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黑透, 屋子里只亮了一盏灯,光线微弱。刚办了
喜事的房内缺了个人,空空荡荡的。嘉言孤零零坐在角落, 背对着门,身影纤柔窈窕。
通常这种时候, 陆平生会坐在案前看书或是写字, 偶尔停下来催促她快点睡觉。有时候她会乖乖上床, 有时候却不听,他见天色已晚,就会弃了笔招她过来, 然后熄了灯同她一起躺下。
他话不多,多是听她说。
陆平生对她确实还不错, 甚至算是有点好了。
他走时的话, 言犹在耳, 嘉言不否认自己确实未曾相信过他。外面的人把他的说的那么可怕,所以不知不觉就信了, 潜意识里觉得他不是好人, 他不可信。
这件事她承认是自己的问题, 但是孩子的事她不觉得有错。
她不知道陆平生和明镜山之间的恩怨,两次痛失至亲,让她格外珍惜生命,所以局的罪不至全家。
“算了,小气的男人。”嘉言起身走向床边, “不回来拉到,我自己睡,想怎么睡怎么睡,要多舒服有多舒服。”
虽是赌气说罢, 但躺下后,心里还是想着等明天找个机会跟他好好说说,以后会改掉这个习惯,尽量信任他。
可是陆平生这一走,接连五日都没回来,直接把嘉言的耐心磨得全无,歉疚全无,只剩一肚子火。
“从今天开始,门窗全部关紧,天黑后一只鸟都不准放进来!”第六日清早,她怒气冲冲吩咐着。
这宅子僻静的很,平日里根本不会有人来,她这要防的是谁,不用说大伙也知道。
可她是夫人,没人敢不听。
结果刚关上门,霍加就从房檐上跳了下来。
关门的婢女:“??”
院中其他人:“!!”
还没来得及回屋的嘉言:“……”
他跑到陆平生的书房前叩了半点也没反应,又回来问嘉言:“爷不在吗?”
嘉言没好气道:“死外面不会回来了。”
霍加显然一愣:“什么?”
嘉言见他神色着急,也没了开玩笑的心思。
“他真的五日未归,不行你到他常去的地方找找?”
殿下在江城能有什么常去的地方,那些红颜知己成婚后也不联系了,几个手下里,奉靳是个神出鬼没的,王大虎是个……等等,王大虎?
莫不是去折磨明镜山的孩子了?
想到这儿,霍加对她抱了抱拳,头也不回地走了。
“出什么事了?”嘉言微微一愣,好奇心上来,赶紧跟随其后。
…… ……
脚步停在郊外一座破院子外。
四周静悄悄,院子里花草凋零了一地,佝偻的老树站在院子中央,树干上布满了虫洞。还有那回廊,积着一层厚厚的灰,简直可以在灰上画画了。
陆平生再不济,也不至于住在这儿吧?
可一路尾随霍加至此,确实见他消失在这附近。
她不敢跟的太近,四周除了这破院子,就是山坡林荫,霍加除非有通天的本事凭空消失,否则除了此地别无去处。
这主仆两个,一个比一个不正常,家里不待偏偏跑到这儿来。
嘉言想着,便抬脚往台阶上走,推开一扇吱呀作响的雕花木门。
灰尘一下子全涌上来。她眼疾手快的后退一步,抬袖掩面,却还是禁不住咳嗽了两声。
院子脏,屋子里更脏。
尘螨的腐味扑鼻而来,夹杂着一股奇怪的酸味。
她不禁想起从前乞讨时,也是住在这样的地方,闷热潮湿,毒虫甚多。
真奇怪,他们来这儿做什么?
本想进一步,不料被耳尖的霍加听到,衣袖一扬寒光出鞘,锋利的剑尖破门而出,直指向她:“什么人!”
嘉言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剑指胸口,当即呆愣在那。
霍加看到她,也愣住了。
这地方破旧隐蔽,寻常人不会轻易找来,能来者要么是明镜山的手下,要么是自己人,幸亏留了个心眼,没下狠手一剑捅死对方,否则当真是铸成大祸了!
“夫人,你怎么来了?”反应过来的霍加利落收剑,堵在门口没有让路的打算。
嘉言反问:“你在这做什么?难不成他在这里?”
“不是。我……”霍加本就不善言辞,还没想到怎么跟她说,嘉言已了然道:“明镜山的孩子在这里,是不是?”
“夫人?”
“都知道了,是他告诉我的。”
王大虎见到霍加来,嚷嚷着换岗,要去洗澡吃饭顺便睡一觉,这会儿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明玉在里面听到有人提到他爹的名字,立马跑了出来,在看到来人是位年级没多大的漂亮姐姐时,毫不犹豫地求救:“你认识我爹?你把我放了吧,我让我爹给你很多很多钱!”
他攥着嘉言的衣角,可怜兮兮地喊:“姐姐……”
明镜山长得那么漂亮,儿子却普通,若不是明玉亲口承认,根本不相信这会是他的孩子。
霍加生怕她乱发同情心,连忙制止:“夫人,您别管了。”
嘉言置若罔闻,蹲在明玉跟前,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大约是感受不到她的恶意,明玉竟委屈地哭了起来:“我叫明玉,我想我娘,想我爹爹。”
明镜山纵然可恶,但稚童无辜。
嘉言经历过失去至的苦,对这孩子生出了本能的怜惜,她问霍加:“大人会杀了他吗?”
霍加不知道。
但至少在这个孩子还有用处时,他会安全。
“这儿又脏又湿,根本不能住人,我可以带他回去吗?”
话越说越离谱,霍加有点不能接受:“夫人?”
嘉言松开明玉,站起身,用仅有两人能到的声音对他说:“我并非要阻拦,也不是要求情,但在仅剩的日子里,让这孩子过得好些吧。”
远离亲人已是残忍,要是连温饱都不能满足,死在这样一个地方,会充满遗憾和怨怼吧。
嘉言说:“我只是想到了我小的时候。”
她有幸遇到陆平生,救活了一帮子的孩子。
那些救不活的呢?
她轻轻叹了声:“那时候我还是个乞丐,霍加你也才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十来年的光阴不过是弹指一瞬……现在的明玉就像那个时候的我,我想帮一帮当年的我,行吗?”
霍加知道这肯定是不行的,陆平生要是怪罪下来,别说明玉,他们都得死。
可是,嘉言接下来的一番话却让他沉默了。
“你们都说他不是好人,可他对我很好。”
“霍加,”她上前一步,霍加下意识攥住明玉,她也不生气,像小时候那样,像送他饺子那样,目中明净无尘,声音温温柔柔的。
假令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她说:“其实我挺害怕因果循环,报应不爽。霍加,就让我为他做点好事吧。”
…… ……
明玉被嘉言带回了家,离开了那个脏乱的地方,又没有王大虎在一旁唬他,吃了饭没多久就累得呼呼大睡。
嘉言从房间里出来,看到门外的霍加。他抱臂倚在立柱上,似乎等候多时,见她出来,没头没脑冒出一句:“你是不是喜欢殿下?”
嘉言目光微动,刚要开口,他又说:“要是喜欢就告诉他,殿下对你很不一样。”
身为局外人,有些事看得很透。
“殿下愿意娶你,与你厮守一生,白首不离,天下间,不是人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霍加重复道,“如果你喜欢殿下就早点告诉他。”
她怔了一下,眸光飘向他身后的天空,片刻后,轻声道:“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一直以来,她只是想把日子过好。
霍加走到她面前,北朝所见所闻在脑海中一掠而过。
他神色极认真,好像嘉言不去,陆平生就会跑了一样。
大约是从未见过冷漠寡言的霍加这个模样,又想到陆平生走时的无情,心头隐觉异样。愣了片刻,待回过神来,她微微舒展几下纤长的手指,轻轻点了点头。
“陆姑娘,你救过二殿下的命,霍加敬佩你。”
十多年过去,他还是那个模样,容色俊秀,站在风里,声音清澈如水:
“还有那晚……谢谢。”
那是他险些被敌人截获沈贵妃信的夜晚,独身战数十人,伤了胳膊
,回来的时候差点抬不起手给陆平生读信。
可偏偏有人藏了一碗饺子在怀里,一直等一直等,然后献宝似的捧给他。
所以今天,他要让北朝的消息慢她一步。
嘉言点头的那一刻,他松了口气:“我知道殿下在哪。”
“你知道?”
知道不直接去找他,怎么还跑到郊外去?
霍加解释说:“是刚刚才得知殿下身在何处。”
“那他在哪?”
霍加正要开口,她又犹豫了:“你让我再想想吧。”
“夫人!”见她又是这副无动于衷地模样,霍加着急起来。
嘉言解释道:“我不否认对他的好感,他有钱又好看,是个正常女子都会喜欢,可是……”
“可是什么?”
“他一走就是五日,明明人在江城,却不晓得躲哪处去了。这次是五日,下次会不会就是十日?刚成婚就这样,时间久了,是不是就要一走了之了?”
霍加沉默了。
殿下的脾气向来如此,愿意走,八成是不想继续口舌相争伤害到她。
他琢磨着她的神色,探问道:“您和殿下之间,可是有什么误会?”
要是误会反而简单,说开就好了。
她将那日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霍加,说得霍加眉头深皱。
能想象出陆平生走时的愤怒,为她维护敌人,为她的不信任。若是她知道最尊敬的二哥就是被明镜山所害,最亲近的家人为明镜山所杀,是否还能说出那番话,是否还能照顾明镜山的孩子?只怕到时候对她而言,将会是一番生不如死的煎熬吧。
忽然就懂得了殿下曾经的训斥,有些事不能叫她知道。
“明镜山和殿下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如果换做陆姑娘你,想必也不会心软。有些事情不说,是保护你,而且殿下最后也还是告诉你那是明镜山的孩子了。”
江城这地方远离波澜诡谲的邺都,不带她回去,亦是如此。
“霍加,你为什么帮我.”
“帮你?”
“你是怕,如果我不跟他表明心意,他就会心系别人,所以想帮我,对吗?”
霍加不否认:“在殿下诸多红颜里,我更欣赏你。”
最起码她待人真心,知恩图报,还会保护身边的人,不让人讨厌。
沈樱倒是跟殿下时间久,可是霍加并不喜欢她。
那个女人功利心太重,所谓的家族荣耀,父母之命,都只是借口罢了。
他补充:“我也是在帮殿下。”
他们已成夫妻,陆平生再混,也做不出休妻或和离的事,并且他看得出殿下对这个女孩很不一样,两个人要是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
“需要我带你去找他吗?”
“一定要我去找他吗”她蹙着眉,微微红起的面颊透着一丝不会轻易认输的倔犟。
霍加唇角紧抿,脸色为难。正犹豫要不要说服陆平生回来时,嘉言又妥协了。
“算了,不与他那种心胸狭隘之人计较。那地方远不远?太远我就不去了。”
霍加严肃的神情终于有所缓和:“不远。”
*
江城是有名的商镇,来往商客频繁,此朝也无宵禁,华灯明照,正逢夜市盛时的热闹。
朱雀街有座玉华楼,那里是嘉言初玉陆平生的地方。
楼上风灯高悬,紫纱帷幔被风吹起,摇曳生姿,恍恍惚惚映着各色人影。嘉言跟随着霍加,一路顾盼不及,感叹连连,直到停在这座气派的楼宇前。
“他在这里?”这地方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去的。
霍加点头。
嘉言凝眸去瞧,果然看见玉华楼的顶层上那个素衣淡缈的身影。
陆平生凭栏闲坐,望着楼下冗长的人流,可惜如此美好的夜,却注定无法宁静。
他端起茶盏,慢慢饮了一口,正要放下时,有人在耳边轻笑。
“许久不来,怎么光喝茶了?”这声音如此娇柔,是个女子。
紧接着衣袖被人轻轻拉住,陆平生回头,只见那女子一脸笑意,直视着他。
“红袖,”他看了她一眼,把玩着手中的茶盏,故作不察她眼中涌起的柔情,“有事?”
“多月不见殿下,一来就躲在这里喝闷茶,也不找我。”平淡的意境里突出如斯妩媚,很是撩人心魄。
放纵了小半辈子的男人这会儿却没了素日的浪荡不羁,红袖笑盈盈地说:“怎么了?一副心事重重模样。”
陆平生不答,低头慢慢饮茶。
想起不久前的婚礼,红袖打趣:“莫不是新夫人善妒,管你管得紧,不让出门了?”
简单一句话,瞬间打断了他瞻赏夜景的兴致。
男人微微皱了眉。
红袖毫无察觉,攀着他的胳膊,跟小猫儿似的,身软,声也软:“别闷闷不乐了,我陪殿下喝酒好不好?”
陆平生可是个大方的男人,当年为了捧她,豪掷千金,光是一个晚上撒出去的钱就够多少普通人家过一辈子的了。他不光出手大方,长得还俊,这么久过去,风仪依旧不减当年。
这样的男人,是有让女人心动的资本的。
红袖捞来酒壶给他倒了一杯,陆平生没接。
疏离冷漠让人尴尬,红袖收回悬于半空的手,咬牙忍住:“她给你气受了?”
湘东王的婚礼让人羡慕,却又不是太羡慕。
羡慕么,是居然有女人幸运到可以嫁给他。
不那么羡慕么,是因为婚礼也没想象中豪华气派,甚至有点草率。
如今人兴致缺缺跑来玉华楼,看来婚后过的也不怎么样,那王妃也不知是什么来路?听说世家女子个个脾气了得,想必他也是吃不消。
女人对女人的恶意一旦开始,就容易没完没了。
为了讨好他,红袖将所有矛头指向嘉言。
“能收获殿下的心,夫人想来是天姿国色,只不过……这漂亮的女人么,向来都是有点脾气的。殿下也很喜欢她吧?若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气,恐怕要有的受了。”
“喜欢什么?”陆平生转眸看她,漫不经心地笑道,“原本想把她许配给淮生,可惜……”
可惜病入膏肓的弟弟,没能熬过来。
“要不是为了陆淮生我能娶她?我喜欢沈樱,你不是不知道。”
男人眼角微挑,懒洋洋看着她:“那没长大的小鬼还不及你分毫,等再过个一年半载,我把她休了,让你做侧妃,如何?”
他声音平静,字字清晰,不但令红袖听得清清楚楚,也令门外的嘉言听得清清楚楚。
一直以为大人娶她是因为喜欢。
犹记那时,他事事妥协包容,将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好的不得了。
原来只是为了完成二哥的遗愿。
在他心里,一直住着个不可能的人。
他真的……从未忘记过沈樱。
风拂满身,吹乱她的头发,漫长的沉寂中,她忽然感到一缕不知从何而来的冰寒正慢慢侵入骨骸,直透入心底。
抬起头,那女子早已红霞满面,薄纱映着她的身影,秀美温柔,令人情不自禁眷念入怀。
望得久了,只觉得眼底刺痛,连抬眸看他的勇气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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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陆平生:人到底能捅多大的篓子?
陆平生:[狗头]下章我还要捅一个,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被嘲笑没老婆的奉靳:哈哈哈哈哈!我没笑,真的。[坏笑][坏笑][坏笑]
这个其实不算什么篓子,纯误会,下章还要捅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