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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庭审直播,我要你身败名裂!

作者:一只小之之 当前章节:3313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37

李博文被捕的消息,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深水炸弹。

巨浪,从南方的深圳,瞬间席卷至香江。

起初,没人相信。

“搞错了,绝对是搞错了!”

“李博士那种玩转华尔街的资本大鳄,怎么可能在小小的深圳翻船?”

“肯定是内地司法不透明,嫉妒李博士的能力,搞迫害!”

香港媒体的版面上,充斥着质疑与嘲讽,将此事描绘成深圳投资环境恶化的凶兆,是野蛮对文明的践踏。

几位与李博文交情匪浅的香港大律师,更是隔空喊话,宣布将组建顶级律师团,为李博文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山雨欲来风满楼。

无数双眼睛,或轻蔑,或担忧,或幸灾乐祸,齐齐望向风暴中心的深圳。

市府大楼,会议室内的空气压抑得如同风暴前夜。

就在这巨大的压力漩涡中,姜知夏的名字,被王主任再一次递到了市领导的案头。

她的建议,只有四个字。

庭审直播!

“胡闹!”一位老领导当场拍了桌子,“审判是何等严肃之事?岂能当成戏来唱给老百姓看?”

“是啊,此案牵涉境外资本,影响重大,万一处理不当,会引发外交纠纷!”

反对声此起彼伏。

姜知夏就坐在会议室的末席,安静地听着,直到所有声音渐息。

她才缓缓起身,目光扫过全场。

“各位领导,我们为什么要怕?”

她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钻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境外媒体说我们司法不公,说我们是暗箱操作。那好,我们就把箱子打开,把每一步操作,每一个证据,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摊在阳光下,给全中国、全世界看!”

“让他们看清楚,我们是怎么审案的!”

“让他们看明白,深圳的土地上,到底谁说了算!”

她顿了顿,语气陡然凌厉。

“这不仅是一场审判,更是一场立威之战!我们要用这个案子,给所有想来中国这片热土捞偏门的国际热钱,狠狠地立一个规矩!”

“告诉他们,中国的钱,烫手!”

“更要用这个案子,向全国,向世界宣告,深圳,是一个讲法治,有信心,敢开放的深圳!”

一番话,字字如钉,敲在每个人的心坎上。

最终,市领导一锤定音。

“就按姜知夏同志的建议办!”

《深圳特区报》牵头,联合南方各大报社电台,组成联合报道组,对本案进行全程“文字直播”。

消息传出,举国哗然。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条史无前例的新闻死死钩住,投向了那个即将开庭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当日,法院门口人山人海,闪光灯汇成一片银色的海洋。

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从北京、上海专程飞来的法学泰斗,深圳本地的商界名流,几十名金发碧眼的外国记者,将数百个位置挤得满满当当。

姜知夏一身深色套装,坐在了公诉席上。

她的身份,是公诉方特聘法律顾问。

对面,被告席。

李博文穿着囚服,剃了光头,眼神空洞,再不见半分昔日的海归精英风采。

他身边坐着的,正是号称“香江第一状棍”的英籍大律师,罗伯特·陈。

法槌落下。

庭审,开始!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李博文团伙非法集资五百八十万元,构成非法经营罪。

罗伯特·陈起身,一口流利的英伦腔透过同声传译,响彻法庭。

“我的当事人,李博文先生,在此案中,仅仅是提供财务咨询的顾问角色,并未直接参与经营。”

“金源投资的行为,并非公募,而是面向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投资者’进行的私募行为,这在任何一个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合法的金融活动。”

“最关键的一点,”他慢条斯理地推了推金丝眼镜,“据我所知,贵国目前并无一部明确的《证券法》。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一世界通行的法律准则,我的当事人所从事的,是一种值得鼓励的‘金融创新’,而非犯罪!”

他的辩护逻辑缜密,引经据典,瞬间将皮球踢回给了公诉方。

旁听席上响起一阵骚动,不少人面露认同之色。

就在公诉人准备引述法条反驳时,姜知夏轻轻按住了他的手。

她站了起来。

“审判长,我请求传召本案受害人代表,杨百万先生,上庭作证。”

片刻后,一个干瘦的男人走上证人席,他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衬衫,似乎还在往下滴着水,也不知是汗,还是泪。

“我……我叫杨万国,他们都叫我杨百万。”

“我就是个倒卖国库券的,辛辛苦苦攒了一百多万,他们……他们金源投资的人说,投他们的原始股,半年就能翻一倍,一年我就能变杨千万……”

他声音颤抖,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李博文。

“我把所有钱,连我给我儿子娶媳妇的钱,都投进去了……现在,全没了!”

“血本无归啊!”

一声悲嚎,让旁听席上数位中年人瞬间红了眼眶,压抑的啜泣声在法庭中蔓延。

罗伯特·陈的专业假笑僵在脸上。

姜知夏的目光冷冷地转向他。

“请问罗伯特大律师,这就是您口中,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投资者’?”

她扬起手中的一沓材料。

“这里,还有上百份名单!他们是下岗工人,是退休教师,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骗光他们的养老金,榨干他们的救命钱,这就是您引以为傲的‘合法金融行为’?!”

罗伯特·陈脸色铁青,强行辩解:“投资皆有风险,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贪婪负责!”

“说得好!”

姜知夏的声音陡然拔高,如同出鞘的利剑。

“投资有风险,但风险,和欺诈,是两码事!”

“请问,一个子虚乌有的空壳公司,发行的根本不存在的‘原始股’,这叫投资风险吗?”

“不!这叫诈骗!”

她猛地转身,面向审判席,声音铿锵。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自始无效!李博文团伙的行为,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罗伯特·陈深吸一口气,正欲抓住《民法通则》不适用于刑事犯罪这点进行反击。

姜知夏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她拿出了一份崭新的文件,轻轻放在了投影仪上。

硕大的标题,瞬间灼痛了李博文和罗伯特·陈的眼睛。

——《深圳市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补充规定》。

“诚然,全国性的《证券法》尚未出台。”

姜知夏的声音,带着一丝悲悯,却又像是最终的宣判。

“但这里是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是特区!”

“我们,有特区立法权!”

她伸出手指,在投影上重重点下。

“第一条:任何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均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她看着李博文瞬间煞白的脸,补上了最后一刀。

“哦,忘了告诉二位。”

“本规定,自昨天通过,于今天零点,正式生效。”

“李博士,欢迎回到深圳。”

“你的金融创新,为你量身定做的法律,也欢迎你。”

李博文浑身一颤,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骨头,整个人瘫软在被告席上。

他引以为傲的所有理论,所有逻辑,在这一刻,被那个女人用一种他完全无法理解的方式,彻底击碎。

罗伯特·陈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打了一辈子官司,第一次见到,原告,竟然带着自己刚写好的法律来开庭。

这是审判?

不。

这是神谕。

旁听席上,死一般的寂静之后,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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