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的北京,夏天热得邪乎。柏油马路被晒得软趴趴的,知了在老槐树上扯着嗓子喊,听得人心烦意乱。
君合律所合伙人姜知夏家那座修缮一新的四合院里,冷气虽然开得足,空气却绷得要把人勒死。
十六岁的陆法站在书房中央。他穿了条膝盖处磨出大洞的牛仔裤,黑T恤上印着骷髅头,头发长得盖过了眼睛,发梢还在往下滴汗。他怀里死死抱着一把不知转了几手的旧吉他,琴弦有些锈迹,那是他从潘家园旧货市场淘来的宝贝。
他对面,坐着那是整个北京法律界都得给几分薄面的姜大律师。墙上挂着她和陆清淮与各界名流的合影,书架上密密麻麻全是《刑法学》、《民法典》和大部头的英文原版判例。这些东西构筑了一个精密、有序、成功的世界,却压得陆法喘不过气。
“我再说最后一遍,我不学法律。”陆法的声音在抖,那是肾上腺素飙升带来的生理反应。
姜知夏没说话,手里攥着一支钢笔。
这种沉默比咆哮更让陆法难受。他往前跨了一步,把吉他柄捏得咯吱作响,喉咙里发出一声困兽般的嘶吼:“你们觉得那是金饭碗,我觉得是监狱!每天跟那些枯燥的条文打交道,我会疯的!我要去搞摇滚,那才是活的东西,那是自由!”
坐在窗边看报纸的陆清淮放下手里的《参考消息》,刚想站起来,被姜知夏一个眼神制止了。
姜知夏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视线穿过镜片,落在儿子那张因激动而涨红的脸上。她太熟悉这种眼神了,十几年前,她在深圳面对那帮香港奸商时,大概也是这副要吃人的模样。
只不过,那时候她是为了生存,儿子是为了所谓的梦。
“摇滚?”姜知夏终于开了口,声音平得像一碗水,“你觉得摇滚是什么?”
“是反抗!是对你们这种虚伪秩序的呐喊!”陆法喊得脖子上青筋暴起。
“好。”
姜知夏拉开红木办公桌的抽屉。
陆法愣了一下,预想中的暴怒、说教、禁足统统没有发生。母亲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银行卡,轻轻拍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啪嗒”声。
“这里面有五万块钱。密码是你生日。”
姜知夏站起身,走到儿子面前。她穿着剪裁得体的真丝衬衫,身上带着淡淡的檀香味道。
“既然你觉得家里的秩序是牢笼,那我给你钥匙。两年,去做你的梦。这钱花完了,或者你在外面闯了祸,别指望我和你爸去捞你。你要学会自己养活你的‘自由’。”
陆法盯着那张卡,又看看母亲。他感觉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蓄积已久的叛逆力量无处宣泄,反而让他有些发懵。
“拿着。”姜知夏把卡塞进他手里,“出了这个门,别说你是陆清淮和姜知夏的儿子。在这个圈子里,这张脸有时候比钱好使,但我不许你用。”
陆法抓紧那张卡,那种滚烫的触感让他回过神来。他咬着牙,把吉他往背上一甩,转身就走。
“我不稀罕你们的名声!”
少年冲出家门,把那扇厚重的朱漆大门摔得震天响。
姜知夏走到窗前,看着儿子那倔强的背影消失在胡同拐角。
“就这么让他走了?”陆清淮走到她身后,眉头锁成了川字,“外头乱得很,五万块钱,在那帮搞地下音乐的人手里,撑不了半年。”
“不让他撞撞南墙,他永远觉得家里的墙是碍事的。”姜知夏转身,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当他发现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由只是任人宰割的鱼肉时,他会回来的。”
陆法以为自己飞向了天堂。
他很快在三里屯找了个地下室,拉扯起一支叫“南墙”的乐队。那是北京摇滚最野蛮生长的年代,空气里混杂着廉价烟草、酒精和荷尔蒙的味道。
起初的日子是疯狂的。他在昏暗的LiveHouse里嘶吼,台下是疯狂甩头的年轻人。吉他失真的轰鸣声掩盖了一切,汗水顺着脸颊流进嘴里,是咸的,也是甜的。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之王,手里的拨片能划开一切束缚。
他在台上唱:“烧掉那些法典,撕碎那些合同,老子只要这把烂吉他!”
台下欢呼雷动。
然而,现实这堂课,从来不讲情面。
三个月后,乐队在一家新开的酒吧驻唱了一周。结账那天,陆法兴冲冲地去找老板。
老板是个戴着金链子的光头,正剔着牙,眼皮都没抬:“什么钱?你们那是试场,懂不懂规矩?我给你们提供场地,没收你们电费就不错了。”
陆法急了:“说好的一天一百五,你怎么赖账!”
“合同呢?”老板把腿翘在桌子上,抖着那双满是泥点的皮鞋,“白纸黑字拿出来,有合同我立马给钱。”
哪有什么合同。当初就是老板拍着胸脯说“哥们义气”,陆法信了。
“你这是欺诈!”陆法冲上去要理论,旁边的两个保安立马围了上来,手里拎着橡胶棍。
“法律?”光头老板嗤笑一声,一口唾沫吐在地上,“小子,在这条街上,老子就是法。再闹,把你那破琴砸了。”
陆法被推搡着赶出了后门,摔在肮脏的垃圾桶旁。污水沾湿了他的牛仔裤,他死死护着怀里的吉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流不出来。
他想报警,想找人评理。可脑子里空空如也,他不知道该引用哪条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取证。他只知道自己被骗了,却无能为力。
这只是开始。
半年后,“南墙”乐队终于写出了一首像样的原创歌曲。陆法视若珍宝,那是他熬了十几个通宵,把心掏出来写的词。
可没过多久,他在广播里听到了这首歌。
歌手不是他,是圈子里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星。词曲作者那栏,赫然写着别人的名字。
陆法疯了一样去找那个歌星的公司。结果被拦在前台,对方丢给他一份复印件。
那是“版权转让协议”,上面签着乐队主唱的名字。
主唱拿了三百块钱,就把这首歌卖断了。
“他凭什么卖我的歌!”陆法拿着协议,手抖得像筛糠。
法务部的负责人是个穿着西装的中年人,推了推眼镜,那种冷漠的神情像极了家里墙上挂着的那些判例集。
“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作品归属权属于乐队整体,主唱作为代表签字有效。你要是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不过我提醒你,我们公司的法务团队是全北京最好的,打官司,你拖不起。”
陆法站在那栋写字楼的玻璃幕墙下,看着自己在玻璃上扭曲的倒影。
三百块。他的心血,他的梦想,就值三百块。
而那个所谓的“法务团队”,用的正是他父母最擅长的那套规则,把他碾压得粉碎。
他突然想起离家那天母亲说的话:“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那个冬天特别冷。五万块钱早就花光了,乐队解散了,房东因为他交不起房租,把他赶了出来。
陆法裹着一件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军大衣,住在没暖气的地下通道里。
为了吃饭,他去肯德基打工。不是炸薯条,是洗厕所。
深夜的快餐店,醉汉吐得满地都是。陆法忍着恶心,跪在地上用抹布一点点擦。冷水刺骨,手背上全是冻疮,裂开了口子,一碰清洁剂就钻心地疼。
“喂,那边的,拖干净点!”领班是个比他还小的姑娘,颐指气使。
陆法低着头,机械地擦着地砖。他看着瓷砖上自己模糊的影子,那头长发早就打结了,身上那股摇滚劲儿,被生活的巴掌扇得无影无踪。
凌晨三点,他下班回地下通道。
通道口围了一群人。
一个流浪歌手正抱着腿坐在地上痛哭。他的吉他被人踩碎了,琴颈断成两截,像具尸体。
几个穿着制服的人站在旁边,指指点点:“早就说了不许在这儿唱,影响市容。东西没收,人赶紧走。”
流浪歌手是个盲人,五十多岁,靠这把琴吃饭。他摸索着去抓那些人的裤脚:“求求你们,把琴还给我……那是我吃饭的家伙……”
“松手!”一只大脚踢开了盲人的手。
陆法站在人群外,浑身的血液往头上涌。他冲进去,挡在盲人面前:“你们凭什么砸东西?执法也要讲规矩吧!”
那人看了他一眼,像看一只蚂蚁:“你是干嘛的?有证件吗?懂法吗?”
陆法张了张嘴。
他懂个屁。
他只知道愤怒,只知道这不对。但他没有任何武器去反击,没有任何逻辑去驳斥。他在这些人眼里,就是个只会叫唤的流氓。
“没证件就滚一边去。”那人推了他一把。
陆法踉跄着退了几步,后背撞在冰冷的墙壁上。
他看着盲人绝望的脸,看着那把断掉的吉他。那一瞬间,三里屯的光头老板、唱片公司的法务、还有眼前这些蛮横的人,他们的脸重叠在一起。
那是权力的傲慢,是规则被扭曲后的狰狞。
他一直以为摇滚是反抗。可现在他明白了,光有嗓子喊不出来正义。你得有牙齿,有铠甲,有能把这些欺负人的混蛋按在地上摩擦的本事。
而那个本事,就藏在他曾经最看不起的、家里那满墙的书里。
陆法蹲下来,脱下自己的军大衣,盖在盲人身上。他捡起那把断掉的吉他,琴弦划破了他的手指,血珠渗出来。
他在冷风里坐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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