭。
然而,尽管棚屋又小又简陋,斯特布罗德仍是懒得修缮。如果不是有个女儿拖累,他可能早就高高兴兴地住到树洞里了,因为按照鲁比的评价,一只有记忆的动物,已经是他可能对自己做的最高褒扬了。
一旦到了可以照顾自己的年龄,鲁比就得自己找饭吃了,而在斯特布罗德的观念中,学会走路基本上就等于能照顾自己。还是一个幼儿,鲁比就开始在树林里四处觅食,沿河向好心人家讨饭。鲁比最美好的童年记忆是有一次,她顺着河边的小路上行,到莎莉·斯万哲家讨一点白豆汤喝,在回家的路上,她的睡袍——几年来鲁比一直穿着它,即使是在白天——被路边的一株黑刺李钩住了。棘刺有鸡脚上的足刺那么长,她怎么也脱不开身。那个下午,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片片阴云从头上掠过,天空越来越灰暗,就像一盏即将熄灭的灯。夜幕降临,五月的新月如钩,周围一片黑暗。四岁的鲁比,就这样被黑刺李钩住,在野外度过了一晚。
那段黑暗中的时间是对鲁比的一次启示,从此永远留驻在她心里。河岸上漂浮的雾气很冷,她记得自己瑟瑟发抖,哭了一会儿后开始大声呼救。她担心被从冷山上溜下来的豹子吃掉。听斯特布罗德的酒友们说,豹子一眨眼的功夫就会把一个孩子抓走。他们还说,山里到处是饥饿的猛兽,它们都喜欢吃孩子肉:觅食的熊,四处游荡的狼。山里还有许多恶鬼,它们会以各种形象出现,每一种都非常可怕。它们会把你抓走,天知道会让你受什么罪。
她还听切诺基老太太们说起吃人的鬼魂。它们住在河里,吃人肉,在天快亮的时候偷偷把人抓走,带到水里。孩子肉是它们最钟爱的食物。每次抓走一个人,它们就给他留下一个一模一样的影子,在地上徘徊,还能说话,但并没有真正的生命。它将在7天以后萎缩死亡。
夜晚唤起了所有的恐惧,小鲁比就这样坐了一会儿,冻得身上发抖,不停地抽泣。最后,那些吃人的东西似乎全部出现在眼前,来捕食这个无助的孩子,鲁比吓得几乎透不过气。
但后来,她听到黑暗中有一个声音对她讲话,语声好像来自哗哗作响的小河,但并不是吃人的魔鬼。它似乎是某种产生于土地或天空的温柔的力量,或者是一个动物的精灵,一个把她置于自己羽翼之下的守护神,从那一刻起一直眷顾着她的福祉。她记得当晚从头上树枝的缝隙中走过的每一颗星星,记得那个温和的声音直接对着她的心坎说出的每一个字。它安慰她、照料她、保护她度过黑夜。虽然穿着薄薄的睡袍,她却不再颤抖,也不再抽泣。
第二天早晨,一个钓鱼的人帮她摆脱了荆棘。她回到家,没有对斯特布罗德提过一个字,他也没问她去了哪里。但那个声音,仍然在她的脑海中回荡。此后,她就像出生时脸上带着胎膜的人那样,能知道别人永远不会知道的东西。
待鲁比长大一些,父女两人就靠她在他们的一小片地上种出的东西过日子,幸亏那地还没有陡到不能耕种的程度。至于斯特布罗德,他则把时间花在别的地方,经常多日不见踪影。他会徒步40英里去参加一个舞会。前脚听到一点舞会的风声,他后脚就上路了,带着他的小提琴,尽管仅能勉强拉出几首不走调的曲子。于是,鲁比可能又会连着好几天见不着他。没有这方面的娱乐,斯特布罗德就去钻树林子。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去打猎。但他只是偶尔打到一只松鼠或土拨鼠,带回家炖着吃。斯特布罗德的志向从没有上升到鹿的高度,所以,打不到啮齿类动物的时候,他们就吃栗子、大黄、商陆,以及其它鲁比能采集到的野果。因此,基本上可以说,他们的食谱主要是喂猪的槲果。
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
夜已深,英曼循迪普河旁一条勉强可以辨认的小路前进。很快小路向下倾斜,进入一处岩石嵯峨的盆地。不久,盆地收拢变窄,成了一道峡谷。岩石壁立,树木错杂,天空只剩头顶的一线。周围一片漆黑,唯一的光亮来自天上的银河,有一段时间,他只能凭路面柔软的尘土踩在脚下的感觉,在深谷中摸索着前进。河水幽暗,只有掉过头,才能用眼角捕捉到一点水波的光泽,就如要发现特别微弱的星星,你就不能直接对着它瞧一样。
最后,经过一道断崖时,前方的路夹在一面陡坡与河水之间。山坡上巉岩交错,有土的地方星罗棋布地生着灌木;另一侧壁立如刀,最下面才是幽幽的河水。这种地形让英曼甚为忧虑,要是有民兵骑马在附近巡逻,不等他找到合适的地方从路上躲开,就会给逮个正着,而且山坡太过陡峭,危岩密布,想在黑暗之中不声不响地爬上去也不可能。在这里和骑兵对抗,实在是非常不利。还是加快速度,赶紧把这条大地上的伤口甩在身后为妙。
英曼忍住疼痛开始小跑,过了一会,突见前头出现摇曳的光亮,好像就在这条路上。他放慢脚步向前走去,很快就看出是一个头戴宽边礼帽的男人,手持松木条扎成的火把,站在路当间。火把冒出浓烟,在他身周洒下一圈黄光。英曼悄悄地靠近,最后在一块大石头旁边站定,离对方还不到十码。
那人穿一身黑衣,一件白衬衫。他牵着一匹马,牵马索套在马脖子上。借着亮光,英曼只见马背上驮着像一捆白亚麻布似的东西,软软的垂下来,看不出眉目。正打量间,那人坐了下来,双膝翘起,用一只胳膊抱住,另外拿火把的那只手向前伸出,胳膊肘支在两个膝盖中间,稳稳地举着火把,就和放在壁烛台上一样牢靠。他的头垂下来,帽檐碰到伸出去的胳膊。就这样,在火光映照之下,他蜷缩成了黑色的一团。
他拿着火把睡觉,英曼想,用不了多久脚就会给烧着。
但那人此举并非意在打盹,只不过是个绝望的姿态而已。但见他抬起头,望着马发出一声悲吟。
——上帝啊,哦,上帝,他呼喊道,我们曾经生活在天堂一样的世界里!
他坐在地上,身体左右摆动,又说了一声:上帝,哦,上帝。
怎么办?英曼暗忖。路上的又一个绊脚石。不能回头,绕不过去,也不能整夜呆鸟一样傻站在那儿。他掏出手枪举到面前,借着火把的微光检查弹药。
英曼刚要行动,那人却站了起来,他将火把在土里插牢,然后直起身走到马的另一侧,费力地搬马背上的包袱。马不安地移动着身体,耳朵支棱着,下眼皮上方的一圈眼白历历在目。
他把包袱搬下来扛在肩上,然后略为趔趄着从马后走开。英曼此时方看出,他扛着的是个女人。她一只胳膊无力地悠荡着,蓬乱的黑发曳在地上。那人扛着她走到火把的光圈之外,几乎看不见了,但照他的方向,明显是走向悬崖,可以听到他在黑暗中边走边抽泣。
英曼跑过去,抓起火把,然后扬手向哭声响起处轻轻一抛。火把坠地,光亮所及之处,照见那人正站在危崖边缘,女人抱在他的怀里。他想看清这出其不意的火光到底从何处飞来,但身上的重负让他只能一点一点挪动脚步,慢吞吞转过身,面对英曼。
——放下她,英曼说。
女人扑通一声落在那人脚前。
——那是什么鬼手枪?那人说道,眼睛紧盯着两个相差悬殊的大枪管。
——离开她,英曼说,往前站,让我能看见你。
他从女人身上跨过,朝英曼走过来,低着头,让帽檐遮挡火把的光芒。
——最好马上给我停下。英曼不想让他靠得太近。
——你是上帝派来阻止我的信使,那人说着又前走两步,然后跪倒在路上,身体向前一扑抱住英曼的双腿。英曼用枪顶住他的头,手指在扳机上逐渐加劲,直至他能感觉到击火的各个金属部件已经全部受力,蓄势待发。但这时那人抬起头,火把仍然在地上烧着,映着火光,能看见他面颊上滚动着亮晶晶的泪珠。英曼动了恻隐之心——反正他也不太可能忍下心来一枪毙了他——只是用长长的枪管在那人的颧骨上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
那人四肢摊开,仰面倒在路上,眼睛下面浅浅地划了一道口子。他的帽子已经掉了下来,露出齐肩的黄色卷发,上面涂了头油,前额朝后梳的部分光滑锃亮得像个苹果。他用手指摸了摸伤口,看了看血。
——这是我该受的,他说。
——你该受的是死,英曼说。他向躺在悬崖边上的女人看去,她一直没有动弹。没准我还会觉得有必要杀死你呢,英曼说。
——别杀我,我是上帝的子民,那人说。
——人家说我们都是,英曼说。
——我的意思是传教士,那人说,我是一个牧师。
英曼想不出如何回答,只是在鼻子里哼了一声。
牧师又从地上跪了起来。
——她死了吗?英曼问。
——没有。
——她怎么了?英曼问。
——没什么。她怀了孩子,再加上我给她吃了点东西。
——什么东西?
——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一小包药粉。他说能让一个人昏睡四小时。我给她吃完药到现在已经两个来小时了。
——你是孩子的爹?
——这还用问。
——没和她结婚,我猜?
——没有。
英曼走到姑娘身体向外靠近悬崖的一侧,蹲下身,用一只手抬起她披散着黑发的脑袋。她还在呼吸,鼻孔发出轻微的哨音。她的脸因为没有知觉而显得松弛,火把在她的眼窝以及面孔的凹处留下丑陋的阴影,但英曼还是能够看出,她醒来时可能自有一番动人之处。他把姑娘的头放回到地上,站起身。
——把她放回马上,英曼说着走到一旁,用枪指着那个男人。那人的眼睛就没离开过枪口,他马上跳了起来,奔到姑娘旁边,蹲下身吃力地把她从地上抬起来,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马跟前,将她搁到马背上。英曼暂时把手枪举到眼前,在火光中观赏它的轮廓,想着他是多么喜欢这种感觉,一把枪,就可以让一个简单的要求蓦然变得那么紧迫,不可轻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