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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灿灿.3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当前章节:15099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20:12

“你介意我抽烟吗?”我问道。我注意到桌子上有一个烟灰缸,空气中氤氲着香烟的气味。

“完全不,”他说,“其实,如果你有多余的,我也想抽一根。”我掏出烟盒,突然间我们就变成了朋友。这就是吸烟仅有的好处之一。你成为“被迫害”的少数人中的一员。你很容易和他们打成一片。但实际上,我已经喜欢上了詹姆斯·泰勒,这个独自住在大房子里的男孩。

“你在这里吗?”我问道,“艾伦自杀的时候?”

“不在,谢天谢地。那个时候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在伦敦,和熟人一起。”他弹了弹烟灰,我注意到,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指甲盖里脏兮兮的。“我接到了卡恩先生打来的电话——他是艾伦的律师——我周一晚些时候才回来。到了之后,我发现到处都是警察。发现他的人是卡恩先生,你知道的。他过来送一些文件,也许是想把我从遗嘱中删除之类的,而艾伦就躺在塔楼前的草坪上。我不得不说,我很庆幸发现他的人不是我。不然我不确定我能应付得了。”他吸了一口烟,手握成杯子状,捏着一根烟,就像老电影中的士兵。“你想找什么?”

我告诉他实情。我解释说,艾伦在他去世的几天前提交了新作的稿件,可却缺了后面的章节。我问他是否读过《喜鹊谋杀案》,他冷笑了一声。“我读过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每一本,”他说,“你知道书里有我吗?”

“我不知道。”我说。

“噢,好吧。詹姆斯·弗雷泽,那个愚蠢的金发助手——就是我。”他拨了一下头发,“我遇见艾伦时,他正打算开始写《暗夜的召唤》,这个系列的第四本书。那时候,阿提库斯·庞德还没有助手。他单打独斗。但是在我和艾伦开始约会之后,他说他打算做点调整,然后便把我加了进去。”

“他改了你的名字。”我说。

“他做了很多修改。我的意思是,首先,我从未在牛津大学读过书,虽然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的确从事过表演。那是他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他在每一本书里,总是说弗雷泽找不到工作,事业不成功,是个失败者,当然啦,他的戏份很重——但艾伦说过,每个助手都是如此。他常常会说,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凸显侦探的机敏,顺便转移读者的视线。我的角色在书中说的每句话都不可信。事实上,不管弗雷泽说什么,你都可以忽略。他的角色就是这样设定的。”

“那你读过这本书吗?”我又问了一遍。

他摇了摇头。“没有。我知道艾伦在写。他之前在办公室里一待就是好久。但在写完之前,他从来都不会拿给我看。我和你说实话,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已经写完了。通常,他给别人展示前,会先拿给我看,但是由于最近发生的事,他大概决定不这么做了。即便如此,我也很惊讶,我竟然不知道这件事。他收尾的时候,我通常都可以判断出来。”

“怎么判断?”

“他又变得人模人样了。”

我想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问出口的却是,我能不能看看他的书房,也许找找看有没有缺失的那几页。詹姆斯非常乐意带我参观,我们一起离开了房间。

艾伦的办公室就在厨房旁边,这么安排是有道理的。如果他需要休息,吃午餐或是喝杯饮料,不用走太远的路。这是一个宽敞的房间,房间和塔楼已经打通了。螺旋楼梯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据推测,应该能够直接通向顶层。房间里有两面墙都摆满了书,有一部分书是艾伦写的,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九本书,被翻译成了三十四种语言。宣传语(我写的)说是三十五种,但这包含了英语,艾伦喜欢整数。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把他书的销量提高到了一千八百万册,或多或少有些水分。房间里还有一个多功能椅,似乎价格不菲;黑色的皮椅,按照人体工学设计出可以活动的部件,可以支撑人的胳膊、脖颈和后背。这是一把为作家量身定制的椅子。他有一台苹果电脑,配置有二十七英尺的显示屏。

我对这个房间很感兴趣,仿佛这下我就能走进艾伦·康威的脑袋里。它向我透露了什么信息呢?嗯,他毫不掩饰自己取得的辉煌。他把获得的所有奖项都展示出来。P. D.詹姆斯曾经写过一封信,祝贺他成功出版《阿提库斯·庞德在国外》,他把这封信裱了起来,挂在了墙上,挨着他和查尔斯王子、J. K.罗琳和安格拉·默克尔的合照。他是个有条理的人。钢笔、铅笔、便笺纸、文件夹、剪报和作家生活中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全都摆放得井井有条,一丝不乱。房间里还有一个专门摆放参考书的书架,《简明牛津英语字典》(两卷)《罗格同义词词典》《牛津引语词典》《布鲁尔成语与寓言词典》和《大英百科全书》的化学、犯罪学和法律卷。它们像士兵一样整整齐齐地排成一列。他收藏了全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我视线之内有大概七十本平装书,从《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开始,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值得注意的是,它们也被放置在参考书的区域。他阅读这些作品不是为了消遣,而是帮助写作。艾伦在写作上完全是公事公办,他作品中的任何地方都不会出现偏离文本的描述,也没有与内容无关的笔墨。墙壁刷成了白色,地毯是柔和的米色。这是一间办公室,不是书房。

电脑旁边放着一本皮面的日记本,我把它翻开。我不得不问自己这是在做什么,就像是拍下花园里轮胎痕迹的照片一样,是出于条件反射。我是在寻找线索吗?封皮下面塞着一张从杂志上撕下的内页。那是一张黑白照片,是斯蒂芬·斯皮尔伯格一九九三年拍摄的电影《辛德勒的名单》的剧照。照片上的男演员本·金斯利正坐在书桌前打字。我转头看着詹姆斯·泰勒。“这怎么在这儿?”我问道。

他脱口而出,好像答案显而易见。“那是阿提库斯·庞德。”他说。

这么说,有道理。“如果他不是事先知晓他的身份,他可能还以为他是一名会计,就是那种为家族企业效劳、绝对可靠的类型。可还不止如此。甚至在他听到这一消息之前,在他第一次进入诊所的时候,庞德就流露出一种令人感到奇怪的紧张感。那双眼睛,躲在镶边的圆形眼镜框背后,时时刻刻都充满警惕。”艾伦·康威书中的侦探形象,原来是从一部电影里借用而来的,或者可以说是偷来的,而那部电影上映的时间比他开始创作第一部 作品都要早十多年。这也许就是庞德曾被关进集中营这一身世的由来。出于某种原因,我感觉很泄气。阿提库斯·庞德不是一个完全原创的人物,在某种程度上,他是二手的,这让我倍感失望。也许我这么说不公平。毕竟,小说里的每个角色都有一个原型。查尔斯·狄更斯借用了他的邻居、朋友,甚至是父母的形象;爱德华·罗切斯特,《简·爱》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他的原型是勃朗特爱慕的一位名叫康斯坦丁·黑格尔的法国人。然而,从一本杂志中撕下一名演员的剧照却是另一回事,这感觉就像是在投机取巧。

日记在手中一页页地翻过,然后来到最近这周。如果他严格执行日程安排的话,那他应该会忙碌一番。周一,他要和一个名叫克莱尔的人在“快乐水手”酒吧共进午餐;下午他预约了理发:他写了一个“发”,外面画了一个圈,很明显就能推断出来。周三,他有和一个名字首字母缩写为“SK”的人打网球。周四,他要去伦敦。他还有一顿午餐邀约——他只是写了“lch”三个字母,下午五点钟他要去“OV”看亨利。我苦思冥想了半天才研究出来,它实际上指的是到老维克剧院[2]去看《亨利五世》。第二天早上,西蒙·梅奥的名字仍然出现在了日记本里。艾伦已经决定取消和他的采访,但他没有腾出时间来把这一项划掉。我往回翻了一页,上面写着与查尔斯在常春藤俱乐部共进晚餐。早上,他见过SB,他的医生。

“克莱尔是谁?”我问道。

“他姐姐。”詹姆斯站在我旁边,凝视着那本日记,“‘快乐的水手’酒吧在奥福德村,她就住在那里。”

“我猜你不知道他的电脑密码吧?”

“不,我知道。是‘Att1cus’。”

若是阿拉伯数字1,换成字母“i”,就是阿提库斯名字的字母拼写。詹姆斯打开电脑,然后输入密码。

我不需要查看艾伦电脑里的全部细节。我对他的电子邮件、谷歌搜索记录或是他玩的电子拼字游戏并不感兴趣。我只想要那部书稿。他使用了Mac系统的文档,我们很快就找到了两部小说——《送给阿提库斯的红玫瑰》和《阿提库斯·庞德在国外》。每一本都有好几个修改版本,其中包括我发给他的最终修订版。但他的文件夹里完全搜索不到“喜鹊谋杀案”,就好像是有人故意把它删得干干净净。

“这是他唯一的电脑吗?”我问道。

“不是,他在伦敦还有一个,他还有一个笔记本。但这本书用的是这台电脑,我很确定。”

“我和你说实话,我不确定他有没有用过存储卡?但我认为有可能。”

我们在房间里搜寻,翻遍了每一扇壁橱和每一个抽屉。詹姆斯很热心地帮忙。我们找到了阿提库斯·庞德除了最近写的这部作品之外全部作品的打印稿,还有很多便笺纸,上面用钢笔记录着密密麻麻的摘抄,但是与《喜鹊谋杀案》相关的一切都奇怪地不见了,就好像是故意被人清理了。不过,我确实发现一件让我感兴趣的东西,那是一部未经装订的《滑梯》的打印稿,查尔斯提过这本被他拒绝的小说。我向詹姆斯询问,是否可以借来一看,征得同意后,我把它放到一旁,准备带回去看。我们还找到一摞摞报纸和旧杂志。艾伦把关于他的所有报道都收集了起来:采访、简介、正面的评论,当然还有他的作品。全都整整齐齐。还有一个专门用来放文具的橱柜,里面有按照尺寸大小摞成好几摞的信封、几沓白纸,还有数量更多的记事本、塑料文件夹和全色谱的便利贴。没有存储卡的影子,就算它在房间里,小小一块,也很难找到。

最后,我不得不作罢。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小时,再待一整天也找不完。

“你可以试着问问卡恩,”詹姆斯建议道,“艾伦的律师。”他倒是提醒了我,“他在弗瑞林姆镇有间办公室,就在萨克斯蒙德汉姆路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书稿,但是艾伦给了他好多东西。”他停下来,沉默良久,“比如,他的遗嘱。”

我刚进门的时候他就已经拿这件事开过玩笑。“你打算继续住在这里吗?”我问他。我这么问别有深意。他一定知道艾伦已经计划取消他的继承权了。

“天啊!不,一个人住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我会发疯的。艾伦曾经告诉过我,说他会把房子留给我,但果真如此的话,我会回到伦敦。那里就是我们相遇时我生活的地方。”他撇了撇嘴,“我们最近不太愉快,算是分手了。也许他修改了……我不知道。”

“我相信卡恩先生会告诉你的。”我说。

“他什么都还没有说。”

“我要去见见他。”

“如果我是你,我会和他的姐姐聊聊,”詹姆斯建议我,“她之前替他干过不少活。她负责全部行政工作,帮他给粉丝回信。我想,她甚至可能帮忙录入了之前的部分书稿,他以前总是把手稿拿给她看。他很有可能把最近写的这一部拿给她看过。”

“你说她在奥福德村。”

“我会告诉你地址和号码。”

趁他拿纸笔的工夫,我漫无目的地走到一扇橱柜前,我之前没有打开过,它固定在墙壁的中央,在螺旋楼梯后面。我想,里面也许是一个保险箱——毕竟,马格纳斯爵士的书房里就有一个。它的打开方式很特别,半扇门向上滑动,另一半向下。墙上有两个按钮,我这才反应过来,这是一台升降送餐机。

“是艾伦安装的,”詹姆斯解释说,眼皮都没有抬,“如果天气足够暖和,他总是在室外用早餐和午餐。他会把盘子和食物放在里面运上去。”

“我能去塔楼看看吗?”我问道。

“当然。希望你不恐高。”

楼梯采用了现代工艺,由金属制成,我发现自己在一边爬楼梯一边数台阶,似乎数了很长时间。塔楼确定有这么高吗?终于,眼前出现了一扇门,门从里面反锁,通向室外一个宽敞的圆形露台和一堵细圆齿状的矮墙。查尔斯说得没错。站在这里,极目远眺,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色海洋,树冠郁郁葱葱,田野绵延不绝,一路朝着弗瑞林姆镇的方向延伸过去。远处,弗瑞林姆学院,十九世纪的哥特式建筑,坐落在一个山丘上。我注意到了另一件事。虽然在树林掩映下,从道路上看不见,但是格兰其庄园旁边还有一处住宅,沿着车道一直往前开就可以抵达,树林里似乎有一条若隐若现的小径。那是一栋非常现代化的宅院,还有一处保存完好的花园、一间温室和一个游泳池。

“谁住在那里?”我不禁好奇。

“是一位邻居。他的名字叫乔治·怀特,是一名对冲基金经理。”

艾伦在露台上摆放了一张桌子、四把椅子、一个燃气烧烤架和两张太阳椅。我惴惴不安地走到楼台边缘,向下眺望。从这个位置看,塔楼似乎离地面很远,不难想象出他一头栽下去的情形。我有些反胃,不由地后退,却发现詹姆斯的手就放在我的背上。有那么一瞬间,我大惊失色,以为他要把我推下去。周围的垛墙确实不足以起到防护作用,高度勉强到我腰的位置。

他挪开脚步,面色有些尴尬。“对不起,”他说,“我只是担心你会头晕。很多人第一次上来的时候都会这样。”

我站在塔楼上,微风拉扯着我的头发。“我看够了,”我说,“我们下去吧。”

把艾伦·康威从露台边缘推下去实在是太容易了。任何人都可以悄悄地爬上去,把人推下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很显然它不是一个犯罪案件。他留下了一份手写的遗书。即便如此,我一回到车上,就给伦敦的老维克剧院打了个电话,他们确认说他订了两张周四上映的《亨利五世》的门票。我告诉他们,他用不上了。有趣的是,他是周六订的票,就在他自杀的前一天。他的日记表明,他还安排了会议、午餐,预约了理发和网球比赛。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得不问自己:

这真的是一个决定要自杀的男人的举动吗?

* * *

[1]公用箱,过去一些机构用来装钱和贵重物品的公用箱子,需要几把锁同时打开,防止钥匙由一人保管而挪用公款。

[2]老维克剧院,英国最古老的剧院,位于伦敦泰晤士河南岸。

韦斯理和卡恩,弗瑞林姆

我开车返回弗瑞林姆镇,把车停在中央广场上,步行完成剩下的路线。这座小镇的确有点像是大杂烩。远处有一座保存完好的城堡,四周环绕着青草地和一条护城河,附近要是再有一间小酒吧和一片鸭塘,就仿佛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时代,简直是对英格兰最完美的幻想。再走不到五十米的距离,迷人的风光忽然急转直下,一条宽敞而现代化的道路向远处铺展开来,这就是萨克斯蒙德汉姆路。道路一侧有一间海湾车库,另一侧各式各样的建筑林立:其貌不扬的房屋平房。韦斯理和卡恩是艾伦的律师开的公司,坐落在小镇边上。那是一栋芥末色的建筑。与其说是办公室,不如说它是一栋住宅,只是在正门旁边竖着一块牌子。

我不确定没有事先预约卡恩先生会不会见我,但不管怎样,我还是走了进去。我没必要担心。房间里一片死寂,前台的姑娘正在阅读一本杂志,一个年轻小伙子盯着电脑屏幕,两眼放空。这是一栋老旧的建筑,墙面凹凸不平,木地板上爬满了裂缝。他们还在地上铺了灰色的地毯,在房顶安了荧光灯管,但这里看上去还是像是某人的住宅。

前台姑娘打通了电话。卡恩先生答应见我。我被引上二楼,走进一间由主卧改造而成的大方实用的办公室,从里面可以望见外面的车库。萨吉德·卡恩——门上挂着他的全名——从书桌后抬起头来。那是一张赝品古董书桌,桌面包着一层绿色的皮革,还饰有黄铜把手。如果你想要虚张声势,这刚好就是你会选的那一款。他是一个体形高大、热情洋溢的男人,四十多岁,说话做事的时候都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模样。

“进来!进来!请坐。他们有没有给你倒茶?”

他的头发乌黑,眉毛也很浓密,两条眉毛几乎连在一起。他穿着一件运动夹克,肘部缀有补丁,还系着一条领带,好像是那种社团领带。他似乎不太可能是土生土长的弗瑞林姆镇人,我不禁好奇,是什么把他吸引到了这样一个闭塞的地方,而他又是怎么与韦斯理先生一拍即合、合伙开公司。他旁边摆着一个相框,是那种现代的数码产品,每三十秒就会闪过或是旋入一张照片。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坐下,它已经向我展示了他的妻子、两个女儿、他的狗,以及一个戴头巾的老太太——也许是他的母亲。我不知道他怎么能受得了这种折磨,换作是我,早就被逼疯了。

我谢绝了茶水,在办公桌前面坐下。他也坐了下来。我简单解释了一下到访的原因。当我提到艾伦名字的时候,他的神情有些异样。

“是我发现他的,你知道吗,”他告诉我,“我周日早上去了他那儿。艾伦和我要开会。你有没有去过那栋房子?虽然你可能不相信,但我必须告诉你,我当时就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甚至我在路上开车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直到我看见他——一开始,我不知道我眼前的是什么。我以为是有人把一堆旧衣服扔到了草坪上,我真是这么想的!接着,我反应过来那是他,立刻意识到他已经死了。我没有走近!马上就报了警。”

“我知道,你和他关系很近。”萨吉德·卡恩就是日记中的“SK”。他们俩一起打网球,他周日还去过那栋房子一趟。

“是的,”他说,“在遇到他之前,我读过许多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小说,你当然可以说,我是他的忠实书迷。事实证明,我们后来打过很多次交道,很荣幸地说,我越来越了解他。事实上,我甚至会说——没错,我们绝对是朋友。”

“你上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大约一个星期前。”

“你知道他有自杀的意图吗?”

“绝对没有。艾伦之前就在这间办公室,就坐在你现在坐的位置。我们还谈起未来的计划,他的精神状态似乎非常好。”

“他生病了。”

“那我明白了。但他从未向我提起过,赖兰小姐。他星期六晚上打电话给我。我一定是他生前最后几个和他说过话的人之一。”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他要死了,估计也很难和他说上话。他周围总是编辑。“我可以问问你们聊了什么吗,卡恩先生?你为什么要在星期天拜访他?我知道这不关我的事……”我自嘲地笑了笑,邀请他给我自信。

“唉,我想,现在告诉你,也没什么大碍。他家中有些变故,艾伦打算重新考虑遗嘱。其实,我已经起草了一份新遗嘱,正给他送去。他打算周一的时候签字。”

“他准备从遗嘱里删除詹姆斯·泰勒的名字。”

他皱起眉头。“请原谅我,不能详细说明。我觉得这么做不合适。”

“没关系,卡恩先生。他给三叶草图书公司寄了一封信。他确实告诉我们,他打算自杀。而且,他提到,詹姆斯不会出现在他的遗嘱里。”

“我还是要说,我不认为我有资格评论他和你们说过的话。”卡恩稍作停顿,然后叹了一口气,“我和你说实话,艾伦的那一面让人很难看穿。”

“你是说他的性取向?”

“不是。当然不是。我说的完全不是这件事!不过,找了一个比他年轻那么多的伴侣……”卡恩斟酌着合适的措辞,想要把脱口而出的偏见圆回来。相框里闪过他的一张照片,他的妻子挽着他的胳膊。“我和康威太太很熟,你知道吗?”

我在出版活动中和梅丽莎·康威有过几面之缘。我记得,她是一个话不多但非常严肃的女人。她总是让我感觉,她洞悉一些可怕的事情就要发生,但却不想说出口。“你是怎么认识她的?”我问道。

“呃,实际上,是她把艾伦介绍给我们的。他们在萨福克郡买第一栋房子的时候——就在奥福德村——她来找我们咨询产权转让的事宜。当然,非常遗憾的是,几年后,他们分手了。我们没有帮他们办理离婚,但他购买格兰其庄园的时候是我们帮他处理的——也就是瑞吉威府邸,它当时叫这个名字。他其实把它改了名字。”

“她现在住在哪儿?”

“她再婚了。我想,她住在巴斯附近。”

我把他刚才说的话在脑海中回放了一遍。萨吉德·卡恩起草了一份新的遗嘱,星期天早上送去给他看。但是等他去了那里……“他还没有签字!”我惊呼道,“艾伦还没来得及在新遗嘱上签字就死了。”

“没错。是的。”

没签字的遗嘱是侦探小说中我最反感的套路之一,只是因为它已经是老生常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甚至都懒得去立一份遗嘱,我们都努力说服自己能长命百岁。他们当然也不会到处放话要修改遗嘱,留给某些人完美的借口去杀害他们。

但艾伦的所作所为似乎就是这样。

“如果你能为我们聊天的内容保密,我会感激不尽,赖兰小姐,”卡恩继续说道,“我和你说过,我真的不应该和别人讨论这份遗嘱。”

“没关系,卡恩先生,我到这里来不是为了这个。”

“那我该怎么帮你?”

“我在找《喜鹊谋杀案》的手稿。”我解释说,“艾伦在他去世之前已经完成了,但它缺了最后的章节。我想你没有……”

“在图书出版之前,艾伦从未向我展示过他的作品。”卡恩回答说,他很高兴回到了更加安全的话题上,“他能给我的那本《阿提库斯·庞德在国外》签名已经很好心了。不过,我恐怕他从来没有和我真正聊过工作的事。你也许可以问问他的姐姐。”

“你好人做到底,最好不要和她提起遗嘱的事。我们这周晚些时候要见面,下周还要出席葬礼。”

“我只是想找缺失的稿件。”

“祝你早日找到。我们都会想念艾伦,能最后送他一程挺好的。”

他微笑着站起来。桌子上的照片又换了一张,我注意到,它已经放完了一轮,现在展示的正是进门时看到的那张照片。

的确,我是时候离开了。

节选自艾伦·康威的《滑梯》

我去吃晚饭的时候,皇冠旅馆的餐厅几乎空空荡荡;一个人用餐,或许有点让人难为情,但是我不是一个人。我随身带来了《滑梯》,就是艾伦·康威写的那本小说,他请求查尔斯帮他出版,甚至是在他准备自杀的当口。查尔斯的判断正确吗?下文就是小说的开篇:

昆汀·特朗普勋爵从楼梯上款款而下,像往常一样,指挥着厨师、女佣、副管家和男仆。这些人只存在于他曲折幽微的想象中,实际上也是这群人把混乱悄悄留在了家族模糊的记忆里。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在那里;在某些方面,他现在依然是一个孩子,或者确切地说,以前的那个小男孩顽固地潜伏在他的肉体中——那座五十年来骄奢淫逸的生活在他寒冬贫瘠之树的骨骼上日积月累而成的牢笼。“两颗煮鸡蛋,曲奇饼干。你知道我的口味。软糯的,不要溏心。马麦酱[1]吐司条要像妈妈做的那样……都摆上桌来,不能出一点差错。母鸡没有下蛋?瞎了眼的东西,安格斯。不会下蛋的鸡有什么用?”这难道不是他继承的天赋?这难道不是他的权利吗?他住在那宏伟的鸡窝里,尖叫着、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湿乎乎、丑巴巴的,紫红色的一团,像中毒一般。他用力扯开他母亲阴道的帘幕,今后他还要用同样的力气在他的人生中横冲直撞。蜘蛛腿一样的毛细血管爬上了两颊,如同他口中盛赞的美酒,闪着红宝石般诱人的光泽。正是这酒让他血脉贲张。他的面颊在脸上推推搡搡地争抢地盘,但几乎快没有容身之地。一根胡须粘在他的上嘴唇上,仿佛从他的鼻孔里爬出来,想再看一眼他的祖先,丧失全部希望后死去。他的眼神狂热,不是那种“我们过马路去对面”的疯狂,而是像吐舌的蜥蜴一样危险。他长着特朗普家族标志性的眉毛,它们也有一些疯狂,就像他常去打槌球的那片草地上除不尽的灰白的狗舌草。今天是星期六,每年的这个时候,天气都有些寒冷。他穿着一身花呢料的衣服:花呢短上衣、花呢马甲、花呢袜子。他喜欢花呢。他经常光顾萨维尔街定制套装,连花呢布料摩擦发出的声响他都觉得悦耳。虽然现在他不常去了,不像以前,每次去动辄就挥霍两千英镑。虽然奢侈,但却物有所值;当黑色出租车疯狂地为他放慢脚步,殷勤地把他送到大门口,那一刻,得意扬扬的他,更加确信这身衣服物有所值。“很高兴见到您,勋爵。特朗普夫人还好吗?很高兴在这里见到您。在镇上待多久?这是上等的切维厄特毛呢,要一件棕色的?卷尺呢?看!多精神,明星的风度啊!我想,腰围与上次您来量的有些出入,也许需要重新量一下,勋爵先生。”他哪里还有什么腰身,满是肥肉。他的身材发福,如今到了近乎夸张的地步,可以想见他抱恙的身体已如一潭污水,而他正在里面拼命挣扎。他的祖先们从他们金色的卷边相框里注视着他从楼梯上走下来,谁都笑不出来,他们失望地看着这个肥胖又愚蠢的家伙,如今他竟成了这份祖业的继承人,近四百年的近亲交配竟然生出这么一个白痴。可他会在意吗?他一心想着吃早餐,想着他的“饭饭”。他无论干什么都像是一个巨婴。吃饭的时候,食物的汁液会流到下巴上,他脑袋里还一直想不通,保姆为什么不来帮他擦嘴。

他走进早餐室,坐下来,他囤积了很多脂肪的臀部差点坐在了椅子扶手上,那把十八世纪的赫波怀特式扶手椅勉强支撑住他。他把白色的尼龙餐巾展开,塞到下巴——或者说是双下巴,这是血统高贵的英国绅士的标准配置——下方的领子里。《泰晤士报》的人正等着采访他,但他还没有接受。他自己要操心的事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要去听世界上的那些坏消息,那些抑郁、迷失、腐化的鸡毛蒜皮?那些抱怨的、洪亮的声音,说要警惕宗教激进主义的崛起和英镑贬值。他童年的家园,这座庄园,正岌岌可危。它可能撑不到月底。他的脑海里被这些想法占据,这些不打招呼就擅自进入他脑袋里的麻烦精!

书稿沿着这条脉络展开,大约有四百二十页。我看了第一章 之后,后面都是跳着读的,专挑那些稀奇古怪的句子。这部小说似乎是对英国贵族生活的一种怪诞的幻想,并加以无情讽刺。就目前展开的部分,情节主要围绕特朗普勋爵破产后如何努力把他这栋摇摇欲坠的庄严府邸变成一个旅游景点;他编造了宅邸的历史,装神弄鬼,还从当地的动物园把年老的、性情温顺的动物转移到了他的庄园里。标题《滑梯》是他修建的那座冒险游乐园中的主要装饰,虽然它明显是对国家现状的一种不祥的象征。当第一批游客光临的时候,他们遭受了与特朗普同样的蔑视,从这个片段就可以看出来:“女人穿着尼龙质地的面包服,肥胖、粗笨、丑陋,喋喋不休地抱怨,骂着脏话,指甲被尼古丁熏得泛黄;她们蠢头蠢脑的儿子耳朵里垂着长长的耳机线,他们穿着松松垮垮的牛仔裤,里面的名牌平角内裤提得比腰带还高。”

因为种种原因,《滑梯》让我感到不安。一个曾经写过九部畅销又有趣的小说(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男人怎么会在生命的最后写出这样愤世嫉俗的东西?这就像发现伊妮德·布莱顿[2]在闲暇时间看色情小说一样。他新衍生出的写作风格让人不快;它让我想起了另一位作家,但当时我还不太确定他叫什么。在我看来,显然,康威写的每一句话、用的每一个丑陋的比喻都是为了写作效果。更糟糕的是,这不是他早期的作品,不是在他没找到自己风格前的稚嫩笔触——他提到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的那句话就足以证明。他最近就在修改这部作品,他在最后一封信里提到过,他建议查尔斯再看看这份书稿。对他来说,它还是很重要的。难道它代表了他对世界的看法?他真的觉得它有可取之处?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写得烂的作品,我已经见惯不怪了。我评估过很多本没有希望出版的小说。但是我认识艾伦·康威有十一年了,或者说,我只是以为自己了解他。我几乎不敢相信,他竟然写出这样的东西,还整整四百二十页。我躺在黑暗里,仿佛他正在我耳边窃窃私语,向我分享我根本不想听的内容。

* * *

[1]马麦酱,风靡英国的一种酵母酱。

[2]伊妮德·布莱顿(Enid Blyton,1897—1968),英国国宝级的童书大师,一生创作了六百多部作品,代表作有《伊妮德童话》《诺迪》等。

奥福德村,萨福克郡

《喜鹊谋杀案》的故事发生在萨默塞特郡的一个虚构的村庄里。艾伦笔下的故事大部分都发生在村庄里,甚至两部以伦敦为背景的小说(《邪恶永不安息》和《金酒与氰化物》)中所有可能会被人认出来的酒店、餐馆、博物馆、医院和剧院都使用了虚构的名字,仿佛作者害怕将他幻想中的人物暴露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故事的背景设定在遥远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庞德只有在村庄的草地上散步或在当地酒吧小酌时才感觉自在。谋杀会在板球、槌球比赛期间发生。天气总是艳阳高照,考虑到连他住所的名字都是根据歇洛克·福尔摩斯系列的某部短篇小说命名的[1],很可能艾伦是受到福尔摩斯那句名言的启发:“伦敦最低贱阴暗的小巷不会比欢乐美丽的村庄里发生的罪案更可怕。”

为什么英国的村庄经常出现在谋杀案件中?我之前疑惑过,但有一次当我不小心在奇切斯特附近的一个村庄里租了一间村舍,我就明白为什么了。查尔斯建议过我不要这样做,但当时我想,周末能不时地逃离快节奏的生活,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结果,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搬回来。我很快就发现,我每交一个朋友,就树下三个敌人。大家每天都因为停车场、教堂钟声、狗的粪便和悬挂花篮等鸡毛蒜皮的事吵到不可开交。这就是村庄真实的一面。在城市的喧嚣和混乱中迅速失控的情绪在村广场上只会变本加厉,把人逼到精神错乱、拳脚相向的地步。对于侦探作家来说,这是一件礼物。不仅如此,乡村更有连接的优势。城市里的人对彼此来说都是陌生人;但是在乡间的小村庄里,人人都互相认识,更方便创造嫌疑人,当然,也更方便创造怀疑他们的人。

显而易见,艾伦在创造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奥福德村。它虽然不在埃文,也没有“乔治风格的建筑,用巴斯的石头砌成,带有气派的门廊,花园建在露台之上”;但是当我经过消防站,瞥见里面明黄色的消防塔,然后进入村广场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身处何处。这里的教堂叫圣·巴塞洛缪,不是圣·博托尔夫教堂,但位置却没错,甚至教堂里的一部分石头拱顶也裂开了。从这里的酒吧也能望见远处的墓地。庞德下榻的“女王的军队”酒吧实际上叫“国王的头颅”酒吧。乔伊张贴声明、公然宣示不贞行为的那个布告栏就在广场一侧。村庄商店和面包店——名叫“水泵站”——就坐落在广场的另一侧。不远处就是给雷德温医生家里投下一道阴影的那座城堡,与我在弗瑞林姆镇看到的那座应该是同时期建造的。这里甚至也有一条名叫达芙妮的路。在书里它是内维尔·布伦特的住址,但在现实生活中,它是艾伦的姐姐居住的地方。房子和他描写的十分相像,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含义。

克莱尔·詹金斯昨天没空见我,但是她同意今天午饭时间和我见面。我早早就来了,沿着一条通向阿尔德河的马路在村庄里四处闲逛。艾伦的书里没有这条河,取而代之的是一条通往巴斯的马路。派伊府邸在左边的某个位置,在现实生活里,应该属于“奥福德村游艇酒吧”的地盘。时间还富余,于是,我来到一家名叫“快乐水手”的酒吧里喝咖啡。书里,它叫摆渡人,名字都和船有关。虽然我没有看到教区牧师住宅,只看见一小片树林,但我经过一片荒芜的草地,也许这就是丁格尔幽谷的灵感来源吧。

我渐渐能够揣摩艾伦创作时的想法。他把自己的家——格兰其庄园,连带湖泊和树林,放进了他离婚前居住的这个地方。然后,他把整个这一切移植到了萨默塞特郡,这也刚巧是他的前妻和儿子现在居住的地方。很明显,他利用了周遭的一切人与物。查尔斯·克洛弗的金色的猎犬,贝拉,也被他写进了书里。詹姆斯·泰勒是书中的一个配角。而且我很怀疑,艾伦的姐姐,克莱尔,很可能对应的就是书中的克拉丽莎。

而这使得艾伦·康威成为现实生活中的马格纳斯·派伊。有趣的是,他竟然对应的是他书里的主人公:那个招人讨厌、傲慢自大的庄园主。他难道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吗?

克莱尔·詹金斯没有戴一顶有三根羽毛装饰的帽子。她的房子并不是一座让人不适的现代建筑。简而言之,它和艾伦描述的温斯理排房并不相符。诚然,这里与奥福德村的其他住宅相比,显得相当狭小和简陋,但它布置得很舒适,有品位,也没有什么显示宗教信仰的物件。她个头矮小,身材很是丰满,穿着套头高领平纹针织衫和牛仔裤,这身打扮没有衬托出她的美。她与克拉丽莎·派伊不同,她的头发没有染过颜色,在格兰其庄园棕灰色的背景下毫不起眼。她的刘海就快要遮住那双疲惫又满是忧伤的眼睛。她和她弟弟长得完全不像。当她领着我走进客厅,我最先留意到的是,她家里没有一本他的书。也许,它们面朝下,去悼念他了。她邀请我午饭时间来做客,但却没有提供午饭。她留给我的每一个印象都是,她想要尽快摆脱我。

“听到艾伦的消息时,我感到很震惊,”她说,“他比我小三岁,我们从小到大都很亲近。因为他,我才搬到奥福德村。我不知道他生病了。他从来没有和我提起过。我一周前刚见过詹姆斯,他在伊普斯威奇镇购物,他也没有和我说。顺便提一句,我和他关系一直很好,虽然他成为艾伦的伴侣让我非常惊讶。大家都很惊讶。如果我的父母仍然在世,我都不知道他们会说什么。你知道吗,我爸爸是一位校长,但是他们很早之前就过世了。詹姆斯从来没提过一句艾伦生病的事。我不知道他知不知情。”

阿提库斯·庞德采访别人的时候,他们通常都能说到点上。也许这是他作为询问者的能耐,他总能设法让他们从头说起,有逻辑地回答他的问题;但克莱尔却不是这样。听她说话,气胸病人都能急得开始呼吸。她说话断断续续,我必须集中精力才能跟上她的节奏。她非常沮丧。她告诉我,弟弟的死让她半天回不过神来。“我想不通的是,他没有联系我。我们最近闹别扭,但我很乐意和他谈谈,如果他在担心什么……”

“他自杀是因为他生病了。”我说。

“D.S.洛克是这么和我说的。但是他没有必要采取这么激烈的方法。现在,有很多种姑息治疗[2]的方式。你知道吗,我丈夫患了癌症。护士们对他照顾得很周到,非常专业。我想,他在生命最后几个月里比和我在一起时还要快乐。他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他喜欢那样。他去世后,我来到奥福德村。艾伦把我带到了这里。他说,我们住得近一点彼此间有个照应。这栋房子……如果没有他的话,我永远也买不起。因为我之前的经历,你一定会认为,他会和我说真心话。如果他真的想要自杀,为什么不告诉我?”

“也许他害怕你会劝阻他。”

“我劝阻不了艾伦做任何事,或是说服他做什么。我们之间不是这种相处方式。”

“你刚才说你和他很亲近。”

“哦,是的。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他。我可以告诉你关于他的很多事。我很意外,你们从来没有出版过他的自传。”

“他从来没有写过。”

“你们可以找别人代笔。”

我没有反驳。“你想告诉我什么,我都很感兴趣。”我说。

“是吗?”她脱口而出,“也许我应该写写他。我可以给你讲讲我们小时候在柯利府邸的生活。你知道吗,我愿意做这件事。我读过他的那些讣告,全都没有描写出艾伦真实的一面。”

我试图引导她回到正题。“詹姆斯和我提起过,你会协助艾伦工作。他说你帮他录入了一部分手稿。”

“没错。艾伦的初稿总是手写。他喜欢用钢笔写字,不相信电脑。他不想和他的作品之间阻隔着各种现代技术。他总是说,他喜欢用吸满墨水的钢笔把字一个个写在纸上。他说,这样感觉和自己写的文字更亲近。我帮他给他的粉丝回信。人们会给他写信,每封信都很真诚,但他没有时间一一回信。他教我如何用他的口吻写信。我负责把信写好,然后他再签名。我还帮助他搜集资料:毒药之类的东西。介绍理查德·洛克给他的人也是我。”

理查德·洛克应该就是那位给查尔斯打电话,通知他艾伦死讯的警司。

“我在萨福克郡警察局工作,”克莱尔解释说,“在伊普斯威奇镇。我们在博物馆街上。”

“你是警察吗?”

“我在人力资源部工作。”

“你有帮他录入《喜鹊谋杀案》吗?”我问道。

她摇了摇头。“《金酒与氰化物》那本书之后我就没有了。事情是这样,你看,呃,他从来都没有给过我任何报酬。他在某些方面对我很慷慨——帮我买了这栋房子,会带我出门之类的。但是在我完成三本书之后,我建议,也许他要给我……我不知道……一份工资什么的。这合情合理。我并没有要很多钱。我只是觉得我应该得到报酬。不幸的是,我搞砸了,因为我立刻就看出来我惹他心烦了。他不是个吝啬的人——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认为雇用我是不合适的,因为我是他的姐姐。确切地说,我们没有争吵,但在那之后他就亲自录入手稿。或者也许他让詹姆斯帮忙。我不知道。”

我告诉她书稿缺失了部分章节,但她也帮不上忙。

“我没有读过。他也从来没给我看过。以前每本书出版前我都读过,但在我们争吵过后,他就再也没有向我展示过。你知道的,艾伦总是那样。他非常容易被得罪。”

“如果你想写他的话,你应该把这些全都写下来。”我说,“你们两个一起长大。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会成为一名作家吗?他为什么要写侦探小说?”

“好的,我会的。我就这么写。”紧接着,眨眼的工夫,她突然冒出一句,“我不认为他是自杀。”

“你说什么?”

“我不认为!”她脱口而出,仿佛从我进门的那一刻她就想这么做,此时再也按捺不住了,“我告诉过D. S.洛克,但他不听我的。艾伦并没有自杀。我一秒钟都不相信他是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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