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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黾勉空仰止(十四)

作者:搬仓鼠 当前章节:2583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03:03

不光门上有鞋印,附近的石路上也有,他目所能及的范围里一共有七种三十七枚鞋印。

三个人在大姐家门前停留过,他们的脚长分别是:八寸、七寸七分、六寸四分。他们的身高或许就是:五尺五到七寸、五尺二三寸、五尺一二寸。那最后一个脚小的,是个半大小子。

八寸足穿细布葛履,七寸七分足踩草底麻鞋。脚最小的人穿了双木屐,留下的脚印全是相隔三寸远的双条棱线。这样的脚印肯定是少年人留下的,不到十八的小子,个头每年都长,爹娘才会打发他穿前后系绳的木屐。

草底麻鞋印外边深、里边浅、足跟重、前掌轻,穿这鞋的人有些外八字,又是个罗圈腿,鞋印只有七寸七,说明他的个头不会太高,足印旁有土沫,说明他落脚不实,身材不胖。经常穿草鞋的人,为的是磨坏了不心疼,他很可能是个苦力。沈轻蹲下来,用手指拨弄着土,仔细找了找,然后用指肚碾碎一粒结成块的土渣。草底鞋踏过的地方,灰尘发黏结粒,白天并未下雨,附近没有水坑,那么这个人应是去过河边。

一丁点水腥味就足以令他联想起“长江帮”。不过,这人就算和长江帮有关系,也是个装船卸货的腿子,没真正混进去。能在长江帮中混成个碎催,也该换上一双土布鞋了。

穿细布葛履的人年纪最大,身量最高,脚印圆而足弓处略宽,拇趾与小趾略向外胀。他的脚印深浅不一,全不履直线,说明他走路时歪歪斜斜,喝过晌午的酒才出来溜街。在苏州城里,喝晌午酒的多是不务正业的闲人。这类人嗓门大,声音哑,说话脏,平日里打瘸骂哑不在话下,也最喜欢霸路欺邻,惹是生非。

沈轻往巷口望一眼,迈开步子,走到巷子中段,又合上眼,凝神去听。

起初的一小会,他还不能把别家院内的动静听清。百种声音混成一阵嗡鸣,风声如同纤薄的瓷屑擦过散尾葵细长的叶。扫帚篾拨过瓦隙、丝袖拂过棕竹……渐渐盖住人的说话声、鞋底搓土声、铲子入锅声、屋檐滴水声、瓢击缸壁声。片刻后,风声破碎在听觉中,那琐碎纷杂的响声一阵阵从院墙内传来,如同河水流到近处,浪花扑面而来。每一种都无比清晰。

巷口东边那户人家的男人是个账房先生,此刻正敲着半把算盘珠子。媳妇在厨房炒菜,菜里汤多油少,铲子擦进锅中翻搅几个来回,汤汁不黏。他家隔壁有个半岁大的男孩在哭。二楼上,老人打着重鼾,起码要一个时辰才会醒来。对门的穷病秧子没命地咳着,嗓子如同漏气的风匣。榨坊内,一注香油滑出滴漏的孔……十丈内的数十种声中出现了一个男人的笑声,是他白天听过的那种。

他睁开眼走向那家院子,前几步很慢,近大门时,他抬起眼皮看向一人来高的院墙。这墙是新浇的,外面和了一层草泥,抹面也算干净,看上去和高门大院的灰墙无有差别,里面却只填了土块,经得起风吹,却不耐潮蚀,鸟雀把草籽衔入裂缝,再过一个寒暑,墙头自然会塌。好在顶上的薄瓦也是新铺的,眼下还经得起践蹋。

他蹬着墙面奔走两步,右脚尖一勾,一踹,蜷起腰身,用一只手抓住蒙头瓦侧身飞过墙顶,两脚还没落地,另一手已经挎住了海棠树的一丛软枝。

树枝压得弯了,一片粉红色的海棠花从枝梢上缤纷坠下,第一枝折断之前,他的双脚落了地,仍然无声无息。

虫儿嘶鸣,鸟儿扑翅,都难免要出声音,他比兜虫和鸟雀更安静。

窗上有两条影,不一会,又多出来一条。他只站在树下等。海棠花瓣儿滑下鼻梁,几片锯齿边的椭圆叶子落在肩膀上。他闻到那花瓣的呼吸中有股香气,感到叶儿用看不见的毛刺紧紧抓着他的衣裳。湿风轻轻挠着他的脖颈,他把影子藏进了树影里。

一个精瘦的男人推开房门,走下台阶,从他眼皮底下走过,头也没抬一下。沈轻看了看他脚下那双细布葛履的后帮,跟上前去。

这人有四十来岁了,不能是刚结婚的,而这房子才整修过,窗上贴着剪纸,是给新婚夫妇住的,他应该是客人。在厕所里,沈轻又发现了两种鞋印:木屐和草底鞋。尺寸分别是:七寸七、六寸四。

茅厕的三面砖墙、一面挡墙遮住了四方亮光,瓦片在西墙高处搭叠成一扇窗,地上便有一片鱼鳞似的影。男人松了裤带正要小解,突然打个哆嗦,然后又打一个哆嗦——第一个哆嗦是因尿意而打,打第二个,是因为他感觉到有人在自己背后。他看见地上的窗影内现出一条人影,其肩上长着两个脑袋。

“你……是啥……”男人不知道背后这东西究竟是不是人。不过,怕归怕,人倒算是机灵,他没提裤子就猛转身扑向沈轻。仓促之中,他看见半张人脸、一只凹入眶骨里的眼睛,眼白上有一道很利的光。然后,他的脖子就被一只凉手掐住。他在这只手的逼束下栽向西墙,以为自己会撞塌鼻梁骨的时候,那手劲又忽然停住。

“想活吗?”一股烧人的热气贴着耳根流过去。男人还没作答,又听到一句:“我听说人都有个肺俞穴,一敲,心肺俱震……”

“想!”

“帮我个忙。”

“啥?”

“帮我杀了屋子里的男人和他侄子。”

“为……”

“他奸了我妈和我媳妇,还杀了我爸和我的七个儿子。”

“啊?”

“我数完仨数,你不应,我先攮死你,再进去整死他们!一。二。”

“求求求……”

“三。”

“我杀!”男人冲出茅厕,闯进房门之前,像疯了一样大吼一声。

窗纸绽出一片血花,桌子倒了,火灭了。

不超过一盏茶工夫,男人提着刀走出门来,满身是血,满头大汗。这情形倒是有些出乎沈轻的意料。他本以为这人进屋后一定会伙同那两个男人提着菜刀冲出来,没想到他还真给屋里的人来了几下子。可见这小子不但蠢躁,而且没有良心。

男人的两片嘴皮子哆嗦着:“鬼爷,您……您饶我一命!”

“好。”

沈轻从男人手里拿出刀来,插进他的肋条。

他一连插了四刀,从伤口里喷出的血洒了一袖。他把刀摆在死人手边,转身要走,听到“哐啷”一声。门闩从中劈断,两张门板敞开,一个人跨大步闯了进来。

愕然和敌意在心中一闪而过。沈轻看着卫锷,扯起嘴角笑了。

通过第一次“交手”,卫锷发现了沈轻听觉敏锐,所以只在十丈外跟踪,见他进了巷子,便伏于巷口,直到听见吼声才跑进来,这一遭仍是迟了工夫。还得说那汉子下手太过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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