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说的话,那就是这个地方怎么看怎么像女孩子居住的地方,葡萄藤,小花架,吊椅,以及过于袖珍的原木茶几。
一无所获,两手空空。
说的大概就是现在的毛不思。
等她再度回到小吧台坐下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多分钟,奶茶早就被空调吹凉,正是好入口的时候。
马克杯底部沉积着小半杯的珍珠,毛不思用吸管不停地戳着,最后还是忍不住对张博尧说出自己的疑惑,“你家看上去真……嗯……少女。”
“不觉得这种反差很萌吗?”张博尧挑眉,笑声清亮,震得挂在头顶上的照片不停地摇晃。
“永夜。”毛不思默念着照片背后的钢笔字,画面映出的却是雨后空荡的街道,两者看上去全无联系。她又翻了翻,发现都是无人的风景,有的在麦田,有的在山顶,有夕阳西下的海滩,也有朝阳初上的公园,“你拍的?”
“拿不出手的小兴趣。”张博尧端着红茶,胳膊肘撑在吧台上,颇为享受这种安谧的午后时光,“你知道吗,在摩尔曼斯克有着不会升起的太阳。”
毛不思恍然,她指着照片上的‘永夜’,“原来你想去看极夜。”
难怪写在抬头就看见的地方,她当年参加高考的时候也一样,把最渴望得到的分数贴在房门上,一天看个几十遍,哪怕最后只考了期望值的三分之二不到。
这个下午过的很悠闲,奶茶店里放着舒缓的轻音乐,偶尔蹦出几分网络订单,直到马明丽打电话来邀毛不思一起去她家吃饭,才终止了毛不思继续在这里耗下去的念头。
喝了整整三大杯奶茶,毛不思摸着圆鼓鼓的肚子跟马明义去取车,身后是风吹过奶茶店门口的风铃声,难怪张博尧喜欢,奶茶空调无杂事,这种懒洋洋的生活,谁不喜欢?
安静的奶茶店,因为深居在长巷中,依旧没有顾客进入,张博尧收了桌上的杯子洗净,等所有的事情都忙完,才转头煮了一杯热可可放在吧台的角落。
“人走了?”门帘后的过道里传来女人的声音,带着浓浓的欢喜,没等张博尧回答,就瞬间出现在吧台前,她盯着面前的热可可看了半响,才不满意的抱怨,“为什么可可里不加牛奶。”
“你又喝不到,看着差不多得了。”张博尧侧着身子坐在旁边,试图跟女人沟通,“初一,你就不打算换个饮料试试?”
他真的不想再喝热可可了,倒掉又太可惜。
“我不吃不喝不花钱,就每天一杯可可你都不打算给了么?”初一不高兴了,掰着手指头跟张博尧算老账,“要不是我美救英雄,你早从医院楼上摔下去进病房了。还有苏尾岛那事,不也是我深入敌营,从听隔壁王大妈的相好的前妻的儿子那里听到了风声。”
话里话外,都把自己说的像个女英雄。
那是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天还有些冷,张博尧因工作在医院来回跑,连续几天几夜没合眼,下负二层的时候几乎都是闭着眼。他又想到了自己初次见到初一,就在楼梯的拐角处,余光微抬,差点吓得叫出声,连困意也不翼而飞。
通向太平间的楼梯口,坐着个脸色惨白的女人,任谁看了也得腿软,出于怜香惜玉,张博尧只硬着头皮拖着沉重的步伐上前劝她离开这地方。
“你看得见我?”这是初一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不夸张的说,张博尧当时差点因为这句话心脏骤停。
就因着这偶然的一句话,初一就跟黄鼠狼认鸡似的认准他了,频繁的出现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开始还只是每晚蹲在他门口敲门,再然后来胆子越来越肥,不是三更半夜站在窗口跟他聊天,就是藏在橱柜里突然蹦出来。
也亏得张博尧心理素质好,才没她被吓死过去。
直到某天,霸占着张博尧的客厅的初一,在闻够了热可可的香味后,郑重其事的对着张博尧开口,“我看你一个人也怪孤单,刚巧我也没什么朋友,不如我委屈下自己,搬进来跟你做室友吧。”
是的,初一没什么鬼朋友,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为了缓解孤独的鬼生,她几乎住遍了港城大大小小的墓园,连各大医院的太平间也没放过,总之哪里有死人,哪里就有初一。
初一交友的过程艰辛,结果更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几乎没有鬼魂愿意跟她一起玩耍,偶尔遇见愿意回应她的,也常常没几天就坚决地跟她“友尽”。
活人看不到她,死人不搭理她。对于初一这种话痨而言,这是何其悲惨的鬼生。
初一常常想,为什么阴间就没有心理医院,死人也是会忧郁需要心理指导的啊!比如她,一个被众鬼排挤的鬼魂。
所以没人知道,当她数不清多少次被朋友‘甩掉’,正悲伤缅怀逝去友谊的时刻,张博尧的突然搭话对她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一个人,一个能看到她的——普通人!
初一觉得二月份真是个好月份。
只是,张博尧的工作似乎很繁忙,常常不在家,偶尔他回来的时候,太阳都在东方露出了半个脸。
初一只好躲在黑漆漆的阴影里,望日长叹:如果不惧怕太阳多好,这样就可以去跟张博尧聊天了。
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思考后,初一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既然他俩时间对不上,那她作为‘好朋友’,干脆牺牲一下自己,勉强搬进来吧!反正她现在住的地方被一个恶狠狠地婴灵占了,也无家可归。
全然不管张博尧暴跳如雷的拒绝。
真是个容易害羞的人。初一面对陷入暴躁中的张博尧,如是想。
再然后,就发展成了这个样子,张博尧不知为何辞了职,窝在小小的巷子里卖奶茶,她也多次旁敲侧击的问过,却换来对方一句:再问一次,你就搬出去吧。
她没有亲人朋友,连栖身之所也没有,哪能搬出去呢?也就老老实实地不在这件事上车轱辘。
面前的热可可凉了,张博尧习惯性的端起来一饮而尽。
“初一。”他端着杯子,杯子上印着一只奇怪的四脚猫,这是初一专属的,开口道,“你想不想去摩尔曼斯克?”
“那是什么地方?”初一好奇,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她下巴磕在桌面上,“你要去我就去。”
“每年的十二月,那里都不会有太阳升起。”张博尧洗干净手中的杯子,又把它收到柜子里。
“唉?还有这种好地方?”初一眼底突然闪出一抹抹亮光,没有太阳,就意味着她可以一直存在,小鸡啄米状点头,“好啊,好啊,去去去!”
张博尧笑着伸手在她眉心点了点,只敲到了空气,他与她,始终是触碰不到的。
茂密的梧桐在马路两旁划过,毛不思还沉寂在奶茶的香甜中,嘴里难得哼了首轻快地歌谣。
“你在张博尧店里的时候为什么去后院。”马明义伐着方向盘,现在才开始问出心中的疑惑,他太了解毛不思了,若不是她感到不妥,决计不会找出那种拙劣的借口,去后边一探究竟。
“没事,它出了点小失误。”毛不思把降魔杖竖在眼前挥了挥,又忍不住嫌弃,“一定是因为里面的那只老凤凰。”
“其实,我也觉得张博尧有些怪怪的。”马明义跟张博尧之前有过不少接触,那个黑面神,变得有些太温和了,“跟换了个人似的。”
“也许这个他才是本□□。”毛不思靠在椅背上,感受着车厢内的凉爽,“他要是碰上脏东西我早感觉到,不至于像现在,面色红润。”
“真的什么都没有?”
“之前苏尾岛回程的时候,确实有些不妥。”毛不思回忆在游艇上发生的事情,所以她当时才会塞了名片和符咒给他,现在想来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
☆、变了模样
这晚,毛毛不思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奶茶冰淇淋巧克力,她捏着自己肚子上又厚了几分的游泳圈,觉得这个世界对她真是残忍,明明马明义姐弟俩和她吃的东西一样,甚至还要多上几分,为什么别人就吃不胖,而她却像和脂肪达成了契约似的,‘多吃点’和‘要减肥’常常在她闲来无事的午夜突然降临,徒增伤感。
“减肥好难啊。”这个世界的诱惑真他妈的多。
扑哧——
空气中划过好听的男声。
“谁!”正捏着肚子感叹的毛不思心里头一惊,整个人咕噜从床上蹦起来。
“还能有谁,当然是爷爷我。”降魔杖的幽蓝被金色所替代,刻成扎眼的凤凰纹路,继而冲破禁锢,展翅高飞。
你见过凤凰吗?那是一种华丽而神圣的美,美到眼中脑中只看得到它。
如果——他不幻化成人形的话。
灰扑扑的男人单臂撑着脑袋斜躺在卧室的地毯上,挥着另一只空闲的手跟毛不思考打招呼,“呦!好久不见。”
“你为什么会出现。”毛不思不满意,“传说中灵兽都是要经过主人允许才能现身的。”
“呸,谁是你的灵兽!”凤璜嫌弃的翻身而起,把长长的亚麻灰长袍抱在怀里,把毛不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个遍,“你要是那人,我也就认了。”
那人,是降魔杖原先的主人吗?
“那真可惜,你主人早死了,你节哀吧。”降魔杖是前朝天师的陪葬物,到毛不思手里才再度开封认主,毛不思想了想,继续补充,“而且那位老道人的墓也被偷盗的差不多了。”
“道人?”凤璜摸着下巴,对毛不思口中的词汇突然一怔,继而开口大笑,“收我的可不是什么道人。”
而是个嗜酒如命的野丫头,活的肆意潇洒,生的冰雪聪敏,他跟她斗智斗勇数年,要不是最后关头被身上这件衣服的主人匡了一把,也不至于被收到降魔杖里。
他可是凤凰,多么高贵,怎么能低头认一个凡人为主。
沉睡前他还在想,等他出来,一定要好好地修理他们一番。只是未曾想到,等他再度睁开眼,一切都变了。
模样还是那个模样,只是性格却截然不同。
“我当年不认那人为主,今日便更不会认你为主。”凤凰的碎发落在脸颊,配上破旧的道袍,有一种震人心魄的落魄美。
“哦。”毛不思探身摸过身边的降魔杖,随意在空中挥了几下,幽蓝光芒划过,很是好看,“你离开后,降魔杖还有法力吗?”
“当然。”这可是那个丫头贴身的法器,凤璜望着眼前的蓝,语气听不出任何情绪,“可惜被你用成这个样子。”
如同武功盖世英雄,被束住四肢,落得个空有本事却无法施展的境地。
呼。
毛不思心中长长的舒了口气,还能用就好,她一屁股坐到小床上,柔软的令人产生些许困意,他打着哈欠,“那你慢走,我就不送了。”
毛不思向来是个不喜欢强人所难的人,凤凰不喜欢她,这点眼力价她还是有的。
唔。
似没想到眼前的人会这么轻而易举的放手,这让他作为灵兽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明明是自己先开口嫌弃她的,怎么临到头来却莫名产生了输掉的错觉?
“你也太轻言放弃了!”凤璜不乐意了,拎着外袍,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毛不思面前,食指指着她的鼻尖,气急败坏,“你好歹挽留一下我。”
明明是他傲骨铮铮,说不认她做主人的啊。毛不思忍不住拿白眼球看他,敷衍道,“啊!好伤心,不要走!”
“这就完了?”凤璜愈发的不满意,“台子上的戏子唱曲的时候还知道投入感情呢!这次不算,从来!”
啪!
降魔杖敲在枕头上,毛不思掷地有声,“我的忍耐也是有限的。”
他谁啊他,大半夜的不打招呼出现在她的卧室,已经很没礼貌了,现在还命令她演出低声下气的戏码。大家都是陌生人,凭什么她就要迁就那个灰扑扑的男人?
啧啧啧,一点都不可爱。
凤璜碰了一鼻子灰,面子有些挂不住,又老老实实的退回了刚才出现的地方,原本他的想法或是自己装模作样一番,然后毛不思诚意挽留,自己在顺水推舟,勉为其难的留在她家里。
如今对方居然跳出他的脑补模式,直接赶客,这就不能接受了。明明是同样的脸,怎么做人做事的差别那么大?再说这个世界翻天覆地的变了模样,他人生地不熟的,能去哪?
凤璜越琢磨越是这个道理。
四目相对,他清清喉咙,把下巴抬的老高,以彰显自己的高傲,只是看上去多少还有那么点小紧张,“我饿了。”
“所以呢?”毛不思挺着身板坐在床上,降魔杖点点面前的地板,示意他坐下。
“要吃饭。”僵硬的三个字从喉咙里艰难的挤出来,凤璜挥着袖子拍拍地板,看上去更像是自己站累了,想要做些休息的样子。
“我这只有晚上的剩饭菜。”深更半夜,毛不思没有为了陌生人再开火的打算,索性选个最方便的,扔到微波炉里转一下就成。
他是不是听错了什么?剩饭?她居然敢给高贵的他吃剩饭?即便是当初那个小丫头,也知道买点酒肉讨好他的,她是不是对他有什么误解?
凤璜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袍,的确寒酸了点,要不是那丫头为了赢他拔了他的羽毛,现在也不至于法力骤减到不足一层,仰人鼻息,连肚子饿都没有热乎饭菜吃。
“不吃。”俗语说得好,落窝的凤凰不如鸡,但他在落魄也不允许自己沦落到吃剩菜剩饭的境地,索性厚着脸皮与毛不思讨价还价,“你去做吃食,我给你说个秘密。”
“你先说。”毛不思跟着马明义在一块时间长了,本事没长,心眼倒是长了不少,“不然我哪里知道你是不是坑我。”
做人能不能积极一点,阳光一点,他哪里像骗子?
凤璜内心挣扎了片刻,最终选了自己退一步,“你今天下午不是去了茶馆么。”
茶馆……
“嗯,怎么了?”毛不思脑中自动更替成现代人的语言——奶茶店。
真是迟晷日钝呐,凤璜心里暗自比较,要是记忆中的小仙姑,怕是早就发现其中异处了,“我虽睡得迷糊,可也不是没感觉。”
对上毛不思疑惑的眼神,凤璜伸出手指,一根一根的展开,一、二、三、四、五,“那家茶馆中,算上我,一共有五个人。”
五个人,毛不思盯着凤璜的的手,眉心扭成小疙瘩。
不应该啊,她里里外外都瞧遍了,完全没发现奇怪的气息残留。
“我看到降魔杖的反应了。”虽然只有一瞬间,“事后也认真搜索了一番,没发现什么脏东西。”
“那只能说你技不如人。”凤璜把碎发塞到耳后,反正该说的他也说了,毛不思找不找得着,收不收得了,这些就不是他该操心的事情了,大手一挥,“饭。”
“没饭,只有面!”不等凤璜回应,毛不思就冷着眼,气呼呼的钻进隔壁的小厨房。
冰箱里塞得满满当当,瓜果蔬菜,饮料零食应有尽有,这些都是马明义带来的,说是看她的冰箱空荡荡的太可怜,说什么也要填满,这样他拿水的时候,才能看着舒坦。
下层的冷冻柜毛不思更是连打开的想法都没有,她都懒得做给自己吃,还能做给别人吃?
只从中顺手掏了包泡面,想了想又从旁边摸了两颗鸡蛋。反正凤璜也不知道什么是速食产品,毛不思不由得打心眼里觉得自个聪明。
五分钟不到,毛不思就端着一碗精心准备的豪华版泡面登场了,鸡蛋火腿小油菜,看上去就美味。
香味冲入凤璜的鼻孔中,引得他食指大动,也不管这没见过的汤料究竟是什么,老老实实地抱着碗吃了个底朝天,他已经数不清自己都多久没吃过东西了。
“未曾想你这丫头术法平平,厨艺却很是惊人。”凤璜放下碗筷,连汤底都没留下,他又想到了第一次吃小仙姑煮的面条,小仙姑是不会做饭的,煮个面都清汤寡水,没吃两口就气的拍了桌子,反倒是那人,把剩下的半锅统统捞进了自己碗里。
他问那人:好吃吗?
那人回:极好。
那人和小仙姑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惺惺相惜,又偏偏要斗个你输我赢。
凤璜不知道最后他俩谁赢了,那些都随着他们消失在了不断奔行的岁月中,只是他迫切的想知道,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那丫头从头至尾都没有唤醒他。
他虽然不满她收他的手段,可心底却微微存着那么一丝渴盼,若果他非要有个主人的话,如果必须的话……
眼前的男人就这么盯着碗,目光开始涣散,逐渐陷入回忆之中。
“起来。”毛不思没有时间跟凤璜在这里耗时间,明天早上七点半,她还要早起跟马明义那个冤家去接机
想到这事,毛不思就忧伤,马明义的外婆回国,跟她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就被老人家莫名其妙的点名一起过去?
马明义家的情况很复杂,本家的两位老人没等到他们姐弟俩长大,就去了。而贺家的那对老夫妻更是水火不容,据毛不思耳闻,两位老人家是包办婚姻,一辈子互看不顺眼,后来家里的长辈去了,才摊牌离婚。
后来便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双方互不干涉。
瞧吧!包办婚姻的血淋淋的负面典型!毛不思痛心疾首的希望两家父母可以以此为戒,坚决抵制这种封建糟粕。
她的心底的声音到底没人听见,几家大人依旧其乐融融,她也曾就这事跟马明义推心置腹的谈过一次,为了照顾到对方的情绪,只好违者良心夸对方贬低自己。
换来的却是马明义长长的叹息,他拍着她的肩膀,大义炳然中透着无奈,“不愧是毛毛,你明白就好,这事上的确是太委屈我了。”
最后无疾而终……
“何事?”凤璜回神,把碗往毛不思面前一推,“饱了。”
“饱了就干活吧。”毛不思看看空碗,又看看凤璜。
“干什么活?”
“洗碗啊!”这么大个空碗就杵在他俩之间,看不到吗!
“我可是凤凰!凤凰!”凤璜掏掏耳朵,大眼瞪得提溜圆,不敢相信,“你竟然让一只高贵的凤凰去洗碗?”
“你都能吃饭,干嘛不能干活?”毛不思掐腰,发挥出女主人的气势,她治不了马明义还能治不住一只没毛的凤凰,“我不是你的主人,你也不是我的灵兽,咱们俩就是陌生人,你要是想继续住在我的降魔杖里,吃的上一日三餐,就必须付出劳动,刷锅洗碗打扫卫生样样不能少。”
“呸!爷爷我自小以来十根手指头就没碰过阳春水。”凤璜指着自己的鼻子尖,“让我打杂?想得美!”
“哦,那就不留你了。”毛不思一溜小跑过去把房门拽开,冲着凤璜挥手告别,“走吧,再见。”
“走就走!爷爷不伺候了!”凤璜气的想要炸毛,但转念一想自己的羽衣不知道哪去了,身上光溜溜的并没有毛,愈发的气愤,把对小仙姑的怒气一起发泄了出来,“长成你这副模样的女子,都……都不是好人!”
说完,头也不回的甩门而去。
☆、沦落街头
深夜的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凤璜万分忧伤的蹲在马路边,眼前不停地飞过各种黑色白色的四轮箱子,突然,一枚银色的硬币‘啪嗒’落在他面前。
娇小的的女孩拽着身边男友的手臂,看向凤璜的眼神充满了怜悯,“好可怜哦。”
是挺可怜的。凤璜想起自己的悲惨遭遇,不由自主的点点头,他本就生的好看,即便沦落到这种地步,也掩不住,大眼一抬,瞬间就看的人心神荡漾。
面前的小姑娘估摸着也没料到看上去脏兮兮的乞丐居然出乎意料的好看,人是视觉动物,动物好看了会吸引更多的伴侣,人好看了也会吸引更多异性的好感,于是,眨眼间,又有二十块钱出现在了凤璜的手里。小姑娘蹲着身子,跟凤璜平视,开始长篇大论的鼓励着他,眼里都放着光。
多么好心的人儿啊,比那个凶神恶煞的神婆强多了。
凤璜不停地点头,手里瞬间又多了五十块钱。
还没等他弄明白两张巴掌大的纸究竟是什么,女孩就一步三回首的被男朋友强行拽走。
“年纪轻轻干什么不好。”不满意的声音从身边传过来。
凤璜扭头看着坐在他一米开外处的半百老人,老人套着灰扑扑的衣褂,跟他身上的布料粗粗瞧去很是相似。
“这位老人家,你已经打量我需多次了。”凤璜歪着头疑问,“可是有何事?”
“有何事?!”原本哼哼唧唧仿佛风一吹就回倒下去的老人忽然间暴跳如雷,他指着凤璜脚边聚集了一堆的钱币,“狗都知道撒尿分块,你来我地盘乞讨还好意思问我有什么事?”
“你才是乞丐!”凤璜被老人突如其来的指责闹得一愣,等他在反应过来,脸瞬间红成苹果,“你这老儿可晓得我是何等身份!”
“呵呵,钱都接了,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是乞丐?”老头弓着腰,跟凤璜相对而立,“现在年轻人脸皮都这么厚了吗?”
俩人的争吵引来了不少群众的围观,不时的有声音传入凤璜的耳朵。
“快拍快拍,这么好看的乞丐发到网上说不能能火。”
“身强力壮的,捯饬捯饬干点什么不好。”
“脸好看有什么用,没点自尊心。”
凤璜听在耳里,气在心里,他多想飞空咆哮:老子是神兽,是凤凰,跟你们这群愚蠢的凡人不一样!
霓虹灯火,照亮着整个黑夜,周围是不停聚集的人群和指指点点的交头接耳。凤璜内心无比的委屈,他只是睡了一觉而已,没想到醒来后,法力没了,小仙姑没了,他熟悉的山野都城也没了,还有人妄图想让他干活,有人指着鼻子训斥他是乞丐。
这是多么可悲的处境,简直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张博尧,那边有热闹!”嘈杂的人群中,突然传出一条不属于凡人的声线,带着双重的回音。飘进凤璜的耳朵,惹得他不由自主的寻声而望。
一条小小的身影,拖着透明的身体闯入重重的人群,如入无人之境。
就在目光碰上的瞬间,初一咧到耳朵的嘴角就这么僵硬的挂在了脸上。
她听到有人再跟她对话,“小鬼,咱们又见面了。”
“我没见过你。”初一拼命摆手否认,“而且我也没做过坏事,是个好人……好鬼。”
周围的人看不到初一,只瞧见凤璜面向西北方,眼角含笑。
“他还有脸笑?”
“这人没救了,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怎么了?”张博尧好不容易挤进人群,还没等他靠近初一,小人就猛地扎进他怀里,穿过张博尧的身体,从他背后探出半个脑袋。
“有个秃毛的大鸟看到我了。”初一捂着眼,从指头缝里望出去。
他听到了什么?秃……秃毛?
凤璜这次是真的忍不住暴走了,他迈着大步,直直的向着初一所在的地方冲去,周边的人立刻尖叫着散开,生怕被他碰到。
凤璜隔着张博尧跟初一发火,“你再说句我秃试试!”
初一被凤璜吼得一怔一怔的,她飞快地扫了他一眼,轻声的嘟囔道,“可你就是秃啊。”
说实话而已,有错吗。
“你爷爷我虽然法力大减,但是对付你这么个不是人的小鬼还是绰绰有余。”凤璜撸撸袖子。
这副模样落在三个当事人眼中自然无比正常,可看在围观者眼中就变了样子:就见一个乞丐突然发疯似的冲着行人大吼大叫,极具暴力倾向,而行人似乎被他突来的举动吓蒙了,竟是动也不敢动。
初一别的本事没有,逃命的本事倒是一等一的强,凤璜话音将落,就见她双眼一阖消失在了空气中,连丁点的气息都没落下。
“吓死我了。”初一再度睁开眼时,人已经回到了奶茶店,她犹带后怕的抚着胸口,不停地安抚自己,哪怕她根本没有心跳。
☆、大片梅花
“你们这群无知愚笨的人类!”凤璜眼见周边围观的人却越来越多,气的满脸通红,颤抖的手指头从灰扑扑的长袍里伸出来,他横眉冷对,愤怒混杂着羞赧,把之前对毛不思的怒气一股脑的怪到了张博尧头上,“你等着。”
言罢,又使劲在地上跺了几下脚,这才遮掩着脸,灰溜溜的冲出人群。
徒留下张博尧伫立在原地出神,初一那个丫头,这次怕是又招惹了什么不该招惹的东西。想当初她就是胆子太大,敢孤身一人去跟怨气横生的婴灵去抢‘家’。结果被打坏了脸,缩在他家许久没敢出门。
这次又是说话不经大脑,得罪了不知什么人。张博尧有点心累,他觉得,是时候带她离开了。
黑漆漆的房间里,只有月光透过窗纱洒下,毛不思大喇喇的躺在床上数羊,殷切的期盼着周公呼唤她一起去梦中扑蝶。
只不过还没等她迎来周公,就迎来了方才摔门离去的某只凤凰。
“毛不思,开门!”凤凰站在走廊里,砸门的声响砰砰不绝,再配上他特有的大嗓门,差点把毛不思的魂给吓出来,“爷爷我回来了!”
“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毛不思翻身把毛毯盖在脑袋上,嘴巴里碎碎念,试图隔绝门外的呼唤。
毛不思知道这二十多年来自己没什么桃花运,但是也不至于身边的男人都是这个模样啊。是人的毒舌不说,还成日里一副黄世仁土地主的模样;不是人的疯疯癫癫,看人都恨不得把眼睛架到脑袋顶上。她到底做错了,要费尽心思的应付这么两个男人。
门后贴满了符咒,凤璜进不来,只跟迷途的哈士奇一般,扯着嗓子在楼道里悲鸣,全然不知道自己这样扰民的举动会给毛不思带来什么。
比如,隔壁大婶的短信:和男朋友吵架了好好说,别闹得满楼皆知,影响不好。
比如,楼下大哥的语音:孩子明早还得上学呢,你们楼上闹啥?
再比如,楼上大姐咆哮的电话:大半夜的,有病吧你们!
毛不思被接二连三的通知骂了个狗血淋头,只好陪着客气不停道歉,邻里之间,还是要好好相处的。只等电话挂下的瞬间,毛不思火气才唰唰冒起来。
这一天天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啊。
门外的男人她也仅仅见过两面而已,还不如见隔壁公寓遛狗的张大爷见的勤。
“别叫了!”房门被唰的一声拽开,毛不思冷着一张锅底色的脸,“死人都能让你叫的活过来。”
“尔等当世之人,实在无知至极!”凤璜单腿抵住门框,身子一弓,就从毛不思的胳膊肘下面钻了进来,麻利的如同耗子精转世。他三步两步蹿到客厅内,一屁股坐上柔软的沙发,口中抱怨不停,“竟辱我是疯子、乞丐。”
多么合适的称呼。
毛不思认命的把门关上,余光把凤凰上上下下扫了一遍,他现在这打扮状态,着实不太像个正常人。
“你这眼神什么意思?”凤璜敏锐的捕捉到了毛不思眼底的情绪。
“没有,就瞎想想。”
“想也不行,想也有罪!”凤璜挥着袖口,拍的靠枕哗哗作响。
毛不思不想跟凤璜在这个话题上打转,她冰着一张脸,倒了杯冰水给他,语气僵硬,“你不是走了么?还回来做什么?”
扎心。
凤璜被毛不思直白的提问激的语塞,抱怨的话就这么卡在了喉咙里。走了没一个时辰,就灰头土脸的又回来,搁谁自尊心也受不了啊。
“呃……”凤璜大脑飞速运转,在心里编制着最合适的借口,一双桃花眼四处瞟个不停,眼前不知怎么就出现了初一和张博尧的脸,“我方才见到茶馆的老板。”
打着哈欠坐在一旁的地毯上,毛不思随意抱了个玩偶在怀中,“所以呢?”
港城是出了名的不夜城,即便是深夜两三点,街道上霓虹不灭,有不少来来往往的行人。
“喂,你就不能表现的好奇一点?”毛不思显然更想快点结束这个话题好再度去幽会周公,故而没有想象中的激动,这严重的打击到了凤璜讲故事的积极性,“你这性子,真没劲。”
还是小仙姑好啊,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一副极感兴趣的样子,虽然他知道她是装的,暗藏着想要驯服他的心思,可她装的多好啊,跟真的一样。
“又不是我非要你来不可,不喜欢我你走啊,又没人拦着你。”毛不思托着腮,困意不停袭来,都过了凌晨了,明早她还要早起去机场,真心没什么力气跟凤璜大半夜的坐在客厅中扯皮,“不行了,我得去睡觉。”
“我看到那个女孩了。”毛不思刚起身,睡衣就被凤璜用手指勾住衣角,对上毛不思还略带迷茫的眼神,他嘴角微微勾起,桃花眼自带三分傲慢,“茶馆里那个你看不到的东西。”
“还真有东西?”毛不思一个激灵,倦意立刻醒了八-九,只有这种事情,才会让毛不思忍痛割舍与周公的梦中之约,她把凤璜挤到沙发的另一边,眼里莹光闪闪,“是什么?鬼?妖?还是灵?”
能够瞒过她的眼睛,要么像之前的吴老板术法极高,要么就有法宝护体,除此之外,毛不思也想不出其它的可能了。
“不知道。”三个字被凤璜说的理直气壮。
不知道?毛不思眨眨眼,强作恨铁不成钢装,“你不是凤凰吗?你不是神兽吗?你之前面对吴老板的时候不是厉害得紧吗?怎么这会儿连她是个什么东西都分辨不出?”
对上吴老板那次,对于凤璜而言,完全是个意外,隐约中他感到了降魔杖的主人散发出来的强烈求生欲,这才从睡梦中醒来,多年的法力在瞬间爆发,几乎是瞬间就灭了吴老板操控的几只火兽,但也仅仅是瞬间而已。
“这能怪我吗?”凤璜反手戳着毛不思的鼻头,“就这张脸,就这张脸!罪魁祸首,你还我法力!”
“你再戳我一下,我就真揍你了!”毛不思不一定打得过一只凤凰,但是没了毛少了大部分法力的,打起来可就不一定谁胜谁负了。
“哼,爷爷我大人大量,不与你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片子计较。”凤璜几乎是随着毛不思的话音收手,面上却做出副礼让的姿态。
“按理说张博尧身边要是跟着这么个东西,理应脚步虚浮,印堂泛黑,带着死气才是。”就像林妈妈,因为林寥长期跟着,整个人都冒着股骇人的阴气。
毛不思习惯性的抱着膝盖,另一只腿盘坐着,手指头尖不停地在膝盖上敲来敲去。
“左右与我无关。”凤璜把眼神从毛不思身上收回来,“爷的客房在何处?”
一厅一卧的小户型还想要客房,他怎么想的这么美呐。毛不思快速起身跑到橱柜前,胡乱抱了床杯子,扔到沙发上,“没床,你就睡客厅吧。”
说完,也不等凤璜反应,就快步冲进卧室,啪的一声把门带上,顺手贴了张符咒在门缝上。让出客厅已经是她最大的仁慈了,想抢她的床?门都没有!
又侧着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半响,见外面没传来丁点动静,毛不思这才安心地上床睡觉,把小毛毯盖上肚子的刹那间,她突然想起来,凤璜根本无需睡沙发,他睡在降魔杖里不就行了么?
“凤璜!”毛不思隔着墙开口。
“干嘛?”声音带着些许的鼻音。
“你要是沙发睡得不舒服,可以睡回降魔杖里!”
“丫的,又想关你爷爷,不去!”凤璜语调带了层□□味。
算了。毛不思深呼了两口气,自我安慰,不要和关了数百年的疯子较真。
小小的公寓终于再度回归了安静,凤璜躺在沙发上,想到了那个雪天。
大片的梅花在山寺中怒放,小仙姑就这么盘腿坐在屋檐下的蒲团上,她单手抱着膝盖,手指不停的就着琴音轻敲着,远处的红泥炉上温着热酒,那个穿着灰扑扑道袍的男人正小心翼翼的取着干净的雪水。
他落在远处的梧桐树上,瞧的一清二楚。小仙姑的眼神一直这么追着男人的身影,眉角间都带着笑。她那时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她与他说话时那样,三分真七分假,只为了哄着他做她的灵兽。
“你到底去哪了啊。”月光落在凤璜的侧脸上,他默念出声。
☆、疑心太重
起床铃声响个不停,毛不思第三次按灭了屏幕,把小毛毯重新盖到了脑袋上,好困啊,短短五个小时的睡眠完全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渴求。
周公挥舞着小手绢不停地诱惑着毛不思,就在她撒开脚丫子想要一头扎进那个美妙世界时,马明义的脸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困意就这么冷不防的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毛不思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艰难的睁开眼,“太可怕了,梦里都阴魂不散。”
眼前的人眉毛动了两下,毛不思有揉了揉眼睛,那道影子已然留在眼帘里。
懒洋洋的轻松氛围,骤然一收,毛不思颤抖着手戳了戳眼前人的下巴,指尖还残留着特属于人的体温,“做个梦而已,这怎么还活了呢?”
手指头顺势被人拉住,马明义借着力道一把把毛不思从柔软的小床上拽起来,“不活哪有机会叫你起床。”
呼,居然真的是活人,毛不思有点小忧郁,仿佛看到了压在自己头上的五指山又飞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啊?”毛不思挠挠鸡窝状的头发,猛然又想起来,她小手往前一推,理直气壮道,“我爸是不是又偷偷给你钥匙?拿来!”
“家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还需要用钥匙?”马明义把毛不思的手掌从自己眼前推开。
他却是有毛不思家的钥匙,开始也确实没想着敲门能把毛不思给敲醒,只是,他也没想到会有另一个人开门。凤璜叼着泡面袋,看上去像是饿了很久的样子。瞧见他开口第一句话:会下面吗?
“还有谁?”毛不思大脑还没清醒,半响才记起家里还有个吃白食的,“那只笨鸟还没走吗?”
“没。”马明义摇摇头,小声道,“他还吃了你冰箱里粉色装的一袋泡面。”
“太可耻了!”毛不思气愤,她都没舍得吃,“那可是最贵的!”
别看凤璜本事没多少,挑东西的眼光倒是不错,想着又暗搓搓的念叨了凤璜几句。
真没见过这么明晃晃说人家坏话的,卧室的门还开着,凤璜探着脑袋远远扫了两眼,又继续埋头吃面。
“瞧你小气的。”马明义捏着毛不思的鼻尖,“喂只鸟也这么心疼。”
“又不是我养的鸟。”毛不思从小床上爬起来,连推带赶的把马明义搡出门,“换完衣服咱们就撤。”
凤璜抱着泡面碗,筷子在手中飞舞,嘲笑道,“呦,被赶出来了。”
“那也比被符咒贴到外面强。”马明义习惯性的打开冰箱,拿了杯子和冰水,转身坐到桌子前,先倒了一杯放在自己面前,剩下的大多倒进了桌上饮水壶中,顺手按下烧水键。
“我不跟你这个‘凡人’一般见识。”凤璜刻意咬住了‘凡人’两个字,马明义这张脸,真是越看越惹人讨厌,总让他不由自主的回忆起当年那个永远带着假笑的男人,“虚伪。”
最后两个字也不知道是说马明义,还是说别人。
热水壶呼呼的冒着热气,室内的空调开的不算大,马明义对于凤璜的恶意并不在意,这个世上对别人怀抱不满的人太多了,凤凰不是第一个讨厌他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他甚至对凤凰不喜欢他的原因都没有兴趣探究。
毛不思在衣厨里挑了半天,才选了件看上去落落大方的,虽然对她而言,短裤显然要比这件舒服的多。
客厅的俩人继续沉默着,毛不思不停地在卧室和洗漱间蹿来蹿去,直到热水烧开,还忙活个不停。
“我这样会不会太正式了点?”毛不思难得的拿出了自己封藏已久的羊皮小高跟,这还是她大学毕业那年,老毛专门买来送她的,结果除了毕业典礼,到现在都没用再从鞋盒里出来的机会。
“把鞋换了吧。”马明义倒了杯热水,又添了几颗冰球进去,往前推了推,就见毛不思立刻接过去,刚放到嘴边,就听见马明义继续,“我怕你走路走的一半就要逼着我给你买鞋。”
水差点从喉咙里喷出来,毛不思握着杯子猛地落到桌面上,十分不满意,“我在你心里就不能有点正面形象么!”
“没有的东西就不要强求了。”马明义瞧着毛不思准备的差不多,晃了下手中的车钥匙,“走吧。”
“等我拿个面包!”毛不思刚买开步子,就被马明义拉了回去,四目相对,毛不思指着不远处的冰箱,“我还没吃饭呢。”
“我买了,车上吃。”似乎怕毛不思不听话,还故意补充,“你最爱吃的郭家包子,还有隔壁的甜豆花。”
“肉的?”毛不思两眼放光。
“肉的。”马明义边走边回应。
真好!大早上就可以吃软乎乎香喷喷的肉包子,毛不思的心情瞬间阴转多云,看马明义的背影也亲切了几分,有时候,这个人还是是很不错的嘛。
凤璜翘着腿靠在椅背上,看着俩人日常的互动,偶尔□□味十足偶尔又春风过境,毛不思看上去像是吃了不少的哑巴亏,被压迫的死死的,可除了口头上占不着便宜,其他方面哪有什么损失?水有人倒,饭有人买。
配上这两张脸,不由得令凤璜想起一句老话:风水轮流转。
“等等。”毛不思屁颠屁颠的跟在马明义身后,准备去享用今天的早餐,临到出门,才恍然记起,家里似乎还有个人。
“我还以为你俩又把我忘了呢。”凤璜见毛不思在门口回头,才摸着耳朵打了个哈欠,“我就不去了。”
“想得美,谁知道你又能干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毛不思哒哒冲到凤璜面前,手里的降魔杖敲上他的肩膀,“走。”
“瞧你小气的。”凤璜把之前偷听到的话原封不动的又甩给了毛不思,不待毛不思反驳,眼一闭,整个人就隐在了降魔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