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余桥走进“红豆”后,时盛又等了一会儿,等腕表时针指向数字“7”,才拉下鸭舌帽的帽檐转身离开。
今天已是周日,还剩不到十二个小时,“风中女神号”就要离港了。登船前,他还有重要的事得办。
来到龙虎街六号巷七栋四楼二号房门前,时盛拿出准备好的铁丝,轻车熟路地捅进防盗门的锁眼。
余桥又没有反锁门。她家最值钱的东西,除了余霜红的骨灰,应该都在她那只帆布包里了,所以她才那么大胆。不过这防盗门实在太老旧了,即使反锁了,照样可以被轻而易举地撬开。
门锁打开时“咔当”一声响,时盛下意识地侧过脸,身后一号房的门砰然合拢。
周三晚上也是这样。
那晚骑着摩托跟着周启泰的雅阁在开往上城区的路上走了一段后,时盛果断超车,然后调头折返。他先到租车行还了摩托,然后回到了龙虎街。在余桥家楼下枯坐了近两个小时后,他上了楼,用在租车行要来的铁丝撬门。
正弄着,忽然察觉身后有动静。回头一瞧,对门同样老旧的防盗门后,一个小孩正瞪着葡萄似的黑眼睛,隔着铁栅栏,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时盛没在意,回过头继续弄自己的。没一会儿,对门又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他于是微微侧过脸,正准备用眼神吓退对方,却只听得“砰”的一声——光线顿时暗了许多。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之所以能顺利撬锁,是因为借了人家的光。
进到余桥家后,时盛没开灯,借着从厨房窗户照进来的灯光与月光,给余霜红上了香,然后在沙发上躺下来。
依旧是进到这个空间里就会有睡意。可他无论如何都没能再睡着。因为一闭上眼,耳边就会响起余霜红当年说过的话:你等不到她的。
于是那天时盛睁着眼,就跟从前每一次失眠时一样,平静而无望地目睹白天一点点挤走喧嚣的夜。
他真的没能等到余桥。余霜红是对的。
可他还是准备在彻底地离开前,给她留点东西。
这回进了门,时盛不再谨慎。大剌剌地开了灯,从卫生间里找来抹布,把余霜红的遗像拿下来仔细擦过,恭敬地摆回原处,然后供上一只包得严严实实的纸包、糕点和她喜欢的高粱酒,接着洗手焚香,拜了三拜,把香插进香炉。
纸包里是他之前就想好要给余桥的钱。放在这个位置,应该很快会被发现的。
做完这些,还不到八点。时盛在沙发上坐下来,又觉得困了。
他对着余霜红的照片说:“我不等她。等不来也等不了了。我就眯一会儿。眯一会儿就走,我还要去接我亲爱的玛丽安,所以你别说话了好不好?就让我睡一会儿。我好几天没睡好觉了。”
从周三夜晚开始的等待一直延续到了周四下午,时盛终于认了,失魂落魄地回到班查兰的破屋子。零零散散地睡了几觉,差点被噩梦撕碎。他于是强迫自己打起精神,起床、洗澡、刮胡子,外出购置新行头,把自己打扮成他最讨厌的那种,浮夸的、要向全世界宣布自己是花花公子的模样,然后租了辆相对低调的车,深夜造访蛟梢湾集装箱酒吧街,带回了尤里拉妓女玛丽安。
玛丽安完全不会中文,塔国语也生疏。时盛几乎花了两个小时才让她明白,他带她回来真不是为了睡觉的。
尽管知道玛丽安不会害自己,时盛还是警惕了大半夜。直到凌晨五点左右她离开了,完成了交待的安排,他才倒下睡了个囫囵觉。下午醒来,便再次重复头一天的流程:打扮自己、去蛟梢湾接人、让她跟自己在班查兰待到凌晨四五点、放她离开、去楼下旅馆某个房间里等她用码头的某个指定公用电话打电话来。
为了周一能顺利去码头登船,他不得不做得这么麻烦,以麻痹那些跟踪他的人。
事实证明,这么做完全是有必要的。
周六下午起床后,时盛给陈继志打了个电话,问晚上还要不要他去杏花楼吃饭。
陈继志在电话那头笑道:“等你玩够了洋女人再来聚吧!那种妓女身上味道太大了,老爷子一下就能闻出来。他最讨厌‘大洋马’,觉得她们脏。你啊,小心点,别还没开始干活就得了不干净的病……说起来,被余桥拒绝了,打击那么大的吗?”
时盛没忍住骂了句脏的。陈继志大笑着挂了电话。
现在再想起他那番话,时盛忍不住又骂了一遍。
照片上的余霜红还是笑得很好看。
时盛于是在沙发上枕着手臂躺下。今天闭上眼没有她的声音了,只是灯光有点刺人。
他爬起来走到门口关灯。
灯光灭了又瞬间亮起。
那包钱就那么放在那儿,一进门就能看到,有点过于显眼了。对门那家人看他撬门进出余桥家两次了,万一突发好奇,也悄悄撬门进来看看怎么办呢?
得放到别的地方去。
时盛掂着钱四处打量,目光最终落到了余桥房间的房门上。
边缘掉漆的米黄色木板门,正中间有用彩色胶带贴成的“QIAO'S”和“KNOCK PLEASE”的字样。
余桥家没有电视机,所以她从来没喜欢过什么演员明星,甚至对格斗明星都无感,更不用提卡通、动画之类的了——她的童心定格在了那只舍不得扔掉的印着卡通海豚的海洋公园水壶上,而她的青少年叛逆也就只是用彩色胶带简单地宣誓对房间的所有权,以及礼貌地强调一项合理的规则而已。
时盛敲了敲那扇门,然后小心地推开,顺手摁亮了灯。
相识多年,他从未踏足过这片小小的天地。在他的想象里,它应该跟余桥本人非常相似,干净、规矩、倔强,为数不多能展现少女情怀的东西比如布娃娃、水晶球摆件之类的,应该都是她妈给她准备的……灯光一亮,一件东西猝不及防扎入眼帘,叫时盛根本没心思追究自己的想象与现实有多大区别了——
一条正红色的短款吊带连衣裙,像个跳舞跳到精疲力尽或是喝多了的姑娘一般,正软软瘫在床上。
时盛走上前,用指背轻轻触了触那条裙子。高档的雪纺面料,手感柔顺,是好货。
他想象不了余桥穿上它的样子。
升入国中后,余桥不再穿校服之外的裙子了。余霜红没空去逛街给她买裙子了,于是也放弃了,随她打扮得像个假小子。
眼前这种颜色跳脱又比较暴露的裙子,更像是娜娜的风格。
时盛并不是忘不了娜娜这个人本身。
那年在电话里拒绝了娜娜之后,他下定决心再不跟她见面。
然而这只是他单方面的决定。
第二天傍晚,娜娜独自来到“红豆”,不看他,只身坐到吧台前点酒。
余霜红没有再赶她走,收了钱就开了酒,随她喝。
娜娜漂亮,穿得又清凉,独自在那儿坐着,引了不少心怀不轨的男人去搭话。
时盛只当没看见。直到一个猥琐的醉鬼对她上了手。
他把那人抓到后巷,用毛巾裹了拳头一顿好打,然后从正门拎出去,撵到了门外。
回到店里,娜娜一声不吭地坐在原位看着他,无懈可击的精致脸蛋上挂着泪痕。
余霜红站在吧台里擦杯子,冷眼不语。
倒是巧姨笑吟吟地给时盛递了瓶冰啤酒,说:“阿盛,今天你可以提前下班。”
接着又耳语道:“别让人白等、白受气呀!”
时盛没言语,望着娜娜,一口气喝干了那瓶酒。
那天打烊后,他牵着她去了旅馆。
少女的身体柔软而滚烫。指尖和嘴唇辗转过年轻男人的皮肤,放了一把又一把火。
烈火烧尽了理智,唤醒了嗷嗷待哺的原始欲望。
就在时盛立起腰,握着自己即将挺入那汩汩泉眼之际,他突然注意到了乌黑乱发之中鲜艳美丽的嘴唇。
余桥也是混血,也有一张鲜艳美丽的嘴,甚至比眼前的更胜一筹——因为没有其它浓艳四官的干扰,嘴唇便格外出类拔萃些。
一想到余桥,她倔强的表情便清晰地定格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阿盛?”
时盛眨眨眼,身下一片雪白的粉的红的黑的组合起来,却是那个老在自己面前哭鼻子的妹妹。
他已经预见了,他进入她,她绝对会像每次被他气到时一样,死死咬住下嘴唇,任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
可是……为什么会有这种预见?!
她是妹妹,她还没成年,她妈妈才警告过他没有资格!
时盛一下子软了,惊慌地翻下床,胡乱摸过衣裤穿上。
娜娜难以置信又羞愤难当地质问他:“你干什么啊?要去哪儿?耍我是吗??”
其实赤脚踏上旅馆那清洁情况不容乐观的粗糙地毯的一瞬,时盛已经清醒了。他清楚地知道躺床上的并不是余桥。但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能继续下去。
他的想象力不会放过他的。
如果他放肆了,终有一天会不满足于想象,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来的。
时盛像逃离作案现场一般逃跑了。
他躲在街角,看着娜娜哭着走出旅馆,走到路边打了的士。他也叫了辆的士跟上,直到亲眼看着她走进家门,才放心地离开。
这场似是而非的初恋开始得浪漫,结束得很狼狈。
逃离旅馆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整条龙虎街的电线杆上、布满可疑小广告的暗巷墙面上、甚至是“红豆”门口“梦露”的身上,一夜之间都被贴上了中塔双语的简报——
龙虎街一个叫时盛的混蛋是阳痿。
认识时盛的人都看到了。整条龙虎街就没有不认识他的。
时盛怀疑娜娜是雇玄武会的喽啰贴的。毕竟那些人平时看他不顺眼但又不敢拿他怎么样。
他没觉得怎么,默默撕掉了贴在梦露身上的纸,然后用小刀小心地刮掉残余的胶水。至于贴在其他地方的,他才懒得去搞。
当天晚饭时,陈谏让人送来了鹿鞭酒。巧姨笑得差点晕过去。
余桥二话没说,拿过那只玻璃瓶,跑到卫生间,底朝天倒了个干净。
后来时盛再去补习班接她下课时,问她知不知道阳痿是什么意思。
小姑娘撇着嘴说:“当然知道!你才不会得那种病呢!”
时盛不确定她是不是真的明白什么叫阳痿。
他只能确定,不管平时再怎么吵嘴,她永远都会站在他这边维护他。
……
时盛最终把钱埋进了余桥的毛巾被里,再用放在角落里的两个因备受冷落而显得破旧落寞的玩偶压住。
他没再碰那条裙子,转而用自己的衣摆擦了擦书桌上的两只相框。
两张旧照,一张是余霜红坐在虚化的背景前,乐呵呵地抱着胖墩墩的婴儿;一张是母女俩站在嵊武女高门口。考上高中的余桥已经剪了短发,虽不及现在清瘦,但已出落得清秀了。她比余霜红高了大半个头,笑容很淡。
离开她的房间前,时盛无意中在房门后发现那两条被剪掉的辫子。虽然早已失去了滋养,但它们依然黝黑光亮。
想来并不怪,它们是在她最美好的年华里养起来的,见证过她的成长,与她一起沐浴过属于冠军的耀眼灯光,本身已经足够茁壮了。
就算被剪了下来,它们仍是她的一部分。
时盛于是拆了余桥的枕套,装走了一根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