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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灿灿.2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当前章节:15119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20:12

马修也杀了马格纳斯爵士吗?我不这么认为。我至少弄清楚了一个细节:花圃上的手印是布莱基斯顿通过信箱口张望的时候留下的。“我感觉身体在往下滑,我以为我要晕倒了。”这是他亲口说的。他一定是在伸出手稳住身体的时候,在松软的泥土上留下了手印。他杀死了他的妻子,出于某种原因,又回到了犯罪现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就会出现第二个杀手,他杀害马格纳斯爵士的动机就完全不同了。

五、克拉丽莎·派伊,姐姐

有时候,当我读侦探小说的时候,我会产生某种直觉,感觉凶手是某个人,但却没有什么充分的理由,克拉丽莎就是如此。她有充分的理由憎恨她的哥哥,为了继承派伊府邸,她可能还打算一同杀死派伊夫人和她的儿子弗雷德。偷毒扁豆碱为了自杀这套说辞可能是在撒谎——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要除掉玛丽·布莱基斯顿。别忘了,克拉丽莎还有一把派伊府邸正门的钥匙。它在第三十八页被提到过一次,虽然只出现过一次。

还有雷纳德医生和双胞胎出生时间调换的事。克拉丽莎是什么时候发现真相的?真的是雷德温医生告诉她,她才知道的吗?我之所以有这个疑问,是因为第七十六页很奇怪地提到雷纳德医生住的那家养老院。牧师在他的葬礼致辞中提到玛丽·布莱基斯顿是那里的常客。有可能雷纳德把发生的事告诉了她,而她这样的人,马上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克拉丽莎。这样克拉丽莎就有充分的理由杀死玛丽和马格纳斯爵士。毒扁豆碱可能是给派伊夫人和弗雷德准备的。甚至有可能雷纳德医生的摔跤也并不是一场意外……虽然,也许是我想得太过复杂了?

我排除了怀特海德夫妇、雷德温医生和她的艺术家丈夫、弗朗西斯·派伊和有点不太可能的杰克·达特福德。他们也有杀害马格纳斯爵士的动机,但我看不出他们有什么理由要伤害布莱基斯顿太太。这就只剩下乔伊·桑德林,他们所有人当中最不可疑的一个人。如果是她,那么她为什么要杀人呢?更重要的是,她一开始为什么要去找马格纳斯·庞德呢?

不管怎样,周日下午我就是这样度过的,翻看手稿、做笔记,却毫无头绪。当天晚上,我和英国电影协会的几个朋友去看了《马耳他之鹰》,但是错综复杂的情节却无法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满脑子都是马格纳斯和玛丽,还有那张该死的纸条、死去的狗和装错信封的信。我想知道为什么手稿不完整,我很生气查尔斯没有给我回电话。

那天晚上晚些时候,我才搞清楚原因。我难得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打开收音机。那是晚间新闻的第四则报道:

艾伦·康威死了。

* * *

[1]拉克酒,土耳其产的一种透明无色的茴香酒,加入水之后,原本无色的酒会逐渐变成白色,又因为后劲足,因此当地人称其为“狮子奶”。

三叶草图书公司

我叫苏珊·赖兰,是三叶草图书公司小说部门的负责人。这个职位并不像听起来那么重要,因为整栋大楼里只有十五个人(还有一条狗)。我们一年出版的书不超过二十本,其中大约一半还是我做的。尽管我们是个小公司,但签的都是好作家。有几位备受尊敬的文学奖得主,一位奇幻畅销书作家,还有一位新近儿童文学奖得主。我们无法承受烹饪书籍的制作成本,但之前我们做的旅行指南、自助和传记类书籍都卖得很好。然而,有一个明显的事实,艾伦·康威是我们迄今为止最大牌的作者,我们的整个商业计划都取决于《喜鹊谋杀案》大卖。

公司十一年前由查尔斯·克洛弗成立,他是出版界大名鼎鼎的人物,我跟着他白手起家。我们在猎户星出版集团共事过,那时他决定跳出来单干。他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买了一栋建筑用来办公。那栋建筑完全符合他的要求:三层楼,狭窄的走廊,破旧的地毯,木头隔板,光线不足。当时其他所有人都紧张兴奋地迎接二十一世纪——每当涉及社会或是科技变革时,出版社通常不是最先响应的行业——出版人往往都守着古老的行当怡然自得。查尔斯·克洛弗和格雷厄姆·格林[1],安东尼·伯吉斯[2]和缪丽尔·斯帕克[3]一起工作过。他甚至还有一张和年迈的诺埃尔·考沃德[4]共进晚餐的照片,虽然他总是说他当时喝得酩酊大醉,想不起餐馆的名字,也回忆不起这位杰出人士说过的只言片语。

我和查尔斯一同经历过不少风风雨雨,以至于大家以为我们以前一定是恋人,其实我们从来都不是。他已婚,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劳拉,马上要为他诞下第一个外孙。他住在帕森格林居民区的一栋大房子里,双门脸,十分气派。他和妻子伊莱恩已经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三十年了。我在那里吃过几次晚饭,总有风趣的同伴作陪:美酒佳肴,谈天说地,一直聊到深夜。据说,他不太喜欢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社交,至少不和出版界的人交往。他读过很多书,会拉大提琴。我听说他在十几岁、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吸食了不少毒品,但你现在看他的状态,简直不敢相信这段往事。

我有一个星期没见到他了。从上周二到周五,我一直在陪一位作家东奔西跑;我们在伯明翰、曼彻斯特、爱丁堡和都柏林都举办了活动,还接受了电台和纸媒的采访。读者反应出乎意料得好。当我周五下午晚些时候回到公司,他已经下班去过周末了。《喜鹊谋杀案》的打印稿一直在我桌上等着我。等星期一来到公司,我把包放下,打开电脑,我突然想到,他和我一定是同时开始审稿,那么他把稿件留给我的时候就不可能知道它是残缺的。

他已经在他的办公室里了,就在一层我办公室外走廊的另一端。他从办公室里可以望见外面的大街——新牛津街和布卢姆茨伯里街。我办公室所处的位置更加安静。他有一间雅致的方形办公室,里面有三扇窗户,当然还有书架,陈列着数量惊人的奖杯。查尔斯其实并不喜欢颁奖典礼。他认为它们是无可避免的祸害,但这些年来,“三叶草”赢得了大大小小的奖项——金笔尖[5]、金匕首、独立出版奖——不知怎么,它们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归宿。房间里井井有条。查尔斯喜欢知道每样东西的位置,他有一个秘书,杰迈玛,帮他打理琐事。她似乎不在他附近。他坐在办公桌前,面前摆着给自己打印的那份《喜鹊谋杀案》纸稿。我看到他一直在用一支红色钢笔在纸张空白处做笔记。

我必须要描述一下查尔斯那天的样子。他六十三岁了,像往常一样穿西装打领带,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细边的金戒指。这是伊莱恩送给他的五十岁生日礼物。每次走进光线有些昏暗的房间里,他总是让我感觉,他就像那部经典电影中的教父一样。虽然没有那种危险的气质,但是查尔斯的外表很像意大利人:他的目光犀利、鼻梁非常窄,颧骨颇有几分贵族特征。他的头发花白,随意地垂下,发尾扫过锁骨。以他这个年龄来说,他的身材保持得很好,不是因为他天天往健身房跑,而是他很有自制力。他来上班时经常带着他的狗,它现在就在屋里——一只金色的拉布拉多犬卧在桌子下面的折叠毯上打瞌睡。

那只狗的名字叫贝拉。

“进来吧,苏珊。”他边说边在房间里冲我挥手。

我带着那份手稿,走进办公室,坐下,这才发现他脸色很苍白,几乎是一脸震惊。“你听说了吗?”他说。

我点了点头。所有报纸上都刊登了文章,我听说作者伊恩·兰金在《今日》节目里还聊起他。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他一定是心脏病发作。难道这不是最常压垮他这个年龄段男人的疾病吗?但是我错了。现在有人说,他的死是一个意外,就发生在弗瑞林姆镇附近他的家中。

“这是一个可怕的消息,”查尔斯说,“实在是可怕。”

“你知道怎么回事吗?”我问道。

“警察昨天晚上给我打电话。我和洛克警司通过话。我想,他是从伊普斯威奇镇打来的。他的消息和广播中说的一样——是一场意外事故,但他没有提供更多细节。然后,今天早上,就在几分钟前,我收到了这个。”他拿起桌子上的一封信,旁边的信封被粗鲁地撕开了。“早上邮递员送来的,是艾伦写的。”

“我能看看吗?”

“当然可以。”他把信递给我。

那封信很重要,所以我又原封不动地复印了一份。

萨福克郡

弗瑞林姆镇

格兰其庄园

亲爱的查尔斯:

我不喜欢道歉,但是我承认昨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我身体就不太舒服。你知道我最近都身体不适,我不想告诉你,但是我还是坦白说吧,我身体不好。

其实,这是委婉的说法。伦敦诊所的医生希拉·班尼特了解具体情况,但是事实上我就要死了,是这个世界上最他妈老套的死法。我得了癌症,不能动手术。

为什么是我?我不抽烟,很少喝酒。我的父母都活到很大年纪。总之,我还有大概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我去接受化疗和其他各种治疗的话也许还能活得更久一些。

但我已经决定不接受治疗了。我很抱歉,但是我不打算把剩下的日子花费在徒劳无益地输液、趴在马桶上呕吐、头发掉得卧室满地都是这些事上。这有什么意义呢?我也不打算坐在轮椅上,在伦敦四处参加文学活动,发挥我最后的余热,瘦得一把骨头,咳得肠子都要出来了,而人们排队告诉我他们有多遗憾,实际上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看我离开。

不管怎样,我知道我这么做对你很恶劣,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关系一直都是一团糟,不如好聚好散。你和我初次见面的时候,我记得你向我许下的承诺,公平地说,它们全都实现了。不管怎样,我赚了好多钱。所以谢谢你。

至于钱,我死后,注定有纷争。詹姆斯不会乐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个,这也不关你的事,但是你最好还是要知道,我们俩已经渐行渐远,我恐怕要把他的名字从遗嘱里删掉。

天啊!我的口气就像我自己书里的某个人物。总之,他不得不接受现实。我希望他不会给你找太多麻烦。

文学方面,事情没有像我希望的那样推进,但我们已经聊过好多次了,我不打算浪费时间再说一遍。你才不在乎我如何看待我的事业,你从来都不在乎,这也是你身上我喜欢的一点。销量,畅销书排行榜,还有那些该死的尼尔森销售图表——关于出版我讨厌的那些东西对于你来说却如同面包、黄油和果酱一样不可或缺。没有了我你会怎么办?很遗憾,你还不能解雇我。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你要原谅我没有早点告诉你,原谅我没有和你推心置腹,但是我相信有一天你会理解。

关于我的病情和我做的决定,我记了一些笔记,你会在我的书桌上看到。我希望你们了解,医生的诊断没有问题,我的病情没有缓解的可能。我不害怕死亡。我只是想让我的名字被后人记住。

我这一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经历了很长时间的辉煌岁月。你会发现我在遗嘱里给你留了一小笔遗产。这些钱一部分是念在我们这些年的交情,同样也是希望你可以将我未完成的书稿终结并将它出版。你现在是它唯一的监护人,但是我相信它在你手里很安全。

不然,没有人会来悼念我。我身后没有需要赡养的人。当我准备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好好利用了我的时间;希望我死后,世人会因我们共同的成功而记住我的名字。

就像是一场冒险,是不是?(看在过去的情面上,不如再看看《滑梯》)不要生我的气。想想你赚的那些钱。最后,是我最爱的两个字:

此致。

一如既往的,

艾伦

2015年8月28日

“这封信是早上到的?”我问道。

“是的,我们俩周四晚上一起吃过晚饭,我带他去了常春藤俱乐部,信上的日期是八月二十八号,就是我们吃饭的第二天。他一定是一回到家就开始写信。

“艾伦在菲茨罗维亚有一间公寓。他本来要在那里过夜,然后第二天早上去利物浦街车站搭乘火车。”

“《滑梯》是什么?”我问道。

“这是艾伦之前交稿的一本书。”

“你都没给我看过。”

“我不认为你会感兴趣,说实话,它不是侦探小说,更严肃一些,有点对二十一世纪的英国的讽刺,以一个贵族府邸为背景。”

“我还是想看看。”

“相信我,苏珊。你是在浪费时间。我绝对不会出版它。”

“你有没有告诉艾伦?”

“没有细说。我只是说,它不适合我们的产品线。”这是出版界老掉牙的托词了。你不会和你最火的作者说他的新作品不怎么样。

我们俩沉默地坐着。桌子下面,那条狗翻了个身,呜呜地叫着。“这是一封遗书。”我说。

“是的。”

“我们必须把它交给警察。”

“我同意。我正打算报警。”

“你不知道他生病了?”

“我完全蒙在鼓里。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周四晚上他也没有说。我们一起吃晚饭,他把手稿给我。他很兴奋,他说这是他最好的作品。”

我不在现场,这是我事后的回忆,但这是查尔斯口中事情的经过。艾伦·康威承诺说要在年底交付《喜鹊谋杀案》的稿件。他与我之前共事过的其他作家不同,交稿总是非常及时。这顿饭几周前就计划好了,不是心血来潮;可意外的是,偏偏趁我不在的时候他们安排好了。艾伦和我不是很合得来,原因我稍后会解释。他和查尔斯约在了常春藤俱乐部见面,他们没有选择一家餐馆,而是选择了剑桥商圈外一个会员制的私密俱乐部。那家俱乐部的一楼是一个钢琴酒吧,楼上是餐厅,所有的窗户都是彩色玻璃,所以你看不到外面的光景——或者说,从外面也看不到里面的情形。这里不乏名流进进出出,正是艾伦喜欢待的地方。查尔斯在进门左手边预订了他平时常坐的那张桌子,后面有一面书架。如果这是剧院里的一幕剧,那么布景简直堪称完美。事实上,圣马丁剧院和大使剧院也都在一条街上,大使剧院在俱乐部和圣马丁剧院的中间,天知道放了多少年《捕鼠器》[6]。他们俩会先喝大杯的马提尼,俱乐部调制的鸡尾酒非常地道。他们会闲聊一会儿亲朋好友,伦敦,萨福克郡,书籍交易,一些八卦,什么样的书好卖什么样的不好卖之类的话题;接着,他们会各自点餐,因为艾伦中意昂贵的葡萄酒,为了讨好他,查尔斯会点一瓶勃艮第哲维瑞香贝丹特级红酒[7],艾伦一个人能喝掉一多半。我可以想象,这顿饭吃下去,他的嗓门会越来越大,话会越来越密。他很容易喝多。他们吃完头菜之后,艾伦会从他常背的皮包里取出书稿。

“我很惊讶,”查尔斯说,“我还以为要再过几个月它才能完稿。”

“你知道吗,我这份稿件不完整,”我说,“没有最后几章。”

“我的也是。你刚才进来的时候,我正在琢磨这件事。”

“他有说什么吗?”我不确定艾伦这么做是不是故意的。也许,他是希望查尔斯能够在谜底最终揭晓前猜到结局。

查尔斯回忆了一下。“没有。他只是告诉我,他觉得这部作品有多好,然后就交给我了。”

这很有意思。艾伦·康威一定以为所有章节都齐全了。不然,他肯定会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做。

收到新作后,查尔斯很高兴,该配合的反应一个都不少。他告诉艾伦,他周末会看。不幸的是,那一晚过后,情况直转急下。

“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我们讨论了一下书名。我不是那么喜欢——你知道的,艾伦有多敏感。也许是我糊涂,不该当时就提出来。我们聊天的时候,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小插曲。一名服务员把手里的盘子掉在了地上。我想,这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俱乐部里一向很安静,那个动静不亚于一颗炸弹爆炸,艾伦当时就站起来叱责服务员。整个晚上,他都烦躁不安,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如果他生病了,并且已经在考虑自杀,我想,那样的话,他的反应也就不足为奇。”

“那顿饭是怎么结束的?”我问道。

“等艾伦冷静一点后,我们喝了杯咖啡,但他的状态还是不太好。你知道几杯葡萄酒下肚他会变成什么样。还记得上次在眼镜救星[8]出的那场洋相吗?总之,等他坐进出租车里,他说他想把广播采访的活动取消。”

“西蒙·梅奥,”我说,“广播二台。”

“没错。下周五。我想过说服他不要这么做。你不会想要得罪这些媒体人的,因为你不知道他们以后还会不会再邀请你。但他听不进去。”查尔斯手里拿着那封信。我心中疑惑,他甚至该不该碰它?这不是证据吗?“我想,我应该报警,”他说,“他们需要知道这件事。”

我离开办公室,不打扰他打电话。

* * *

[1]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英国作家、编剧、文学评论家。一生获得二十一次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被誉为“诺贝尔文学奖无冕之王”。一九七六年,他荣获美国侦探作家协会最高荣誉奖——大师奖。

[2]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917—1993),英国当代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代表作有《发条橙》。

[3]缪丽尔·斯帕克(Muriel Spark,1918—2006),英国诗人、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她被认为是二十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苏格兰小说家,代表作《布罗迪小姐的不惑之年》。

[4]诺埃尔·考沃德(Noel Coward,1899—1973),英国演员、剧作家、作曲家、导演,因影片《与祖国同在》获得一九四三年奥斯卡终身成就奖。

[5]金笔尖,此处指代的是英国国家图书奖。它是英国图书行业的奥斯卡,因颁发给获奖者的奖杯是金色的笔尖形状而得名。

[6]《捕鼠器》,阿加莎·克里斯蒂最著名的舞台剧。一九四七年,为庆祝英女王八十五岁生日,阿加莎将自己的短篇小说《三只瞎老鼠》改编创作三幕惊险剧《捕鼠器》,该剧在英国舞台连演几十年不衰,成为英国戏剧史上上演时间最长的一部作品。

[7]勃艮第哲维瑞香贝丹特级红酒,有“葡萄酒中国王”的美誉。

[8]眼镜救星(Specsavers),英国的眼镜连锁品牌。

艾伦·康威的伯乐是我

他是我妹妹凯蒂介绍的。凯蒂住在萨福特郡,她把她的孩子送到了当地的私立学校上学。艾伦是学校里的一名英语老师,他刚刚完成一本小说,一部名为《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的侦探小说。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发现凯蒂认识我的——我猜一定是凯蒂告诉他的,不过是他主动向她询问,能不能拿给我看看。我和我妹妹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关系很好;看在她的面子上,我答应看看。起初,我不看好这部作品,因为通过关系送到手上的书稿都鲜有佳作。

可这部作品让我很惊喜。

艾伦的作品有几分英国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影子,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一栋乡间村舍里的谋杀案,情节错综复杂,出场人物性情古怪却不引人反感,侦探作为局外人来到村里探案。故事发生在一九四六年,二战刚刚结束,虽然他在细节上轻描淡写,但还是设法捕捉到了那个年代的感觉。庞德是个很有同情心的人,实际上,他是集中营里的幸存者——我们最后删减了一些篇幅——给他增添了几分神秘感。我喜欢他的日耳曼风度,尤其是他对待自己的作品《犯罪调查全景》的痴迷。这本书之后也成为一个经常出现的人物标志。故事背景设置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这也让整部小说的节奏更加舒缓:没有手机、电脑、取证,也没有即时通信。我觉得书稿还有不足之处。他的写作有时候太过讨巧了,感觉好像是在刻意营造一种效果,而不是老老实实地讲故事。可当我读到尾声,我已经决定要将它出版,这也是我为三叶草图书公司签下的第一本书。

然后,我见到了作者。

我不喜欢他。我很抱歉这么说,但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有些高冷。你一定在书的勒口上见过他的照片——瘦削的脸颊、精心修剪的银发、戴着圆形镜片的金属框架眼镜。在电视机前或是收音机里,他总是可以谈笑风生,有种从容不迫的魅力。可他当时完全不是。那时他身材虚胖,有些超重,西装袖子上沾着粉笔灰。他曾经动辄咄咄逼人,又急于取悦别人。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出版自己的作品;但是当这一天终于到来,他却几乎没有流露丝毫热情。我看不透他。当我提出,希望他可以对书稿做一些修改的时候,他的愤怒之情溢于言表。他是我见过的最不懂幽默的那类人。后来,凯蒂告诉我,他从不招孩子们喜欢,我想我知道原因。

尽管如此,我不得不说,我也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的第一印象,有些会面就是如此。我们在一家环境优雅的餐厅安排了午餐——我、他,还有查尔斯。那天大雨滂沱,毫不夸张地说,真的是倾盆而下。我在城里的另一头开会,出租车一直没到,于是我不得不穿着高跟鞋跑了半英里。我迟到了,头发湿答答地贴在脸上。我的衬衫湿透了,透出里面的胸衣。我落座的时候还打翻了一杯酒。我的烟瘾犯了,很想抽根烟,这让我整个人显得有些急躁。我记得我们因为书中某个部分还争执了几句,实在可笑。他把所有嫌疑人都聚集在图书馆里,我只是觉得这个情节设置太老套了,但实际上那不是聊这件事的合适时机。后来,查尔斯很生我的气,他生气没有错。我们有可能因此损失一位作者,很多其他出版商都会有兴趣签下这本书,特别是他承诺可以签下整个系列。

事实上,查尔斯接替了我的工作,当天大部分谈话都是由他来负责,结果就是,艾伦成了他的作者;也就是说,所有大大小小的图书节都是查尔斯去参加——爱丁堡国际图书节、海伊文学节[1]、牛津文学节、切尔滕纳姆文学节。查尔斯有人脉,而我负责出书。我全程通过一款实用便捷的软件编辑加工稿件,这意味着我们甚至不需要面对面交流。想起来很可笑,我和他一起工作了十一年,却从没去过他家里:这有些不公平,毕竟我付出了那么多辛劳。

当然,他每次来办公室的时候,我不时能见到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越成功,就越有魅力。他买了昂贵的衣服,出入健身房,开着一辆宝马i8硬顶版跑车。如今,作家都必须善于在媒体面前作秀。很快,艾伦·康威就频频出现在许多节目的摄影棚里,如《图书秀》(The Book Show)《怀特东西》(The Wright Stuff)《提问时间》(Question Time)等。他参加宴会,出席颁奖仪式,在各类大学演讲。他成名时已是不惑之年,可似乎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的变化不只如此。我最初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结婚,有一个八岁的儿子;不过那段婚姻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

看看我写的文字,语气多少有些幻灭,就好像我憎恶他的成功,而这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但我根本没有这么想。我不在乎他怎么看我,我非常乐意看见他和查尔斯出席各大文学节,而与此同时我埋头实干,编辑稿件,监督图书的各个制作流程。到头来,这些才是我看重的。事实上,我的确热爱这份工作。我是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长大的,当我坐飞机的时候、在沙滩上放松的时候,没有比一本侦探小说更适合休闲的读物了。《大侦探波洛系列之骇人命案事件簿》里的每一集我都看过。我从来不去猜凶手是谁,只是迫不及待地想看到那一幕:侦探把所有嫌疑人召集到一个房间里,仿佛魔术师凭空变出了一条丝巾,把重重疑点解释清楚。所以,这就是我想说的重点:我是阿提库斯·庞德的粉丝,可这不意味着我也必须是艾伦·康威的粉丝。

从查尔斯的办公室里出来,我接到几个电话。不知为何,我们还没报警,警方也未知晓这封信的存在,就已经有艾伦自杀的风言风语传出,还有记者在跟进这条新闻。出版界的朋友打来电话慰问。卡令街古籍书店计划在橱窗展示他的书,向我询问有没有签名本。那天早上,我不停地想到艾伦——但是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却是那部缺少案情揭秘的侦探小说,而说起这个,我就想到,我们的夏季出版计划存在一个致命漏洞。

吃过午饭,我回到办公室,去见查尔斯。

“我和警察通过话了,”查尔斯告诉我,那封信仍然摆在他面前,旁边是信封,“他们要派人来取。他们说我不应该碰它。”

“奇怪,你不打开又怎么能知道?”

“就是。”

“他们有告诉你他是怎么做到的吗?”我问道。我口中说的“做到”其实就是“自杀”。

查尔斯点了点头。“他的住宅连着一个塔楼。我上次去他家——大概是三月或四月的时候——我其实还和艾伦说起过这件事。我提醒他那座塔楼有多危险,只有一堵矮墙,没有栏杆或其他防护。有趣的是,当我听到他出了意外,我立刻就猜想,他一定是从那座该死的塔楼失足坠落的;可现在看来,他似乎是自己跳下去的。”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通常,查尔斯和我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这一次我们却故意避开了对方的目光。出了这样的事,真是太可怕了。我们俩都不想面对。

“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我打破沉默。这个问题压在我心里,一直都没有问出口,但在通常情况下,这才是我最想知道的事。

“嗯,我周末的时候看了,非常喜欢。在我看来,完美无缺。当我读到最后一页,我想我和你一样愤怒。我第一反应是,一定是办公室里的哪个姑娘打错了稿子。她打印了两份稿件,一份给你,一份给我。”

他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杰迈玛在哪儿?”我问道。

“她离开了。你在路上的时候,她来交了辞呈。”突然,他一脸疲倦,“她选的真不是时候。先是艾伦的事,还要操心劳拉。”

劳拉是他怀孕的女儿。“她怎么样?”我问。

“她没事。但是医生说她可能随时都会分娩。通常,第一胎都会比预产期早。”他又回到了之前的话题,“没有缺的那几页,苏珊,不管怎样,这里是没有。我们之前检查过复印室。我们把艾伦给的稿件原封不动地打印出来。我本来要打电话问他是怎么回事,然后,当然了,我就得到了这个消息。”

“他没有给你发电子版吗?”

“没有,他从来都不发。”

这倒是实话。艾伦喜欢用纸笔创作。他的初稿实际上都是手写的,然后再输入电脑。在发电子邮件之前,他会先把打印稿给我们,就好像是不信任我们在电脑上阅读他的文字。

“唉,我们必须找到缺失的章节。”我说,“而且越快越好。”查尔斯一脸怀疑,于是我接着说道,“它们一定在他家里的某个地方。你有没有猜出凶手是谁?”

查尔斯摇摇头。“我想可能是他姐姐。”

“克拉丽莎·派伊。没错。她也在我的名单里。”

“也有可能他其实没有写完。”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确信,他交稿的时候应该会告诉你——不然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我想到了我的工作日程安排,还有上周开的大大小小的会,可这件事更加重要,“不如我开车去一趟弗瑞林姆镇?”我说。

“你确定这么做可行吗?警察应该还在那栋房子里。如果他是自杀,那就必须先行调查。”

“是的,我知道。但是我想要登录他的电脑。”

“警察会把电脑带走,不是吗?”

“至少我可以去看看。也许原稿还放在他的桌上。”

他沉吟片刻。“那好吧,但愿如此。”

我很惊讶,虽然我们没有多言,但都心知肚明我们有多需要《喜鹊谋杀案》这本书。我们去年书卖得不好。五月份,我们出版了一位喜剧演员的传记,他在电视直播的时候讲了一个低俗的笑话,几乎在一夜之间,他就变得不再搞笑,他的书也或多或少被各大书店悄无声息地下了架。我刚刚陪一位作者在全国巡回签售,推广他的处女作《断臂杂耍人》,那是一部以马戏团为背景的喜剧小说。巡回签售进行得很顺利,可读者评论却不留情面,我们向书店发货也变得困难起来。办公楼又出了问题,我们还陷入一起纠纷案件,人手也短缺。我们虽说还不至于破产,但急需一本畅销书。

“我明天就去。”我说。

“我想,去试试也没有害处。你需要我陪你一起去吗?”

“不用了,我一个人去没问题。”艾伦从未邀请我去过格兰其庄园,我很好奇那里是怎样一番光景。“替我向劳拉问好,”我说,“有任何消息就通知我。”

我起身离开房间,这才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当我走回我的办公室,我这才意识到我刚才看见了什么,即使它一直就在我眼前。这太奇怪了,完全说不通。

艾伦的遗书,装在信封里,寄到了这里,就摆在查尔斯的办公桌上。那封信是手写的,而信封上的字,却是打印出来的。

* * *

[1]海伊文学节,每年五月在英国英格兰和南威尔士交界处的海伊镇举办全球知名的海伊文学节。海伊镇有“世界第一书镇”的美誉。

弗瑞林姆镇,格兰其庄园

第二天一大早,阳光灿烂,我开着车加速从亚历山大公园驶过,向着A12高速公路的方向疾驰,头顶上方是那座闻名遐迩的宫殿空荡荡的躯壳。我又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取出了六年前买的那辆名爵B系列流浪者敞篷跑车;它看上去有些滑稽,可是当我第一眼在海格特的一家车库前看到正在出售的它,我就知道我必须拥有它。这款车是一九六九年产的型号,手动挡,外观颜色是张扬的邮筒红,镶着黑边。我第一次开着这辆车露面时,凯特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但是她的孩子们却为之疯狂。每次见到他们,我都会开着这辆车带他们去兜风,把车顶放下来,在乡间的小道上呼啸而过,两个孩子在后座上激动地尖叫。

我沿着与去往伦敦的车流相反的方向前行,一路通畅,直到来到厄尔索汉姆,可恶的道路工程让我干等了十分钟。今天天气暖和;今年整个夏天的天气都不错,似乎九月也是一样。我想把车顶放下来,但是高速公路上太吵了,等靠近目的地的时候再说吧。

我去过萨福克郡的大部分海滨村庄——索思沃尔德、沃尔伯斯威克、敦威治、奥弗德——但我以前从未去过弗瑞林姆镇。也许是因为艾伦住在那里,所以我迟迟未去。我开车来到镇上,这里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虽然有些破旧,但还算怡人。小镇坐落在一片中央广场的中心,但广场算不上方正。镇上有几栋建筑依然魅力尚存,但是其余的,比如那家印度餐馆,就显得格格不入。如果你打算去购物,也别指望能买到什么让人惊喜的东西。镇中央矗立着一栋由砖头砌成的大型建筑,进门后才发现,原来是一个现代超市。我在“皇冠旅馆”预订了一个房间,这里原本是一家有四百年历史的驿站,从里面可以俯瞰中央广场的景象。如今它和一家银行以及一家旅行社挤挤挨挨地凑在一隅。旅店保留了地上原本的石板,辟出了很多面壁炉,木梁高悬,也别有一番韵味;我看见书架上摆着书,公用箱[1]上摞着棋牌游戏,不由对这里心生好感。它们给这个地方增添了一种家的感觉。旅店的接待员缩在一扇小小的窗户后面,帮我办了入住手续。我考虑过去我姐姐家中借宿,但伍德布里奇镇距离这里有三十分钟车程,我宁愿在这里凑合一晚。

我来到楼上的房间,把箱子丢在床上。那是一张四帷柱床。真希望安德鲁能和我一起住在这里。他特别钟爱英伦复古的东西,尤其是“古”字前面再加一个“复”字。在他眼里,像槌球、奶油茶和板球这样的东西既难以理解又无法抗拒,他要是在这里,一定如鱼得水。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然后梳洗了一番,用梳子把头发梳柔顺。现在是午饭时间,但我没有胃口。我回到车里,开车去了格兰其庄园。

艾伦·康威的家在弗瑞林姆镇外几英里的地方,如果没有卫星导航,几乎不可能找到。我从小到大都生活在一个道路四通八达的城市,因为它们没有任性的余地;而乡村的道路却不是如此,曲曲折折,绕了大半个村庄,最终才把我带到那栋房子前。我是什么时候意识到眼前这栋房子就是派伊府邸的灵感之源的呢?正门入口处的石兽原本应该是第一个线索。那栋木屋和书里描写的别无二致。车道如天鹅颈项一般绕过木屋,穿过价格不菲的草坪,通往前门。我没看到玫瑰花园,但是不远处有湖泊,还有一片树林,可能就是书中的丁格尔幽谷吧。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想象出那个画面:布伦特站在汤姆·布莱基斯顿的尸体旁边,而汤姆的哥哥拼命地给他做人工呼吸。而在我的想象中,大部分时候,我是那具尸体。

而那栋房子又是什么模样呢?“最终留存下来的只有孤零零的狭长侧翼,遥远的一端坐落着一栋八角形的塔楼。塔楼是后来建造的……”当我逐渐靠近那栋房子,发现它和书里描写的一模一样:狭长的建筑,十二扇窗户分布在上下两层,顶层是一座塔楼,也许站在上面看风景视野会很开阔吧,但它的存在本身却有些滑稽。我猜想,它是十九世纪建成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某个实业家的作品,把他记忆中伦敦的磨坊、陵墓带进了萨福克郡的乡村。这栋房子远没有马格纳斯·派伊爵士的祖宅那般气势恢宏,至少不像艾伦描述的那样。格兰其庄园是用脏兮兮的红砖砌成的,总是让我忍不住联想起查尔斯·狄更斯和威廉·布莱克的作品。它不属于这片土地,之所以得以保存下来是因为周围的环境。花园占地四到五英亩,天空一望无际,视线所及之处没有其他房子。我不想住在这里,坦白说,我也不明白它为什么吸引了艾伦·康威。和这荒唐的房子一比,他岂不更像是一位都市潮男?

他就是在这里丧命的。我下车时才想起这回事。就在四天前,他从塔楼上一跃而下,如今,那座塔楼就赫然耸立在我面前,鬼影憧憧。我仔细地打量顶上的垛墙,它看上去并不安全。如果你的身体前倾的幅度过大,不管是不是想要自杀,都很容易掉下去。塔楼四周草坪环绕——荒草虬结,地皮也不平整。伊恩·麦克尤恩在他的小说《爱无可忍》里对人从高空坠落后的尸体有过极其精彩的描绘,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想象出康威丧命时的惨状:骨头碎裂后身体变形,四肢扭曲地摊在地上。他从上面摔下来是立刻丧命,还是痛苦地摊在地上?直到有人路过,才被人发现?他是独居,所以也许是清洁工或是园丁报的警。可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他为了避免遭罪而自杀,但实际上他可能忍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我可不会选择这种死法。泡着热水澡,割腕自杀;跳向迎面驶来的火车。不管哪一种死法都更加干脆利落。

我取出我的苹果手机,从正门前移开,让整栋房子进入取景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人又为什么拍照呢?我们再也不会回看拍过的照片。汽车之前驶过一大片灌木丛(书中没有出现),我走过去,发现地上有两道轮胎印。应该是不久前,草地还湿润的时候,有一辆车停在了灌木丛后面。我把轮胎印也拍了一张照片,不是因为它们有什么含义,只是我觉得我应该拍下来。我把手机放回口袋里,向正门走去,这时门突然开了,走出来一个男人。我之前从未见过他,但我立刻就知道他是谁了。我之前提到过艾伦已经结婚了。在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第三本书出版后不久,艾伦也“出柜”了。他为了一个名叫詹姆斯·泰勒的年轻男人离开了家人——我口中的“年轻”,指的是刚满二十岁,而艾伦自己已经四十多岁,儿子都十二岁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私生活,但我承认,我有些不安,担心这件事可能会影响书的销量。很多报纸都报道了这个新闻,但幸运的是,那是二〇〇九年,记者们还不能大肆嘲讽。艾伦的妻子梅丽莎带着儿子搬到了英国西南部。他们很痛快地签了离婚协议,艾伦就是在那个时候买下了格兰其庄园。

我从未见过詹姆斯·泰勒,但我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他。他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内搭一件低领T恤,露出脖子上一条细细的金项链。虽然他现在已经有二十八九岁了,他看上去仍然非常年轻,粗粗的胡楂也掩盖不住那张娃娃脸。一头金色的长发,未经梳理,有些油腻,顺着脖子的曲线垂下来。他可能刚刚起床。他看着我,眼神有些迷惑又有些戒备:也或许,他只是不喜欢见到我。

“嗯?”他问,“你是谁?”

“我叫苏珊·赖兰,”我说,“在三叶草图书公司工作。我们是艾伦的出版商。”我把手伸进手提包里摸索,递给他一张我的名片。

他瞥了一眼,视线从我身上掠过,落在我的座驾上。“我喜欢你的车。”

“谢谢。”

“是一辆名爵。”

“其实是名爵B系列。”

他笑了。我看得出来,他觉得很好笑,一个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却开着这样一辆扎眼的老爷车。“如果你是来见艾伦的,恐怕你来得太迟了。”

“我听说了,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可以进屋吗?”

“为什么?”

“一时很难解释清楚。我是来找东西的。”

“当然。”他耸了耸肩,打开门,好像他是这里的主人一样。但我读过艾伦的信。我知道他不是。

如果这里就是《喜鹊谋杀案》中的世界,那么从前门进来,就会来到一个气派的大厅,里面装有木头隔板、石头壁炉和一截通向二层走廊的楼梯。但是,这些一定是出自康威的想象。事实上,室内让人大失所望:一间会客厅,起了皮的木地板,乡村风格的家具,墙上装饰着昂贵的现代艺术作品——都很有品位,但却很普通。没有盔甲,没有动物奖杯,没有尸体。我们右拐,穿过一条走廊,走廊贯穿了整栋房子。最后,我们来到一间中规中矩的厨房,里面摆着一个工业烤箱,一台表面闪闪发光的美产冰箱;一张可以坐下十二人的桌子。詹姆斯问我喝不喝咖啡,我说喝。他用一台胶囊咖啡机做好了咖啡,还另外打出了奶泡。

“这么说,你是他的出版商。”

“不是,我是他的编辑。”

“你和艾伦熟吗?”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工作关系,”我说,“他从来没有邀请我来过这里。”

“这是我的家——或者说,直到大概两周前艾伦才说让我搬出去。我还没有搬走,因为我没有其他地方可去。可现在我想,我也许不是必须要搬走。”他把咖啡端过来,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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