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林雨被从产房推出来,顾云泽就陪在身边。
顾衡林托关系找了个单人病房,他们就把林雨推了过去。
几人跟着过去病房,李慧珠还问顾云泽说:“你真的剪了脐带呀?”
她当了那么多年护士还没遇到过这种事呢。
顾云泽抿着嘴点点头说:“嗯,是我剪的。”
在场的人除了欧漫青都很惊讶,但又觉得没什么不好的。
让孩子爸爸来剪脐带,很有意义。
沈知念把孩子放在病房的婴儿床里,几人都围着孩子看。
林胜利却看着自家闺女:“小雨怎么样?”
顾云泽正在给她擦脸擦手:“睡着了,没事。”
林雨这一觉就睡了十几个小时,等她醒来的时候觉得全身都没力气。
睁开眼睛的时候,病房里只有顾云泽在。
他正抱着孩子喂奶粉呢。
见林雨醒了,他抱着孩子走过去:“小雨,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林雨对他笑笑:“还好,快让我看看宝宝。”
宝宝生出来她就知道是个女孩了,这会一看,她长得皱皱巴巴像个小老头似的,就有点担心:
“云泽,她好像不像咱们。”
李慧珠刚好推开门进来,听她这孩子气的话,就说:“孩子刚生下来都是一样的,长开了就好。”
距离林雨上一次看到新生儿,还是欧漫青生圆圆那会,已经过去那么多年,她根本不记得了。
不过想想,林山家的可可小时候好像也是皱皱的。
后来才长得白白胖胖的。
于是她的心暂时放下:“那就好,不过不管她好看不好看,都是我们家的孩子嘛。”
李慧珠看孩子喝了奶,就把她接过来抱着,爱不释手。
“宝宝哪里不好看了,她以后肯定很漂亮,你说是不是啊,小宝贝。”
这可是李慧珠千呼万唤的孙女,她简直喜欢得不行,可不允许林雨说她不好看。
林雨给她竖大拇指:“妈,你这是亲奶奶。”
李慧珠不懂她的意思,但是这话让她很高兴:“那当然,我可是宝宝的奶奶。”
把宝宝放在床上,她又从包里拿出一个红布包说:“这是我和你爸给宝宝打的。”
她把布包打开,里面是一个纯金的长命锁。
宝宝太小不适合戴这个,她就把长命锁交给林雨:“等宝宝大一点就给她戴上。”
林雨摸着这沉甸甸的金子,笑着说:“我们家宝宝还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呀,妈妈你们破费了。”
这爷爷奶奶可真大方。
长命锁有好的寓意,林雨没有拒绝。
都是老人的一片心意嘛。
李慧珠慈爱地看着宝宝:“不破费,我们的东西以后全都给宝宝。”
听了这话,林雨还看看顾云泽的反应。
爸妈一有了孙女,顾云泽这个儿子都不稀罕了。
竟然说他们的东西全给孙女。
顾云泽当然看出她的意思,笑着摇摇头,表示无所谓。
父母的东西给谁都行,他自己又不是没有。
更何况他父母这么疼爱他女儿,他只有感激的。
很快,林雨的父母也来了病房。
沈知念和林胜利回去,主要是给女儿炖汤。
他们老家的传统是外公外婆要给孩子买手镯脚环,沈知念和林胜利早就准备好了。
这一趟回去就带了过来。
一套四件,都是金子。
林雨把这四件和那个长命锁放在一起:“我女儿这一出生就变成个富婆了,多亏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啊。”
林胜利抱着外孙女亲近:“那都是给我宝宝的,可不是你的啊。”
林雨不服道:“爸,那你给你女儿买什么了?”
林胜利还真没想到自己女儿,但他是那种会承认的人吗?
他摆摆手说:“你又不喜欢戴首饰,给你钱不就完了,待会就给你发红包。”
沈知念帮着丈夫找补道:“你给咱们两家生了下一代,爸妈给你发奖金。”
林雨这才高兴了,总不能孩子啥都有,她当妈的什么都没收到吧。
最后不止林家父母,就连顾家爸妈都给林雨发了奖金。
林雨因为收到一大笔钱财,整个月子心情都十分愉悦。
有两位妈妈照顾,顾云泽也天天晚上带孩子睡觉,林雨坐月子那一个月过得很舒服。
等出月子的时候,她整个人面色红润,身体和精神状态都是极好的。
这时候已经到了春节假期。
林家人听说她生了孩子,举家都上了北城过年。
林雨到了娘家如鱼得水,把孩子一放,想抱她的人都得排队。
她自己呢,就受到了全家女性的全方位关爱。
以至于等到三月份重新回到校园的时候,整个人容光焕发,不知道的人都看不出她刚生了孩子没多久。
林雨回归调研组,拿出她这段时间思考出来的问题和汪教授探讨。
最后形成一篇文章。
她把文章交上去,原以为是交流心得,没想到最后会被发表在内部刊物上。
她也因此进入了上级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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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林雨研究生毕业,直接被招进了商务部工作。
这一年,小宝林飞考上了北城大学,铁蛋林明轩由于出色的身体素质被招进了军事学院。
林静在国外进修之后回国,开始在国家台当实习记者。
后来又由于出色的口语,获得了单独开创学习英语栏目标机会。
她那档学英语的节目在八十年代可以说是火遍全国。
作为美女主持人林静的姐姐,林文的能力也不容小觑。
她写的小说《小花》正式出版,获得了无数喜爱她的读者。
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电视剧,林文成为八九十年代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
林易研究生毕业之后进入特殊部门工作,十年后在航天领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林静在播报这条新闻的时候心里止不住的骄傲。
她想起当年在莲花大队,她和林易一起给村里人讲报纸。
或许很多事情,从那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林雨一手创办起来的食品厂,在八九十年代的浪潮中经过几次改制,后来变成林山控股的私企。
这座工厂坐落在那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山县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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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盖上日记本,看着窗外的繁星点点,她想,她这一生,也算是在人世间留下了那么一些踪迹。
总算不枉她来这一遭。
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是否如同那些剧情一样,只是存在于一本书内。
或者是重生,或许只是一个预知梦。
但她知道自己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她所经历的一切事情和人,都是真实存在的。
回过头,她似乎看见那个刚回到莲花大队的自己,种着红薯,脸上流淌着汗水。
她站起身,迎着落日朝霞跑去........
全文完
ps:正文就到这里完结啦,感谢一直以来相伴的读者朋友们,谢谢你们一直在看我的文字,给了我很多的信心和鼓励。
后面可能会写番外,有喜欢的人物可以留言告诉我,我单独开一个视角来写。
番外 张兵1
张兵的人生从决定下乡的那一刻就被改变,并且走上了一条自己从未想过的道路。
张兵在家里排行第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
哥哥从学校出来以后就接了父亲的工作,在钢厂里当上工人,后来又娶了同为工人的大嫂,生下一儿一女,日子可以说是圆满又幸福。
可到了他毕业的时候,知识青年下乡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街道办经常到他家动员。
“张老二啊,你看看,你家现在孩子这么多,你又没个工作,还不如下乡去找条出路。”
“下乡是去向农民同志学习,有助于你将来在革命道路上走得更远……”
“你现在属于闲散劳动力,是一定要下乡的……”
一开始,张兵把这些话当做耳边风,他想,他一个高中毕业生,怎么可能找不到工作?
可没想到,那个时候工厂的岗位十分紧张,就连临时工,都有的是人抢着干,他压根排不上号。
张家住在钢厂的家属楼,家里只有两房一厅。
现在的格局是,大哥大嫂带着两个孩子住一间房。
另一间房被隔成两部分,一边父母住,拉上帘子的另一边是上下铺,他睡下面妹妹睡上面。
大嫂早就看上了他的床位,想让他离开,把两个孩子移出去住。
于是便经常在家里劝他跟着大家一起下乡。
张兵没有工作有些自卑,被大嫂一说,脸色苍白:“实在不行妈把工作给我……”
他不是不知道家里住房紧张,可是他也听说过许多同学下乡后的情况。
根本不像街道说的那样简单。
想到那天遇上一个下乡回来探亲的邻居,一个本来白白嫩嫩的人,现在变得黝黑不说,整个人跟老了十岁一样。
张兵打了个冷颤:“我不会干农活,下去了也干不了什么,还不如去上班,工资全部交给家里。”
他以为自己不要工资,就能留下了,孰料会被母亲拒绝:“我那工作就是扫地,你一个年轻大男孩,不适合。”
母亲又说:“更何况你顶替我去上班,工龄没有我长,每个月咱们家得少收入两块钱。”
张兵喏喏说不出话来。
最后他还是去下乡了。
走之前他看到父母不舍的目光,大嫂眼睛里有愧疚也有欢喜。
侄子侄女高兴有了自己的床。
他怀着复杂的心情,戴上大红花,离开了家乡。
却没有想过,这一走,命运就此改变。
起先刚下乡的时候,有人问他家里的情况,为了自己的虚荣心,他说他父母是干部。
一个干部家庭出来的孩子,自然更受别人的尊重和喜爱。
他享受到被别人尊敬、看重的感觉,更是变本加厉地形容自己家境的优越。
后来他的确得到了许多爱慕的眼光,但那只限于在火车上。
下了火车他就跟其他几个人被分开了。
那爱慕的眼光,也只剩下赵秀梅和宋美丽两个人。
而这两个,都不被他看在眼里。
被分配到莲花大队之后,张兵才知道水深火热是什么样的感受。
对于他这种从未干过农活的人来说,下地种田简直是世上最痛苦的事。
他不会使用锄头,第一天手上就磨出了水泡。
他受不了弯腰干活,到了晚上腰背痛得睡不着觉。
可第二天仍然是干不完的农活。
他知道宋美丽和赵秀梅也受不了,因为她们看他的眼神越来越炙热。
似乎他是什么救世主。
可只有他知道,他连自己都救不了。
后来有一次,因为得罪了大队长的侄女,他对宋美丽口出恶言。
宋美丽干脆地和他一刀了断,一个眼神都不分给他。
他看着宋美丽跟大队长侄女越走越近,每天虽然还是很累,但总是乐呵呵的。
张兵想,有什么好乐的,还不是要干活。
后来他真的坚持不下去了,看着宋美丽通过大队长侄女林雨的关系进了小作坊工作。
他也动了心思。
张兵想进作坊,可没有名额,他也不想再等下去。
这时候他得知李会计家的闺女放话说要找个入赘的女婿。
那女人他见到过,长得又高又大,看着就跟男人一样壮硕。
她长相也很普通,没有城里女孩的柔美。
可是他想,只要能让他不再下地干活,让他娶钟馗他都乐意。
虽然大家都怕那个女人,他也怕,但他知道自己应该豁出去。
城里他暂时是回不去的,现在只能想办法让自己过得更舒服。
于是他毛遂自荐,告诉李兰花,他愿意入赘。
李兰花没有多考虑,就答应了。
事情顺利得张兵都不敢相信。
后来他才知道,李兰花看中的是他的长相和学历,想的是下一代的基因。
对于自己被当做生育工具,张兵接受良好。
自从自己被迫下乡,他的心就已经冷了,就连亲人之间都计较利益得失,更何况外人呢?
他看中李兰花能帮他进作坊上班,不再干那累死人的农活,李兰花看中他能当孩子的爸爸。
他们一拍即合,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跟李兰花结婚的决定,果真是正确的。
自从他们在一起,地里的活再也不用他干了,李兰花顺手过去干一会,就能把他一天的工分赚回来。
他也顺利得到了进作坊的名额。
此后他看著作坊一步步,在林雨的带领下越做越大,最后变成了食品厂。
李兰花和他结婚没多久,就怀上了孩子。
对于这个孩子,张兵从前想象中,自己的心情应该会很复杂。
因为它并不是爱情的产物,甚至,这个孩子更像是李兰花借助他,得到的。
张兵一开始并不觉得自己会对那个孩子有什么感情。
可是人的心似乎是控制不住的。
知道李兰花怀孕的时候,他的心情像熔浆爆发一样的激动。
他整个人从灵魂中发出战栗,这世上从此多了一个跟他血脉相连的人。
这个人流着他的血液,他们是对方在世界上最亲的人。
他爱这个孩子。
张兵小心翼翼地照顾李兰花。
李兰花不像其他女人一样会包揽家务活,所以他学会了做饭,学会了织毛衣、缝衣服……
番外 张兵2
在张兵的照顾下,李兰花平安生下了孩子。
一个漂亮的女孩。
她长得像张兵,白净又可爱。
张兵把她抱在怀里那一刻,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过往那些痛苦、难堪、不甘,全都被汹涌的潮水卷走。
诸如他的母亲嘴上说着工作不能给他,会减少家庭收入,可是却在他下乡一年后,把工作给了妹妹。
诸如他的家人在得知他和乡下女人结婚之后,来信痛骂他,又说以后不再联系,就当他死了。
诸如他下乡以后得知以前喜欢的女孩已经结婚……
他想,那些过往都不重要了,从此,他就有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张兵给孩子取名叫晨晨,她笑起来那样好看,就像早晨的太阳的一样让人幸福。
自从有了孩子,张兵觉得自己在莲花大队像扎了根。
这里有他的妻子和孩子,有他的家,他想,自己再也走不了了。
可是他不后悔,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幸福。
更别说后来,他在食品厂不仅当上了扫盲班的老师,还主管了人事部的一切事情。
随着食品厂一步步扩大规模,他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得到的认可和肯定也越来越多。
他热爱这份工作。
张兵开始把自己当做莲花大队的一份子,也渐渐了解了自己的枕边人。
李兰花是个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人,可要是有人觉得她傻,那就不对了。
在张兵眼中,她是个敢想敢做,心有沟壑的女人。
她从不拘泥于自己的外表,或者什么情情爱爱,就连跟张兵结婚,都只是想要一个孩子。
张兵曾经听见她和林雨说,她早就做好张兵会离开她和孩子的准备,甚至这也在她的计划中。
她要的只有孩子。
张兵想到这里,轻轻地笑了,他自以为自己对别人有多重要,可没想到别人压根不在乎他这个人。
李兰花这个女人,真的很神奇。
她竟然会主动去学习修车、开车。
张兵就像大部分男人一样,对女人始终带着轻视的看法。
他知道李兰花很能干,也有一把子力气,可从未想过她能学会开车。
他阻止过李兰花,甚至试图用孩子来绑住她。
可李兰花不管不顾,她一股劲往前冲,最后还真当上了司机!
张兵回想起当时的心情,对李兰花他是佩服又震惊的。
李兰花这个女人,不会被任何身份捆住,即使是“母亲”这个身份,也一样。
张兵开始觉得,从来都不是李兰花离不开他,是他对李兰花,移不开眼睛。
她像一棵太阳花,向阳而生,拥有蓬勃的生命力。
她的心胸豁达,从不拘泥于小事。
张兵从前发生的那些事,要是放在李兰花身上,她绝对不会像他那样痛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张兵对李兰花,再也无法不在意。
李兰花会开着车出远门,那一段时间他会翻来覆去地睡不好。
就连孩子,都比他适应得快。
李兰花跟车队的司机们处得很好,虽然张兵知道,那些司机也只是把她当同事、哥们看待,可是心里还是忍不住地酸溜溜。
张兵有一种不敢说出口的感觉,他总觉得李兰花未来会走得更远。
她不会永远是莲花大队的李兰花。
可他没想到,那个离开的机会,最先降临到他的身上。
高考恢复了!
只要考上了大学,他就能回城。
李兰花为他高兴,不断鼓励他好好学习,还特地请了丈母娘来帮他们做饭。
她反过来照顾张兵,和晨晨一起推着他努力向前冲。
张兵毫无顾虑地复习,参加考试。
最终成绩出来,他真的考上了!
填报志愿的时候他是自己去的。
李兰花没有问过一句他的想法,似乎是早已做好了他离开的准备。
张兵多希望她能说一句挽留的话,可是没有……
录取通知书到的时候,看到上面省城师范大学的名字,李兰花惊讶地看着他。
张兵心里感到一股奇异的满足,觉得自己终于给了她一个惊喜。
他终于有机会告诉李兰花:“我不想离开你和女儿。”
尽管李兰花当时发飙想和他吵架,可是张兵知道,她是高兴的。
否则那天晚上她不会……
现在想想,他的嘴脸都忍不住弯起来。
“你干嘛,在这里偷笑什么?”李兰花皱着眉,这人可真奇怪。
张兵摇摇头,拉她的手:“你回来了,工作怎么样?”
李兰花肉麻地扯出手,拿起他面前的水杯一口把水喝了:“还行,有个司机要辞职,我可能得去顶几天。”
张兵皱起眉:“那你不是又要几天不回家了?”
李兰花无所谓地点头:“是啊,这有什么,习惯了,反正家里有你。”
张兵大学毕业以后就在省城当了中学老师,李兰花带着晨晨过来找他。
之后在林雨的建议下,她组建车队,开始创业,开物流公司。
现在公司发展良好,她已经成了小老板。
当时张兵很支持,李兰花不再当司机,就能留在当地,常常陪着他和女儿了。
可惜他失策了,李兰花当上老板以后更忙,哪有什么空闲时间。
现在孩子都是张兵在教育,李兰花根本没时间插手。
李兰花显然也是心虚的:“我回来给你们带礼物。”
张兵摇摇头说:“晨晨已经上初中了,你还没去给她开过家长会。”
李兰花也是有些愧疚的,她叹口气:“这两年我确实太忙,自从搬到省城来我就没空陪她了。”
她想了想:“这样吧,等今年公司稳定下来,我就请个假,咱们一家人去旅游。”
晨晨正好放学回来,听见这话高兴地跑过来:“真的吗妈妈,我们要出去旅游?”
李兰花搂着她:“是啊,不过还要等一段时间,可以吗?”
晨晨性格像李兰花,大大咧咧的:“没事,等你有空再说。”
张兵摸摸她脑袋:“好孩子。”
她笑嘻嘻地坐在父母中间,双手搂着爸爸妈妈,心里十分期待他们一家三口的旅行。
张兵看着和自己相似的脸上,浮现着自己从未有过的灿烂笑容,心里感到满足。
或许,从下乡那一刻起,他走上的那条路就是一条通往幸福的坦途……
番外 林文&乔风1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著名作家林文女士上台领奖。”
主持人热情的话音落下,全场掌声雷动,许多人探头探脑,就想看看即将上台的林作家是什么样子。
很快,一个身穿杏色衬衣,白色长裤的女人走到了台上。
她头发不长,齐刘海,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就是个知识分子的形象。
林文心里紧张,不断给自己加油鼓劲,等站到台上,面对底下成千上百个人,她的心却渐渐平静下来。
她手上拿着年度新锐作家的奖杯和证书,讲述着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感谢的人非常特殊,除了父母和老师,就是她的堂姐林雨。
在场有些人知道,她的堂姐林雨现在是财政部一名干部。
在经济领域有所建树。
但从林文的口中,人们又知道了更多。
她的获奖作品《小花》,女主角原型除了她自己,更多的经历来自于林雨。
小花在乡下帮助乡民找到致富之路,带领乡民们奔向富裕,其中的灵感就来源于林雨曾经一手创办的食品厂。
林文更是感激地说:“如果不是她,我不会有今天。或许我没有再继续读书,早早嫁人,一辈子都挣扎不出自己的命运。”
台下掌声响起来,她走下舞台。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她的获奖感言都是夸大其词。
只有她自己知道,如果没有林雨,她的人生一定不是今天这样。
回到房间,她立刻用酒店的电话打给林雨,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林雨很替她高兴,并说:“那是因为你自己有天赋,而且很努力,跟我没有多大关系,你要对自己有自信。”
林文笑着答应了,但心里永远都感激着她的姐姐。
回到北城,林文发现自己多了许多追随者。
他们会给她工作的出版社写信,信件多到收发室已经对她有怨言。
他们会蹲守在出版社,就为了亲眼见到她本人,和她近距离接触。
林文性格内敛,并不擅长处理这样的关系,只觉得困扰。
又一次,在出版社的同事对她表示抱怨的时候,她默默提交了辞呈。
林文在出版社的工作,就这样结束了。
她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写书的稿费和版权费,离开了出版社以后,也就没有准备再出门上班。
在林雨的建议下,她拿着获奖的奖金,买下了一套房。
林文搬着东西从出版社走出来,心里计划着搬新家的事。
眼前忽然飘过一个影子,一个人朝她扑过来。
那人胡子拉碴,衣衫不整,表情十分狂热,扯着她喊:“林文,林文,我爱你,我爱你……”
林文浑身战栗,她想,她应该大声呼救的,可是为什么,喉咙里发不出声音。
她只能用力把自己的衣服从他手里扯出来,转身想跑走。
可男女力量悬殊,她挣脱不开,眼镜也在挣扎中掉到地上。
这会已经是夜晚,路上行人很少,林文心里恐惧到极点。
眼睛看不清楚,那人拉着她的力气越来越大。
她力气不大,很快就被对方拉着要走。
林文心里几乎绝望,闭着眼睛,眼泪哗哗地流。
忽然一阵风袭来,前面那人被一拳打倒。
林文看不清楚,但她感觉到那只恶心的手离开了。
她眼前的世界模糊,只恍惚看见眼前一个军绿色的影子,拳拳到肉地击打那人。
那人显然打不过对方,开始哀嚎着求饶:“别打了,别打了,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听到声音,有路人围了过来,劝说着那道军绿色身影:“小伙子,算了,别把他打死,不值得。”
“这人我认识,他脑子不太正常,你还是别打了,免得被人讹上。”
林文猜到发生了什么,她也害怕给别人添麻烦,蹲在地上伸出手,扯了扯那人的裤腿。
“这位同志,算了,别把他打死了。”
那人声音沉稳,听着有些熟悉:“好,知道了。”
地上那人听说放过他了,一个翻身爬起来就跑,头都不敢回。
周围的人渐渐散开,林文被那位好心人扶起来:“林文,你还好吗?没事吧?”
林文歪着头,眯着眼睛看不清楚:“你认识我?”
那人声音带有一丝笑意:“嗯,我是乔风,你是不是看不见?”
林文不好意思地说:“是乔大哥啊,谢谢你救了我,能帮我找下我的眼镜吗?”
乔风扶着她往街边的一块石头过去,把她按着坐下:“你坐好,我去给你找眼镜。”
林文腼腆地笑着,仰着头说:“好,我在这等你。”
模样说不出的乖巧。
乔风的手捻了捻,有点想摸摸她脑袋。
说干就干,他伸出手,大掌在她头顶拍了拍说:“乖。”
他转身去找眼镜,林文低着头,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脸上也染上了红晕。
她伸手,自己拍了拍自己的头顶,又疑惑,好像是不一样的感觉?
她感到一种奇怪的感觉,无意识地舔了舔唇。
殊不知这样的场景被转身回来的乔风看了个正着。
仿佛传染性般,他也舔了舔唇,走过来,抓着林文的手,把眼镜放在她的手掌心。
林文的心跳更加剧烈,她捏紧了手里的眼镜,轻声说:“谢谢。”
只过了这么一会,乔风的声音却变得低哑:“没事,看看会不会坏?”
林文“嗯”一声,跟蚊子一样小小声的,但却准确无误地传到了乔风的耳朵里。
她戴上眼镜,眼前的一切瞬间变得清晰。
先是看见眼前那身军装,再仰头,看见那张脸。
她像是第一次见到乔风一样,清楚地看见他明亮的眼睛,两道粗眉,薄唇。
乔风五感灵敏,自然能感觉到女孩的眼神在他脸上逡巡。
他的呼吸变得凌乱,害怕再被她看下去,自己就要受不了。
于是他化被动为主动,弯下腰,和她面对面:“看清楚了吗?我是谁?”
林文被他这突然而来的动作吓到,微微往后仰。
眼睛看着面前的人,喊他:“乔大哥,谢谢。”
乔风直起身,那股浓厚的男性气息远离,林文松了口气,心里又有一点失落。
他扭头看着天空,似乎是在调整呼吸,又转身跟她说:“走吧,我送你回去。”
番外 林文&乔风2
“那人是精神病,我已经联系了医院把他带走,以后不会再来骚扰你了。”
乔风坐在林文对面说道。
自那一晚他把林文送到家,就开始处理那个男人的事。
直到现在有了结果,才把她约出来,顺便吃饭。
林文点点头,笑着说:“那我就放心了,谢谢你乔大哥。”
乔风知道她现在从出版社离职,不再出门上班,便嘱咐道:
“以后不要把你的现实情况透露出去,特别是你的住址,知道了吗?”
林文说知道,又邀请他到时候参加新房子的入伙。
乔风眨眨眼,欲言又止地问她:“以你朋友的身份,还是小雨哥哥的身份?”
很神奇地,林文这个从来不懂社交潜台词的人,听懂了这句话。
她抿了抿嘴,脸颊微微泛红:“朋友吧。”
乔风唇角勾起:“嗯,朋友。”
吃完饭他又大胆地拿出两张电影票:“战友送的,要不你陪我去看?”
林文看了他一眼,没有问他为什么战友出的票时间正正好。
只是说:“行,那我请你喝可乐。”
乔风早从林雨那打听过,林文最喜欢喝可乐,因为这种饮料能让她神清气爽,在写作上更加顺畅。
他几乎没有喝过这种东西,但也很乐意尝试:“行,那走吧。”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看电影,那两张票后来一直保存在林文的笔记本里,几十年后看见,还能想起那天两人羞红的脸。
从这一天开始,乔风一有空就会找林文见面、吃饭、聊天。
林文话不多,但面对着乔风,却总是会倾诉生活中的苦恼。
乔风总是静静地倾听,又很容易地化解,还能把她逗乐。
他的性格和林雨很像,开朗乐观,积极向上,林文喜欢这样的人。
乔风在林文的心中开始扎根,一天一天地,变成她心里重要的一部分。
他们越走越近,成为男女朋友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林文很是慢热,又不喜欢高调,因此直到他们在外面牵手被林雨和顾云泽撞见,这段恋情才算公开。
恋爱中的人更容易迸发出灵感,林文把这份甜蜜的心情放进了文字里。
在和乔风谈恋爱期间,她创作了《风筝风筝》《水晶》《胡桃树》等爱情小说。
这些书受到读者的欢迎,让她的名气又更上一层楼。
报纸对这位年轻的美女作家十分感兴趣,一直希望能够采访她。
但林文通通拒绝了。
她总说:“希望读者们通过我的作品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对我本人不需要过度追捧。”
大众猜测她的私人生活,认为她应该是情感经历丰富的女性。
可是谁也不知道,她的人生伴侣,有且只有一个。
乔风选择在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向她求婚。
那天林文刚在出版社签下《风筝风筝》出版的合同,为了庆祝一下,她请了乔风到家里吃饭。
她不喜欢出门,所以两人在她的新房里约会吃饭是常事。
等她一打开门,就看见桌上满满一桌菜,乔风穿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
“回来了,快来吃饭。”
让部队里的兵看见肯定要大跌眼镜,他们大名鼎鼎的铁血战士乔团长,现在竟然为了心爱的女人洗手作羹汤。
林文倒是已经习惯了,林雨告诉她,谈恋爱不仅是单方面的付出。
也不需要她做什么贤妻良母。
乔风年纪比她大几岁,总是很照顾她,相处下来这些时日,林文也已经见怪不怪了。
乔风做菜的手艺是在部队学的,味道算得上好吃。
总之很符合林文的口味。
吃完饭,两人在一起洗碗,乔风随意地问她:“我们找个时间领证结婚吧?”
林文只愣了一瞬,便点头说好。
林文结婚那一天,林家人全部出席,乔家没有来人。
乔风很少跟父母联系,干脆连结婚,都没有通知他们。
林文听说过林雨和林风在乔家的待遇,很心疼他们,对于乔家父母没来,她并不在意。
她在林家亲人们的见证下和乔风结为夫妻,收到她最重要的亲人的祝福,这就够了。
说实话,对于这对的结合,林家人不是不惊讶的。
尽管两人都是未婚,但从未有人把他们凑在一起过。
可当看到他们站在一起,女的乖巧温柔,男的健谈舒朗,林家人才觉得,这真是一对璧人。
结婚以后的日子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林文的生活中多了一个总爱缠着她的大男人。
乔风在部队的发展势头良好,他的专业更偏向军事谋略,如今重视高端人才,他也受到了上面的重视。
林文的生活更是稳定,每天阅读、写作,偶尔做饭,后来她还爱上了摄影。
经常拿着照相机捕捉光影瞬间。
她的照片越拍越多,有她自己的,林雨一家人的,林家人的,乔风的……
后来又多了一个小孩,从他刚出生皱皱巴巴的样子,到他变得白白胖胖,长出了小米牙,学会坐,学会站立,背着小书包去上幼儿园,上小学……
“妈妈,这是哪里?”
小孩伸出胖胖的小手,指着照片上面一个小村庄。
林文笑了笑说:“这是妈妈的家乡,以前叫莲花大队,现在叫莲花村。那里山清水秀,人们生活富足……”
莲花村因为有食品公司的存在,村民的生活都十分富裕。
现在整个村庄都建起了小别墅,道路也是平整干净的。
笼罩在山间雾气之中,十分好看。
这张照片是林文回家过年时拍下的。
她想起十六岁的自己,曾经以为会永远留在那个小山村。
一个清脆的声音问她想不想去上学。
她想。
于是她考上了高中,考到工作,到了在当时看起来很繁华的省城。
后来她又考上了大学,见识到更大的世界。
再后来,她来到北城,出过书,上过采访,出过国,世界的风景尽收眼底。
但一切的开始,都是十六岁那一年,源于那个从远方归来的人。
那人给了她勇气,推着她向前走,让她的眼睛看到了更广阔的天地……
番外 宋美丽&周华南
“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下课,大家回家除了帮家里干活,有时间要多学习,知道了吗?”
随着老师话音落下,底下整齐回应:“谢谢老师,老师再见。”
宋美丽笑着和学生说:“同学们再见。”
最后一次检查完办公室的门窗,又巡查了教室,宋美丽才带着钥匙和课本走出了学校。
她所在的地方位于西南地区,一个叫做下林县的地方。
这个小县城位于偏远地区,是全省十大贫困县之一。
改革开放以后,本地的居民大多走出去找出路,很多人去了南方打工,因此留下的大都是老人和小孩。
这里只有一所小学,位于下林县城,叫做下林小学。
学校老师很少,宋美丽要承担语文、英语和音乐课老师,还有三到六年级的班主任工作。
但因为本地人口不多,学校里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所以宋美丽的工作还不算繁重。
很快又是周末,她抱著书走回家,心里计划着做晚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