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优介以前从未想过, 自己会钻到别人的办公桌下,也从未想过以一条狗的视角去看听荷,最惊喜的事莫过于,当他这样做的时候, 心里根本没空想其他事情, 而心跳得很快, 那个大胆又疯狂的念头要撞出来了。
他貌似很喜欢。
他坐在地上,与他视线齐平的是,女孩裸露在外面的膝盖,往下是笔直的小腿,和困在高跟鞋里的脚。
他不止抓住过女孩的小腿, 把人拖到身下,女孩皮肤细腻,肤色白得晃人眼, 往往这时候稍微碰一下她, 白如玉的肌肤,瞬间像是滴上一滴殷红的燃料, 给人视觉上极大的冲击。
不由勾起他的蹂躏欲望, 让他兴奋地幻想把她弄肿会是什么模样?
伸出手,修长的手指起初只是蜷缩着,剐蹭了两下女孩的肌肤,细腻柔软的触感, 让他不由着了迷,更大胆地抚摸上了女孩的腿。五指, 抓握住女孩的小腿,送到身前,他闭上眼深情地吻了吻。
不用睁眼, 就知道某人在又气又恼地看他。
额头上女孩的手推搡着他,她没说话,他也能明白她的意思。
要他松开。
怎么可能?
刚刚情急之下,林听荷竟然敢让他躲在桌底下。就像以前,在学校,在家里,她怕被人发现,也会这般手足无措地、看起来很害怕地做出最大胆的事。
她该庆幸。他真的喜欢上这种感觉。
偷情的感觉。
比如此刻,她在上班,在与同事沟通,而他钻到桌底下,像一只看似什么事也不懂的小狗围着主人的腿转,在明知道有人的情况下,还要蹭蹭、舔舔人家的小腿,故意告诉外来者,这个人,有狗了。
那只手无论怎样推他,他都不松,此刻似乎选择了放弃,垂在腿前。
逄优介痴迷地盯着这只手看了会儿。惊喜地发现,林听荷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是他不喜欢的。从头发,到长相,到身材,再到性格。有些小但很漂亮的手,白皙纤瘦的腿,浑圆的膝盖……每一处说不上多完美,但他就是喜爱得不行。
太阳穴突突跳了几下,心脏仿佛要撞出来。
他不由地吻上女孩的手指,用牙齿轻轻厮磨了几下,脑海里回味着上次女孩咬他手时的感觉。
林听荷又是否会体会到,她在咬他手时,他在想什么?他有多开心能再见到她,再和她有接触。
女孩的手指在他嘴里挣扎,分明是在要他松开。却反倒让他得了甜头,根本不想松开她。
他咬住不松,一边继续打量着女孩。她今日穿了件到膝盖上的半身包臀裙,坐下来时紧绷着大腿的肉,从他仰视的角度看,总能隐隐约约看到什么。
她居然穿成这样?!
以前的林听荷总是穿着很保守,就算穿裙子,也是过膝盖的长裙,里面还会穿几层,如今进了职场,穿着职场的正装也算合情理。可是某人一想到,往日只有他能看的腿给别人看了去,心脏好疼,好酸,想和她抱怨,想疯狂地独自占有她,又怕她生气。
太糟糕了。
这种想干什么不能干,只能束缚自己的感觉太糟糕了。
他应该时时刻刻跟在听荷身边,任何多看一眼他的宝宝的人,他都会把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给他们看有趣的东西,比如他养的虎豹的胃里是什么模样。
“好了,你们先出去吧。”听荷说。
随着这道话音落下,逄优介清楚地意识到偷情结束,听荷要与他秋后算账了。
没关系。
主人再生气,也不会不要他。
养狗的人,心总是这般善良,即便不孝子拆了家,她也只能发发脾气尖叫几声,吓唬吓唬他,绝对不会不要他。
主人,总会狠狠地溺爱小狗。
假如路边躺着一个男人,女人或许不会救,但若有只没人要的小狗,她保证会把它带回家。
如此想来,当哥哥也好,当男朋友也罢,居然没有当狗吃得好。
这么晚才意识到这个问题,逄优介觉得实在可惜。
“逄优介!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听荷愤怒道,手指上依旧残留着男人的口水,她有些嫌弃地抽了两张纸巾擦干净。
“我以为你会喜欢。”逄优介说道,“你咬我的时候,我很开心,很爽。”
“没有人会觉得自己被咬了很爽。”听荷凝着他,“除非这个人精神有问题,是个疯子!”
逄优介沉默许久,竟有些委屈道:“我以为你会和我一样。现在看来,好像只有我精神有问题。”
不止他。
过去,他们做过太多不正常的事了,比如,在不该恋爱的懵懂年纪,对对方生了别样的心思,说好把女孩当成妹妹照顾的他,又为何一次一次做出得寸进尺的事,仗着自己“哥哥”的身份,靠近她,诱哄她,把她困在他的世界。
而听荷,又为何曾经喜欢这样的人喜欢得不得了,甚至在分开后的几年,生了病也会痴迷地想着他。
不对,不正常,一切的一切这般无厘头,却又不受控制。
听荷想,她现在能做的就是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好,然后回英国找卡姐,继续之前的生活。
而逄优介有些恶劣地想,他到底该用什么法子让听荷和他变成一样的人,比如咬她时,她会很喜欢那种感觉。这个想法貌似有些不切实际,他的宝宝是正常人,会觉得他有病,会接受不了。这条路很难走。
听荷要继续忙工作,赶逄优介出去他不走,并关心地提醒说:
“你今天一天没吃饭,要工作也不用这么拼吧?”
一天没吃饭,圆润的宝宝又会瘦到以前那种,仿佛一掐就会碎,好可怜。其实逄优介在美国的时候,工作起来远比听荷疯狂得多,连续几日几夜不休不眠,187的个子,最瘦的时候65kg,近乎不健康。
“我不饿。”听荷并不是很想和逄优介出去吃饭,谁知道这男人又会想什么法子整她。
“第一天,就要不听我的话了吗?”
他软硬兼施,前后夹击,叫她无路可走,不得已上了贼人的车,听从他的话到了一家餐厅吃饭。
逄优介算是发现。林听荷的胃口貌似比以前还要小,他不满地皱眉,准备好了措辞才说道:“在英国的时候吃得很好?”
比以前胖,却在他面前吃不了几口,饮食不合胃口?
“英国的饭并不是很好吃。”听荷实话实说。
“比以前胖了。”
“不许说。”听荷立刻皱起眉头看他。
她不解释原因,因为有些事没必要说,更没必要和逄优介说。刚到英国那一年,她也不管英国那边的饭有多难吃,曾暴饮暴食一个多月,结果是不胖反而瘦了近二十斤,身体健康出现严重问题,两条细腿甚至支撑不住她站起来。
听荷不许说的,逄优介现在也不会说。虽他心里觉得此刻听荷的模样不错,但女孩那生气的表情他看得清楚,听荷不喜欢别人说她胖了这件事,他自然不会多提,到人家面前找骂,欠的事得少做。
逄优介殷勤地表现,听荷是看在眼里的,起初觉得烦,但耐不住这人过于粘人,并逐渐渗透她的生活,以及心里。
这天和逄优介回到别墅,不巧地碰到男人养的宠物,听荷早有耳闻,可现在看到,不远处的楼道拐角,两只块头很大的虎豹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她这边,双腿不受控制地发软,听荷僵在原地,想跑,可是双腿软得根本迈不出去一步。
一方面,出于见到猛兽的本能,害怕。
一方面,宠物两个字像一根刺狠狠扎在听荷心脏,五年前的痛,现在想来,并不能轻而易举地揭过,这心脏真真是不受控制的。
总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而痛。
“怕它们?”
头顶突然传来男人的声音,听荷下意识回头,不知逄优介何时靠近,此刻二人距离近在咫尺,她几乎能嗅得到男人身上淡淡的清香,感受到他灼热的气息。如果他再往前一步,她仿佛会落入他的怀里。
“没有人会问你怕不怕猛兽。”听荷说,“我不是它们的主人,自然会怕。”
“嗯。”逄优介点了下头,“我叫人送走。”
“随你,我要休息了。”听荷转过身,背对男人的一瞬,心脏在腔子里骤然一缩,刺痛得厉害。
这五年,她曾无数次告诫过自己把逄优介忘记,不要在乎曾经的那些伤与痛,被人当成宠物也好,只是他解决生理需求的工具人也罢,那些事早已过去,该忘记,伤口结了痂,就不要再去把它抠烂。
一个念头冒出来,是自己想得太多?心思太敏感了吗?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卡姐的一通电话打断。
卡姐:“宝,你已经在国内待了很久很久,我好想你啊。”
“我也很想你,”听荷声音又轻又细,听起来让人心情不自觉好起来,“可是我这边实在走不开,他……与我约定了一个月,现在只过去了三天。”
“你那不是被束缚,你只是想在国内玩一个月。”卡姐纠正道。
卡姐这样说,让听荷的希望又燃起来,听荷忍不住把刚刚的痛说给卡姐,在她心里,卡姐好似母亲,好似神,自带温柔的光环,总会抚平她的痛。
“我在想,是不是我太过敏感,总要把事情想得那么坏。导致自己,总会因为这些莫名其妙的事伤心。”听荷说,“我早该忘了的。”
卡姐那边愣了很久,她突觉自己应该回国一趟,即便回国后自己的行踪会暴露,可她不想看到听荷这副模样,不想看到听荷一个人内耗焦虑,也不想场景再现,玩了很久的朋友、总是笑嘻嘻地看你的朋友,突然消失,再回来却与你说:卡姐,为什么这么苦的药,我还会上瘾。
“有句话怎么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事得从那狗男人身上找问题,等他给你好好道歉了,你自然能忘记。这不是你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