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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查尔斯·弗雷泽 当前章节:15425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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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达讲完,布伦特不惜一切追求荣誉的故事并没让鲁比觉得有什么出奇,相反,让她大为讶异的是,一些人的生命竟然可以如此无用,需要靠不睡觉以及在河上划船来寻求欢乐。

——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艾达说。

她们坐了一会儿,看着夜幕降临,山岭上的树木变成黑黝黝的一片。鲁比站起身说,我该干晚上的活了。这是她说晚安的方式。她出去最后再瞧一眼家畜,检查鸡舍的门是否关好,然后把厨房炉子里的火压住。

与此同时,艾达依旧坐在门廊里,书搁在腿上,她的视线越过院子,看向下面的牲口棚、农田、更远处的山坡,最后目光向上一转,望着越来越暗的夜空。天上使她想起查尔斯敦的那重色彩已经消退,一切都沉静下来。然而艾达的心绪,却总是要把她拉回过去。她回忆起刚搬来农场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她和门罗也是这么坐着。现在眼前熟悉的景物,当时对他们俩来说还都很新奇陌生。与查尔斯敦相比,这里显得那么阴暗,没多少平地,到处是陡峭的山。门罗说,与自然中的万物一样,这片壮观土地上的一切,也只是另外某个世界、另一个单独存在的更深刻生命的符号与印记,那才是我们应该衷心向往与渴望之处。当时艾达对此并无异议。

但是现在,看着面前的一切,艾达相信呈现在自己眼前的并非什么符号,它们本身就是全部生命所在。这与门罗的观点基本上南辕北辙,但门罗所言的那种强烈的渴望并未因此而消失,尽管渴望的究竟是什么,艾达却无以名之。

鲁比穿过院子,在门口停下说:牛得圈起来。然后未再说任何道别的话,径自向自己的木屋走去。

艾达离开门廊,下坡经过牲口棚,来到草地上。天黑得很快,太阳早就落到山后。山岭在暮色中看来灰蒙蒙的,和吹在玻璃上的哈气一样,虚幻而不真实。此时,这个地方似乎笼罩在一种巨大的孤独之中。甚至连本地的老人都说,一个人住在山里,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时候,比无月的黑夜还要糟糕,因为在黄昏之时,人对即将来临的黑暗感受最为强烈。艾达从一开始就对此深有所感,并向门罗抱怨。她记得门罗解释道,孤独感并非如艾达所说的,是这个地方造成的。它不是艾达或本地所特有的,而是生活中的一个普遍因素。只有非常单纯或坚硬的心,才可能感受不到孤独,就像某些极特殊的体质对热或冷不敏感一样。一如既往,门罗对此也有一套说法。他说,在人们的心中都有一种感觉,即上帝在很久以前一直是无所不在的;所谓孤独感,就是当上帝离开我们更远一点的时候,填补他留下的真空的东西。

寒意深深,草地上露水初凝。艾达向沃尔多走去,一路上沾湿了裙裾。沃尔多正安卧于下坡栅栏边的长草丛中,此时被惊扰而起,走向门口,由于卧得太久,后腿显得有些僵直。艾达踏上被它压平的那片椭圆形草地,感觉到母牛留下的热气从地面上升,暖洋洋地绕着双腿。她想就这样躺下来,好好地歇一歇,一个月的操劳逐日累积,突然间她觉得莫可名状地疲惫。然而她只是弯下腰,双手伸进草丛,探进余温尚在的表土,它就像一个活物,从灼灼白昼和母牛体内汲取热量。

从小溪那边的树林里传来猫头鹰的啼叫。艾达听着它抑扬顿挫的叫声,按节奏默数,一长,两短,两长,仿佛在为一句诗划分音步。死亡之鸟,人们这样称呼猫头鹰,虽然艾达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它的啼声在蓝灰的夜色中是如此温柔可爱,就像鸽子的呢喃,却更有几分若有所诉的情怀。沃尔多在栅门处哞哞叫唤,催促着、等待着艾达,和农场上的许多东西一样,期盼她尽快去做那些她正在学习的事情。于是她把手从地上拿开,站了起来。

背井离乡、像野兽般流浪

连续多日,天气越来越凉爽,英曼头顶蓝天,走在空寂的道路上。因为要绕开设有关卡的干道和村镇,他不得不走迂回曲折的路线,在荒僻的乡野和相隔很远的农庄之间觅路前进。安全似乎不成问题,他很少碰到人,即使有也主要是奴隶。夜晚很温暖,明月圆了又缺。经常可以找到睡觉的草垛,他躺在上面,看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暂且幻想自己是个自在逍遥的流浪汉,什么都不必怕,没有任何畏惧。

无惊无险的日子连翩而过,几乎要混在一起了,尽管他努力让每一天都在记忆中留下些什么。其中一天,他唯一记得的是费尽周折地找路。一个又一个岔路口,全部没有路牌或标记,于是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问路。他先是来到一座建在岔路口的房子前,房子离路太近,门廊都快要把路挡住了。一个满面倦意的女人叉开双腿,坐在一张直背椅子上休息。她咬着下嘴唇,眼睛望着天边,似乎那里正在发生什么惊天动地却又瞧不清楚的大事。裙子在两条大腿之间下陷,形成一个阴暗的坑。

——这是去索尔兹伯里的路吗?英曼问。

那女人粗糙的双手握成拳头放在膝上。很明显,她是决心将节俭进行到底,连个正式的手势都不舍得做,只用右手拇指轻轻一摇,算做回答。她身上其余的部分如泥塑木雕,而拇指那一动也可能只是肌肉的偶然抽搐,但英曼还是沿着拇指所示的方向走去。

后来他遇到一个坐在枫香树荫下的男人。这人光膀子穿着一件上好的黄色丝质马甲,敞着怀,袒露出上了年纪耷拉着的乳房,和母猪身上的一个样。他把两条腿直直地伸向前方,同时摊开巴掌,一下一下拍打其中一条大腿,活像它是一头恃宠而娇的狗。他一开腔,每句话都含混不清,只有元音声声入耳。

——这条岔道是去索尔兹伯里的吗?英曼问。

——呃?那人说。

——索尔兹伯里,英曼说,是这条路吗?

——哦!那人道,算是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英曼继续向前走。

后来,他又碰见一个人正在地里拔洋葱。

——索尔兹伯里?英曼问。

那人一个字没说,只是伸出一只胳膊,用手里的葱头朝前一指。

另一天,英曼能记得的是头顶一片白色的天空,以及一只死于飞行途中的乌鸦,正掉到他前面的路上,激起一股灰尘。它黑色的嘴张开,伸出灰色的舌头,似乎要品尝地上的尘土。后来他碰到三个穿着灰白棉布裙的农家女娃。她们赤着脚在路上跳舞,见到他就停下来,爬上横木围栏,坐在最上一根横杆上,脚丫搭着第二根横木,生了一层厚堾的膝盖支起来。抵住下巴。她们盯着他瞧,英曼扬手说了声嗨,却没人应答。

这段日子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早上,他发现自己走在一片年轻的白杨树林里。虽然季节尚未催迫,树叶已经变黄。他的思绪转到了食物问题上。这一番赶路,速度尚差强人意,但他却日益厌倦:总是东躲西藏、饥肠辘辘,除了玉米糊、苹果、柿子和偷来的瓜,无以果腹。要是能有点肉和面包吃,该是多么美好啊!他正反复权衡满足食欲和为此将要冒的风险,却在此时遇到了一群在河中浣衣的女人。他走到树林边缘,向她们看去。

女人们站在齐小腿深的水里,在光滑的石头上捶打衣物,然后漂洗、拧干,摊在近旁的灌木丛上晾晒。有人在聊天,有人在大笑,其他的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歌儿。她们将裙摆夹在两腿之间,别进腰带里,以免被河水打湿。在英曼眼中,这副样子就像穿着阿拉伯马裤的义勇兵团,他们的尸体散布在战场上,色彩异常鲜明,甚至带有一种喜庆的气氛。女人们不知道有人正在一旁窥视,把裙子一直提到大腿上。衣物上的水滴到腿上,紧贴着洁白的皮肤滑落,在阳光中闪亮如油。

换做另外一天,这个场面可说颇为香艳诱惑,可现在英曼的注意力却停留在别处——那些女人带着吃的东西,有些装在柳条筐里,有的用布包着,而且就放在河岸上。他起先想喊一嗓子,叫她们过来买点吃的。但他怀疑她们会马上排出战斗队形,从河底拣起石头把他打得望风而逃。所以他决定还是不露头的好。

他在树木和石块的掩护下,悄悄摸到河岸边。躲在一棵粗糙的河桦后面,偷偷伸出手掂了掂几份食物的分量。他拿了最重的一个,在原处留下远超所值的钱。在此时表现得慷慨一些似乎尤为重要。

他沿路向前行去,提着布包的一角,边走边在手里荡悠。与河拉开一定距离后,他将布包解开,里面是三大块煮鱼肉,三只煮土豆,还有两块不是很熟的饼。

饼和鱼?英曼想,这算是什么搭配啊?真是索然无味的一顿饭,尤其是和他已经想像了一路的又是肉又是面包的大餐比较而言。

可他还是边走边把东西吃了。不一会儿,他走上了一段已经荒弃的路,最后一只土豆还差两口就吃完了。正在这时,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脑后发痒。英曼停下脚步,向四周观望。身后远远地有一个人,正快速走过来。英曼将土豆吞掉,大步流星向前走去,拐过第一个弯,闪身进入树林,在一棵倒下的树干后面,找了个有利于观察的位置藏好。

片刻后,那人从拐弯处出现了。他光着头,身穿一件灰色大衣,下摆不停地扇动着,肩背一个笨重的皮包,手里拿着根高与人齐的木杖。他低头大步朝前走,木杖和着脚步的节拍一下下在地上点着,那模样像个古时候游方的僧侣。等他走近后,英曼看见他脸上的伤口,还有多处黄绿色的淤伤。嘴唇上有一个裂口,已经快愈合了,结了一道黑色的疤,和兔唇差不多。光光的头皮上生着一撮撮的黄毛,没毛的地方是东一条西一道长长的伤疤。他的肚子如此之瘪,裤腰俛出好大的褶子,用一截绳子扎紧。当他从地面抬起蓝色的眼睛,尽管有那么多惨不忍睹的累累伤痕,英曼还是马上就看出,他竟然是那个牧师。

英曼从树干后面直起身说了声:喂!

牧师停步看过来。老天哪,他说,我正在找你呢。

英曼拔出刀子,随便拿在手里,刀尖向下。他说,你来找我报仇,我连一颗子弹都不用费,这就能把你劈了。

——哦,非也。我是要向你表示感谢。你救了我,让我没犯下不可饶恕的大罪。

——你走这么远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不是,我在赶路,和你一样,成了背井离乡的信徒。不过我可能言之过早了,常言说的好,路上的不都是香客。且不说这些,你是要去什么地方呢?

英曼上下打量着牧师。你的脸怎么了?他问。

——你把我撂在那儿,等到有人发现我,再看了你留的字条后,就来了一帮会众,由约翰斯通执事率领,把我从树上解下来一顿好揍。他们把我的衣服扔到河里,还用刀子割掉了我的头发,我想他们是没弄清楚参孙和大利拉的故事。他们从背后揪住我,这时我的未婚妻跑来朝我吐唾沫,还说感谢万能的主,让她没有姓维西。我一无所有,唯有两只手遮羞。他们甚至不肯给我一个小时收拾东西,叫我立刻滚出镇子,不然就会把我光着身子吊死在教堂的塔尖上。这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在那里是再也呆不下去啦。

——那倒是,英曼说。另一个女人怎样了?

——哦,劳拉·弗斯特,维西说,他们把她拖出来,逼她交代。但她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待非法怀孕的事实确定后,她会受教堂申斥一段时间,忏悔赎罪,大约要一年吧。这之后,剩下的就是人们的流言飞语。再过个三两年,她就会找个老光棍嫁掉,这种人只要有相貌好看的女人,倒不介意养一个私生子。我们的关系会让她因祸得福呢。而我已经把她和未婚妻都抛在脑后啦。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肯定,让你活着是不是做对了,英曼说。

然后他再没别的话,还刀入鞘,回到路上走自己的。可是那牧师在他旁边一步不落地跟着。

——你好像要往西边去的样子,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跟你一道儿走,他说。

——事实上,我介意,英曼说。他觉得与其跟傻瓜做伴,还不如孤身上路。

他一抬臂,想反手给牧师一掌。可是牧师既不逃跑,也不还击,甚至连举起木杖格挡一下的意图都没有。相反,他只是缩头弓背,像受惊的狗一样,准备承受这一击。于是英曼只有收手作罢,心想,既然连赶走他都懒得,还是只管往前走着瞧吧。

维西紧跟在英曼身边,不住嘴地说着。看他的表现,应该是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同伴,似乎有意把此前生活中的种种都从自己心头卸下,转嫁到英曼头上。每一次的失足——他明显失足过很多次——都要与英曼分享。他是个非常差劲的牧师,这连他自己也知道。

——干牧师我各方面表现都很糟糕,除了讲道,那可是我的拿手戏,他说,我拯救的灵魂,可比你的手指头和脚指头加起来还多。但现在我已经发誓不干这行了,准备到德克萨斯从头过起。

——许多人都这么想呢。

——《士师记》里讲到有一段时间以色列没有律法,每个人都各行其是。我听说德克萨斯也是这样。那是片自由的土地。

——都是那么说,英曼道,你到那里打算干什么,种地?

——哦,不太可能。我缺少从土里找饭吃的本事;至于要干什么,我还没决定呢,没有什么明确的打算;也可能我就是占一块地,跟一个县那么大,在上面放牛,到最后多得数不清,你可以在它们的后背上走一整天,脚都不用沾地,维西说。

——那你打算拿什么来买你的第一对种牛呢?

——就靠这个。

维西把手伸进大衣下摆,抽出一支科尔特军用左轮,是他离开村子的时候顺手牵羊搞到的。

——我也许能练成一个小有名气的枪手呢,他说。

——你从哪儿弄的枪?英曼问。

——老约翰斯通的老婆知道这事以后,对我挺同情。她看见我在树丛里躲躲闪闪,就叫我到她的窗前,然后回卧室去拿我现在穿的这身破衣服。这时我看见饭桌上有一把手枪,就从窗户伸手进去拿出来,扔进草丛里,等穿好衣服,再偷偷把它拣起来,带着走了。

他的口气很是洋洋自得,就像一个偷了人家在窗台上放凉的馅饼的孩子。

——当枪手的想法就是这么来的,他继续道,这东西会让你不由自主地兴起一些念头。

他把那支科尔特举在面前仔细端详着,似乎想从锃亮的弹膛上看见自己的未来。

那天下午在觅食方面可谓走运之极,因为英曼和维西没走多远,就在一片栎树林里发现了一所废弃的房子。它门户洞开,窗子也破了,院子里荒草萋萋,毛蕊花、牛蒡、印第安烟草欣欣向荣。房子四周全是蜂箱,有些用空心黑胶树干制成,上面用罗盘定位后钻了一些小孔。其他的是用干草编的,颜色灰白,像旧茅草屋,已经开始有些软塌塌的,顶部也陷了下去。尽管没人照看,蜜蜂们依旧在辛勤劳作,忙进忙出。

——如果我们弄到其中一箱里的蜜,那可是一顿美餐,维西说。

——那你就去弄吧,英曼说。

——我最受不了蜜蜂蛰了,维西说,我会肿起老大的包,叫我跑到它们中间去,那可不成。

——但是你却能吃蜂蜜,只不过得要我去弄,是这个意思吧?

——有蜂蜜吃会让人心满意足,连走路都有劲儿。

英曼无法对这样的观点进行反驳。于是他放下卷起的衣袖,把裤腿塞进靴筒,再用外套把头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一条看路的缝。他走到蜂箱前,取掉盖子,伸手进去,连蜜带一块块的蜂巢抓进罐子里,直到罐子装得满满的,已经开始从边上向外溢。他的动作缓慢而从容,几乎没怎么被蛰。

英曼和维西坐在门廊的边上,罐子摆在俩人中间,用勺大口地吃着蜂蜜。蜂蜜的颜色跟咖啡一般黑,各种花蜜全部混在一起,里面还沾着许多蜜蜂的翅膀,由于很长时间没人来收,已经有些凝结了。当然,如果与他父亲当年跟踪野蜂,从树上的蜂巢里采到的清纯的栗树花蜜相比,这里的蜂蜜可说一无是处。但英曼和维西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蜜快吃完了,英曼从罐子里拣起一块蜂巢,咬下一口。

——你连蜂巢都吃?维西说,语气有点不以为然。

——你说这话,好像咱们面前有一锅炖鸡似的,英曼边说边咀嚼着嘴里像蜡一样的蜂巢。

——只是吃这东西怕会不通便啊。

——对你有好处,大补呢,英曼说。他又咬一口,然后递一块给维西,牧师不太情愿地吃了起来。

——我还饿呢,维西说。他们已经把罐子吃了个底朝天。

——就这样了,除非你能找到什么猎物给咱们打,英曼说。不过,咱们要做的是赶路,不是打猎。这种走法会让你倒足胃口的。

——有人说想得到满足,就去一个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让你失去一切胃口的地方,这太荒唐了,维西说。满足,其实主要是能说服自己相信,你不会因过于听从自己的欲望,而遭受上帝严厉的惩罚。我没见过有谁因为相信审判日月亮要变为血而得到什么好处。我本人是不太相信那一套的。

英曼从门廊上挺身而起,向外走去。他们快步走了一个钟头,这时路变得很窄,他们沿路爬上一个浑圆的山丘,然后顺着一条蜿蜒的小溪向下走了一程。水流很急,翻着白色的浪花,在平坦和转弯处,则形成一个个小池塘和平缓的水湾,如果不是特别计较的话,倒可以把它和一条山溪相提并论。潮湿的山沟也散发出大山的味道,空气中混合着加莱克斯草、腐叶和湿土的气味。英曼把这感觉说了出来。

维西转回头用鼻子吸了吸。有股臭屁股味,他说。

英曼一声没吭。他已经累了,心绪非常散漫,眼睛看着那一线闪亮的溪水向低处流去。小溪为自己找到的路线弯弯曲曲,跟猪肠子一样。从书里学到的东西足以使他认为,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物体向下运动的最理想方式应该呈一条直线。但是看着这蛇行下山的小溪,他发觉书上所言不过是痴人的空谈。那一道道转弯,都在表明,一切运动的物体,必须适应实际地形的错杂迷宫,听从它的安排。

到平地后,水流缓了下来,脏脏的,比一条泥沟好不了多少,失去了能让英曼联想到山溪的任何特征。这时维西停下脚说,看那边。

溪水又深又窄,几乎迈步可过。水中有一条鲇鱼,比牛车的车前横木还要长,但是身子要粗得多,壮得像一只大木桶。丑怪的脸上是两个细小的眼睛,嘴上灰白的长须在水中蠕动;下颌缩到后面便于吃河底的垃圾,后背黑中透绿,麻麻赖赖的。虽然与英曼在开普菲尔河深沉的泥汤中想像的鲇鱼相较,它不过是个侏儒,但也绝对算是个大块头了。它肯定是在什么地方游岔了路,可悲地被小溪夹在当中,除非肚子上长了合叶,否则就别想掉头了。

——它会是一道好菜,维西说。

——我们没有工具,英曼指出。

——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给我一把钓竿、一条渔线,一个鱼钩,上面再挂一大团涂油的全麦面包。

——可是我们没有,英曼说着抬起腿来继续赶路,他对这种平原钓鱼的方式没有一点好感。那鲇鱼被他投在水底的影子惊动,向着上游艰难前进。

维西跟着英曼一起走,但频频回首,朝小溪望去。他明白地表示出自己在生气,每走上一百码的距离,就会说一句:那可是一条大鱼。

走了不过半英里路,维西站住说:不行,我非得把那条鱼弄到手不可,说罢转身沿着来路一溜小跑。英曼走在后头跟着。就快回到刚才那条鱼呆的地方时,维西带头拐进林子,在里面一路猛冲,绕了一个大圈。因此当他们过一会儿再次回到水边时,已经远远地在上游了。英曼袖着手在一边看,维西到树林里去找折断的树枝,将它们拖出来扔到溪水里。他把树枝垒作一堆,在上面又蹦又跳地踩实,终于建成了一座像个大刺猬似的渔梁。

——你在忙乎什么?英曼问。

——只管站着瞧吧,维西说。

然后他又钻进树林,兜圈子回到下游,算准鲇鱼所在的地方跳进水里,沿溪上溯,边走边用脚踢水。虽然现在看不到鱼,但他知道它一定被自己驱赶着游在前面。

当维西回到鱼梁处,英曼终于看见了那条鲇鱼,它不停地在渔梁上拱着,试图找到一条通路。维西扯下帽子,一把甩到岸上,踏水向鲇鱼逼近。他弯下腰,整个上半身浸到水里,要把它抓出来。一鱼一人扭打着冲出水面,泼起大片水花。维西拦腰紧紧把鱼搂在胸前,双手死掐它雪白的肚皮。鲇鱼使尽一切伎俩与他博斗,用没脖子的头撞他的头,用鳃边的长须抽他的耳光。它弯起身子,变成一张坚硬的大弓,然后没命地一抻,从他手里弹了出来,跌进水里。维西站在那儿,大口喘气,脸上被鲇鱼须鞭打过的地方留下道道红印,胳膊上也被鱼鳍割得伤痕累累。他俯身下去,再一次把鱼从水里揪了出来,进行新一轮的格斗。他就这样屡败屡战,但终归是屡战屡败,最后人和鱼都折腾得精疲力竭,几乎不能动弹。他疲倦地爬出小溪,坐在岸上。

——你能不能也下到水里试一试?他问英曼。

英曼伸手从屁股后面抽出勒马特左轮,一枪射穿了鲇鱼的头。它挣扎了一会,然后就不动了。

——天!维西说。

晚上他们就留在那儿过夜。维西什么也不管,生火造饭全让英曼一个人忙活。显然,他除了说话和吃饭,其他的事都不在行。英曼将鱼开膛破肚,在鱼胃里发现了一个铁锤头,和一只完整的蓝鸲。他把这些放到旁边一块平坦的石头上。接下来他剥去了鲇鱼腹背上的一部分鱼皮,然后把鱼肉切成片。维西的背包里有一块用蜡纸包的猪油。英曼把它放在锅里融了,把鱼肉裹上自己的玉米面,在油里煎至焦黄。开饭的时候,维西一面吃,一面瞧着石头上的东西,琢磨这条鲇鱼的食谱。

——你想它会不会是在很久以前曾囫囵吞下一把锤子,然后锤子柄被胃液消化,只剩锤头?他问。

——有可能,英曼说,更奇怪的事我也听说过。

但那只蓝鸲却是个迷。英曼能想出来的唯一比较满意的解释是,某种更上等的鱼,比如说一条不同寻常的鳟鱼,从水里跃起来,将停在溪边低枝上的蓝鸲吃掉。然后那条漂亮的鳟鱼也马上一命呜呼,沉入河底,被鲇鱼吞入腹中,由外至内逐渐消化,所以到现在就只剩下了这只蓝鸲。

他们大快朵颐,整个傍晚一直在吃,煎鱼片和猪油吃光后,他们就割下一块块的鱼肉,用绿树枝叉起来,直接在炭火上烤。此间维西没完没了地唠叨,自己的生平事迹讲腻了以后,又想引逗英曼说说他的故事:他的家在哪儿,他要去什么地方,曾经到过哪儿,诸如此类。但他几乎连一个字的答案都没捞到。英曼只是默默地箕踞在地,双眼盯着火焰。

——我估计跟群的悲惨遭遇比,你也差不到哪儿去,维西最后说。然后他就给英曼讲了那个灵魂被损毁,因耶稣而得救的人的故事。讲他遇到耶稣之前,一直逃避人世,赤身裸体藏在荒野中,用牙齿咬啮墓石,又用石头砍自己;由于遭逢厄运而沦为野人,头脑几乎完全被疯狂所占据。

——他昼夜常在坟茔里和山中喊叫,像狗一样悲鸣,维西说。耶稣听到他,就去到他那里,马上使他恢复正常,比你吃一口盐下肚还轻松容易。群回到家,已经是一个全新的人。

见英曼依然默默地坐着,维西就说,我知道你是从战场跑下来的,因此咱们都是逃亡者。

——别把我和你扯到一起。

——我不适合服役,维西说。

——这连傻子也能看出来。

——那是医生说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错过了很多东西。

——哦,你错过的太多了,英曼说。

——唉,该死,我就知道是这样。

——我给你讲一件你错过的事。看看一个丧气的牧师能管什么事。

他给维西讲的是彼得斯堡战役中的那次大爆炸。被北方地道兵炸掉的那群南卡罗莱纳士兵位置紧挨着英曼所在的团。当时英曼正在板条垒筑的战壕里烘黑麦,准备做一壶所谓的咖啡,右边战线的地面一下子耸了起来,人和泥土同时飞到半空,又落回地面。英曼的身上落满了土。一只小腿,脚上还穿着靴子,正掉在他身边。一个人从战壕另一侧冲过来,发疯似的喊着:地狱开口子啦!

战壕里,被炸开的洞口左右两侧的人都向后退开,以为紧跟着会有人出来袭击。但很快他们就明白,确实有一些联邦士兵从地道冲进炸出来的大坑,但他们被自己创造的奇迹惊呆了,为眼前巨力开创的新地貌而困惑,因此只是龟缩在大坑中,没有行动。

哈斯克尔当机立断,把他的艾普罗维特迫击炮都调过来,就摆在大坑的边上,每门炮仅装一盎司半的火药,因为只要能把炮弹射进50英尺外的坑底就成。北军士兵在坑下坐立不安,像一群关在圈里待宰的小猪,就等着铁锤砸向天灵盖。迫击炮弹把他们中的许多人炸得肢体横飞,随后,英曼的团当先冲下大坑。里面进行的是一场他从未经历过的战斗,以最原始的方式展开,好似几百个人被驱入一个地穴之中,磨肩擦踵,却要互相拼杀。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开枪和装弹,所以步枪基本都被当成棒子使。英曼看见有个年幼的号手,用一个弹药盒将一个人的头砸开了瓢。北军几乎没怎么抵抗。脚下到处是尸体和断肢,爆炸以及后来的炮击使许多人死无全尸,地面被血浸得又粘又滑,湿乎乎的内脏散发出刺鼻的恶臭。深处大坑之下,为凹凸不平的土壁所环绕,仅能仰望到一片小小的天空,似乎这就是整个世界,而战斗就是这个世界的一切。他们杀光了所有没来得及逃跑的人,一个不剩。

——这就是你错过的事情,英曼说,你觉得遗憾吗?

英曼打好地铺,躺下睡了。早上,他们切下一些鱼肉当早餐,额外又烤了若干块,带在路上吃。但到他们收拾停当启程时,剩下的鱼肉仍然比他们吃掉的多。三只乌鸦停在一棵山胡桃树顶上,在等着。

第二天,中午已经过去许久,大风吹起阴云,下起了大雨,一时不见有停的样子。他们顶雨前进,希望赶紧找到避雨的地方。维西一直用手揉摸颈后,抱怨说头疼得钻心。原来就在当天,他曾被英曼用一根车轴打得跪倒在地上。

当时,他们走进一家破败的乡村商店想买些吃的,刚一进门,维西就掏出他的科尔特手枪,命令店主把抽屉里的钱全交出来。英曼随手抄起一个重家伙——放在门边架子上的一根车轴——将维西搂头砸倒。科尔特手枪在木地板上滚出老远,撞到一袋子面粉上才停住。维西跪在地上,差点昏厥过去,幸亏猛咳了一阵,这才恢复清醒。店主看看维西,再看看英曼,说:你们搞什么鬼?

英曼马上道歉,拣起手枪,揪着维西的衣领把他拖到门口,让他在台阶上坐着,然后返身再进商店买东西。不想这功夫店主已经拿出一杆猎枪,蹲在柜台后面,枪口指住大门。

——给我走开,他说。我这里连三角钱的银币都没有,但谁要是想来拿,我就要了他的命。

英曼把手伸出,掌心向前。

——他只是个傻瓜,英曼说着倒退而出。

雨一直在下,维西哼哼唧唧地嘟哝着,想停下来,到雨小一些的松树底下蹲着。英曼披着防潮布,不理维西的抱怨,继续向前走,希望能找到一个适合躲雨的牲口棚,却一个也没有发现。稍后,对面路上走来一个胖大的女奴。她戴着一顶用软软的梓树叶拼成的巨大防雨帽,样式希奇古怪,但走在雨里就和撑了伞一样,滴水不沾。她一眼就看出英曼俩人是逃避兵役者,对他们说前面有一家客栈,老板对战争根本不关心,也不会问任何问题。

又走了大约一英里,他们看到了那个破落的大车店,是一处路边小站,能给驿车换马,旅客还可以住宿。正面是一间简陋的小酒馆,门面刷成红褐色,房前有两棵高大的栎树,屋后伸出一溜低矮的单屋顶厢房。在战前的日子里,通往铁路终端畜类市场的大路上,牲口络绎不绝,赶着猪、牛、鹅去贩卖的人都在此过夜,但那个时代仿佛失去的乐园,一去不复返了。如今,摊在客店周围的畜栏基本空空如也,长满了豚草。

英曼和维西上前推门,发现是插住的,但能听到里面有人声。他们敲了敲门,门板的缝隙中出现了一只眼睛,然后门闩抬了起来。他们走进屋,一股湿衣服和脏头发混在一起的强烈臭味扑鼻而来,屋里阴暗潮湿,一扇窗户都没有,全靠壁炉照亮。他们的眼睛尚未适应黑暗,牧师已径自举步向前,脸上挂着微笑,好像是轻车熟路地来会老友一般。结果,立马就绊到一张矮凳,将一个老头撞倒在地。那人骂了句他妈的,屋内几张桌子旁边影影绰绰坐着些人,这时纷纷发出不平的抱怨声。英曼抓着维西的肩膀把他拖到自己身后,然后弯身扶起倒下的凳子,搀着老人站起来。

他们往里面走,找个位置坐下来。等眼睛适应了黑暗,他们看见天棚一头有好几个洞,应该是最近烟囱起过火,烧出来的,还没补上。雨水自洞口灌入,紧贴着壁炉洒落而下,和屋外一样密集,被淋得精湿的旅客根本没法站在火边取暖,烘干身上的衣服。壁炉很大,几乎横贯一整面墙,让人想像必曾有过烈焰熊熊的往昔岁月,但现如今,你用一块鞍布就能把里面的火盖住。

未几,一个身材与彪形大汉不相上下的黑人妓女,从后面一间小屋里出来。她一手拎了只酒瓶,另一只手掐住五只威士忌酒杯,每个杯口里都插着一根粗壮的手指。英曼注意到,她右耳上方蓬乱的头发里插着一把剃刀,只露出红色的刀柄。女人的熊腰之上扎着一件皮围裙,一身黄褐色的土布衣裙,开口很低,扣子也没系好,呈现出巍峨的胸脯。当她从火光暗淡的壁炉前走过时,屋内每一个男人都转过头来,透过薄薄的裙子,去瞄那双大腿健硕的轮廓;裙摆刚好及膝,肌肉发达的小腿一览无余。她赤着脚,脚丫子很脏,皮肤黑得有如炉盖。她是个满漂亮的女人,至少那些偏爱大号东西的男人会这么想。她在屋内踱了几趟,偶尔给客人斟杯酒,最后来到英曼这一桌。她放下两个杯子,倒满酒,拉出一张椅子坐下,两腿劈叉,裙子一下缩到大腿上。英曼瞧见,在她的大腿内侧,有一条白色的刀疤,从膝盖向上,直到消失在皱缩成一团的裙子的阴影里。

源与根

她们在冰冷迷蒙的烟雨中向镇里走去。艾达身穿涂蜡的府绸长外套,鲁比则套着一件巨大的毛线衫,是她自己用未染色的羊毛织的,羊毛脂还留在上面。她的观点是这些油脂能防水,不啻于马金托什雨衣。这件毛线衫唯一的失败之处就是,一遇到潮湿的环境,它就散发出一只长毛未剪的母羊的馥郁之气。艾达坚持要带伞,但在路上走了一个小时后,天上即云开日出。因此当树叶上的水珠停止滴嗒,她们就把各自的雨伞卷起来,鲁比将之扛在肩上,活像一位林中猎人扛着他的来福枪。

天色越来越清朗,留鸟和候鸟各自繁忙。候鸟们要提前迁到南方,天上飞过排成各种队形的野鸭、黑色和白色的大雁、鸣叫的天鹅、夜鹰、蓝鸲、蓝松鸭、鹌鹑、云雀、翠鸟、库柏鹰和红尾鹰。不单是它们,鲁比对进城这一路上看到的任何一种鸟,总要品评几句,从它们最细微的习性上找到谈论的话头,或以兹验证它们的品性。鲁比认为,鸟的啁啾与人的话语一样,包含着意义。她说尤其喜欢春天,群鸟欢歌笑语地从南方飞回,汇报它们都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而她却一直守在原地。

走过一片黄色茬地时,鲁比和艾达看见地头有五只渡鸦聚在一起。鲁比说,听人讲秃鼻乌鸦能活好几百年,虽然怎么验证这一说法,就没人知道了。一只雌性红衣凤头鸟衔着一小根桦树枝从天上飞过,这使鲁比迷惑不已。她估摸这只鸟一定是脑子糊涂了,现在可不是筑巢的时候,它带着这么个东西干嘛?当她们经过河边一小片山毛榉树时,鲁比说这河之所以叫鸽子河,是因为有时候大批过路的鸽子聚集在这里吃山毛榉坚果。她还说起小时候,斯特布罗德经常一连失踪好多天,任她自谋生路,当时她可没少吃鸽子。它们是一个孩子最容易打到的猎物,都不需要用枪,拿根棍子就能把它们从树上敲下来,然后趁它们醒过来之前,把脖子一拧。

三只乌鸦驱赶一只老鹰飞过天空。鲁比看到后,表达了对乌鸦这种常受诅咒的鸟儿的深深敬意,说它们对生活的态度有很多值得人们效法之处。她很不以为然地指出,许多鸟儿宁愿饿死,也不肯去吃平素不合脾胃的东西,而乌鸦则是有什么就愿意吃什么。她赞美它们的聪慧、没有傲气、喜欢恶作剧,以及在战斗中的狡诈。她认为这些正是乌鸦独有的才能,它们成功地克制住了自己黑暗的羽毛显示出的阴郁暴躁的天性。

——我们都应该向乌鸦学习,鲁比道。这话是说给艾达听的。艾达显然是心情不佳,天早就放晴了,可她的脸却还阴着。

从早上到现在,艾达一直闷闷不乐的,那模样,还不如直接在袖子上戴一块黑纱,向全世界宣布自己不高兴呢。部分是因为上周艰苦的劳动。她们在撂荒的地里割草料,但最终割下来的草里混着太多的豚草和大戟,几乎没什么用。那天,她们为磨刀就忙了几个小时。她们找到了镰刀,横放在工具棚的椽子上。第一步得弄到锉和一块大磨石,来磨利卷刃上锈的刀口。艾达怎么也说不上门罗是否会有锉和磨石这类的工具,她心里一点谱都没有,因为镰刀也不是门罗的,而是农场以前的主人布莱克家扔下的。艾达和鲁比一起把工具棚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发现了一只鼠尾锉,细的一头扎进一截灰秃秃的玉米棒子里算做柄。但那一堆破烂里从始至终也没发现任何石头的踪影。

——我爹也从来没有磨石,鲁比说,他只是在一片页岩上吐口唾沫,然后把刀在上面来回蹭两下。利不利就那么回事了。刀子是否快到可以刮下人胳膊上的汗毛,他面子上根本不在乎。只要能用它切下一块板烟,他就心满意足。

最终她们放弃寻找,不得已只好采用斯特布罗德的办法,在小溪边找了块平溜的页岩凑合着用。磨了许久,仍然是只光不利。艾达和鲁比不管那么多了,到地里挥舞镰刀干了一下午,然后用耙子把割下的草归拢成溜。干完时,最后一丝天光即将消逝,太阳老早就下山了。进城的前一天,她们把已经晒干的草装到爬犁上,一趟趟地运回去,卸到干草棚里。脚下的草茬又尖又硬,隔着鞋底扎人。她们站在草堆两头,轮流把草叉进爬犁,偶尔节奏没掌握好,叉子当地一声碰到一起,站在爬犁前面打盹的拉尔夫就会猛然一激灵,直晃脑袋。她们干得身上燥热,尽管气温并不是特别高。这活很脏,灰尘大,她们的头发和衣服的褶子里都挂满了碎草,汗津津的小臂和脸上也沾得到处都是。

完工后,艾达觉得几近崩溃。她的双臂被草梗刺戳得通红一片,像得了麻疹,虎口处还起了老大的一个血泡。她没等天黑就洗漱完毕,瘫倒在床上,晚饭只蘸着黄油和白糖吃了一块凉饼。

尽管疲惫已极,艾达却发现自己一次次地刚要入睡便又醒转过来,迷迷糊糊,徘徊在睡与醒之间,极度沮丧烦躁,睡眠和清醒两种状态中最糟糕的方面都集中到了一起。她感觉自己一夜都在叉草。当她清醒到可以睁开眼睛,只见树枝的黑影在地板上的一片月光里摇动,形状阴郁得莫名其妙,让人心神不宁。之后,不知何时乌云遮没了月亮,下起大雨,艾达终于睡着了。

艾达在黎明时醒来,外面还下着雨。她浑身肌肉疼痛得几乎不能行动,双手似乎还紧握着干草叉,得一次次用力地张开;整个头颅被悸痛绷紧,右眼上方的内侧又独有一种锐痛。但她决心还是要按计划进城溜达。因为这次她们出去,主要是为了散心,虽说也确实需要买一些小东西。鲁比想为她们的猎枪补充一些新弹药——猎鸟的小号铅弹、猎鹿弹、大号铅弹——天气渐冷,她开始盘算杀野火鸡和鹿了。艾达自己则想去文具店转转,到里侧的书架上看看有没有新到的书,还想买一个皮面日记本和几支素描铅笔,这样就可以继续纪录自己对植物的观察与心得。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连着干了几个星期的活,艾达感觉自己已经快被山沟困死了。她迫切地渴望进城透透气儿,酸疼的肌肉、灰暗的心情,以及一早让人失望的天气都拦她不住。甚至,当她们来到牲口棚,发现马头一天干活的时候被石头硌伤了蹄子,不能拉车,连这样丧气的事,也不能让艾达回头。

——就是爬我也要爬进城去,艾达对着鲁比的后背说。鲁比正蹲在雨中,把马沾满了泥的蹄子抬起来查看。

故此,那天上午艾达一路都阴沉着脸,不管鲁比怎么努力地讲关于鸟的各种秘密都无济于事。她们经过位于小山谷和山坳中的一座座农场,在山林中开出的块块田地互相毗连,像是一栋房子里的许多房间。在田里干活的都是妇女、儿童和老头,所有适龄的人全当兵打仗去了。玉米叶子的尖端和边缘都已变黄,留下的老玉米棒仍立在杆子上,等着在阳光和秋霜中干透。玉米地的田垄之间,躺着鲜艳的南瓜和冬南瓜。栅栏边上高高的一枝黄、甜乔派草和蛇根草开满了花。山茱萸和黑莓藤上的叶子已经转为栗色。

进到城中,艾达和鲁比先是溜达了一阵,看看路边的店铺、车马,打量着街上提篮购物的妇女。气温越来越高,艾达把涂蜡的大衣卷起来,夹在胳膊底下。鲁比则把她的毛衣系在腰间,将头发用马尾毛编成的发圈扎起来,垂到后脖子上。空气仍然雾蒙蒙的。冷山远远看去小了很多,只是连绵的山脊尽头处突起的一抹蓝色,紧贴着天边,完全丧失了立体感,像一张纸糊在另一张纸上。

县城并非如何漂亮讲究的地方。大街一侧是并排四家商店,全都镶着护墙板,再往前是一个猪圈和一个大泥坑,然后又有两家商铺、一间教堂、一个出租车马行。街道对面是三家商店,接下来是法院——一栋白色圆顶式木建筑,从路边缩进去,门前是一块斑驳的草坪——过了法院另有四家商店,其中两间是砖房。再向前,镇子就逐渐让位给用板栅隔开的农田,田里的玉米杆子已经枯黄。街道被狭窄的车轮切出深深的车辙,到处是马蹄踩出的水坑,反射着阳光。

艾达和鲁比去五金店买了药垫、铅沙、大号铅弹、火帽和火药。艾达在文具店花的钱超出了极限,她买了三卷本的《亚当·比德》、六支很粗的碳笔和一个纸张上佳的八开日记本,它的好处是够小,可以放进上衣口袋。她们又从一个摊贩手上买了一份县报,和一份阿什维尔发行的更大的报纸。一个女人在卖草根啤,手推车上摆着一只木桶,给艾达和鲁比从出水嘴各打了一杯。俩人站着喝完了温吞吞的饮料,将锡杯递回给那个女人。她们买了硬奶酪和鲜面包,带到河边,坐在石头上当午餐吃了。

中午没过多久,她们顺便到麦克耐特太太家串门。她是一位富有的中年寡妇,有一个季度或半年的时间,曾对门罗产生过炽烈的浪漫情怀,可后来却只是成了他的朋友,因为他做不到投桃报李。本来喝茶为时尚早,但她见到艾达非常喜出望外,甚至安排了更为隆重的招待。这个夏天很是潮湿阴凉,所以时至夏末,她地下室的冰窖里居然还藏着冰块。那是二月时从湖面凿下来的,切成大块用锯末包着。另外,在请她们发誓一定保守秘密后,她坦白自己还有四桶盐、三桶糖,都是战前很久存下来的。她所筹划的,便是这样奢侈地享受一次冰淇淋。她吩咐杂工——一个年迈体衰,不堪征召入伍的老头——把冰砸碎,转动机器加工冰淇淋。她以前曾做了很多加糖的薄煎饼,将它们拧成圆锥形而后晾干成为甜筒,现在她就用它们装盛冰淇淋。鲁比,当然了,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她吃得很高兴,舔干净最后一滴白色的冰淇淋汁,把薄饼筒递给麦克耐特太太说,喏,这个小喇叭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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