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凌将军在一场大战中战亡,作为凌家唯一的后辈,凌春晓被齐王命人接入府中,来接他的,正是沈箐晨。
那时她刚经历一场艰难的胜战,原本以为接上他只是顺带的,不想那回却并不平静。
有人意图从后方偷袭,凌春晓在战场之上走失,沈箐晨轻身上马折返回去寻找,眼看敌军就要追上,沈箐晨凭借高超的马术把人拾于马上,自己却被利器洞穿,长长的锁链牢牢扒着她的肩头。
为了能让凌春晓逃离,她毅然落马,凌春晓就眼睁睁看着她被敌军的乱刀砍下,她硬是拖着满身重伤与敌死战,英勇非凡。
等他折返回去寻她之时,只在一堆死尸之间拖出了一具频临死亡的身子,她却挣扎着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干净,纯粹,看向他的视线却透着股茫然。
那时她说,“你好……你好好看啊。”
想到那时的场景,凌春晓眼底多了些柔情,那时的她已颇得齐王信重,小有声名,原本是要受到重赏的,偏偏只是因去接他而出了意外。
以前的她总有奇思妙想,能出谋划策让战争胜得更快,耗费更小,最初齐王也没有多想,只是后来有一回,她一个建议便让原本节节败退的齐军反败为胜,齐王才彻底把她看在了眼里。
而那样出人意料的招数于她而言似乎无穷无尽,她不受束缚不拘形式,总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胜利,而这样的人即便不能为她所用也绝不能成为敌对方。
然而等她的身子养好之时齐王却发现她全然失去了记忆,面对过往的一切尽是陌生,甚至即便面对齐王,她也颇有冒犯,显得格外没有规矩。
住在齐王府,她没有任何的不自在,只是言谈举止间都像极了孩子,天真又可笑,只在特殊时候才会表现出非同寻常的能力与想法。
齐王对她不放心,思索了很久,才唤来了整日跟在沈箐晨身边的凌春晓。
凌春晓原本就对她心有好感,后来被她所救,早已芳心暗许,见她变成如今这般,只觉得全是自己的责任,为了留在她的身边,在她质问催促之际他随口胡诌了一个谎话,却没想到最后竟成了真的。
与王府联姻,既是恩赐也是束缚,不管她是真的失忆还是另有所图,有这层关系束缚,她们就彻底绑在了同一根绳上,只能同进,同退。
当初一句戏言,到如今却正好顺理成章。
齐王要把她彻底握在手中,不仅仅是君上下属的关系,而是真正关乎生死的自己人,收下凌春晓为义子是为了安抚老臣,让下头跟着她的人明白她之宽厚,为战死的凌将军一个恩待。
让沈箐晨与他联姻则是恰到好处。
以凌春晓为纽带,却能系起两人之间的桥梁,此后沈箐晨就成了她齐王的子婿,也要唤她做母王。
关键在于,凌春晓。
凌春晓那时居于齐王府上,虽然尊贵雍容,但却并不自由,只有沈箐晨是他真正能够交心的人,他整日跟在沈箐晨的身边与她相处,即便如今她行事没有章法,但有时意料之外的言语反而让他侧目。
当有一个与她结亲的机会成为她的夫郎,他如何能拒绝?
齐王以生死胁迫,更让这选择变得顺理成章,即便……她有夫郎。
但那夫郎,如何就不能是他呢?
此时的他看着上头高坐之人,眼中有志在必得之意,“母王,让我去吧。”
当初他可以留下妻主,如今定也能把妻主带回来,这么多年了,妻主的脾气秉性他最是熟悉,又有何人有资x格取代他陪在她的身边呢?
“妻主她被人所蛊惑,当由我为她肃清身畔,我保证会带着她回来。”
齐王看着他,“若你做不到呢?”
“沈箐晨是我的妻主,亦是我此生唯一的依靠,若不能带回她,我定以死明志。”
这话坚定不屈透着股决绝,齐王起身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放缓了声音,“别说这样的话,你是我儿,亦是我爱将之子,她既去了我便拿你当亲子待之,你且去吧,把她带回来,莫要做傻事。”
跪在地上的程又青听着这话心底就是一寒,不由得开始担心程榭了,早知如此何必非要强行留人呢?
胳膊拧不过大腿,殿下要用谁,又岂能被拒绝?
在她战战兢兢之时,齐王的视线也落到了她的身上,“既然我儿为你求情,自己下去领军棍吧。”
“谢殿下,谢凌公子。”
程又青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好歹保住一条命。
在忙碌嘈杂的日子中,七下村的人们迎来了新年,这天家里小辈一早就要到处拜年,穿上新衣裳,还有压岁钱可以收,不少人都满脸喜气。
沈箐晨带着沈雎从沈家过来,程榭正在院子里给沈璋整理衣裳,今日他同样穿上了新衣,戴上了好看的首饰,甚至专门挑了个大个儿的耳饰,在阳光下散发灼灼光芒。
“走吧。”
沈箐晨一到院中就注意到了今日的程榭换了新冠,一抹红出现在乌黑的发丝之间,衬得人如宝玉。
今日是小辈拜年,沈箐晨要带着孩子过去,程榭原本还纠结要不要去,沈箐晨一句话就让他高高兴兴的动身了。
她说:“你如今是我夫郎,自然该与我一起,也让旁人看看,咱们一家人整整齐齐的。”
程榭喜欢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因此也就不再推拒,如今被妻主这么不加掩饰地看着,他有些羞怯地唤了一声,“妻主……”
沈箐晨回神,笑着道:“你是该多打扮打扮,如今这样多好?”
他模样生的好,却偏生不像寻常小郎那般爱打扮,如今装扮一次,看着格外惹眼,沈箐晨眼里的热切难消。
“我都多大的人了,哪里能像小郎那般,妻主可莫要取笑我了。”
话虽如此,他的手却落在腰间整理了一下衣裳,脸上是藏不住的欢喜。
没有人不喜欢被夸,更何况还是自家妻主,程榭也不例外,沈箐晨看着他的神情,笑道:“我哪里敢取笑你,璋儿,你看你爹是不是打扮起来更俊美了?”
沈璋的审美是别具一格的,他围着程榭转了两圈,高深莫测地点点头,在暗含程榭期待的眼神中,装模作样道:“是不错,俊美,好看,比之我沈璋也就差了一点点,父亲,你还是要多打扮起来。”
这话一出,两个人都笑出了声。
“这孩子……”
还真是会作怪。
村子里长辈不少,一家家拜过去也到了晌午。
沈雎与沈璋的兜里多了不少用红线穿着的铜板,沈雎还没什么感觉,沈璋却高兴坏了。
以前跟着爹爹在外头住,他不想爹爹一个人太孤单,很少去见这么多的长辈,手里的压岁钱大都是阿婆阿公给的,今日和母亲一起,那些人一个个笑脸相迎,他手上的铜板多了很多,自然高兴。
他已经暗自算着能不能自己买个小坠子戴。
或者买个小食吃也行。
家里的饭菜虽然好吃,但是外面的总是格外吸引人。
等回到沈家时已经大晌午了,沈雎看着沈家的大门,朝着沈箐晨问道:“娘,今天过年,你不回来吗?”
沈箐晨看了大门一眼,昨夜她在沈家住的,今日年节,她打算下午再回来,刚好明日哥哥回来,也好招待。
然而不等她开口,站在她身旁的程榭忽然扯了一把她的袖子,她望了过去,就见程榭眸光温柔平和。
他道:“年节下,身为夫郎为该去拜见母父。”
沈箐晨睁大了眼睛,看了他半晌才确定他说的是什么,他要与她一同回沈家。
话音刚落,沈雎也朝着他看了过去。
爹爹他,愿意回沈家了?
被几个人看着,程榭有些不好意思,朝着沈箐晨靠近了一些,低声道:“妻主待我这样好,我不能让妻主为难,且母父也送了好几回东西过来,我,我想着,与妻主一同回去给母父拜个年。”
只是拜年。
沈雎抿了抿嘴,但她很快就收拾好了情绪,不管怎么说,爹爹愿意再涉足沈家,一切就都有可能,她几乎已经看到了以后一家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场景,脸上也露出了些许笑容。
沈箐晨牵起他的手,两人对视一眼,均看到了对方眼里的动容,沈箐晨先行一步领着他回家,像是走了无数遍,但是这回是真的。
她的心里也同样欢喜。
当沈祥福与冯大井看到他们一同回来时脸上的喜悦自不必说,无人再提当初的事,好像就这般默契的让事情过去了。
程榭看着院中熟悉的场景,面向沈箐晨时露出一个笑容,这个家离他很远,但是他始终记得当初妻主与他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他是怀念那个时候的,毕竟那时的他虽然天真,妻主待他也没现在这般好,但是那时的他是真的开心,没有经历这么多的磨难,心里能装下的东西也不多,他每天只需要伺候好妻主就没有什么烦心事了。
吃过饭,程榭带着沈璋告辞,沈祥福与冯大井张了张嘴想挽留,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
如今的程榭已经不是之前的他了,他很有主意,若是愿意回来早就回来了,能像如今这般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顿饭已经挺好了。
踏出沈家大门的瞬间,程榭松了口气,脸上露出笑容,过去的都过去了,这件事并没有那么难,以后他只需要继续往前走就行了。
沈月明回家时是初二,沈箐晨也很久没有见过兄长了,自从回来之后她也就去过沈月明家里一回,那时贾家的日子过得不怎么好。
这回再见也算是团圆的大事,家里一早收拾了起来,然而当沈月明带着妻主与孩子回来时还是让人心惊。
原因无他,他太瘦了,与他同行的妻主与孩子都是瘦巴巴可怜兮兮的。
贾家孩子多,又没个糊口的营生,碰上战乱灾年,那是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当饭菜端上桌的时候就见几个孩子眼巴巴的看着,肚子里传来咕咕的怪叫,让人心疼。
冯大井已经开始抹眼泪了,这大年初二,一家人本该团圆的日子,却弄得人心里难受。
沈祥福拍了下桌子看着沈月明道:“今儿你带些粮食回去,别顾忌你那面子了,你看看孩子。”
沈月明还没说话,却是未语泪先流,他向来要强,若非活不下去了是怎么也不肯向家里求助的,但是看着孩子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模样,他心里也不好受。
终究是他亏待了孩子。
“娘,你不知道,这些年真是太难了,镇上的活计不好找,地里的产出又少,家里人多,有的时候还要去买贵价粮食,我也是实在没了法子。”
不是他不肯干,甚至他的妻主也是常往外头跑,就想找个活计能养家糊口,只是她不是个能说会道的,活本来就少,自然找不到。
沈箐晨听了他的话心中一动,想了一会儿,看着他道:“哥,现在粮食价格还是居高不下吗?”
“谁说不是呢,那一斤糙米都要七文,日子实在是难过。”
沈箐晨看向沈祥福,“娘,如今人来村子里收粮多少钱?”
“你是打算……”
沈箐晨看向投过视线的几人,也没瞒着,“我打算做些生意,哥,你在家里若是无事,不如来帮我?”
如今岳陵县还不算困苦都已经如此了,而她却知道还有不少经历战乱灾难的地方,平和些的地方粮价低,若是能够运往受灾的地方,不仅能救人于水火,也能从中获利养家糊口。
她想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