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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桃初 当前章节:14894 字 更新时间:2026-5-20 19:57

双方剑拔弩张, 一时有些僵持不下。

嘎吱——

毛不思身后的房门被人拉开,肩头一沉, 毛不思顿感力量压住肩膀, 她张张嘴,就瞧见马明义立在她身边小幅度的摇了下头。

汗水浸湿了他的睡衣,粘嗒嗒的沾在皮肤上, 马明义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大叔,交易可不是这么个谈法。”

小胡子能迂回地找上他们, 定是一筹莫展中想出的下下策, 不惜得罪两家, 也要将那个女人寻出来,足见那人的重要性。

毛不思性子直, 凡事不会往深了想, 男人今日敢上门挑衅, 把事情做到这一步, 摆明了是不打算放过他们俩,说得再多,也是无济于事。

退不了, 躲不过,那就只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减少自身损失,这是商人的本性,也是商场的生存法则。

“我喜欢聪明人。”小胡子转身跨了一步,与马明义面对面,他胸口的睡衣挂着褶皱,搭眼一瞧就知道受了番挣扎,伸手客气的帮他抻了两下,才在毛不思防备的目光下再度抱胸,“懂事。”

“要不要进去喝杯咖啡。”马明义让出半扇门。

“不了,门外宽敞。”他不喜欢去不熟悉的地方,尤其是个术士的住处,“我虽然不惧光,但也不想整夜困乏的耗在这里。”

“三个条件。”马明义知道他不耐烦与他讨价还价,便也不作过多的推拉,直接亮出自己的要求,“第一,找到人之后时间地点我们定。”

“可以。”小胡子偏着头,脸上呈现出不健康的白,“只要她能出现,阎王殿我也敢去赴。”

“第二,事成之后你保证不再来骚扰我们。”马明义伸着两根手指,“我毕竟是个正常人,不想与你们这类人扯上关系。”

“当然。”下巴微点,小胡子眼睛眯成细缝,“我对你们也没什么兴趣。”

“第三。”马明义声音低下来,他胳膊还圈在毛不思肩上,身子前倾,拉近了自己与小胡子的距离,“我要你手上所有的娃娃。”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的凡人,你要它们做什么。”小胡子眼底透着疏离,“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你这个荒诞的要求。”

“我能找到你想要的,可你手里却没有我想要的。”马明义跟他四目相对,哼笑出声,面上就差写上‘笃定’二字,他的声音很低,额前的碎发上还残留着之前的汗渍,“做交易,当然是砝码少的人先退一步。”

“我也不打算把它们怎么样,这些个小玩意,留在阳间始终是个隐患。”马明义挺直腰背,伸出右手在两人中间,腕上还挂着条普通的护身手串,“不如免费帮它们超度了。”

“这可是要我活命的家当。”小胡子没伸手,笑容有些古怪。

“等见到仇人后再说什么家当不家当的吧。”会补魂术,又能躲开男人这么多年不被寻到,多半也不是个简单的,马明义右手巍然不动,“届时先得有命,才能活命吧。”

“成交。”双手交握,小胡子手上的温度略比常人低上半分。这些唧唧喳喳的小东西,在多年的岁月中为他排解着寂寞,养的时间长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但归根结底,他靠着泥偶娃娃与人类换取寿命,活了这么多年,为的不就是找到那人吗。

夜还是那么沉,昙花的香气逐渐散去。

“不能去。”毛不思站在窗口,看着男人带着一群蹦蹦跳跳地小孩消失在巷口的拐角处,才猛然拉上窗帘,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马明义面前,她蜷着膝盖坐在沙发上,扳着他的肩膀,一板一眼道,“我那老祖宗魂魄俱散前给你说的话,你都忘了吗?不要进阴阳道,不要去里面寻人。”

那是她对他们最后的忠告。

“小仙姑虽然在某些事上做的过分了些,那也是她被千年的不死岁月给逼疯了,临了她不会平白无故地留下那番话,一定是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东西。”毛不思握着马明义的手腕,急的眼眶都有点泛红,“你怎么能答应他。”

“不答应又能怎么样,他是个活人,不老不死又与阴灵相通,你收不了他,我也躲不了他,总不能买-凶灭-口吧。就算你我有幸躲得了他,那别的呢?从小到大,家里什么法子没试过,都是竹篮打水。”马明义探出胳膊伸手捏了捏毛不思的鼻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生杀大权掌握在别人手里始终不是办法,还不如去探个明白。”

“一定要去?”毛不思贝齿咬着嘴唇,心里天人交战。

“一定要去。”马明义点头。

“非去不可?”不死心。

“非去不可。”马明义眼神笃定,“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也想看看给我补魂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眼前的一团昙花稳稳地呆在茶几上,毛不思越看越觉得它碍眼,忍不住一巴掌拍下去,昙花落在地上滚了两圈,丝毫不损,“我怎看怎么气。”

“收着吧,这花能带咱们找到人。”马明义俯身把花团捡起。

“能找到那老怪物怎么不自个去,准是人家故意躲着他,这才把主意打到了你头上。”毛不思心里窝着一股无名火,也不知道是对小胡子,还是对自己,她绷着脸,扭着身子捧起马明义的脸,“明天,不,现在开始,我突击给你补习术法。”

“天都这么晚了。”马明义嘴上说着,身子却没有要移动的意思。

“我不管,什么拜师念训统统丢掉。”毛不思在这个凉风如水的夜晚,前所未有的感觉到,自己的本事,根本不足以保护好马明义,老毛说得对,求人不如靠己,“起码,你要把逃命的咒法给我记得滚瓜烂熟。”

马明义毫无基础,毛不思也不指望他能学成什么样子,关键时候,只要能逃出去,比什么都重要。

翻出小时候毛方林专程为她装订的小册子,里面被她用各种水笔细心地标注,每个咒语相配的手势,失败的原因,成功的窍门,毛不思打开上锁的抽屉,把它们统统展现在了马明义面前,这些秘法,是她最珍贵的宝贝,再多的金钱美食也都比不上分毫。

“第六十八页,六十八页。”小册子不知道被她翻看过多少遍,毛不思耳朵上夹着降魔杖,纸张哗哗作响,她垂着头,手指点着被不知何时圈起来的半页纸,认真道,“这是我小时候学的最认真的一门法术,所有的秘诀都在这了。”

那时候她还小,经常闯祸,不是打了那家的弟弟,就是欺负了这家的哥哥,免不了隔三差五地被老毛逮住胖揍一顿,再后来她痛定思痛,刻苦专研了许久的逃命咒语,并且积极地运用在生活中,在跟老毛长久的斗智斗勇中不断地发展完善,最后基本做到了毫无破绽。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幼稚可爱的紧。

“八景明台,这里面的八景指的就是……”毛不思伏在茶几上,跟马明义并着肩膀,每个字每个字的扣给他听,“左手要掐成剑指,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先点气海穴,在移到会阴穴下两寸,出手一定要快。”

毛不思手把手的教,恨不得把脑子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全倒给马明义,眉心间锁起小疙瘩,圆圆的下巴因着这几个月接连不断的事件变尖了许多。

马明义眼神落在她身上,不知怎么就笑了,时光推着所有人向前,唯独在他好毛不思的世界里伫足,他现在看着她,还能想起小时候一起上学的情景,她也是这样皱着眉,扣着并不困难的考试题,忧心忡忡地模样,仿佛天要塌下来一般。

那时候的毛不思多张扬啊,天天像个小太阳似的,身上有着用不完的活力,跟体弱多病而显得阴沉的自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他对毛不思的感情很复杂,既喜欢她那副无所畏惧的劲头,又讨厌她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

后来,马明义出了国,许久以后他才明白,那种复杂的感情,叫羡慕。

幼年他尚分不清性别时,就喜欢缠着毛不思,因为她令他觉得安全,本能的去寻求保护。上学后他的自尊心开始滋生,不再允许他一味地追在小女生后头讨好,不安便换了副皮囊,重新出现在毛不思身边去博取关注,无论成绩还是日常中,无时无刻不想着压她一头,不带作业被罚站,偷吃零食被举报,送情书被破坏,但凡毛不思讨厌的、害怕的、不喜欢的他统统都做了。

这么一想,那时候的毛不思一定是讨厌死他了。

☆、神秘婆婆

“你笑什么?”毛不思疑惑地扭过脑袋, 降魔杖被夹在耳骨后摇摇欲坠。

“毛毛。”马明义侧过身子,问出了心底好奇了许久的问题,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不讨厌我的?”

真是个棘手的问题。

毛不思眨眨眼, 降魔杖吧嗒一声从耳后滚下来,稳稳地落在她掌心内, 更衬得她皮肤白嫩嫩的,捏着小棍子, 她一边轻戳着面前的‘补习册’, 一边嘟囔,“我一直都挺讨厌你的。”

“现在也是?”马明义靠的她近了些。

“嗯。”手上的动作不停。

“这么讨厌还帮我?”马明义忽然觉得这本小册子能在毛不思手里保存的这么完好,着实不容易。

“宰相肚里能撑船没听过啊。”毛不思拍拍胸口, 继而情绪又低落了下来, “再说,你就是人讨厌了点, 又没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 凭什么这么倒霉。”

“别戳了。”手腕被人握住, 毛不思一抬头,就见马明义取了她手中的降魔杖放在一边, 脑袋往桌前探了探, “戳坏了我看什么。”

压抑的气氛因为马明义的几句话暂时缓解了些, 可毛不思心里还是沉甸甸的, 像压了块大石头,她单手撑住下巴,就见马明义认真地比对着手上众多的穴位, 按哪个,绕哪个,先后顺序是什么都要记得清清楚楚,对于他们捉鬼师而言,错一点,那就是有命和没命的区别。

马明义性格说不上太好,满肚子的生意经,甚至偶尔还有些情绪化,可除此之外,毛不思扪心自问,他对她真称得上非常之好。

她性子倔一根筋,因为驱鬼师这个职业,注定会惹出些不必要的麻烦,也免不了连累到马明义,但任凭毛不思怎么想,记忆中都没有马明义埋怨她的画面,他说的最多的无非是让她小心些,让她别急切,让她放手去做。

捉鬼师,这个名头说出来,也不是没有歧视目光的存在,成日里与鬼怪邪祟打交道,免不了会令人常人心生恐惧,毛不思活了这么大,真正数得上的朋友也无非是同行里的寥寥几人,世上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与他们深交,觉得他们可怕。这些现实随着毛不思日渐长大,也开始变得明白。

所以她从不强迫别人跟她交朋友,多年来,有着许多人在她的生命中偶尔停驻,又头也不回的离开,经历的多了也就练就了一副强心脏,渐渐变得不在意了,钞票和美食,足以令她乐呵呵的幸福活着。

白色的灯光让这个夜晚变得格外朦胧,毛不思换了个动作把脑袋枕在手肘上,马明义认真起来,还是有点好看的,小手指挠了挠对方的胳膊,换来了对方的回首。

其实,我没有讨厌你。

毛不思和马明义准备的时间并不多,小胡子过分的催促让他们这几日的神经异常紧绷,毛不思甚至在打开阴阳道入口时念错了咒法,差点被阴雷从空劈中,幸好她反应灵敏,才只是擦伤了皮肤,惊得马明义当场吓出一身冷汗。

凡事有好必有坏,有黑必有白,阴阳道介于阴阳交汇处,各种关系最是错综复杂,里面寄居的鬼魂既不像阴间的井然有序,又比阳间多了几分忌惮。

不问,不听,不答。便是最好的护身法则。

只是这次进入阴阳道,显然与他们上次来极为不同。

马明义没了灭魂手串护体,就如同一块肥肉掉进了狼窝,刚踏入阴阳道,一向诡谲安静的地方顿时阴风狂作,周遭的林木被吹得哗哗作响,刺耳的尖叫声呼啸着从二人身边擦过。

鬼楼四起,金银纸钱洋洒着从半空飘过,未等落在地面,便消失了踪影。

“别乱动。”毛不思一手握着降魔杖,另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握住了马明义的指头,风冷的刺骨,她能感觉到灰蒙的背后,掩藏着无数只张望的眼睛,贪婪的注视着他们。

阴阳道无杀戮,无夺舍,这是自出现起就存在的规矩。

可现在,那些个沉寂许久的如同垂暮老人般安宁的鬼魂,嗅到了生的味道,生出了满心的雀跃。

黑色的雾气在经过许久的徘徊后,突然冲破漫天的金银色,笔直的向着马明义的头顶冲下。

幽蓝色的降魔杖划破长空,横扫截断,黑雾被从中切成两段,发出低沉地咕噜声。

“谁让你多管闲事。”漆黑的小巷里,衣衫不整的男人手中的水果刀沾满了血迹,满眼惊恐的落荒而逃。地上躺着个十七八岁的男学生,喉咙被人切断,血液止不住的往外涌,他努力地睁开眼望着月亮。旁边的女学生帆布鞋鞋掉了一只,哭到看不清模样,口齿不清的打着报警电话,声嘶力竭,“快……快救人啊!”

那是黑雾生命最后一刻的定格。

毛不思最怕这种枉死的鬼魂,阴阳道里他们可以肆意的捏造自己的容貌,有人喜欢化身美人,有人喜欢幻化成草木,而黑雾,则是把自己幻成了死亡的画面,毫无保留的砸向来人。

“我知道你死的冤枉。”毛不思往后猛退三步,降魔杖横在胸前,“冤有头债有主,你既然不打算报仇,选择进了阴阳道,就该知道这地方的规矩。”

“我只是没有找到他而已。”黑雾扭曲盘旋,最后又汇聚成一团,“可现在,我不想报仇了,我想活着。”

堂堂正正的活着,这世上没有比缺少灵魂的身体更适合了,既可以体验到人间百味,也不会像附身一样残留阴气带给身边的人灾难。

“这位哥哥的身子,我也是极喜欢呢。”娇滴滴地女声从远处传来,优雅的墨绿色旗袍开叉到大腿根部,脚上踏着双黑如眼珠的高跟鞋,女子捂嘴蹙眉,“我那可怜的一魂不知在何处游荡,至今不归,不如这身子就可怜了奴家罢。”

阴风从背后吹过,毛不思反手从她与马明义的腰身间插去,只听吱扭一声,就有个圆滚滚地东西被穿透身子,消散在空中。

“今天,怕是场硬仗要打。”手指被握的咯嘣响,毛不思转着脖颈,还不忘了小声交代马明义,“一个咒法学三天,检验成果的时候到了。”

皮肉绽裂的声音伴随着降魔杖的碰撞声,在静谧的降魔道中不断响起,恶臭味充斥着整片土地。

“婆婆来了。”昏天暗地中,不知谁开口喊了嗓子。

毛不思顿感周身的气息一轻,可更多的,还是如黑雾般杀红了眼睛的。

女人的高跟鞋敲的地面咚咚响,“就是天皇老子来,姐也要定这副皮囊了。”

绿色的旗袍化身坚硬的丝绸,狠狠地切过来恨不得切掉一块肉才算。

“一。”苍老的声音不知道出自何方,并不多言,口中只平稳的念着数字,“二、三。”

‘三’字将落,只听嗖的声响,像是一枚消声弹,又像是弓箭离弦,划破灰蒙,直冲向旗袍女子的面门。

空气瞬间凝结。

女子朱唇大张,眉心印着一枚黑点,喉咙发不出丝毫声音,身体五官仿佛被什么东西拽住,向四面八方猛烈撕扯成碎片,随着空中飘下的纸钱一起落下,未碰到地面,便消散个干净。

“入了阴阳道,就该守阴阳道的规矩。”满头的银丝被随意地绾起,老妇佝偻着腰身从雾中若隐若现,咳嗽声不停,“老婆子年岁大了,本不想杀生,奈何你们所作所为着实过火。”

“你是三岔口的那位婆婆。”马明义身上挂了彩,比起孤鬼,他的速度显然不够,拼了命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被这么快吞噬掉。

他想的没错,阴阳道既然讲究规矩,那么规矩破了,自然会有管事的人出来。

“你们来这儿做什么。”老妇比他们上次相见又老了许多,她的腰更弯了,眼球浑浊不堪,脸皮松垮垮的挂在脸上,褐色的斑点从额头一路爬向脖子。

“婆婆,我们来找阴阳道的主人。”毛不思也不知道小胡子口中的人到底是谁,拉着马明义往前猛跨步。

“我主?”老妇人仿佛听到什么可笑的故事,摆手摇头,咳嗽声又大了不少,“你们寻不到他的,便是我,也有几十年年没瞧见他了。”

几十年年。毛不思和马明义相互对视,便知道补魂的不是阴阳道的主人。

“婆婆可会补魂?”马明义斟酌再三,阴阳道里除了游荡在阴阳外的孤魂,眼前的老妇人,是他们唯一见过不同于其它的存在了。

“补魂。”老妇人努力睁开眼,蹒跚地走进马明义,隔着两步的距离,又认真地把他打量了一番,才恍然,“我说怎么瞧着亮晶晶的,原是少了一魂。”

“婆婆知道?”毛不思惊诧。

“小六当年求我的时候,你还没有桌子高。”老妇人摊开手,周遭景物开始加速旋转,在睁开眼,人就到了一间小小的木屋内,老妇人颤巍巍地坐在床头上,抚着身侧的箩筐,“说吧,谁让你们来的。”

☆、林家少年

“您这么笃定不是六叔让我们来的。”马明义环顾四周, 这才弯腰取出了桌下的一条长凳,长凳有些年岁了, 木纹都有了细细地裂痕, 他拉着毛不思坐下,并未与老妇客气。

“小六那孩子, 虽不是我看着长大的,但多少也晓得他的品性。”老妇抬起混沌不堪的眼球, 嘴角因为下耷的皮肤笑的并不好看, “若真是他,你二人又何必搭着自个来阴阳道寻我。”

如果不是她及时出现,免不了要在阴阳道里生出大风波。

“六叔的确不知道我们过来。”毛不思收起降魔杖, 坐的笔直。

“谁让你们来的。”话说出口, 老妇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这个世上, 知道她会补魂术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何映秋向来是个嘴巴严实的凡事听得多说的少, 老师父则在小县城隐姓埋名, 多年前也已离世。

抛开他俩,知道补魂术的, 就只剩下那人了。

手指微微蜷动, 老妇起身倒了两杯茶递给面前的两人, 落杯的时候不小心溅了几滴在桌面上, “他,过的可好?”

语气听上去不像是仇人,更像是许久未见的朋友。

“不太好。”毛不思回想着与小胡子相处的情景, 他整个人都被阴郁包裹着,没有过分的喜怒,更多的是情绪上的阴晴不定。

她想,他应该是过的不太好的。

“我们之所以来寻婆婆,也都是被他胁迫。”马明义及时打断毛不思的话,大手在桌底看不到的地方不露痕迹的按了她一把,示意她不要说的太多。

言多必失。

他们不了解男人与老妇的恩怨,马明义便只挑了重要的讲给老妇听,把自己和毛不思从当事者的立场摘出去。

“御鬼之术……我当他永远也学不会呢。”空气中飘着花茶香,味道极淡却莫名有些熟悉,老妇身子骨不太好,坐在桌案的另一面越发显得佝偻,任凭怎么看,都是个耄耋之年的老人。

毛不思实在想不通,这样的一位老者,能和那个男人有什么深仇大恨,费尽心思不惜拿马明义做局寻她。

“自苍天初立,便生有三魂。三魂相依而生,你从别处取一枚补上,他人便少一枚,待百年后所取之魂若是认你为主,其它聚合不起的两魂将会因少一条而无法轮回转世,永留便冥界。可冥界是什么地方,哪里会容得无主之魂肆意游闯,到头来,不过是个魂飞魄散被消散掉的下场。”阴阳道也不是没有因寻不全魂魄而滞留的,可多半都是暂时的走散,十数年后自会相聚。但是补魂就不一样了,那是强行借别人的魂补全另一个,从而为另一人换取转生的机会,“世间的移植手术尚且出现排异,更惶诚是条有自我意识的魂魄,缺魂之人百年难见,可成功的补魂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我被补上的生魂才会挣脱躯体,去寻找它自己的主人?”马明义盯着杯中的茶汤。

“主人?它哪里有什么主人。”茶水微凉,老妇又添了杯新茶,“它本就是你的,只不过它忘了。”

“婆婆,我不懂。”毛不思被老妇说的越来越糊涂,“你怎能确定那条就是他的。”

“契合。”老妇苍老的手指抚摸着杯口,“除了他本人的魂,世间这般契合的怕是难找。”

“那婆婆,您能不能帮他再补一次。”毛不思身子前倾,她唇瓣抿起,一双眼睛大而晶亮。既然是契合的,那么修补起来理应简单才是。

“补魂也得先有魂,而后才能补。”她当然不介意再帮马明义一把,趁着还有几年可活,只是这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她不肯,而是那条挣脱而逃的魂消失了,没人知道它去了哪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帮不了你。”

希望再度破灭,毛不思闪光的眼神因着老妇的这番话,立刻黯淡下来。

“那婆婆可有办法让那人不再来骚扰我们?”失望还没来得及在他心里蔓延,瞬间就被扼杀。凡事,如果你求不到最好的结果,那就一定要求最有利的结果。马明义脑子转的飞快,魂注定得不到的情况下,他起码要先做到自保,这个自保首先面对的就是那个月色中的神秘男人。

人心可怕,邪祟可怕。

能操控邪祟并有所图谋的人更加可怕。

“对。”毛不思提起精神,点头如捣蒜,语气里也免不了带着担忧,“我瞧着他似乎找您找的都魔怔了。”

“他还是老样子,凡事都要辨出个是否黑白。”老妇口中叹气,示意马明义去把她床上的箩筐取来。

箩筐里放着针线和几身小孩的衣裳,衣口针脚细密,搭眼一瞧就知道下了真功夫,袖口纳着圈好看的白色花朵,从含苞到怒放正好围成循环。

“这个花……”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毛不思把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衣服上,脑中金光咋现,话脱口而出,“是昙花。”

还有手中的茶,难怪她总觉得味道在哪里闻过,花瓣被撕成碎片,飘在晶莹的茶汤上,香味若有似无的往鼻息里钻。

“婆婆给你们讲个故事吧。”干枯的手指仔细地抚过刺绣的每一处,“那是好多好多年前了……”

那时候还没有这么多的高楼大厦,没有满城的灯火霓虹,有的是青远的山,翠绿的水,雪白的云,以及漫山遍野的芬芳。

在这片姹紫嫣红的角落里,住着一朵小小的花,她的花瓣比冬日的雪还要白,味道比火红的玫瑰还要香,她每天白日在流水的奏乐下沉睡,等夜幕来临,她便伸个懒腰,悠然自得的瞧着空中闪烁的星辰,悄然绽放,展现着自己不为人知的美丽。

偶尔也会幻化成形,背着不知哪里捡来的布兜去,借着夜色去城里闲逛一番,遇见过无家可归的拾荒者,也见过几个在夜校读书买宵夜的学生。

她的世界是黑的,可她却活的很快活,她尝过北城粥店的的青菜肉糜粥,吃过西北小巷里走街串巷的小馄饨,听过深幕下夜校传来的朗朗读书声。

读书声真好听,像是唱歌一般,有时她甚至还能听见远远传来的炮火声。

她不喜欢那个声音,每每那个声音响起,城里都会有好多天见不到人,家家门户紧闭,连城门口最难吃的桃酥店铺都不开门了。

再后来,她坐在夜校的墙头,听着教室里的学生聊天,他们眼眶通红,坚毅的下巴扬起好看的弧线,他们说这是侵略。

侵略,这个词她寻思了半天,才琢磨明白,大概就像隔壁刁蛮的迎春花无耻地把枝丫伸到她的头顶一样。

挑着担子卖小馄饨的老周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某个夜里,他给她盛了一大碗馄饨,又咬咬牙洒了满满一小瓶盖香油,他说他明天就要离开,前线已经撑不住了,怕是过不了多久,这座城就会全面沦陷。

老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裹着大团的泪,他紧抿着唇,愣是没让眼泪落下来。

她抱着碗,望着老周挑担离开的背影,也很难过,因为她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了。

“少爷,咱回去吧,跟老爷服个软。”小厮的声音从高高的灰墙后传来。

“放手,我不回去!”那是个年轻男人的嗓音,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

她抬头,看了眼数米处的大门,朱红色的双扇门旁立了两只活灵活现的石狮子,门匾上用金粉写了大字,“木木广……”

广字下边的字她不认得。

“逆子,你给我站住!”木棍杵的地面生生作响,门外的她舀了颗小馄饨送到口里,又把耳朵支的高了些,里面的人似乎很生气,“你今天敢踏出家门半步,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

“男子汉大丈夫,国家兴亡之时,理应抛头颅洒热血,而不是一辈子躲在他人身后,当个缩头乌龟!”男人话语掷地有声,“我就死,也不做走狗!”

“少爷……”

“别拉他,让他滚!我林家有三个儿子,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大门被人一脚踹开,惊得偷听的她差点没脱手打了碗。

穿着中山装的少年就这么从门里冲了出来,他低着头,步子迈的非常快,路过她身边,不小心甩了下手中的书包,坚硬的皮革撞到陶瓷碗的边缘,只听啪嗒一声,陶瓷抱着小馄饨就这么在泥泞的路口四分五裂了开来。

“抱歉。”夜色下,男人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从兜里掏出一块银闪闪的大洋塞到了她的掌心,又快步离开。

“这可是最后一碗小馄饨。”老周走了,以后就再也吃不到了。

等她回过神,自己已经气呼呼的追了出去。

☆、阿谭姑娘

“你跟着我做什么。”男人停下脚步。

“你还我馄饨。”她也跟着一起停下步子。

“一块大洋够买一车馄饨了。”

“别家的都不好吃。”她是尝试过的, 手一伸,就把大洋砸在了他笔挺的中山装上。

“你这姑娘真有意思。”男人本就压了一肚子的火, 如今被个小姑娘砸了, 更是怒急反笑,“这个年头, 你可知道一块大洋是多少人当牛做马数十日也赚不到的。”

“老周明天就走了,这是最后一碗, 是以后数十日, 数百日,甚至数千日都吃不到的。”白的的绸缎包裹着她的皮囊,裙底将将盖住大腿, 耳朵上挂着副翠玉坠子, 这副打扮是她偷偷路过西城的高楼,跟站在门口往里拉人的姐姐学来的。

“你是窑姐?”正经人家的姑娘不会大半夜的穿成这幅样子追着男人乱跑的。

“什么是窑姐?”她反问, 不料却换来了对方的张口结舌。

“对牛弹琴。”男人不再理她, 继续埋头前行。

“喂, 你真的要去送脑袋吗?”她在墙外听得清楚,他还说要放血。

多吓人啊, 多疼啊, 就跟拔她叶子似的, 想想就觉得可怕。

“战火都烧到中原了。”男人猛地停住, 吓了跟在身后的人一大跳,“抢你钱财,屠你同胞, 但凡是个男儿,岂有躲着忍着的道理。”

她被他满身的怒气震撼道,设身处地的想想,要是隔壁的迎春花每日都要占她三分地,抢她的养料,遮她的月光,让她越开越丑,自己怕是也要跟她拼命的,这么一想,也就觉得掉把叶子不是什么大事了,“是这么个理。”

“你懂什么。”

“我怎么不懂。”她不乐意了,明明是他打翻了她的碗,怎么还有脸嫌弃上她了,“莫说是个人,就是花草……就是阿猫阿狗被欺负了,也是要找机会还回去的,这是万物的本性。”她上前拍了拍男人的肩膀,“我觉得你说的很对,不反抗,别人就会觉得你好欺负,就会变本加厉的欺辱你。”

她自我代入一番,深觉自己平日里对迎春花太忍让,才会让她的枝丫在她头顶越伸越长。

男人沉默了好久没说话,就在她以为他不会再开口时,他忽然出声,“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她一时傻眼,她时间不多,只顾着化身出来玩耍,哪里想过自己叫什么,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她顿感无措,“我叫昙……昙……”

昙花这个名字,是不是太直接了点?她支吾半天,也没昙出个所以然。

“谭昙。”男人口中默念,“拨云见日,倒是个吉祥的好名字,你虽瞧着疯癫了些,名起的着实不错。”

疯……疯癫?!她可是城外山里开的最美的那朵花,哪里疯癫了?

“我姓林。”男人伸出手,“林西元。”

他家的孩子,按着东西南北依次排开,他排行第二,占了个西字。

伸手是什么意思。

除了几个卖吃食的老板,她还真没怎么跟人类打过交道。回忆起街头的乞丐,阿谭学着那些学生,慢悠悠地把手伸进背着的布兜里,摸了半响,才暗暗挑了块最不好吃的点心出来。

林西元手心一沉,就见面前的女人绷着脸,十分不乐意的塞了块绿豆糕在他的手心。

笑声划破寂静的夜。

阿谭僵硬的立在一旁,看着林西元抱着肚子笑的直不起腰。

“那时候的阿谭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心疼送出去的那快点心。”老妇人望着茶杯中飘荡的昙花片,“西元说,昙字取得好,拨云见日,可他却忘了,昙,本身就是阴暗的意思。”

见不得太阳。

“然后呢,他知道阿谭是只妖了?”毛不思开口询问。

“他不知道,出城没多久,俩人就分开了。”老妇摇头轻笑。

阿谭第二次见到林西元,是在她居住的老山里,那夜她跟迎春花借着月色大打出手,迎春花扯掉了她的两片叶子,她薅秃了她的一枝嫩芽,两败俱伤。

就在这种狼狈的情景下,她再次遇到了林西元。

年轻的男人似乎受了伤,比阿谭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清瘦了许多也黑了许多,身上的中山装被一身灰蓝色的军服替代,外翻的领章上沾染着污血,就躺在她家不远的地方,模样瞧上去比打了一架的自己还要凄惨。

阿谭推己及人,深觉可怜,便发挥着并不多的善心把他捡回家养着,想等他好了在丢出去。可林西元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从小娇生惯养,哪里经得起烽火沙场的折腾,还没等她采药为他包好伤口,林西元便病了,那场病来的突然,烧得整个人都有些神志不清。

口中只喃喃念着:守不住了。

再后来,还是迎春花耐不住寂寞来寻她吵架,才在阿谭隐秘的山洞里看到了快要死的林西元,此时的的阿谭正抱着一堆草药犯愁,想着到底要不要施法救他,他看上去真的快不行了。

“你是不是傻!从咱们出生到现在,你听过几个妖精救过人的?”迎春花的嫩芽重新长了回来,挥舞着枝叶甩在阿谭身上,她俩虽然生来就不对付,可到底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先不说这样做会不会扰乱秩序被反噬,你可曾想过,他是人,你是妖,你的灵力钻入他的体内会把他变成什么?”

她不知道,迎春花也不知道。

最后还是迎春花爬山涉水,顶着大太阳去城里的药铺帮她买了药,几副下来,这才勉强让林西元捡了一条命。

问及城里的情况,迎春花只摇头叹息,说是现在除了年迈的老人,都逃的差不多了,“药铺白发苍苍的老板说,城守不住了。”

悲伤的情绪在狭小的山洞里蔓延。

林西元彻底清醒已经是在三日后,炮火声打开了这座青灰色的城,从山坡望下去,都能瞧见滚滚的浓烟,蹿天的火龙。

时间仿佛在山洞中停止,他给她讲了许多事,讲他的抱负,讲外面的世界,讲这个风雨飘摇的破碎山河。他说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他可以带她去安全的地方。

“我不想死,出去才能活着。”男人目光沉稳,“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阿谭无意中触碰到他的手指,温度是那么的暖,灼的她头脑发昏,“好。”

她要走了,跟着一个称不上陌生也算不得熟悉的男人。临行前她借着月色去给迎春花告别,换来的对方许久的不言。

“你是昙花啊,沐夜而盛,白天怎么办?”

“昨夜我在山坡下发现个死人。”阿谭口袋中取出一枚小小的瓷瓶,“便取了他残留的一点气。”

伪装成人。

“想清楚了?”

“清楚了。”她点点头,其实她什么都没想过,就是单纯的想跟着那个人一起走,就像她非要吃到小馄饨的那种执念。

第二日,太阳照的人眼疼,昙花惧光,哪怕阿谭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还是有些害怕。

她是株昙花,依土而生,依土而活,她自己走不了,也离不得。便寻了借口拜托林西元挖了山中那唯一一株骨朵紧闭的昙花,并在临行前为隔壁的迎春浇了最后一捧水。

“阿谭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她的世界在此之前全都是青山绿水花香鸟鸣,那也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其他的地方是那般的破落。绝望如同诅咒般写进了世人的眼中,刻进了他们的骨血。”老妇抿了口杯中的茶,露出雪白的杯壁,“不停地有人死去,在枪声中,在病痛下,那些死去之人残留的最后一口气,便成了阿谭能在太阳下行走的希望,源源不绝,她变得跟寻常女人一样,找不出丁点破绽。”

故事的后来,自然是阿谭与男人相爱了。

“西元为人聪明又是个有担当的,立下了一次又一次的战功。”老妇眼神有些迷离。

这其中,自然也少不了阿谭的帮忙,阿谭是只妖,总比常人多了些本事,她费尽半生修为打造了两面坚硬无比的小镜子,一面留在自己身边,一面送给林西元护身。

战场上,她能第一时间看到他,能远远地施法帮他躲过冲向心口的子弹。

战役对林西元而言可以累掉半条命,对阿谭而言又何尝不是。

城中人人都传林副将的夫人性子古怪,常常十天半个月的闭门不出,这些阿谭都知道,可她没办法,那些流言蜚语,比起林西元的安全,远不及半分。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毛不思听得入了神,亦有些气愤。

“这并不可怕,阿谭和西元并不在意这些。”老妇抬头,她的眼神透着古怪,“可怕的是,战争逐渐停止了。”

“这不是好事吗?”毛不思皱眉。

“阿谭食死人残气而行于日下。”马明义点着茶杯的手缓缓放下,“战争停了,死人就少了。”

☆、灭魂诛邪

“是啊, 战乱逐渐平息,死去的人也越来越少, 阿谭能够行走在阳光下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她开始搜不到足够支撑她日常活动的气息。”妇人弓着腰,咳嗽声压制不住的从喉咙里滚出来, 毛不思慌忙举起茶壶,就被老妇轻轻地按了下去, 这是老毛病了, 近年来越发的严重,“可她不想离开,她爱极了那个男人, 比以往遇到的所有东西都爱。”

“于是, 她开始盯上了活人?”这个故事,马明义听了个开头, 就把眼前的老妇和那个叫阿谭的姑娘联系在了一起, 至于小胡子, 八-九就是林西元了。他习的一手的御鬼术,身边无时无刻不在的昙花香, 无一不在表明着自己的身份。

“阿谭是妖, 想要窃取活人的寿命, 对她而言并不是难事。”老妇语气轻缓, 听不出喜怒,“只是阿谭忘记了,你拿走的东西多了, 自然会漏出破绽。”

林西元的青云路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走,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个群体,需要你的时候,能力是最大的砝码,一旦事情结束,他们又会抛开你,捧着自己人上位。阿谭不是个会安慰人的姑娘,好在他也并不在意那些虚名,在之后的内斗中虽有被小小的波及,但并未伤及根本。

他冷眼旁观不入局的态度很快引起了别人的注意,那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司令员家的小姐。

“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那位小姐生的可人极了。”昏黄的灯光洒在老妇脸上,她平静地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无非是刘家的那位小姐看上了林西元,想着法的往他身边凑,连带着对阿谭这个原配夫人也越看越不顺眼,插了眼线无时无刻不在盯着她,这一盯,就盯出了问题。

两副尸体被抬到阿谭眼前时,她还想不明白,自己做的这般隐蔽,怎么肯能被发现了呢?小小的院子里没有别人,身后白色的洋楼更衬得她脸色苍白,阿谭抬头看了眼林西元,白色的衬衫被风吹起,碎发落在额前,他薄唇紧抿,表情并不好看。

“这可是司令府的人。”脚下的两名男子已经没了呼吸,面容却安静祥和如同在睡梦中,林西元检查过好多遍,寻不出丁点破绽,也不止一次的询问来报信的线人,线人说的清楚,的确是阿谭在寺庙祈福后没多久,这两个一直跟着她的眼线就莫名的死在了庙宇中。

“你派人跟踪我。”阿谭只在乎这点,她知道刘小姐的人,却没有在意身边是否还有其他的眼睛。

“我是在保护你!”林西元气结,阿谭是她的妻子,碍了刘小姐的眼,即便他不爱耍心眼,可多多少少也要有些防备,“要不是我及时赶去带人去寺庙装作搜查嫌犯,现在这两具尸体就不是出现在你面前了。”

阿谭没有吭声,只低头垂眼的瞧着脚上程亮的小牛皮鞋。

她总是这样,一犯错误就不吱声,做出无言抵抗的姿态。往常林西元可以让她顺她,但今时不同往日,这是两条活生生的人命,或者,不仅仅是这两条。

“半月前城外暴雨,淹死了几名修筑护城河的工人,跟这两副尸体一样,查不出死因,只好寥寥结案。”林西元蹲下身子,把白布重新盖回尸体的头上,他抬眼跟她对视,“阿谭知道原因吗?”

“我……”阿谭瞳孔不停地晃动,她不想骗他,可她更不敢跟他说实话,她是妖不是人,要真这么说了,林西元还会要她吗?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开口。

“阿谭,我是你的丈夫。”慌乱中,有人握住了她的手,林西元的声音就这么闯进她的耳膜,“你不该瞒我。”

“阿谭说了实话?”毛不思抱着肩膀,置身于老妇所讲的故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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