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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作者:喜折花 当前章节:4105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19:26

这日, 章台宫西侧,临水暖阁。

入夜时分,阁内只点了四盏青铜雁鱼灯, 光线昏黄柔和。

李牧被内侍引进来时, 微微一怔。暖阁里没有旁人。

长案上摆着四样菜:葱爆羊肉装在青瓷盘中,炙鹿肉串在青铜签上, 还冒着热气,一鼎粟米羹, 一碟腌渍的薤白。酒具更特别。不是常见的青铜爵,而是一对白瓷酒尊,外壁用青料绘着玄鸟展翅的纹样。

嬴政坐在案后, 玄衣常服, 肩上悬着那团熟悉的光球。

嬴政抬手:“坐。”

李牧沉默片刻, 撩袍坐下。

嬴政将青瓷盘往他那边推了推:“尝尝。少府膳监新琢磨的菜式, 用铁锅快火翻炒,名曰炒菜。苏先生说, 这般做法能锁住食材本味, 尤能驱寒。”

李牧看向那盘葱爆羊肉。肉片切得极薄,裹着酱汁,葱段碧绿,热气混着焦香扑鼻。确实是北地的做法,但比寻常炙烤多了锅气。

他夹了一筷,入口鲜嫩, 葱香混着羊肉的油脂在舌尖化开, 微微的辣意从喉咙暖到胃里。

嬴政问:“如何?”

李牧放下筷子:“甚好。北地苦寒, 若有此热菜,士卒冬日战力可增三成。”

嬴政肩头, 苏苏光球轻轻晃了晃,飘到菜盘上方,光芒里透出几分得意:“对吧,我就说炒菜最适合边关。阿政为了这顿,可是让御厨试验了好几次呢,火候这次终于对了。”

李牧动作一顿。他听不见苏苏的话,但能看见那光球高兴的模样。

嬴政唇角微扬了扬,执起案上那对白瓷酒尊中的一只,执壶斟满。他将酒尊推到李牧面前。

嬴政说:“此器,是骊山瓷窑新烧的玄鸟纹瓷尊。窑工试了十七次,只得此一对。一尊在寡人这里,一尊……”

他抬眼:“予你。”

李牧看着那尊酒。瓷质极薄,透光可见玄鸟纹影,握在手中温润不冰。这不是寻常赏赐,这是唯一的恩典。

嬴政举起自己那尊:“此酒,乃去岁秋收之新酿。李将军,北疆风雪,饮此暖身。”

两人对饮。酒是秦地的黍米酒,比赵酒更烈,一杯饮尽,暖阁里最后那点君臣距离,似乎也随酒气化开了。

嬴政放下酒尊,问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军务。

“北地冬日,士卒手足冻疮,军中医官多言无解。你在代郡时,如何处置?”

李牧沉吟:“以羊油混艾草、花椒,文火熬膏,每日涂抹。若已溃烂,则用马粪烧灰,调蜂蜜敷之。虽不雅,但能救命。”

“胡骑来去如风,烽燧示警往往不及。可有良策?”

“需驯养猎鹰。”李牧答得干脆,“鹰眼锐,三十里外可见烟尘。再于要道设暗哨,三人一哨,轮替值守,遇敌则放响箭,一哨传一哨,百里之敌,半日可报。”

“若遇降卒,表面归顺,暗怀异心?”

这个问题,李牧沉默了片刻。

他端起酒尊,又饮一口,才缓缓道:“分而化之。打散编制,不与同乡同伍。以利诱之,斩敌一级,赏田一亩。斩敌三级,赐爵一级。以诚感之。”

他抬眼,看向嬴政:“为将者,当与士卒同食同宿,伤者亲探,亡者厚葬。人心非铁石,日久可见真章。”

嬴政听完,点了点头。他没评价,只夹了一筷炙鹿肉,放到李牧盘中。

又饮过几巡,嬴政起身:“随寡人来。”

暖阁里间,是一间密室。

四壁无窗,只当中悬着一盏巨大的青铜树形灯,十三支灯烛照得满室通明。正对面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羊皮舆图,北疆百里山川,尽在其上。

匈奴各部用朱砂标出:头曼单于本部在河套以北,东胡在辽西,月氏在河西,羌人在陇西。水草、古道、关隘、长城遗址,密密麻麻的注记着。

嬴政站在图前,负手而立,道:“寡人予你三年,五千骑卒,可能练出一支进可逐胡千里,退可固守边塞的铁骑?”

李牧走到图前,看着那些熟悉的山川,道:“能。但需三样东西。”

“讲。”

“其一,精钢马镫马鞍。”李牧手指在图上虚划,“现有皮镫易损,木鞍僵硬。若用新炼的秦钢打造双马镫、高桥鞍,士卒可在马上站稳,双手控弦挥刀,战力可增三成。”

“其二,复合弓弩。”他继续说,“胡人弓力强,但射程近。若以钢臂为弩,配以棘轮上弦,辅以鹰羽箭,三百步内可破重甲。”

“其三,”李牧顿了顿,“边市之权。”

嬴政转身,挑眉:“边市?”

李牧目光灼灼:“是。在长城沿线设三处边市,以我大秦之盐、唐、茶、布帛,换取胡人马匹、皮毛、牛羊。胡人重利,必趋之若鹜。”

“如此,我可明面上交易,暗地里探查,何部强盛,何部内乱,何部缺粮,皆可得知。更可让边民得利,他们为护自家生计,自然愿为我耳目。”

殿内安静了一瞬。

然后,苏苏光球亮了一倍,兴奋地在空中转圈:“边境经济战,李牧你真是全才,这招叫非对称作战,用贸易和文化输出慢慢蚕食对手,比直接打仗高明多了。”

李牧听不见,但他看见嬴政眼中闪过的赞许,“准。”

他走到窗边,望着北方夜空,“若三年后,这支铁骑练成,需调头南下,面对故赵袍泽,你当如何?”

李牧身体僵住了。窗外是咸阳的灯火,可他的目光仿佛穿透千里,看见了代郡的山川,看见了那些曾与他并肩作战的赵军面孔。

许久。他走到窗边,与嬴政并肩而立。

他沙哑道:“臣会劝降。告之秦法公允,告之大势已去,告之,降者可得生路,抵抗徒增伤亡。”

“若他们不降?”

李牧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眼底有血丝,但目光清冷:

“那便击溃。但不追杀。给败兵留一条退路,退往北疆。在那里,他们可以选:成为戍边者,用刀剑为自己挣一个新身份;或者,”

他顿了顿:“成为我的敌人。”

嬴政转头看他,两人四目相对。

“最后一个问题。”嬴政指向舆图极北处,那里是一片空白,只写了两个小字:漠北。

“苏先生说,在那片空白之地,未来将崛起一个比头曼单于更可怕的敌人。他叫冒顿,会用鸣镝弑父,统一草原,建立匈奴帝国。”

嬴政收回手指,看向李牧:“若你遇到他,当如何?”

李牧凝视着那片空白。仿佛能看见,在那片未知的草原深处,正有一个少年在长大,在磨刀,在等待时机。

他忽然单膝跪地:“那臣便用这三年,为陛下踏平草原,收服诸部,筑城设县,移民实边。”

“让那冒顿无土可崛,无兵可聚。”

誓言在殿中回荡。

嬴政伸手,将他扶起:“记住你的话。”

。。。。

夜色如墨,客卿院的书房里只亮着一盏油灯。

李牧坐在案前,灯火在他脸上投下深深浅浅的阴影。案上,两样东西泾渭分明。

左边,是嬴政傍晚送来的践行礼:一柄剑鞘刻着牧北二字的虎贲钢长剑,一件玄色大氅,还有一小罐贴着秦茶·北疆御寒字样的茶叶。

右边,是他自己的旧物:一枚赵国代郡青铜兵符,兵符旁,摊开着一卷刚收到的帛书,半个时辰前,塞在晚膳食盒底层送进来的。

李牧先拿起帛书。上面的字迹潦草,力透绢背,仿佛能看见写信人咬牙切齿的模样:

“李牧将军钧鉴:惊闻将军欲为秦练骑,北击胡虏。此骑若成,必为秦之利刃。然将军可曾想过,此刃所指,终有南下一日?

公子嘉于代郡泣血立誓:他日秦骑踏破邯郸,每一寸赵土染血,皆记于李牧账上。

将军纵不念先王知遇,岂忍见故国袍泽,将来死于你亲手所练之骑?他们或许曾与你共饮代郡风雪,或许家中父老仍在邯郸翘首。

悬崖勒马,犹未晚也,若一意孤行,他日史笔如铁,必判将军为赵殇之始。”

最后四个字,墨迹格外浓重。

李牧面无表情地将帛书移到火焰上方。绢帛易燃,火苗窜起,瞬间吞噬了那些诛心的文字。他没有停顿,没有保留,直到整卷帛书在手中化作飞灰,散落在铜盘中。

然后,他拿起了那枚兵符,回想起代郡的记忆:代郡城头的风雪,麾下儿郎冻裂的手,还有邯郸那道将他全家老小当作礼单送往秦国的诏令,

他不是背叛,是被赵国舍弃。

李牧摩挲着兵符,良久,俯身从案下拖出一个旧木匣。匣子打开,里面是特意放进去的一条黑色发带。那是秦军的制式发带,秦呢质地,边缘绣着细小的玄鸟纹。此刻,它正静静躺在匣底。

李牧将兵符郑重地放入匣中,与那秦绥并肩。

他看着这一对注定无法相容的旧物,低声开口,声音沙哑,像是在对兵符说,又像是在对自己宣誓:

“赵弃牧,如弃敝履。然牧此生,已不能再被忠赵或忠秦之名所缚。”

他抬起眼,仿佛穿透墙壁,望向章台宫方向,望向嬴政肩头那团常人不可见的光:

“今观秦政,有异志,有奇器,更有非人之物。其所图者,非仅灭国,似欲改天换地。”

“牧,愿以此身入局。执秦之剑,御北疆之马。若秦政果真开得太平,止得干戈,使天下再无如牧这般被弃之将,再无冻馁之民。”

“则此匣永锁,旧符蒙尘。”

他目光骤厉,重重关上木匣,落锁:“若其终究沦为暴政,或这新天不过另一场幻梦,”

“则牧,当开此匣,执旧符,不为复赵,只为向这食人之世道,讨一个真正的公道。”

李牧深吸一口气,起身。

拿起那件玄色大氅,披上。料子是上好的秦呢,内衬羊绒,又轻又暖。尺寸刚好,仿佛量身定做。又佩上牧北剑。剑出鞘半寸,寒光凛冽,剑身映出他冷峻的面容。

就在这时,窗外忽然传来极轻微的咔嚓声,像是有人踩断了枯枝。

李牧动作一顿。他没转头,没起身,甚至没往外看。只是举起茶盏,对着窗外的方向,微微示意。然后,缓缓饮了一口。

窗外安静,片刻后,一阵窸窣的衣袂声远去。

李牧放下茶盏,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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