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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一次领工资:二十七元八角

作者:陈利见 当前章节:1743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02:01

夜校开课,沈锦书成了语文课的“活字典”——李老师总让她带头读古文,她张口就来,工友们拍巴掌喊“小酸秀才”;可数学物理课,她跟听天书似的,笔记本上记的全是学霸的“外星符号”,课后对着本子发愁。

周五傍晚,她刚进家门,就见陈建国坐在桌边,帆布包扔脚边,手里攥着个牛皮纸信封,脸上煤灰没擦干净,笑起来眼角皱纹堆成花。桌上摆着热好的白面馒头和咸菜,是她提前备的。

“表舅,回来啦。”沈锦书接过帆布包,熟门熟路给他拍灰——这几日早褪了侯府娇气,学会了给陈建国打杂。

陈建国把信封推到她面前:“丫头,厂里发工资,给你留了二十七元八角,当零花钱。以后想买啥吃啥,别跟我客气。”

沈锦书指尖碰了碰信封,薄得跟片叶子似的,没分量,懵了:“表舅,这纸能当钱?咱那儿钱是银子、铜板,厚实得很……”

“傻丫头,这叫人民币,国家发的,比银子管用。”陈建国笑,“拆开看看。”

她跟拆易碎糖纸似的,小心翼翼捻出钱:两张十元(蓝汪汪的,印着天安门),一张五元(红通通,工农兵图案),两张一元(绿莹莹,女拖拉机手),还有五角、三张一角纸币,八枚一分硬币(银白小圆片,刻着麦穗)。

“这纸真能买东西?”她把纸币铺桌上,眼睛瞪得溜圆,“咱侯府银票印龙凤,这印城楼,倒接地气。”又掂量硬币,“比铜钱小,沉点,刻麦穗,像地里长的庄稼。”

陈建国解释:“能买粮、买衣、买书,啥都行。你不是想买书吗?周末我带你去新华书店。”

“买书!”沈锦书眼睛唰地亮了,跟点了两盏小灯,“我想买《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还有数理化辅导书,夜校的课太费脑子!”

“行!你的钱你做主。”陈建国揉她头,“买书是正经事,多学知识才有出息。”

当晚陈建国去粮店加班对账(八十年代粮店常熬夜核粮票),沈锦书把信封拆了又装,装了又拆,跟研究侯府密信似的。十元纸币放灯下照水印,一分硬币转着看麦穗,心里盘算:“《古文观止》四角五,《唐诗三百首》三角八,数理化辅导书六角一本,二十七块八能买十本!比银两经花多了。”

她拿铅笔在笔记本上画圈圈换算:“1元=10角,1角=10分”,跟算银两兑换似的较真。末了把信封贴身收进小布包,又翻开数学笔记——虽然依旧看不懂,却没了烦躁,眼底多了股狠劲儿:非把这“天书”啃下来不可。

周六一早,她跟等开饭的小奶娃似的,坐桌边催陈建国:“表舅,啥时候去书店呀?我都挑好书了!”

陈建国揉着惺忪睡眼笑:“急啥,吃完早饭去。白面馒头就小米粥,管饱。”

刚出门,就碰见苏晓梅拎着布包往车间跑:“陈大哥,锦书丫头,去哪呀?”

“去新华书店买书,她想多学点。”陈建国说。

沈锦书晃了晃布包:“苏姐姐,等我买了书借你看!你不是说想跟我学古文吗?”

“真的?”苏晓梅眼睛亮了,“新华书店的书便宜,几角钱一本,你那二十七块八能买一摞!我下班找你讨书看!”

书店是间小平房,门口“新华书店”四个红字掉漆了,墨香混着纸味扑面而来——比侯府藏书楼潮点,但书多,跟小山似的。沈锦书松开陈建国,跟蝴蝶似的扑向书架,指尖拂过《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眼睛弯成月牙:“表舅,就买这两本!”

又跑到数理化区,挑了三本辅导书(六角一本),抱书跟抱宝贝似的,生怕掉页。收银台阿姨数钱笑:“小姑娘,五元七角,找你二十二元一,这么小爱看书,好样的!”

沈锦书接过找零,硬币装进口袋,纸币塞回信封,把书紧紧搂怀里。走出书店,阳光洒在书上,她嘴角就没下来过:“表舅,这钱花得值,书比银两金贵。”

“傻丫头,书是精神食粮,比啥都金贵。”陈建国揉她头,“走,回家,下午给你烙玉米饼,甜口的。”

两人并肩走着,沈锦书怀里是书,布包里是钱,心里踏实得很。这二十七元八角,是她在这个时代的第一笔“财富”,也是她扎根的底气——以后定要好好学,靠自己赚更多“人民币”,买更多书,也把陈建国照顾得妥妥帖帖。

风掀起她的衣角,吹过怀里的书,她闻着墨香,觉得这日子,比侯府的绫罗绸缎,还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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