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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番外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作者:霁七烟 当前章节:4172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04:02

我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镇,那里有山有水,四季如春。

我外婆叫我“兰儿”,我从小被她养大,我不曾见过自己的父母,或许也是见过我亲娘的吧,可是那时

的我还太小,儿时的记忆早已随着岁月消逝。

在小镇上与外婆祖孙二人相依为命,外婆有一双巧手,会做很多的针织品,我们祖孙二人靠着外婆的这份手艺过活。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房前屋后的竹子一年年拔高,随之而长的还有我细窕的身材。

慢慢的,我长成了大姑娘的模样,附近邻居家的男孩子们见了我开始不自觉的脸红,我知道,我从小孩子成长为女生了。

因为我的容貌俏似我的母亲,外婆每每见到放学进家门的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发怔。

我对此虽有察觉,但终究没有追问外婆原因。

可是,外婆心中无法言说的顾虑还是爆发了出来。

那是高一上学期普通的一天,我在像往常一样上学的途中遇到了几个地痞流氓劫道。

他们平时专挑看上去很有钱财的学生下手,可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截住了我这个穷学生。

我怕急了,翻开书包让他们看,证明我真的没有多余的钱财。

可是最最要命的一幕发生了,犹豫太过于紧张,我抽出书本的动作过大,惯性甩出了我夹在课本中女生用的卫生棉。

小混混们鸦雀无声,我的脸红的就要滴出血。

捡起来不是,不捡放在那里更是尴尬,我急的眼泪噼里啪啦掉下来。

正在我伸出手要捡起卫生棉的时候,一双手更快地帮我拾了起来,并且很平静的帮我把它放进书包。

我低着头嘴上连说着“谢谢,谢谢!” 头都没敢抬一下,弯着腰低着头跑掉了。

身后传来一阵哄笑,之后便是打斗的声音,我当时太怕了也太害羞了,始终没敢回头看一看帮我的人是谁。

但是,我可以确认,帮我拾起卫生棉的人是一个男生,因为他的手骨节分明,手指细长。

不过,很快我就确定了我的“救命恩人”是谁,因为他已经因为打架斗殴,上学迟到被全校通报批评了!

看着烈日下被罚站的他,我真的愧疚难当。

几次想去跟他道谢或是跟老师解释事情原委,都因为身边女同学的八卦热聊而不敢说出事实。

年轻人是八卦消息的传播机,很快的,有关于他打架原因的说法传了出来,五花八门。

其中最多人传的一条消息是,情敌之间争风吃醋演变成的流血冲突。

这个说法一出,我更是不敢跟他见面了。

不过,也是因为大家的八卦,我知道了男生的名字,他叫——于臻朗。

美好的臻,明朗的朗。

再后来,我与他成为最熟悉的朋友,到那时我才知道他当初可以挺身而出帮助我的原因。

原来她有一个年级与我相仿的妹妹,小女孩的一些事情他知晓,也因为家中妹妹的缘故,他并不觉得女生的那个是丢人或者让人不好意思的东西。

他的坦荡和尊重让我对他产生了最初的安全感,人生中第一个给我带来安全感的异性。

他比我高两届,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长。

我和他的妹妹也很有缘分的成为了朋友,渐渐地,我们三人形影不离。

我本天真的以为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是我的人生总是事以愿违。

病来如山倒,何况是年近八十岁的外婆。

外婆一病不起,家中只有我能照料她老人家,没有办法,我跟学校办理了休学。

其实我从心底知道,再回到学校对于我来说可能希望渺茫。

我没有来得及好好的跟于臻朗告别,就匆匆离开了学校。

再见面的时候,是他高三的暑假,他已经参加完高考,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学生。

我知道,我们的距离更远了。

可他似浑然不觉我们之间的变化,天天傍晚跑来给我补习功课,要我赶上学校的进度,好在外婆病好之后返校继续读书。

我被他的真挚所感染,竟然真的相信还有美好的明天。

于是,老天爷都要给我当头一棒。

他妈妈气势汹汹找来的那一天,是我人生发生最大变故的一天。

我在他妈妈与他的争吵中,知道了我原来不是没有父亲,而是父亲抛弃了我们母女,我妈妈也不是因病去世,而是在父亲走后备受打击而精神失常,疯掉了。

疯疯癫癫的她跳进了村口的池塘,再也没有上来。

“你胡说!”我歇斯底里的狂哭狂喊。

终于,我们的吵闹惊扰到了外婆,老人一阵急火攻心,一口气没上来,撒手人寰。

我的世界,天崩地陷。

后来的记忆有些模糊了,可能对我来说太痛苦了吧,大脑重新帮我做了整理。

不过,发了一件对于我来说不知道是不是值得庆幸的事。

外婆去世以后,不知道是谁通过什么渠道联系到了我的生身父亲,我到那时才真切的感觉到,我在世上还有一个父亲。

接通消息之后,很快,有人从遥远的大东北来到江南小镇接我回家。

回家?多么讽刺的字眼,在我家破人亡之后。

我被带到了一个面相端正的男人面前,他说他是我爸爸,亲的。

他说我应该姓张,以后我有名字了,就叫张如岚。

我没有哭喊挣扎,没有高声质问,此时的我,哪里有成为人的尊严。

于是,我成了这个家境殷实的张家的二女儿,他家的大儿子视我如草芥,虽然我看他同样似疯狗。

生活稳定下来的我返回校园继续读书,这次,我拼命读书,眼里除了课本再无其他。

三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当我离开这片收留我的土地的时候,我已是要进京读书的堂堂正正的名牌大学的学生。

我该叫爸的那个男人很高兴,很自豪,三年来第一次见他如此大笑。

可能是因为他张家终于出现了一个可以光耀门楣的人了吧。至少也比他那个吃喝嫖赌坏事做尽的儿子强。

我离家读大学,没有丝毫不舍。

在开学送站的月台上,我爸的老婆罕见的对我笑了笑,我想这笑意是终于不用见我这个眼中钉肉中刺了吧。

大学开始的很顺利,我拿着全额奖学金再加上自己的勤工俭学,日常也算过得顺利。

只有一点,我在学习上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我想肯定不止一倍。

但我必须保证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因为我需要奖学金的支持。其实男人叫父亲的男人是不少给我生活费的,但是我要为了自己的以后筹划,我的后背没有依靠,我只有我自己,我必须为自己的来日方长做打算。

我想我的脑子确实是不够聪明的,每次考试成绩出来放榜时我都紧张的手抖,生怕我的努力被人轻松超越。

可是越怕什么越会来什么,那一次,我真的输给了别人。

全校一等的全额奖学金给了历史系的新生,名字很好记——许尔。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不知怎地,见到这个名字我就想到这句诗。

看着他在朋友的簇拥下站在大榜前得意地笑着,听着是同朋友打了赌,只要这次他拿到了第一,那人要给他比学校还要多一倍的奖励。

他笑得肆意,显然不把真正奖金的多少看在眼里。

我把手里的背包肩带攥了又攥,看着他的笑脸,没由来的生出一阵羡慕。真没想到,我人生第一个羡慕,让我感到嫉妒的竟然是一个笑容明媚的男孩子。

那天晚上,我悄无声息的出了校园,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我不知道我的目的地哪里,但是我知道,我再也不想做唯唯诺诺的张如岚,我也要活得潇洒恣意,我也要活得明目张胆,我也要活得如他般万众瞩目。

蜕变是一夜间的,很快,我就成为了同学眼中的天之骄女。

我有殷实的家境,我有恩爱的父母,我有令人自豪的大学,我有别人羡慕的成绩,我还有众多殷勤奉献的爱慕者。

我想,我的名字会被很多人知道,也会被那个拥有明媚笑容的人知道。

我做足了准备,等待缘分的发生。

只是缘分到来时,我却分不清它到底是天赐良缘还是阴魂不散了。

当我再见到于臻朗的时候,我透过眼角泪水看到的竟不是他而是我轰然倒下的外婆。

一别经年,我们都不是当初的我们了,他终究是长成了他母亲期盼的样子,现实且功利。

但是他对我,还是真心实意的好的,不然,我怎么会再次喜欢上他。

但其实跟他在一起我是纠结的,我不知道我是爱上他这个人还是爱上他口中口口声声的承诺。

他发誓今生只爱我一个,他发誓此生决不负我,他说他会给我最好的生活,从此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终于,我信了。

女孩子总是对初恋有着过于美好的想象,给他一切好男人的设定,于是慢慢的,我沉沦在我在心底塑造的完美男人形象,我把他视为我此生应该依靠的唯一。

从此,他说要留校继续读书我便积极找工作去赚钱养家;他说他想做纯粹的科学家,我便打通关系帮他引荐最顶尖的学术精英。

付出是无怨无悔的,因为我总要在残酷的现实中抓到一点属于我自己美好。

即使很多时候这美好是来自我自己的凭空臆想。

可是现在,热烈期盼的美好未来还是被手上冰冷的手铐激得粉碎。

我不愿意回想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掉入男人设下的甜蜜陷阱的,因为那些回忆会让我觉得自己太蠢了。

现在想想,我真的没有比我那疯掉的母亲强到哪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一篇关于张如岚的番外,她可以说是《夙墟》中唯一有戏份的女性人物(奶奶除外)算是给她最后所做事情的一个交待吧,她为什么会是最后的叛变者,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夙墟》是我人生的第一本完成的完整小说,诸多遗憾在其中,有些章节自己都不知所云,但是一路磕磕绊绊过来了,写完了也算给自己一个交待吧。

以后每一部小说,每一个章节我都会用心对待的,或许写作天赋和才华因人而异,但是只要动笔,我就会尽我最大的可能把它写到我所能达到的最好。

感谢每一位看到这里的人,感谢你们的担待和青睐,咱们有缘,下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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