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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作者:风去留声 当前章节:5281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8:54

“哎哟, 说起咱们家的这位公子,那风月故事可多了去了,一箩筐也讲不完, 一个个编成册子拿出去卖,估计都得被人抢破头。”

“还有啊, 这里可还是姑苏, 我听说啊,整个长安可都流转着公子的风流轶事, 那些市井的茶坊酒楼最喜欢讲公子的故事了, 比起皇家密辛来都要精彩百倍, 说都说不过来呢!”

“好姐姐, 你见多识广,快跟我们几个讲讲呗。”

最鼎盛的暑热渐渐过去, 一场雨一场凉,池塘里的残荷枯萎低垂, 一阵清风拂过, 残荷片片摇曳, 将昨夜下过的雨珠全部坠落在清澈如镜的水面。碧空如洗, 一阵阵娇俏动人的女音从亭子里传来,映衬着眼前触手可及的高山流水,格外热闹开阔。

落枫坐在最中间, 四周围坐着一众花容月貌的女郎,骄傲地笑了笑, “你想听啊?想听我就讲呗, 不过这里没口茶水,讲了半天,还怪口干的。”

几个有眼力见的立刻端来了果子茶水, 还有几人簇拥着落枫,或按肩或捶腿,做足了狗腿子的模样。

落枫气定神闲地呷了一口茶,张嘴吃了一口可儿亲手喂过来的点心,这才心满意足地眯了眯眼,清了清嗓子,娓娓道来,缓缓道,“行吧,既然你们这么好奇,我也不能不满足你们。我曾经在广名楼当花魁的时候,就从别人嘴里听到过好多关于公子的故事,就挑几件简单讲讲吧。”

“公子四岁诵六甲,五岁出口成诗,十岁剑术有所成,十五岁的时候,便离开长安,一人一剑游历天下,这些都是不必多说的了,不过,你们知道吗?听说公子从前在游历的时候,每次马车上都会放好几箱金银财宝,一路走一路撒,所到之处,流民蜂拥而至,至今战乱的甘北之地还流传着关于公子的奇闻,那就是每当第一缕晨曦来临的时候,就会从最东方的地尽头出现一辆挂着白旆的马车,白旆上绘着赤色的云雀,后面跟着一串长长的尾巴,看不到尽头,那个人就是公子。”

“不过,这样做了几次之后,公子就不做了,山匪们却坐不住了,听说有这么一位惊世骇俗的散财童子,他们没有放过他,几番设计之后,将公子虏到了山头。”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公子有去无回时,可不知怎么的,几天之后,公子竟然全身而退了,还配合当地的官兵大破山匪,你倒是为何?”

“原来山匪头子有一女儿,对公子一见钟情,为了能够留下公子,她主动向官府出卖了山匪的位置,这才顺利助公子剿灭了山匪窝,人赃并获后,此女仍执迷不悟,哭着喊着要嫁给公子,甚至险些就要在官兵面前自戕,多亏了公子眼疾手快,这才堪堪捡了一条命回来。”

“这可真是有了男人,忘了亲爹啊。”有人评价道,“这女子也算是个痴情人了,后来呢?后来她怎么样了?”

“后来?自然是锒铛入狱了呗,她的亲爹都被她害的人头落地了,她还能落得了好?”

落枫表情不屑,继续正了正脸色,道,“还有一回,公子的爱马病死了,公子伤心不已,穿上了丧葬礼服,以兄弟之礼将马安葬了,还为它写了好几首挽诗,在长安流传甚广,甚至挽诗都传到了太子的耳朵里,太子念公子心性纯善,将自己的汗血宝马赠给公子,谁知公子却拒绝了,声称此马非彼马,就算是再好的宝马,也换不回他的爱马,他要为他的爱马服丧一年,一年之内不能骑别的任何马,否则就对不起它的泉下之灵。”

“还有啊,公子游历各地时,所到之处,都会掀起当地青楼楚馆的一股浪潮,等他离开之时,花魁歌姬们纷纷不约而同地在当天暂停接客,她们雇一艘大画舫,在淮水之畔亲送公子,个个依依不舍,泪湿沾巾,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

落枫讲的绘声绘色,其他人听的如痴如醉。

白荔也坐在一处角落,磕着瓜子,默默地随着众人听着。

这牧子衿,这些年的经历真是相当精彩啊。

简直比话本子还要精彩万分。

“哎哟!了不得!咱们这位公子,简直比话本子里的那些人物还要传奇!”有人听的一阵激动,扬声道,“能够见一见这位传说中的小郡王,不知是多少青楼歌女的梦想,咱们这些人不光见到了,还能够有幸服侍在公子左右,那可真是烧了高香了!”

“谁说不是呢!这么一说,咱们还真是有福气啊!”又有人感叹道,不过话锋一转,又疑惑问道,“不过公子今年也二十多岁了吧,像他这么大的男子年纪,孩子都抱上好几个了,怎么还不见公子娶妻?”

落枫摇了摇头,老神在在道,“这你就不懂了,公子这人,在我们这些风尘女子的眼里,自然是一尊活菩萨,不过嘛,在那些养尊处优的官家小姐眼里,那就是另外一副模样了。”

“我可听说啊,长安的那些官家小姐,可是没有人肯嫁给他。”

“怎么会?”有人一脸不解,替牧临之打抱不平,“咱们公子要长相有长相,要才华有才华,想嫁给他的女子怕是都挤满了整座长安城,怎么可能不肯嫁呢?”

“这你就不懂了。”落枫伸了伸手指,摇了摇,道,“这些高门显贵的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同气连枝,郡王是先帝的亲弟弟,公子可是皇亲贵胄,婚姻之事自然是要慎之又慎,不能儿戏。”

白荔磕着瓜子,赞同地点了点头。

这话不假,牧临之的家世何等显赫,说是凤子龙孙也不为过,寻常的人家,根本就入不了郡王府的门楣。

郡王府的地位摆在那里,若是不娶上一门同样显赫的人家,不光郡王和郡王妃不会愿意,也是将整个皇室的威严踩在脚下,沦为整个长安的笑柄。

同样的道理……

寻常的人家他娶不了,他想娶的人家,怕是也看不上他。

落枫也在此刻继续道,与白荔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都是世家大族,骨子里都傲着呢,肯定都将自己的孩子看的如眼珠子般珍重,断不会把自己的女儿往火坑里面推,试问,有哪家人家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一个风流天下的浪荡子呢?若真的嫁过去了,一想起公子这些年的风流往事,认识的那么多莺莺燕燕,往后夫妻几十年,那还不是吃不完的飞醋,受不完的气?”

这群人里面最有智慧的魅蓝悠悠开口道,“依我看,公子不娶妻,对我们来说才是好事。”

“嗯?好事?此话何意?”

“你想啊,若是公子真的娶了妻,日后妻子发威,要将我们这些人全部都给打发了,到那个时候,怕是公子也护不住我们,我们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说的也是,说的也是。”有人点头附和,心有余悸的同时,又不免为公子叹息道,“可怜的公子,这大好的姻缘,岂不是白白失去了?”

“要我说啊,公子这样的男人,远远看着,当个神仙供起来就行了,不能离得太近。做个梦中情郎就挺好,要是成了如意郎君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对对,极对!”一旦起了话头,众人又纷纷将矛头指向牧临之,评论道,“要我说啊,公子这人,就好比他画的那些山水画,外表看着挺鲜亮,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既不能当吃,也不能当喝,关键时候一点用都没有,你说说,公子都二十多岁的人了,还整天游手好闲、游山玩水的,天天喝到烂醉如泥,要是这样的一个人成了夫君,那可真是有苦说不出了。”

“可是公子有钱啊,有钱就好了啊,依我看呢,公子自己都不着急,我们就更不要替他瞎操心了,这么不愁吃不愁喝的,一个人过一辈子,不也挺好?”

“有钱顶什么用?自己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身边还连个知冷知热的枕边人都没有,我看公子就是面上看着逍遥,心里苦啊……”

此时的书房,牧临之搁下狼毫,莫名其妙地打了一个喷嚏。

长林侍候在旁,忙问道,“公子,好好的这是怎么了?莫不是昨夜睡的太晚,染上了风寒?要不要小的给您去煮上碗汤药?”

“无妨。”牧临之摆了摆手,并不知道此刻众人围绕他展开的讨伐,习惯性看了一眼旁边的角落,发现空无一人后,“对了,白荔呢?”

听到公子又提起白荔,长林好笑地努了努嘴。

自打白荔姑娘来了之后,他在公子这里的地位就直线下降了。

不过身为男人,他也能理解,温柔乡,英雄冢嘛。

“公子你忘啦?是你觉得白姑娘昨日累了一日,叫她今日不必前来侍候的,要不小的去把她给叫过来?”

“不用,不必了。”牧临之于是道,“让她歇着吧。”

他想起昨日那张淡淡笑靥的美人面,勾唇一笑。

看来在这里住了这些日子,她开始慢慢适应了。

无论这个笑因何原因,总归是脸上开始有了笑容。

他下意识伸手,去够一旁的酒壶,想了想,还是停下来,吩咐长林道,“去给我沏壶茶来。”

一盏方山露芽入口,唇齿间萦绕着淡淡茶香,牧临之心有所感,想起了另一个人,叫来了长图。

长图和长林同是牧临之的随侍,职责却大不相同,长林能文,负责牧临之的日常起居,长图善武,负责替他潜伏刺探。

“昨夜陆禀离府,可有什么动静?”

“禀公子,果然如公子所料,属下昨夜悄悄跟着陆禀最重视的那名属下,发现他果真趁着宴席的当口偷偷潜入了郡公府的藏书阁,想来是想刺探些什么,不过,咱们的人做的很隐秘,没有被他发现踪迹,也没有教他查出那条隐藏的密道。”

“宴席结束之后,陆禀又派出两名心腹,小心埋伏在别院周围,属下发现,陆禀除了例行监视别院之外,还对别院里的另一个人颇为关注。”

牧临之沉思半晌,缓缓道,“你说的那个人,是白荔吧?”

长图点头,“……是。”

“他还真是贼心不死啊。”牧临之冷笑一声,将狼毫笔猛地掷下,溅起一团飞墨。

长图蹙眉,主动想为主上分忧,“公子,需要属下去处理了吗?”

“不必。”牧临之道,“人留着,按兵不动,以免打草惊蛇。”

他自有计较。

反正人在他的院里,就算他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从他这里明目张胆地抢人。

既然这么想看的话……那就让他看个够好了。

看得到,却吃不到,这才有意思啊。

.

别院依山傍水,冬暖夏凉,春有梨花飞雨,夏有崖边飞瀑,秋可轻扫红叶,冬可围炉看雪。四季之分,别有一番自然野趣。

白荔在这里的日子,也过的越来越自在。

她每日去书房当值,给牧临之磨磨墨、铺铺床,都是一些不累人的琐粹活,闲来无事时,就去找落枫她们聊聊天吃吃茶,听一些姑苏里时兴的奇闻轶事,说一些女孩子之间的话,到了夜里,她就回到自己的小院,给长微做顿饭,教习他功课。

日子过得轻松又充实。

至于牧临之嘛,他仍是和从前一样,忙时觥筹交错,不见人影,闲时提笔赋书,笔走龙蛇,做足了一副富贵闲人的做派。

又是平常的一日,月牙高悬,月色撩人,白荔刚和长微吃完晚饭,准备教习他写字,长林突然在这个时候出现。

“白姑娘,公子喝醉了,请你过去服侍。”

白荔微微讶异,不过随即点了点头,柔声道,“好,通知小厨房做份解酒汤,我马上就去。”

牧子衿有段日子没醉酒了,她还以为他改邪归正了。

看来是她想多了。

等到白荔缓行一路,赶到书房时,牧临之已经醉倒在了桌前,一手趴着头,一手懒懒地垂下,搭在地上。

地上倾倒着酒坛,清澈的酒液从坛口流了出来,洇湿了昂贵的地毯。

屋里充斥着浓郁的酒香。

白荔站在门口,看的眼皮子一跳。

每次牧临之醉酒,都没什么好事发生。

她的心里有些怵,咬了咬唇,暗暗对自己说没事,这才硬着头皮踏进书房,走到他跟前,俯下身,轻声唤道,“……公子,公子?”

长林又不知所踪了,白荔不指望别人了,认命地再一次使出吃奶的劲,将他从桌子上拉起来。

“公子,奴婢扶您回去休息。”

牧临之懒洋洋地睁开眼,胳膊顺从地搭在她的肩上,由着她架着起身,慢慢往前走,嘴里还在含糊不清,一叠声地唤她,“阿芮,阿芮……”

白荔扶着他出了书房,皮笑肉不笑,装作听不见,“公子,马上就到了,您再坚持一下……”

“嗯……”牧临之醉眼惺忪,看起来一副不甚清醒的模样,乖乖顺顺地窝在她的肩头,还时不时随着颠簸一点一点的,活脱脱像是一只被捋顺了毛的大狗,没有任何防备,听话地卸掉了浑身的攻击性。

两人走到抱厦处,路过一处竹林石径,牧临之忽然睁开眼,揽住她的细腰,反客为主,将她猛地压在了石壁上。

腰间被人紧紧箍住,身后是坚硬冰冷的石壁,白荔一时还没反应过来,脑袋怔怔。

可是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她的意识先于她的动作,感受到了接下来的危险,心中一慌,就要下意识地反抗。

可惜,面前的男人却不再给她机会。

下一刻,他俯下身,凶猛的气息压过来,吻上了她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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