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的话题转到了战争及其后果,麦克耐特太太的观点与艾达四年来读到的报纸社论完全吻合,也就是说,麦克耐特太太认为,这场战争是光荣而悲壮的,充满了英雄气概,其崇高与伟大非她的语言所能描述。她讲了自己读到的一个长长的感人故事,发生在近期的一次战役中,并对其中显见的人为编造痕迹完全无知无觉。就像近来所有的战役一样,这场战役的形势也是极为恶劣。就在败局已定、无力回天之时,一位英勇的青年军官不幸心口中弹,血流如注地倒下了。战斗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他的同伴俯身将他抱在怀里,准备送他安心上路。可是,这位年青的军官凭着最后一口气站了起来,拔出手枪,为战斗再次献上自己的一份力。他就这样屹立着死去,射光了所有的子弹。然而不仅于此,这件事还有一些更为荒谬的细节。在他的遗体上发现了一封情书,写给他深爱的姑娘,其措词几乎准确地预示了他牺牲时的情形。更有甚者,当这封信被邮差送到那女孩家中时,人们才知道她已经死于奇怪的胸部恶疾,恰好就是她的爱人死去的同一天、同一时刻。故事讲到结尾时,艾达开始觉得两侧鼻翼直发痒,她不着痕迹地用指尖去挠,却发现要拼了命才能忍住不让嘴角上翘,脸都抖了起来。
麦克耐特太太讲完后,艾达看着周围的摆设、地毯、灯具,体味着这悠闲的家居生活。体态丰腴的麦克耐特太太坐在天鹅绒椅子里,头发梳成紧紧的发卷垂在两侧,看上去是那么心满意足。这一切,几乎与身在查尔斯敦没有两样。艾达油然生起一阵冲动,似乎在查尔斯敦的老习惯又回来了。她说,我没听过比这更荒谬的故事。言罢又进一步补充说,和一般人的看法相反,她认为这次战争恰恰没有体现出任何悲壮与高贵之处。尽管与战地相隔遥远,她仍能感觉到,对双方而言,这场战争几乎是同样的残酷而愚昧。是所有人的耻辱。
她的本意是想引起震惊或愤怒,但麦克耐特太太却似乎只觉得有趣。她盯着艾达似笑非笑地说:你知道我多么喜欢你,但你也是我迄今有幸结识的最天真的姑娘。
艾达陷入沉默,鲁比马上过来填补这个让人尴尬的空白,说她上午都看到了什么鸟儿,评价一番秋菜的长势,还不忘汇报爱斯科·斯万哲家的大新闻——他们的黑土上长出的萝卜个头惊人,一配克容量的篮子只能装下六根。但很快麦克耐特太太就打断她说:也许你愿意跟我们说说你对战争的看法。
鲁比只迟疑了一瞬,然后说她对战争并不关心。从关于北方的各种传闻中,她知道那是一片不敬神的邪恶土地,或者说那里只有一个神——金钱。据说,在这样一种贪婪的信条统治下,人们都变得卑鄙、疯狂、互相嫉恨,甚至有的家庭由于缺少更高层次的精神慰籍,一家人都变成了瘾君子。他们还发明了一个节日,叫做感恩节,这是鲁比最近才听说的,但从对该节日的种种描述来看,鲁比觉得它也表现了文化的堕落——只有一天知道感恩。
下午晚些时候,艾达和鲁比正沿大街向城外走去,只见一帮人站在法院的墙根底下,伸长脖子向上看,她们也凑过去瞧瞧出了什么事。原来二楼的一个窗口处站着个囚犯,正在朝下面的人群喊话。他两手抓住窗户上的铁栅,脸拼命向外挤,紧紧夹在两根铁条中间,一绺绺油腻的黑发垂到颌下,下嘴唇上蓄着一撮法国式的山羊胡。隔着窗台,只能看见他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军装,扣子一直系到脖子。
他的讲话如同街头传道者那样激昂,声音中的愤慨引来了一群听众。他一直英勇奋战,杀死许多北军,自己的肩膀在威廉斯堡还中过一枪。但他最近失去了对战争的信心,而且思念他的妻子。他不是被征召入伍的,而是自愿参军,他所犯的一切罪过,不过是放弃当初的自愿,返回家中而已。而现在,他却被囚在这里,很可能因此就被吊死,尽管他是个战斗英雄。
他继续说起若干天前,在巴撒姆山侧一个偏僻的山沟里,民兵如何把他从父亲的农场中抓住。他当时和许多逃避兵役者在一起。林子里到处是这些人,他说。作为当天唯一的幸存者,他相信自己有义务,站在这囚牢的铁窗后,说出全部的事实。艾达和鲁比留下来,听他讲出一个凄惨而血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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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黄昏,一座座山峰被浓密的灰云遮住,一丝风也没有。下起了毛毛雨,小到让人觉得即使在外面呆一晚上都不会湿透。它唯一的作用是让一切颜色加深,使路上的土更红,头上的杨树叶子更绿。当马蹄声从下面弯道处传来时,他们父子正与另外两个逃避兵役者呆在房子里。父亲拿起他们唯一的火器,一支猎枪,去路上守着。已经没有时间躲进树林了,剩下的三个人抄起用农具改制成的武器,藏到饲料仓里,从木栅之间的缝隙观察路上的动静。
一小伙着装很差的骑兵沉默地转过弯道,缓缓向山坡上行来。他们显然没能弄到整齐划一的行头。其中两个面貌酷似,简直像是双胞胎的高大黑人,各穿着一套可能是从战死的士兵身上搜罗来的破军装;一个干瘦的白头发少年一身农民打扮——帆布裤子、棕色羊毛衬衫、灰色羊毛外套;另外一人看上去像是一位旅行的传教士,穿着长下摆的黑色西服上衣、斜纹厚绒布裤子、白衬衫,立领上打着一个黑色领结。他们的马都是一副惨相,缩背弓腰,脖子周围长着湿疹,后屁股上沾满了绿色的粪渍,头上的每一个孔洞里都拖着一条条黄色的黏液。不过,他们的武器却着实精良:屁股上挎着克尔手枪,猎枪和来福枪插在枪套里,挂在马鞍上。
囚犯的父亲当路伫立等待对方。在暮色微雨中,老人看起来像个幽灵,一个灰色的生命,叉开双腿站在两道车辙中间衰草迷离的台垄上。他穿着一身家纺的羊毛外衣,用灰胡桃外壳捣成的浆汁染成褐色;头上的帽子软软的有如睡帽,好像是一滩正在融化的东西;下颌上的肉松垂下来,像猎犬上唇两侧下垂的赘肉。他把长枪藏在背后,用腿挡住。
——站住别动!他等对方来到二十步开外时说。
那两个大汉和白头少年没理会他的命令,用脚跟夹紧马肚,催迫它们继续慢慢朝前走。那个像传教士的人掉转马头,拐向路边,一支插在枪套里的斯潘塞短卡宾枪挂在他的膝盖处,这样一来就被身体就遮住了。他的同伴聚拢在老人面前停住。
一切在电光石火之间发生,有人暴出一声尖叫。
原来老人猛然从身后拿出枪,以迅雷之势在一个大块头下颌的软肉上用劲一戳,然后又把枪收了回去。这是一支设计古老的鸟枪,击锤高高竖起,枪管粗得像个酒杯。一小股鲜血流下那大汉的脖子,消失在衬衫领子下面。
另一个大汉和那白头少年端然坐在马背上,视线越过一小块玉米地,望向对面的树林。他们脸上挂着微笑,似乎期待着林中会出现什么满有趣的东西。在树林和玉米地交界的地方,堆着去年的草料,软塌塌的一个灰色的圆锥。
老人说:栅栏边那位,我知道你是谁,提格,过来!
提格没有动。
老人说:你不过来?
提格仍是不为所动。他脸上露出笑容,但眼睛却像是余灰已被铲尽的冰冷的炉膛。
——这俩大黑鬼是你的奴隶?老人对提格说。
——这话我可是头一次听说,提格道。但他们不是我的,你也不能把他们白送给我。
——那是谁的?
——我想是他们自己的吧,提格说。
——你到我们这边来,老人说。
——我就在这树林边呆着,提格答道。
——别让我心里发毛,我可说不上给谁一枪,老人说。
——你那支单管猎枪只能射一次,提格指出。
——我这枪打出去可是一大片,老人道。他向后退了几步,算定面前三人都在大猎枪散射面的范围之内,然后说,下马站在一起!
除了提格,别人都从马上下来。几匹马的缰绳拖到地上,耳朵向前支棱着,似乎挺开心的样子。拜伦,就是被老人打伤的那个,摸摸伤口,看看手指上血迹,然后在衬衫下摆上擦了擦。另一个人名叫艾龙,他的头向一侧歪着,一截粉红色的舌尖从嘴里伸出来,小心留意着每一点动静。白头少年揉揉他的蓝眼睛,前后左右扯了扯衣襟,好似刚穿着这身衣服睡了一觉,然后就专心致志地检视起自己左手食指的指甲。它几乎跟手指一样长,让人想起那些留着指甲来干切黄油或挖猪油这类活的人。
老人用猎枪指住三人,打量着他们五花八门的装备。
——黑鬼带着骑兵的马刀能干什么?当烤肉的叉子吗?他问提格。
谁都没有说话。过了半晌,老人道:你们到这儿来干什么?
——你知道的,提格说,抓逃兵。
——他们都走了,老人说,走了很久。躲进林子里,找也找不到。要么就是爬到山那边,穿过边界,向联邦政府投诚去了。
——哦,提格道,照你这么说,我们都应该打道回城了。你是这个意思吧?
——如果那样,大家都省了麻烦,老人说。
——你还是留神着点吧,我们很可能把你这只老狗也吊死呢,提格说。要是他们走了,你怎么会拿着枪在路上拦着我们?
就在这时,那个白头少年猛然扑倒在地,大喊一声:万王之王!
老人的注意力刚落在少年身上,艾龙突然向前一进身,左拳猛地击在老人头部,紧跟着一掌将猎枪拍落在地。如此魁梧的一个人出手居然这般迅捷,完全让人意想不到。老人仰面倒了下去,帽子掉在身旁的泥里。艾龙拣起猎枪,在老人身上狠命地乱打一气,枪托断了就用枪管继续打。须臾,老人躺在路上一动不动了。他似乎还保持着知觉,但眼神中则只有迷茫。一只耳朵中流出的液体,竟与咖啡肉汁汤一模一样。
拜伦朝地上啐了一口,擦去溅到头上的血,抽出马刀,刀尖抵在老人下巴的赘肉上,向下用力,直到那里流出一股鲜血,与他方才所受的伤等量齐观。
——烤肉的叉子,他说。
——算了吧,艾龙说,他已经没什么能为了。
这俩人尽管是彪形大汉,嗓音却都又尖又细,像鸟叫一般。
拜伦把刀从老人下巴上拿开,双手握住刀把,不等任何人反应过来,轻轻一送,就将老人的腹部刺穿,不比把搅拌器探进奶桶更费力。
拜伦走到一旁,双手左右摊开。刀刃已经完全不见了,只剩涡卷形的护手和缠着铁丝的刀柄,从老人胸膛下方戳出。他挣扎着想起来,但只抬起了头和膝盖,身体已经被牢牢钉在地上。
拜伦看着提格说,你想让我结果他吗?
——就让他和上帝斗到最后一口气吧,提格道。
白头少年一直躺在地上,这时才站起身,走到老人旁边,瞅着他。
——他已经准备好受死了,少年说,他的灯已经点亮,正在等他的新郎。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除了老人和提格。提格说:住嘴柏奇,咱们办正事吧。
他们上马朝房子骑去,这时老人呼出最后一口气,惨叫一声,死了。骑过老人身边时,拜伦从马鞍上俯身,灵敏得如同马戏团的马术师一般,把马刀拔了出来,在马鬃上擦去血迹,插回鞘内。
拜伦来到院门前,将门闩踢断,几个人从门中骑过,直到门廊前才停下。
——出来,提格叫道,声音里透着一种节日的欢庆气氛。
见没人出来,提格看着拜伦和艾龙,下巴朝前门一点。
那两人打马上下来,把缰绳拴在廊柱上,拿出手枪,沿相反方向绕着房子展开搜索。他们的行动如同结伴觅食的饿狼,无声而默契。尽管身材粗壮异常,他们却行走如风,无比轻巧敏捷。然而,他们最擅长的还应该是近身肉搏,看起来两人似乎能徒手将一个人的骨头拆散。
绕着空房转了三圈之后,他们分别来到房子的前后门,同时破门而入。很快,他们就出来了,艾龙手里抓着一把蜡烛,烛芯成对捻在一起;拜伦则提着大半只火腿,白色的胫骨握在手中,像拎着一只鸡腿。他们将这些东西放进搭在马背上的驮篮里。提格和柏奇翻身下马,不用任何语言和手势来指挥,甚至连一点暗示都没有,几个人就一起向牲口棚围过去,撞开畜栏的门。然而,眼前所见,只有一匹老骡子。他们登上厩楼,在干草堆上踩踏了一番,厚的地方拿马刀捅了个遍。他们从牲口棚出来,又盯上草料仓,但不等走到跟前,仓门猛地打开,那三个逃避兵役者撒腿就往外跑。
他们跑得不快,因为带着的武器太过累赘。那几件仓促拼凑成的家伙,看起来像是某个更黑暗的史前时代的古董——一根链子上吊着一只磨尖的犁头,来回晃悠个不停;一把旧铁锹砸平锉窄,勉强弄出矛的样子;一根松木棒,一端钉着许多马蹄钉。
提格让他们先跑上一段,然后把卡宾枪顶在肩上,撂倒了跑在头里的两人。他们倒下的时候,武器叮当一阵乱响。最后一个人,就是如今的这个囚犯,举起双手转身站住,面对着他们。提格拿眼睛瞅了他一阵。他没穿鞋子,脚趾抠到土里,似乎嫌自己站得不够稳。提格舔湿拇指,在斯潘塞卡宾枪的准星上擦了擦,然后抬起枪,珠状准星对正照门。那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手里仍然抓着狼牙棒,举过头顶,看上去就像书里插页上画的野人。
提格放下枪,枪托拄地,一只手轻轻握着枪管。
——把那棍子扔下,不然我就叫他们俩过去把你撕了,提格说。
囚犯看了看那两个大块头,把棒子扔到脚下。
——很好,提格说,站在那儿别动。
他们都向囚犯走去,艾龙抓着后颈把他提了起来,像提起一只小狗。然后他们的注意力转向地上的两个人。一个已经死了,血流得很少,衣服上几乎看不出血迹。另一个人被子弹射穿了大肠,他还活着,但已经离死不远。他用胳膊肘撑着地,把裤子和内裤都褪到膝盖,两根手指探进伤口,然后看着他们哭喊道:我给打死了。
几个民兵向他围拢过来,但一闻到空气中的臭味,就赶紧向后退开。这时囚犯挣动了几下,好像要去看他倒下的朋友。艾龙用掌根在他头侧敲了三下。柏奇掏出一块黑色的板烟,一头咬在嘴里,用刀子贴着嘴唇切断,将剩余的部分放回口袋。他每吐一口焦黄的烟汁,就用脚尖踢土盖住,似乎非常在意,不愿在地上留下痕迹。
中弹的人仰面躺下,眨着眼睛,似乎头上的天空让他感觉困惑。他的嘴在动,在说话,但只发出干涩的哑哑之声。他的眼睛闭上,要不是隔好久手指头就会略微抽动一下,人们会以为他已经死了。他流血如注,多得不可思议,周围的草都被染红,衣服被血浸得沉甸甸地,滑腻得像是油布,在如此昏暗的光线中依然润泽鲜亮。血终于停住,他再次睁开双眼,但眼神已经暗淡迷茫。
他们猜这下他应该是死了。
柏奇打算朝他眼睛里吐口烟汁,看他会不会眨眼,但提格说,不用试探了,他死了。
——这家伙比你先死了一步,和你的老头一样,柏奇对囚犯说。
囚犯没有做声。提格说:柏奇,别废话了,给我找个东西把他的手捆起来,我们好把他拖回城去。
少年从马背上取回一卷绳子。但当提格弯腰去绑他的手时,囚犯突然发起疯,他的行为完全不可理喻,除非说他是宁可死掉也不想被绑住。他狂乱地踢打起来,一脚蹬在提格大腿上,却没有踢实。提格和那两个大个儿一起扑上去要把他制住,但他实在太过疯狂,一时甚至看不出哪方会占得上风。他手脚并用,头也不闲着,向对方猛撞。他一直在尖叫,声音震颤凄厉,几乎使所有人的神经都受不了。最后,他们总算把他按倒在地,手腕脚踝全都绑住。即便如此,他还是弓起身子,伸头向前一挺,一口咬在提格手上,鲜血直流。提格在上衣后摆上擦了擦手,看着伤口。
——我宁愿让狗咬一口,他说。
提格派柏奇进屋拿出一把直背椅,大家一起动手,把他按在椅子上,连人带椅绑在一起,胳膊捆在身体两侧,脖子也给绳子缠住。现在他只有手指和头还能扭动,就像一只被掀翻的乌龟。
——嗯,提格说,看他还怎么咬我。
——失心疯,柏奇说,我听说过,这个词说的就是一个人能变得多邪乎。
他们蹲在地上喘口气儿,囚犯还在挣扎,直到脖子被绳索勒出了血,这才安静下来,不动了。拜伦和艾龙歇着不动,小臂搭在粗壮的大腿上。提格吮了几下伤口,然后拿出一只手帕,掸掉黑衣上的尘土,然后擦去囚犯在他白裤子的大腿部位留下的脚印。柏奇抬起左手一看,长指甲在扭打的时候被拗折了,仅剩一半还连着。他拿出刀把指甲削掉,不住口地咒骂,痛心不已。
艾龙说,那儿有只爬犁,我们可以把他连着椅子放在上面,拉着进城。
——可以是可以,提格说。但我现在更想把他搬到草楼子上,脖子上拴根绳子,吊在椽子上,然后把他往门外一推。
——你不能吊死坐着的人,柏奇说。
——不能?提格说,我倒想知道为什么不能?操,我就亲眼见过。
像斗鸡一样生活
正午,英曼和维西经过一棵新锯倒的山胡桃树,粗大的树干与路平行躺在地上。在它旁边放着一把长长的横割锯,锯片涂着油,没有一点锈。密密的锯齿才打磨过不久,闪闪发亮。
——看那儿,维西说,一把没人要的锯,我能卖个好价钱的。
他走过去拾起那把锯。英曼说:伐木的人刚去吃饭了,他们很快就要回来把这棵树锯断破开的。
—一那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路边有把锯,被我发现了。
维西把锯捡起来,搭在肩上继续赶路。每走一步,两端的木柄都上下抖动,又宽又长的锯片发出嗡嗡铮铮声,像一只单簧口琴。
——我会把锯卖给我们遇见的第一个人。维西说。
——你似乎对别人的财产特别随便,我倒想知道,你在布道的时候怎么用经义为此开脱?英曼说。
——你搞错了,在财产的问题上,上帝没那么严格。他根本不把财产放在眼里,而且处处都表现出这一偏见,从降天火与发洪水这些事上尤其看得出来。你见过上帝用财产实施惩恶扬善的正义吗?
——没有,没有能察觉到的那么明显。
——完全正确。我要说的就是,只能说,一个人如果打算遵照经义的教导来生活,就不能太关注一把锯是谁的这种小事。这样的琐事会干扰远大的目标。
——远大的目标?英曼说着看了看牧师结满痂的头顶,眼睛下面被那个威猛的妓女割出的细细的刀疤,还有在迪普河边被英曼用手枪打出的伤痕。你这人,身上被人教训得到处是伤,嘴里却说着远大目标,他说,看来每一次挨打都很应该。
——我不是说我不需要挨打,维西说,许多比我好的人还被打得更惨呢,但我也不准备再轻易地让人打了。
说到这里他想起了自卫问题。他说:把你那只大手枪给我瞧瞧。
——不!英曼说。
——来嘛,又看不坏。
——不行。
——我想的是,它正合适做一位枪手的武器。
——太大太重了,英曼说,你需要的是一把海军手枪:一支科尔特或一支斯塔尔,重量轻,拔抢快。
——我想至少你该把我的枪还给我。
——我计划到我们分开的时候再给你。英曼说。
——我们说不上什么时候会突然分开,维西说,那我不是连武器都没有了。
——那样世界可就清静了。
他们说话间走到一棵斜伸到路上的皂荚树下,由于没更好的东西可吃,他们只好将就着从树上摘下焦黄干巴的豆荚,装满了口袋。他们继续赶路,用拇指的指甲将豆荚剖开,用牙齿刮着吃豆子之间甜甜的白色棉花状物质。过了一会儿,他们看见前边坡底下站着一个人,似乎在对着眼前的图景沉思,其中最显眼的一物,是一头巨大的黑色公牛,倒毙在一条小溪里。那人见他们走过,便喊他们,问两位老兄可否从路上下来,帮他一把。英曼爬下坡去,维西把锯在路边放好,也跟了下来。
他们站在那人旁边,看着肿胀的公牛,小溪流水拍打着它的肚皮,牛的嘴巴和屁股上落满了黑压压的苍蝇。他们都环抱双臂眼睛向下,一副工人面对着让他们头疼的工作的姿态。
那人并不真的很老,但也为时不远了。他的身子很厚,圆滚滚的,从猿到马的绝大多数雄性哺乳动物在成年后期都会变成这样。他戴着一顶样式古老的黑色羊毛帽子,帽顶呈圆锥形。虽然天气并不很冷,他还是用麻绳将宽宽的帽檐拉到耳朵上,看起来就像戴着顶女帽。又粗又密的连鬓胡子一直长到下颌上,乌黑的眼睛从帽檐的阴影中向外窥视,厚厚的眼皮半开半合,像一只猛禽。他的嘴小而圆,让英曼想起战争初期在海边作战的那段不长的日子里,见过的一条生着长吻的巨鱼的呼吸孔。
旁边的一棵树上斜靠着一支容弹量为十高奇的单筒猎枪。枪管被锯短了,看来是想获得一个较宽的散射面,但有些过短,已经超出了正常和实用的程度。用来锯枪的工具想必也很拙劣,切口参差不齐,还是斜的。
——你打算怎么把它弄出来?维西问。
那人在回答前思索了片刻,拇指与食指捏在一起,伸进裤子,去摸索某个正在骚挠他腹股沟的小生物。他把手指拿出来,举到跟前,似乎用又黄又厚的指甲啪的掐死了什么东西。他的手很大,手上的皮肤已经角化,结满了白色的皮屑。
他说,这头公牛几天前走丢了,不知是怎么死的;这条小溪最他的水源,本来没有味道,这两天突然出现了一股强烈的恶臭,他沿岸查找原因,才发现了死牛;他带着一根绳子,想着大家可以合力把牛从水里拉出来。
英曼朝他和维西打量了几眼,又转头看看庞大的公牛。他想,至少得有一群马才能把那牛拉出来。
——我们试试看,他说,但牛实在太大了,最好还是想想其他的办法。
那人没理会英曼的话,他把绳子拴在牛颈上,然后三个人一起用力向外拉。牛尸纹丝不动。
——杠杆,那人说,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棍子就可以把它撬出来。
——用不着去找,咱们可以自己锯,维西说,我有一把好锯,等咱们干完了你可能想买下来呢。他跑上河岸去取横割锯,乐颠颠地像第一次跟大人一起干活的孩子。
英曼觉得这是个馊主意。他在一棵倒地的树上坐下,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两个人忙活起来。他们劲头十足,可惜用错了地方。他想起军队中的那些工程师和他们的下属,在建造桥梁或其他设施的时候也是这样充满了干劲,与工程的实用价值形成绝大的讽刺。最终的结果是,大量的人力物力被虚耗,只干了一件在英曼看来有不如无的工作。
这时候,维西和那人已经锯好了三根粗大的棍子,转眼他们的就下到齐膝深的水里,摆几块大石头当支点,各持一根木棍协力下压,想把牛翻过来,但牛身只略微颤动了几下。英曼下到水中,三个人一起用力压,这一次牛确实动了。问题在于,即使把杠杆的一头压进水里,也只能让牛身拾起一英尺高。然后他们就会吃不住劲,手一松,那牛就哗啦一声落回水中。
——我知道了,维西说,我们可以先把它撬起来,然后用脚踢石头到下面把它撑住,再换更高的石头当支点把它重新撬起来,然后在下面添更多的石头撑着。这样一步步地,就能把它翻个个儿。
英曼目测了一下从牛到岸边的距离。
——即使让它翻个身,它还是会在水里。他说。
——那就翻两次。维西说。
——那倒是会让它上岸,英曼说,但它仍然会烂掉,把水弄脏。
——那就翻三次,维西说。他已经完全被杠杆的神奇与这件体现男子气概的工程作业迷住了。
英曼可以想见他们几个在此一直待到天黑,把公牛撬起来,用石头垫住,然后再撬起来,没完没了地重复。多少小时赶路与休息的大好时光都得被耽误了。
英曼走到岸边,拿起维西放在地上的锯,回到水中将锯架在牛脖子上。
——来,谁过去拿着另一头?他说。
维西失望极了,但那人抓住另一端的锯柄,没拉几下,他们就把头锯了下来。紧跟着,又锯掉前胸连着两腿,最后才把后肢与肚子锯作两截,大堆的内脏和黑色液体倾泻而出,还喷出一般臭气。维西看着看着,猛然弯腰呕吐起来,一摊皂荚树豆荚里的棉状果肉泛着泡沫向下游漂去。
那人看着维西,嘎嘎笑了起来,好像见了什么特别逗乐的事。胃太娇气。他说。
——他可是位传教士,英曼说,这个活与他的职业差距太大了。
他们干完后,小溪里东一块西一块地布满了牛的残尸。他们尽快将这些腐肉从水中拖出,远远地抛开,但溪水仍然是红的,让英曼想起夏普斯堡的那条小溪。
——要是我,几天内都不会喝这水的。英曼说。
——对,那人说,我想是的。
那人和英曼在上游的清水中将手和手臂洗净。
——来我家吃晚饭吧,那人说,还有个干草棚,睡觉正合适。
——除非你愿意把这锯从我们手上买去。英曼对那人说。
——我开价联邦钞两块钱,或邦联钞五十块。维西说道,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拿着吧,英曼说,不要钱。
那人一手拿起锯片,平衡搭在肩膀上,空着的手提起锯得不成样子的猎枪。英曼和维西跟着他,沿着小溪边的路向前走去。那人似乎因为将饮用水源清理干净,情绪开朗起来,甚至表现得有些诙谐。没走多远,他就停下来,一根手指放到鼻端,对着英曼两人眨了眨跟睛,然后走到一棵大栎树前。树干齐眼高的地方有个树洞,他把胳膊伸进去,摸出一只用瓶塞塞住的棕色酒瓶。
——我还有不少瓶酒藏在附近,以备不时之需。他说。
他们靠着树干坐下,酒瓶在三人中间传来传去。那人说他叫朱尼尔,接着讲起他年轻的时候,在各地周游,靠斗鸡谋生活的故事。他说有一只多米尼加大公鸡特别出众,它活着只为两件事:与别的公鸡斗,与母鸡交配。连着好几个月,不论什么样的对手,都在它面前一败涂地。他说起那些史诗般的战斗以及充满戏剧性的胜利。斗鸡在谷仓中进行,有时候,多米尼加鸡眼看即将败北,它就一下飞到房梁上,待着不动,所有的观众都开始冷嘲热讽,待讥笑声达到最高潮,它就猛然间像铁锤一样直跌下来,砸在对手身上,在地上留下一摊鲜艳的鸡血和鸡毛。
朱尼尔说在他的旅途中,女人们纷纷投怀送抱,其悍猛的劲头不亚于砸向对手的多米尼加鸡。他记忆尤深的是位已婚妇女,她的丈夫邀请朱尼尔在斗鸡的空当到家中小住几日。那女人瞧上了他,一有机会就挨挨蹭蹭地揩他的油。一天,她丈夫出去耕地,她到井边汲水。当她弯腰拿水桶的时候,朱尼尔从后面过来,把她的裙子撩到背上。他说,那女人裙子底下根本没穿内裤,他把她就这么按在井口上……,前后持续的时间大体与她从井里摇上一桶水相当,干完后他就把公鸡在胳膊底下一夹,上路走人了。他想让英曼和维西相信,当年,他经历过许许多多这样美妙的日子。我的艳遇可不少。他说。
维西空腹喝酒,脑子已经晕了。他觉得这件事极妙,等朱尼尔讲完,他欢呼了一声,然后含糊不清地讲了起来,说这才是一个男子汉该过的日子。
——像只斗鸡一样生活,那就是我的目标。他用充满渴望的口吻说。
朱尼尔说漫游的日子确实舒心,他的一切烦恼都是从定居结婚开始。结婚三年后,老婆居然给他生了个黑鬼孩子。更气人的是,她拒绝说出生父的名字,剥夺了朱尼尔正当的复仇权利。他想离婚,但法官不予批准,理由是朱尼尔在娶她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个荡妇。
她后来又叫自己的两个姐妹到家里同住,她们在淫荡方面与朱尼尔的老婆可算是棋逢对手。其中一个生了一对双胞胎,说不清楚是什么人种,虽然现在已经好几岁了——朱尼尔说不准具体的年龄——可得到的教养和一对野猪也差不多。家里所有人,包括双胞胎的母亲,连名字都懒得给他们取,要单独提他们中的某一个时,就用拇指朝那个孩子一点说:那个小东西!
朱尼尔说,婚姻的经验使他相信,他本应该娶一个十三岁的女孩,然后按照适合自己的要求把她养大。他说,多少次,他彻夜不眠,想着自己每一刻都将活在痛苦之中,不死不休。唯一的出路,就是在睡觉的时候,把她们的喉管全部切断,然后用猎枪轰碎自己的头,或者逃到林子里,直到最终给狗追到树上,像只浣熊一样被人用枪打死。
这番话让维西的兴奋劲冷却了些。片刻之后,朱尼尔把酒瓶放回原处,再次扛起锯片,领着他们在路上拐了一两个弯,就看到了他的房子。朱尼尔的家在路下方一片潮湿的洼地中间,占地挺大,板条钉的墙壁,看来是从来没人修葺,一头的墙已经从河石地基上脱落。因此,整栋房子一边高一边矮,似乎正朝地心扎去。
院子里散放着一些金字塔形斗鸡笼,是用忍冬花藤把剥了皮的树枝编在一起做成的。颜色鲜艳的公鸡从笼子的孔隙中向外瞪视,在它们那冷冰冰的眼睛看来,这世界的存在,只不过是为了给它们提供搏斗的机会。烟囱里只冒出淡淡的白烟,而房后某处,却冲天升起一道浓浓的黑烟。
他们从路上下来,刚走进洼地,一只只有三条腿、身上的毛长一块短一块的小猎犬,突然从门廊底下贴地蹿出,无声无息地直向英曼扑来。英曼已经学会对不叫的狗更要留心提防,没等它近身,早一脚踹到它的下巴上。小狗飞了出去,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
英曼看着朱尼尔说:我没别的办法。
——狗咬的不都是贼。维西说。
朱尼尔只是呆呆地瞧着那只狗,什么都没说。
最后,它终于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走回到门廊下面。
——我很高兴它没死。英曼说。
——死没死我都他妈的不在乎。朱尼尔说。
他们来到屋前,进入厨房兼饭厅。朱尼尔马上又从碗厨里拿出一个酒瓶和三只锡杯。屋里的地面斜得厉害,
英曼坐进桌边的一把椅子里,必须双脚用力,牢牢撑住地面,不然就出溜到较低的那面墙上了。英壁见炉边摆着一张床,看来他们家的人连给它垫平都嫌费事,只是调整了一下方向,让床头朝高的一边。
墙上贴着从报纸和书上剪下的图片,有些角度与倾斜的地面平行,另一些则不是与什么对齐,兴许是用水平仪测着贴上去的呢。壁炉里的火不旺,闷烧着。一只铁炉架在炭火上,发出一股烹制腐肉的味道。炉膛非常倾斜,烟不等进入烟囱,就直接贴着边墙往上蹿了。
在这样的房间里,惯常的重心方向已经错位,甚至向杯中倒酒这样的小事也成了难题。英曼第一次倒酒,半点没倒进杯子,全洒到脚面上了。他小心地找好正确的方位与角度,成功的将酒杯注满,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回餐桌上。这时他才留意到,桌面一圈钉满了用桦树枝锯成的横挡,以防盘子和杯子滑到地上。
维西一边呷着酒,一边在屋内坡下坡上地来回踱步,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我们可以在低的那头装上杠杆,很快就能把房子抬平。他说。
最近杠杆似乎成了他思想的核心,他好似发现了一件可解决一切烦恼的机器,任何问题,只要在下面安上杠杆,就可将其纠正。
——我想把房子撬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朱尼尔说,但我们已经这样过了太久,早熟门熟路了,要是住到一个没有坡度的地方,反倒别扭呢。
他们又喝了一阵,英曼很快就感觉酒劲上头了,从昨天聊胜于无的晚餐到现在,他只吃了一些豆荚充饥。维西腹中空空,酒意来得更是猛烈。他僵挺着脖子坐在那里,向下瞧着酒杯。
不久,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从前门进来。她身材单薄,肩膀和脚踝都很纤细,皮肤是鲜奶油色,细碎的鬓发垂到肩后。英曼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孩子。
——你妈妈在家吗?朱尼尔问。
——在。女孩说。
——她在哪呢?
——在屋后呢,刚刚还在。
维西从酒杯上抬起眼睛,仔细打量着小姑娘。他对朱尼尔说,咦,白人的孩子比她肤色更深的我也见过,你觉得她有多少黑人血统?八分之一还是更少?
——八分之一还是四分之一都没有区别。我推一能看出的是她是个黑鬼。朱尼尔说。
维西突然站起来,蹒跚走到床前,倒头就昏睡过去了。
——你叫什么名字?英曼问小姑娘。
——卢拉。她说。
——不,不是,朱尼尔转头瞪着孩子道,说你叫什么名字?
——妈妈说是卢拉。女孩说。
——那不是,你妈只能想出这种妓女的贱名,名字得我说了算,你的名字是贞贞。
——我看,两个名字都不错。英曼说。
——不,朱尼尔说,我取的名字高明多了,因为能让人想起她母亲是一个荡妇。
他喝干杯中残酒说:跟我来。说罢也不管英曼是否会跟着,就先走了出去,坐进前门廊上的一把摇椅里。英曼走到院子里,仰望着天空。时已近晚,月光暗淡倾斜,一片残月和金星已经出现在东方的天际。空气清凉干爽,英曼深吸了一口气,那种气味和感觉让他想起,秋天已经到了,时间的车轮又向前滚动了一个刻度。
——丽拉!朱尼尔喊道。
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人从房角后面走出来,走到英曼和朱尼尔正中间,在门廊的台阶上坐下。她膝盖高高屈起,以挑剔的眼神打量着英曼。这是个浅黄色头发、臀部浑圆的女人。穿着一身薄薄的棉布裙子,被水洗得泛白,几乎可以透过裙子蜡色的纤维看到她皮肤的颜色。裙子上曾经印着一行行的小花,但褪色得厉害,现在看起来更像是某种模糊潦草的竖写文字。
她身上所有的线条都是浑圆的,裙子撩起,向后搭在台阶上,大腿的根完全暴露在外。她的眼晴是灰色的,像钓钟柳的花瓣,头发没梳,赤着双足,上面被荆棘划出道道痕迹。她身上透出一种魅惑奇特的气息,以至于英曼竟看着她一只胖乎乎的脚丫,去数那些脏兮兮的脚趾头,看是不是真有五个,以此来保持头脑清醒。朱尼尔从兜里掏出一个玉米心制成的烟袋,烟嘴是陶土的,还拿出一个皱巴巴的装烟丝的大袋子。他在烟袋锅里填满烟丝,往黑漏洞的嘴巴里一塞,然后把装烟丝的口袋,悬在英曼面前让他瞧。
——牛阴囊,他说,人做的口袋怎能与上帝造的相比。这类东西是上帝的一种检验,看我们能否靠他创造的一切过日子,还是要躲避他的全权统治,自作主张,梦想靠我们自己没用的脑子设计出更好的东西。
然后他对那女人说了声:火!
她站起身,裙子一动,门户大开。她从房内拿回一片燃着的玉米穗包叶,弯腰凑到烟袋上去点烟。她的臀部正对着英曼,薄薄的裙子打着褶,挤在两瓣屁股当间的裂缝中,其他地方则紧贴着肌肤,英曼可以看到她臀部两侧紧绷绷的肌肉形成的凹陷,以及上方脊椎与髋骨交界处的那两个小坑。裙底风光在英曼眼前一览无余,如此奇异而陌生,却又不觉非常可恶。
这时,女郎突然身体一颤,发出一声尖叫,如苍鹰爪下惊恐的野兔。英曼只见朱尼尔再次并指如钳,从她胸脯附近移开。
——朱尼尔,去你妈的!她说。
朱尼尔开始抽烟。丽拉坐回到台阶上,一只小臂紧紧按着胸口,过了一会,她把胳膊拿开,只见衣裙的前襟处渗出一小点黑色的血迹。
朱尼尔说:让这些母狗给你弄吃的吧,我得到下面草地去瞧瞧那匹母马。
他站在门廊边上,伸手到裤裆里一掏,一股很粗的尿沿着抛物线向前飘出,浇到一丛雪球花上。他抖了抖身体,系好裤子,走出院子,踏上外面的小道。天色已经昏暗,他把烟袋叼在嘴里,边走边哼着歌,英曼听他唱道:上帝让诺亚克到彩虹,并非说再没有洪水,而是下次要用火来攻。
英曼跟着丽拉转到房子后面。周围是一圈熏房、储藏室、冷藏室、鸡房、玉米仓,中间围成一片类似天井的空地,当中用大块木柴烧着一堆火。火舌蹿动,高到丽拉的头,溅起更高的火心。夜色四合,远处树林的边缘已经涂上了一层阴影。林子这边是一片满是杂草的园子,种着玉米和豆角,豆角已经摘完。近处还有一个栅栏围起来的菜园,尖栅的顶端戳着一些轻飘飘的死乌鸦,腐烂程度不一。黄色的光焰在黑暗中吞吐,在没有刷漆的墙壁上投下跳动的阴影。头顶的苍穹却仍是一片银白,没有星星。
——嗨!丽拉喊了一声。
从熏房里出来一对面色苍白的女人,明显是丽拉的姐妹,在长相特征方面非常相似,甚至可能是三胞胎。
然后从冷藏室走出一对黑头发的男孩。他们都聚拢在火堆周围。丽拉说:晚饭做好了吗?
谁都没说话。火堆旁放着一只陶罐,两姐妹中的一个探出一只黄揭色的食指,插到陶罐颈口处的环形提手里,把它拎起来在臂弯上放稳,咕咚咚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下一个人。英曼本以为是难喝的家酿劣酒,谁知竟然与他喝过的任何酒都大不相同,饱含着肥沃泥土的气息,还有一些异样的滋味。应该是用某些树菌和动物腺体提炼配制而成的强劲的药酒,这些东西的药性知道的人估计没有几个。罐子在众人之中轮了几圈。
其中一个女人这时转过身,撩起裙子下摆,弯腰朝火堆撩起后腚。她盯着英曼,蓝眼睛中露出极为快意的光彩,浑圆的乳房垂下来,似乎要把紧身胸衣涨破。英曼想:自己这是闯进了一个什么样的淫窝啊。
三姐妹中的另一个站在火旁,一只手蜷起来扣在腹股沟上,她朝玉米地对西望了片刻,然后走进熏房,取回一个木齿的耙子。她在火堆边缘的灰烬中耙出几捆用玉来穗外皮包住的东西,已经给火烤焦了。那对男孩似乎一下来了兴趣,他们在一旁看着,其中一个走到跟前,用呆板无力的声音说:面团兵,兵面团。
除开讲了这一句话,两个小孩一直神情木然。他们眼窝深陷,似乎沿着某种确定的路线,在被火光照亮的院子里走来走去,脚在地上拖着,一句话不说,像鬼影一样。当英曼对他们说话时,他们一声不吭,甚至连眼睛都不朝他瞥一下,以示听到了他的声音。英曼心想,或许小男孩刚才说的那句话,已经包含了他们掌握的全部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