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的对, 郑永祥比冯德胜更适合我。”
她是一个母亲,不可能抛下自己十月怀胎千辛万苦生下的孩子,她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丈夫, 朝阳也需要一个靠谱的父亲。
郑永祥是最好的选择。
虽不知下午两人见面冯德胜做了什么, 李招娣等人对潘荷花态度上的转变乐见其成,但凡见过郑永祥和冯德胜的人, 都会倾向于郑永祥。
宋今夏也觉得郑永祥是个值得托付的好人,如果是她,肯定选郑永祥,但我之蜜糖彼之砒霜,选择谁终究要看潘荷花自己的想法, 所以一直以来,没有发表过意见。
除了私底下和沈淮之闲聊时提起过几句,八卦八卦。
对此,沈淮之的意见简单明了。
“男人多的是,大不了再换。”
以后的日子过得不如意, 离婚再嫁就是了。宋今夏笑而不语,离婚?这个年代, 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绝非一句轻飘飘的话。
男人想要离婚再娶, 比女性容易。
沈淮之从未想过,他口中那句“大不了再换”,于他而言或许是云淡风轻的选择,于普通女性, 却是需要耗尽半生勇气去面对的惊涛骇浪。
相对的,强者比弱者更容易,这个强, 指的是性格、家世、身份地位、内心的强大等等。
宋今夏想,若有一日她想离婚,难吗?不难。她的内心足够强大,无惧外界闲言碎语、流言侵扰,她的能力地位足够令离婚一事顺利推进。
其她人呢?
如今潘荷花自个想开了,皆大欢喜。
李招娣趁机试探了一句:“你要是乐意,改天请郑同志来家里吃个饭,他那边要是没问题,两家人坐下来商量商量结婚的事,把日子定了?”
吉桉心想奶奶太着急了,也不怕弄巧成拙。
然后便看到干妈点点头同意了。
这么痛快?
“朝阳想要郑叔叔当爸爸吗?”
曹朝阳没有任何迟疑的说:“想,我喜欢郑叔叔。”
潘荷花听了一点也不意外,孩子的喜恶都表露在脸上,朝阳有多喜欢郑永祥,大家伙都看出来了。
春季多雨,湿润连绵,这日小雨忽至,淅淅沥沥的落在地面上,到了下班点,沈淮之急匆匆的拿着雨伞离开研究所,往家属宿舍楼跑。
春末的风夹着夏日即将来临的躁意,吹得路边的树木沙沙作响,细小的雨斜斜的飘在身上,等他快走到宿舍楼门口,后背湿了一大片。
伞沿微抬,看见宋今夏手里拿着一把素雅的水墨伞,俏生生地站在宿舍楼门口,她今天穿了件浅杏色的衬衫,袖口挽到手肘,露出一段白皙纤细的小臂,微风吹起她耳畔的发丝,正要撑开伞步入雨幕中。
“夏……”
“宋同志,等等。”
沈淮之的声音被另一道男声压盖住,石诚从楼梯处快步来到她身边,不知说了什么,宋今夏砖头对他笑了一下。
这一笑,仿佛给石诚打了一针兴奋剂,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
沈淮之的眼神在二人之间来回移动,随着距离缩短,他们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寒意于他眼底迅速凝聚,俊朗的面容阴沉的可怕。
在宋今夏看过来时时,瞬间收敛。
他几步冲到她面前,收了伞抖了抖上面的水珠,抬手替她理了理鬓角垂落的发丝,绾至耳后,自然而然的牵起她的手,笑着和石诚打了个招呼。
“石同志什么时候回来的?听说你妻子又生病了,不知这次是什么病?我记得没错的话,胡同志这个月第三次进医院了吧?该不会又是不小心摔倒了?”
石诚面色一僵,尴尬的笑了笑,眼神闪烁支支吾吾地说:“没、没什么大事,就是老毛病了,年年都得住几次院,修养几天就好。”
宋今夏闻到沈淮之散发出来的酸味,抿唇忍笑:“我向石同志打听胡姐的病情,石同志快去给胡姐送饭吧。”
石诚如蒙大赦,匆匆点了点头,几乎是落荒而逃般地撑伞冲入雨中。
宋今夏注意到沈淮之背后湿了大半:“今天怎么提前下班了,我正准备去接你。”
沈淮之怕她迎着雨出门,才提前回,时间掐的刚刚好,再晚一会儿,两人就要在雨中相汇了,雨渐渐变小,沈淮之揽着宋今夏慢悠悠的上了四楼。
“胡丽梅拒绝你两次,你还想帮她?”
“事不过三,这是最后一次。”
……
“钟默向上引荐一位武器研究天才和小神医”的事,在京城上层已不是秘密,包括沈淮之和宋今夏两人的身世,皆被调查的一清二楚。
一只脚迈进鬼门关的秦峥嵘能活下,钟默半废的身体恢复常人九成,王大虎一个老头的身体堪比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还有退伍多年的张钰,以上几人身体康健是宋今夏的功劳。
而沈淮之,此前神童之名,于周山公社做出的种种成绩,加上近月来完成的枪械系列项目,让夫妻二人入了上层领导的眼,将其称为“科研界和医学界冉冉升起的新星”,无数人叹一句后生可畏。
年前,钟默与人提起宋今夏时,多次将她与当年惊才艳艳的崔清晗相提并论,言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认识崔清晗的人笑骂他大言不惭,更有人笑骂钟默踩着英烈的名声为晚辈铺路。
各方对“医学新星”的评价毁誉参半,连带着沈淮之的名声受了不小的影响。
夫妻一体,莫过于此。
直到第一波送入疗养院的军人,一个个痊愈,更甚者继续入伍为国效力,沈淮之这边关于冲锋枪的项目取得阶段性成功,即将步入尾声。
众人意识到,钟默哪里是夸大其词,分明是谦虚了。
这时候再想打听这位小宋神医究竟是何方神圣,才知她竟是崔清晗的女儿,怪不得,怪不得能有如此天赋和成就。
原来是女承母业。
冲锋枪项目结束,沈淮之获得了一个月的假期,疗养院这边,除了伤势严重的四位,其他人都已出院,第二波病人到来之前,宋今夏过得也挺清闲。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清闲的日子才过了几天,宋今夏接到了一个紧急任务,前不久麒麟特种大队奉命捉拿毒贩,追至南方边境线,于深林中遭到埋伏,伤亡惨重。
每一位特种兵都是经历了层层选拔,国家耗费无数心血培养出的精英,是国之利刃、军之脊梁,如今他们伤势严重,情况危急,急需顶尖医疗力量支援。
几大医学世家都有派人前去,包括扁扶也被扁家召回,四日前去了边境,宋今夏原以为没有自己的事,没想到部队点名让她即刻启程,以最高优先级前往边境医疗点支援。
为此,钟默特意来了疗养院一趟,道明内里缘由。
“你有拒绝的权利。”
这并不在她与国家合作的范围内,最初合作时,她提的条件中便有一个,拥有绝对自由权,此条件,随着她救治人数的增加,愈发稳固。
钟默亲自前来,既是传达命令,也是给她一个台阶。
宋今夏思索片刻,边境,毒贩,重伤的特种兵……这些词汇组合在一起,意味着极高的风险和极大的挑战。
面对那些为国流血的战士,她无法做到坐视不理,但她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君子不利于围墙之下,是她的行事准则。
尤其是经历过绑架事件,她十分在意自己的小命。
要去吗?
她死死掐着掌心,片刻后,抬起头,笑了一下:“我去。”
钟默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赏:“火车票已经定好,明日启程,小赵负责保护你的安全。”
傍晚,宋今夏舒舒坦坦的泡了个澡,卡着八点的准点离开浴室,随着起身发出哗啦啦的水声,浴室门口探出了一个脑袋。
是守在门口等了很久的沈淮之。
“洗完了吗?你快回屋去准备,我来收拾,”宋今夏裹了一条大浴巾,被沈淮之抱到了卧室,男人黑曜石般的眼睛变如同熊熊燃烧的炭火,明亮而炽热:“需要我洗慢一点吗?”
宋今夏想了想,他平时洗澡大概十分钟搞定,时间太短了来不及准备。
“给我半小时。”
“好的,快去吧。”他已经等不及了。
沈淮之去了隔壁的卫生间,在屋里用力地挥舞着双臂,哼哼哈哈的上演了一场独舞,嘴里应景的哼唧了不知名的欢快歌谣。
难以抑制的兴奋在他身体里乱窜。
“今个是个好日子,夏夏主动让我吃,我吃了一回开胃菜,再来一回填肚子,还是没饱怎么办,夏夏她说继续吃,我吃…我吃…我再吃,四五六遍有点少,七八九十不嫌多……”
声音传进了宋今夏耳朵里,内容听得一清二楚,一听就是沈淮之随口瞎编的,还什么八九十遍不嫌多,他是想把她里里外外煎熟了吃个干净吗!
宋今夏看着手里的红丝带,下午裁剪好的,还没正式开始,她已经打了退堂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好像仰天长叹一句:谁来救救我,救救我!
半个小时后,沈淮之准时出现在卧室门口,十分绅士的敲了敲门。
“夏夏,我可以进去了吗?”
宋今夏准备就绪的跪坐在床上,垂下眼眸,鸦羽般的睫毛在下眼睑上投下玩玩的阴影,她伸手,将红丝带蒙在眼睛上。
深呼吸,好紧张。
以前玩沈淮之的时候,从来不紧张,现在的每一次,都是快乐的煎熬。
“进来吧。”
门外的沈淮之听到矫揉造作尾音七转八拐的“淮之哥哥”四个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脚步略有迟疑。
有种不妙的预感袭上心头。
“夏夏,我真进去了?”
宋今夏极力忍住笑意,继续捏着嗓子搞他心态,连着两个淮之哥哥送了出去,邀请他进屋拆礼物。
半分钟过去了。
一分钟过去了。
沈淮之一点进屋的意思都没有,脚抬起又落下,推门的动作更是来回反复了好几次,迟迟下不定决心,他拿捏不准迎接他的究竟是惊喜还是惊吓。
徘徊犹豫间,又过去了三分钟。
宋今夏不耐烦了,不就是怪声怪气的叫了两声哥哥,有那么可怕吗?屋都不敢进了,沈淮之这个怂货!
“我数到三,再不进来你就别进来了。”
这才像他老婆说话的口吻。
一字刚出口,屋门被用力向前一推,砰的撞在墙面上,由于惯性又返回,好巧不巧的拍在了抬腿进门的沈淮之脸上。
宋今夏蒙着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一声痛呼:“怎么了?”
沈淮之捂着被撞痛的半张脸,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床上的景色看得目不转睛,屋顶的灯泡散发着暖黄色的光,温柔的勾勒着美人娇容。
她静静地跪坐着,穿着红色鸳鸯戏水肚兜,同款红丝带蒙着双眼系在脑后,其余皆是一片亮眼灼目的白。
红与白,两种极色的撞击,让视觉效果更加醒目。
她不用动,不用言语,便已媚态横生,艳丽动人。
“沈淮之?你是撞到了吗?”
宋今夏担忧的出声询问,想摘下眼罩看看发生了什么,奈何双手被绑缚于身后,原本胡乱缠绕了两圈是活扣,结果她太着急了挣动了几下,活扣变成死扣,彻底解不开了。
她的身子一扭动,沈淮之才发现她竟然将自己绑住了!
呼吸瞬间变得急促。
“夏夏……”
低沉暗哑的声音在安静地屋内响起,男人修长带着薄茧的指腹碾上她柔软的唇,沿着下巴往下滑,下一秒大掌擒着她生香的玉颈,微微用力一捏,而后俯身吻了下去。
“夏夏是个小妖精,”他的声音有些含糊:“是只红色的小狐狸精。”
“仙长身为捉妖者,竟对一只妖怪动了凡心,将小妖困于此地,日夜贡献精气助我修行,若仙门得知仙长所为,定会视你为叛道者,仙长不怕吗?”
沈淮之面不改色心不跳,唇间的吻贴着妖娆身躯缓缓向下而去……
成功使得娇躯香汗淋漓,颤抖个不停,方才给她些许休息空闲,宽大的掌心掐在他腰间,将人紧紧的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抬起,轻慢地扯掉了脸上的红丝巾。
一双媚眼如丝轻轻一眨,万般风情从微微上扬的眼尾中涌出,眼波流转间,不经意间便媚得惊人。
诱人至极。
沈淮之呼吸又是一重,忍不住亲了她一口:“若能得你倾心,纵使道心有损,由仙堕魔,又有何惧?”
虽知是临时发挥的情景游戏,还是玩过的续集,听至此,宋今夏心跳的飞快,爱是什么?爱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反反复复的为同一个人心动。
沈淮之就是有这个本事。
不停歇的亲吻落于肩头、占据红缨、在每一个地方留下属于他的小狗专属啃咬痕迹,出于本能的圈地盘。
带着那么点“折磨”她的坏心思,等着她求饶。
宋今夏蹭蹭他的脸,娇声软语:“仙长松开我的手,让奴家好好伺候您一番,好不好呀?”
“求我。”
沈淮之轻笑,眉眼间春潮涌动:“你求我。”
得寸进尺!
宋今夏哼了声,紧接着如他所愿,连亲带求,好不容易哄得他心满意足,她怎么也挣动不开的红绳,三两下被男人解开了。
随即覆身而上,享受起战利品的滋味。
谢道长一夜未停,十分大方的贡献了不少金血供小狐狸精修炼,宋今夏对此又爱又恨,决定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小狐狸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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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之哥?好巧,没想到在这遇到了。”
“你怎么在这?”
男人余光瞥了沈淮之身边的宋今夏一眼,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没想到真的让他赶上了,单看这双眼睛便能确定了三分,谁让钱家基因强大,连着好几代子子孙孙都长了相似的眼型。
见到真人,他高兴得有点手足无措,勉强定了心神,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我、我来找姐姐。”
他在书房外,偷听到了他爸说,姐姐要去边境,偷跑出来的。
宋今夏躺在卧铺上补觉,闻声睁了眼,看着突然出现的陌生男人,他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看上去很可爱,是个讨喜的长相。
这个人……原主的记忆中出现过很多次。
“淮之,你朋友?”
沈淮之还没说话,钱怀信迫不及待地放下行李,自我介绍:“姐姐,我姓钱,叫怀信,是你弟弟。”
钱怀信三个字一出,宋今夏笑容逐渐淡去,反应过来,同一节车厢,临近的卧铺位,此次相遇绝非偶然。
沈淮之夜想到了这一点。
宋今夏神色淡然自若的对钱怀信笑了笑:“你好。”
她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沈淮之便秒懂,这是不打算认,只当对方是陌生人。
“一年没见,你看着一点没长,不对我看看,好像长高了半个头,当年你才到我肩膀,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像男子汉了。”
钱怀信:“……淮之哥,我们去年见过。”
钱怀信气哼哼的想:不提身高,我还能承认你是我姐夫!等认回姐姐,有你讨好我的时候。
姐夫讨好小舅子,亘古不变的道理。
他昂起下吧,一脸的骄傲,沈淮之一头雾水,小屁孩脑袋瓜子里又想了什么鬼东西,认识这么久,他早就发现钱怀信想象力特别丰富,总是天马行空,是个能从走路累联想到粪便施肥的神奇人物。
深受其害的沈淮之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嫌弃的离钱怀信远了点。
钱怀信尚且没发现自个讨人嫌了,兀自高兴了一会儿,眼睛眨了眨,一拍脑门,差点被沈淮之三言两句搞得忘记了正事。
姐姐已经知晓了自己的身世,为何见了他,没有一丝一毫见到亲人的惊讶和喜悦,如此的从容不迫。
是真的平静,还是压根不在乎?
应该不会是后者吧?肯定不是!
姐姐天赋卓绝,像极了故去的二婶,天生有大将之风的人物,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猛虎趋于后而心不惊,即便猜到了他是谁,心如止水是在正常不过的操作。
“姐姐,你知道我是谁对吧?”
宋今夏的脸庞轮廓在柔和的光线下模糊化,散发着莹莹朦胧的光,漆黑的瞳仁中倒映着他惴惴不安又饱含期待的模样,宋今夏心底漾起涟漪。
“是,我知……”
才说了半句,车厢内的灯光突然熄灭,外面传来一阵慌乱的嘈杂声,很快安静下来,走廊里不时有人在走动,脚步声从门口经过,黑暗中,钱怀信看不清她的神情,听半句猜到了全话。
他高兴的跳了起来,完美无法控制心底的喜悦,高兴的像个孩子。
18岁,可不就是个半大孩子。
适应了黑暗光线后,隐约能看到对方的身形,钱怀信笑的很大声,即便看不清脸,猜也能猜到他笑容多灿烂。
“神经病啊,能不能小点声,你不睡觉别人还要睡觉!”车厢内有人扯着嗓子骂得很凶:“大半夜的傻乐个什么劲,熄灯什么意思动懂不懂,脖子上顶个皮球只会动不会转的玩意”
钱怀信探头眯着眼看了看,三米开外的站着个瘦高的人影,似乎是个中年大妈,对方正左右来回看,寻找发声地。
在她看过来之前缩回头,捂着嘴偷笑,再开口时压低了声音:“姐姐我就知道你认识我,我们见过好多次的,你记不记得,爷爷要是知道我成功见到你,肯定气死了,我运气一直很好。”
钱怀信一脸嫌弃:“原本上次你回老家,我就要去看你,被我爷拖住了脚,晚了一步。”
一股脑的说了一堆话。
“……他一直这么自来熟?”宋今夏转过头问沈淮之,不止自来熟,话还多,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是她们第一次见面。
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从小一块长大的。
“不然你以为当初我们怎么认识的,我帮他捡回了鞋,他就缠上我了,一口一个哥哥叫得贼亲,旁人都以为我俩是亲兄弟。”
要不是他是家中老幺,那阵子恍惚以为这货是他亲哥们,被叫的都懵逼了。
有些人就是有社交牛逼症的本事,走到哪都吃得开,没遇到钱怀信之前,沈淮之自以为他够能社交的,朋友不少,认识钱怀信之后,现实教会了他“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一山更比一山高,只看那山到没到。
沈淮之掏出蜡烛点燃,微弱的烛苗一点点变大,倒了两滴烛泪在桌面固定蜡烛,一边放了一个,钱怀信堆满了笑容的脸暴露在橘红色的烛火下。
呲着大牙笑得傻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