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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桃初 当前章节:14953 字 更新时间:2026-5-20 19:57

脸颊依旧红成一团,只不过现在却不是愤怒,而是变成了尴尬。

等出了公园,跑到便利店门口,才喘着粗气停下来。

“你……”毛不思不知道什么时候放的手,等她喘够了,才准备和马明义继续之前关于工钱的话题,“欸,人呢?”

“在这。”毛不思扭头,就见一张凉凉的东西直接盖在了她的脸上,遮住了她看向马明义的视线,就听他道,“擦擦脸。”

湿纸巾擦掉了汗水,也擦掉了禁锢在人中上的鼻血,之前毛不思只觉得鼻头酸疼,等看见那团团红色,立刻惊诧出声,“流血了!”

“我看看。”马明义捏着她的下巴往上托了托。

“怎么样,严重么。”毛不思脸蛋红扑扑的,嘴巴因为剧烈的运动透着水嫩的光泽,像颗带着露水的樱桃,忍不住想让人咬一口。

“有点。”马明义的眼神从她的眼睛一路看到嘴巴,拇指不由自主的划过她的上唇,很柔软。

啪——

就在马明义失神的瞬间,脑门上突然挨了一记栗子,疼痛彻底拉回了他的神思,不停地揉着额头皱眉,“你……”

“要不是你突然停下,我怎么可能撞到鼻子,还流血。”毛不思把降魔杖插在口袋里,环顾着周围,不满意的哼哼了两声,“还在阴阳道踩偏定点,来到这儿。”

“最重要的一脚可是你踩的。”马明义回忆,“明明是某些人挥棒子的动作太大,没注意脚下,连带着我一起被拉了过来。”

“要不是我千钧一发间扯了你一把,你还不知道在哪呢!”毛不思有点心虚。

“好好好,你说的都对。”马明义想,如果毛不思不拉他,他此刻应该一个人出现在富鸾大厦旁边吧,手指不停绕着毛不思的马尾辫,“现在去哪?”

“找个酒店睡一觉。”毛不思打着哈欠,他们已经两天没合眼了,“明早去会会吴老板。”

她找上了他的地盘,而吴老板,也应该知道她来了。

富鸾大厦里面灯火通明,吴老板刚下飞机就匆匆赶往酒店,直奔姜水住的地方。

门框刻着细细的经文,不仔细看根本瞧不出来,吴老板深呼了两口气,才伸手敲门。

‘哒哒’声还未落下,就见满面雕花的房门被打开,一条瘦小的身影猛地撞入他怀中,似乎怕极了,混着哭腔,“你怎么才回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吴老板的声音很温柔,手指头抚过姜水的发丝,眼睛却抬着,向她背后望去。

众人眼中的吴老板,向来是个温和慈祥的人,除此之外,再无别的情绪,他永远都是那么平和,不骄不躁,即便在姜水的心里,也是如此。

这点是姜水最大的不安,她知道吴老板喜欢她,可那种喜欢,就像是对小猫小狗的喜欢,令人着迷,却感受不到爱意。

她从未在吴老板的身上,感受到跟高维峰一样的爱意。

可她却无法离开他,也无法任性的与他吵闹,因为只有吴老板才能救她,他能为她请最好的法师驱邪,能让她免于被恶鬼骚扰,能让她不再日日夜夜看到高维峰的脸。

“怕么?”

“不怕。”姜水抱的吴老板更紧了些,“你来了,我就不怕了。”

画中的女人就站在姜水背后,跟吴老板四目相望,他的眼中,有着掩不住的深情,“在等几天,我就让她彻底消失。”

“好。”姜水趴在吴老板怀中,不停地点头。高维峰要杀她,是真的要杀她,那双掐住她喉咙的手,至今都能感受到,那么冷,冷的刺骨。

女人手指划过吴老板的额头鼻尖一路到嘴唇下巴,她与他之间,始终隔着一个人。

她瞧着姜水的背影,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就见吴老板闭上眼轻摇了下头,示意画中的女人不要再说下去。

吴老板的动作很轻柔,下巴放在姜水的脖颈处,看上去更像一个男人对女人无声的安抚。

待吴老板再度睁开眼睛,眼前的女人已经消失不见,他也没了继续抱着姜水的兴趣。

“怎么把空调关了?”门被关上,吴老板走到沙发前,正对着墙壁上的画,等姜水走进了,才拉着她一起坐到沙发上。

“有点冷。”姜水靠到吴老板怀中,“应该是被高维峰吓到了。”

“别怕。”吴老板下巴抵着姜水的额头,右手不留痕迹的摸着沙发后的画框,“我不会让别人伤到你。”

☆、回忆曾经

画中的女人没有回头,依旧面对窗外,遥望着那看了一遍又一遍的熟悉场景。

室内很安静,姜水担惊受怕一整天,这会儿吴老板回来,心底紧绷的一根弦也松了下来,他身上喷着淡淡的松木香,味道很好闻,姜水靠在吴老板肩膀上,没一会,眼皮就重的开始打架,昏沉的睡了过去。

“好好睡吧,做个好梦。”吴老板把姜水圈在怀中,单手抚摸着她的发丝,戒指偶尔闪出稍纵即逝的微光。

逢场作戏,他演绎的很完美。

吴老板背靠在沙发上,双眼闭合,还有九天,他就能和爱了一辈子的人在一起了,为了这一刻的到来,没有人知道,他抛弃了多少。

走到这一步,他已经没办法回头,而吴老板,也没打算回头。

这晚,姜水做了一个梦,她梦到自己结婚了,爸爸妈妈笑的很开心,她也很开心。阳光洒入室内,姜水是在柔软的大床上被温暖的太阳所唤醒的,吴老板不知道去了哪里,姜水看着床头上让她按时吃饭的便条,忍不住捂着嘴巴偷笑。

女人是眷恋温暖的动物,与爱无关。

姜水躺在床上,直直望着天花板,身上的被子又大又软,回味着昨晚的美梦,微笑的爸妈、开心的好友、以及幸福的自己……至于新郎,笑容凝固在唇角,她翻了个身把被子压在身下,黑色的头发像瀑布一样垂下。

姜水突然发觉,梦中的婚礼似乎没有新郎,热闹的全是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

只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姜水摸出手机,是吴老板的电话,以往,这都是他最忙碌的时候,极少跟她打电话的。

“怎么了?”姜水起身趿着拖鞋去洗漱,手机夹在脖颈处,忍不住伸了个懒腰。

“想你了,吃饭没?”吴老板是个很爱说情话的人。

“没有。”姜水嘟嘴摇摇头,这才想起来对方看不到自己撒娇的模样,这才悻悻打开水龙头,挤上牙膏,“对了,今天我爸生日,我想约他和我妈去金华餐厅吃晚饭,你要来吗?”

“你要出去?”吴老板一怔,“现在可不是个好时候。”

“我爸的身体你也知道,这两年时好时坏的,不知道还能过几个生日。”姜水把牙刷横在杯子上,“他们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总不能连陪爸爸过个生日都不行吧,老躲在这里面算怎么回事。”

姜水的语气很坚决,没给对方反驳的余地,她一向是个孝顺的孩子。

吴老板手指敲着太阳穴,过了片刻才答应,“注意安全。”

“放心吧,何况我不是还有那个道姑送的护身镯子么。”姜水笑着晃了晃手腕上的老镯子,“我保证八点前就回家,绝不久留。”

电话被挂断,姜水因为吴老板答应了她与父母久违的聚餐而心怀喜悦,哼着小曲仔仔细细的洗了把脸,富鸾大厦的水四季常温,这点姜水很喜欢,虽然她并不知道这是如何做到的。

“高维峰来了,捉鬼师也来了,你还真敢放她出去。”耳边传来女人的声音,带着讥讽讥讽,吴老板权当听不到。

即便他这些年惹下了数不清的冤孽,可这并不代表他没有人性,养只狗都能养出感情,何况是个人。

“怕是最后一面了,就让她再看眼父母吧。”吴老板背靠在皮椅上,面前是巨大的显示屏,屏幕分成数十个格子,姜水的一举一动被以各种角度收入眼中。

就见她像只花蝴蝶,愉快的穿梭在各个房间,试穿着最适合自己的衣服。

“你何必费这么大功夫。”女人在吴老板耳边轻声,“她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

“那是你,我晓得你本事大,可我不同,我毕竟是个人。”吴老板看着姜水把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

哈哈哈哈……

笑声回荡在办公室内。

吴老板的办公室是专门建造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即便是门外的秘书,也听不到什么奇怪的声音。等女人笑够了,才忍着欢愉,“对对对,你现在,的确勉强算个人。”

外面的阳光真好啊,很适合出去走走。

吴老板任凭女人笑个不停,只出神的眯着眼睛想。

至于毛不思那边,强攻不行,只能曲线救国,想办法先见到吴老板,弄清楚他究竟是人是鬼,才好继续下一步。

她手里捏着撒了糖霜的面包圈,牛奶可可还温热,眼睛都不眨的盯着马明义,马明义的手机开了公放,传来自带的嘟——嘟——声。

他的头发还没有吹干,湿漉漉的,一身睡袍松垮垮的套在身上,悠哉悠哉的摇晃着脑袋,电话不停地拨打着同一个号码,他似乎笃定了号码的主人一定会接。

“我他妈真受够了,还有完没完!”这已经是第六通了,贺子旻把厚厚的被子从脑袋上拉下来,此刻的他,整个人还处于宿醉中,按下接听键后,语气十分不耐烦,“有屁快放。”

“表……表哥好。”毛不思小时候,常常去马明义家小住,偶尔也能遇上贺子旻他们来做客,勉强算有过几面之缘,也就跟了马明丽他们顺口叫贺子旻一声表哥。

只是毛不思和贺子旻这一表可不止三千里,两家人也没丁点来往,随着马明义出过,毛不思一家搬离港城,她跟贺子旻少说也得有个小十年没有交集了。

“你谁啊?”贺子旻一愣,揉着眼又认真看了下人名,马明丽虽然也比他小上两个月,可俩人毕竟同年,她喊他的时候也就省了‘表哥’,永远都是连名带姓。是是马明义的手机没错啊,“我表弟呢?”

“我是……毛不思。”毛不思磕巴到,有事钟无艳,说的就是现在了吧,许久没有过交往,多年后一联系就是求人家办事,果然很不好意思。

“毛不思?”对方似乎陷入沉思,许久才恍然大悟,激动叫出声,“啊啊啊,我记起来了,你就是那个、那个明义的那个小媳妇,怎么了?什么事?要结婚了?我怎么没听姨夫他们提起过?”

“哥。”马明义不由得抬头,正好和毛不思的眼神撞一块,彼此眼中都涂满了大写的尴尬,只好单刀切入正题,“你现在在永川吗?”

“在啊,我之前不说了有个项目,要在这呆上几个月么。”贺子旻撑起身子胡乱套了件衬衫,“差不多快收尾了,再过半个来月就能回港城。”

“哦……”尾音拉的老长,马明义冲着毛不思挤挤眼,就见对方猛灌了几口可可,疯狂点头。

如果贺子旻还在,就更好了。

“你有事?”贺子旻敏锐的捕捉到了马明义语气中的情绪。

“出来吃个饭吧。”马明义胳膊肘撑在膝盖上,身子前倾,“我把毛毛也带上,你俩也熟悉熟悉。”

“哟,这事还真有苗头。”贺子旻拉开窗帘,阳光刺眼,嬉笑道,“行啊,就约小南岸吧。”

“好,一个小时之后见。”说完,也不等贺子旻反应,立刻挂断电话。

大眼瞪小眼,毛不思甜甜圈才吃了一半,“这就完了。”

“不然呢?”马明义反问。

“现在才九点半,一个小时之后也不到十一点。”这个时间,吃哪门子的饭。

“我表哥这个人吧,特别怕麻烦。”马明义这才撕了包白糖洒在咖啡里,让冒着苦气的黑咖多了点甜味,“有些话在电话里说的效果,远不如面对面。”

而且要趁热打铁,不能让他醒过神来。

马明义和毛不思到小南岸的时候,时针刚刚走过十点,他们吃过早饭,这会儿也不饿,只点了杯咖啡坐着。

贺子旻踏入餐厅的瞬间,就看到了坐在落地窗旁边的俩人。

对于毛不思,贺子旻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由始至终,他都没把她当过同类人,对于毛不思和马明义之间的娃娃亲,他也只当是两家大人开的一个小玩笑而已,直到姨夫不停地打电话要马明义回国,他才意识到这其中的严肃性。

对于贺子旻而言,指腹为婚、娃娃亲这种东西,那都是封建社会才有的存在,他从未想过居然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亲人身上。还是如此的门不当户不对,三观契合吗?彼此乐意吗?对此,他还曾有意无意的问过自家老爷子,谁料那个连自个孙子交女朋友,都恨不得把对方家世挖出来再三衡量利弊的老头,在马明义的婚事上,却完全撒手不管。

老爷子曾说:明义和你们不一样,我只求他能平安活着。

眼前的人,健康而充满活力,怎么看也不像活不下去的样子,贺子旻盯着马明义,许是他的目光太直接,就见方才还趴在桌上的女孩突然直起了身子。

“哥。”马明义顺着毛不思的眼光看去,就瞧见贺子旻立在门口,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你俩来的够快啊。”贺子旻笑着冲二人挥挥手,迈开步子,“怎么想起来约我这个电灯泡了?”

“表哥。”毛不思乖巧的问了声好。

目光在毛不思脸上扫了一圈,贺子旻才颔首微笑,“好久不见。”

餐桌上的气氛有些怪异,其实,自贺子旻挂了电话,他就反应过来了,但马明义毕竟是他表弟,而他,对毛不思又真的好奇。

毛家捉鬼,这点贺子旻是知道的,他也不怕,毕竟他的兄弟姊妹里还有马明丽这么个奇葩的存在。

“你们约我来,不只是吃饭这么简单吧。”随手剥了颗葡萄丢入口中,贺子旻眉头不留痕迹的一紧,又飞速松开,眼睛一转,就把刚刚服务员送上来的果盘推到了毛不思眼前,“吃葡萄,挺甜的。”

“哦。”毛不思连忙接过,老实的就像初见公婆的小媳妇。

“就知道吃。”马明义见毛不思马上就要伸出手指头去揪,手臂一拉,果盘就又推回了桌子中间,“办正事要紧。”

揉揉鼻尖,贺子旻也不强求,只是有些不甘,那么酸的葡萄,就他一个人吃了,怎么想都有点亏啊。

“OK,说吧。”贺子旻身子后仰,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拇指转动,“反正我来都来了。”

“哥,你跟富鸾大厦的吴老板熟不熟?”马明义率先开口。

“明知故问,他抢了我的地,能不熟么。”贺子旻手上的动作停下,“你们找他有事?”

跟贺子旻这种七窍玲珑心的商人聊天,与其骗他被他看破,还不如老老实实地交代。

“我怀疑他养了什么脏东西。”毛不思掂量了许久,才选了一个较为保守的方向,“我昨天去他们富鸾大厦旁边捉鬼,可没等我动手,鬼魂就被人重伤,可富鸾大厦却没有残留丁点的鬼气,我总觉得那地方有古怪。”

“话可不能乱说。”贺子旻见过吴老板这么多次,也没瞧见他和正常人有什么区别。不过,他的发家史和崛起速度的确太快了些,从吴老板这个人出现在商场,到他成为永川首屈一指的富豪,只用了短短十余年的时间。

“我也是不确定,所以想问问你能不能想办法让我们见到吴老板。”毛不思认真到。

贺子旻五指握拳,轻轻敲着桌面,眼睛盯着面前的餐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在马明义准备说些什么推他一把的时候,贺子旻才开口,“如果吴老板真养了什么仙啊鬼啊的,你会收了它们么?”

“当然。”如果有,只能是鬼了,毛不思郑重其事的点头,“我是捉鬼师,但凡留在世间的鬼魂,我都要收了的。”

“如果他没了这些个鬼祟的加持,是不是就没了凡压必中的先知。”

“应该……是吧……”这点毛不思有些不确定,“即使他命运极好,沾染了这些个不属于阳界的东西,多少也会被反噬的。”

“既然如此……”贺子旻哒哒敲了三下桌子,才把拳头松开,“我当然可以帮你去见他。”

“真的吗?”毛不思忽闪着两颗大眼睛,狂喜,“谢谢,表……表哥。”

“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了,那用的着这么客气,何况我和吴老板关系还不错。”贺子旻眯起眼,笑起来的神情,简直和马明义如出一辙,这让毛不思顿生警觉。

“刚刚不还说人家抢了你的地,这会怎么又关系还不错了?”马明义跟贺子旻做了那么些年的表兄弟,最是知道他的,忍不住拆桥,“变的挺快呐。”

“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贺子旻按下服务铃,示意点菜,“我和吴老板之间,可连着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钞票链。”

这顿饭,与其说是贺子旻吃,不如说是毛不思被迫硬塞了一顿,期间,贺子旻拨通吴老板的电话,全程再跟他谈些毛不思听不懂的东西。

口中不停地塞着食物,毛不思听生意经仿佛听天书一般,中途还渴望的瞧了眼马明义,希望可以得到‘我也不懂’的相同回应。

然而事实更令她心伤,马明义只撑着额头不发一语,可毛不思看得出来,他的心思都在贺子旻贺吴老板的对话上,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处,一度让毛不思忘了,马明义也是个生意人啊。

“搞定,下午三点,你们替我去吴老板的公司走一趟。”电话挂断的同时,贺子旻也饮下了最后一口红酒,对马明义道,“大概内容你刚才也应该听明白了,详细的我一会发给你。”

“好。”

“宁愿谈崩,也不能让步,这是底线。”

俩人又絮叨着说了几句,贺子旻才先走一步,留下毛不思和马明义对着面前几乎没怎么动过的菜肴。

“撑死我了。”毛不思看着贺子旻出了小南岸,才放松下来,瘫坐在椅子上,手却不自觉的去摸旁边的果盘,“吃颗葡萄清清口。”

这一回,马明义没有阻止她,而是撑起了腮,一瞬不瞬的盯着毛不思。

“我脸上有东西?”毛不思揪起一颗葡萄。

旁边的人摇摇头。

“那你看什么?”红唇微张,眼见着葡萄被毛不思送入口中。

“你马上就知道了。”

牙齿咬开薄薄的果皮,葡萄汁顿时充满整个口腔,没有想象中的清甜,苦涩伴随着酸水在嘴巴里横冲直撞,毛不思五官立刻挤成一团,恨不得后牙都要倒下去。

看的马明义啧啧出声,“甜吗?”

酸,非同寻常的酸。

毛不思狂灌了杯凉开水,稀释口中的酸味,又回想起之前贺子旻笑眯眯请她吃葡萄的脸,几乎可以和苏尾岛海上骗她吃橘子的马明义如出一辙,更是愤恨,“你们家的人都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

“这话说得可就没良心了。”马明义上手捏着毛不思的鼻尖晃了两下,“我不是给你挡过一回吗,你非要吃,这也能怪我?”

“你明确告诉我酸,我不就不吃了么!”

“我哪知道,万一你就喜欢吃酸的呢?”

“我……”万一,万一你个大头鬼!说时迟那时快,毛不思第一次手脚这么麻利,还没等马明义说完,就飞快的揪下一颗葡萄,飞快的塞到了他的嘴巴里,并强行按了下他的脸颊。

就见刚刚还满面笑容的人,脸色突然就变了,眉心挤成完美的川字。

这模样,怎么看,毛不思心里怎么舒坦。

“你说贺子旻帮了我,万一他跟吴老板合作谈妥了,事后吴老板被反噬了怎么办?他不也有可能跟着亏么?”出门的路上,毛不思还是忍不住问。

“你见过谁家谈生意就在电话里说死底线的。”马明义拎着毛不思的双肩包,“他跟我说这是底线的时候,就代表不会让步,也就是基本没得谈了。”

“哇……”毛不思打心底发出感叹,“真是个奸商。”

强行坑着吴老板见上他们一面,自己却一点血都不放。

“我表哥毕竟做地产生意的,酒店也有涉猎。”马明义停下脚步,炙热的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打在他们身上,“做同行,想的永远是如何压制住对手,要么你吞了我,要么我吞了你。”

商场没兄弟,公司无知己,什么叫朋友,没有利益冲突的,那才能叫朋友。

而贺子旻就是个完完全全的生意人。

“你们家都这样的么?”毛不思突然问出口。

“我家应该不是。”马明义认真地想了想,“比起我做生意,貌似我姐捉鬼更强点。”

“明丽姐自然是最好的。”

“啧啧,你这个小马屁精。”

办公室的空调开的极冷,吴老板面对着巨大的玻璃窗,不知在想些什么。

“老板,跟贺总的会议安排在了两点五十,公司的例会推到了下午五点。”女秘书披着厚厚的外套,还是忍不住冻得打颤。

“出去吧。”吴老板动动手指,女秘书就快速应下,踩着高跟鞋咚咚几声,就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阿嚏——’站在门外打了个喷嚏,女秘书顿感身上一寒。

两点五十。吴老板看着腕上的手表,那个他听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女声没有响起,吴老板知道,她是睡着了。

富鸾大厦有法器来压制冲天的妖气,而她也需要耗费巨大的心力来对抗法器对她的伤害,每日都要沉睡几个小时。

“等你活过来,我就收了这里的一切,咱们找个安静的小城市,过点安安稳稳的生活。”吴老板看着窗外,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一手打造的,他建立起了国内最出名的连锁酒店,他投身慈善,热心公益,外人提到他,总是忍不住感叹一句好人。

真相却只有他自己才知晓,他借助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收集着所有能够让爱人复活的可能,捐款修路建学校,不过是对那些冤孽的悔过。

他死了三个老婆,他还清楚地记得她们临死前是多么的绝望,河水淹没她们的头顶,她们哭喊着,哀求着,他却立在祭祀的河边,无动于衷。

可她们终究不是最完美的人选,她们的身体在灵魂置换后还是加速老去,这是诅咒,化不开的诅咒。可他怎么忍心让她永远置身于冰冷的河底。

“这么些年,我终于找到了最完美的身体,我们可以结婚生子,可以白头到老。”吴老板眼中的深情浓的化不开,“然后一起进入下一个轮回。”

而姜水,则会代替她的位子,永永远远活在诅咒之中,困死在黑暗里面,她的痛苦不会消失,她的怨恨会盖过善,没有人听得到她的呼唤,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费尽心思的救她出来。

她会一直存在于不见天日的地方,直到灵魂彻底毁灭的那天为止。

“不值得?怎么会不值得?”吴老板自言自语,“我把自己都放弃了,才换来这么一天,对我而言,这是我此生做过最值得的事情。”

缓缓闭上眼,吴老板依旧感觉不到室内的寒冷,他想到好多好多年前,那时候的他还不是吴老板,有着跟现在全然不同的音容样貌,上山打猎,下河捕鱼,日子过得很是逍遥。对了,他身边还有个打小一起长大的姑娘。

小姑娘脸蛋圆圆的,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嘴角处有个小梨涡,跟盛着蜜似的,从小就喜欢跟着他漫山遍野的跑,当时村里人都说,北杏这姑娘长得俊,可惜被霍家那小子给定下了。

北杏是霍家在河边捡到的,那时候穷人太多,不知道被那个狠心的爹娘给扔了,襁褓里塞了一兜杏子,又是在北边拾来的,就起名叫北杏。

如今想来,这个名字起得真不好,北杏,北杏,用他们家乡话念出来就是‘不幸’,而她也应了她的名字。

那时候的自己,活的多恣意啊,慈爱的父母,尚可的生活条件,还有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姑娘。如果不是他误打误撞在河底摸到了灵玉;如果不是他非要跟路过的老道士去外面看看;如果不是他跟那姑娘说一定要等他回来;如果他没有把传言中银花镯子扣在她的手腕上。

开始的时候,他还能收到她的信件,雀跃的述说着彼此身边发生的一切,他读信的时候,字里行间都能看到她的模样。他跟着老道士踏遍了山川大河,老道士也时常教他一些护身的法术,他很聪明也很认学,久而久之竟然把老道士的本事学了个七八分。

就这么过了一年又一年,他爱上了外面的广阔,就像只风筝,不停地飞向更高的天空,可是他一点也不怕,风筝飞的再高,也有线牵引着,只要它想休息,滚轮就回缠绕住丝线,把飞累的他接回来,而他的线,就是那个姑娘,那个一直等着他的女孩。

她会等着他,会嫁给他,这似乎是他打小就认定的存在,他从未想过第二种可能,比如她嫁给别人,再比如她被丢进冰冷的河水里。

灵玉镇河鬼,那时的他并不知晓。他摸上来的那只银花镯子会带给北杏这么大的灾难,他亦不晓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离开后,那条平静的河流常常变得湍急暴怒。

他不知道除了北杏外,村里的人开始做起同样的梦,梦里的银花镯子戴在一个陌生女人手上,她死在河里的瞬间,河面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北杏最后一封信寄来的时候,他正在当地有名的地主家里收恶灵,难以脱身,等一切尘埃落定已经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他满心欢喜的打开信件,里面只有潦草的两个大字:救我。

他从未像当时一样,觉得回家的路有那么遥远。等他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村里爆发了严重的疫情,他的父母不知何时死去,他喜欢的姑娘也永远葬在了河流中。

“霍冬青,你再不回来,娘说就当没你这个儿子,让我嫁给别人了。”

叮咚——

电话响起,吴老板缓缓睁开眼睛,年纪大了,总是喜欢回忆许久之前的东西。

按下接听键,秘书甜美的声音闯入耳膜,“老板,贺总那边的人到了。”

☆、守株待兔

毛不思不止一次想象过吴老板的模样,可当真正见到的时候,反倒有些失落。眼前的人,就是一位四十多岁的温雅男人,休闲西装,举止从容不迫。

毛不思打量着吴老板,吴老板也在打量着他俩,他的目光柔和,没什么侵略性,也很难让别人产生警觉,直到视线落到马明义手腕上的灭魂手串上。

吴老板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他们进办公室,“喝什么?”

“白水。”马明义回应到。

办公室的温度不知什么时候恢复了正常,几株盆栽在窗边努力地吸收着光热,毛不思从进了办公室,就不停的扫描着周边,房间内没设阵法,也没有令人不舒服的存在。

“两位是想跟我谈生意,还是谈别的?”吴老板不喜欢拐外抹角,对于明面上的事,喜欢直言,“远来是客,怎么称呼?”

马明义掏出名片,递上,薄薄的卡片上,马明义三个大字夺人眼球。

“长安酒店。”吴老板瞳孔微扩,瞬间又恢复了正常,与他握手,“初次见面。”

那这位是?吴老板笑着望向毛不思。

“我姓毛。”毛不思把降魔杖放在面前的茶几上,就见它蓝的平静,与往常无二,“是个捉鬼师。”

“捉鬼师。”吴老板又重复了遍,才笑着把身体靠在椅背上,“这职业满新奇的。”

吴老板明显知道他们的来意,毛不思也就不再跟他绕圈子,“我觉得您的富鸾大厦有些奇怪。”

空气顿时凝结。

“哈哈。”还是吴老板先笑出声,“那你觉得我奇怪吗?”

说着,手掌按上降魔杖,三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桌面,就见降魔杖依旧没有变化。

“我当初建富鸾大厦的时候请了个有名的风水师傅,事后里边也放了些别人送来驱鬼辟邪的玩意。”吴老板收回手,端起桌上的玻璃杯,白水温热,从喉头划过很舒服,“我本人你也看到了,瞧你的模样,我身上应该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我……”

“而且私自在别人住所周围打转,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吴老板放下杯子,“我希望你们可以有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

这话说的算很重了,他们的凭空猜测被无情的打碎,一切都在吴老板身上卡住了。

只因为他是个人,一个活生生的,正常人。

烈日从头顶落下,毛不思立在柏油马路边,内心充满了挫败感,吴老板并没有跟他们聊多久,就起身送客,而他们也着实不好意思赖在人家公司不走。

好烦躁,炙热的天气令人烦躁,抓不住的真相也令人烦躁,毛不思觉得有些委屈,自己明明一分钱都不赚,还赔着脸面做些危险事,究竟是为了什么。

“不如,我干脆把它们灭了。”无论是高维峰,还是7002的无名氏,它们的恩怨情仇,不满委屈,说到底又跟她这个活着的人有什么关系。

说完,还不忘了抬眼看向马明义,不知道是想要他阻止,还是听他附和自己的意思。

“随便。”与己无关的两个字。

她就是无法抉择,才选择问他啊!毛不思手里还拿着瓶冷饮,是刚刚路过报刊亭买的,这会儿瓶身早已覆上了层薄薄的水珠,她想了想,才拧开瓶盖递给马明义,“如果我说听你的,会不会显得很自私?”

毛不思想,遇到困难就逃避,肯定是很自私的。以往她身边没有别人,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都必须自己做决定。

可一旦身边有了与你同进退的伙伴,人的劣根性就显现出来了。就像一个人去吃饭去买衣服,永远比两个人快,因为选择永远自己做,可两个人时你就会纠结,就会习惯性的求助身边人的参考意见。不管结果接不接受,就是想听听别人的想法。

马明义接过水,并没有喝,而是拉着毛不思一起坐到路边树下的阴影处,低矮的台子坐上去很不舒服,“我只能说,如果长安酒店那只落在我姐手里,恐怕早就化为云烟了。”

他跟马明丽二十多年的姐弟,也不是没见过她捉鬼时的身姿飒爽。南毛北马,他们马家与毛家名声相齐,在一定程度上,提到一方,就势必会顺口说一句另一方。跟毛不思不同,马明丽捉鬼时从来不听亡魂讲故事,死了就是死了,不过奈何桥,不去阴阳道的,对她而言都是异端。

他在家时偶尔也会听到父亲训斥马明丽,说的最多的无非是她太不近人情。

马明丽当时怎么说来着,她说:我跟它讲人情、留体面,就是给我自己留弱点。

人可以有弱点,但是捉鬼师不行,她们一旦走错一步,很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他姐,从来都是杀伐果敢。

而毛不思,表面看上去跟马明丽性格类似,果决不讲情分,可归根结底,心还是柔软的不行。

马明义曾想过,如果当初林寥遇到的不是毛不思,而是马明丽,会有什么后果,他几乎可以断言,在见到林寥鬼魂的当下,马明丽就会毫不犹豫的出手,直到打到她魂飞魄散。他也是在跟毛不思的接触中,才渐渐明白了老毛对她的担心,作为捉鬼师,毛不思还是太善良了些。

“明丽姐确实比我厉害。”毛不思有些挫败,马明丽学的东西比她多,长得比她好看就算了,“连职业素养都比我高。”

或许这就是她从小到大,都这么喜欢马明丽的原因吧,人都是慕强的。

“毛毛,你捉鬼为了什么?”马明义突然问。

“匡扶正义,替天行道。”毛不思也没深入想过这个问题,可是每次渡它们重生的时候,她总会产生无比的自豪感,仿佛她就像个英雄,伸手把那些在泥潭中挣扎的好与坏洗涤成干净的白绢,送它们步入新生,“何况这是我们毛家的天职。”

“那你想不想知道我姐怎么回答?”对上毛不思的眼睛,马明义笑道,“我之前曾问过她的,她说因为她姓马。”

“她说的没错啊。”毛不思接口,就因为她姓马,所以可以不拜师寻道,就能学到别人拼了命也接触不到的绝学。

“打心底里想要做的事情,和必须要做的事情,是截然不同的。”马明义拧紧瓶盖,把凉凉的饮料突然碰上毛不思的脸颊,冰冷的水珠撞上她温热的皮肤,让毛不思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所以,你听自己的回答就好,感同身受,是绝不存在的东西。”

别人说的都是假的,不是自己,永远体会不到自己的全部。

瓶身被马明义故意在毛不思脸颊上滚了半圈,才再度收回,上面的水珠都被按在了毛不思的脸上,湿乎乎的一片。罪魁祸首这才身体后仰,仰头喝水,毫不担心饮料瓶上的水滴会滴下来打湿衣服。

抬起胳膊把脸上的水珠蹭干净,毛不思无意瞥了眼悠哉喝水的马明义,她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用幼稚的行为来隐藏自己的好意。

“讨厌鬼。”毛不思嘟囔出声,就见马明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三分,看的她也忍不住想笑,只好清清喉咙,拍着屁股起身,“走吧。”

“去哪儿?”马明义懒洋洋的伸手,毛不思顺势把他拉起来。

“富鸾大厦,我就不信姜水能躲在里边永远不出来。”毛不思把马尾扎的更紧了些,目光如炬,“这是一场攻坚战。”

守株待兔,时间长了,兔子总会撞上来。

“想法挺好。”马明义点头,把手肘横到毛不思肩头,小声道,“你在永川的住宿费用怎么算?”

你不打算掏钱?毛不思扭头,鼻头被晒得通红,满脸写满惊诧。

就见马明义抿唇笑着摇摇头,无声开口,“我又不是搞慈善的。”

“那、那……”太抠门了,实在太抠门了,毛不思感觉自己的心再滴血,“咱们AA吧。”

“OK,直接从你八万块的劳务费里扣。”言罢,马明义抬手揉了揉毛不思的脑袋,手指南方,欢快道,“出发,咱们捉鬼去!”

☆、谎言算计

富鸾大厦不远处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装修很美好,氛围很美好,就是价格很不美好,毛不思抱着免费的白开水,默默看着马明义喝红茶配西式的小点心。

“好吃吗?”肚子有点饿,先前进来时傲气在美食面前一败涂地。

“我记得有人说过不吃嗟来之食的。”马明义故意敲了敲三层高的点心架。

事情发生在半个小时之前。

金钱受到折损的毛不思显然有些不高兴,一路上都黑着一张脸,也不知道马明义是哪根筋搭错了,她越是不开心,他就越要逗她,一度让毛不思忍不住想要掏出降魔杖给他几下,最后衡量再三,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

富鸾大厦周围不少名品店和休闲的地方,他们现在所在的咖啡馆就是其中一家,咖啡馆有两层高,楼上有着大片的落地窗,可以很轻易地看到富鸾大厦的进出口,当然,想要上二层,就要达到店家的消费低标。

马明义也许恍然自己有些过火了,试图缓和他跟毛不思之间的□□关系,说请客随她消费,主动把‘梯子’递过来,想给毛不思一个台阶下。

试问一个正在气头上的人会这么轻而易举的消气吗?答案当然是不会。毛不思昂着头,连个正眼也没给他,大步迈进咖啡馆,“古人云,君子不食嗟来之食。”

她往日里就是太好说话了,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把她哄好,这才惯得马明义‘无法无天’,再这么下去还了得,她毛不思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尊严,重于一切!

当然,以上是在她没看到价位表之前的想法。

一杯咖啡二百七,一块蛋糕八十五,更别说限时提供的牛排和意大利面。这是一个正常世界该有的物价吗?毛不思抱着菜单,使劲揉了揉眼睛,突然对这个社会充满了怀疑。毕竟,她是一个早上吃碗面,都会纠结五块钱的小碗到底要不要多添两块钱肉沫的存在。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一定不会说之前的话,而是选择狠狠地宰马明义一笔,来‘安抚’自己的尊严。

小甜点看起来好美味,上面的巧克力小人真想咬一口。

马明义不喜欢吃甜食,从甜品上桌到现在,他一碰没碰。咖啡馆里放着老唱片,舒缓的音乐声覆盖了外界的吵杂,他只听着音乐安静的喝着杯中红茶,偶尔也靠在沙发上遥遥望向窗外。

“我饿了,先去吃饭。”下午四点坐到五点半,毛不思再也忍不下去,午饭早被消化完,又面对着一堆能看不成吃的甜点,肚子不停地叫嚣,谁受得了。

手腕被人拉住,马明义抬眼微笑,他安静笑起来的时候可以说是十分的好看,如果不是毛不思亲眼见证了他的性格,多半会被他如三月春风的笑迷了眼,“万一在你出去的时候,姜水出来了怎么办?”

“你给我打电话。”毛不思不开心的晃晃手机。

“那多麻烦。”马明义一使劲,原本站着的人就重重的坐在了他身边,“要是我恍惚了也没瞧见怎么办?”

她不就想去吃点东西吗,怎么,难道捉鬼师就非得饿肚子不行么。

毛不思顿时一阵委屈涌上了心头,嘴唇抖了两下,垂着脑袋死死盯着面前的桌面,没吱声。

忽然,一枚白色的小瓷碟被人悄悄推到眼前,拿破伦酥上撒着着烤的微焦的杏仁片,旁边还摆了块裱花的生巧克力。

“你尝尝,很好吃的。”

“你不是不给我吃么。”毛不思感觉肩膀被轻撞了两下,抬起胳膊揉了揉鼻尖,情绪低沉。

“我又不吃甜点。”马明义说着被餐叉递给毛不思,“这不一口没动都给你留这呢。”

古时候,骗毛驴拉磨就是这样的,在前面挂一根胡萝卜,可怜的毛驴就忘了自己的不满,一心一意追逐胡萝卜。

她又不傻。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餐叉停在半空中,毛不思没有去接。

“明明是我给你甜枣你不要……”马明义习惯性辩驳,他也是打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之前身子骨又不好,向来都是别人顺着他哄着他,哪有讨好别人的时候。马明义话还没说完,就撞上了毛不思不满的一记眼刀,只好再度让步,把点心架整个拉过来,“是我不对,这些甜枣都是给你赔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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