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里很黑。外面天色很快暗了下来,阴沉沉的天空布满了厚重丑陋的云朵。再过六个小时,一九二〇年就结束了,一九二一年就要到来。但是警司麦金诺已经在脑海里默默庆贺新年。他已经把谜团全都解开了。他知道是谁杀了人,很快他就要和那个人对质,像科学家对待一只稀有的蝴蝶那样无情地把他按倒在地。
布朗警长仔细打量着嫌犯们,第一千次问自己,在那个难忘的夜晚,是他们中的哪一位刺穿了历史老师尤恩·琼斯的喉咙?哪一位?
他们坐在半废弃的剧院里,看上去不太自在,每个人都尽量避开对方的眼神。这出戏的导演,亨利·贝克,紧张的时候总是会抚摩自己的小胡子。编剧查尔斯·霍金斯正在抽烟,他夹烟的粗短的手指上总是沾着墨水。这难道仅仅是个巧合吗?他在伊普尔身受重伤,而第二名受害者、剧院经理阿拉斯泰尔·肖特,几天后也被人神秘地用砒霜毒死。两件事有关联吗?肖特床头柜里藏着二百英镑,看上去非常像是勒索。他还能从哪里弄到那笔钱?他没能活着讲述这个故事真是个遗憾。
究竟是哪一个?布朗还在怀疑莱拉·布莱尔,他的思绪又飘回那一刻——她大发雷霆,冲着他咆哮,指责他毁掉了她的事业。“我恨你!”她厉声说,“我希望你死了算了!”而七十分钟后,他真的死了,如她所愿。那伊恩·利思戈呢?这位年轻、英俊、爱笑的演员年纪实在太小了,不可能参加过伊普尔的战斗。这件事和他没有关系,但他欠下一笔赌债,急需用钱的人往往会铤而走险。布朗耐心地等待他的老板整理思绪。
终于,他等待已久的时刻到来了。当麦金诺起身的时候,沉闷压抑的空气里滚动一声惊雷。狂风暴雨即将揭开新年的序幕。他扶正单片眼镜,大家都停下来,抬起头等着他开口。
“十二月二十日晚上,”他说,“罗克斯伯利的剧院里,《阿拉丁》表演期间发生了一场谋杀案。但凶手却杀错了人!阿拉斯泰尔·肖特才是真正的目标,但凶手弄错了,因为在最后一刻,肖特先生和琼斯先生交换了座位。”
麦金诺稍作停顿,他打量着每一位嫌疑犯,他们正全神贯注地听他说话。“可谁才是那个跑下舞台把刀刺进琼斯喉咙里的凶手呢?”他继续说道,“有两个人是不可能的。查尔斯·霍金斯不可能跑过剧院。他只有一条腿。至于尼格·史密斯,他当时站在舞台上,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可能是他。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毫无疑问,艾伦偷了唐纳德·李的创意。他把时间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改成了四十年代末,把地点从一家破败的剧院改成了一所预科学校,以乔利府邸为原型,改名为福莱公园。艾略特·特维德是他的父亲伊莱亚斯·康威稍作掩饰后的形象。哦,对了——所有老师都是以英国的河流命名的。侦探的名字,里奇威警督借用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人物——又是一条河。但是两本书的作案原理和作案动机是一样的。战时一名长官抛弃了他的士兵;几年后,唯一的幸存者和某个丧命士兵的儿子联手作案。他们在演出的时候交换位置,当着所有观众的面杀人。在洛克警司眼里,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但在侦探小说的世界里,它合情合理。
读完这两本书后,我给阿尔文基金会[1]打了个电话,我猜对了,唐纳德报名的那门课程就是这个基金会主办的。他们能够证实唐纳德·李确实去德文郡的托利巴顿庄园上过课。顺便说一句,那里风景如画。我也去过那里,我原本会说,一位客座导师剽窃某位学生的创意的概率是百万分之一,但是眼前的这两个版本证明事实就是如此。我很同情唐纳德。说实话,他不会写作——他的语言沉闷,缺乏韵律。他使用了太多形容词,对话也没有说服力。在这两点上,艾伦的判断没错。可他不应该遭受这样的待遇。可他当时能怎么办呢?他告诉我,他给查尔斯写过信,但没有收到他的回信。这不惊讶。出版商总是会收到各种各样奇怪的信件,杰迈玛那关它就过不了。她会直接把它扔进垃圾箱。警察不会感兴趣。如果艾伦声称是他把创意告诉了唐纳德,人们会更相信他说的话。
他还能怎么办呢?也许,他可以从常春藤俱乐部的客户记录中找到艾伦的地址,千里迢迢赶到弗瑞林姆,把他推下屋顶,撕掉他新书的最后章节。如果换作我是他,我也许会做出同样的举动。
我花了上午的大部分时间阅读,而我原本打算和露西——我们的版权经理,一起吃午饭。我想和她聊聊詹姆斯·泰勒和《阿提库斯的冒险》。现在已经十二点半了,我想溜出去,在前门外的人行道上快速抽支烟——但这时我想起信件堆上的那封信——拼错我名字的那一封。我打开信封。
里面有一张照片,没有便条,没有寄信人的姓名。我拿起信封,看了看邮戳,它是从伊普斯威奇镇寄来的。
这张照片有点模糊。我猜它是手机拍摄的,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快照店里放大打印出来。你可以直接插入他们的设备,假设是用现金支付,拍照的人会完全匿名。
画面上是约翰·怀特谋杀艾伦·康威的一幕。
两个人站在塔楼上。艾伦站在垛墙边缘,身体前倾。他穿着宽松的夹克和黑衬衫——就是死后被人发现时穿的那身衣服。怀特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只要推一把,一切都将结束。
事情就是这样。谜底揭开了。我打电话给露西,取消了午餐约会。接着,我陷入沉思。
* * *
[1]阿尔文基金会,是英国推广创意写作的一个慈善机构。
侦探的工作
阅读侦探小说是一回事,成为侦探又是另一回事。我一直热爱阅读侦探小说。我不只是编辑它们。我从小到大都把它们当作消遣读物。事实上,我对它们如饥似渴。你一定有过那种感觉:外面下着雨,屋里开着暖气,你全神贯注地阅读一本书。读啊,读啊,感觉书页从指缝间一页页滑过;突然间,你右手那边的书页比左手那边薄了,你想慢些读,但还是忍不住不停地翻啊翻,直到看到那个让你几乎难以置信的结局。这就是侦探小说的独特的魅力。在出场的所有人物中,只有侦探会和读者产生一种特别的、实则独一无二的关系。我认为,这就是侦探小说能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占据特殊席位的原因。
侦探小说完全围绕真相展开:不多也不少。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当你读到最后一页,发现每一个字母i都点上了点,每一个字母t都加上了一横,这与生俱来的魅力难道不让你感觉心满意足吗?这些故事模拟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体验。我们每天都被紧张不安和模棱两可包围,我们用了半辈子时间都在试图寻求解决之道,当我们终于迎来那一刻,发现一切都讲得通了,很可能我们已经奄奄一息。几乎每一本侦探小说都能提供这种乐趣,这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这也是《喜鹊谋杀案》令人恼火的原因。
在我能想到的其他作品中,我们都在追逐心目中英雄的脚步。间谍、士兵、浪漫主义者、冒险家。可我们和侦探肩并肩站在一起。从一开始,我们就有着相同的目标——实际上目标很简单。我们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参与其中,并不是为了钱。不信你去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他几乎从未拿过报酬,虽然他明显手头宽裕,但我不确定他为自己所做的贡献开出过哪怕一张支票。侦探当然比我们聪明。我们希望他们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美德的化身——福尔摩斯抑郁,波洛自负,马普尔小姐唐突而古怪。他们不需要有魅力。看看尼禄·沃尔夫[1]吧,他大腹便便,连从纽约的家中出门都困难,只能定做一把椅子来支撑身体的体重。布朗神父长着一张就像诺福克郡水饺[2]一样呆滞的圆脸,眼睛像北海一样空洞。上过伊顿公学,从牛津毕业的彼得·温西勋爵爷瘦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还故意戴着一个单片眼镜。斗牛犬德拉蒙德也许赤手空拳就能杀死一个人(这或许是詹姆斯·邦德的灵感来源),但他也不是男性楷模。事实上,H. C.麦克尼尔描写德拉蒙德时,一语中的:“幸运地拥有令人愉悦的丑陋外表,让人立刻对它的主人产生信任。”我们不需要喜欢或是钦佩我们的侦探。我们紧跟着他们,因为我们对他们有信心。
综上所述,我都不像是一名合格的调查员。且不说我完全不够格,我可能还没有那么优秀。我已经在竭尽全力描述我见过的每一个人,听到的每一件事,还有最重要的——我全部的思考。遗憾的是,我身边没有华生、没有黑斯廷斯、没有乔伊、没有邦特、没有路易斯。[3]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事无巨细写在纸上,其中包括这样一个事实:直到我在打开那封信,看到约翰·怀特的照片之前,我发现自己毫无进展。事实上,在更加失落的时刻,我也曾扪心自问:是否真的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遇到的部分难题在于,我试图破解的这个谜案,既没有规律,也没有形状。如果艾伦·康威也能像对待马格纳斯·派伊爵士那样,帮忙描述一下自己的死亡经过,我相信,他会向我提供各种各样的线索、记号或是暗示,指引我前进的道路。例如,在《喜鹊谋杀案》中,花圃里的掌印、卧室里的狗项圈,还有从壁炉里找到的纸片、书桌上的左轮手枪、手写信封里的打印信件。我也许不知道它们串联起来有什么含义;但至少,作为读者,我深知它们一定有什么含义,不然它们为什么要被提及?而作为侦探,我必须亲自寻找这些线索,也许是我选错了方向,因为可供我破解的线索少得可怜:没有扯掉的扣子,没有神秘的指纹,也没有刚好无意间听到的对话。当然,我手上有艾伦寄给查尔斯的手写遗书,它装在一个打印好的信封里,和我在书中看到的那封信恰恰相反。但这有什么含义呢?他的墨水用完了?如果你读过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你可以非常肯定,虽然侦探未必会告诉你,但他心里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在这个案件中,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还有常春藤俱乐部里的那顿晚餐,我始终无法忘怀。当查尔斯建议修改书名时,艾伦很生气。邻桌的马修·普里查德听到了他的只言片语。他先是捶打桌面,然后指指点点。“我不要——”不要什么?我不要修改书名?我不要讨论这个?我不要吃甜点,谢谢?甚至查尔斯也不知道他想要表达什么。
我还是直截了当地说吧。我不认为是约翰·怀特杀了艾伦·康威,尽管我拿到了他作案的照片证据。可这就像是遗书实际上并不是遗书,只不过这次我甚至不知该从何解释。我只是不相信。我见过怀特,不认为他是一个有暴力倾向或是争强好胜的人。不管怎么说,他也没有理由杀害艾伦——如果有的话,那另当别论。
我还有几个疑问。把照片寄给我的是谁?他为什么不把照片寄给警察而要寄给我?它一定是在葬礼当天寄出的,邮戳显示伊普斯威奇镇的字样。葬礼上有多少人知道我在三叶草图书公司工作?信封上我的名字拼错了,是真的拼错了,还是有人故意这么做,为了营造出不认识我的假象?
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其他人都出去吃午饭了——列了一份嫌疑人名单。我能想到五个人,他们比怀特更可能是杀人凶手。我按照作案可能性从高到低把他们排列出来。这让我感觉很混乱。我读完艾伦的手稿时,也做了同样的事。
一、詹姆斯·泰勒,他的男朋友
尽管我很喜欢詹姆斯,但他是艾伦死后最直接的受益人。事实上,如果艾伦再活二十四小时,他就会失去几百万英镑的财产。詹姆斯知道艾伦在屋里。他应该猜到艾伦会在塔楼上吃早餐,因为八月的倒数第二天风和日丽。他当时还没有搬走,能自行潜入庄园,偷偷爬上塔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他推下去。他和我说他周末在伦敦,但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初次见到他时,他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就好像知道格兰其庄园是他的一样。当然,侦探小说里的第一法则就是:排除嫌疑最明显的人。在这个案子中,我应该这么做吗?
二、克莱尔·詹金斯,姐姐
在她给我的那几页纸里,她没完没了地说,她多么崇拜她哥哥,他对她多么慷慨,他们一直有多么亲密。我不太相信她的话。詹姆斯认为她嫉妒艾伦的成功,最后他们俩确实因为钱产生了争执。这未必构成了谋杀的动机,但我还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把她列在这张名单的第二位,这与未完成的那本书有关。
艾伦·康威以熟人为原型创作小说里的人物,从中获得一种奇怪的满足感。詹姆斯·泰勒是有些愚钝浮夸的詹姆斯·弗雷泽的原型;牧师的名字以异位字谜的形式在书中重新排列;甚至艾伦自己的儿子也实名出现在了书里。我毫不怀疑,马格纳斯爵士那位形单影只、终身未嫁的姐姐克拉丽莎·派伊就是克莱尔的翻版。这部小说就像他的一幅怪诞的自画像,艾伦故意把他在达芙妮路的住址融入其中(虽然在书中是布伦特的住址),更加凸显这一点。如果克莱尔看到手稿,她也许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把她弟弟从楼顶推下去,这样一来确保这本书永远不会出版也符合她的利益——如果偷走最后几章,她就能如愿以偿。
那么,她为什么坚持说艾伦是被人谋杀的呢?为什么要让别人注意她犯的罪?对此,我没有想到站得住脚的说法,但我仔细想了想,我记得不知道在哪里读到过一篇文章,说凶手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宣示主权,所以他们才会再次回到犯罪现场。有没有可能克莱尔让我调查她哥哥的死因与她长篇大论地回忆艾伦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一种病态的渴望——想要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三、汤姆·罗伯森,牧师
很遗憾,当我在教堂追问罗伯森时,他不愿意告诉我在乔利府邸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他的妻子再晚来几分钟,也许事情会有所不同。那件事涉及一张照片,是用来羞辱一位在男校上学的男孩。我用不着苦思冥想也能推断出大致的来龙去脉。顺便说一句,克莱尔认为她弟弟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而罗伯森则把他看成一个主动的施害者,这一点很有意思。对艾伦的了解越深入,我就越倾向于相信牧师的说法。
整件事发生在七十年代,显然艾伦心上还记挂着它。因为他在《喜鹊谋杀案》的第一章 里,玛丽·布莱基斯顿出现在牧师住宅的时候,描写过一个重要的片段:“那东西就在那儿,躺在一堆纸的中间。”她看见了什么?汉丽埃塔和罗宾·奥斯本行为反常的证据吗?他们遗漏的东西会不会就是犯罪证据,与之前折磨罗伯森的那些照片的性质一样吗?从牧师葬礼上的致辞可以判断,他完全没有忘记那件事,当再次遇见他之后,我不难想象他偷偷爬上塔楼报仇的画面。也就是说,我一直认为犯罪小说中牧师的形象往往不太正面。他们有些太明显,太“小英格兰”了。如果罗伯森真是凶手,我想我会很失望。
四、唐纳德·李,服务员
“听到他死了,你一定很高兴吧。”我问他。“我很高兴。”他回答说。他们两个人有好几年没有见面了。其中一个恨另外一个。他们不期而遇,四十八小时后,其中一人死了。当我把想法白纸黑字呈现出来的时候,唐纳德的名字必须出现在我的名单上,从俱乐部的客户记录中查到艾伦的住址对他来说轻而易举。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五、马克·雷德蒙,制片人
他骗了我。他说,他是周六回伦敦的,可旅店的登记簿显示,他其实周末两天都住在皇冠旅馆。他完全有杀死艾伦的动机,如果他能让《阿提库斯的冒险》启动,这部剧将会带来可观的财富;况且雷德蒙已经为这个项目自掏腰包投资了一笔钱。英国的电视荧幕上播放过数百起他头脑风暴制造的谋杀案,他肯定对谋杀略知一二。把小说里的场景搬到现实生活中真有那么困难吗?又不是舞刀动枪。只要轻轻一推。任何人都能做到。
我的名单上五个名字,“五只小猪”,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这样称呼他们。我怀疑凶手就是其中的一位。但还有两个名字,我没有加上,但也许应该列上去。
六、梅丽莎·康威,前妻
我还没有机会和她聊聊,但我决定尽快去一趟布拉德福镇。我对艾伦的谋杀案着了迷,除非查明事情的经过,不然我待在三叶草也无心工作。克莱尔·詹金斯说,梅丽莎从未原谅艾伦因为一个男人抛弃了她。他们最近见过面吗?他们俩会不会发生了什么争执,促使她采取报复行动?我还在为旅馆与她错过的事耿耿于怀。我原本想问她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到弗瑞林姆镇参加她前夫的葬礼。她会不会之前也专程来过一趟,把他推下塔楼?
七、弗雷德里克·康威,儿子
把他包括进来也许不公平——我只是在葬礼上匆匆见过他一面,对他几乎一无所知。但我仍然忘不了葬礼那天他的神情,他盯着坟墓,愤怒让他的面容看上去有些狰狞。他被父亲遗弃了。更糟糕的是,他的父亲还“出柜”了,爱上了同性,那时他还是个学生,这对他来说或许很难接受。杀人动机?艾伦写《喜鹊谋杀案》时一定在想他。弗雷德是马格纳斯爵士和派伊夫人的儿子,书中唯一保留了原名的人物。
这就是星期一下午,我坐在办公室里做的笔记。等到下班的时候,我依然毫无进展。能有嫌疑的对象,已经很好了。当推搡演变成冲撞(确实如此),他们七个人——如果把约翰·怀特算在内,一共八个——都有可能杀死艾伦·康威。就这件事而言,凶手也可能是邮递员、送奶工,我忘记提起的或是素未谋面的人。我还没有找到看侦探小说时那种事物相互关联的感觉,那种所有人物一起行动的感觉,就像妙探寻凶[4]图版上的棋子。在那个星期天的上午,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敲过格兰其庄园的大门。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是凶手。
最后,我把记事本推到一边,和我们的一位责编开了个会。如果再努力一点,我也许就会意识到,我一直寻找的线索其实就在那里,有人最近和我说过的某些话可以证明他就是杀人凶手,而艾伦被害的动机从我翻开《喜鹊谋杀案》的那一刻起就浮现在我眼前。
只需要半个小时,也许最后的结局就会有天壤之别。但是当时我开会要迟到了,脑子里还想着安德鲁的事。这让我之后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 * *
[1]尼禄·沃尔夫,美国侦探小说作家诺克斯·斯托特笔下的侦探形象。
[2]诺福克郡水饺,诺福克郡主要饮食,也是诺福克郡人的诨名。
[3]分别是侦探福尔摩斯、波洛、马普尔小姐、温西勋爵、德拉蒙德的助手。
[4]妙探寻凶,一款历史悠久的纸板类推理游戏。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镇是我在《喜鹊谋杀案》的虚构世界里停靠的最后一站。尽管艾伦笔下的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是以奥福德村为原型,而它的名字却表明他心之所向的地方。实际上,他是把这两个地方综合在了一起。教堂、广场、两家酒吧、城堡、草地和大致的布局属于奥福德。但是只有在距离巴斯几英里外的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镇上才随处可见书中描述的“……建筑都很坚固,沿袭了乔治风格的建筑,用巴斯的石头砌成,带有气派的门廊,花园建在露台之上”。这里恰巧是他前妻生活的地方,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巧合。《喜鹊谋杀案》里有一条指向她的信息。
我已经提前打过电话。我周二早上出发,在帕丁顿车站坐上火车,然后在巴斯换乘。我原本打算驱车前往,但随身带着手稿,打算在路上研究。梅丽莎接到我的电话很高兴,她邀请我过去吃午饭。我到的时候刚过十二点。
我按照她先前给我的地址——中级路——来到一排别墅前。别墅矗立在小镇上,只有步行才能到达,四周人行道、楼梯、花园纵横交错,如迷宫一般。如果它不是坐落在英国这片土地上,我还以为是西班牙或是意大利住宅。别墅前后共有三排,装有比例匀称的格鲁吉亚式窗户,很多人家前门外都设有门廊,没错,就是用蜜色的巴斯石砌成的门廊。梅丽莎家有三层,还有一片蜿蜒曲折的花园,沿着斜坡上的台阶一直延伸到底下的一座石亭前。她离开奥福德后就搬到了这里,虽然我没有见过她之前住过的地方,但我感觉一定就像两个对立面。这栋房子独特、僻静,如果你想逃离都市的喧哗,这里就是你会选择的地方。
我按响门铃,梅丽莎亲自开的门。我的第一印象是,她比我记忆中要年轻许多,尽管我们俩的年龄不相上下。我在葬礼上差点没认出她来。她穿着大衣,披着围巾,隔着雨幕,在人群里很模糊。现在,她就站在我面前,在自己家里,自信从容、魅力四射、整个人很放松。她的身材苗条,颧骨突出,笑容随和。我敢肯定,她和艾伦在一起的时候头发是棕色的;如今,她的头发变成了深栗色,长度到脖子的位置。她穿着牛仔裤和开司米羊绒衫,戴着一条白金项链,没有化妆。我经常会感觉,某些女人很适合离婚。我会说,她就是那种女人。
她正式向我打招呼,领我上楼,我们来到一间宽敞的客厅。那间客厅贯穿了整栋房子,可以俯瞰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镇的景致,也能眺望门迪普丘陵迷人的风光。家具兼具现代与传统的风格,看上去价格不菲。她已经摆好了午餐——烟熏三文鱼、沙拉、手工面包。她准备了酒,但我坚持要喝苏打水。
“我在葬礼上看见你了,”她边说边坐下来,“抱歉,当时没和你说话,弗雷德急着要走。他今天不在镇上。伦敦的一所大学对外开放,他去参观了。”
“哦,是吗?”
“他正在申请圣马丁艺术学校。他想修一门陶艺课程。”她飞快地补充道,“他不太想去弗瑞林姆镇。”
“在葬礼上见到你,我很意外。”
“他是我的前夫,苏珊,也是弗雷德的父亲。我一听说他死了,就知道自己必须要来。我觉得这么安排对弗雷德也好。那件事让他很受伤。要我说,他比我伤得还要深。我想,借此机会,他也算和过去做个了结。”
“成功了吗?”
“不见得。他抱怨了一路,回来的路上一言不发,埋头玩着平板电脑。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我们参加了,感觉这是正确的决定。”
“梅丽莎……”我吞吞吐吐地想要道明来意,“我想问问你和艾伦的事。有些事情我想要弄明白。”
“我还想你大老远来一趟是为了什么?”
我在电话里告诉她,我正在寻找缺失的章节,试图弄明白艾伦为什么要自杀。她没有追问,我当然也不打算向她提起,艾伦可能是被人谋杀了。“我不想让你尴尬。”我说。
“你想问什么就问吧,苏珊。”她莞尔一笑,“他去世的时候,我们已经分开六年了,过去发生的事我也不觉得难堪。为什么要难堪呢?当然,那时候很难接受。我真的很爱艾伦,我不想失去他。但很奇怪……你结婚了吗?”
“没有。”
“当你的丈夫因为另一个男人离开你,这多少有点安慰。如果是因为一个年轻女人,我想我会更加气愤。当他告诉我詹姆斯的事,我发现这是他的问题——如果这是个问题的话。如果那就是他的选择,我不会责怪自己。”
“你们结婚后有什么征兆吗?”
“如果你指的是他的性取向的话,没有,完全没有。弗雷德是在我们结婚两年后出生的。我会说我们的关系很正常。”
“你说当时你的儿子比你更难接受。”
“没错。艾伦“出柜”的时候,弗雷德十三岁。最糟糕的是,报纸上报道了这件事,他学校的同学看到了。当然,他们都嘲笑他有个同性恋爸爸。我想,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人们可能更容易接受。事情很快就能平息。”
她完全没有怀恨在心,这让我很惊讶,于是我在心里默默记下,回去就把她从我前一天拟好的嫌疑人名单上划掉。她解释说,他们是好聚好散;艾伦给了她想要的一切,并继续抚养弗雷德,尽管父子俩从不联系。他为儿子存了一笔信托基金,那笔钱可以供他读完大学,甚至之后也不用发愁。詹姆斯·泰勒之前说过,艾伦在遗嘱里给他儿子留下了一笔钱。她自己也有一份兼职工作;在沃明斯特镇附近做代课教师。不过,她有很多银行存款,甚至不需要工作。
围绕艾伦的作家身份,我们聊了很多,因为我告诉她,我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她是在他的职业生涯最有趣的阶段认识他的:绞尽脑汁地写稿,满心期待能出版第一本书,渴望声名鹊起。
“伍德布里奇中学里人人都知道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她告诉我,“他非常渴望,张口闭口都是这件事。实际上,当时我在和学校的另一位老师约会,但当艾伦来到学校教书后,那段关系就结束了。你还和安德鲁保持联系吗?”
她随口问道,我身体一僵,她应该没注意到。我们很久之前在出版业的聚会上聊过天,我和她提起过我认识安德鲁,但也许是我没有和她提过我们在约会,或者她忘记了。“安德鲁?”我说。
“安德鲁·帕塔基。他教拉丁语和希腊语。他和我有过一段风流韵事——大约持续了一年。我们为彼此疯狂。你知道那些地中海人是什么样。我想,最后是我伤害了他,但就像我说的:艾伦在某些方面更适合我。”
安德鲁·帕塔基。我的安德鲁。
忽然之间,之前所有的不解都豁然开朗。所以,这就是安德鲁不喜欢艾伦、憎恨他成功的原因吧!所以,星期天晚上,他才死活不愿意告诉我艾伦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他。他怎么能承认,在遇见我之前,他就和梅丽莎约会过?我该怎么想这件事?我应该感到难过吗?我从别的女人那里接手了他。不,这太荒谬了。安德鲁结过两次婚。他的生命中有很多其他的女人。这些我都知道。但梅丽莎?我发现自己在用一种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眼光打量她,她的魅力也大打折扣——她太瘦了,甚至有点男孩子气,她更适合艾伦,而不是安德鲁。
她滔滔不绝地说着,还在给我讲艾伦的事。
“我非常热爱阅读,觉得他很迷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发愤图强的人。他总是谈论各种各样的故事、创意、他读过什么书、他想写什么书。他在东安格利亚大学上过一门课,他确信这门课会帮助他实现突破。对他来说,光是出书还不够。他想要出人头地,但这比他预想中花的时间更长。整个过程我都陪在他身边:写书、完稿,无人问津后难以想象的失落。苏珊,你根本想象不到被拒稿是一种什么滋味,那些信件投进邮箱里,三言两语,你一整年的努力就付诸东流。我想,你就是写拒稿信的那些人吧。你把全部时间都花在写作上,最终却发现没有人想看。这极具摧毁性。它们拒绝的不是你的作品,而是在否定你这个人。”
“那艾伦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对待写作非常认真。事实上,他不想写侦探故事。他给我看的第一本书叫《仰望星空》。那部作品其实非常巧妙有趣,还有一些悲伤。主角是一名宇航员,但他从未真正进入过太空。在某些方面,我想,这有点像艾伦。后来那本书的故事发生在法国南部。他说是受到亨利·詹姆斯[1]《螺丝在拧紧》那篇小说的启发。他花了三年时间才完成,但还是没人感兴趣。我无法理解,因为我热爱他的作品,完全相信它的水准。可我生气的是,最终,我却是那个毁掉这一切的人。”
我又给自己倒了一些气泡水,还在想安德鲁的事。“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感到不解。
“阿提库斯·庞德是我的主意。不——真的,是这样!你要明白,艾伦最渴望的就是出书,得到认可。他被困在那所无聊的私立学校里,占着一个不高不低的职位,日复一日地教一群他根本不喜欢的孩子,而等他们一旦上了大学,谁还会想起他?他简直痛不欲生。有一天,我们去了一家书店,我建议他应该尝试一些更加简单、更受欢迎的东西。他总是很擅长字谜——填字游戏之类的。他对魔术和错视画也很着迷。于是,我和他说,他应该写一本侦探小说。在我看来,有些拿着千万稿费的作家写的作品还不及他的一半。他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写完了。它也许很有趣。如果这本书成功了,他就可以离开伍德布里奇,成为一名全职作家,这正是他真正渴望的。
“我实际上帮助他创作了《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那本书。他构思那些主角的时候,我也在场。他和我分享了他的全部想法。”
“阿提库斯的灵感是什么?”
“那天电视里在播放《辛德勒的名单》,艾伦从中得到了灵感。他可能也以之前的一位英语老师为原型。他的名字叫艾德里安·庞德之类的。艾伦阅读了大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研究她是如何创作侦探小说的,然后才开始动笔。我是那本书的第一位读者。我仍然为此感到自豪。我是世界上第一个读过阿提库斯·庞德小说的人。我很喜欢这部作品。当然,它不如他的其他作品那么好。它更轻松,完全没有意义,但我认为它写得很妙——当然,这书是你们出版的。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你刚才说,是你毁了他的一切。”
“这本书出版后,一切都出了问题。你必须要知道,艾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他可能会变得喜怒无常,沉默寡言。对他而言,写作是一件神秘的事,就像是跪在圣坛前,领受神谕一般——或者类似的说法。有一些作家他很崇拜,他总是梦想有一天能像他们一样,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
“哪些作家?”
“比如萨尔曼·拉什迪[2],马丁·艾米斯[3],大卫·米切尔[4],还有威尔·赛尔夫[5]。”
我想起之前读过的那本四百二十页的《滑梯》。我当时以为它是他衍生出的风格,但从梅丽莎那里我才得知它是怎么来的了。艾伦一直在模仿一位他钦佩的作家,但就我个人而言,我从未读过那位作家的作品。他创作的这部作品是在模仿威尔·赛尔夫的写作风格。
“阿提库斯·庞德一经出版,他就被困住了。”梅丽莎继续说道,“我们谁也没有预料到这一结果。它大获成功,当然,没有人想让他尝试其他风格。”
“这本书比他的其他作品要好。”
“你也许这么想,但艾伦不认同,我也不认同。”她的语气有些尖刻,“他创作阿提库斯·庞德系列只是为了离开伍德布里奇中学,结果这样一来,他却陷入更艰难的境地。”
“但是他赚了很多钱。”
“他不在乎钱,这从来就不是钱的事。”她叹了一口气。我们俩都没怎么吃东西。“即便艾伦没有发现自己这一面,即便他没有和詹姆斯离开,我觉得我们的婚姻也维持不了太久。他一夜成名后对我已大不如前。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苏珊?我背叛了他。更糟的是,我还说服了他背叛自己。”
半个小时——也许是四十分钟后,我告辞了。我在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站等车,但这正合我意。我需要时间思考。安德鲁和梅丽莎!为什么我会这么心烦意乱呢?在我们俩遇见之前,他们俩甚至就已经结束了。我想这种感觉有一部分合乎自然,这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嫉妒。但与此同时,我想起了上次聊天时安德鲁对我说过的话。“难道我们就只能这样了吗?”我一直以为,我们俩都喜欢我们之间那种随意的关系,而我之所以一直对开旅馆的事感到恼火,是因为它正在改变我们的关系。梅丽莎和我说的话让我开始重新思考。突然,我意识到,失去他是件多么容易的事。
我还想到一件事。安德鲁因为艾伦失去了梅丽莎,他显然还在为此介怀。他们俩之间当然没有爱情了,而这一次,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可能会再次失去我,而艾伦是罪魁祸首。我是他的编辑,我的事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成功。“我讨厌你向他卑躬屈膝的模样。”这就是他的态度。
我突然发现,安德鲁和其他人一样,也一定很高兴看到他死了。
我需要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所以一上火车,就拿出了《喜鹊谋杀案》——但这一次,我没有翻阅,而是尝试破解。一个想法在我脑海中萦绕不散:艾伦·康威在文本中隐藏了一个秘密,而这甚至可能就是他被杀的原因。我想起了克拉丽莎·派伊解过的字谜,还有两个男孩在木屋里隔着墙壁传递暗号。艾伦在乔利府邸的时候,他会在书里的某些字母下面加点,用首字母缩略词给姐姐传递秘密消息。《喜鹊谋杀案》的打印稿上没有标记,我已经检查过了。但他的书里有英国的河流、地铁站名、钢笔品牌和鸟名。他是一个业余时间会玩电子拼字游戏的男人。“他总是很擅长字谜——填字游戏之类的东西。”这正是梅丽莎最初说服他尝试创作侦探小说的原因。我确信,如果我足够仔细,一定会有所发现。
我想,既然我已经知道这些人物的灵感来源了,不妨忽略它们。如果我是在寻找秘密信息,缩略词似乎更有可能。例如,每一章的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拼出来就是“TTAADA”。没有收获。然后我试了前十句话,它以TTTBHTI开头,而第一章 每个部分的第一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开头是:TSDW——我不需要继续了。同样没有任何意义。我盯着书名,《喜鹊谋杀案》(Magpie Murders),若是把字母重新排列,就会变成饲养猪妈妈(Reared Pig Mums)、重读扬扬自得的小恶魔(Reread Smug Imp)、高级分数(Premium Grades)等。这个行为很幼稚。我不指望能找到什么,没指望。但火车缓慢地往伦敦开去时,我的脑海里全是各种字谜。我不想去思考梅丽莎告诉我的事。
然后,在斯文顿和迪考特之间的某个地方,我看到了答案。它在我眼前自动组合在了一起。
系列书的书名。
线索一直在那里。詹姆斯告诉过我,书的数量很重要。“艾伦总是说,这个系列有九本书。他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他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为什么是九?因为那就是他要传递的秘密信息。这就是他希望拼出的字谜。看看每个书名的第一个字母:
Atticus Pünd Investigates(《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
No Rest for the Wicked(《邪恶永不安息》)
Atticus Pünd Takes the Case (《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
Night Comes Calling (《暗夜的召唤》)
Atticus Pünd Chritmas (《阿提库斯·庞德的圣诞》)
Gin & Cyanide (《金酒与氰化物》)
Red Roses for Atticus (《送给阿提库斯的红玫瑰》)
Atticus Pünd Abroad (《阿提库斯·庞德在国外》)
如果再加上最后一本书的书名,Magpie Murders (《喜鹊谋杀案》),你懂了吗?
AN ANAGRAM (一个异位字谜)
这下终于印证了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的想法。在常春藤俱乐部里,当查尔斯建议修改最后一本书的书名时,艾伦很生气,他说什么来着?“我不要——”而就在这时,唐纳德·李摔碎了盘子。
但事实上那句话很完整。他实际上已经说完了。他想说的是,这本书不能不叫《喜鹊谋杀案》,因为这样一来会毁掉他几乎从构思出这个点子的那天起慢慢编织进这个系列的一个玩笑。他想出了一个异位字谜。
但是关于什么的异位字谜呢?
一个小时后,火车驶进帕丁顿站,我仍然没有弄懂。
* * *
[1]亨利·詹姆斯(Herry James,1843—1916),美国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代表作《一位女士的画像》《鸽翼》《使节》等。《螺丝在拧紧》是他的一部心理悬疑小说。
[2]萨尔曼·拉什迪(Ahmed Rushdie,1947—),印度裔英国作家,与奈保尔和石黑一雄被称为“英国移民文学三杰”。因一九八八年出版的小说《撒旦诗篇》引起极大争议。由于此书内容被指有玷污伊斯兰圣洁之嫌,一面世即引起轩然大波,并激怒了数以亿计的穆斯林。
[3]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1949—):英国当代著名作家,一九四九年生于牛津文学世家。马丁·艾米斯素有英国“文坛教父”之称,与伊恩·麦克尤恩、朱利安·巴恩斯并称英国“文坛三巨头”,被称为“蘸着迷药水书写的文坛大师”。
[4] 大卫·米切尔(David Mitchell,1969—),英国作家,一九六九年生于英国,代表作《云图》。
[5]威尔·赛尔夫(Will Self,1961—),英国小说家、专栏作家。他已出版有十部小说,五部短篇小说集和几部非虚构作品,主要作品有《疯狂的数量理论》《道林:一场模仿》《走向好莱坞》和“希望三部曲”。其中《伞》入围二〇一二年布克奖短名单。他的作品中充盈着讽刺、吊诡、奇幻的风格。赛尔夫称自己的作品为“肮脏魔幻现实主义”。与威廉·巴勒斯、艾伦·金斯堡等描写混乱生活的“垮掉的一代”作家相比,其文风更加瑰丽奇幻,语言文字也更加考究、富于雕琢。
帕丁顿站
我不喜欢小说中的巧合,尤其是推理小说中的巧合。侦探小说的成功是靠逻辑和推理。侦探不应该需要靠老天垂青得出结论,但这只是我心中的那个编辑一厢情愿的看法,不巧的是,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我在五点零二分下了火车。在一个八百五十万人口的城市,成千上万人来来往往的出站厅里,我碰到了一个熟人。她的名字叫杰迈玛·汉弗莱斯。直到不久前,她还是查尔斯·克洛弗在三叶草图书公司的私人助理。
视线落在她身上的那一瞬间,我就认出了她。查尔斯总是说,她具有那种在人群里都能闪闪发光的笑容,而这也是最先吸引住我目光的原因。在灰蒙蒙的通勤人潮中,她孑然一身,兴高采烈。她身材苗条,面容娇美,金发飘逸。她只有二十五岁左右,依旧保留了学生时代的蓬勃朝气。我记得她曾和我说,她进入出版业是因为她热爱阅读。我已经开始怀念她在办公室的日子了,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离开。
她也几乎同时看见了我,向我挥手。我们朝对方走去,我以为我们只是打个招呼,我想问问她的近况。但事情却没那么简单。
“你还好吗,杰迈玛?”我问。
“我很好,谢谢你,苏珊。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对不起,我没来得及道别。”“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去参加巡回签售,等我回来,你已经离职了。”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