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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查尔斯·弗雷泽 当前章节:15177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02:04

——现在呢?那人将姑娘放好后问道。他似乎因为有别人拿主意而松了一口气。

——别讲话,英曼说。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由于缺乏睡眠和跋涉的劳累,他的思维已经变得模糊而迟钝。

——你是从哪儿来的?英曼问。

——不远的地方有个村子,那人说着用手沿路向前一指,正是英曼要去的方向。

——你在前面带路。

英曼捡起火把扔下悬崖。传教士站在那里,看着火把的光亮越来越小,沉没到黑暗之中。

——这里还是迪普河吗?英曼问。

——人们是这么叫的,牧师说。

他们向前走去。英曼一手端枪,另一手牵着马。牵马索是根很粗的麻绳,绳头有好几英寸缠着铁丝以防磨散。他抓绳子的时候,不小心拇指被扎破出血了。英曼一边走一边用嘴吮扎破的拇指,心想,要不是碰巧撞上了自己,那姑娘就会变成漂浮在黑色河流中的一片白色,她的裙子在身体周围像钟一样展开,而这个牧师则站在悬崖上说着:沉下去,沉下去。英曼揣测着,那将完全是另一番光景。

路很快开始上升,越过一个山脊,然后在低矮的山丘间迂回,河水已经被甩在身后。月亮升了起来,照出一片辽阔的土地,大片大片的树林被烧掉准备种田,但除了点一把火之外,任何费力的工作尚且付诸阙如。故此展现在英曼眼前的,仅是矗立着一排排黑色树干的焦土,一直伸向天边,上面被河水冲出道道沟壑。已经被烧成木炭的树干在月光下发出熠熠的幽光。英曼环顾周围,心想,跟我的家乡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另一个星球。

猎户座已经完全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英曼由此判断时间早已过了午夜。那伟岸的猎手兼勇士当空而立,像发自天空的一个谴责,指出你的无能。猎人腰带已经扎紧,武器举起,正准备进击。如果说从姿势就可看出性格的话,他肯定有着十足的自信。每个夜晚都一无窒碍地快速向西行进。

让英曼觉得欣慰的一件事是,他能够说出猎户座最亮的那颗星的名字。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的那天晚上,他曾对一个田纳西的小伙子说起此事。当时,他们坐在石墙后的沟沿上,天上燃起的赤芒已经消散,群星璀璨。夜晚干冷异常,他们连头带肩裹着毛毯。没有风,呼出的缕缕哈气悬在面前,像行将离去的鬼魂。

——真冷,你舔一下枪管,舌头就会给粘住,那小伙子说。

他把他的埃菲尔德式步枪举到面前,朝枪管上呼气,然后用指甲去刮结在上面的霜。他看了看英曼,又来了一遍,然后伸过手指头给英曼瞧。英曼说看见了。小伙子朝两脚中间吐了口唾沫,俯下身看它会不会冻住,但沟底太暗,看不出结果。

在他们前面,倾斜的战场向下延伸到远处的村庄与河流。凄惨的景象如同一场恶梦,似乎这片土地被按照一个可怕的模子重新铸造了一遍,尸横遍野,在炮火的轰击下满目疮痍。一个人干脆称其为新地狱。那晚,为了把注意力从可怕的战场移开,英曼望着猎户星座,说出了那个他所知的名字。田纳西小伙儿抬眼瞧着那颗星星问,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是叁宿七?

——我从一本书里看到的,英曼说。

——那么说只是我们给它取的名字,小伙子说,不是上帝给的名字。

英曼想了片刻说,你怎么能知道上帝给它取的是什么名字?

——没法知道,上帝是不会讲的,小伙子说。这是你永远不会知道的一件事。从这里我们应该明白,有时候我们就得满足于自己的无知,那就是知识大多数情况下带来的结果,说着他的下巴朝残破的战场一抬,很明显,他甚至认为,那地方连让他厌烦地挥手指一指都不配。当时他觉得小伙子是个傻蛋,能知道我们自己给猎户座主星取的名字他就心满意足了,且让上帝保留自己的名字,作为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吧。但是现在,他想那小伙子对知识的观点是否有一定道理,至少是对于某一类的知识。

英曼俩人在沉默中走了一段时间,最后牧师说:你打算拿我怎么办?

——我正在想呢,英曼说,你是怎么弄到这步田地的?

——不太好说。村子里还没人知道半点风声呢。她和她的祖母住在一起,老太太年老耳背,你必须扯开嗓门喊她才听得见。所以她能轻松地半夜溜出来,在干草堆或生着青苔的河岸上寻欢作乐,直到听见天亮前的鸟叫。整个夏天,我们晚上都在树林子里钻来钻去地幽会。

——神不知鬼不觉,跟豹子一样机灵,你是这个意思吧?

——嗯,是的,差不离儿。

——你是怎么勾搭上她的?

——很平常。一个眼神,语气的一点变化,递鸡肉的时候手轻轻的接触。我们星期天礼拜仪式结束后一起坐在地上吃饭。

——这可离在干草堆里脱裤子还差着老远呢。

——是的。

——离你要把她像只瘟死的小猪一样扔到峡谷里差的就更远了。

——嗯,是的。但这事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就拿我的身份来说吧,如果被发现,我就会被逐出这个县。我们的教堂规矩很严,有些教徒只因为家里有人拉小提琴就遭到了惩戒。请相信,我为此痛苦了许多个夜晚。

——是那些下雨的晚上吧?当干草堆和河岸上的苔藓变得太湿的时候吧?

牧师闷头往前走。

——要补救有更简单的法子,英曼说。

——我找不到。

——和她结婚就是一种。

——你又把事情想简单了。我已经订婚了。

——哦。

——我现在相信当初选择做牧师是个错误。

——是的,照我看你也不适合干这一行。

他们又走了一英里,方才在谷底的那条河又出现在眼前。河岸上是个小小的村落,都是木头建筑。一座教堂,护墙板上刷着白灰,一两间店铺,还有一些人家。

——我们要做的,英曼说,是把她放回自己的床上,就好像今晚什么都没发生过。你有手帕吗?

——有。

——把它揉成团塞进嘴里,然后趴在地上,英曼说。牧师照他的吩咐做了,英曼把牵马索末端的铁丝解下来,走到牧师身边,单膝跪在他的背上,将铁丝在他的头上绕了五六圈,然后拧紧。

——你要是叫唤,英曼说,把人都引过来,你就会把一切推到我身上,到那时候,我可就百口莫辩了。

他们走进村子,一开始狗叫了起来,然后,认出是牧师,并且对他的夜间游荡已经习以为常,就不再出声了。

——哪间房子?英曼问道。

牧师向路前方一指,然后带着英曼穿过村子,走到一小片杨树跟前。树林里有一个刷成白色的小板条房,只有一间屋。牧师对着它点了点头。他的面孔被铁丝缠着,嘴角拉到后面,看上去像一直在笑,而这个表情与英曼的心境实在不协调。

——去靠到那棵小杨树上,英曼说。他把牵马索从马脖子上解下来,绕着牧师的脖子将他绑到树上,另一头绕过他的肩膀,将他双手反绑在背后。

——老老实实在这儿站着,咱们就都能保住命,英曼说。

他把姑娘从马背上抬下来,在胳膊上略为调整了一下姿势,一只手擎着她的腰,另一只手臂抬着她柔软的双腿。她的头靠在英曼肩膀上,向前走的时候,头发在他的胳膊上擦过,轻柔得像一阵呼吸。她发出低低的一声呻吟,像一个人在睡眠中偶尔做了一个简短的梦。她是如此无助,躺在那里,甚至连抵御侵犯的知觉都没有,暴露在所有危险之下,能保护她的,只有这个无常世界中罕见的一点善意。我还是应该宰了那个混蛋牧师,英曼想。

他抱着姑娘走到房前,将她放在台阶旁的一片艾菊中,然后走上门廊,从窗户往里看。屋内很昏暗,壁炉内仅剩一点余火。一个老太太睡在壁炉边的一张垫子上。她度过了如此漫长的岁月,竟至到了一种接近透明的程度,皮肤的颜色好像羊皮纸,感觉上,如果英曼把她提到火前,简直可以透过她的身体读东西。她嘴巴张开发出鼾声,在炉火余光的照射下,可以看见她只剩下四颗门牙,上面两个,下面两个。像兔子。

英曼试着推了推门,发现并没有闩上。他探头进去,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了声,嗨。老太太鼾声如故。他拍了两下手,她仍没有反应。没问题了,英曼想,迈步走进屋内。壁炉旁放着一只盘子,上面有半片玉米饼和两片煎猪肉。英曼把它们抓起来放进自己的干粮袋。屋子离壁炉较远的一头还有一张空床。应该是那姑娘睡的,英曼想。他走过去把被子掀开,然后回到屋外,驻足凝望那个黑头发的姑娘。她穿着白裙子躺在那里,就像黑色地面上的一小片亮光。

他把姑娘抬进去放到床上,给她脱下鞋子,将被子一直拉到下巴。之后,他寻思了片刻,又拉下被子,把姑娘翻个身,让她侧面躺着。因为英曼想起来,有一次他们团的一个小伙子喝醉了,仰面朝天睡死过去,如果不是有人看出不对,把他踢翻过来,他就被自己吐出来的东西憋死了。这样她就能活着在早晨醒来,头疼欲裂,想不出是怎么回到自己床上的。她能记起的最后场面,是在一个干草堆里与牧师胡天胡地。

这时,炉膛里噗的一声,木棒松动了一下,更有利燃烧,光芒一时大盛。姑娘睁开眼睛,转头直盯着英曼。火光中,她面孔发白,披头散发。她似乎惊恐中带着困惑,张开嘴像是要尖叫,但并没有发出声音。英曼俯身向前,伸手轻抚她的额头,把额前的乱发拨到后面。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劳拉,那女人说。

——听我说,劳拉,英曼道,那个牧师并不是上帝的代言人。谁都不是。现在继续睡觉,早上醒来,你会发现我只不过是你的一场大梦,一个督促你摆脱他的梦。牧师对你不怀好意。你一定要记住。

他伸出两根手指,用指尖合上姑娘的眼睛,就像为死人阖上眼皮,以免他们看见恶像,英曼曾见人这样做过。姑娘在他的触摸下松弛下来,又睡着了。

英曼离开姑娘,回到外面。牧师还在树上绑着,英曼走过去,此时,他真想拿出刀子将这个人劈了,但最终只是探手到背包中一阵翻腾,拿出纸笔和墨水。他找到杨树间一块有月光的地方,借着蓝色的清辉,大略地写下经过。没动脑筋去斟字酌句,只是把他所知的一场谋杀未遂事件用一段文字简述一遍。写完后,他把纸别在一根树枝齐头高的地方,正好让牧师够不着。

牧师看着英曼,当他想明白英曼的目的时,马上变得紧张不安,极力拧动身躯,却苦于脖子被勒住,无法挣脱。他伸脚来蹬英曼,已经猜到英曼写的是什么了。

他的嘴里堵着手帕,被铁丝捆住,用尽力气,也只能发出一阵吱吱呜呜的声音。

——你是想忏悔吗?英曼说。

——呃!

英曼拔出手枪顶在牧师的耳朵上。他把击锤搬到后面,将切换杆向下一拨,使撞针对准靠下的枪管。你只要大声说一个字,脑袋就没了,英曼说。他解开铁丝,牧师把手帕吐出来。

——你毁了我的生活。

——你别赖我,英曼说,我不想管闲事,但我也不愿意整天悬着心,不知道过一两个晚上,你会不会又把她搭在马背上,带回那个黑暗的峡谷。

——那就开枪吧。现在就打死我然后把我吊到树上。

——别以为你的建议没有吸引力。

——你这么害我会进地狱的!

英曼把湿乎乎的手帕从地上捡起来,硬塞回牧师的嘴里,重新用铁丝捆住,然后大踏步上路。背后传来哼哼唧唧的呻吟声,越来越弱。那是被堵在嘴里的诅咒和咒骂。

夜晚剩余的时间里,英曼竭力加快脚步,想尽快远离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地方。当晨光终于在身后像一泡黄脓一样亮起时,他已经走进了一片起伏的丘陵地带。他累得精疲力竭,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也无从得知一夜的奔波才不过走了12英里,因为感觉上像是一百英里。

他停止前进,走入树林,用枯枝败叶堆起一个地铺,然后背靠一棵大树坐下来,开始吃从那个女人家里拿出来的玉米饼和肥猪肉。他躺在地上睡了大半个上午。

英曼醒来,透过松枝,看着头顶蓝色的天空。他取出手枪,用布擦拭并检查弹药,然后拿在手里做伴。英曼所拥有的是一只勒马特左轮,并非早期的劣质比利时产品,它的枪管上打着伯明翰出品的印记。那是在彼得斯堡战役,英曼刚把它从地上捡起来别进腰带,就负伤了。此后,在混乱狼籍的战地医院,在乘坐挤满伤兵的火车南下去往州首府的途中,英曼一直枪不离身。这只枪尽管外形奇异,失之过大,且各部件比例不均,却是现今最可怕的随身武器。它的旋转弹膛大得像一个拳头,装九发点四零口径的子弹。但它最主要的、标志着手枪样式独辟蹊径的新走向的特色是:主枪管下另有一根又粗又大的猎枪管,弹膛绕之旋转,只装一发猎鹿用的大号铅弹或重型霰弹,作为近战中临危救命的杀手锏,一枪打出去,就像朝敌人射出了一片铅制的大鸭蛋。勒马特左轮尽管个头很大,却相当称手,枪身结结实实,浑然一体,像一个大铁块。拿枪在手,想着它能为你做的事,就会油然生出一种踏实平静的感觉。

英曼轻抚弹膛和枪管,回想在村中与那三人的搏斗、渡河,以及后来遇上的牧师,想着是否每一件事,他都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他希望少惹麻烦,不掺和到别人的烂事中去。他既想躲到树林中,远离任何道路。像一只猫头鹰,或一个鬼魂,只在黑暗中行动。同时又有另一种冲动:将大手枪明晃晃地在屁股上一挂,竖起黑旗,摆出杀无赦的狠劲在光天化日之下赶路,对所有不来招惹他的人以礼相待,谁要是想找麻烦就跟他斗到底,让怒火做向导,击退一切障碍。

战争之前,英曼从来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一旦入伍,却很容易就适应了战争。他相信,这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像有的人能用木头雕出小鸟,有的人会弹班卓琴,而牧师则长于辞令。你自己的意愿根本无关紧要,决定一切的是神经的构造,是否能让你在战斗中双手敏捷,头脑镇定,而不至于变得呆头呆脑,做出各种错误的判断,不管它们是否致命。此外,再加上一个在近身肉搏中杀敌致胜的强健体魄。

未时将尽,英曼从树阴下离开,想尽量多赶些路。但只走了一个小时,就累得几乎迈不动步了,每一抬脚,都要费尽千辛万苦。这时,他瞧见前方小路被河切断的地方站着两个人,虽然相隔甚远,也能看出是两个奴隶,因此英曼也就懒得再躲到树林里,而是继续朝前走。那两人站在河津旁,其中一人捧着一大抱支豆角架的杆子,另一人正用脚猛踢一口在泥水中打滚的红猪,可是猪根本无动于衷。他只好抄起一根豆架杆,对着猪用力猛戳,那猪这才极不情愿地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摆摆地向前走去。两人经过英曼时脱帽致意,说:您好,老爷。

英曼虚弱已极,有一瞬竟很不得自己是一口大红猪,躺在泥里打滚,直到某个人拿根豆架杆来戳他。但他还是脱下靴子涉水到对岸,然后从路上离开,沿河向下游走去,打算找一个隐蔽的地方煮点玉米粥喝。但这时风向一变,从下游某处送来真正饭菜的香气。

他像只熊一样,头向上仰起,眨着眼睛,鼻子不断嗅着,跟着空气中的肉香,很快就在河流转弯处看到一个营地:一辆大篷车,若干匹马,白桦林中还有一些尖顶灰帆布帐篷。英曼藏在灌木丛后面,看着营地里的人们忙来忙去。这些人五花八门,几乎会集了所有不同的肤色。英曼猜他们和自己一样,也是些亡命天涯的流浪汉。卖艺的人、逃避兵役者、爱尔兰的吉普赛马贩子,全都聚到一起成了个大杂烩。马散放在四周,吃着树下的高草,有的神气十足,有的却已经离死不远。不过,沐浴在身后下午的金色阳光之中,这些马在英曼看来都很漂亮——马颈低垂形成的优雅弧度,距毛上方薄薄的皮肤下突显出的胫骨。英曼猜它们是给马贩子藏匿在此的。马在战场上死得太多,现在已经非常难得,价格也高得让人咋舌。军方派人四处收马,但几乎是一个子儿不给。英曼略有些动心,希望自己能有钱买一匹长腿骟马,骑上去按辔徐行,告别步行者的身份。但他没那么多钱,再说,有一匹马在身边,就很难隐藏行迹。这么大的一个东西要藏起来可不容易,况且它还不会乖乖合作。因此,这个美梦想想也就算了。

或许这些流浪者会对他有一些同病相怜的感觉,英曼想到这里便走进营地,让两只手空着,一目了然地垂在身侧。吉普赛人对这位不速之客表现得很大方,但英曼知道,如果有机会,他们就会把他的东西偷个精光。他们正在用小火炖一铁锅汤,里面有兔子、松鼠、一只偷来的鸡、各种顺手牵羊弄来的蔬菜,主要是卷心菜,汤的颜色很深。大块大块涂了糖蜜的南瓜在一只铁炉的碳火上烤着。一个女人,穿着和被面一样用花花绿绿的布头拼起来的裙子,用勺子把食物盛到英曼的铁盘上,然后又忙着在一个平底锅里用猪油炸玉米饼。当她舀动热油时,饼发出一阵劈啪的脆响,像远处战场传来的枪声。

英曼倚在一颗树上,边吃东西边向周围观望。潺潺的河水在石头上流过,兴起涟漪阵阵;一棵白桦树率先现出秋意,鲜亮的黄叶在微风中簌簌颤动;营地上炊烟袅袅,透进一束束的阳光;圆木上坐着一个人,正用自制的“烟盒小提琴”弹着吉格里尔舞曲;孩子们在河边的浅水中嬉戏;另一些吉普赛人在忙着料理马匹,一个男孩用玉米棒子芯蘸着桶里的钾碱草木灰水,给一匹老母马擦身,遮盖她的灰毛,之后又拿一根细小的鼠尾锉帮它清理牙齿。英曼眼看着它一下年轻了好多。一个女人把一匹高大的枣红马栓在白桦树上,先将其制住,然后把灯油洒在它的蹄楔上,点火去烧,不然它走起来就会一瘸一拐的。跗节肉肿、胃蝇蛆病、肺气肿,所有的问题都一一得到治疗,或被掩饰起来。

英曼从前与吉普赛人打过交道。他觉得这些人类中的掠食者有着一份难得的诚实,他们坦然承认,只要一有空子可钻,就决不放过。但在这个宁静的山沟,他们从表面看来却是与世无争。战争的结果如何与他们毫无干系。不管哪方获胜,马总是有人要的。这场较量在他们来说,无非是生意上的暂时妨碍而已。

这一天剩下来的时间里,英曼一直与吉普赛人呆在一起,饿了就从锅里舀一勺汤喝。他睡了一觉,听了一会小提琴,又去看一个女人用花草茶的叶片算命。不过,当她提出要帮英曼也算算未来时,他却谢绝了,心想,让自己丧气的事已经够多的了。

下午将尽,他看见一个黑发女人走到马群中,给一匹灰褐色的母马戴上辔头。她年纪不大,穿着黑色长裙,上面罩着一件男人的毛衣,容貌甚美。不知是她的黑发,或是举止,还是她纤细的手指,使英曼一时间想起了艾达。他坐在地上,目光追随着她,看她抓起长裙的下摆和衬裙咬在嘴里,露出洁白的大腿。她翻身跨上母马,骑到河边,过河处水很深,到中流的时候马已经站立不稳,在水中打了几次滑。它后臀用力,挣扎着上了岸,后背和肚子上水流如注,女人的衣服也一直湿到臀部。她俯身向前保持平衡,脸几乎贴到马脖子上,黑发垂下来,与黑色的鬃毛混在一起,难分彼此。上到平地,她两脚后跟一磕马肚,在开阔的树林中疾驰而去。这是一幅让英曼激动的欢快画面,他为有幸目睹这一幕而心怀感恩。

向晚时分,一些吉普赛小男孩用桦树枝削成梭枪,去一个水泡子里叉青蛙,逮到满满一桶。他们切下青蛙的腿,用棍子串起来,在胡桃木碳火上烧烤。这时,一个男人找上英曼,他拿着一瓶酩悦香槟,自己说是跟别人换到的。那人并不太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酒,却想卖个高价。英曼数出一些钱将其买下,喝着香槟吃了一盘青蛙腿,权充晚餐。这两样东西搭配起来滋味还满不赖,但对一个像他这么饿的人来说,根本是杯水车薪。

他在营地里四处转悠,踅摸着再弄点东西吃,最终走到卖艺人的大篷车前,这是一个耍把式卖药的表演团。帐篷旁边坐着一个白人,瞧见英曼,就走上前来问他有何贵干。这人瘦高个,看来已经有一把年纪,眼袋发白,头发还是染黑的。他似乎是这里的头儿。英曼问可否花钱买顿饭吃,那人说不成问题,但吃饭还要等上很久,因为他们得趁天还没黑练练功夫,英曼不妨先坐在一边瞧着。

玫瑰灰

正当夏秋之交,一个温暖的下午,鲁比和艾达在坡下的田地上忙碌着,那里被鲁比划成秋菜园。甜乔派草已经长到七英尺高,它们专会挑这样的日子突然间开花,金属色泽的头状花序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看上去竟然像早晨的寒霜,提醒人们,真正的霜降马上就要来临。虽然说天上的太阳依旧火辣,而坡下草地上的那头奶牛,在一天里还是不停移动,追随着大山胡桃树的荫凉。

田垄上的卷心菜、萝卜、芥蓝和洋葱还很稚嫩,艾达和鲁比在给它们锄地拔草,这些就是她们过冬的主要蔬菜了。几个星期前,她们开始精心备地,先用犁耕过一遍,然后用炉灰和牲口粪施肥,最后再用拖耙平地。鲁比在前面赶马,艾达坐在耙上压着它。她们用的拖耙非常粗陋,是布莱克家的某个人用一个栎树杈马马虎虎凑合着制成的。趁着树刚伐下不久,在树干分出的两叉上钻出一排孔,将烘干的长黑洋槐木钉打进去。等栎树变干,它就紧紧挤住尖利的木钉,不需要进一步加固。耙地的时候,艾达坐在分叉处,手脚并用稳住身体,拖耙在地上颠簸跳跃,打碎被犁翻起来的土坷垃,用洋槐的尖齿把它们梳平。她看着翻过的田地在身下后退,顺便捡到三个残缺的箭头和一把燧石刀,还有一个相当完好的“飞鸟”箭头(据称是用以射猎飞鸟的修长三角形箭簇——译者)。要播种了,鲁比拿出一把细小的黑色种子。看起来不多,她说,从这点种子一跃到许多星期后装满萝卜的菜窖,得需要信念,再加上一个暖秋,因为咱们动手晚了。

蔬菜长得很好。鲁比说,这多亏她坚持遵照星相选择播种的时间。在鲁比心里,一切事情——给篱笆打桩、做泡菜、杀猪——都得听从天意的指示。她说:要在满月后月亮变小的时候砍柴,否则冬天一到,柴火除了滋滋冒烟什么用都没有;明年四月,等杨树的叶子长到松鼠的耳朵那么大,要选择满月刚过星位在足的那天种玉米,不然玉米花没等受粉就得蔫巴掉;十一月,我们要在朔月之后月亮变大的时候杀猪,要不然,猪肉准缺肥膘,肉片在锅里煎的时候就会卷边儿。

门罗会把这些说道当成迷信或民间奇谭置之不理。但艾达却另当别论,鲁比对本地各种生物生长习性的学问让她越来越欣羡有加,因此她宁愿把这些讲究和门道都当成隐喻。隐藏在迷信表象之下的是掌控局面的能力、细心呵护的意愿以及自我约束的纪律。它们是物质世界的模式和规律的重要仪式,在此,我们的世界可能被认为与另外某个世界息息相通。艾达觉得,从根本上说,这些讲究是使人避免怠惰放任的一种方法。有鉴于此,也仅是从这个角度,她可以对这些说法给予尊重。

当日下午,她们正在菜地里忙活,突然传来车轮声、一匹马的声音,以及一只铁桶撞击车厢板发出的震天巨响,传遍整个山沟。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对陈年古骡,后面拉着一辆大车,转过弯道,在栅栏前停下。车里堆满了箱包,所有人等只好跟着车走。艾达和鲁比走到栅栏处,看清来的是三个愁眉苦脸的妇女,还有五六个很小的孩子,由一对和善的奴隶夫妻照应着。一问方知他们是田纳西逃难过来的,要去南卡罗莱纳。他们在河边转错了好几个弯,错过了去车道山口的路,结果现在拐到这条死路上来了。那两个奴隶不错身地跟在主人身边,悉心伺候着,虽然说如果有心,他们可以趁晚上睡觉的时候轻松地割断大大小小所有人的喉管。

几个女人说她们的丈夫都离家打仗去了,她们为了躲开进入田纳西州的联邦军,离家逃往南卡罗莱纳的卡姆登,其中一个女人在那儿有个姊妹。她们问是否可以在草料仓过一夜。趁她们忙着在干草堆上收拾睡觉的地方,艾达和鲁比就去准备晚饭。鲁比连杀了三只鸡。现在院子里满地跑的都是小鸡雏,她们去筑在泉水上的冷藏室时,稍不留神就会踩到一只。估计用不了多久,她们就会有足够的阉肉鸡吃了。两人切出鸡块用油炸好,还做了菜豆、炖土豆、焖南瓜。鲁比做了有平时三倍多的饼。晚饭准备已毕,她们招呼客人进来,在餐厅入座用餐。奴隶也有相同的一份,但他们是在外面的梨树下吃的。

客人们放怀大嚼了好半天,等他们吃完,盛鸡肉的大盘子上只剩两根翅膀和一只大腿。她们还消灭了一磅多黄油,一品脱杯装的高粱糖浆。一个女人说:哎,吃得真舒服。这两个星期,我们除了干玉米饼,就没什么别的东西吃,要是有点黄油、咸肉汁或糖浆来润一润也好啊!人都快噎死了。

——你们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家呢?艾达问。

——联邦骑兵杀到我们那里,连黑奴都抢,那女人说,今年收下来的粮食全被他们抢走了。有一个人连猪油都不放过,一把一把地抠出来,往他的口袋里头装。我们被扒光衣服搜身,那人说是一个女兵,却生着喉结,把我们藏起来的珠宝首饰搜得一点不剩。然后,他们在雨中烧掉我们的房子,骑马走了。很快,就只剩下一根烟囱,孤零零地守着黑洞洞的地窖,里面灌满了刺鼻的黑水。我们什么都没了,但还是呆了两天,因为舍不得离开家。第三天,我和最小的女儿,站在地窖边上往下看,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都被打得粉碎,堆在那里。孩子拣起一块盘子的碎片说,妈妈,我看我们很快就得吃树叶了。这时我知道,得走了。

——联邦军正是这样,另一个女人说,这是他们对战争的新观念:向妇女和孩子下手,为死去的士兵报仇。

——这是一个让人心碎欲死的时刻,第三个女人说道,你们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躲在这个风平浪静的山沟里。

艾达和鲁比送他们去休息。第二天早上,俩人把几乎全部的鸡蛋都煮了,做了一锅玉米粥和更多的饼。早饭后,又为他们画了一幅去山口的地图,便打发他们重新上路了。

中午,鲁比说她想到山坡上看一眼苹果园,艾达就提议她们在那儿吃午饭。她们准备了一份野餐,用昨晚剩下的炸鸡,加上醋腌黄瓜条,还有一小碗土豆沙拉,鲁比为此专门调制了蛋黄酱。她们把食物装在一只木桶里带到苹果园,在树下的草地上铺了一条毯子,坐下来野餐。

午后光线均匀而充足,但太阳却被一层雾气罩住,分辨不出具体方位。鲁比仔细检查了果树,断定苹果长得还不错。然后,她看着艾达,冷不丁来了一句:哪边是北?问完就笑呵呵地等着艾达凭记忆中太阳落山的方向,慢慢推算出东南西北的方位。这是鲁比最近养成的习惯,拿类似的问题来难倒艾达,她似乎特乐意展示出艾达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么的不知所以,无所适从。有一天,她们正走在小溪边,鲁比突然问,这水都流过什么地方?从哪里来,流到哪里去?另一天她又问:那面山坡上有哪些植物没饭吃的时候可以拿来充饥,能说出四种吗?到下一次新月还有几天?什么东西现在正在开花,什么正在结果?各说出两种。

艾达目前尚无法给出答案,但她能感觉到,那一天为时不远了,而鲁比就是她的教科书。在日复一日的劳动中,艾达很快注意到,鲁比肚子里还装着许多与种地无关的不切实际的学问。无用的动植物的名字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明显占据了她很大一部分心思。她时常提到那些隐居在世界角落里的小生命:那丛豚草里的每一只螳螂、呆在用乳汁草叶叠成的小巢中的玉米螟、小溪的石块下面长着条纹和斑点的笑眯眯的蝾螈;毛茸茸好像有毒的猪肝色小植物、将死的树木那潮湿的树皮上生长的真菌、独自生活在用小木棍、细沙或叶子搭建的小窝中的每一只幼虫、臭虫和蠕虫,所有的一切,在她心里都有一个位置。每一个生命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自然界中流露的任何迹象,只要能表明某个生命是独立的个体,有其本身的意志,都会引起鲁比的兴趣。

这样,当她们吃饱午饭,坐在毯子上慵倦欲睡的时候,艾达便向鲁比说起,自己如何羡慕她对这个世界门道的精通:种田、烹饪还有那么多关于野生生命的学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艾达问。

鲁比说她知道的这点东西都是平平常常学来的。其中许多来自当地的大妈们,她到处转悠,能跟哪个老太太搭上话就聊一阵,看她们干活,不懂就问。通过给莎莉·斯万哲打帮手也学到不少东西,鲁比说,莎莉知道许多没人注意的东西,比如所有植物的名字,一直到最不起眼的杂草。不过,她说,某种程度上也是自己琢磨出了这个世界的逻辑。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留心。

——第一步你得努力看明白什么像什么,鲁比说。艾达理解她这话的意思是:观察和领会各种自然现像间的共通与勾连之处。

鲁比指着对面绿色山坡上星星点点的红斑,那是叶子率先变色的漆树和山茱萸。为什么它们比别的树提前将近一个月变红呢?她问。

——只是没有原因的偶然现象?艾达说。

鲁比轻啐了一口,仿佛吐掉粘在舌尖上的一点灰尘或一只小飞虫。她的观点是,人们总把他们想不出道理的事情都说成是偶然随机的现象。鲁比则另有主张。每年在这个时候,漆树和山茱萸都结满了成熟的果子。我们必须自问的是,还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并可能与此相关?有:鸟在飞,而且是不舍昼夜地迁徙。只需要抬头看一眼就知道了。它们的数量足以让人眼晕。然后试想,假设你站在一个高崖上,和天上的鸟一样俯视下方的树林,那些绿树看起来是多么相似,互相间几乎没有差别,不管有没有结果子。这就是天上的飞鸟眼中所见的一切。它们不认识这些树,不会知道哪棵树上可能有食物。故此,鲁比的结论是,漆树和山茱萸之所以提前转红,可能是在对这些远道而来的饿鸟说:吃吧。

艾达说,你似乎认为,山茱萸是有计划这么做的?

——嗯,可能它们确实是有预谋的呢,鲁比说。

她问艾达是否仔细观察过各种鸟屎,它们的粪便。

——很少,艾达说。

——别这么清高嘛,鲁比说。她认为,上面问题的答案可能正在于此。不可能每个小山茱萸都是从大树上掉到哪儿就长在哪儿。由于自己不能动,它们就利用飞鸟来进行搬运,找到更适合生长的地方。浆果被鸟吃掉,种子却完好地排泄出来,且已经裹上了一层粪肥,可以生根发芽了。鲁比相信,如果谁肯花时间把这一切琢磨清楚,他可能还会从中得到启发,因为万物的轮转生息,基本上都是通过相类的方式,为了同样的目的。

下午的空气温暖而静谧,她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然后鲁比躺在毯子上睡着了。艾达也很困顿,但她像不愿上床的孩子一样克制住睡意,站起来走到树林边。高高的一枝黄、斑鸠菊和甜乔派草,刚开出黄色、靛蓝色和铁灰色的花。大花蝶和风蝶在花冠上忙碌着。三只小鸟停在叶子已经变褐的黑莓藤上,忽而贴地飞走,金黄的脊背在黑色的翅膀之间忽隐忽现,消失在田地和树林交界处的一丛木藜卢和漆树中。

艾达静静地站着,眼睛不聚焦在任何东西上,逐渐地,她开始感觉到无可计数的细小生命在忙碌着,从一簇簇的花冠,到梗茎,直至地表。数不清的昆虫飞着、爬着、吃着。它们对能量的聚积是生命闪亮的律动,塞满了艾达迷茫的视野。

她站在那里,一面有些昏然目眩,一面却又保持着警醒,同时心里想起那个逃命女人的话,说她的运气如何之好。在今天这样的日子,尽管战争迫在眼前,尽管知道农场上还有那么多的活儿在等着她,艾达却看不出怎样能使自己的世界有所改善,它似乎已经足够好了。

晚饭后,她们一起坐在门廊上,艾达拿着书朗读,荷马诗史已经快读完了。帕涅罗普越来越让鲁比厌烦,但俄底修斯的苦难——众神在他的旅途上设置的种种障碍,却可以让她整个傍晚笑个不停。不过她怀疑,俄底修斯身上具有的斯特布罗德式的性格,可能远比老荷马愿意透露的更多。她还发现,俄底修斯延宕自己返家旅程的理由,都非常不可信,这一观点恰巧又被眼下读到的一节进一步坐实了:众英雄被关在一个猪圈里,畅饮美酒,讲着故事。她得出结论,总体说来,尽管过去了漫长的岁月,世界上的事却依然如故,没太大变化。

天色渐暝,艾达放下书,抬头仰望苍穹。不知是天光的色彩,抑或是即将来临的夜晚的气息,勾起她的回忆。那是萨姆特事变前不久,她最后一次返回查尔斯敦时参加的一次舞会。她对鲁比讲了起来。

————————

舞会在她的表姐家举行,那是一栋位于万多河一个宽阔转弯处的豪宅。舞会一连持续了三天。在此期间,她们每天都是只在黎明到中午这段时间匆匆睡上一觉,果腹则全靠牡蛎、香槟和酥皮糕点。入夜之后,音乐声响起,大家翩翩起舞;待到夜深,天上一轮皓月将满,他们便乘着月色,到缓缓流淌的河水上荡桨划船。这是一个被战争狂热所笼罩的特殊时期,甚至连那些从前在人们眼中无趣平庸的青年男子,也陡然间披上了一层照人的光彩。因为大家都猜想,也许用不了多久,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会死去。在那短短的几个昼夜,任何男人只要有意,就可以成为某人的心上人。

在舞会的最后一天晚上,艾达穿了一身淡紫色丝裙,蕾丝花边也染成相配的颜色,腰身裁得很窄,以适合她纤细的身材。门罗把做这件裙子的整匹布料买了下来,以免别人会穿同一个颜色。他说淡紫色能更好地衬托她的黑发,并且,置身于普通的粉色、浅蓝色和黄色裙子中间,将给她平添一份神秘感。那天晚上,一个来自萨凡纳的青年——某个阔绰的靛蓝商人的二儿子,一个绣花枕头型的人物——不知疲倦地讨好她,艾达最终被纠缠不过,同意跟他到河上荡舟,虽说从艾达对其有限的了解,她倾向于认为他只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

布伦特——这是他的名字——把船划到河心,然后停下桨,任其在水面漂浮。他们对面而坐,艾达把裙子紧紧裹在腿上,怕裙摆碰到船底弥缝的沥青。俩人都沉默着,布伦特反复做着平桨动作,让水沿着桨叶滴到河里。他似乎有什么心事,与滴水声正相合拍,因此不停地把桨探到水中,再抬到水面,直至艾达叫他住手。布伦特从舞会上带出两只高脚杯和一瓶喝剩的香槟,瓶子还很凉,在闷热的空气里结了一层细密的水珠。他递一杯给艾达,但她没要。布伦特喝干瓶中残酒,将空瓶扔到河里。一圈圈涟漪在平静的河面上扩散,没有止境,直到消失在视线之外。

音乐声从房子处传来,但太过微弱缥缈,仅能听出是华尔兹舞曲。夜色中,低平的河岸看去远得不可思议,陆地上景物面目全非,只呈现出最基本的轮廓——平面、圆周、直线,简单得像几何图形。圆月当头,在潮湿的空气中透出一丝朦胧与柔和。夜空一片银白,疏星寥寥。银轮映照下,宽阔的河水同样波光粼粼,只是多了几许昏暗的色调。虽然还要几个小时才到黎明,河面上已经隐现晨雾。两侧地平线上黑黝黝的树林,是水天之间唯一的分界。

布伦特终于打开金口,先是说起自己的情况。他才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不久(即南卡罗莱纳大学——译者),刚刚来此熟悉家族在查尔斯敦的生意。当然,如果像大家预计的那样,战争很快打响的话,他会当即弃商从戎。接下来是一番豪言壮语,任何妄想制服南方诸州的军队,必将遭到迎头痛击。类似的话在整个舞会期间一直充斥着艾达的耳朵,早已让她生厌了。

但布伦特说着说着就没了下文,很明显变得和艾达一样底气不足。他低下头,默默地瞧着黑漆漆的船底,只把一个脑瓜顶亮给艾达。须臾,在酒精和这奇妙的夜晚的双重推动下,布伦特承认,几乎注定要来临的战争让他怕得要命。他对自己能否表现出色赢得荣誉没一点把握,却又知道,任何形式的逃避,都只能带来耻辱。尤有甚者,他经常梦到自己的死亡,以种种不同的可怕方式。他确信,其中的一种,必然会在某一天落在他的头上。

他一直垂着头述说,好似在对自己的鞋尖讲话。但当他把脸稍稍一扬,月光下,艾达看到他面颊上泪珠滚落留下的闪亮泪痕。艾达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柔情,突然间意识到眼前的这人,根本不是战士,他有着一颗小店主的心。她伸手到布伦特的膝头,轻抚他的手背。艾达知道此时她应该说的是什么:勇敢地保卫家园既是职责也是荣誉。舞会上的女人们一直在说着同样的话,但她发现自己的喉咙似乎被堵住了,无论如何说不出口。既如此,她本可以挑更简单点儿的话讲,只需对他说别担心,或者,要勇敢。但似乎所有这些安慰的套话,现在都让她觉得极端虚伪。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触摸他的手背。她希望布伦特不要会错情,对她单纯的善意想入非非。因为每当被男人迫得太紧,她的第一个反应总是闪身躲开。而划艇所能提供的后退空间实在有限。小船一直向前飘着,艾达的心也落到肚子里,她看出布伦特已经完全沉浸在对未来的恐惧之中,压根没想到求爱。他们就这样不言不动地坐着,直至船已经飘到河水转弯处,几乎就要在河湾外侧的沙岸上搁浅。布伦特打起精神,把小船划离那片在月光下如同一条灰白色带子的沙岸,返回上游的码头。

他携她走到门廊,房内被阿尔甘灯照得亮如白昼。舞者的剪影在黄色窗户上翩翩掠过,现在音乐声清晰可辨:先是贡格尔,继而是施特劳斯。布伦特在门口停步,伸出两只手指,指尖轻抵艾达下颏,把她的面孔抬起来,俯身在她面颊上轻轻一吻,一个飞快的、兄弟般的吻。然后他就走了。

艾达现在想起来,在她穿过屋子上楼回自己房间时,曾被一个女人镜中的背影深深打动。她驻足细看,那身影的衣服是一种叫做玫瑰灰的颜色。艾达凝立不动,被强烈的艳羡之情牢牢钉在原处,来自那女人的衣装,那美好的背影,那浓密黑亮的头发,和她举手投足间流露的充分的自信。

于是艾达上前一步,那女人亦步亦趋。艾达这才意识到,她所激赏的正是她自己。那面镜子将她身后墙上与之相对的另一面镜子里的映像反射出来,灯光与镜影交错,就把淡紫色的衣服渲染成了玫瑰色。她继续拾阶而上,回房睡觉。但那晚她睡得很不安稳,因为音乐声通宵达旦。就在辗转难眠之际,她犹自想,这样孤芳自赏,感觉是多么古怪啊。

第二天,参加舞会的人们纷纷登上马车,起驾返城。艾达不期然在门口的台阶上遇到了布伦特。他不肯直视她的眼睛,几乎没有什么话,仍为前一晚的失态大感羞惭。但是,艾达认为他不曾要求自己保守秘密,至少这一点颇为可取。此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但从表姐露西的一封信中获悉,布伦特已经战死在葛底斯堡。各种渠道的消息一致证实,他是在从坟墓岭撤退时,面部中弹而亡。他一直反身倒退,不愿背后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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