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画面,我看过了百次千次,只不过这次,我带上了毛不思一起。
“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我对陷入震惊中的毛不思小声道。
我不要关安安她们的道歉,不要听那些假惺惺的对不起,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如果她不给,我便杀了她。
我是林廖,可我又不是林廖,林廖已经死了,我只是和她有着同样名字的孤魂野鬼,带着一个未完的梦。
直到遇见毛不思,她为我的梦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叫林廖,十年前的我今年十三岁,我有个梦想,等我长大,读最好的书,交最好的朋友,有份喜欢而稳定的工作,让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可以不再那么辛苦,安享晚年。
我叫林廖,十年后的我依旧十三岁,我的梦想,没了。
☆、朱山公墓
毛不思几乎是和马明义逃出去的,刚上飞机,还没来得及关机,就接到了老毛的电话,咆哮声直冲耳膜,“你们俩别让我逮到!”
“爸,飞机起飞了,咱们待会聊。”
啪——电话被毛不思迅速挂断关机。
“我觉得,你离挨揍不远了。”马明义斜眼瞧着毛不思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就你话多。”毛不思问空姐要了小毯子盖在肩膀上,准备闭眼眯会,“还不是因为你酒店的那只收不了,才惹出那么些个麻烦。”
“这也能怪我?”马明义抬手在毛不思脑门上落下一颗栗子。
等俩人到朱山公墓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盛夏的墓地没有多少人来往,俩人只说是来扫墓的,看门的大爷便证件都没看的就把他俩放了进去,想是正常人也不会这么无趣,大夏天的往墓园跑。
林廖的话还回荡在耳边,“第二排,第三个。”
毛不思数着墓碑走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块许久没人清扫过的墓,杂草丛生,在缝隙中塞满了整个坟头,墓碑上是个清秀的男人,毛不思翻着手机中的相册,跟她从二十六中偷拍下来的照片一模一样。
四周静悄悄的,毛不思看不到人,也感觉不到鬼气,“咱们来早了。”
是的,他们来早了,极少有鬼怪是可以行走在阳光下的。
“晚上墓园可不开门。”马明义提醒她,“你便是想要半夜来一探究竟,想必守门的大爷也不会放你进来。”
“咱们不出去不就得了。”毛不思倒想得开,拉了马明义往墓园深处走去,“放心,只要出现的不是活人,我都能罩住你。”
“嘁,我姐都没这么大口气。”
“那是明丽低调,这年头,这行业里,能找个比我还牛的女捉鬼师,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毛不思对自己相当自信,正如同老毛所言,她是极有天赋的。
“我活了二十四年,都没这些天遇到的奇葩事多。”马明义托着腮,跟着毛不思一起坐在矮墙上,旁边是两棵生长的及其茂密的大树,绿叶覆盖,正好能够遮住他俩,“一个接一个,全然没有给人喘息的余地。”
“这算什么。”毛不思从背包里翻出两根棒棒糖,一颗塞给马明义,一颗去了皮塞到自个口中,“我当初为了追只成煞的恶鬼,独自一个人在丛林里等了它整整一个礼拜,掉了好几斤肉。”
那段时间,毛不思连尖下巴都耗出来了。
“捉住了?”马明义顺着她的话题继续往下说。
“没有。”默了片刻,毛不思才继续,“那时是我少不更事,轻看了它,要不是后来六叔帮忙,怕是我要困死在它的幻境之中。”
那场幻境太真实了,真实的就像现实一样,每每想起来,都令毛不思头皮发麻。
那不是她初次失手,在这之前,偶尔也会有些强大的鬼魂从她手中逃脱,老毛口中说是历练,可还是要叨叨她几句。而丛林那次,却是她失手后老毛唯一没训斥她的一次,老毛说依着她能力不足以灭煞鬼,之后若是见到,莫要心急收它,且先自保。
煞是集天地怨气而成,鬼魂一旦成煞,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毛不思这么些年,对鬼魂毫不留情的原因,容它们在世间活着,就是埋下不可预测的祸根。
后来她长大了,也不是没灭过煞鬼,但是像丛林里把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那种,她再也没遇见过。
俩人不再说话,只遥遥的看着太阳从半空逐渐西下,最后淹没在漫天的红霞之中。
“朱山公墓六点关闭,请进入墓园的家尽快出园。”大喇叭发出广播。
马明义抬手,腕上的手表指到五点四十,今天怕是要在墓地里呆一夜了,腕上的珠子颗颗饱满,上面的经文布满珠体,他轻轻用指腹捻过,立刻感到密密麻麻的不平凹凸。
“你怕不怕?”毛不思率先跳下墙头,冲着马明义张手。
“毛毛,你还真拿我当小孩子了?”眼下的人头颅昂的高高的,正冲着伸出手臂,做出一种要保护他的姿势。
这个动作,他已经看习惯了,有时候,他在家里看小时候的录像带,里面的人就是这样对他,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马明丽,每当他站的高了点或者怎样,镜头里的人都是这样一副保护的姿态,仿佛他是什么瓷娃娃,一磕就碎。
而毛不思,也是有样学样,他还记得,三岁那年的生日宴上,他踩着沙发站的比所有人都高,镜头里的毛不思就冲着还是女孩打扮的他伸出了胳膊。
他很小就知道,他和正常人是不同的,他能看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人围绕在他家别墅的周围,偶尔出去玩,也会有陌生人来牵他的手,那些陌生人有的模样古怪,有的肢体扭曲。
他经常生病,严重的时候,会一个多月昏昏沉沉分不清白天黑夜。
后来也不知道家里想了什么法子,他逐渐好起来,那些奇怪的东西也越来越少,直到十八岁后,他彻底变得与常人无异,那些让他备受惊吓的东西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马明义单手撑住墙头,纵身一跃,人就稳稳的落在了地上,他拍拍手心,笑道,“去哪儿?”
“去会会那只鬼。”毛不思顺手抽出降魔杖,又念着咒抹了把眼皮,补充,“我就不让你看了。”
“嗯。”马明义点点头,他也不想再看了。
“等下,万一他自己现身怎么办?”刚走了两步,毛不思就停下了步伐,转身打量着马明义,扯了扯肩上的背包,“不如,我给你眼上拍个咒?”
“得了。”毛不思将抬起手腕,就被马明义捉住,“你力气大的跟金刚芭比似的,隔三差五的在我眼上拍,我这双眼睛还要不要了。”
“你不是怕么。”
“又不是鬼魂满天飞,一只两只有什么可怕的。”
风吹动墓地旁的草木,就见毛不思眼神微晃,偶尔有魂魄从墓地里爬起来,毛不思看了眼时间,死亡时间不足三日,还没到头七的告别日。
毛不思也就不费精力管它,只和马明义向着之前确定的地点走去,原本是马明义握着她的手腕,不知什么时候就变成了她拉着马明义,朱山公墓占地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只要定准了位置,找个鬼魂还是很容易的。
天不知什么时候灰了下来,风吹过墓碑,带着骇人的呜咽。
毛不思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他正立在自己的墓碑旁,双眼直直的盯着远方的月亮,他面容惨白,没有多少伤痕,毛不思猜,他死的时候一定很安详。
“你好。”毛不思松开马明义,两步跨到男鬼面前,他比她高许多,毛不思得抬头看他,手机翻到男鬼和7002男人的合影,她指着问道,“你认得他吗?”
“我在等我女朋友。”男鬼开口,他声音冷的像未化开的冰雪,“我找不到她了,我找不到她了。”
东问西答,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我瞧你死了也有不少日子,咱们干净利落点。”毛不思按下性子,“你回答完我问题,我为你超度离开。”
“认识。”男鬼眼角扫过照片,又继续盯着月亮。
“他是谁?”毛不思心中大喜,如今那鬼被她收在匣内封着,也不是个办法,可要真打到魂飞魄散,她也着实下不去手。
“你帮我找到女朋友,我就全说给你听。”鬼魂穿着白色的衬衣,看上去越发的没有血色,“我好想她。”
“人鬼殊途,我不可能帮你寻人。”毛不思一口回绝,“她既然不来看你,自然是打算尘封过往,你又何苦多做留恋。”
“我想看她最后一眼。”男鬼机械扭头,他望着毛不思,眼睛黑如曜石,“她一定出事了。”
“出事了?”
男鬼挽起袖口,露出一串同心结,这是月老庙求来的东西,只不过事后俩人往里面编入了双方的头发丝,誓要此生与共的。
毛不思觉得,只有傻子才会办这种事,一旦双方削发编结,一方遭遇灾祸,必定可以顺着同心结寻到另一方。这种东西,正规的法道自然有之,可更多的,是用在旁门左道上。
“以往,我能感受到她的存在,无论多远。”男鬼瞳孔突然收缩,“可这三个月来,我感觉不到她了。”
“也许是她把另一半的同心结烧了。”毛不思琢磨着,“你的已经没了,她若是想开了走出情伤,烧掉也不是没可能。”
双方的同心结一旦烧毁,个中法咒自然烟消。
“不会,我的一直都在,它并没有随我一起被火化。”那鬼摇摇头,颤声道,“出事了,她肯定出事了。”
☆、大暴风雪
“你帮我去看看她,只要她还活着,我就安心了。”鬼魂声音充满悲怆,“我不求可以永远陪在她身边,只想知道她还好不好。”
“你是鬼。”毛不思知道,这个世界在鬼魂的眼里心里是多么的闪耀,顺手把扫在脸颊上的碎发捋到耳后,“我凭什么信你。”
“你我道不相同,无论我如何保证你都不会相信的。”男鬼摇摇头,又把目光移到毛不思的手机上,“不如就做个交易吧,你能找到她,我把那个男人的所有事都讲给你听。”
与鬼怪做交易,向来都没什么好处。
毛不思心中不停的掂量,不能拖了,她得早点把7002那只装进葫芦里。
“你身上那么多法器。”看了眼毛不思身侧的马明义,男鬼眼神落在他手腕的珠子上,瞳孔微晃,又转了回来,眼中的伤浓的化不开,“有什么可怕的。”
“你怎么死的?”毛不思与他拉开一定的距离,问了她最想知道的问题,面前的鬼魂虽然有些瘦弱,但看上去并不像病痛死去,周身没有伤口亦不是食欲灾祸。
“暴风雪。”苍白的嘴唇微颤,鬼魂轻声吐出这两个字,“明明是婚前旅行,却换来了这么个结果。”
未等毛不思开口,他继而苦笑出声,“如果我还活着,现在应该早结婚生子,过幸福喜乐的平常日子了。”
“那你腕上的同心结手串呢?”毛不思跟正常人的思维多少有些不同,面对异类,她要敏锐的多,既然它没随着男人火化,被放到了其他地方,足以证明当时他没戴,毛不思疑惑道,“照理说,这么重要的东西,女方都随身带着,你怎么会不带?”
“当时赶飞机忘记了,为此小水跟我生了一路的闷气。”男鬼似乎陷入到了自己的回忆,许久才被毛不思的问题拉回来,“我可以任由你去探当时的回忆。”
“这么大方?你不怕我当场收了你?”
“我也没有其他办法了。”鬼魂闭上眼睛,身体放松下来,“只能舍出自己拼一把。”
“毛毛……”马明义顿感肩膀一沉,就见毛不思把背包摘下来挂在他肩头。
“他给我机会我当然要看个究竟。”毛不思打断马明义的话,想了想又拉过他带着珠串的手放在自个的肩头,拇指交扣,食指相抵,“真龙使者化千真,吾今与汝合其形,入魂!”
毛不思刚探到男鬼的记忆,就看到漫天的雪扑面而来,周身冷的像冰,那是一何其恐怖的回忆,四周的矮树被山上轰隆滑落的大雪瞬间覆盖。
女人的求救声刺透耳膜,雪花如刀,割的人脸皮生疼,睁不开眼,毛不思透过男鬼的回忆看到他正向着女人求救声传来的地方跑去,他高呼着她的名字。
渐渐地,一条红色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她似乎扭伤了脚,被雪埋了小半个身子,怎么都挣脱不开,还没等毛不思看到女人长什么样,只感觉男人脚下一滑,人就顺着雪坡滚倒了不远处的深坑中。
女人求救的声音更加刺耳,下一秒,毛不思眼前一黑,高处的厚雪被压塌,还没等毛不思回过神来,整个人就被从男鬼的记忆中弹出来。
再往后的记忆,毛不思没法探下去,因为她只能进入活人的回忆,而非死人的。
身上冷意散去,毛不思打了个冷颤,顿感肩头上手猛地收紧,一抬头,正对上马明义有些担忧的眼神。
“我没事。”毛不思拍拍他的手背示意马明义放心。
不知道是自己的手太冷,还是马明义太暖,毛不思明显感到了俩人之间的温度差。
“你确定她还活着吗?那么大的暴风雪。”
“我确定,我感受得到她。”男鬼点头如倒是,“直到最近三个月,那感觉忽然就不见了。”
“你该知道,只要她的身体还有生理机能你们之间的结就不会断,你的感觉就会存在。”毛不思犹豫着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他,“而植物人之类的也在这个范围内,你从死亡到现在有没有亲眼见到过她?”
他好像,真的没有亲眼看到过她。
男鬼张张嘴,一时语塞。
“如果是因为之后救治无效,而她家人又承担不了这个负担,植物人‘意外’死亡的可能性也很大。”
“不会的,不可能的。”男鬼想要冲上前拉毛不思的胳膊,却忘了马明义的手还放在她的肩头,生生被手串的光给震了回去,往后打了两个踉跄跌坐在地上。
马明义见状,忙把手从毛不思肩上塔放下。也幸得男鬼对马明义没有恶意,否则多半碰到禁忌,跟顾采薇一样被铺天盖地的经文穿透包裹,束死在网里面。
男鬼就这么坐在地上,没有起身的意思,即便看不清头垂下后的表情,也能感觉到周围散发的难过,“不管她是人是鬼,我都想最后再看看她,你们帮帮我吧。”
“让我想想。”毛不思不敢轻易应下,这世上纵然有好人坏人,善鬼恶鬼,可她捉鬼以来被坑的次数也不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真的无法确定自己帮他是对是错,就怕出哪怕那么一丁点的差错,但还是忍不住问,“你的同心结手链在哪里?”
“阳近街路208号公寓书房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男鬼因着毛不思的这句话,眼神突然一亮。
“三天后,我来找你。”毛不思掂量了许久,才转身离开,“这几天你老实的呆在这儿不要乱走。”
“死后,我从未出过朱山公墓。”男鬼对着毛不思的身影,送给一个感激的笑,高声呼道,“我女朋友叫姜水。”
马明义回头的时候,鬼魂还维持着原样坐在地上,忍不住开口,“你为什么会觉得那女人死了?”
“那场暴风雪实在太大了,救援队根本无法第一时间进去。”毛不思背着胳膊,降魔杖被她插在牛仔短裤的口袋里,“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半个身子被埋在雪堆里,那种情况,不出半个小时,人就会被冻死。即便她运气极佳,风雪骤停,能被及时找到送往医院救治,她不伤不痛活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那你要帮他么?”
“不知道。”毛不思抿着唇,“先去阳近街取东西。”
朱山公墓的晚上,充斥着不少新死去的鬼魂,有的试图靠近男鬼,被他一掌拍出老远,男鬼的声音在一大片的悉悉索索声中显得如此清晰,他靠在自己的墓碑上,抬头看着高空的圆月,听不出任何情绪,“无论是死是活,我都要见到你。”
☆、富鸾大厦
毛不思和马明义来到阳近街的时候,周边的早餐铺才刚刚开门,偶尔出现几个背着书包等车去上学的学生。
他们顺着路上的号码牌,沿着阳近街走了许久,才看到208号公寓。
公寓在街道深处,房门是现代化的指纹锁。毛不思犹疑了很久,才把手指放上去,鬼魂既然让她过来,就必定做了准备。
果不其然,她手指将放上,房门便顺势而开,这栋公寓不算大,似乎是鬼魂的私人场所,还保持着主人刚离去的模样,未曾有人打理过,空气中弥漫着肉眼可见的灰尘,冰箱里的食物早已过期许久。
毛不思按着鬼魂的话打开了抽屉,映入眼帘的是枚暗红色的绒布盒子,一条极细的手链安稳的躺在盒子中,隐约可见中间的红线,交口处被打成同心结的形状,特别却又不那么扎眼,比昨夜看到的幻象要精细许多。
“奇怪。”马明义凑到毛不思身边,探着头望向她手中的绒布盒子,眉心微微皱起。
“哪里奇怪?”毛不思偏头望了马明义两眼,才再度把视线收回来,她把盒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普普通通,并无古怪的东西附着。
“你还记不记得。”马明义半靠在桌子上,点着盒子,“那男人说是走的匆忙,才忘记带手链。”
如果是常常佩戴的东西,最可能放的地方,要么是床头柜上,要么是洗漱的台子上,即便放在书桌的抽屉里,又怎么会存放在盒子中。
“他说的是假话?”毛不思恍然。
没道理啊,他为什么要骗她呢?毛不思在手心快速画了道符咒,果断的把双指并拢按在手链上,皮肤立刻感到了轻微的热,里面的那股子气,分不清是正是邪。
“怎么样?”马明义问。
“是有两人的东西。”毛不思收手,东西也的确是做了法,男鬼说的没错,“他们俩如果一方还活着,另一方化身为鬼,的确可以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这么邪门。”马明义摸了摸手臂,忍不住啧啧出声,“那还这么多人去求这玩意。”
一般的同心结自然没这么邪气。自古以来,同心结不过是情爱的象征而已,可这条不同,他们结了发,做了法,许了誓,所谓的誓言,毛不思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八成是‘死也要在一起’或‘下辈子还要遇见你’之类的。
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
“侬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谁让他俩在这玩意里面放头发丝。”对上马明义莫名的眼神,毛不思好心拍拍他的肩膀,“你就不用怕了,要是谁敢拿你身上的东西结誓,明丽姐还不得手撕了对方。”
“说正事呢,怎么又往我身上歪。”马明义不满。
“我这不说着呢么。以青丝系同心,现在男女结婚这习俗都没了而已,再往前数上百年,牵巾、合髻、合卺,这三样礼,哪一步都少不了同心结,他俩这都快做全了。”手链沐浴在空气中,毛不思眯着眼把它捏在手指间,透过空隙看去,“彩段绾成同心结,各执一头相牵而行,拜谒先祖夫妻对拜,视为牵巾,他们选择了交扣红绳手链。洞房花烛,男女结发,名曰合髻,他们选择了把发丝一起编在手链之中。这都是走的古礼的路子。”
毛不思不知道这究竟是他们非要闲着瞎折腾,还是被人算计了,亦或是他们之中有人刻意为之。
“就是说,相隔阴阳,也如近隔咫尺?”
“那要看他们到底起的什么誓,所谓的高人又给他们施的什么法。”没有人从中搀和,仅凭着两个正常人,毛不思不相信能但凭着一根红绳就能寻到对方,“要是真承诺了生死相依,那就有些麻烦。”
“至死方休?”马明义看向手链的眼神染了些警惕。
“倒也不至于。”毛不思觉得施法之人多多少少还留了点良心,“倾合卺,醉淋漓,同心结了倍相宜,谓之交杯。幸亏最后一礼还没成,不然男方但凡有那么点心思,就能带着女方一起共赴黄泉……”
不对!毛不思大脑突然运转。
如果女方死了,手链中的法咒理应散去。如果女方没死,鬼魂肯定能感知的到。
那么,女方去哪了?
毛不思瞳孔不停地晃动,背上忽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朱山公墓迎来了早上的第一缕阳光,墓中的鬼魂闭着眼,他的身体早已化为一堆灰烬,他也全然不在意,手腕上的链子还是没有丝毫的反应,他在等,等他的红线牵动着他找到那人。
突然,手腕上的同心结猛然收紧,鬼魂睁开眼睛,就见一条红线沿着手腕快速伸展去远方,直到另一头消失在看不见的地方。就好像一团毛线,他只要沿着红绳走去,就能看到系在另一头的她。
“找到你了。”外面阳光灿烂,跟墓穴中的阴暗潮湿形成鲜明的对比,鬼魂心满意足,伸手点了点腕上的红绳,弹起小小的弧度。
对方似乎感应到了他的呼唤,猛烈地颤抖着。
“咱们得快一步找到人。”毛不思在背着手转了不知道多少个圈圈后,还是选择下了追魂咒,毅然决然的把手链套在了自己腕上。不久,三股力量开始从中撕扯,她能感觉到朱山那边传来的试探,也能感到另一头的惊慌失措。
以及,姜水那边带来的那种莫名奇妙的熟悉。毛不思心里越发的没底,这感觉她好像在哪里遇见过,令人浑身不舒服。
朱山公墓的鬼魂给她设了个局,借着她的手去寻人,可毛不思没有办法,这其中疑点重重,姜水那边绝对有问题,事实也恰恰如此。
而她,有着比男鬼多整整一个白日的时间,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同心手链引着毛不思一路向北,直到傍晚才抵达永川。永川是座海滨城市,冬暖夏凉,非常宜居,这也是毛不思第一次来,只不过她步履匆忙,全然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思。
“富鸾大厦。”马明义顺着毛不思的视线抬头,喃喃念出声,对上的是一栋富丽堂皇的豪华酒店,他家是做酒店生意的,但凡出名的高端酒店,多少都有些印象,睫毛动了两下,还没等毛不思撸起袖子往里冲,就从身后一把拽住了她的领口,“我知道这间酒店。”
“啊?”眼前的人被拉了一个踉跄,后背撞向马明义的胸口,幸亏他站的稳当,才没让毛不思摔倒,偏偏他力气不小,毛不思挣了两下没挣开,才指着西方的晚霞,急切道,“天快黑了。”
“你现在这样闯进去,也只会被保安踢出来。”
“我花钱住不行吗!”
“有的地方花钱能住,有的地方花钱都住不了,富鸾大厦与其说是酒店,不如说是国内最神秘的酒店公寓。”马明义摇摇头,“我从没听说过它会对外开放。”
“什么意思?”
“富鸾大厦的老板姓吴,四十多岁,做连锁酒店的,可以说是白手起家的典范,他的发家史在商界也算得上一个传奇了,这个我事后再跟你细说。关键是,他下边这么多家酒店,唯独这一栋酒店公寓,作为私用,全年不对外开放。”马明义单手插兜,“据说除了吴老板本人,里面还住有其他房客,可到底住了什么人,没人知道,只知道吴老板每年都要砸大价钱升级安保系统。”
“可姜水就在这栋酒店里面啊。”毛不思按着手链,使劲拽了下,立刻就有股力量从对面传来,“这么近的距离,我不可能出错的。”
毛不思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眼巴巴的看着透明的月亮开始渐渐往天空上爬。
☆、玩具娃娃
“他找到我了。”女孩握着手机不知在跟谁通话,她的声音带着止不住的颤抖,胸口因为惊吓而不停起伏。
诺大的套房内,摆放的全是她喜欢的东西,墙上挂着前段时间她在画廊里买下的油画,画中的女人背对着立在窗口,乌黑的头发绑成麻花盘在后脑,背影遥遥望去,是那么的悲伤无助,就像现在的她。
要说姜水和吴老板,认真算起来俩人认识了好几年,初次相见,姜水还是跟在之前上司身边的一个小秘书。
那时候吴老板和她们公司谈生意,她作为秘书,自然而然的担起了端茶倒水的活计,在不小心听到吴老板的投资数额后,手一抖,茶水就不小心洒出了几滴在桌面上,老上司的脸顿时就像刷了层锅灰,黑成一团,幸亏吴老板不计较,还笑着替她解围。
离开时她跟在老上司身后,一抬眼,就瞧见吴老板礼貌的冲她颔首微笑。
四十岁左右的成功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纪。吴老板没有以往她见过的富商的傲慢,也没有中年男人的油腻和啤酒肚,合体的西装配上白衬衫,背脊笔直,看上去很是挺拔,笑起来眼角旁会出现淡淡的细纹,就像春风,看的人心里怪暖和。
事后姜水跟在上司身后,承认将才的错误,有意无意的提起了吴老板,才从上司口中得知,吴老板是永川人,打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的。
“好厉害。”姜水忍不住感叹,毫无背景人脉,单凭着自己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没有过人的头脑和手腕,是绝对不可能。
难怪他对自己这么和蔼,自古以来,从底层爬到高位的,要么变本加厉的践踏别人,从他人身上提升自尊感;要么推己及人,越发的包容。而吴老板,恰恰属于后者。
“可别被他那张脸骗了,发家史不清不楚的。”前上司小声的嘟囔了几句,“不过命好是真的,但凡生意人,没见过比他还顺风顺水的了。”
当时姜水还不清楚,上司口中的吴老板,究竟有多顺,直到她后来阴差阳错的进了吴老板烟城的分公司,跟在他身边,才切身实际的感受到。
这个男人,仿佛被命运眷顾了一般。只要他看上的地,没有不涨的,只要他投资的生意,没有不赚的。
姜水长得漂亮,性格又好,很得吴老板喜欢,相处的时间越久,吴老板就对她越好,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也就发生了质变,多了点暧昧的味道。
吴老板是个很果决的人,一旦确定了目标,就势必为之努力,他在姜水身上砸起钱来都不带手软的,名牌豪车,别墅珠宝,她想要的、看上的、喜欢的,只要吴老板能弄到,几乎眼都不眨的往姜水身边送。
开始姜水还会义正言辞的拒绝,她是个有男友的人。姜水和高维峰从大学到工作,正儿八经的谈了几年恋爱,就差领证这一步。
可物质的诱惑多大啊,姜水在遇到吴老板之前从来不知道,自己一贯坚守的信念、做人的准则在金钱面前,是那么脆弱的东西。
她看上许久舍不得买的包包,只要多瞧一眼,第二天就能收到整个系列。跑工作鞋后跟有些磨脚,没多久就有数十双名品鞋送到她手中,生生把红毯鞋当拖鞋买给她穿。如果说这些姜水还可以拒绝,还可以有尊严的说不,那么父亲重病就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永远不会忘记,医院里,她和高维峰掏不出巨额的医疗费,抹着泪四处求人借钱,哭到崩溃。可是吴老板一个电话,就让她的父亲住进了最好的医院,请了最好的医生,接受了最好的治疗。
那一刻姜水握着手机,呆呆的看着吴老板的短信,只有短短三个字:交给我。然后就解决了她面临的所有问题,她肩膀上挑不起来的重担,吴老板勾勾手指,就迎刃而解。她望着医院里高维峰忙里忙外的背影,越发觉得可悲,高维峰人很好,对她也很好,可她却想要更多更好的了。
内心深处沉睡着的渴望、欲望和虚荣,被吴老板一点点勾起。
分手是姜水提出的,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她也不知道自己跟吴老板有没有结果,她只知道,这辈子也遇不到高维峰这么好的人了。
分手只用了短短五分钟,说明来意,阐述因由,然后挥手再见。高维峰没有挽留她,也没有喝的烂醉如泥给她打电话,直到几个月后。
姜水在一个清晨接到了高维峰的电话,这时候吴老板已经出门了,他总是天还不亮就起床去公司。
电话那头的人很平静,问她要不要再去看他们的孩子最后一眼。她和高维峰有过一个孩子,还没来到这个世上,就离开了。那是他们刚工作的第二年,姜水被公司分到燕平,那里的天真冷啊,孩子也来的不合时宜,高维峰便辞了工作去照顾她,说好等孩子再长大点就结婚,然后,孩子没了,婚也没结成,当时的高维峰哭的眼眶通红,她也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她说,要等自己有能力以后再结婚生子,不想孩子来这个世上受苦,他应了。并约定好每年冬天都去燕平看那个还未到来就离去的小生命。
而后,姜水辞了职,换了个新工作。
再然后,她在工作的第三年,遇到了吴老板,那个彻底改变了她人生轨迹的男人。
“好。”姜水沉默了许久应下,她要去跟她的孩子做最后的告别。
只是她没想到,这趟燕平行,成了她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觉得,高维峰疯了。大雪纷飞,他开车载着她行到了深山中,无视她的拒绝,自顾自的说着一些诡异不懂的话语,他拽着她胳膊的力气那么大,大到令人心生恐惧。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么?”他手指摸向她的脖颈,语调古怪,他问她,“我相信。”
还没等姜水反应过来,就见他瞳孔猛然收缩,拼命地挥着拳头向四周砸去,像只野兽带着咆哮,“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直到两道目光凝聚到她的脸上,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高维峰,他看着她,恨不得真的杀了她。姜水脑中紧绷的弦突然就断了,她尖叫着,挣扎着冲出了车,四周的矮树被山上轰隆滑落的大雪瞬间覆盖。
她拼命地求救,雪花割在人的脸上,惊恐到忘了疼,身后的男人呼喊着她的名字,越来越近,姜水怕到不能自已,一个不小心,扭到脚,整个人都跌坐在雪堆里,爬不起来。
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高维峰越走越近,直到他奔跑而来的脚步一滑,这个人就顺着雪坡滚倒了不远处的深坑中。
她死死的盯着高维峰消失的地方,直到救援队到来,都没见他爬出来。
被抬上担架的瞬间,姜水突然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姜水这昏睡了整整两天,吴老板坐在门外,面无表情地看着燕平的新闻,不报道停地播放着这件突发事件:大雪封山多日,山内惊现男女游客,一死一伤。
“你什么时候回家?”有人在他耳边轻声细语。
“马上。”吴老板脸色难得柔和下来,嘴角微微翘起。
“我以为你有了新的玩具,就不想回来了呢。”笑声遥远而清晰,带着点诱惑的尾音,“只好自己来看看。”
“我只想挑了个最好看的娃娃送你。”小心翼翼的摸着手上的戒指,戒指的纹路已经有些不太清晰,吴老板压低声音,生怕吓到对方,语气中带着掩不住的讨好,“喜欢吗?”
“喜欢。”比我现在的这副皮囊好看多了。
☆、河神娶妻
“真的没有办法吗?”毛不思眼见着天色暗下来,腕上的链子呈现出不自然的摇摆幅度,“他开酒店你也开酒店,你俩就没生意上的往来?”
“我才回国多久,哪能这么快就跟他们这些老油条建立起关系网。”马明义和吴老板也算得上同行,多少存在些竞争关系,虽说他走高端,吴老板走平价,两家定位不同,很少出现摩擦,但也不是绝对没有的。
马明义第一次听到吴老板这个人,还是大学假期回国的时候,那时他表哥贺子旻看上了一大块商业用地,原本势在必得,结果不知怎么兜兜转转落到了吴老板手里,为着这事,表哥被外公用拐杖指着鼻尖痛骂了一顿。
事后,贺子旻拉着他喝酒狂吐苦水,从头至尾对吴老板没一个好词,话里话外皆不不明白,吴老板一个背靠白纸的人,怎么能在短短十年的时间里建立起一个酒店连锁王国,他们这行毕竟跟电子商务不同,不是有脑子就能闯出来的,人脉,权钱,一样都少不了。
至于吴老板的发家史,则是商界的秘闻,传的风言风语,有的说他是权贵流落在外不可告人的私生子,有的说他背后的BOSS看出了他的才能收他当马前卒,还有的说他不过是丧心病狂的赌-徒借了巨额钱财驳翻身。
可这统统都是流言,未被证实。而吴老板这些年来也的确顺风顺水,蚕食吞并着其它的酒店连锁品牌,下手又快又准,唯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似乎只专注于酒店生意,对其他领域毫无兴趣,并未有打算扩张其他产业的打算。
“姜水怎么会跟这样的人扯上联系啊。”毛不思抬眼,平凡女孩和中年大叔,这个组合不由得使她往歪处想,“金屋藏娇?”
“金屋是真的,娇也是真的,但吴老板可用不着藏。”马明义摇摇头,“人家现在单身。”
“没结婚?”毛不思诧异。
“老婆死了。”马明义把胳膊架到毛不思肩头上,弓着腰冲富鸾大厦抬抬下巴,“你看看他这地方是不是有问题。”
富鸾大厦外面平静,没有冲天的怨气,也没有若有似无的黑雾,毛不思又不是个傻的,要有问题她早就一眼看出来了,还用得着马明义提醒,当场就手肘往后一戳,“别疑神疑鬼的,你见过富商住的地方有风水不好的么?”
“那就只能说他命里没妻子儿女的福分。”马明义被毛不思撞得揉着肚子往后退了两步,嘴上还在继续,“他都死了三个老婆了。”
第一个可以说令人惋惜,第二个可以说让人同情,可连续三个撒手人寰,就不免令人有些多想。
“三个?”
“如果姜水嫁了他,就是第四任。”马明义回想着朱山公墓里男鬼墓碑上的死亡时间,“前任都去世两三年了,再找也不奇怪。”
哪里不奇怪,这简直太奇怪了!
人的气运有好有坏,毛不思不知道吴老板的生辰八字,没法算他的命格,但从马明义的叙述中也可以得知,吴老板是个运数极佳的人,可是这样的人接连丧妻就说不过去了,磁场相互吸引,即便正缘弱,也不该弱到这种地步。当然也不排除吴老板命带孤鸾,只是世人虽多,真正的孤鸾煞却屈指可数,要真有富商自带这种命数,早就私下开重金求高人化解,在她们捉鬼驱魔这行里传开了。
而毛不思,从头入行到现在,从未听闻有吴老板这么一号人物。
姜水是怎么遇到吴老板的,又怎么有能力避开男鬼的寻觅,吴老板的命势这么好是不是借了他人的运数,在手链上做法的高人又是谁,是正是邪,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吴老板到底知不知道这一切。谜团越来越大,令毛不思一时间理不清头绪。
富鸾大厦依旧耸立在眼前,毛不思顺着无形的红线再度望上去时,眼底多了层不可明说的探究。
“怎么办,我好怕。”姜水还在抱着手机,手腕上的同心结手链早不知道丢去了哪里,被一只银花镯子所取代,镯子上雕着她看不懂的经文,据说是辟邪的,姜水不懂这些,可她自从戴上镯子后,的确再也没梦到过高维峰。
可今早不知怎么,手腕上突然有什么东西在猛烈的拉扯着她,姜水睡得迷迷糊糊间再次听到了高维峰遥远的呼唤:找到你了。
“什么时候发生的?”电话另一头的男人语气平稳。
“今天……”声音顿住,姜水有些犹豫,如果说今早发生的事现在才告诉他,他会生气吧,念头一转,随口道,“下午,就在刚刚。”
“镯子还在吗?”
“在、在、在。”姜水连应下三个‘在’字,“你说不让我摘,我就没摘。”
“这是我找高人求来的,护身最是灵验,千万别取下来。”吴老板语气带着安抚,“我马上回去,等我,乖。”
“嗯,你快些,我好怕。”电话挂断,姜水又陷入惊惧之中,咬着指甲缩在沙发上,看着时钟上的指针一点一点的移动。
姜水的背后是那副买来的油画,画中的女人背对着她,忽然,脑袋一动,整张脸便转了过来,目光死死的盯着沙发上的人,她伸出手,灰白的手掌落在姜水的肩头,指甲轻轻滑过她的脸颊。
冷死了。
姜水感到周遭的温度骤低,颤抖着身子搓搓手臂,这才起身去拿遥控器,把空调调高了几个度。
沙发后面的油画依旧安稳的挂在墙上,背对着望向窗外,姜水不由得一起看向画中的窗户,自言自语,“窗外的风景该多美啊,令你这般向往。”
画里的女子没有回应,也是,一幅画怎么回应呢?姜水叹息着重新坐回之前的位子。
画中人站在窗前,看着只有自己才能瞧的见的景色。
那是百年前的县镇,十分落后而贫瘠的,常年水患。此时正在敲锣打鼓的好不热闹,人群从河东排到河西,几个壮汉正抬着竹条编制的笼子,笼子上系着大红花,里面装着块巨大的石头和个二八年华的女人,女人拼命地挣扎嘶吼,腕上的银花镯子早已推到了小臂处,勒的胳膊生疼,眼神中写满了绝望。
年迈的巫师脸上抹着煞白的铅粉,闭着眼挥舞着手中的木杖,口中念念有词。
河水突然凶猛的扑上岸边,卷走了附近一个看热闹的幼童,骇的众人忍不住尖叫着后退,河边乱作一团。
巫师这才下令放彩船,纸扎的船只载着大肉瓜果飘入河中,继而才蹲在女人身边,在她耳朵处别了朵大红色的珠花。
唢呐声高起,女人的哭声划破天际,竹笼应声而落,沉入湍流的河水之中。
“礼成。”巫师伏在河边,整个上身都贴着地面,“愿河神大人保我安平县,四季平安。”
身后的百姓也跟着跪了一地,高呼不止,仿佛那冰冷的河水中,真的有这么一位神仙存在。
莫说没有,便是真有,那也该称之为鬼,而非神。
“真冷啊。”
画中的女人张张嘴,就听姜水打着冷颤喃喃出声。
☆、听不真切
昏暗的地窖四通八达,吴老板看着沉甸甸的手机,眼中的温柔逐渐被冷玻璃所替代,突然发狠的砸在地面上,手机落在地面继而被弹起,敲到了旁边的黑木头。
幽幽的灯光落在吴老板脸上,脸上的皱纹比白天更深了几分,只有这个时候,才让人真正觉得年岁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他也已经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