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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作者:文绎 当前章节:626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2:02

第二天,唐僧起床看到的是一位嘴巴黝黑,手也黑乎乎的高徒。他还没睡的太醒,下意识的问:“你偷炭吃去了?”

人饱了脾气就好,猴子也不例外。

美猴王因为终于吃了顿饱饭,吃光了十九箱水果,心满意足,吃了两筐桑葚收尾溜缝儿。龇着一嘴黑牙:“师父吃桑葚不吃?”

长老坐在软绵绵香喷喷的床上,甚是惊异:“这时节哪有桑葚?”

孙悟空并不答话,只是嘿嘿的笑:“前面数百里地没有人家,何不在此处多留几日,养精蓄锐,也等风雪过去。”

唐僧火烧火燎的站起来:“贫僧岂是贪恋温暖床铺的人。这些日子来风餐露宿,随处居住,可曾抱怨过一句么!如何小觑贫僧。”

孙悟空一怔,旋即暗笑,难怪起来的比平时晚了一会,凡人那一副肉体凡胎,风吹了头疼,裹着毡垫在野外睡了石头地浑身都疼,偶尔借宿也是民居,铺盖些普通的稻草,哪里比得上这里准备的被褥,打的蓬松绵软,熏了些花香草香。他心里留恋,现在心虚,倒要先辩白一句。

“谁小觑你了?难道我不想有个软乎床睡几日,安安生生的吃些果子?”

长老也是真没想到,他一提,才想起来这‘老猿’在山下硕石中居住了数百年光阴,斟酌再三:“西行路远,尚不知道一辈子能不能走到。难得你故友重逢,今日再歇一日,明早一定要早早启程。悟空,你也不必着急,我等佛弟子志向坚定,若能求取真经,法喜充满,其中快乐更胜”

孙悟空心说我早说了这里就是极乐世界,我可以躺在温泉里狂吃水果,吃五百年。

唐僧又叽里咕噜的说了半天:“若取经不成,你便自由了,又可以呼朋引伴畅饮,何必急于一时。悟空啊,只是切记戒骄戒躁,再不能自持勇武,逞凶逞狂。”

“知道了知道了!”孙悟空忍下不耐烦,话是好话,你也不必隔三差五就念叨一遍。在给自己准备好的床上打了个滚,跳起来就见一个连华和他爹进来伺候唐僧洗漱穿衣,兴冲冲的出屋去,俩人聊了一晚上他也没想起来小黛玉现在用的姓名,就胡乱叫了一声:“妹妹,出来练武。”

美丽的老夫人又换了一身华服,施施然走出来:“岂敢不从。大圣,老身有两个朋友,久仰大圣威名,听说了大圣贵足踏贱地,来到此处,正想前来拜见,不敢冒犯。”

孙悟空:(⊙_⊙)?

黛玉:(>v⊙)——

孙悟空凑过去附耳低声问:“你还有闲工夫交朋友?谁家的孩子,竟然这样家学渊源。”

林黛玉虽然有时候觉得他又可怜又可爱,但不欲骗他,戳了戳他肩膀,狡黠一笑:“大王,你糊涂。我忙了三年,岂能只准备一间房屋。”

看他愣了一下,不由得心下暗喜,从头上拔下金簪,往空一抛,再落下来就是杀青剑的模样,被她接在手里。

最近只爱用杀青剑,不太喜欢用文娇这阖闾剑气,并不是她不好,文娇的杀伤力胜过杀青剑,但一握住她,就自然而然的滋生杀心,显然是文娇在耳边叨叨。

忙忙碌碌的精心准备了这份礼物,就为了让他惊喜之后再惊喜!想的比他想要更全面。

孙悟空心里也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他一度以为自己离开五行山之后,和小黛玉的因缘际会也就差不多结束了,日后就是十年八年见一面,大吃大喝一顿,也就罢了。不论是师徒之情,还是狐朋狗友,大家都是凑在一起时极高兴的,等到散开之后只是偶尔半夜酒后醒来时,短暂的怀念一下。未来有无数的新朋友、新鲜趣事,何必留恋故人?

他一霎时有些茫然,最后只剩下纯粹的欢喜,拉着外表是老夫人实际上还是小女孩的黛玉:“太小,太小,院子里施展不开,咱们到山上去!”

两三尺高的杂草和灌木胡乱的生长,偶尔有轻微的颤动,那是小动物在雪下通过。这栋宅院后面有一个羊圈,养着十几头肥羊,堆积着厚实的草料。

仆人们也开了些许荒地,种了些粮食和草药、豆类,养了肥鸡胖鸭子。

大圣扯着她走到更远一点的地方去。

小雪覆盖着连绵群山,黄的灰的是土,也是雪下杂草,是山巅天色。

山色辽阔,又带着些许悲寂……

大圣不管什么寂寥的风景,只是从耳朵里掏出金箍棒,抖开手尽其所能的炫耀演练自己的棒法,天地之间再也不存在什么寂寥,只有棒起棒落棒扫棒戳棒点棒砸,满眼间都是虚影。

开心,练一趟让小孩开开眼界。

棒子卷起的旋风挂起地面上薄厚不匀的积雪,无形的气浪击的天上的阴云顿开,露出青青亮亮的天。

林黛玉已经看过数次舞棒,但这个时间节点的大圣,还是第一次看。

五百年前的大圣和五百年后的大圣,在棍棒上别无区别……可能有点微妙的进步吧,但是他太快了黛玉看的眼花缭乱,看不出细节上的差别。

大圣收了手:“笑什么?”

他对自己极有信心,绝不可能是笑自己。

林黛玉掩口而笑:“我听人家说拳怕少壮、棍怕老郎。突然想起大王的岁数,果然合适。”

孙悟空没觉得哪里好笑,人类上了岁数其实都不行,怕什么怕:“看懂了吗?剑没有棒好用,要不要学天上天下第一的棒法?”

林黛玉轻轻整了整裙摆,她觉得这里太冷,在圆领袍下面搭了一条夹裙,用以抵挡山风:“人家都说剑是百兵之首呢。”

猴子发出不屑的声音:“嘁,都是练剑的自吹自擂。”

“哈哈哈哈。练什么都比不过你,不如等你陪着唐长老取完经,再回来细细的教我。”黛玉笑吟吟的举起杀青剑,挑衅式的隔着两丈开外,用剑尖儿向他轻轻一点:“我日理万机,近日来没有闲暇。看我舞剑!”

忙是真的忙,此间事毕,回家去还有需要继续讲课的灵均洞主小课堂——若不给人讲道,答疑解惑,哪有振臂一呼应者如云的好人缘?

正好比李白还没写出来的那首诗:长周旋,蹑星虹,身骑飞龙耳生风。

美猴王见她练了一趟,负剑而立,一条长长的发辫垂在肩头,十分捧场:“好剑法,好剑法,好看。”实战杀伤力只能说是相当一般,但考虑到黛玉的年纪和修行的年份,只能说:是个天才。

黛玉扶额:“我的巾帼甩到哪里去了?”

扮演一个老太太,最要紧的就是戴上抹额,然后用丝帛把发髻包裹起来,再插戴金玉首饰。

这下好了,菊花金簪、寿字金簪、玉搔头、珍珠花,固定发髻用的小银钗,都在酣畅舞剑的过程中甩飞了,连裹头发的巾帼的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火眼金睛也很善于在雪地里找回珍珠花、白玉头的簪子,还有插在地里的金簪,落在缝隙里的银簪。三线两下就都找了回来:“哈哈哈叫你那小厮看见了,又要疑神疑鬼。”

林黛玉嗤的笑了一声:“痴心妄想。”

拿冰冷的泉水洗干净簪环首饰,又对着变出来的镜子插戴好,相携着驾云回去。

唐长老正好念完早课,又准备吃早饭。

昨夜从猴子牙缝里省下来的几个桃子、两盘桑葚和一串葡萄。

煮的羊奶粥,甜的是玫瑰馕、咸的是胡麻馕,一条条的是炸撒子,一块块的是果仁糕。

慈祥热情的老太太频频劝粥:“当初释迦摩尼在菩提树下顿悟,牧羊女就以乳粥供养,今日老身效法先贤,还请长老多喝两碗,前方路远山高,缺少食水,殊为不易。”

唐僧一边喝一边表示自己求法之心坚定,猴子是不可能留给你的。

林黛玉:我也没要,我也没空。

她话题一转,就夸起孙大圣:“道路虽然艰难崎岖,有大圣相助,倒也容易。这世上有多少妖魔鬼怪,都逃不过大圣这双眼睛,一瞧就知,一说就灵。就算不是妖魔,只是普通的坏人,大圣也能一眼分辨得出。”

小女孩老气横秋的说:“我如今老了,别的事上都不留心。当年若有大圣一成的本事,这辈子能少走多少弯路,也不至于…这样的不长进。”

偷听的美猴王笑的快要从房梁上掉下来,这小孩,真是学老太太说话第一名。

唐僧离开唐朝国境线,才见了孙悟空,之后这几个月虽然每天都在走,毕竟是徒步翻山涉水,走也走不了多远,因此还从没见过妖魔,因此差异道:“贫僧年纪轻,从没见过妖魔鬼魂,正想向女菩萨请教。”

林黛玉说话就是这个目的,看原著看的她恼火,唐僧对人很有礼貌又很相信,对妖精很害怕,唯独对孙大圣是既不相信又不害怕,听不进劝,多有提防,等他被妖怪抓了还要急的猴哥掉眼泪大哭。到底是谁的九九八十一难啊?应该只有这和尚倒霉才对。

就和金丝郎君一样,盘着腿,揣着手,慢慢悠悠讲起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细思极恐的故事。

讲了四五个之后,连华匆匆跑到门口禀报:“启禀主人,胡二郎和李夫子来了。”

“快请!”林黛玉高兴的站了起来,随即又咳了一声,看向唐僧:“不知长老愿不愿意见我这两个朋友,若是无意…”

唐僧已经站了起来:“贫僧只晓得客随主便,岂敢挑剔起主人家的贵客。女菩萨必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

老太太带着和尚一起迎出去,只见漫天大雪中,走进来两个人,一位骚包的白衣秀士,衣衫单薄,身材雄壮,一双丹凤眼看起来既聪明又傲慢。一位穿着鼠皮裘、头戴毡帽的老先生,左手拐杖,右手一百零八颗佛珠。

孙悟空冷不防从旁边窜出来,落在唐僧身边,看着这一个狐狸精,一个老鬼,要不是黛玉打过招呼,立刻从耳朵里掏出金箍棒,一棒子轻轻打成狐狸酱。

现在也只是不满又警惕的哼了一声。

胡二郎早就见过齐天大圣的画像,拿过林大娘(唐代尊称)给的台词,当即激动万分的拜倒在地:“果然是大圣爷爷亲身降临,小辈无知,今日得幸于天,得见天颜,实乃三生有幸。”

孙悟空沉着脸:“哼,起来吧。放聪明些。”不要以为这和尚是你能吃,或者另一种吃的。

胡二郎用了一盏茶的功夫,对孙大圣进行了一番恰到好处的吹捧恭维,那敬仰之情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孙悟空平生极爱自夸和被人夸,听的心情大好,矜持的喝奶:“你这大饼脸的狐狸,倒也懂事。”

唐僧断然道:“悟空!不得无礼!”

胡二郎知情识趣,当即笑道:“和尚,你肉眼凡胎,不识得我的本相。”当即一摇头,把人头变作狐狸头。

这是一张又大又方的脸,两个耳朵向两侧翘着,大大的鼻子极其显眼,脸上有两只画着黑眼线的小眼睛,双目无神,反而是又大又鼓的两腮格外显眼。

唐僧惊的跳起来,踉跄了两下躲到猴子身边:“悟空,悟空…这,这是怎么回事?”

再看这高广大屋,华美的装饰,柔软舒适的坐具,室内珍贵的冬季水果,都变得阴森恐怖起来。

胡二郎把头一摇又变回人样,赌咒发誓自己一心向道,乃是妖怪中的好孩子。

孙大圣嘲笑道:“哈哈哈哈哈师父何必大惊小怪。这都是寻常事,亏得这骚狐狸是个有礼貌的,倘若来个无礼的,趁着师父吓的动弹不得,来咬你的脚后跟!一个从头上往下咬,一个从脚下往上啃。”

林黛玉心说你那嘴其实也…不,一个人有本事有脾气实属正常,还是唐僧的个人问题。

人才的不可能三角:有本事、没脾气、不要钱。

有本事不要钱的人才,脾气很大;有本事没脾气的,你就拿钱养着;没脾气也不要钱的,也别指望他有多大本事。

这已经算是很幸运的,因为在寻找人才时候很容易踏入的误区是:没本事,会骗人。

李夫子出来打了个圆场:“东土大唐国泰民安,是天朝上国,有一位了不起的明君威慑八方,妖怪也不敢叨扰宝地。此处是化外之地,化外者,蛮夷也。阿弥陀佛,老朽因避战乱,迁居此地一百年也,手头只有半卷佛经。长老修行精深,求法之心坚定,还请赐下佛法,洗去老朽无知无明。”

唐僧缓缓恢复镇定,简单询问了几句,老夫子也算得上锦心绣口,谈吐高雅,还真是虔诚向佛。

黛玉严选:这胡二郎是一个聪明好学上进努力的狐狸精,这李夫子,一个学佛的老鬼,充分针对唐僧热爱讲经,又尊老的特点。

一对一的讲经,讲的人开心,听的人也开心。

孙悟空盯着狐狸滚出去之后就在旁边假寐,也很开心。

临近几个国家流行的都是一日两餐,黛玉也懒得更改本土风俗,就这么聊到下午,又款待客人。

香油炒面筋、黄花木耳打卤豆腐脑、豆芽拌粉丝、酥油煎萝卜饼,主食则是早上吃剩下的馕,也算得上丰盛。

光顾着给大圣存许多的水果,就忘了存些做菜的蔬菜,反正现在人也不挑嘴。

拿这李夫子又留了唐僧一日,第三日早上,唐僧万分坚定:“不能再耽搁了,今日一定出发。悟空,你我去辞别老夫人。”

孙悟空痛快的答应:“说得好,有个取经人的样子。”

黛玉也没有挽留二人,只是吩咐仆妇:“把东西拿过来。长老,一定笑纳。”

一领夹袄,夹的厚实的羊毛毡。

还有两身除了英俊帅气之外并不耐寒也不算耐磨的衣裤,外加六顶非常漂亮花哨的花帽。

明着不敢提醒紧箍咒的存在,只能亲手给猴子戴帽子,意有所指:“早知道大圣最喜欢漂亮头冠,我家穷,拿不出什么紫金冠,珍珠冠,只有这几顶帽子算是漂亮东西。你戴在头上,可不许带别人给的帽子。”

连华心中锣鼓大作:不对!!!

唐僧这时候只看到她侧脸,忽然觉得她面容虽是长者,语气身段却还像绝色佳人,可见当年必是倾国倾城的。往前倒推些年,不论是三十年六十年,都是乱世。

孙悟空连连眨眼,只觉得她话里有话,但实在没想明白是什么话,就满口答应:“你放心就是。呦,我这虎皮裙你也让人做好了。”

黛玉笑道:“她们哪里缝的动虎皮,昨夜我亲自动了针线。”之前那虎皮裙连在衣服上,是孙猴子自己缝的,竟是针脚细密均匀、缝的又密又坚固。

你可真是干啥都厉害。

再要送上金银,师徒二人一起拒绝了,只要了一包馕搭在马背上充当干粮,一包咸菜调剂口味,吃了热腾腾的早饭,又义无反顾的走进风雪中。

老夫人做忧愁不舍状在门口目送二人。

等到身影彻底隐入风雪中,这才一甩袖子回屋,从头上摘下一套戴过之后再也不用的簪环首饰:“胡二郎,你倒是灵巧,这一套头面赏你了。”

胡二郎大喜:“多谢多谢!下次有活还喊小生来办事,保准体面。”

又叫了两家奴仆过来,吩咐道:“你们在这里看守宅院,牧羊耕种,读书习武,或是三五年,或是一年半载,老身再来消遣些日子。”

李夫子过了一个时辰飘回来:“大姐容禀,那和尚对孙大圣多了几分敬意,还问了许多问题…这齐天大圣是真有十分了不起的本领吗?我在那和尚面前好生吹捧,可别…”

胡二郎斜眼看他,你傻啊,你问这个干啥,关咱们什么事。

“你只管放心。我是他教出来的,比他一根毫毛都不如。”前情提要孙悟空身上的每根毛都能变成一个孙悟空。

林黛玉对着镜子又瞧了瞧身上的衣裳,还真喜欢这个款式,一会醒来身上也穿着一样的款式,就不必更换了,就这样开始料理府内府外诸事。

——!!——

总算给榜单字数凑够了。明天不更,我还得养一养,大概是先隔日更一段时间。

小雪覆盖着连绵群山,黄的灰的是土,也是雪下杂草,是山巅天色。——这句话写完我可太满意了我到处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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