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歌歹合罕说:
“朕坐在父汗的大位上,在父汗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出征金国,灭掉了金国。朕做的第二件是,为使我们的使臣在路上疾驰,以及搬运所需用的东西,设置了驿站。朕做的又一件事是,在没有水的地方挖掘出井,使百姓得到水和草。朕还做的(第四件事)是,在各处城邑的百姓中,设置了先锋、探马臣,使百姓能过安定生活。在父汗之后,朕增添了这四件事。
奉父汗之命坐在大位上,朕承担着统治众百姓的重任,但朕却沉湎于酒[1],这是朕的过错,是朕的第一件过错。朕的第二件过错是,无理地听从妇人的话,
蒙古秘史娶了斡惕赤斤叔父所属百姓中的女子[2],犯了错误。身为国君、合罕,做了无理的错事,这是朕的一件过错。还有暗害了为朕父汗效力的多豁勒忽,这就是过错。如今谁还肯为朕如此效力呢?不了解在朕父汗的众人面前循理谨慎的人而加以暗害,这是朕应该自责的。还有,朕只怕天地所生的野兽跑到兄弟们处去,竟贪心地筑起寨墙拦堵,以致兄弟们发出怨言,这也是一件过错。
(总之,)朕在父汗之后,增做了四件事,也做了四件错事。”注释:
[1]酒—原文为“孛儿、答剌孙”,旁译“葡萄酒、酒”。关于元太宗嗜酒,见《元史太宗纪》十三年十一月条,及《元史耶律楚材传》。
[2]娶了斡惕赤斤叔父所属百姓中的女子—元太宗时,有从民间选取少女之事,《元史太宗纪》载:九年(1237年)“六月,左翼诸部讹言括民女。帝怒因括以赐麾下。”又,参阅《史集》汉译本第二卷,第110-111页,窝阔台轶事第四十七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