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面◎
“林大公子又把护工赶跑了?唉,理解倒也能理解,毕竟谁突然遭遇了这种事都不好过,但是这才不到一个月,他就赶走了那么多护工和家政,我这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人啊······”
“我知道林太找到我们是信任我们,这样,我再想想办法好了,明天回你。”
何秀华打电话的声音透过玻璃门的门缝断断续续地传到祝平安耳朵里,却像一个火光一样瞬间点亮了她的思维。
这怎么不算一个送上门来的机会呢?
祝平安因为身体原因,又几乎没有朋友,能打发时间的娱乐活动本就寥寥无几,看小说算是她为数不多的消遣方式。可她一向一目十行、囫囵吞枣,很多时候往往看完了连男女主角的名字也模模糊糊的,但这本书算是她为数不多能记住的。
倒不是因为这本书构思有多精妙,文笔有多细腻,单纯是因为这本书作者的三观让祝平安实在无法苟同。
尽管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为男主角林既南开脱,但祝平安依旧从行文中察觉到了不适,林既南作为私生子,本身就带着原罪,虽说这可能并不是他自己能确定的,但是他的存在无疑是对原配的巨大打击。
可作者却极力粉饰太平,一直在反复描写林既南寄人篱下都多么卑微,童年有多么痛苦,而林远山作为原配的孩子有多么蛮横冷血。
在临近结局时,作者直接大手一挥,为林远山安排了一场车祸,让他彻底落败,天之骄子一下子跌落云端,只能与轮椅为伴,这对傲气的林远山而言无疑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打击。
作者偏心得明显,在林既南小的时候,林远山基本上充当的就是反面角色,等他长达了需要争抢继承权时,作者又安排林远山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助林家开疆拓土,然后再用一场车祸彻底抛弃他,让他所有的努力都是为林既南做了嫁衣,让他彻底成为林既南诸多登云梯中最金光闪闪的那一块。
况且祝平安也并不觉得林既南和钟明钰像作者塑造的那样是真爱,林既南这样目标明确又善于蛰伏的人,对家世优越的钟明钰的追求到底有几分真心呢?她总觉得林既南是书一结束后便会立刻迫不及待过河拆桥的人。
于是很少评论的她在评论区写下长评怒斥作者洗白私生子和出轨,为林远山的遭遇据理力争,和作者大战暂时回合,最终惨遭删评。
那会怒气冲冲的她怎么也不会预料到,有一天她会来到书中的世界,与书中的人产生纠葛。
挂断电话的何秀华叹着气走进屋,林太是老公拉来的大客户,不能得罪,她也不想把林家这个肥差退出去,有的客户一旦推出去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但是林远山这几个月已经赶走了她所有推过去的员工,她已经真的是毫无人选了。
“阿姨,我能试试吗?”祝平安站起来,小心翼翼地问。
她需要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让自己先有办法活下去。
何秀华听到她的话,惊诧地瞪大了眼睛,猜想到她可能听到了自己刚刚说的话,她看着眼前的女孩,穿着简朴,还带着一身的伤,让她忍不住想起来家里的女儿,自从当了妈妈后,她的心就变得柔软许多。
但是同情归同情,她并不知道眼前女孩的底细,贸然推荐过去,万一她手脚不干净,岂不是要砸了他们整个公司的口碑。
“这恐怕不行。”
祝平安心一横,直接干脆利落地跪在了地上,她知道自己这么做有点道德绑架,但是她一没钱二没学历,出了这扇门连住的地方和吃的东西都难有着落,在生存面前她早已顾不上脸面和道德,她只想不要再过风餐露宿的日子,能吃个饱饭,睡个好觉。
“阿姨,我求求你了,我爸要把我卖给和他差不多大的土大款,来给我弟弟换学费。我不同意,他就把我往死里打,所以我才跑了出来。我真的只想有口饭吃,我一定会努力工作的,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她说着说着,潸然泪下,语气诚恳又真挚。
何秀华原本有一万个不答应的理由,但瞥见她胳膊上的伤口,往日的淤青叠着新擦伤的痕迹,上面还有覆着干涸的血迹,为她的哭诉增添了不少的可信度,她便说不出话来了。
她今天能送她一瓶水、一块面包,她离开后明天要去哪里再找到那一块面包、一瓶水呢?她一个刚成年的孩子,唯一能做到的反抗方式就是一腔孤勇地跑了出来,她真的很难对着那一双饱含热泪地大眼睛说出拒绝的话来。
“行吧。”何秀华再三思索,最后还是答应了。
“谢谢!谢谢!你的大恩大德,我永世不忘。我以后一定会报答您的!”祝平安无以为报,不知道要怎么表达出自己的感激之情,只能激动地给她磕了几个头,每一个都又响亮又结实。
何秀华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抽了张纸给她擦了擦额头上的灰,有些心疼地叮嘱她:“我只能说带你过去,至于你能不能留得下来,可能还得看你自己的造化了。你应该也听说了,林家大少爷最近遭遇不测,现在脾气阴晴不定的,可以说是很难相处的雇主了。”
“我可以的。”她已无论可退,哪怕只有一丝希望,她也要尽力一试。
又是枯坐一夜无眠,林远山始终觉得自己像是在做一场不会醒来的噩梦,他仿佛是一只身处于大雾弥林中的孤魂野鬼,分不清哪一条路才能过走到这个噩梦的尽头。
一场意外,让他直接从天之骄子跌落云端,变成一个残废。
过去,人们提到他,总说“哎,我知道,那个林家大少爷啊······”,语气中总带着几丝艳羡与崇拜;现在,人们提到他,总说“唉,我知道,那个林家大少爷啊·····”语气中总带着三分怜悯和惋惜。
被人遗忘的郊区别墅里,那个寂静的房间内,只留下一个被上天遗弃的人。
杨叔被他请去帮助舅舅争夺窦母的遗产了,如今他身有残疾,在与林既南的争夺中败局已定,他知道父亲的狼子野心,定不会心甘情愿地把母亲的遗产完好无损地交到他的手中,外婆去世后外公身体一直不好,舅舅尚且年幼,林家人却虎视眈眈,所以他只能拜托杨叔守好母亲的东西。
杨叔走后,家政公司也为他请过一些护工,但是见到他,几乎每个人眼中都藏着几分似有若无的同情。自从残废后,他似乎变得比以前要更加敏感了,总是能从别人细微的表情里捕捉到那些让他感觉到不愉快的负面情绪。
即便知道别人并没有恶意,他也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那样怜悯的眼神落在他的身上,就好像在宣判他彻底是一个废人了。
一开始,他还满怀希望地积极就医,但是无一例外都得到了最差的结果,失望累积多了,就变成了绝望,他开始抗拒求医,整日把自己锁在房子里。
他开始不习惯自己的眼前有阳光,开始不喜欢微风吹在自己身上的感觉,在阴暗的房间里,日夜的界限不再那么分明,时间的流逝被无限地拉长。
他一遍又一遍地祷告,乞求他现在所经历的这一切只是一场噩梦,但神明从不回应他。
他不止一次在心里质问上帝对他的不公,死亡的念头,频率与日俱增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结束这条烂命,对彼时的他而言,是一个非常具有诱惑力的选择。
一直到她的出现。
林远山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祝平安,她瘦瘦小小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还带着一身伤口,嘴角还挂着淤青,唯独生着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像原野上的鲜花,明媚,顽强,遇风就长。
祝平安第一次遇到林远山时,他还不是后来那个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男人,只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阴郁少年。他整个人都笼罩在阴影里,看起来就是一团黑压压、随时要电闪雷鸣的乌云。
她对着他恭恭敬敬地举了一躬问好:“您好,我叫祝平安,最近这段时间由我来照顾您。”
林远山仿佛旁边没有她这一号人一般,摇着轮椅从她身边经过时,也吝啬于分她半分眼神,全程都把她当空气。
在一个艰难讨生活的人面前,自尊心可以说是最微不足道的东西,因此祝平安并没有为此受挫。
眼前这栋房子真的是她见过最漂亮、最豪华的房子了,过去只有在电视剧里她才见过类似的布景。就连保姆间也十分宽敞,还自带了一个小小的洗手间供她使用。
祝平安摸着柔软的床垫,露出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笑容。
林远山摇着轮椅路过她的门口,看着她带着一身伤口在兴高采烈地收拾着房间,觉得十分诙谐,他过往只觉得自己可怜,没想到这栋房子里竟又住进来一个小可怜。
这让他突然觉得有意思起来了,在一无所有的祝平安面前,他又重新找到了平等的感觉,因为她不会觉得和他生活在这里很可怜,相反,她好像十分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