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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神笔书生》(书中书篇)

作者:喜火 当前章节:3971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13:06

小黑屋内,两个脑袋凑做一堆,一起合看这本新鲜出炉的话本。

苏红蓼既然做了这一行,坡子街有些什么出圈的热卖的话本,也会第一时间购买阅读。

有些的确在构思与文笔上不错,但要论抓住市场这一块,苏红蓼扪心自问,温氏书局的每一本话本都不会比他们差。

可这本《神笔书生》不同,横空出世,不仅抓住了原本就市场广阔的“书生”用户,而且其中带着一点点奇幻色彩的那支笔,也是许多学子们内心趋之若鹜的金手指。

这本话本,集合了现代小说中的屌丝逆袭、金手指、爽文、情色等长盛不衰的经典要素,把个书生林檎明和殷挽珠的爱情故事也写得缠绵悱恻。前半段是殷挽珠送林檎明去参加科举。没想到林檎明果然凭借着神笔一举夺魁,中了新科状元,就连宰相之女也倾慕于他,甚至要嫁给他!

林擒明本就与殷挽珠并没有结婚,如同大家所知的“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从此拜入宰相府邸,成为宰相的“准女婿”。

殷挽珠这边得知林檎明中了状元,却没有回来省亲,更觉两人之间也许约定有变。她变卖了一些珠宝首饰,只身前往京城去寻觅意中人,没想到对方却已经被宰相府榜下捉婿,还有两天就要与宰相之女成亲了!

就在此时,林檎明发现自己的“神笔”不灵了,失去了任何效力。无论他怎么呼唤,怎么烧香磕头,怎么做法拜祭,“神笔”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

林檎明避开了所有的诗会与宴请,一心在家里纠结此事。而此刻,殷挽珠居然找上了门!

风蘅看到此处,忍不住抓住了领口的位置,很明显,她也在为林檎明与殷挽珠两人的命运揪心。

苏红蓼想起崔观澜不相信这本话本是柳大疯子写的,可人家这话本,无论从节奏、笔法、叙述、人物、创新上,都能算得上是精品之作。

如果不是柳大疯子写的,难道……

苏红蓼带着疑问,继续与风蘅看下去。

而风蘅翻阅纸张的速度,明显比方才更快。

殷挽珠很聪明,她既然能在那一群自诩才子的人之中找到最有可能中举的,还自掏腰包许其中举后成亲,那就绝对在看男人这件事上有其一定的眼光。林檎明本来就对殷挽珠心存感恩之心,加上他的神笔已经无用,他对殷挽珠的一颗心又从“动摇”变成了“笃定”,他开始自省自己在得意忘形之际选择了宰相之女,是不是就是这神笔失效的真正原因?

于是乎,他竟然,亲自去了宰相府退亲,并背负着荆条请罪,说明自己早已和贺州知府的独女殷挽珠订过亲,是他贪慕虚荣才答应了宰相之女的婚事。现在,他愿意遵守与殷挽珠的承诺,退去与宰相府的婚约。

文人本就重誓,而知错能改,不攀附权贵,却又彰显了文人的风骨。

没想到林檎明这一番举措,不仅没有被宰相所厌弃,反而称赞他的大度,还拿出以前一个贪慕虚荣抛妻弃子的状元做反面例子,来映衬林檎明的人品可贵。

没想到一个新科状元,为了未婚妻愿意得罪宰相,而宰相胸有丘壑,肚能撑船,竟愿意成为主婚人,立刻为这对有情人完婚。

没想到,林檎明发现当自己真的愿意悔过错误时,他的神笔居然开始有用了!

林檎明想要实验一下这支神笔时灵时不灵的具体原因。他故意在婚前去花街柳巷喝了个酩酊大醉,还花了银子找花魁娘子演了一出戏。

没想到殷挽珠大怒之下,打上花楼。一时间又成为京城的笑谈。

林檎明赌咒发誓什么也没干,花魁娘子甚至羞涩在人前表示自己还是完璧之身,说林状元只不过喝醉睡着,当真没有对不起殷姑娘。

一连诸多事宜,林檎明在京城中风头无两,也被外派了一个很好的官职。

他在当地终于与殷挽珠结为夫妻,认真做事,努力当个清明的父母官。

他渐渐发现,自己不用通过神笔,也能凭借一些判案上的是非曲直,一些亲历百姓的疾苦现状,写出属于自己的锦绣华章了。

神笔一直被摆放在他的书房中,很久很久没有动用过了。

他与殷挽珠举案齐眉,白头偕老,直到他六十岁的时候,殷挽珠早他一步离开。

林檎明想要教小孙子写文章,于是重新拿起了那支神笔。

他偷偷告诉小孙子,这支神笔能自己作诗做文,孙子告诉林檎明的儿子:“爷爷又老糊涂了。”

林檎明这才发现,他许久不用的神笔,果然黯淡无光,再也没有了灵气,已经成为一支最普通,最平凡的狼毫笔。

他有些疑惑,盯着这支笔出神了一夜未睡。

难道是因为殷挽珠的离世?这支笔也跟着她的灵魂飘走了?

林檎明此时也已经官至宰相,很多媒人来给他做媒,说夫人走了一年,林大人总要有个知冷知热的伴儿。林檎明的儿子女们也都不反对林檎明续弦。

林檎明不置可否,儿女们就自己开始操办起来。

林檎明想起自己曾经与殷挽珠的大婚喜服,是当年殷挽珠一针一线缝制刺绣的。他迄今仍旧珍藏着这件衣裳。林檎明翻箱倒柜找到了那件喜袍,可喜袍之中,居然掉下来一封信。他拆开一看,里面竟然是殷挽珠的笔记。

信上写:“夫君见字如面。我不知道你何时会再穿这件喜服,想必那应该是我去世之后的事了吧。你我年轻的时候,有过相识相知、相恋分隔、重燃旧情的一段铿锵至爱。我从不隐藏对你的仰慕,而我总觉得,你对我的感情,没有我对你的深。甚至,不如你的那支神笔。

很多个夜里,我见到你仔细洗笔,晾干,拭净你珍藏几十年的狼毫笔,而你从未对我们的孩子,哪怕洗个头,擦个发,再给他们干干净净换身衣裳。

你是个读书人,也是个好官,可我今日,也要点破你内心那个藏了半辈子的秘密。

你能出人投地,是否全靠这支笔?是否在你曾经动摇与我之情时,这支笔就不起作用了?

而你我重叙前缘时,这支笔,却又有用了。”

林檎明看到此处,眼睛已经突突乱跳。

而正在看话本的苏红蓼与风蘅,更是大气都不敢喘,就连李慕妍和崔承溪招呼她们俩喝茶吃果子,都毫无动静。

书中,林檎明已经一目十行,看到了信纸的最后一页。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甚至觉得是因为上了年纪而眼花。

“夫君,其实,我不是人,我是一只狐。你可曾记得,你为了寡居的婆母,冬日进山砍柴,救下了一只白狐。而这只白狐无以为报,只好将自己所有的法力都化作一支笔,入你梦,盼你一笔成才。那便是我。我为了做这支神笔,需要在你身边,以自身灵力调动全城的书籍,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为你编织着华彩文章。我附身在知府的女儿殷挽珠身上,让你与她相识相恋,更卖去我一身狐毛,赠你银两上京赶考。你中状元时,是我尾随你进入贡院,隐身为你施展法力。而当你终于高中状元,却又与宰相之女定了亲!我怨你违背我们的誓言,却始终不愿意伤害你这个恩人,我只好再变作殷挽珠的模样,故意让你的笔失去灵力,让你正视你的危机,更让你重新审度我存在于你的意义!我甚至想明白,若你当真娶了宰相之女,我便在你成亲当夜,剖了你的心,吃了你的肝,全了我散尽灵力的补偿。所幸,你并非是那无情无义之人,甚至主动请罪,与我奔赴小城,共度余生。”

“夫君,我修行所化人形,本可存活百余年,可为你神笔之力,耗尽心血。又为你生儿育女,彻底困在这人形皮囊之中,再也无法成狐仙去。我死之后,若你再娶,便能看见我此生为你报恩的种种。”

林檎明抖动着手,看完这一封信,早已老泪纵横。

而前院,唢呐声,纳礼声,新娘进门的声音,宾客热闹喧哗的声音,全部都在同一时间奏响。

“大人,该换喜服了!”

林檎明站起身,指着门口道:“这门亲事,退了吧。不要耽误人家姑娘。”

他这一辈子,除却早年贫寒受苦,一路顺风顺水,却从未发现这竟然都是爱妻殷挽珠之功。

他以为的那支神笔——

因救过她而有灵。

因放弃她而消灵。

因挽回她而再续。

因失去她而归于沉寂。

他怎能背她再娶?

他t怎能竟忘记了她的容颜?

儿孙们不敢反驳宰相父亲,只好灰溜溜又把这门亲事给退了。

第二日,管家敲响了林檎明的书房门,书房内,只挂着一副已逝的当家主母殷氏年轻时的画像,而林宰相,伏在这幅画像旁,永远地睡着了。

这便是整本书的终章。

“少东家,你觉得怎么样?”风蘅已经说不出话来,被殷挽珠一整个隐藏的爱情线与报恩线,直接感动到浑身微微颤抖。

这本书虽然是以林檎明为第一视角的故事,以书生、美女、科举、鲤鱼跃龙门的爽文故事为主线,可到结局上,却反转了一叠又一叠,它以那一封信和一场没有举办的婚宴作为整个读者情绪的突破口,让人在喟叹殷挽珠的爱情报恩结局的同时,又深深为这一对真正的爱人而感到悲哀。

他们一起白头过,他们却没有把秘密在临死之前拆穿。

一个依旧糊涂地差点要娶别的女子,一个故意把真相藏在喜服之中,作为爱情的告诫。

她是一个从头为他谋划的女子,算准了他所有的软肋与动机,就连他的再娶都计算在内。

可她的所有的爱情、牺牲、风险,都值得。

最后的林檎明,在用心血作了一副殷挽珠的画像之后,也撒手人寰,与她共赴极乐世界而去。

这令人难受又引人深思的结局,实在太过扼腕。

苏红蓼绝对不信,这是出自柳大疯子的手笔,短短七日,他怎么能写出这么可悲可叹又立意奇绝,不断抖包袱的作品!

“我觉得太好了。史家书肆这一波,应该能赚大钱。”

有时候,承认对手的本事,也是一种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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