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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灿灿.8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当前章节:7184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20:12

他说话不拖泥带水,语气严肃,似乎强压着怒火。他的眼睛里也有怒意。它们牢牢盯住我,仿佛他才是问话的人。我不太确定该如何回复。我甚至不确定该怎么称呼他。理查德可能太不正式了,洛克先生又感觉不妥,警司就像是在拍电视剧,但我最终还是选择这样称呼他。“你见过尸体吗?”我问他。

“没有。我看过尸检报告。”他几乎有些不情愿地掰下一块燕麦饼,但并没有吃。“莱斯顿的两名警察赶到了现场。我参与这个案子,只是因为我碰巧认识康威先生。而且,他很有名气,显然会引起媒体的兴趣。”

“是克莱尔把你介绍给他的?”

“赖兰女士,实际上,我认为恰恰相反。他写书需要我的帮助,所以她把他介绍给了我。但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认为他是被人谋杀的?”

“我认为有这种可能。没错。”看他无意打断我,我飞快地说下去。我把手稿缺失章节的事告诉了他,正是它们最初将我带到了萨福克郡。我提到了艾伦的日记和他死后那一周丰富的约会安排。我没有提起那些和我交谈过的人,把他们卷进来似乎并不公平。但是我第一次解释了我对遗书的看法,它又是如何说不通。“只有在第三页,他才提到死亡,”我解释说,“但他无论如何都要死了。他患了癌症。实际上那封遗书里的任何一处都没有提到他打算要自杀。”

“你不觉得整件事有点奇怪吗?在他从塔楼上跳下去的前一天,他给他的出版商寄了一封遗书?”

“也许他不是寄信的人。也许是有人读过这封信,意识到它可能会引起误解。他把艾伦推下塔楼,然后亲自将信寄出。他知道,在他自杀的当口,我们会仓促地得出错误的结论。”

“我不认为我仓促地得出了任何错误的结论,赖兰女士。”

他看我的表情里没有丝毫共鸣,尽管我有些恼火,可奇怪的是,彼时彼刻,他怀疑我也没有错。所有看过这封信的人,不管其他人如何,我却早该注意到那封信有些不对劲,但我没有。我自称是编辑,可当事实就摆在眼前,我却视而不见。

“有许多人都不喜欢艾伦——”我开口道。

“有很多人都有很多不喜欢的人,但是他们不会到处杀人。”他到这里来,就是打算告诉我这些,既然他已经打开话匣子,他打算一吐为快,“你们这种人怎么就不明白,你活得好好的,比你被人谋杀了,更有机会中奖。你知道去年的谋杀率是多少吗?大约六千万人口中,有五百九十八个人被谋杀。我来告诉你吧,也许你会觉得好笑,可国内有些地方的警察实际上破的案子要比犯的案还多。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谋杀率在急剧下降,他们能腾出手来去调查那些陈年旧案。

“我不明白。电视里总是播放那些谋杀案——你就以为人们有更好的事打发时间了?每一个该死的频道都在播。人们对谋杀案有一种情结。而真正让我烦恼的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亲眼见过受害者。我调查过谋杀案。当史蒂夫·怀特杀害那些妓女的时候,我就在镇上。伊普斯威奇镇的开膛手——这就是人们对他的称呼。人们不会计划这些事。他们不会偷偷潜入受害者家中,把他们推下屋顶,然后寄出信,希望它被错误解读,就像你所说的。他们不会戴上假发,乔装打扮,就像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里的桥段。我参与调查过的所有谋杀案都是因为作案人精神失常或是一时气愤,抑或是喝醉了。有时候,这三个因素同时成立。是啊,他们太可怕了,很恶心。不是像什么演员躺在地上,喉咙上涂一点红色颜料。当你亲眼看见有人身上插着一把刀子,你会觉得恶心,真的反胃。

“你知道人们为什么会互相残杀?他们这么做是因为一时冲昏了头脑。作案者只有三个动机:性、愤怒、钱。你在大街上杀人。你用刀子捅人,抢走他们的钱;你和别人发生争执,你砸碎一个瓶子,割开了他的喉咙,或者是,你从杀人中获得快感。我遇到的杀人犯都蠢得像屎一样。不是聪明人,不是光鲜的人或是上流社会的人,蠢得像屎。而且你知道我们是怎么抓住他们的吗?我们不用问他们聪明的问题,或是调查他们没有不在场证明、发现他们实际上没有出现在他们该在的地方。我们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上抓住他们。有一半的时候,犯罪现场到处都是他们的DNA。或是他们主动认罪。也许有一天你应该把这些真相出版——虽然我要告诉你,没有人愿意看。

“我告诉你艾伦·康威真正让我生气的是什么。我帮助了他,他从来没有给过我什么谢礼——但这是另外的故事。我指的不是这件事。最主要的是,他对真相不感兴趣。为什么他书中所有的警察都那么愚蠢?你知道他甚至以我为原型创作了一个警察吗?雷蒙德·丘伯。那是我。哦,他不是黑人。他不敢那么明目张胆。但是丘伯[1]——你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吗?他们是生产保险锁的。懂了吗?还有他在《邪恶永不安息》那本书里对那位妻子的描述,他写的就是我妻子。我真是够蠢的,把这些告诉他,他转头就写进了书里,连问都没有问过我一句。”

所以这就是他愤怒的根源。根据洛克谈话的口气判断,我知道他对我说的话并不感兴趣,也不会帮忙。我可能几乎快要把他添加到我的嫌犯名单上了。

“公众不知道这个国家的警察真正在做什么,都是拜你们这些人所赐,艾伦·康威,还有你。”他总结道,“我希望你不介意我这么说,赖兰女士,但是,我觉得有点可悲,你把教科书般的自杀案例当成了现实生活中的谜案。他有自杀动机:他生病了,留下遗书;他刚和男朋友分手,很孤独;所以决定跳楼。如果你需要我的建议,回伦敦去,忘记这件事。谢谢你的茶。”

他喝完茶,径直走出门去,留下一盘子燕麦饼的碎屑。

* * *

[1]此处指的是丘伯保险锁这一品牌。

伏尾区

我进门的时候,安德鲁在家里等我。当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了,因为厨房里飘出阵阵香气。安德鲁是一位出色的厨师。他做饭的方式非常有男子气概,锅碗瓢盆丁零咣啷,食材放多少全凭感觉,不管做什么菜都猛火烹制,手里还会端着一杯红酒。我从未见他翻阅过烹饪书。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两人份的餐具,烛光摇曳、鲜花娇艳——不像是商店里买的,倒像是从花园里摘的。他看见我,咧开嘴笑了,给了我一个拥抱。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他说。

“晚餐吃什么?”

“烤羊排。”

“你能给我五分钟吗?”

“我可以给你十五分钟。”

我洗完澡,换上一件宽松的针织套头衫和紧身打底裤。这身行头可以让我安心,今晚不会再出门了。我披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到桌边,拿起安德鲁为我倒的一大杯葡萄酒。

“干杯。”

“干杯[1]。”

我说的是英语,他说的是希腊语。这是我们之间的另一个传统。

我们落座后,开始吃饭。我把在弗瑞林姆镇上的见闻事无巨细地讲给他听:葬礼,还有之后发生的一切。我当即觉察出他不是很感兴趣。他礼貌地倾听,但这不是我期待的。我想让他向我提问,质疑我的假设。我以为我们可以抽丝剥茧,解开重重谜团,就像伦敦北部的汤米和塔彭丝那对夫妻一样(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一对侦探情侣档)。可是他并不关心是谁杀了艾伦。我记得,他从一开始就不想我调查这件事。我疑惑自己坚持查下去,是不是惹他,希腊那一面的他,生气了。

事实上,他的心思在别的事上。“我已经提交离职申请了。”他把菜端上桌的时候,忽然宣布。

“在学校?已经提交了?”我惊讶不已。

“是的,这学期结束我就离开。”他瞥了我一眼,“我和你说过我的计划。”

“你之前说你还在考虑。”

“雅尼斯一直在催促我做决定。旅馆的主人不会等太长时间,而且资金已经到位。我们设法从银行借了一笔贷款,也许还能申请到欧盟的各项补助。美梦就要成真了,苏珊。明年夏天波吕多洛斯就要营业了。”

“波吕多洛斯?它叫这个名字?”

“是的。”

“名字很美。”

我必须要承认,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安德鲁勉强算是向我求婚了,但是我还以为他会给我一点时间做决定。可现在看样子,他只是在告诉我一件板上钉钉的事,仿佛只需要带上机票和围裙,我们就可以上路了。他随身带着平板电脑,他把它放在桌上,我们一边吃饭,他一边用手指滑动屏幕,向我展示照片。波吕多洛斯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旅馆外面有长长的露台,地上拼铺着形状各异的石板,稻草顶的凉亭,木头桌子颜色鲜亮,远处的大海让人目眩神迷。旅馆被粉刷成了白色,百叶窗是蓝色的,依稀可以辨认出内部有一个吧台,阴影处摆着一台老旧的咖啡机。卧室房间的陈设简单,但看上去干净利落,让人感觉到惬意。我轻而易举就能想象出什么样的人会住在这里——观光者,而不是游客。

“你觉得怎么样?”他兴冲冲地问道。

“看上去很漂亮。”

“这是我为我们俩准备的,苏珊。”

“如果我不想去,‘我们俩’会发生什么事?”我合上平板电脑的保护壳,我不想再看了。“在你继续推进之前,你就不能再等等吗?”

“我必须要做决定——要不要买下这家旅馆——而我就是这么做的。我不想一辈子教书,不管怎样,你和我……难道我们就只能这样了吗?”他放下刀叉。我注意到他盘子两侧的刀叉摆放得有多么整齐。“我们不用时时刻刻黏在一起,”他继续说道,“我们会有几周完全见不上面。你说得很清楚,你不想我搬来和你一起住——”

我反唇相讥。“事实并非如此。这里很欢迎你,但大多数时间你都在学校。我以为你更喜欢这种相处方式。”

“我只是说,这样我们以后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多了。我知道我要求得有点多,但是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你从来没去过克里特岛!春天的时候来这里待几个星期,看看你喜不喜欢。”我没有说话,于是他补充道,“我已经五十岁了。如果再不采取行动,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雅尼斯一个人管理不了吗?”

“我爱你,苏珊。我希望你可以陪在我身边。我向你保证,如果你不开心,我们就一起回来。我已经犯过一次错误,不会再犯一次。如果事情不顺利,我可以再找一份教职工作。”

我没有胃口了,伸手点了一支香烟。“有件事我没有告诉你,”我说,“查尔斯要我接管公司。”

听到这个消息,他吃惊地睁大眼睛。“你愿意吗?”

“我必须要考虑一下,安德鲁。这是一个很棒的机会。我可以按照我的心意经营三叶草图书公司。”

“你不是说三叶草图书公司要完蛋了吗?”

“我从没这么说过。”他一脸失望,于是我又多说了一句,“这就是你希望看到的?”

“我能说实话吗,苏珊。我以为,艾伦死了,你们也就完了。是的,我是这么想的。我以为你们公司会关门,你要继续生活,旅馆对于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是解决方案。”

“不是那样的。前几年可能并不容易,但三叶草图书公司不会一夜之间消失。我会签新的作家——”

“你还想找到下一个阿提库斯·庞德?”

他语气里的轻蔑很是刺耳,于是我当场怔住了,一脸惊讶。“我还以为你喜欢这套书。”

他伸出手,拿过我手里的香烟,吸了一会儿,然后又递回来。我们总会下意识地这么做,甚至是剑拔弩张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那些书,”他说,“我阅读它们,是因为那是你编辑的,显然我在乎的是你;但我认为它们是垃圾。”

我震惊不已,不知道该说什么。“它们赚了很多钱。”

“香烟赚了很多钱。卫生纸还赚了很多钱呢。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具有价值。”

“你不能这么说!”

“为什么不能?艾伦·康威还嘲笑你,苏珊。他嘲笑每个人。我懂得鉴赏作品。老天啊,我是教荷马史诗的。我还教埃斯库罗斯[2]。他清楚他那些书是什么档次,他把它们拼凑起来的时候心里清楚得很。它们就是垃圾书!”

“我不同意。他写得很好,有成百上千万的人喜欢看。”

“但它们一文不值。用八万字来证明是男管家作案?”

“你就是自命不凡。”

“而你正在捍卫一些根本没有任何价值的东西,你一直都知道。”

我不确定,这场讨论何时演变成如此尖酸刻薄的争执。烛光晚餐,鲜花点缀,美味佳肴。可我们俩却吵得不可开交。

“如果我不是很了解你,我会说你是在嫉妒。”我抱怨道,“你认识他比我要早。你们都是老师。可他却摆脱了……”

“你说对了一件事,苏珊。我确实认识他比你早,我不喜欢他。”

“为什么不喜欢?”

“我不打算告诉你。这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想惹你心烦。”

“我已经心烦意乱了。”

“我很抱歉。我只是实话实说。至于他赚的那些钱,你说得没错。他连一便士都配不上,我认识你这么长时间,我讨厌你向他卑躬屈膝的模样。我和你说,苏珊。他不值得你这么做。”

“我是他的编辑。仅此而已。我也不喜欢他。”我强迫自己住口。我讨厌我们的话题要就此展开。“为什么你以前从未说过?”

“因为这与我毫不相关。而现在,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妻子。”

“好吧,你找到了一个有趣的实现方式。”

安德鲁那晚留下过夜,但我们之间却没有他从克里特岛回来的第一晚那样温存。他倒头就睡,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连早餐都没有吃。蜡烛燃尽了。我用银箔把吃剩的羊排包起来,放进冰箱,然后出门上班。

* * *

[1]原文为希腊语。

[2]埃斯库罗斯(前525—前464),古希腊悲剧诗人,“悲剧之父”,代表作《被缚的普罗米修斯》《阿伽门农》。

三叶草图书公司

我一直都很喜欢周一。周四、周五会让我激动不已;但每当我走到书桌前,看到桌上堆着满满当当的工作:未开封的信件、需要审阅的校样,还有便利贴上记录的上市、推广、版权方面的事宜,我却也莫名感觉到安心。我选中这间办公室是因为它在大楼的后方,安静、温馨,蜷缩在屋檐下,很适合在房间里支起煤炉——也可能曾经有人这么干过,直到世纪之交的某个破坏者在里面装上了壁炉。在杰迈玛离职前,她是我和查尔斯共同的助理,还有前台的苔丝,我有什么需要她都乐意帮忙。星期一这天早上,当我走进办公室,她已经泡好了茶,和我汇报了电话留言:没有急事。女性小说奖邀请我加入他们的评审小组。我的童书作者需要我安慰。护封的印刷出了点问题(我就说嘛,它没什么用)。

查尔斯不在。果然不出所料,他女儿劳拉提前分娩,他和妻子正在家里等消息。他早上还给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希望你抽空可以想想我们在车里的谈话。这对你来说是最好的安排,我相信对公司也是如此。”有趣的是,当我在看这封信的时候,安德鲁打来了电话。我看了一眼手表,心想他一定是偷偷溜到了走廊里,留下孩子们自己消化那些希腊语入门教材。他刻意压低声音。

“昨晚的事我向你道歉,”他说,“我真傻,不该把我的想法强加于你。学校让我再考虑一下,在你告诉我你的打算之前我不会做任何决定。”

“谢谢你。”

“我对艾伦·康威的那些评价也不是真心的。他的书当然值得一读。只是我了解他……”他的话音渐渐减弱。我可以想象他站在走廊里,像小学生一样左顾右盼,害怕被人抓现行。

“我们可以晚点再聊。”我说。

“我晚上要开家长会。不如我们明天晚上一起吃饭。”

“好主意。”

“我晚些时候再打给你。”他挂掉了电话。

眼前的局面实在是出乎意料,也并非是我真心愿意见到的;我来到了人生的一个十字路口——更准确地说,一个丁字路口。我可以接手三叶草,成为这家图书公司的执行总裁。我还有一些作家想要合作,还有一些总是被查尔斯否决的想法想要实现。就像我昨晚对安德鲁说的,我可以按照我的想法经营公司。

或者是去克里特岛。

两种选择截然不同,是完全相左的两个方向。想到它们正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供我挑选,我就忍不住想笑。我就像是一个孩子,纠结长大以后是该当脑科医生还是火车司机。这很令人沮丧。为什么好事都选择在同一时间冒出来?

我浏览了一下收到的信件。有一封信上写着:致苏珊·拉兰,我忍住想要把它直接扔进垃圾桶里的冲动。我讨厌别人拼错我的名字,尤其是核实清楚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几封邀请函,发票……日常的那些东西。在一沓信的最下面有一个A4 纸大小的棕色信封,里面显然装着一份稿件。这很少见。我从来不会阅读主动寄来的稿件。没有人这么做了。但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拼写正确),于是我把它拆开,看见首页有两行字:

死神在踏步

唐纳德·李

我思考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常春藤俱乐部的那位服务员写的书,就是看见艾伦·康威后摔掉盘子的那位。他声称是艾伦偷走了他的创意,把它用在了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第四本小说《暗夜的召唤》里。我仍然不太喜欢他的书名和开篇第一句话(在布莱顿的亭台剧院里上演过数百起谋杀案,但这是第一起真实发生的案子),不是很吸引我。我觉得,想法不错,但是表述太过平淡,措辞也有些笨拙。但是我答应过他要读读看,查尔斯不在,而我满脑子都是艾伦,我想,不如就现在吧。有茶喝,何乐而不为?

我跳着读了大部分内容。这是我掌握的技能。通常,在看到第二章 或是第三章结尾的时候,我就可以判断出这本书我喜不喜欢。不过如果要在选题会上讨论,我会坚持看完最后一页。我花了三个小时读完这本书,然后翻出一本《暗夜的召唤》,两相比较起来。

摘自艾伦·康威的《暗夜的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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