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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作者:傅祁多 当前章节:4422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03:02

像哥哥, 像年轻的小长辈。

像席间正同兄弟们逗乐时,一扭头就看见生闷气的妹妹,笑意还没消失,动作却先行一步, 顺手逗了她一把——嗯?怎么小东西还在生气呢?

旁人若有眼, 定能瞧出徐暮枳对这个妹妹由心而生的宠与喜。

堆了一天的小情绪,刹那间被弹得弥散开来。

余榆微微撑开眼, 懵懵地瞧着他。

他只是临时起意, 很快收回手, 继续与旁边的席津说笑。

阿杰是徐暮枳高中关系最好的兄弟, 两人上了大学虽鲜少联系,但情谊却没淡过。今天阿杰邀请他上自己新店里玩,徐暮枳便拉来电视台工作的席津, 介绍两人认识,其中深意, 在场几人都心知肚明。

所以这场所谓捧场, 徐暮枳倒更像个牵线人。

换作以往,席津不留徐暮枳到凌晨时分决计不行, 可惜那晚他带了三个未成年, 本着负责, 不敢在外多有逗留。

所以晚餐还没完全结束,他便主动起身告辞, 抓住三个玩得正尽兴的孩子, 开了车,一一将他们送了回去。

关小谢的家就在这附近,唾沫星子最多的人下车后,车厢里便慢慢安静下来。

徐新桐玩了一天, 干脆同余榆换了座,一个人横霸住整个后座瘫倒不起。

余榆在副座瞥了徐暮枳一眼又一眼,似有什么话要说,却最终又吞了下去。

“有什么问题就问。”

他手搭在方向盘,等待红绿灯的间隙,突然说道。

余榆只是忽然想起曾经她的同桌说过的一句话:一个男生对待自己女朋友如何,你就看他怎么对自己宠物,又或者说,你看他对自己宠物是什么评价?因为这两种心理映射与行为举止在某种程度上大概一致,且容易推敲。

余榆最近老好奇这个问题。

她觉得徐暮枳挺适合猫科动物。他气质偏冷,骨子里透着沉,很适合猫猫这样高贵冷艳的“姐姐”类型。

虽然很不想承认,余榆心里确实不怎么舒服。但她告诉自己有些事情必须要坦然面对,譬如徐暮枳身边总不可能永远空无一人。

她想了想,问道:“你养过宠物吗小叔?”

“学校流浪猫算不算?”

果然正中自己的猜测,余榆很满意自己的智商,但却说:“不算,要自己养过的。”

“那没有。”

“那你想养什么宠物吗?”

“羊。”徐暮枳启动汽车,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特别强调道:“小羊。”

“为什么?”

“因为可爱,粘人。”

余榆有点小惊喜,心想那我不也挺粘人的么?

哪知下一秒就听他不咸不淡地接了句:“饿了还能吃羊肉串。”

“……”

余榆无话了许久。

她转头去寻后座听完全程对话的徐新桐,徐新桐面无表情躺在那儿,冲余榆缓缓眨眼,点了点头。

是的余榆是的,他平时就是这样的。

吊儿郎当,话不着调。

往好处说那是机灵会来事儿,人际场合永不缺话题和笑点,可往坏了说,就是你拿不到他任何情绪点,从他嘴里套不出任何话。

明知这是个调和气氛的梗,余榆却笑不出来。

她知道,徐暮枳可能是真拿她当侄女、当自己人了。

但余榆那一刻竟有些不情愿。

就像她能随时脱口而出,连名带姓地叫他“徐暮枳”。“小叔”这个称谓,更像是藏匿私心的工具。她的所有意识,不管潜意识还是明意识,她都没拿他当什么“小叔”长辈。

高建路小院一到夏季,天井上方星稀月明,站在阳台上,暑气便夹杂着热风滚滚而来。

余榆心不在焉地蹲在地上替李书华照料花草,她撑着脑袋望着那堆绿油油的草,忽而有些意兴索然。

夏天的夜明明更短,可今年这夜,却长得煎熬。

李书华坐在沙发上看杂志,瞥了一眼旁边垂头丧脑的小丫头:“你今年真不去奶奶家?”

余榆嗯了一声:“上次不是说不去吗?”

“明年暑假你就高三,肯定也去不了。”

余榆慢慢回了神,她请求着李书华的意见:“就今年不去可以吗?明年虽然高三,但暑假还是有时间去看奶奶的。”

李书华见状,翻了个身,合上杂志,直截了当地问出:“你早恋了?”

余榆心惊了一下。

李书华却缓缓笑了,一脸胜券在握老谋深算:“以前可是老吵着要赶紧回家看奶奶的人,今年却破天荒地不想回去,奇怪的嘛。”

知女莫若母,余榆有点什么心思在李书华面前简直透明。她不敢直视李书华,生怕那双X光一般的眼睛下一秒就给自己透了个底朝天。

李书华瞧她那女王便已猜到七七八八,她撑着脑袋,含笑问道:“谁啊?哪个臭小子?”

“……我没有。”

“别装,你什么德行我还不了解?”

余榆又不吭声了。

良久,她放下浇水壶,转过头问道:“我要是真喜欢哪个班的男生,你不生气吗?”

“不生气啊,”李书华套出她话中某个字眼后,开始笑得一脸八卦,“谁青春时候没喜欢过异性?这个年龄,不允许孩子们暗恋学长学姐,也压根做不到。学校怕的是你们价值观尚未成型,受影响耽误了自己的成绩和前程。这个道理,马克思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不也讲得明明白白么。”

余榆蹙眉。

这个矛盾是什么知识点来着?

脑子忽然就宕了一下机。

“不过因材施教,这一点妈妈还是很相信你的,你是个拎得清的孩子。”

李书华循循善诱:“说吧,哪个班的?我到时候打听打听,看看人品怎么样?”

李书华的眼神饱含着鼓励,声线更是温柔得不行,一如既往是余榆在这个家中最好的朋友。

余榆蹲在原地好半天,眨眨眼,仿佛在对李书华的这席话进行头脑风暴。

小丫头最吃这套了,有什么心事立马和盘托出,李书华太了解她。

最后余榆站起身,一拍身上的泥土,直接来了句:“我没喜欢的人,你别想套我的话!”

李书华轻啧。

这死孩子。

见这招不管用了,李书华又瞪了那小丫头一眼,凶狠道:“余榆你要敢耽误这语文英语,明年再提升不了,我就揍死你!”

这句威胁反反复复刺激到余榆长大,其中阴影,不可谓不深刻。

所以一听这话,她立马应激了,也不甘示弱地提高了声回道:“你露出真面目了吧!你露出来了吧!我就知道刚刚你是故意诈我!”

李书华觉得好笑,也提高了声:“我怎么诈你了?那都是我真心话,这算诈你吗?”

余榆不公平地叫道:“那你看你,翻脸就不认人了!”

“那这个是不是事实?明年语文要提不上去,我是不是会揍死你!”

“是,你是会揍死我,但你也确实翻脸不认人啊!”

余庆礼下班回家,进门后看见的第一幕就是这样。

他家小丫头气得跳脚,李书华将杂志往茶几上一扔,啪的一下,吼道:“你给我说清楚,我哪里翻!脸!了?!”

他取下警帽,换上拖鞋,面色无澜地走进浴室洗澡。

洗手间外,那对母女愈吵愈烈,余榆这个爱哭的可怜包,竟隐隐带了哭腔。饶是如此,却依然顽强地生存在李书华的强势节奏下滔滔不绝地辩驳。

多大的事儿。

余庆礼哂笑。

这母女俩在一块,好的时候亲亲抱抱,天下第一,不好的时候上一秒还说说笑笑,下一秒便大发雷霆。以前余庆礼还会从中斡旋,近几年却开始置之不理。

毕竟这俩挺有意思,经常吵着吵着,又开始莫名其妙地凑在了一堆看手机看书看题,一切如旧。

譬如五分钟后。

余榆盘腿坐在李书华身边,眼睫毛还湿哒哒的,却同李书华认真地研究起那本杂志上的某篇内容。

缘由是李书华骂着骂着,突然来了句:“你要是能和徐暮枳一样十八岁就能写文章登杂志,我至于让你这么紧抓不放吗?!”

那句话一下就戳着余榆的理智了,她愣了一下,反应特别快,立马顺从直下:“哪儿?你马上让我看,在哪儿!”

打了一手好掩护。

李书华将那篇摘自榆市日报的文章按在余榆眼前,说,喏你看,几年前的杂志,就是小暮写的,署名都还在呢。

余榆捧着书便认真观摩起来。

那篇文章洋洋洒洒,妙笔生花,恐怕是余榆一辈子都写不出来的文字。

她不是个文学审美极高的人,可那天通读下来,有一段话印象却特别深刻:

「今后要有机会,就去买一趟最便宜的绿皮火车,又或者,去看一次凌晨五点的菜市场。

你会在他们布满沟壑的脸颊里寻到一双充斥着渴望的眼睛,他们期待你走上前询问价格,然后成交一桩生意,这样他们一天就能多出两三块,甚至五六块的生活费。但遗憾的是,你作为一名顾客,最后在精挑细选权衡利弊中,狼狈仓皇地避开了他们的眼睛。

这个世界有太多我们没能看见的角落。他们很重要,却又相对显得不那么重要。

地球北边的战场上瘦骨嶙峋的难民,中国南边乡村里天不亮便跨江渡河上镇赶集售卖的农民。他们都很善良,瞧见他人疾苦时会尽绵薄之力,可相对而言也不那么团结,常常为了生存而厮杀斗争,头破血流。

生存的底色既是苦难,也是悲凉,但更是欣欣向荣的挣扎与努力。

为此我常常思考人类这一生的意义,后来才意识到,这就是意义。」

余榆看了很久,久到她心情平复,泪痕已干。

余庆礼从浴室走出,对着乖乖阅读的人了然一笑,又进了房间。

余榆突发奇想:“妈……”

“别叫我妈,我没你这样的女儿。”

“……”

还在气头上呢。

余榆的气早消了,她主动贴过去,躺在李书华腿上,黏糊糊的腻歪。

她摇了摇李书华的手:“你说小叔以后会去做战地记者吗?”

“怎么不会?”李书华没好气顺着她的头发,说:“徐爷爷不就是担心这个,所以这么些年一直旁敲侧击吗?”

原来是这样。

那一切都能说通了。

徐爷爷猜到以徐暮枳的本事和志向,申请去战地是迟早的事。他不敢放徐暮枳去,所以摁着他的头读了研究生,以此拖延三年,可终究是治标不治本。

“我觉得他迟早会去的。”余榆说。

他这个人,心中好像背负着许多东西。

那里面不仅有他的信仰,还有他的梦想。

而她何其天真。

竟奢望那个地方能再多装下一个余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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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啊啊啊啊啊迟到了!!

罚我自己发24小时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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