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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马丁·莫内斯蒂埃 当前章节:15084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11:42

集体行刑

“利刃在喉”在军团作战时是一种普遍运用的行刑方法。在马克西米安治下,“底比斯军团”一次便有六百人死于该刑。这个军团共有六千人,大多数都是基督教徒,在一次决定性的战役前,他们拒绝献身于罗马人的神灵,于是国王下令挑出六分之一的人处死,这样他们便不敢起一点点反抗之心。

反抗之心,对“无辜者”亦是如此。例如孩子,两岁不到的,甚至更小,在拜占庭及其周边地区,犹太国王大文罗德下令将这些无辜的孩子割喉而死。马克罗市曾记载过,奥古斯特得知被杀死的孩子中就有文罗德的亲子后,说了这么一句后来广为人知的话:“他儿子有什么用,最好是艾罗德这头公猪。”

还有一例极为著名的集体行刑,是塞菩提姆·塞维尔下的命令,他下令用匕首处死里昂的基督教徒,其中一万八千人被割喉而死。罗马帝国溃灭以后,割喉刑流传到了在高卢地区安家的民族,并逐渐成为这些地方的王储和领主用来确保其统治的最重要的手段。

稍后,剑曾变得又长又重,后来又变得又轻又细,于是割喉刑逐渐被弃去不用。极少数的情况下,也用刀或平刃短剑来割喉。比如说1620年在意大利,天主教徒就是这样屠戮了五百多个新教教徒。

非洲、亚洲、中美印第安人以及墨西哥的一些原始部落在祭把时也用割喉刑。在欧洲,割喉刑从来都不是独立的行刑方法,它往往只是为了加重刑罚而设。1525年,弗朗索瓦一世曾颁布一道法令,序言里就提到辱骂宗教者将受到割喉的惩罚,“喉咙被割开,塞上烙铁,并且将舌头揪出割掉”,之后再被吊死。在英国,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里也规定,割日必须高及颈下,这样行刑者就可以通过割口把犯人的舌头拽出来。

到了20世纪,似乎只有柬埔寨的红色高棉组织又将之列为自己的行刑方法。在1975年到1978年间,红色高棉的行刑者用刀割断了成千上万的人的喉咙,目击者为数甚多,其中一位避难到了法国,他描绘道:“那个高棉成员手执杀猪刀,拽住我舅舅龙的头发.使其脑袋向后仰起。他先用刀割了一个很细的口子,然后突然之间,他用尽气力横向割了一刀。血当即四处喷溅,射得很远。”

同样也是红色高棉,他们重新启用了一种我们祖先曾用过的割喉方法,用尖利的棕桐叶慢慢地剪开犯人的喉管,在颈动脉附近的位置来回不停地割。

自由地死去!

如果遭到了过分的抵抗,罗马人在胜利之后也会用割喉刑处死他们的敌人。努米底亚人遭到了西皮翁的围攻,他们将妇女和孩子全部扔到火里,自己则脱光了衣服,光着身子向罗马人投降。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自己。的确,他们最终被割喉而死。正是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马萨达大本营里的九百希伯来战士决定割喉自刎,以求“自由结束生命”。他们抽签选出十个人为自己行刑。

剖腹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深入至其内脏。如果说在罗马和希腊只是一种单纯的剖腹的话,在东方,剖腹刑不仅行刑时间颇长,而且极为复杂。因为剖腹之后还要摘除内脏。

在波斯,剖开犯人肚腹以后,还要拽出他六到八米的肠子,然人后再用刀割开他的皮肤,剔除其肢体上的肌肉。在公元4世纪的意大利也有同样的开场,阿里斯教派的隆就用类似的方法处死了弗米教派的神父埃拉丝姆。刽子手固定好他以后,拽出了他的肠子,然后将之缠绕在绞车上。最后他还被切成了碎块。

两个苏格兰贵族,罗伯特·格拉姆和里查·阿托尔策划了谋杀雅克一世。1437年,他们被凌迟处死,“一片皮一片皮地割,直至骨头露出,他们一直奄奄一息”。

宗教战争中,在法国、荷兰和德国,新教教徒成了天主教徒的专有剖腹对象。他们也学起了旧时的波斯风俗,把犯人的内脏拽出来,缠绕在一根根子上,直至掏空其肚腹。

剖腹刑与日本式的剖腹自杀一直有着密切的联系。以前,剖腹自杀也是一种刑罚,只不过由自己行刑罢了,后来,它才逐渐演变为一种自杀形式,用以证明自己的忠诚,重新找回自己失去的荣誉。下定决心“剖开肚子”,也就是说剖腹自杀,意味着下决心承受所有因之而引起的痛苦,一只手坚定地握住专用短刀,自己平静地剖开肚子,静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这一切是在后来才成为英雄的特征的。

直至12世纪,人们才开始自己剖开自己的肚子。而且那时这也仅仅用于同属一个战争集团的家族成员之间。接着,到了15世纪,剖腹自杀入了皇家法典,贵族和武士有权自杀,而不是死于刽子手的屠刀之下。但是,有好几种行刑的方法。一种可以称之“旗本”,完全是象征性的,只用于身份比较低微的贵族。自杀者在两个军官之间,在他面前有一把木刀。当他俯身抓刀时,右边的军官便砍下他的脑袋,而左边的军官将他的首级提起示众。中等身份的贵族则相反,自己慢慢地剖开自己的肚子。自杀者慢慢深入的时候,会有一个助手,通常是一位朋友,上前砍下他的脑袋。身份尊贵的贵族不仅由自己慢慢剖开肚子,有时还割断自己的喉咙以免砍头之辱。剖腹自杀为时甚长而且程序复杂(1945年日本投降以后,战争部长用了三刻钟的时间自杀)。日本贵族在剖腹自杀前,先要饱餐一顿,然后还要静思凝神为自己的灵魂做好准备。

作家玛丽亚娜·莫内斯蒂埃在其著作《女性秘密社会》中曾记述过,到了15世纪,日本女性也有权同男子一样进行这种残忍的剖腹自杀,在此之前,这一直是作为一种男性贵族的特权而存在的。自此以后,女性也可以用这种方式自杀。

在结婚的时候,有身份的女子都会得到父亲赠送的一把匕首。以前,她们早就接受过这样的技术训练,学会了在死亡仪式中应当怎样去做。包括如何把腿金起来,以便在自杀时仍不失仪姿。日本人的廉耻哲学在此细节里亦可窥一斑。

投掷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五大洲的所有民族几乎都使用过类似的刑罚。

犯人被带至某一与地面呈垂直角度的高处,如岩石、塔楼、城墙,然后被扔向空中。正是这种简单使之成为一种普遍的行刑方法。

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这种行刑方法的区别只在于犯人最后落到什么样的地方:在罗马,把犯人投入岩石丛中,犯了叛乱罪或偷窃罪的犯人被带到四十米的高处,投入塔贝岩石林;在埃及,则把犯人投入鳄鱼丛中;在希腊,犯人被投到石堆上;在波斯,犯人会被掷入尖石丛中,国王萨波一世用这个方法一次处死了万名基督徒;还有像阿玛西亚斯那样的,在将数千名伊杜人处死以报父仇之前,他先命人在地上燃起炭火。在墨西哥,犯人则被投入水中,然后再用铁钩戳死;甚或还有用矛和朝的,阿德莱地区男爵、新教教徒的首领弗朗索瓦·德·玻蒙就命令他的士兵手执矛朝站在下面,后来,他的副长官布伊·德·蒙布朗在荷兰和德国行刑时亦如法炮制。

被投掷而死的人中,最为有名的首先当属曼里厄斯,他是罗马的一名英雄,在抵抗外族入侵罗马时因企图引导平民暴动而被掷死;还有雅克·勒米诺,传统上基督教视之为耶路撒冷的第一个主教,有些文本记载他是被带至耶路撒冷教堂的尖顶上扔下来的,还有一些则认为他是被石块击毙的。

在罗马,戏剧常被运用到处死违背民法的犯人之中,无论男女,所有刑罚都因此具有一种传奇色彩,一种诗意。投掷刑和其他刑罚一样,也进入了这种戏剧性的娱乐中。历史学家于贝尔·蒙泰耶写道:“早晨是围猎场面,午间休息时,犯人不再被扔给野兽,这时更有一种艺术上对场面的追求,因为一切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返庶民开心,此时孩子也会在他们监护人的陪同下站在圆形剧场的阶梯上。在组织者的脸上露出一丝凝重的微笑,从屠宰场转向这一类的教益场面都是这样的。……比如说我们可以看到伊腊科,在圆台上伸展着他的翅膀,在犹豫着要不要跳(……)最后他终于被说服了(……)他跳了下来,大叫一声,跌得粉碎。”

1146年,路易七世成为第一个下令执行投掷刑的法国国王。他想用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来报复桑斯神父的谋杀者。据吉贝尔在《法国城市史》一书中记载,他下令将罪犯从圣·皮埃尔·勒维夫教堂的塔楼上扔了下来。

在圣·巴尔泰勒米之夜,科里尼被人从旅馆的窗子里扔了出来。教皇派和改革派之间绵延不断的战争造就了许多类似的投掷刑事件。

从新教教徒这一边来说,最有名的集体投掷刑事件当属投掷奥泰兹以及所有阿德莱男爵下令投掷而死的人,那时他已经得到了爵位,封地在法国的东南部。从天主教一边来说,最有名的要算是加尔加索、贝齐埃的投掷刑事件,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1515年美兰多尔大屠杀,都十分凄惨。

在阿尔及利亚战争和越南战争中,法国军队和美国军队又重新使得这种投掷刑死灰复燃。拒绝说出自己所掌握的情报的囚犯被他们从直升飞机上扔了下来。

如今,在情报部门的间谍站中,投掷刑仍然作为一种非司法途径行刑法被普通运用。想想看美国国防部国务卿詹姆斯·弗莱斯泰是如何被人从某大楼的十六层扔下来的!

但是,国际某组织各有报道,1990年在伊朗,还有人被合法处以投掷刑。

该组织也提到了伊拉克,说1991年3月,伊拉克也用投掷刑处死了~些人,其中还有青少年。

伪装的行刑?

投掷刑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被人误会成一场事故。

法国元帅路易一亚里山大·贝提埃王子从其布斯堡别墅的三楼摔了下来,他是被人处死的吗?问题到现在也还没有弄清楚。1948年,捷克斯洛伐克外交部长简·玛萨里科也被人从泽南宫里扔了出来。

饿刑

饥渴致死的刑罚作为“长期监禁”、“彻底遗弃”或“囚禁”等刑罚的主要手段,常伴有其他的折磨方法,如黑暗、空气的日益稀少以及身体的不得动弹等等。

然而饥饿引起的营养不足也给了人类在刑罚上最为自由而残忍的想象。

为了阻止犯人进食,人们发明了各种形状乃至各种材料做成的面具。在欧洲的许多国家,这一类的工具无需掩盖其用途,直接就称为“饥饿面具”。面具扣到犯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质的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整个面具固定在颈后。这样,人们再把被塞上塞口物的犯人绑在杜子上、墙上或笼子的铁栅栏上,直至他死为止。这往往需要很多天。

还有一种饿死人的办法是在犯人的嘴巴里塞上~林被称为“恐怖梨”的东西。这种东西是铁做的,呈梨状,出现在16世纪。通过弹簧或者螺丝可以打开这东西,然后整个儿地塞住犯人的嘴巴,使之既无法叫喊,也无法说话,当然更无法进食。

有些“恐怖梨”还带有尖刺,可以慢慢地从制动口中伸出,将喉咙夹破,不过这种“恐怖梨”也可以夹破肛门和阴道,因为“恐怖梨”同样用来惩治鸡奸犯人和通奸犯人。在印度、缅甸,人们用烧馆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

在所有被施以饿刑的人中,我们可以举于高兰·盖拉德斯卡为例,他是历史上最为有名的暴君之一,曾血洗意大利。13世纪后半叶,他阴谋刺杀教皇皮斯一路基罗·玛巴蒂尼,于是教皇把他关在加朗蒂塔楼里饿死,并把塔楼的钥匙扔进了阿尔诺河。于高兰开始以自己孩子为食,到最后还是不得不屈服于教皇。

还有约翰十四世,10世纪末的大主教。他被绰号叫做“反主教”的弗朗贡关在圣安滨城堡里,直到饿死。弗朗贡后来以波尼法斯七世之名登上了大主教的位置。

在19世纪,非洲有些部落还经常把罪犯和受害者的尸体挂在~块,让他和尸体一道腐烂。

三个世纪前,法国的宗教战争中,卡尔文教派的教徒命令天主教徒“两两组合着饿死,好让他们到最后互相吞食”。

还有落入伊特鲁立亚人之手的希腊人,在梅赞斯统治时期,他们就尝过这种空前绝后的刑罚的滋味。维吉尔记述过,这位独裁者将活人和尸体绑在一起,“手手相连,唇唇相触,这些新式刑罚的受刑者浸润在腐血中,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在饿死犯人之前,会给他们来上一顿庞大固埃式的盛宴,作为加刑。蒂贝尔被强迫喝了很多水以后,他的对头把他的阴茎扎紧,不给他排泄,直至他膀味爆炸。

阿塔克赛尔克赛斯二世下令把一个希腊犯人置于两艘一模一样并陈的小艇之间,只给他露出个头,然后他填饱犯人,并给他抹上蜜糖和牛奶用来招引苍蝇。“由于在船里,他做了人该做的一切事情,他的排泄物措来了苍蝇,于是大量的寄生虫和蛆开始在其中繁衍,最终进入他的内脏”。该犯人十七天后死去,一方面是因为饥饿,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肌肉被大团大团进入体内的寄生动物腐蚀一空。

还是在波斯,填饱犯人后,人们把他的肛门塞住,让其排泄物不得排出,腐蚀自身。1936年,在西班牙内战中,共和党人又复兴了这种刑罚,他们用水泥灌满了囚犯的直肠。

在他们的集中营里,纳粹德国则将此刑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成千上万的人由于营养不良而死去。

恐怖的禁食

1975,安哥拉的阿高斯蒂诺就用了这样的行刑方法。他把疑为是反政权的“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分子”关在极为狭窄的单身因室里,不给他们食物,也不给他们水,甚至他们都无法伸展自己的身子,就这样一直把他们饿死。更近一点,在几内亚,某组织报道过,饥渴致死仍然是一种行刑方法。“事实上,”该组织如是写道,“一直到1984年以前很多死刑囚犯都是由于饥渴而死的(……)这种刑罚方式始于1970年,用来处死了不少犯人,也许总数达到几百。最为著名的要属非洲联盟组织的总书记蒂亚罗·泰利了,他死于1977年。”通过1990年《快报》的一期专刊,我们知道不计其数的人在1980到1989年间死于乍德。但是据世界医生的证词,有一千多囚犯是饿死在总统伊塞纳·阿布雷的监狱里。比如说,在恩贾梅纳中心监狱里,仅仅一间牢房就饿死了八十多个因犯。“由于伊塞纳·阿布雷政府内乱,不少囚犯得以逃生,他们对法国医生布里吉特·迈特和让一克里斯托夫·舒赫曼讲述了许多骇人听闻的事情”。

亲情

瓦莱尔·马克西姆曾经记述过这样一个亲情挚深的故事,说的是有个罗马妇人被处以绞刑,但是三执政之一不忍行刑,于是把她丢在一边想饿死她,且执政允许她的女儿每天来探监。她的女儿就利用这个机会给她的母亲喂奶,维持她的生命。不过据费斯图斯所述,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应该是西蒙和他的女儿佩拉。

囚笼

囚笼与监察相似,特别是有时囚禁犯人也因缺乏食物而导致营养不良,终致饿死。毋庸置疑,用来关押犯人的囚笼肯定是存在的,不过由此产生了不少传说和神话。我们可以注意到,在古希腊、中东和亚洲都有与此有关的故事。比如说大亚历山大就把他最大的对手之一,马其顿的加里斯泰纳关进了笼子里。18世纪,塔迈朗也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素有“闪电”之称的巴加宰持一世,最后巴加卓荣卜一世自己把头伸到笼子的铁栅栏间送了今。

在欧洲,中世纪,教会尤受这种“囚笼”,因为可以避免流血。罪犯被关在笼子里,吊在市政厅、法院甚至教堂外面。程序非常简单,即在众目暖暖之下,犯人最后饥渴而死。更为残酷一些的是冬天成夏天,冬天天气恶劣,冰天雪地;夏天毒日炎炎,酷暑难耐。

另外,市民向犯人扔掷石块也很是普遍。犯人死后,他的尸体往往还要在笼中留上好几天,直至其尸骨腐烂。

这类刑罚在西班牙和意大利报常见,以至于成为芒社领地的公爵们的一项专利。如今在阿塞比塔楼下还可以看见当时行刑时用的笼子。在德国穆恩斯特教堂的半圆形后殿里,也可以看到16世纪使用过的这种笼子。

“笼子”形状各异,五花八门。有的形似一圆柱体,可围绕着中间的轴旋转;有的形似平行六面体,依靠齿轮上升;还有的形似犯人的身体;甚至还有的笼子把四肢分隔开来囚禁。

在法国,路易十一世治下囚禁尤其盛行。

那个时候,在洛什城堡,布洛瓦附近的翁赞城堡,在圣米歇尔山,在巴黎的巴士底和图奈尔监狱,囚笼随处可见,直到16世纪才消失。囚禁的犯人往往不仅仅因为营养不良而死去,还因为行动不得自由。凡尔登主教纪尧姆·德·阿朗古尔被囚禁了十四年,还有红衣主教拉巴路,他被囚禁了十一年。

查尔斯八世曾把菲利普·德·科米纳囚禁了几个月。路德维克·斯佛萨和勒摩尔在路易七世的囚笼里尸腐骨烂。

这些囚笼设计得叫犯人欲站不能,欲躺不得。长时间地置身于这种难以忍受的环境中,犯人十有八九变成畸形。

自17世纪开始,法国就再也看不到这类囚笼了。但是在一些非洲地区,该刑一直延续到20世纪。在达荷美地区,笼子被吊在树上,犯人只露个头或露个脚出来,最后终于慢慢地饥渴而死。这样吊着,有时树枝都给果弯了,犯人的位置也一点点地下降,直到某个合适的地方,这时他就会得到宽恕。树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在1939到1945年的战争期间,缅甸日占区又上演了极为残忍的一幕。与日本军队联盟的缅甸人想出了一种现代囚笼对付西方军队的俘虏:他们把只因犯了一点点小错就被判死刑的犯人关在金属笼子里饿死,然后置于每日之下。两个星期以后打开笼子,死了好几天的犯人早已肿得有原来的两倍大,散发出一股恶臭,而且通常他们的皮肤会粘在笼壁上。

亚历山大的笼子

科米纳说,这类笼子被称作“小女孩”,因为被囚禁其中的人手脚无法得到伸展,“就像和妓女在一起”。路易十一世时,这种刑罚盛行起来,但是从上古时代它就已经存在了。我们都知道,大亚历山大就很喜欢把犯人关在笼子里面。他把希腊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加里斯泰纳关在这样的笼子里处死了他。加里斯泰钢是亚里斯多德的侄儿,亚里斯多德将他安置在亚历山大的身边,教他读书。加里斯泰纳跟随年轻的国王出征亚洲,为他写下了热情洋溢的亚历山大远征史。但是很快,由于他仗义在访.并且拒绝承认亚历山大是重斯的儿子,因此开罪了亚历山大。亚历山大不顾事实将他牵连进赫尔墨勒斯谋杀案里,于公元前328年在巴克特里亚纳判处地囚禁,不给他喝水也不给他食物。

长期监禁

长期监禁,或称“禁烟”,最初源于14世纪初宗教裁判所宣布的一种终身的囚禁。这一类的刑罚属于重刑,主要是将犯人永远地关在某些条件恶劣的建筑物里,堵住一切光线。长期监禁的犯人会慢慢地因饥渴和窒息而死。

希腊早就存在这种长期监禁。京福克勒斯在其悲剧《安提戈涯》中就有所描绘。安提戈汉违抗了底比斯克雷翁的禁令,安葬了波里尼斯的尸体。于是暴君宣判处死她,将她关到一个堵上出口的岩洞里,饥渴至死。

罗马招募来执掌维斯塔女神圣火的贞女和处女如果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也要受到这样的惩罚。不过,在这种情况),更常见的是活埋,正如宗教法典里所规定的那样。

14世纪到15世纪,在日本,造桥的时候就会把犯人塞到杜子里,然后再封上,据说这样犯人的灵魂可以保佑桥梁坚固耐蚀。

在法国,阿尔比的宗教裁判所曾判过好几起这样的监禁处罚,在阿尔比、图鲁兹和加尔加索纳,这类刑罚主要是针对异教徒的。)-P.洛既有足一幅画,题为《监禁犯获释》,其缘起就在于14世纪初加尔加索纳发生的一个故事。我们在画上可以看到,在市政官的监督},一些工人正在台开堵住监狱的石f人

长期监禁实际上是一种遗弃。并非只有异教徒才会遭此不幸。在漫漫岁月中,监狱内部的规则从来就不是一定的。因此,长期监禁也就意味着未被宣判的极刑,或者说死刑。在14世纪中叶,仅巴黎一个地方就有二十五到三十座“特别监狱”,这还不包括各种宗教团体的“地牢”在内。在塔纳里大街上,一座长三米五宽两米一的牢房要关上二十个因犯。每个星期都能从里面拖出好几具尸体。

大夏特莱监狱、小夏特莱监狱、巴士底狱、贡西埃日和弗尔雷维克监狱都有这样的地牢,没有空气也没有阳光,过去便是注定的死亡。

比如说在小夏特莱的“地下修道院”,呆上一天到两天非得窒息不可。圣日耳曼一德一普雷修道院的监狱在地下十多米的地方,而且顶棚非常之低,人根本无法直立。腐水侵蚀了铺在地上的稻草。被关进这样的地方,人们称为“抛荒”、“进笼”、“入非”、“被弃’域“进核材”,所有这些毫不含糊的名字无一例外地让人觉出其中的可怕来。

时代有证,大夏特莱有个地方被称为“以波克拉斯河堤”,那儿的囚犯永远湿着双脚,而且既不能站又不能躺。

最后经由官方宣判的长期监禁却不是教会法庭作出的,1485年,勒内·德·维曼杜瓦被判监禁。这个女囚开始是被处以火刑的,但是国王写了一封赦免信,议会批准后,宣布“暂缓执行,投入圣无辜墓地,终其一生”。为了执行判决,为她特意造了一座单身囚室,她盛装进入后,出口便被永远地堵上了。

“被遗忘的人”

在一座被称为“自由终结”的地牢里,犯人几个星期以后便会死去,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几天就死了。

一般他们是被用滑轮送下去的,永远也上不来了。在他们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的地牢里汇集着垃圾、模虫和各类爬行动物。

巴士底狱的地牢也被用来关监禁犯人,可是这些地牢的形状很特别,像一个倒置的糖面包,犯人无法直立;也无法里或者躺,无法采取任何一个尚堪忍受的姿势。

十字架刑

十字架刑在埃及、希伯来、伽太基、排尼基和波斯的运用都非常普遍,而在马其顿、希腊和罗马帝国则主要是用来对付奴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罗马最早的十字架刑应该是七国王之末、“绝妙的”塔尔甘统治时期。可能源自伽太基人,伽太基人则是用来惩罚味尼基人的。

如果对罗马人也用了十字架刑,议员和法官就会被指责为“违背道德”。

我们可能还记得,西塞罗是如何激烈地抨击维莱斯的,就因为他在任西西里行省总督时判处一个罗马市民以十字架刑。

我们一般认为犹太人是在艾罗德治下开始采用十字架刑的。

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字形,有的是X形,还有Y形的。T形十字架主要是用来处罚暴乱者,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使徒皮埃尔就是这样被处死的,据说是应他自己的要求,因为他自觉不能与基督受用同一种刑罚。国王内隆答应了他的请求。

实际上,历史学家于贝尔·蒙泰耶告诉我们,之所以将人倒过来钉在十字架上完全是出于技术上的原因。“土壤总是比较潮湿,要掘得比较深才行,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把横着的木桩放置得低一些,靠近地面,要不然横梁太重,总要倒似的。所以十字架刑中头脚倒置主要是出于对稳固性的考虑”。

X形的十字架又称作圣安德烈十字架,因为使徒圣安德烈、皮埃尔的兄弟、让·巴普蒂斯的弟子就死在这样的十字架上。当他靠近十字架的时候,他被除去了所有的衣服,交给刽子手。然后,刽子手让他躺在十字架上。没有用钉子,而是用绳子将他缚好,这样行刑的过程就能维系得更长一些。他活了两天。

腕上钉钉

在罗马、希腊以及中东,犯人在六十字架前都已经遭过鞭答,他们应该在行刑地背上十字架,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十字架的上端,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经插入土中。后来人在描绘基督行刑场面时,都让他肩负着十字架走向“颅地”,这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用钉子钉。在第一种情况下,一旦犯人的两个胳膊伸展开来博好,就立即借助先前嵌入直杆的绳子和滑轮把十字架竖起来。

如果是用钉子,方法也是大致相同的。首先是双手被钉在十字架的上部,然后等犯人吊起来后,何好地的双脚。有时也会先把犯人钉在地上,然后在他身后竖起十字架。插入预先挖好的洞中。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乃至于会撕裂,而胳膊就可能因此得到解放。

所以无论两种方法的哪一种,固定的都是手腕。如果刽子手很有经验,他就能将长钉子针入骨间的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空隙。钉子的尖头可以拓展这空隙,却不折损周围的骨头,万一切断了中间的神经,就会引起大拇指的收缩,牵人掌中。如果刽子手不那么灵巧的话,他就将钉子钉入烧骨和尺骨间的碗部。但是两种方法部钉得很牢。

脚的钉法各有不同。可以是并列的,每只都用钉子钉上,也可以是脚脚相叠,在四边形的十字架上,双腿还需分开。

古罗马帝国针脚的方法很特别,两只脚是并陈的。但是要侧过来,因为这样钉子可以穿过后跟关节,这种方法使得犯人必须是扭着身子钉在十字架上。

然而,不论使用哪一种办法——就像我们经常在宗教画上看到的那样——脚后跟都没有任何支撑物。

因为这样的支撑是违背十字架刑的原理的,有了支撑以后,犯人就可以呼吸。和很多人所想象的不一样,十字架上的犯人不是饿死或渴死的,也不是因为出血而死——钉钉子只会消很少的一点血,犯人最终是因窒息而死。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只能靠伸缩双臂呼吸。可是在这样的一种姿势下,加上钉子打进去所产生的强烈的疼痛,很快所有的肌肉就会产生一种猛烈的反伸缩力,于是胸腔充盈着的空气无法排出。洛朗·维耶诺夫曾对这种现象有所记述,有很多从集中营逃生的人都观察并且详细描述过他们亲眼看到过的十字架刑。为了加速窒息,在最强壮的人的脚上往往还要挂上重物,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伸缩双臂进行呼吸了。

古代,只有犹太人在行刑当天日落时分砍断犯人的双腿,这样可以稍稍减轻一些不能呼吸的痛苦。犹太法律还允许给犯人一杯饮料用于麻醉身体,减轻痛苦。想当年耶稣在上十字架前也曾喝过这样的饮料,是由酒和麻醉剂混合而成,在十字架上,他又喝了一点醋。

犯人得一直留在十字架上,直至恶鸟来叼啄他的尸体。

如果是叛乱的犯人,他们一直要在十字架上呆到面目全非。在每一次奴隶起义后都是这样的。罗马好不容易才平息了三次奴隶暴动。而每一次的胜利都要伴随着血腥屠杀,成千上万的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前两次是在西西里,一次是公元前一个半世纪,另一次是在公元前一世纪。第三次也是最为著名的一次,在公元前73年,领导者是斯巴达克斯,六千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从卡布到罗马,十字架竖了一路。

在外族重新兴起

如果是“合法”行刑,比如说邓稣赴难时,在犯人的死亡已经得到正式确认后,当权者允许死者的亲朋好友向其告别。罗马法律还规定可以用矛刺犯人的侧面,以确证他已经死亡。与我们想象的正相反,这最后一下并不是为了杀死犯人或加剧其痛苦。

比起反抗的奴隶、叛乱者和罪大恶极者来说,更多的是基督徒罹受此刑。在传教土上了十字架以后的三个多世纪,很多基督教徒也上了十字架,以惩戒他们对新的宗教的迷恋。在特拉让统治时期,西梅翁被钉在耶路撒冷。圣荣利被钉在伽太基。在地中海周边的土地上还有很多很多上了十字架的基督促。

内隆很喜欢把上了十字架的人浑身涂满松脂,然后点火焚烧,以此为乐。而早在被罗马法官宣判之前,很多受刑者就已经饱受折磨。所有研究迫害史的现代作家几乎都认定死在塞普蒂姆·塞维尔十字架上的人不计其数:卡哈卡拉、埃里奥加巴尔、马克西曼,尤其是迪奥克里西安、泰斯和多米西安。为了纪念耶稣殉难,基督教的皇帝登基以后便废除了这种刑罚。十字架成了希腊和拉丁国家礼拜仪式上的一种崇拜。十字架及十字架罹难在天主教的礼拜仪式上示众占有重要的地位。原来作为刑具的十字架也就此成了救世的象征。

在欧洲,用耶稣受难的方式惩戒罪犯成了一种亵渎宗教的表现,当然,在中东,在亚洲,这种刑罚仍然继续存在。旅游家、作家让一皮埃尔·奥斯卡在其著作《不为人知的文明》中记述过,在19世纪的日本,“法官可以下令执行十字架刑”。然而尽管欧洲已经成了基督教的天下,却还是上演着本已属于外族的刑罚。

在法国,旺代战争后,大批大批的人上了十字架,尤其是共和国土兵,就是用它来对付1793年马土库勒地区和圣·弗洛朗地区的城市起义的。拿破仑战争期间,西班牙也有十字架刑。纳粹还用十字架刑来处理苏联人和犹太人。直至19世纪末,在缅甸和北非,尤其是摩洛哥也还存在着十字架刑。1892年,也就是说在美国已经开始使用电符这样的“现代手段”对付摩洛哥犯人之后的两年,公众居然还聚集在玛拉开什广场上参加大盗阿布的十字架行刑。行刑过程中奏着音乐,随之而来的还有三天的狂欢,最后阿布的尸体被切成一干块扔入狗群。我们还知道,在本世纪70年代,越南北部部队还将数十个“鸭嘴地区”的人钉上了十字架,令人毛骨悚然。

在这十字架刑的结尾处,我们要提请注意,在北也门,它还作为合法刑罚存在于法典之中。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在北也门,犯人经由判决后,首先被砍了头或枪毙,然后才把他的尸体送上十字架。

在苏丹可不同了。如果犯了“违背圣意”罪,是可以活着被送上十字架的,只是喀土穆的伊斯兰教政权还不敢宣布其为合法刑罚。1991年,十一个违抗民法的暴徒被吊死后送上十字架示众。从理论上来说,据伊斯兰教规建立的七个国家是可以处以犯人十字架刑的。这七个国家除了上述提到的苏丹和北也门外,还有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毛里塔尼亚、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

“为了上帝之爱,杀了我吧!”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人用十字架对付苏联的犹太人。玛拉帕特在其著作《皮肤冷为我们描述了他亲眼所见的十字架行刑场面。

“我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恐怖的尖叫。这是些被处以十字架刑的人。他们被钉在树干上,臂成十字。有的人脑袋耷拉在肩上,有的耷拉在胸前,还有的仰起股看着冉冉升起的月亮。

“几乎所有的人都披着犹太人特有的黑色宽袖长外套,其中的大部分人光着身子,他们的皮肤在月亮的温和光亮中闪着光……

“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默不作声,我听见他们在呼吸,齿间呼哨作响,我感到他们在盯着我看,他们火一般的双眼灼烧着我那已是清泪纵横的脸,穿透了我的胸膛……

“‘如果你可怜我,杀了我!嗅,给我脑袋来上一颗子弹,把我杀了吧!’一个人叫道,‘给我脑袋来上一颗子弹,可怜可传我吧!杀了我!嗅!澳!为了上帝之爱,杀了我吧!”’

活埋

活埋就是把活人埋入土中,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大陆都有流传。公元前220年,中国的秦始皇一次就活埋了五百个撰文反对其统治思想的儒生。印卡的太阳圣女不够贞洁,有负自己的发愿,她就会被活埋。这对古罗马供奉女灶神却有违其责的修女也是一样的。她们都是在六到十岁时被罗马权责招募来供奉女灶神的,至少三十年。在这三十年中,她们必须完全保持贞洁,如果她们出了格,或者不留神让自己供奉的火熄灭了,就要在罪园里被活埋。供奉灶神的修女在罗马存在了十一个世纪之久,后来泰奥多尔在389年取消了祭灶修女制度。众所周知,她们当中有相当数量的人遭到了活埋,据苏威多纳说,著名的祭灶修女科内丽妞也没有能够逃脱这个悲惨的结局。

罗马建国史本身就是从活埋开始的。阿尔伯国王努米托尔之女瑞拉·西尔维亚为其兄所迫,成为供奉灶神的修女,可是她却生下了洛姆路斯和雷姆斯,并且说是战神玛斯之子。为此,她遭到了活埋。

主教加利克斯特一世亦遭此刑。218年,在“严厉”的亚历山大统治下,他被选为主教,后来他被推入了一口井中,随之人们又掷入大量的瓦砾,令其窒息而亡。

巴比伦王国通用的《汉漠拉比法典》刻有同等报复这一条。有一将举了例子说,如果某一笨拙的建筑师致使房屋倒塌而造成屋主之子死亡,他的儿子也必须经受同等的惩罚,活埋于瓦砾之中。

波斯人再一次地将恐怖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那里,犯人被活埋前,首先会被从高空掷入一大堆灰烬之中,灰烬进入他们肺部所引起的窒息远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单纯的缺氧要可怕得多。

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用活埋对待叛徒与逃兵。哥特人一般用活埋惩罚鸡奸犯人。后来活理又传到了法兰克人当中。克洛多米尔就用这种办法摆脱了勃良第国王西吉斯蒙和他的两个儿子,把三人活活地推入一口井中,然后再把并填满。在“粗暴”的贝班治下,好多犹太人遭此厄运。

1530年颁布的《客卡罗利纳法典》是日耳曼和中欧诸国第一部刑罚法典,它规定了七项主要的刑罚,其中就有活理这一条,尤其用于处理谋杀孩子的罪犯。

专门用于妇女

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的缘故,妇女是不会被吊死的。因为看到一个女人吊在绳子上,在眼皮底下扭来扭去,晃动着双腿是极其不合礼仪的事情,所以她们都要被活埋。司法档案记录有不少这样的诉讼案,最后都处以活埋。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圣日耳曼的某一位科莱特,因为偷了某官员的东西,于1420年被活埋。一直到1449年以后,妇女才有权上T形支架,不过她们的裙子必须在膝盖处系好。宗教战争中,不管是天主教徒还是基督教徒都用过这样的刑罚,为其简单的缘故。

一直到16世纪末,活埋在瑞典和丹麦还是合法的。在那里也一样,主要是用于妇女,对男人更多的是用车轮刑。尤其当女人犯了武子罪和兽奸罪。在加蓬、印度尼西亚和所罗门群岛,一直到19世纪,活埋还相当流行。在印度,该刑一直延续到20世纪。某些地方的宗教风俗要求妻子活埋于死去的丈夫身边,为其殉葬。另一种情况下,类似的宗教法规还有可能让妻子在死去的丈夫身边活活烧死。

节省子弹

在某些纳粹统治区,有时也可见活埋,主要用于对付抵抗运动和游击队,起杀一做百的作用。在波兰和俄国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亚洲人似乎尤其迷恋这一荒蛮时代的产物。1968年新年进攻顺化以后,美军在旧皇城里发现了大量的堆尸处,有将近三干具肢体扭曲的尸体,都是被活埋的。

从1975年4月到1978年末,统治柬埔寨的红色高棉组织也喜欢在大屠杀和众多过程简单的刑罚中运用该刑。

他们认为自己所杀的那些人不值得为其浪费宝贵的子弹或动用枪械,所以他们宁可选用原始的处死办法;在脑顿上用木棍或铁镐来一下,要不就是活埋。整个家族,男人、女人,还有孩子,所有的人被塞进事先挖好的洞里。

红色高棉的人还“发明”了一种新的办法:用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套住犯人的脑袋,令其窒息抽搐而死。塑料口袋尤其用于成人,对孩子则多用麻布袋,当然窒息抽搐是大致相同的。

金箔窒息致死

在古代中国,如果一个人被判了死刑,可以想办法找另一个人来代替,这样替身的家庭就可以得到一笔事先商定好的赔偿。1870年6月法国人在天津大屠杀后,受到牵连的官员就以五百到六百法郎的代价买通了一些苦力,并允诺予以厚葬。相反,如果皇帝下了圣旨处死,则不能找人代替。一般说来,对有身份的人,皇帝会让他在砍头示众和在家服刑之间进行选择。皇帝会让人送去一瓶毒药,或是一段白统,再不就是一片金箔用于窒息致死。金箔致死是中国特有的方法。

这是一片锻压得薄薄的金属,犯人将其放人掌心或贴在嘴巴上,然后进行呼吸。金箔堵住了喉咙口,随之而来的便是窒息。

这种亲手处死自己的办法与日本的剖腹刑相当,也是在一定数量的官员面前进行的,这些官员回去再奏复皇帝。

木桩刑

对于尖头桩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它的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将木桩从犯人肛门里插入,任其死去。

虽然主要出现在中东和亚洲,但是在世界各地都可见这一类的刑罚,非洲、中美洲,甚至欧洲,在斯拉夫国家以及在查尔斯·甘治下的德国。《卡罗利纳法典》就规定可以对犯武子罪的母亲用木桩刑。在俄国,该刑一直延续到伊丽莎白女皇统治时期,也就是说18世纪中期。而在退罗和波斯,特别是在土耳其,该刑一直延用到19世纪,1830年,土耳其甚至用木桩刑进行集体屠杀。

在印度,《马奴法典》——一部印度古代社会的宗教及民事法典——规定水极刑为七大极刑之首。亚述国的统治者更是以用木桩刑对付叛乱者和被征服者为荣。加斯东·玛斯帕罗曾经举过亚述国王亚苏那其拉布的例子,他写道:‘哦将尸体挂在柱子上,然后用木桩把其余人激起挑至柱子的顶端……对于剩下来的,我只好用木桩一个个穿好,放在柱子的周围。”

波斯人也尤其钟爱这一类的刑罚。雷奥尼达斯和他的三百斯巴达士兵在泰奥莫比起义,惹怒了克塞尔克塞斯,结果这位希腊英雄最终也被木被穿体而过。

木桩刑的用刑技术在世界各地都大抵相同,只有一些微小的变化。在有些民族,其中就包括亚述国,木桩有可能从没腹插入,然后再从施下或嘴中出来。但是这秤方法不太常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木桩都是从肛门插入的。

行刑的时候,犯人社腹朝下平躺在地上,双腿分开,由刽子手固定好,双臂用小尖桩固定在地上,或者反过来绑在背后。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要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用手将木桩插入,尽其所能往里插,然后再用锤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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