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圣经》十诫中的第六诫。
6
灵车抵达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郊外,路线不可避免地要经过派伊府邸竖着狮身鹫首的石雕神兽的正门和如今已静悄悄的木屋。从巴斯到这里的主路只有一条,想要抵达村庄,其他任何一条路线都需要绕太远的路。
抬着一个女人的尸体,经过她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会不会有些不吉利?要是有人这样问殡葬公司的杰夫里·兰纳和马丁·克兰(他们都是创始人的后代),他们会有一套截然相反的说辞。
相反,他们会坚称,难道这一巧合不具有某种象征意味吗?甚至意味着一场终结?就如同玛丽·布莱基斯顿走完了从生到死的一个循环。
罗伯特·布莱基斯顿坐在灵车后座上,棺材就在他身后。他感觉有些恶心,心里空荡荡的。他望着原先住过的房子,就好像他之前从来没见过一样。当灵车从它身旁驶过的时候,他没有转过头多看它几眼。他的母亲曾经居住在这里。她现在已经死了,四肢舒展地躺在他的身后。罗伯特今年二十八岁,脸色惨白,身材瘦削,黑头发,额头上留着短短的齐刘海,在绕过耳郭时留下完美的弧线。他身上穿着西装,看起来有些不自在,这也难怪,因为西装不是他的,是临时借来参加葬礼穿的。罗伯特也有一身西装,但是他的未婚妻乔伊坚持说那套衣服他穿着不够精神。她想方设法从她父亲那里借了一套崭新的西装。他们为此还吵了一架;然后为了说服他穿上这套西装,他们又吵了一架。
乔伊也在灵车上,就坐在他旁边。灵车离开巴斯后,他们两个几乎就没有说过话。他们沉浸在各自的思绪中,两个人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有时候,罗伯特觉得,从他出生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在试图从母亲身边逃离。他确实是在木屋里长大,和母亲相依为命,两个人总是会一争高下。他们互相依赖,只是方式不同。如果没有她,他一无所有;没有他,她也一无所有。罗伯特在当地的学校上学,在老师们眼中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就是那种如果把心思再多一点儿放在学习上就会取得理想成绩的学生。他几乎没什么朋友,总是一个人站在喧闹的操场上,被其他孩子们无视,这让老师们总是很担心。与此同时,这也完全情有可原。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发生了一场不幸。他年幼的弟弟死了,在一场十分不幸的意外事件中丧命。在那之后,他的父亲怪自己没能照看好家人,不久就离开了那个家。悲伤的情绪依然紧紧地攫住他的心脏,其他孩子对他避之不及,生怕不幸会传染给他们。
在学习上,罗伯特从来没有表现得非常优异。考虑到他的情况,老师们总是体谅他在学校表现不佳,学业没有丝毫进步。但是即便如此,等他满十六岁离开学校,他们还是暗暗松了一口气。那年恰好是一九四五年,战争进入尾声。他年纪太小,不能参战,但他的父亲却应征入伍,离开了很长时间。很多孩子的学习都因此受到了影响,从这方面来说,他只不过是战争的另一个受害者罢了。他没有希望上大学。即便如此,随后的一年,他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他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在村子里偶尔打打零工。认识他的每个人都觉得他在浪费自己的青春年华。尽管是不幸的童年让他沦落至此,但像他这样聪明的人也不该这样混日子。
最后是马格纳斯爵士出面,劝说罗伯特找一份正经工作。他就是玛丽·布莱基斯顿的雇主,在之前的七年里,也是他代替他的父亲照看他们。为国家服役完毕后,马格纳斯爵士帮他找了一份学徒的工作,在布里斯托尔[1]的福特汽车供应商的维修部门做修理工。
或许让人意外的是,他的母亲对此却没有心怀感激。那可能是她唯一一次与马格纳斯爵士发生争执。她不放心罗伯特,她不想让他孤零零地在一座遥远的城市里生活。她埋怨马格纳斯爵士没有事先和她商量就擅作主张,背着她偷偷安排了这件事。
事实上,这件事不值得小题大做,因为学徒生涯并没有持续太久。罗伯特仅仅离开了三个月,其间,他跑到布里史林顿[2]一家名叫“蓝色野猪”的酒吧喝酒,卷入了一场争斗之中,场面一发不可收拾,还惊动了警方。罗伯特被拘留了,虽然他没有被起诉,但是他的老板对此心怀芥蒂,结束了他的学徒生涯。罗伯特再次不情不愿地回到家里。他母亲表现得就好像他的所作所为证实了她之前的说法。她从来都没想过让他离开,如果他要是听她的规劝,他会给他们俩省下不少麻烦。从那天起,人人都认为他们母子俩再也不能好好相处了!
至少,他还是觅得了一份工作。罗伯特喜欢汽车,也很擅长修理汽车。刚巧,当地的汽车修理厂空出一个职位,需要一个全职修理工。虽然罗伯特经验不够丰富,老板还是决定给他一次机会。这份工作报酬不多,但是提供住宿,车间楼上有一间小小的公寓,作为员工福利。这正合罗伯特的心意。他已经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他再也不想和他的母亲生活在一起,他觉得那间木屋让人感到压抑。他搬进了公寓里,自那之后就一直住在里面。
罗伯特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也没有多么勤学好问。他也许会一直这样知足常乐地生活下去,日子过得虽然不富裕,也不会过不下去。但一场意外让一切发生了变化。在一次工作事故中他弄伤了右手,差一点就要截掉整只手!这样的事很常见,也完全无法避免:他正在修理的那辆汽车从千斤顶支架上滑落,差一点儿就砸中了他。他被坠落的千斤顶砸中,跌跌撞撞地跑到雷德温医生的诊所。他捧着一只手,鲜血顺着他的连体工装啪嗒啪嗒流下。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乔伊·桑德林,她是诊所的护士和接待员,刚工作不久。虽然疼痛难忍,他还是立刻注意到了她: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金色的头发衬托着她精致的面容,脸颊上点缀着可爱的雀斑。雷德温医生帮他正好断骨,安排救护车送他去巴斯的皇家联合医院,他坐在救护车里就情不自禁地想着她。距他的手痊愈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他总是想起那场意外事故,他很庆幸它发生了,因为是它把他带到了乔伊的身旁。
乔伊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住在韦斯特伍德[3]的穷人区,她的父亲是一名消防员,曾经在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的消防站服役,但是他现在从事行政工作。她的母亲在家中照看她年长的大儿子。他需要人全天照看。像罗伯特一样,乔伊十六岁就离开了学校,几乎没怎么见过萨默塞特郡之外的世界;而与他不同的是,她总是怀揣旅行的梦想。她读过介绍法国和意大利的书籍,甚至还跟着克拉丽莎学了几句法语,克拉丽莎私下单独给她授课。她跟着雷德温医生工作了十八个月,每天早上都骑着她亮粉色的小摩托车来到村庄里。那辆摩托车是她分期付款买下的。
后来,罗伯特在教堂墓地向乔伊求婚,她答应了。
他们两个人计划明年春天在圣·博托尔夫教堂结婚。他们将利用婚前的这段时间攒够去威尼斯度蜜月的钱。罗伯特向她承诺过,在他们到威尼斯的第一天他就带她去坐贡多拉——那种两头尖尖的平底船。他们会在船上喝着香槟,任由船在叹息桥下漂流而过。他们都计划好了。
可现在坐在她身边,他却感觉那么奇怪——他的母亲就在他的身后,仍然在用另一种方式插在他们之间。他还记得第一次带乔伊去木屋里喝茶的情景。他的母亲完全不欢迎他们的到来,他对她表达不满的那一套再熟悉不过了——她用铁盖子紧紧封住她的情绪,全程冷漠地伪装出客气有礼的模样。“很开心见到你。”“韦斯特伍德的穷人区?是的,我很了解。”“你父亲是名消防员啊,多么有趣!”她表现得就像是个机器人,又或是一部三流电视剧里的女演员。虽然乔伊没有抱怨,没有发作,一直保持着她原本美好的形象。可罗伯特已经暗暗对自己发誓,他再也不会让她经受这样的折磨。那天晚上,他和她的母亲吵了一架。事实上,从那次之后,他们俩再也没有对彼此客气过。
但是他们之间最激烈的一场争吵就爆发于几天前,当时牧师和他的妻子外出度假,由玛丽·布莱基斯顿负责照看教堂。他们是在村庄酒吧外碰上的。“女王的军队”酒吧就在圣·博托尔夫教堂的隔壁。结束一天的工作后,罗伯特来到酒吧,点了一杯酒,坐在阳光下惬意小酌。
他看见母亲穿过墓地,她大概是在布置做礼拜时要用的花,这项任务之前一直是由邻近教区的牧师负责。她注意到了他,径直向他走来。
“你说你已经把厨房灯修好了。”
没错,没错,没错。厨具上方的那盏灯,那不过是一个灯泡,但却很难够着,而且他一星期前就说过他会修好。木屋里每次出现什么故障,他总是会过去看看。但是这样一件芝麻大小的事怎么会演变成如此愚蠢的争吵?严格来说,他们没有朝对方大吼大叫,但音量也大到足以让坐在酒吧外的人们听个清清楚楚。
“你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一个人静静,我真希望你摔死算了,让我清净一会儿。”
“哦,是啊。你当然希望,你怎么会不希望呢?”
“你说得对,我就是希望。”
他真的对她说出了那番话吗?还是在公共场合?罗伯特转过身,凝视着黑色的棺木,棺材盖子上装饰着纯白色的百合花。不过才过了几天,甚至都没到一个星期,他的母亲就被人发现躺在派伊府邸的楼梯底下。
是那个园丁,布伦特,跑到汽车修理厂告诉他这个噩耗,甚至他说完后,眼神中还有一丝异样。那天晚上他在酒吧里吗?他听见了吗?
“我们到了。”乔伊提醒他。
罗伯特转过身来。果然,教堂就在他们面前,墓地周围到处都是前来悼念的人,至少有五十个。他有些惊讶,他从来没有想过他母亲会有这么多朋友。
灵车开始减速,缓缓地停下来,有人替他拉开了车门。
“我不想去。”罗伯特说,他伸出手握着她的手,像个孩子一样。
“没关系,罗伯特。我会陪着你,很快就结束了!”
她向他绽放出一个笑脸,他立刻感觉好受了一些。要是没有乔伊他可怎么办?她改变了他的人生,她就是他的一切。
他们下了车,向教堂走去。
* * *
[1]布里斯托尔,英国英格兰西南地区的名誉郡、单一管理区和最大城市。
[2]布里史林顿,英国布里斯托尔市东南部的边缘地区,距离巴斯十六公里。
[3]韦斯特伍德,英国英格兰西南部萨默塞特郡的一个小村庄。
7
卧室位于卡普费拉[1]的吉纳维芙酒店的四层,能俯瞰楼下的花园和露台。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阳光炙热。过去的一星期让人难忘:食物丰美、红酒香醇,穿梭在地中海拥挤的人群中很是热闹。即便如此,马格纳斯收拾行李的时候,心情还是很低落。
三天前,他收到的那封信严重地破坏了他度假的好兴致。他真希望那个该死的牧师从来没有给他寄过这封信。典型的教会人士的做派,总是干涉你的生活,破坏每个人的乐趣。他的妻子在阳台上慵懒地看着他,正在抽一根香烟。“我们会赶不上火车的。”她说。
“火车还有三个小时才发车,我们还有充足的时间。”
弗朗西斯·派伊捻灭手里的香烟,走进房间里。她是个肤色偏深,飞扬跋扈的女子,个头比她的丈夫还要高一些,当然也长得更加赏心悦目。他个头不高,身材圆润,脸颊红润,黑色的络腮胡稀疏地沿着脸颊生长,没有设法在他脸上宣示主权。他今年五十三岁,喜欢穿能凸显他年纪与身份的西装,它们都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价格高昂,还有配套的马甲。他们俩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对夫妻,倒像是乡绅和好莱坞女明星站在一起。桑丘·潘沙[2]和杜尔西内亚·台尔·托波索[3]。虽然他是继承爵位的那一个,实际上安在她头上却更加合适。“你应该马上动身了。”她再次提醒道。
“用不着。”马格纳斯嘟嘟囔囔地说,一边使劲把行李箱的盖子往下压,“她不过只是个该死的清洁工罢了。”
“她和我们住在一起。”
“她住在木屋里,这可是两回事。”
“警察想和你聊聊。”
“我一回去,他们就可以和我聊,并不是我有什么想和他们说的。牧师说她是被电线绊倒的,真是让人遗憾,但这又不是我的错。他们不是在暗示是我谋杀了她之类的吧。”
“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马格纳斯。”
“呃,我不可能做到,我一直陪你在这里度假。”
弗朗西斯·派伊淡漠地看着丈夫在和他的行李箱较劲,没打算去搭把手。“我还以为你喜欢她。”她说。
“她是个好厨子,打扫房间也是一把好手。可你要是想听真话,我真是受不了她那副模样,她,还有她那个儿子。我总觉得她有点让人琢磨不透。她总是急匆匆地四处走动,眼睛里那股神情,就好像她知道什么你不知道的事。”
“你还是得去参加她的葬礼。”
“为什么?”
“村里的人会注意到你没到场,他们不会喜欢你这样做。”
“反正他们也不喜欢我,而且等他们听说了丁格尔幽谷的事会更不喜欢我,我有什么可在意的?我从来没想要成为最受欢迎的人。总之,这就是住在乡村里的不便之处,所有人都在嚼舌根,那么,他们可以好好八卦一下他们喜欢我什么。事实上,他们全都可以见鬼去了。”他用两个大拇指抵住锁,咔嗒一声,行李箱锁上了。折腾这个行李箱花了他好一番力气,他微微有些气喘。
弗朗西斯好奇地盯着他。有那么一刻,她注视他的目光里有了一丝捉摸不定的神情,像是轻蔑,又似厌恶。他们的婚姻里早就没了丝毫爱情的成分,他们俩对此都心知肚明。他们之所以还生活在一起只是为了图个方便。就算是来到炎热的蔚蓝海岸,房间里的气氛还是很冷。“我打电话叫个搬运工下来,”她说,“出租车现在应该快到了。”当她走到电话旁边,她注意到桌上放着一张明信片。收件人是弗雷德里克,地址是海斯廷斯[4]的某个地方。“我的天哪,马格纳斯,”她用斥责的语气对他说,“你还没有把那张明信片寄给弗雷德,你答应我说你会寄出去的,而它却在这里放了有一个星期了。”她叹了一口气,“等它寄到的时候,他都已经回家了。”
“哎呀,他寄宿的那户人家会转寄给他。这又不是世界末日。好像我们有什么有意思的事要和他分享似的。”
“明信片从来都没什么意思,可这不是重点。”
弗朗西斯·派伊拿起电话呼叫前台,在她说话的时候,马格纳斯脑海里忽然掠过一个念头,但他想不起究竟是什么。那是她在说起明信片的时候闯进他脑海的,她的只言片语。是什么来着?好像和他今天来不及参加的葬礼有关。哦,对了!他想起来了。那可真奇怪。马格纳斯·派伊在心里默默地备忘了一下,这次他可不会忘了。有件事他必须要处理,等他一回到家立刻就去办。
* * *
[1]卡普费拉,法国东南部蔚蓝海岸的一个面积约二点五平方公里的小镇,环境优美,豪华别墅林立,吸引了不少名流巨富前往休闲度假。
[2]桑丘·潘沙,西班牙知名作家塞万提斯的名著《堂·吉诃德》中的一个人物。桑丘·潘沙原为拉·曼查地方的农夫,堂·吉诃德的邻居。在堂·吉诃德第二次出游时听信其许愿,封赏他为海岛总督,让他做了他的随从。
[3]杜尔西内亚·台尔·托波索,《堂·吉诃德》中的一个人物,是堂·吉诃德模仿古代骑士忠诚于某位贵妇人的传统,物色了邻村一个养猪的村姑做自己的意中人,并给她取了贵族名字叫作杜尔西内亚·台尔·托波索。
[4]海斯廷斯,英国东萨塞克斯郡东南沿海的一个非都市区、自治镇,曾经是英国重要的捕鱼港口和海滨疗养地。
8
“玛丽让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成为我们更美好的居所:无论是每周日为这座教堂布置鲜花、照顾老人,还是为皇家鸟类保护协会募集捐款、问候去派伊府邸参观的游客。她自制的蛋糕在村庄的义卖会上总是明星产品,可以说,有很多次,在教堂的法衣室里,尝一小口她做的杏仁酥或是吃一片她烤的维多利亚海绵蛋糕,那美妙的滋味总是让我惊叹。”
葬礼进行着,像所有葬礼一样,缓慢而轻柔,带着一种不可避免的肃穆意味。杰夫·韦弗参加过很多场葬礼,他喜欢站在一旁饶有兴致地打量进进出出的人们,尤其是那些在葬礼上逗留的人们。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在不远的将来,他会成为被埋葬的那一个。他今年才七十三岁,而他的父亲活到了一百岁。他还有很多时间。
杰夫自认为很有识人之能,他审视着聚集在他亲手挖好的墓穴周围的人们。他对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还有比一场葬礼更适合研究人性的地方吗?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个牧师,面庞像墓碑一样冰冷,长发有些凌乱。杰夫还记得他第一次来到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接替蒙塔古牧师工作时的情景。
蒙塔古牧师年纪大了,渐渐变得有些奇怪,布道的时候会翻来覆去地讲同一句话,做晚祷的时候还会打瞌睡。奥斯本一家刚来的时候用“受欢迎”三个字都不足以形容,不过这对夫妻看起来有些古怪。她比他矮很多,身材相当丰满,也更争强好胜。她几乎从来都不会保留自己的意见,这点杰夫却颇为欣赏,虽然身为牧师的妻子,这样的行事风格或许有些不合身份。他现在也能看见她,她站在她丈夫身后,每当赞同丈夫的话,就会点点头;不赞同时,就会皱起眉头。他们夫妻俩关系亲密,那是当然的;但是他们除了这一点,在很多方面都有些古怪。比如说,他们为什么会对派伊府邸那么感兴趣?哦,是啊,他撞见过好几次,他们偷偷溜进那片延伸至他们自家花园尽头的树林,那片树林正好把他们的房子和马格纳斯·派伊爵士的府邸隔开。有好多人把丁格尔幽谷当成一条通往府邸的捷径,省去了绕一大圈走到巴斯路上,再从府邸正门进去。可是通常,大家也不会在大半夜这么做。他不禁疑惑,这对夫妻在打什么主意?
杰夫没有工夫研究怀特海德夫妻,也从来没有跟他们说过话。在他看来,他们是伦敦佬,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可没有他们的位置。这个村庄也不需要一家古董铺,简直是在浪费空间。你可以随便拿一块古朴的镜子、老式的钟表或是其他什么东西,贴上一个愚蠢的价签,就说它是件古董,可那仍旧是一件破烂玩意儿,还是有很多蠢货当宝贝一样。事实上,他一点儿都不信任这对夫妻,在他看来,他们就是在装腔作势,就像他们卖的东西一样。哦,还有,他们为什么要来参加葬礼呢?他们和玛丽·布莱基斯顿又不熟,当然,她也从来没说过他们什么好话。
相反,雷德温医生和她的丈夫倒是完全有资格出现在这里。尸体就是她和那个叫布伦特的园丁一起发现的。那家伙今天也露面了,他就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顶帽子,卷曲的头发遮住了他的额头。艾米莉亚·雷德温一直住在村庄里。在她之前,诊所由她的父亲雷纳德医生操持。他今天没有露面,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他眼下就住在特洛布里治的一家老人院里,听人说,他余下的时间好像不多了。杰夫从来没有得过什么严重的疾病,不过父女俩都为他看过病。雷纳德当医生的时候还给他的儿子接生过——他既是医生,又是助产士——在那个年代,身兼二职也很常见。亚瑟·雷德温这个人又如何呢?他正在听牧师致辞,脸上的表情在不耐烦和无聊之间游移不定。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这点毫无疑问。画家,可没有靠画画赚过什么钱。他之前不是就在府邸帮派伊夫人画过一幅肖像画吗?总之,他们夫妻俩就是那种靠得住的人,不像怀特海德夫妇。很难想象村里没有他们俩会是什么样。
克拉丽莎·派伊,同样是个可靠的人。她显然为了参加今天的葬礼精心打扮了一番,她头上的那顶装饰着三根羽毛的帽子让她看起来有些滑稽。她以为这是什么场合?一场鸡尾酒会?就算这样,杰夫还是忍不住替她感到难过。她独自住在这里,她的哥哥却对她颐指气使,日子一定很艰难吧。他优哉游哉地坐着捷豹汽车招摇过市,而他的亲妹妹却在村里教书,他对此无动于衷。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衡量,她都是一个称职的老师,就算孩子们从来都不怎么喜欢她。也许是因为他们感觉到她不快乐。克拉丽莎一个人生活,没有结过婚,她似乎把半辈子时间都花在了教堂里。他总是能看见她进出教堂。说句公道话,她经常会驻足和他闲聊几句,但是,当然了,她也没有什么人可以说说话,除非她卑躬屈膝。她长得和她的哥哥马格纳斯爵士有几分相像,虽然这没有给她带来丝毫好处。至少,她在葬礼上露面倒也符合礼仪。
有人打了个喷嚏。是布伦特。杰夫瞥见他用他的袖口内侧擦了擦鼻子,然后左顾右盼地看有没有人发现。他不知道怎么在一群人中保持得体的举止,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布伦特大半辈子都是孑然一身,可他和克拉丽莎不同的是,他更享受这份孤独。他在府邸要干很长时间的活儿,有时会在工作结束后去摆渡人酒吧小酌一杯,或是吃点晚饭,他在那里有固定的座位,抬头就能望见外面的大路。但是他从来不与人交际。他不与人交谈,有时候杰夫都忍不住好奇他在想些什么。
他没有再去观察其他来悼念亡者的人,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随灵车一起来的那个男孩,罗伯特·布莱基斯顿身上。杰夫同样为他感到难过——要下葬的人正是他的母亲,虽然他们母子俩常常争执不下,闹得鸡飞狗跳。村里的人也都知道这对母子俩的关系不融洽,就在意外发生前的那个晚上,他甚至亲耳听见罗伯特在女王的军队酒吧外面对她说的话:“我真希望你摔死算了,让我清净一会儿。”呃,这件事也不能怪他。人们经常会说一些悔不当初的话,没有谁能料到未来会发生什么。男孩站在那里,一脸愁云惨淡,他旁边站着他整洁漂亮的女朋友,那个女孩在医生的诊所工作。村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在交往,他们俩也非常般配。她明显在担心他,杰夫从她脸上的表情和她挽着他胳膊的姿势就能看出来。
“她是村庄里的一分子。尽管我们今天来到这里是为了悼念她的离去,我们应该记住她留下的……”
牧师的致辞进入了尾声。他念到最后一页了。杰夫转过头,看见亚当正从远远的小路那头向墓地走来。他是个好孩子。你总是能指望他在关键时刻露面。
这时,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牧师还在致辞,某个前来悼念的人却在离场。杰夫一直没注意到他,他站在人群的最后,和其他人保持着距离。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一件黑色外套,戴了一顶黑色帽子,费多拉帽[1]。杰夫只瞥见他的脸,觉得有些面熟。他的脸颊深陷,鹰钩鼻。他之前在哪里见过?唉,可是太迟了。还没等他想明白,那个男人已经走出了墓地正门,向村庄广场的方向走去。
杰夫不由得抬头望去。那个陌生的男人从一棵苍劲茂盛的榆树下走过,那棵榆树就矗立在墓地边上,树枝上不知是什么东西在移动。是一只喜鹊,而且还不止一只。他又看了一眼,杰夫这才发现树上到处都是。有几只呢?它们藏在茂密的树叶间,他一时看不真切,但最终他数清楚了,是七只,这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小时候学过的那支童谣。
一只喜鹊,悲伤现;
两只喜鹊,欢乐扬;
三只喜鹊,女儿笑;
四只喜鹊,男儿闹;
五只喜鹊,银闪闪;
六只喜鹊,金灿灿;
七只喜鹊,藏秘密;
永远不会告诉你。
还有比这更奇怪的场景吗?一棵树上站着一群喜鹊,仿佛它们也是为这场葬礼而聚在一处。但这时亚当来了,牧师结束了致辞,悼念的人们纷纷离场,等杰夫再次抬头望去,喜鹊们已经不见了踪影。
* * *
[1]费多拉帽,一种帽顶向内凹陷并有纵长折痕且侧面帽檐可卷起的软毡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