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压压的人影叠成三列,像座铜浇铁铸的城门楼,从院子正中一直搭到寨楼阶前。见他现了身,人们各自散开,十几个去了他的左右,十几个堵住前后。每个人手里都有兵器,有的拿翘首大刀,有的握三尺长剑,有的扛着一头剑一头钩的短戟,有的提着铜浇铍头长柄直刃的钺。还有七八个人,用的是三头叉。这东西本是用来叉鱼的,鲜少在战局里露面。然而三头叉握在这帮子水匪手中,就不能说它是叉鱼的家伙,若没用叉子插死过几个,也不敢在大战时带这么简陋的家伙。在水寨里,往往是那些用不起眼兵器的人,手上才真有绝活,拿着麒麟剑、雁翎刀和人打架的,可能只是为了壮胆而已。
沈轻知道他们是好手,因为他们的衣服用料是乌程县产的花软缎。织物须得提花,三四个工在织机旁忙个三五日,才能产出一匹这样的缎子。还不算牵经卷纬等工序的人力。如此高昂的工费加上蚕丝的价值,一匹花软缎至少要卖到三五十贯才能回本。他们穿着藤丝浸油制成的绶带和护臂,腰里的赤带上绣有团蛟。旁人不仔细看,很容易将那张口摆尾、头生利角的蛇兽认成真龙。蛟龙是贺鹏涛的图腾,这些人身上有蛟,一定是贺鹏涛的人了。
寨子里不止有二十六个人,也许寨楼内还藏着些人,没到露脸的时候,要等他战至筋疲力尽才会出来。至于屋里的姑娘,她已把任务完成得很好。有人在这儿安插一个这样的女人,定不是要她下手杀人,而是要借她的貌来吸引敌人的注意,用她的手来给敌人下毒。
沈轻捏紧拳头,目光扫过每个人的脸,最后落向一只黑乎乎的手。
郭小燕是条敦实汉子,敦实得像根石头桩子,矮个,肩膀如牛背一般宽厚。他站在一群人中,穿着和他们一样的衣服,手里没拿兵器。他的指头、虎口又光又硬,左手背有一道三寸长的疤。这疤两头儿开叉、中部略宽,针眼歪歪斜斜。说明他受伤以后没找大夫郎中,可能是自己缝的伤口,可能是笨手笨脚的弟兄用铁针给他缝的。
道上有句话:生不见官,死不医病。意思是活人不去官府,死也不求大夫。之所以有这规矩,是因为混迹于绿林江湖的土匪水贼身上都有案子,每个人或者杀过人,或抢过劫,或见过别人杀人,知道别人抢劫。如果在蒙冤后去官府告状,容易一张口牵出一串案子,卖了身边弟兄;若是受伤生病去医馆找大夫,又容易被敌人探知,趁机陷害。规矩虽是这样立了,却没几个人遵守,毕竟在生死这回事上,谁都是有己无人。肯守这些规矩的,都是在黑道中涉足已深的人,要做的不仅是自己一个人,还要表率一群弟兄。郭小燕便是这样的人。他在长江帮六金刚中排行老二,也是贺鹏涛身边四十六打手之一。
他打量沈轻有顷,问:“是你剿了吴江的水寨?”他说话的声音不大,语气不重,但是从他喉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像在磨盘底下碾过一遍,又碎又涩,带着一股狠劲儿。
沈轻闭着嘴。
郭小燕却已经得到答复,又道:“你知道的,你今天活着出不去。”
沈轻道:“不一定。”
郭小燕道:“一定。”
沈轻道:“也许你今天也活着出不去。”
郭小燕道:“我有可能死你前头,但是这不妨碍你死。”
沈轻道:“嚼多了嘴,容易咬了舌头。”
郭小燕道:“我想到一个办法,让你我都不必冒死。”
沈轻道:“我不知道派我来的人是谁。”
郭小燕道:“你已经中了毒,就算我们谁也不动手,再过半个时辰,你也得躺。”
沈轻问:“你怎么知道?也许我没有中毒。”
郭小燕笑得颇为得意:“你这种装法儿,在我这儿没个屁用,你中没中毒,让弟兄们试试就知道了!”说罢一挥手掌,吼了句,“贺老大说,今儿个谁拿下这小子,三百两银子就归谁!”
二十六人如狼似虎地冲将上来。兵器纷挐出鞘,冷厉、短促的声音碰撞着耳鼓,如同一阵冰雹敲打窗绢,叫人撩乱心慌。九节鞭滑了三尺远,“嗡”。前细后粗的雷公钻甩起了柄尾有如锋颖的兽毛穗子。三个人左手缠有一尺五寸白绫,右手握着精铁链子锤,其柄似流星胆,长二尺的链子吊着八面见刺的锤头。此兵器攻性甚猛,出击靠的是锤头惯性,而非用锤者的手劲。若给刺头擦着边,轻要刮下块肉,重则头破额烂。剩下的人用剑脊竖长的汉剑,刺削并重;短小精悍的铁尺,攻防紧凑。苗刀有五尺多长,直如麦秆,双手执握,可发挥腰背之力,向四面辗转连击,有些枪的剽悍。环首刀无锷、窄身、长刃、柄缠黑线、淬火夹钢,即便在夜里也能闪出光来。短的可能是障刀,可能是扬背的砍刀,但最长的一定是斩刀:长有七尺,短有四尺,为了加重,刀刃儿作厚,拿上战场可断马腿。
长江帮富却不贵,帮中打手常用刀叉棍棒,每十个人里才出一个用剑的,因剩下那九个都不是君子。这帮人出身江边,做过淘沙、打鱼、跑腿的劳力。那时用什么兵器,今天也还用着差不离的兵器,因为人在发财以后就不会受气了,不受气就没有了对武艺的创造力。可是作为打手,不能不研究打杀之技,他们便花许多工夫去练习过去的招式。今天的每个人手上只有一两招、三四招,当中最勤勉者所掌握的招式也过不去五六个,但每个人身上至少背着三五条命。武器们各有势头,各有诀窍,既不逞怪,也非噱头。它们的主人更实在,每个人来这里的目的都是钱。处心积虑发明绝杀之招,也是为了赚钱。
风纷纷乱乱,失了头绪。一切从四面八方闪过,不如流星,不如风雪,不如虎狼,不如霜花,不怎么好看。在沈轻眼里,来的都不是人,而是一闪即逝的光斑、晃动的影子、汗和铁的气味、金属碰撞摩擦的声音。
如果这时候他仍然站在原地,那么就算他是神仙,也要带条神仙索才可免于受害。敌人们很有默契,攻击方位包括他的眼睛、耳朵、颈四面、前胸后背、双肩双肋、膝盖两脚。他不能在原地反击,但往哪个方向去躲,则是一个重要的选择。他脑后无眼,自然不知背后的敌人何时攻上,甚至连左右有多少人、用什么兵器也不知道,而在一系列敌人靠近之前,他跳了起来。
他曾用十一年练习跳高、跳远,用五年研究人的要害,又用四年练习刀匕。所以,即便一招一式都不如人,他也能用跟腱、腓肌、韧带、骨头施展一种令人不可企及的速度。他蹿向正前,甩出了袖子里的刀。一道铅灰的光划出去,在空中转了七八回个,又落入他的手中,带着潮气抹过一个人的脖子。血伴着刀光随着他洒出了三尺远。
兵器织成的网已将他罩在其中,但这不是一张真正的网,而是一个张张缩缩的包围圈。刀剑像是生在圈子里的刺,轮番挟来,十三四人收招的时机,也是十三四人出招的时机,虽然谁都想要三百两银子,但谁都不是特别着急拿走敌人的性命,他们相信:二十六对一,即便是耗,他们也能把他耗死。
刀和剑收了三次,出了四次,在一把刀离后颈不到一尺远时,沈轻遽然转身,逮住持刀的手。所有人都预感到持刀者将死,又认为这是杀敌的最好时机:敌人要刀客死,必须出招,剩下的二十几人向他出招,他不可能比所有人都快。
沈轻没有出招。他用膝盖撞翻这个人,疾奔反向,气势汹汹地朝一个拿长剑的人冲去。
他一共跑了四步,然后跳了起来。他快得令人来不及出招。因为出招的速度再快也赶不上跳跃一步,而跳和跑又赶不上扔和掷,他跑是为了跳,跳是为了把自己“扔”出去。苗刀触着衣襟,链子锤头追向他的脊梁,斩马刀急溜溜掀起一阵铁腥味的风,却只削掉了他的一撮头发。
原本离他最远的人率先倒下,胸口被剜出窟窿,心露了出来。郭小燕的鼻翼一抖,两只手握成拳头,但他仍然站得很稳,没有出招的意思。他看得出来,沈轻在包围圈里冲向最远的敌人,好似谁站得远谁就最好欺负,离他最远的人和他有杀父之仇。实际上,他要对付的是正欲出招的人。对于那些已经出了的招,他只有躲,来不及一把刀一把叉地躲,就只有蹿来跳去,像只兔子,又像耗子。
如果不看沈轻出手,单看他蹿跳,就能发现他的狼狈。而他的厉害,是完全知道自己处于哪个方位。他的耳、鼻、口、眼都在这场角逐中发挥着作用,他像猎食之兽。
他用狂奔拉锯了整个包围圈,将圈子拉成又细又长的队伍。短刀攮进腔膛,不仅人死,死尸也受到割剖。在倒地之前,将死者还看得见自己被剜破的胸膛,刀子带出的脏器“砰”地破成一阵血红的烟。那个人临死前叫了一声。患心疾者发病时就是那么叫的,不怎么响亮,却令听者很不好受。看见那颗心的人不可能不恶心,不惶恐。郭小燕能从他的作为中感受到一股报复的决心。见了刀口里的血肉,那些想靠近他的人不免心生芥蒂。他们用一个女人给他下了毒,他就用残忍的手段来恐吓他们——仅凭这一点,郭小燕便知道他不是一个才入行的杀手。只有干了十年八年的老手,才敢在阵脚上憎恨敌人,才能从溺水、蹈火中找到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