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合,宋今夏已力竭,无奈竖起白旗请求休战,然而请求被拒,对方愈发勇猛,杀得她毫无还手之力。
……
一场酣畅淋漓的双人战,于凌晨四点,终于步入了尾声。
沈淮之拿起暖壶,倒了盆温水,两人一同擦洗身体,随后吃了些米糕和鸡蛋糕垫垫肚子,真正意义上的吃饱喝足,让沈淮之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宋今夏枕着他胳膊,把玩着方才在她身上点火的手,顺便摸了个脉,心火旺盛,肝气郁结。
“这次工作不顺利,还是遇到什么事了?”
“吾妻聪慧,”沈淮之把她往怀里搂了搂:“什么都瞒不过你,不久前,沈家主支的人去找我了。”
距离沈宁被虐待一事过去了几个月,他和那人的身份在京城沈家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按理说,亲生父母早该找过来,事实是这几个月毫无动静。
直至五日前,在领导办公室见到了血缘上的亲生父亲。
宋今夏摸了摸手感极佳的腹肌,笑道:“看来你们聊得不太愉快啊,他说了什么,把你气成这样?让我猜猜。”
回忆上辈子看过的狗血小说。
“我的儿,你这些年受委屈了,和爸爸回家,我们会补偿你,当年报错的事是坏人算计,你和那谁谁谁都是受害者,他也是无辜的,你放心,等你回家,爸妈会对你们一视同仁,绝不会有半点偏心,希望你不要怪那谁谁谁。”
“淮之啊,爸妈知道你受了委屈,委屈的不止你一个,你要怪就怪爸妈没有保护好你,不要怪那谁,希望你们兄弟俩以后和平共处。”
“淮之啊……”
她越说越来劲,沈淮之堵住她的嘴,宋今夏眼里全是笑,亲他手心:“别用手,用嘴堵我才是王道。”
沈淮之眸光中爱意流转,伸手摸着她的脸颊,指腹在唇边来回摩挲,宋今夏不客气的咬了一口,坏笑道:“淮之啊。”
又是长辈的口吻。
沈淮之哭笑不得,将人狠狠亲了一番,嘻嘻哈哈的闹了一会儿,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好奇道:“你怎么猜到的?”
无需猜测,小说中向来如此,真假少爷(千金)的故事里,鲜有父母能一碗水端平,多是贪心不足,既想留住养子,又在日常相处中不自觉地偏袒。
亲儿子往往是吃亏的那一个。
小说情节发生在她面前,宋今夏挺激动:“被我说中了,你爸真这么说啊。”
对味了。
沈淮之回忆那次见面,父子间的交谈并不愉快,那人看出他的抵触和冷漠,以及对养子安排的不满,只道给他时间好好考虑。
“他说,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我不该对‘弟弟’心存芥蒂,可笑不可笑,我和沈应舟何来的血浓于水。”
“是挺可笑,糊弄傻子呢。”
沈淮之对沈家是有归属感的,这份归属感来于祖辈的荣耀。
“夏夏,你听长辈们讲过祖上的历史吗?”
说起来,周山公社几个以姓为大队名称的村子,多少都有点来历,像沈庄大队,与京城沈家同宗同源,按照古老一些的说法,京城沈家是嫡系主支,其他各大分支散在全国各地,沈庄大队便是其一。
“1958年农村合作社成立后,周山公社设立了八个生产大队。除了宋庄大队,沈庄大队和张庄大队以姓命名,其他几个大队则是异姓混居。”
这些宋今夏知道,催他继续讲:“讲重点。”
“沈家村,以族为村,拥有六百余户人家,其历史可追溯至前唐时期,族谱上记载,有位老祖宗官至首辅,据《余姚地名志》记载,沈家分支子孙世代在此隐居,村名源自沈氏祖先。”
迎着苍穹间的晨曦朝阳,沈淮之的声音中多了些骄傲的色彩,宋今夏能看出他以家族为傲,以沈姓为荣,即便家族随历史长河变迁而没落,但血脉传承不息,它仍屹立于华州大地,镌刻着祖辈的辉煌,见证着时代的变迁。
“小的时候我不懂长辈们谈及族史时,为何一脸骄傲,直到闹饥荒的那几年,村里鲜少有人因饥饿去世,明明家里没什么积蓄,从来没断过粮,那会我年纪小,记得不太清楚,隐约记得有一次家里快断粮,爸妈一点不着急,没过两天,厨房里多了半袋子红薯米面,后来从爷爷那听说了真相,第一次感受到家族庇护。”
族内有存粮,存于祖地,至少保证五年衣食无忧。
宋今夏不喜欢家族两个字,它代表的意义太沉重了,上辈子吃够了家族的苦,幸好,这辈子的父母只是个普通老百姓。
家族不家族的,和她没关系,倒是沈淮之,没想到来历还不小,人生都快赶上狗血小说了。
轻轻戳了戳他的腹肌,又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胸肌。
“再厉害也成了历史,缅怀过去,不如砥砺前行,你努努力,争取超越老祖宗的成就,让你的宝贝儿子以你为荣,将来子子孙孙都能享受到你的庇荫。”
一个轻柔的吻落在她眼皮上,宋今夏下意识地闭上了眼,待那温热的触感悄然离去,她才缓缓睁开眼,凝视着她的那双眼中,盈满了温柔的笑意。
“夏夏对我这么有信心。”
他笑得如此醉人,宋今夏晕乎乎的想,怪不得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搁她,她可能也沉迷于美色之中丧失理智。
她问了个关键问题:“你怎么想的,认他们吗?”
认吗?
情感上,沈淮之不想认,但从纯粹的利益角度出发,他想借沈家为跳板,少走几年弯路,上一次今夏被秦家强行带走,他四处寻人却总慢了一步。
那时他便想,即便他找到了今夏,于秦家权势面前,又能如何?
不过是蜉蝣撼树罢了。
上一次这般无力,还是前妻为真爱作死早产,宁宁体弱,多次从死亡线上徘徊,他险些失去了这个儿子。
生死面前,人力微弱。
而如今,他又一次体会到了权势面前,他的渺小和无能。
宋今夏身体疲倦乏力,精神上一点不困,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美色,听到了宛若小说情节的八卦,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想好了?”
沈淮之摇头,一想到认亲,他心里头不舒服:“夏夏,其实我……我不是一个重情的人。”
之前和养父母闹僵,黄素云骂他薄情寡义,沈淮之十分赞同,他从小便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和父母期待中的好儿子不一样。
他于情感上需求薄弱,共情能力差。
小时候家人以为他性子冷,不善表达。大概从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呢,六岁那年,疼爱他的爷爷因病去世。
爸妈伤心欲绝,哥哥们哇哇大哭,他一滴眼泪没掉。
人终究会死,爷爷生病那么痛苦,死了或许更好,也算是一种解脱。来吊唁的人问他为什么不哭,还用异样的眼神看他,他便偷偷拿了辣椒抹在眼睛上,哭得比谁都惨。
谁哄都没用。
之后他学着做个正常人,谁也没发现不对。
他向宋今夏剖析自我:“宁宁刚出生那年,我不爱他,我、我学着做一个正常父亲该做的事,抱他,洗尿布,给他喂羊奶米糊,夏夏,你能想象吗,一个父亲,不爱承他血脉出生的孩子。”
这不就是后世所说的情感障碍吗?
宋今夏揪着他粉色的小咪咪,哦,现在不是粉色了,被她啃成了深红色,上半身除了抓痕就是齿痕,宋今夏,瞧瞧你,把人摧残成什么样了,手指轻轻摩挲过那些痕迹。
哎呀,我可真厉害,厉害的女强人。
沈淮之看着她得意的笑,无奈的抓住乱摸的小手:“夏夏!”
“我在听,”宋今夏一本正经:“你伤害别人了吗?”
“什么?”
“你情感淡漠,伤害到别人了吗,如果没有伤害到无辜人,那有什么关系,你看你这些年不是做的很好,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爱护子侄,把宁宁也养的古灵精怪,健康懂事,正常人都不一定能做到你这样。”
君子论迹不论心。
沈淮之怔住,从未有人这样对他说“没关系”。
她继续夸:“为人子为人父,你都尽到了本分,像你这么出色的男人,凤毛麟角,你性格温柔,工作能力出众,踏实肯干,有颜有钱有房子,很棒了小老弟。”
有哄人成分,也是实实在在的真话。
沈淮之低低笑出了声,眼角眉梢都带着笑:“为人夫呢?夏夏觉得我怎么样?”
哟哟哟,来劲儿了。
她清了清嗓子:“为人夫……也很不错,我挺喜欢,肤白貌美大长腿,几人能有你的姿色,像今晚表现的就不错,认错罚跪的时候乖巧可人,为了防止你骄傲,先打个89分,下次咱们换个玩法,你继续让我玩,我一高兴给你加分,就90分了,怎么样。”
算盘仍他脸上得了。
言归正传,宋今夏听明白了,从本心出发,沈淮之不想认亲。
“船到桥头自然直,路要一步一步走,你急什么。”
他低头吻住她,笑意融进唇齿间,指尖抚过她眉梢,“你说得对,我不急。”搂着她的力道紧了紧,过了一会儿,就在他以为宋今夏睡着的时候,宋今夏问他在家待多久。
“半个来月,之后要去西北出差,年前回来。”
算算日子,要走快两个月,元旦也不能在家过了,宋今夏有那么点失望:“西北那边冷,得多带点厚衣服,各种小药丸也带上。”
说到衣服,之前托南家姐妹做的衣服,陆陆续续送到,成品她很满意,又定做了秋冬款,家里四个人每人两套,应该也快到了。
沈淮之嗯了声,鼻尖蹭她发顶,“都听你的,我会照顾好自己。”他顿了顿,低笑,“那我走了,你是不是得孤枕难眠?”
宋今夏咬他一口:“我睡眠质量好着呢,别光嘴上说,这次回来瘦了一圈,腹肌都没以前好看了,给姐姐练起来,还有,我说过什么,你的身体属于我,尤其这双手,不许受伤。”
举着他的手质问道:“手上的疤痕怎么弄的。”
月光透过浅色窗帘,细碎地铺在他掌心那道新愈合的伤口上。
疤痕约三四厘米长,痂皮脱落后,底下长出的粉色新肉微微凸起,格外碍眼。沈淮之有些心虚,手掌微微蜷起,想收回手,却被宋今夏紧紧攥住手腕。
“和他谈话太生气,一不小心按在杯子碎片上,已经好了。”
“不小心?”多生气才能伤到自己,她眉头微皱,下炕从药箱里拿出去疤痕的药膏,挖了黄豆粒大小,指腹一点点揉开,语气不悦:“再敢伤到我的宝贝……沈淮之,你弄伤哪,我都心疼,但我让你受伤,不心疼,只会解气,以及……爽。”
“不管什么原因,你要是不小心伤了自己,或者别人伤了你,别让我知道,不然——”话说一半,宋今夏手移到他腰上,毫不留情地猛地一捏:“我会讨回来。”
“唔……”猝不及防的疼痛令沈淮之喉间溢出短促的闷哼,身体下意识的绷紧,缓过那阵尖锐的痛楚,才低笑着开口:“像今天这样罚我吗?夏夏。”
宋今夏轻笑:“罚你的方式有很多种,姐姐玩的花,心狠手辣的你最好小心点。”
说话时掌心在腰处轻揉,不同于刚才惩罚性的狠掐,这次的动作很轻,酥麻感刺激的沈淮之呼吸乱了一拍。
随之将她搂得更紧些,“真的只是小意外,我以后会保护好,”他停顿了一下,唇角噙着笑意:“保护好属于你的我。“”
“还有,”宋今夏抬起头,不太满意地戳了戳他腹肌,“好好锻炼,练得漂亮点。”
沈淮之低笑:“为了夫人的福利,我一定坚持锻炼。”
“有这觉悟就好,”宋今夏把脸埋进他怀里,忍不住笑了,“睡吧,天快亮了。”
“晚安,夏夏。”
“是早安。”
*
十一月下旬,介于秋的余韵与冬的序曲之间,暖意彻底终结,昭示着初冬的严酷即将到来,这时候,单薄的外套已经换成了厚实的棉衣,沈小宁和小伙伴们在街上玩老鹰抓小鸡,半条街上都能听到孩子们兴奋的叫喊。
沈小宁跟着队伍末尾左摇右晃,躲避着老鹰的袭击,他今天穿了新做的小狗套装,狗尾巴和头上的浅灰色耳朵使用软绒布做的,随着他慌乱的跑动甩起来。
‘老鹰’季申本来想多逗弟弟们玩会儿,却总是不自觉的盯着他的毛绒耳朵,一看就很好捏。
沈小宁紧紧攥着前头伙伴的棉袄后摆,眼睛紧紧盯着季申,季申张开双臂,从侧面猛地一扑。
“抓住啦!大老鹰要吃掉小鸡崽儿。”
沈小宁脸蛋红扑扑的冒着热气,啊啊啊的尖叫,被季申抱在怀里挣扎,呵出的气息在冰冷空气中凝成了短暂的白雾。
“哥哥好厉害,一下子就抓到宁宁了。”
“因为宁宁太可爱了,想快点抓到你吃掉,”季申爱不释手的摸着毛茸茸的耳朵,又捏捏软乎乎的尾巴:“你妈打哪买的衣服。”
可爱死了。
“是南姐姐做哒,妈妈照着啸月画的图,还有一套猫猫装,哥哥要看吗?你今天陪我睡,晚上宁宁穿给你看,好不好。”
他可喜欢和人一起睡,最喜欢的是妈妈,可惜爸爸在家,他只能只身一人睡西屋,好孤单的,幸好爸爸明天就走了。
今天季申哥哥陪他睡,明天他去陪妈妈睡。
完美。
季申对可爱的沈小宁一点抵抗力都没有,不假思索的答应下来,沈小宁的手露在外面太久了,冰凉冰凉的,季申给他捂了会,抱着他往家走。
“宁宁你不玩了吗?”
小伙伴们追着问,他们没玩够呢,按照规矩,下一句该沈小宁做老鹰了,章长生也意犹未尽,往年天气降温,妈妈不许他出门,今年头一回迎着冷空气和同龄的哥哥弟弟们玩耍。
看沈小宁走,纠结着跟着一起,还是留下来再玩会儿。
季申将沈小宁往怀里拢了拢,侧过头对那群还在冷风里蹦跳的孩子说道:“天儿太冷了,再玩一局都散了回家。”
打季申搬来三里街,隔三岔五的领着这帮孩子们玩,早成了孩子王,加上他年纪最大,一帮孩子们都听他的,纷纷答应下来。
沈小宁乖乖趴在季申肩头,下巴抵着厚实的棉袄上,冲小伙伴们挥了挥手:“下午再玩呀。”他晃了晃脑袋:“哥哥,我的耳朵歪了没?”
季申微微侧过脸,用下巴轻轻蹭了蹭他毛茸茸的帽顶,声音温柔的不像话:“没歪,好看得很呢。”
巷子两侧的景色缓慢后移,光秃的树枝,灰扑扑的矮墙,道路上堆叠的枯叶,他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
“唉,好丑哦。”
不过没关系,妈妈说,春天很快就来了。
季申走得慢,耐心地回应着沈小宁那些听起来幼稚无厘头的话题,还没到家门口,沈小宁眼尖的看到门口坐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旁边还陪着两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
“奶奶,你们在我家门口干什么呀?”
沈小宁语气里是纯粹的好奇,突然想到了什么:“我知道了,你们来找妈妈看病的对不对?”
老太太穿着件半旧的藏蓝色棉袄,头发花白,在初冬的风里显得有些单薄,她抬起头望过来的瞬间,沈小宁吓了一跳,直往季申怀里缩。
季申安抚的轻拍着他的背:“不怕,哥哥在呢。”
其实季申也有点害怕,不是他胆子小,实在是老人长相骇人,那张苍老的面孔上沟壑纵横,数道刀疤横亘在颧骨、眉梢和脸颊两侧,整张脸被毁得彻底。
沈小宁从指缝中偷看,对上一双温和柔软的眼睛。
那是一双极美的眼睛。
他怔住了,就在这时,宋今夏开了门,看到了门外的几人。
“你们是……”
坐在台阶上的老太太听到动静站了起来,看清她脸的那一刻,宋今夏的声音戛然而止,任何人看到她时,第一眼注意的一定是她丑陋的面孔,但很快便会被那双眼睛吸引。
因她面容而升起的恐惧,会被她的眼神悄然消解。
细看之下,老人眼皮微微耷拉,眼尾的褶皱如同老树皮般粗糙,略显松弛的眼眶里,眸光泛着岁月沉淀后的温润光泽。当她专注地望着你时,目光中有着难以言喻的包容力与穿透力,仿佛所有畏惧、嫌恶、疑惑等情绪,都能被一一抚平。
这是一双历经了无数苦难与风霜,依旧温柔注视人间的眼睛,能让人无视她脸上丑陋的伤疤。
风从巷口灌进来,卷起几片枯叶,蹭着老人的裤脚,她该是极冷的,风吹来时,身子在发抖。
这一幕,令宋今夏微微回神。
“宋医生,我是来求医的。”
她眼神恳切:“我老伴病了,动不了,能不能请你去我们队里给他看看病。”
说着,从棉衣里掏出被一路藏着的木牌。
随她一同前来的中年人是一对夫妻,衣着朴素,穿着的棉衣比老太太身上的还薄,暴露在外的脸上、手上带着常年风吹日晒和劳作的粗糙痕迹,神情局促地站在老太太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