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辞走得很干脆, 私奔那天他就下定好了决心,既然双方爹妈不同意,不让两家结亲他就自己出去立门户。
嫌弃他没本事, 行,他就自己出去挣, 说他离了亲爹亲妈就活不成,那他就咬牙拼出条一路, 早晚有一天他会带着满身荣光、家喻户晓地回来, 风风光光把她娶进门, 谁也拦不住。
程不喜租的那间房子很小,十几平,墙体都泛黄, 好在朝南,阳光很好。
她真的一分钱没问家里要,学费是以前攒下的, 生活费全靠自己挣。白天去学校上课,下课就去便利店或者咖啡馆兼职,晚上回来常常已是深夜, 就着自己煮的一碗清汤面, 缩在那张小书桌前,偶尔就着便利店的面包和酸奶, 一边啃一边背英语单词。
日子过得清苦, 但她心里有种奇异的踏实感,这是她自己选的路, 自己扛的生活,她不想让宁辞一个人在外面孤单打拼。
白淑琴嘴上骂得凶,心里却揪着疼。偷偷让佣人煲了汤, 想给她送去,又拉不下脸,只好找到她房东,借口汤做多了给她送过去。还天天派人去打听她的消息,知道她兼职工资低,知道她住的地方简陋,又气又急,背地里不知道抹了多少回眼泪。
得知妹妹赌气搬出去租房住时,陆庭洲第一反应是恼火。觉得她幼稚,在闹脾气,故意做给他看。紧接着又生出几分不屑的笃定——她坚持不了多久。
他太了解她了,从小娇生惯养,吃的穿的都和他一个用度,锦衣玉食惯了,花在她身上的不说最贵,但一定都是最好的。出门车接车送,在家有佣人伺候,连袜子都没自己动手洗过,哪里受得住那种小出租屋的苦。
那种逼仄脏乱的老破小,她能住几天?顶多一个星期,新鲜劲儿过了,吃够了苦头,自己就会灰溜溜地回来。
无非是闹脾气,想逼他服软罢了,他心里闷哼,不屑一顾。
宁家小白脸儿滚了,麻烦没了,他心里那块巨石松了,妹妹用不着时时刻刻监视了,爽飞了。他刚升任CEO,里里外外忙得不可开交,甚至都没去查问她住在哪,只当是场无关痛痒的小闹剧,等着她气消了,玩儿够了,自然会屁颠屁颠滚回来。
可他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月。
那天深夜,他刚解决掉一个跨境并购的大单子,从日内瓦回来,急吼吼回了那套‘爱巢’公寓。
结果屋里黑灯瞎火的,没人。
他身形定了定,眉头不可察觉起皱,信步往里走。客厅依旧,没有她乱扔在沙发上的玩偶,没有吃了一半的零食包装,也没有那只一进门就会扑过来尾巴摇成螺旋桨的小狗多比。
“狗呢?”他冷着脸,问旁边垂手侍立的佣人。
佣人低着头,小声回答:“先生,小姐搬走的时候……把小狗也带走了。”
陆庭洲站在那里,足足有好几秒没说话,眉宇间阴云密布。
太阳穴突
突地跳。
-
程不喜租的那套房子不在城区,甚至不在地铁线上,而是在离学校十公里外的一栋老式筒子楼里。楼道窄,光线暗,空气里有股去不掉的霉旧气味。
连电梯都没,足足爬了四层才到,那扇老旧的防盗门,在陆庭洲眼里跟纸糊的没两样,形同虚设,他压根没费什么力气,就差人撬开了。
很不巧,齐天受宁辞委托,偶尔会过来探望探望她,帮她修修灯泡,换些水管什么的。要么怎么说俩人是绝配呢,一个比一个倔,放弃那么好的条件不要,高级公寓不住,非要住老破小。哥几个也没招,只能尽量帮衬些。
这天他恰好顺路路过,就想着过来看看她,刚到楼下,恰巧就碰见了下课回来的程不喜。俩人相视一笑,程不喜就邀请他上来坐坐。
她手里拎着便利店打折的面包还有几盒酸奶,齐天跟在她身后头,帮她拎了一筐鸡蛋。
两人前一后走上昏暗的楼梯,刚到门口,程不喜脸上的笑意瞬间凝固了——
她租的那间屋子,房门竟然大开着。
一阵不好的预感顿时涌入心头。
齐天还不知情,余光瞥她后脑勺,问她怎么傻愣着不走了,直到顺着她的目光往屋里一看,才发现屋里有人,有个身形剽悍的男人正狂霸地坐在沙发上。
陆庭洲大马金刀坐在那张矮旧的沙发上,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块头大,气质孤标,本就逼仄矮小的旧屋在他的强势插。入下,显得小又滑稽,又憋屈。
程不喜看到他时,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干净净,眼神里满是警惕。
而当陆庭洲的目光扫过妹妹身后紧跟的齐天时,一个身量外貌不逊色于宁辞的青年,大哥脸色阴霾得要杀人。
行,真行。
“跑了一个,又来一个是吧。”他声音冷得能掉冰渣,指节捏得咯吱作响,这是要把人弄死的节奏了。
“你发什么疯!”程不喜吓得脸色发白,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死死挡在齐天身前,“他是我朋友!”
哥明显不信,屋里像真空了一样,他连脖子上的青筋都是暴起的。
程不喜不想和他吵,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转头对齐天说:“你先回去吧,抱歉。”
齐天眉头皱着,看看脸色发白的小嫂子,又看看沙发上那个浑身戾气的男人,虽说是大哥吧,但也没见过这么凶蛮的,实在不太放心,“你……”
“你先走,改天再说。” 程不喜强压着声调子里的颤抖,又催了一遍。
察觉她脸色很不好,是真的慌了,齐天也没辙,只好放下那筐鸡蛋,紧锁着眉,想了想还是走了,一步三回头。只不过走之前还是留了个心眼儿,把车停在楼下了,熄了火坐里面,没真离开。
“你怎么进来的,你撬锁——”程不喜看着被破坏的门锁,气得发抖。
大哥目光扫过这简陋到近乎寒酸的一室一厅,墙上贴着每日行程表,精确到小时,桌上堆着廉价的速食,怒火中烧。
他起身大步上前,伸手就去抓程不喜的手腕:“别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现在就跟我回去!”
“你放开我!”程不喜用力挣扎,声音陡然拔高,“你放手!”
她连“哥”都不叫了,陆庭洲气不打一处来:“现在说话都带响儿了?出息大发了啊,现在眼里是没人儿了是吧?”
他死死盯着她:“可以啊,现在都学会炸翅儿了。”
“我给你十分钟的时间,收拾好你的破烂,给我滚回公寓去!”
她无动于衷,一动不动,眼神里全是倔强,像一头不肯认输的小兽。
这一刻,大哥才无比清晰地意识到——她不是闹脾气,也不是在耍小性子等着他去哄。
她是真的,铁了心要从他身边离开。
这个认知像一根毒刺,猝不及防扎进他胸腔,疼得他呼吸一滞。他怒视她,她也毫不示弱地瞪回来。那双眼睛里,再也没有了从前的依赖和胆怯。
狭窄的楼道里,偶尔传来多比几声焦躁的吠叫,混杂着两人粗重的呼吸声,空气里弥漫着一触即发的火药味。
大哥怒火更烈,懒得废话,直接要将她强行带走:“少在这里作践自己,现在就跟我走。”
程不喜猛地躲开,脸色发白:“你别过来!这是我的地方,我不跟你回去!”
他根本不听,不顾她的反抗,大手死死箍住她的腰身,另一只手捏着她的下巴,强迫她仰头看着自己。
他太高大了,一身的腱子肉不是白练的,二人身体紧紧贴合,没有一丝缝隙。
呼吸缕缕交缠,姿势亲密得近乎狎昵,可眼神里,全是针锋相对的冰冷。
这种眼神彻底激怒了他。
“我说过,不准用这种眼神看我。”
“那该用什么眼神?”她开口,声音嘶哑,却异常平静,“感激涕零?还是像以前一样,又怕又依赖地看着你,大哥?”
“大哥”两个字,被她叫得毫无温度,只剩下满满的讽刺。
-
齐天坐在车里,越想越不放心,还是打了110。
警察很快过来,看着屋里正在爆发激烈争吵的兄妹俩。大哥脸色难看到了极点,来之前他喝了不少酒,一个月没见没摸她,整个人都是混乱的,生怕自己会直接扒了裤子把她就地给狠狠地办了,一边写笔录,一边用眼神警示她别乱说乱来。
警察走了,他反倒赖着不走了。
程不喜又气又怕,也懒得管他了,就是个神经病!她跑厨房自顾自做自己的事,给自己煮了鸡蛋面。
大哥还是陷在破旧不堪的棉布沙发里,妹妹的香味还在,她去了小厨房。
他闭上眼睛听着厨房里的动静,看着玻璃门上模糊的身影,淅淅沥沥的水流声,眼看着面就快要煮好,他火速抽两下纸巾抓紧完事儿。
妹走出来,却只给她自己煮了一碗,当他不存在,他顿时来了火。但是没有发作,程不喜呼噜噜吃了一半就饱了,拿当他空气,默默掏出单词本学英语。
屋子里静得只剩那翻书的沙沙动静,夜色渐浓,那沙沙声慢慢停了。陆庭洲抬眼,见妹妹趴在桌上,呼吸绵长均匀,竟是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垂着,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侧脸比在家时清瘦了不少。
他轻叹一息,起身脚步放得极轻,走到她身边俯身将人打横抱起。怀里的人很轻,隔着薄衣能触到温热的体温,他没叫醒她,径直抱着她出了出租屋,塞进车里。
再醒来时,她人已经躺在那套熟悉的高级公寓床上了。
看着窗外灰不溜秋的天空,她有几秒钟的恍惚。
抬手冰了冰额头,她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扑棱蛾子,拼了命飞出笼子,扑腾着翅膀想往更远的地方去,结果不过是兜了个圈子,又被人攥着翅膀尖,重新塞回了那个镶金嵌玉的牢笼里。
程不喜盯着窗外那片灰蒙蒙的天,没头没脑地,忽得哼哧笑出了声来。
-
宁辞去的地方是个快节奏的金融中心,课程强度大得吓人,作业,案例,小组项目排山倒海。
他把自己那家半死不活只剩个壳子的科技公司资料全带了过去。白天上课,分析案例,参加竞赛,晚上就钻研他那点东西,找方向,改方案,联系可能的人脉,盯着大洋彼岸的团队开会,处理危机,寻找融资。
睡觉成了奢侈,经常是趴在电脑前迷糊一会儿,天就亮了。
最累的时候,他一天只睡两个小时,靠浓咖啡硬撑。公司几次濒临散架,团队的人走了一半,他又咬着牙一个个找回来,或者重新招募。
累到极点的时候,他就翻开手机。
屏幕上是一张旧照,是牛街那夜,他和程不喜俩人第一次正儿八经出门约会,他抓拍的。
街道明亮,楼房新旧参差,一截礼拜寺标志性的绿琉璃瓦顶和月牙尖露在外面,傍晚天,她立在墙根底下,像一只漂亮的玉色蝴蝶,明艳又生动耀眼。
看一会儿,又会重新燃起希望。
第一个月是手忙脚乱的适应期,最难的是第二个月,公司账上彻底空了,最后一个兼职的技术员也要走,之前谈的几笔小投资全黄了。
那天晚上,他坐在廉价公寓冰凉的地板上,看着窗外陌生的霓虹,胃里空得发疼,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点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然后就着纽约夜晚八-九度的阴风狠狠抹了把脸,爬起来继续改商业计划书。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还是不要命的学,哪里有机会他就往哪钻,甭管什么大小应酬,他一个不落,厚着脸皮也要去露个脸。转机出现在第六个月。
在一个行业酒会上,他经人引荐,见到了蒋梁昌。这位东省的大老板名声向来复杂,褒贬不一。宁辞没抱太大希望,只是把自己打磨了无数遍的想法,不卑不亢地讲了一遍。
蒋梁昌听完,没说话,只眯着眼打量了他半天,那眼神阴觑觑的,问:“你能给我什么?”
宁辞抬眼,迎着他毒辣的目光,声音很稳:“我会让它上市。或者,我把它做到值你投资十倍的钱。”不卑不亢。
这话狂得没边。蒋梁昌却突然笑了,大金牙一闪一闪的,脸上横丝肉颤颤悠悠。笑得有些莫测。
蒋梁昌身旁还坐着一位大佬,看派头位份不低,约莫四十来岁,保养得宜,一身妥帖的西装,戴着副金丝边眼镜,常年面带三分温和笑意,看着斯文,眼神却透着股狠辣精明劲儿,是典型的笑面虎,说话更是滴水不漏,隐约听见旁人叫他“陆总”。
这位陆总听完宁辞的陈述,他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慢条斯理地从名片夹里抽出张名片递过来,声音平和:“下周,带详细资料来我办公室谈。”
蒋梁昌和这位陆先生的投资像一场及时雨,也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刀。钱进来了,条件也极其苛刻,对赌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半点余地不留。宁辞捏着那份协议,手指都在抖。可他没得选。
他咬咬牙,签了。
后面的四个月,是更不要命的四个月。
有了资金,团队重新搭建起来,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可随之而来的压力,也呈几何级数往上翻。蒋梁昌不是慈善家,他要看到最快的回报,容不得半点差错。宁辞几乎住在了公司,每天睡三四个小时是常态,咖啡当水喝。他必须赢,不能有半点马虎。
他必须赢。
那张对赌协议,就是悬在他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另一边,程不喜也没闲着。
文创店的老板娘很喜欢她,说她静得下有耐心,狠得下心学新东西,她设计的几款文创产品,被老板采纳,卖得意外不错。老板娘不缺钱,用超出市值三倍的价格买断。
她偶尔会听到一点宁辞的消息,通过财经新闻,或者齐天他们偶尔漏出的口风。她知道他做得很难,也知道他好像快做到了。
每次听到,她就会低头学很久的英文,抱着单词书啃得更狠。她从前最厌恶的学科就是英语,甚至是不学,考试故意交白卷,就是害怕哪天突然被送出国去,她不想离开养父母,那对她而言,变相就是流放。想着要是英语成绩太烂,养母就会舍掉那个心思。
可现在不同了,宁辞在国外,她要学好英语,将来万一能派上用场呢,万一能去到他身边呢?是不是?
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隔着千山万水,用自己最笨拙地,最艰难地方式,朝着对方的方向,一点一点地挪。
反抗家里,不是为了叛逆,而是为了能拿到一张入场券——一张能让自己堂堂正正,站在心上人身边,和他并肩而立的入场券。
-
十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对宁辞来说,是无数个不眠的夜晚,是无数次在破产边缘挣扎,是签下一个个近乎卖身的条款。
终于在国庆节那天,他那家曾经无人看好的小公司,抓住了一个小小的技术风口,估值像坐了火箭一样往上窜。
虽然离上市还有距离,但那份对赌协议里最可怕的天文数字,他达到了。
还清协议那一刻,他站在异国凌晨空旷的办公室里,看着窗外陌生的城市灯光,没有狂喜,只有一种虚脱般的平静。
他拿起手机,翻出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手指悬在拨打键上,很久,最终还是没有按下去。
还不行。他想。还差一点。
十个月,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
临门一脚,即将上市,最后关头几乎是踩着钢丝走过来的。
上市前夕,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他连续七十二小时没合眼,硬是带着团队一个个啃了下来。
敲钟那天,他站在交易所里,听着周围的喧嚣,感觉有些不真实。
成功了,对赌赢了,蒋陆二人投的钱翻了几倍,他自己的那点股份,也终于让他有了挺直腰板的底气。
他没有多停留,仪式一结束就直奔机场。十个月,他一天也没多等。
回来那天,是十二月,北城下了今冬第一场雪。
-----------------------
作者有话说:hhhh审核酱太mg,都删了看不到真没办法
下章就结婚,下章结尾差不多开始到文案4
(第一次写大长篇,很珍惜笔下的每个角色,希望一切都能有始有终有头有尾,感情是来之不易的,一见钟情也好,日久生情也罢,都是珍贵的,不能被忽略的,都是要被看到的,这个故事从去年12月开始连载,写到现在,没有特别能达到我的预期,但是我真的很花了时间和精力在写,谢谢大家一直的等待和包容QAQ)
下面剧情大多都是强制爱部分,会很狗血,不太适合控控口味激烈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