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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工作结束得晚, 回来已经大半夜了,原本打算在办公室将就一晚,想想还是过来了, 顺便把冰箱填满。
在家乐福买了一堆吃的,都是妹妹喜欢的, 最近忙着期末考,每天起早贪黑, 瞧着似乎又瘦了。
妹奴, 妹控, 妹宝男,唯妹主义——妹在他身上下蛊了。
屋里静悄悄的,多比在狗窝里呼呼大睡, 狗盆里堆的全是冻干。
妹睡得很沉,长发散在枕头上,像一滩华丽的墨迹, 胸腔随着吐息均匀起伏。
走近了才发觉她又枕着那件黑色的克罗心外套了,依旧没穿内衣。薄薄的一层吊带裙里面真空,樱桃尖颤颤巍巍凸起, 像是在等人来采撷。一屋子的小狗味。
哥眉头不自觉地蹙起, 夹。腿?这衣服有这样好夹?
他俯下身,伸手想将那件陌生外套从她怀里抽走。
可越想抽走她反而抱得越紧, 像是抓住了什么舍不得放手的宝贝。但凡他加重力气, 妹也同样使劲地往回拽。
“……”
大约他力气使得有些重了,妹不安地动了动, 脸颊无意识地蹭到他手背,樱唇溢出一声极轻的嘤咛:“唔...不给...!”
她擎小喉咙就甜,声音软得不像样, 像化掉的奶糖。
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撩拨。哥下束一紧,小腹像被投入火星,瞬间燎起一片滚烫,他可耻地别开眼:硬。了。眼底翻涌起一抹再清晰不过的渴望,直直地锁住床上那毫无知觉的娇柔躯干上。
也罢。就这一次,一次就好,他保证。
他执起妹妹雪白的酥手,缓缓放到身下,内心不断祈祷:不要醒。不能醒。
妹才不愿意醒,她正在做一场甜蜜旖旎的美梦。
梦里不是这张蓬松柔软的公主床,而是一张更小更硬的板床,宁辞睡在她身边,张扬痞帅,一身黑,胸膛白皙精壮,笑着喊她程小满,她趴在宁辞身上,搂住他脖子,自上而下冲他咯咯笑。
唇边同步浮起憨憨甜蜜的笑意,睡得愈发沉,喃喃:“大坏蛋…”
三个字,含混不清,像梦呓。
哥喘息之余听见了这声嘤咛。
“……”
“…”
谁是大坏蛋?
…
一觉睡到自然醒,梦里宁辞的气息、温度、喘息,仿佛近在耳畔,还有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sweet talk....睡醒了都能清晰地回忆起,简直叫人头皮发麻。
程不喜坐起身,胡乱地挠头,直到把头发弄得乱糟糟,仿佛这样就能把那些想入非非的画面从脑子里甩出去,效果为零。
发觉一夜之间,自己的左手手心莫名其妙肿了,还有些发红充血,她没当回事,以为是压的。
忽然瞥见身下被蹂-躏得不像样的那件黑色克罗心外套,宁辞的,再结合昨天梦里可耻的行径,以及摩擦这件衣服时产生的满足感....
屋里弥漫着一股异样的香气,湿淋淋的小狗味道,她的脸颊一下子红透了,像刚摘下的水蜜桃。
别想了别想了…她强迫自己忘掉。
趿拉着拖鞋,心神不宁地推开卧室门,只想赶紧去厨房灌一杯冰水冷静冷静。
然而客厅里有人。
哥穿着简单的家居服 ,背对着她,正站在桌前煮牛奶,晨光将他挺拔的背影勾勒得清晰。
哥穿衣呢,总有种不动声色的讲究,衣服永远是顶级面料,剪裁极度合身,像第二层皮肤一样熨帖,也恰恰是这种熨帖,让肌肉感和线条更重。
这个点,公寓里应该是空的,只有她一个人才对。
然而:“……”现实给了她重重一击。
程不喜的脚步唰的钉在原地,人瞬间清醒。
忽然间意识到自己身上只穿着一件吊带、一条内裤,吊带里面还是空的,而大哥就在眼前。
她脸蛋瞬时涨红,歘一下冲回卧室,“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手忙脚乱拉开衣柜,掏出一件高领毛衣和一条休闲裤,又摸出内衣飞快地往身上套。
奈何太过慌乱,动作有些变形,内衣背后的扣子扣了半天怎么都扣不上。
这时房门被敲响,她急急忙忙回应:“来、来了——马上!”
越是着急越是扣不上,哥耐心耗尽,推门进来。
四目相对,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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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弥漫着浓郁的咖喱香气,哥神态自若,将一杯刚热好的牛奶放在餐桌上,推至她面前。
这会儿她已经穿戴整齐了,头发也理顺不再乱糟糟,只是脸颊红晕未消,眼神飘忽,不太敢直视哥的眼睛。
大哥目光平静地掠过她紧绷泛红的脸,什么也没说。
不过刚才在帮她扣内衣带子的时候,他故意加大了手劲,从他的角度几乎是一览无余的。
喉结略微浮动,强行压下心底那点儿想要触碰的念想,叮嘱她说:“快点儿喝,马上冷了。”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听不出情绪。
“噢..”程不喜小声应道,听话握住热乎乎的牛奶杯。
话虽如此,她头低着,依旧能清晰地感觉到大哥的视线,密密麻麻地落在身上,像探照灯。
很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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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盆里的食物全都换过了,换成味道不如冻干和肉罐头的狗粮。因为多比爱吃冻干,妹就全部给它喂冻干,可零食吃多了对狗并不好。
发育中的小狗应该多吃狗粮,这样才有营养,有助于长身体,零食吃多了会把胃口养刁养坏,会营养不良,养小孩儿也是一样的。
她太过慈悲也太过心软,下意识会惯着小狗,小狗爱吃零食就全部给它吃零食,小狗不爱吃狗粮就不吃,这样是不对的。
大哥在这方面比她有经验得多,小时候她也是一样的,张牙舞爪的小馋猫一个爱吃零食,甚至为了吃零食而不吃主食倒反天罡,挑食是常有的事,哥从不惯着。
多比似乎也察觉到了来自主人的主人的严厉,巴巴儿地盯着,像是知道以后不能天天随心所欲吃罐头了,苦唧唧地汪汪叫两声,叫有用吗,叫完老老实实去吃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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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这天按照惯例,全家必须坐在一起,吃热乎乎的汤圆还有饺子,奈何今年爹妈有事外出,二姐又有通告要赶,就只剩下兄妹俩大眼瞪小眼。
哥把餐具又往她面前推了推,“趁热喝。”
程不喜捧起杯子,小口小口地喝。温热的牛奶滑进胃里,稍微驱散了一点不自在,但大哥的目光还停在她脸上,她只好没话找话:“哥,你今天怎么没去公司?”
“今天冬至。”他收回视线,拿起桌上的平板电脑划着,“过节日。”
省略的后半句,是以后岁岁年年,我都想和你一起消磨光景,蹉跎良日。
“哦。”她这才想起来,又低头喝了一口牛奶。
多比在桌底下蹭她的脚,呜呜地哼唧,大概还在为狗粮的事委屈。她想弯腰去安抚,大哥的声音从对面传来:“不用理它,吃你的。”
伴君如伴虎,她摸了几下赶紧坐直了。
哥看完邮件,放下平板。餐厅里安静得很,只有多比跑动的声。他忽然问:“手怎么了?”
程不喜一愣,把左手往袖子里缩了缩,“没怎么。”
“肿了。”哥很直白地挑明。
“可能……睡觉压到了。”她含糊道。
他没再追问,而是起身去厨房盛咖喱。她悄悄松了口气,把左手抬起来查看。
她也纳闷儿,怎么好端端的就肿了?难道昨天她用手抓过什么东西吗?好像没有吧,她只抓了那件外套…正疑惑不解着,哥拿着一支消肿清凉的药膏出现在眼前。
没等她反应,手腕就被一只温热的大掌覆盖住了。
哥将昨夜放纵过火,弄的红肿的小手捉进手心,挤出药膏慢慢地涂抹。
一边涂抹一边皱眉,怪自己不知节制,次数太多,有些过了。
程不喜习惯于这样的对待,因此并不抵触,只是目光虚虚散散地落在地面,不知道小脑袋瓜子里都在想什么。
哥不笑时嘴角自然下抿,透出冷硬之感,可眉梢一挑,那点冷意倏然化开,成了懒洋洋的暖。
白色衬衫领口闭得严实,领带是深沉的绀青色,打得一丝不苟,严丝合缝地卡在喉结下方,透出强烈的禁欲感。
“在想什么?”他问,是很俊凌的眉压眼。
她眼珠微颤,思绪回笼,视线从地面收回落在他的下巴处,又缓缓转移到他的眼睛。
都说对视是人类不带欲望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精神接吻。
她倒不觉得,也没有这样觉得,她只是觉得这一双眼睛比起从前,更沉了点,更暗了些,看不透,摸不着。
他是个捉摸不透的人。
感觉像是长久俯瞰着长满青苔的深井,不论怎么往里面扔石头,那个人始终如一,波澜不惊,没有回音。
所以,水下面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
默默看了会儿,似乎是想确认什么,又想开口承认什么。
她很想说:哥,我有喜欢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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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后还是一个字都没说,因为哥被一通电话叫走了。
走的时候妹还坐在椅子上,牛奶喝了一多杯半,背影纤细直薄,手臂撑在身体两侧,探出半边身子,绕过玄关目送他,小狗一样。
他立在门边,沉默凝望,忽然间涌上万千思绪。
很像年轻妻子目送出门工作的丈夫那样,带着无尽的惦念,出入平安。在无数个清晨日落里,柴米油盐,日子就这样慢慢悠悠地过下去,好像也不错。
他不求什么,是富贵是贫贱,是春夏还是秋冬,只求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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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这天用不着回家,一个人呆家里又很无聊,惦记宁辞,于是就约他下午出门逛街,去大栅栏,对面欣然接受。
程不喜长相遗传了亲爹所有的优点,亲爹高大帅气,皮肤很白,气质又像早故的母亲。眼尾细长微微下垂,不笑时有些清冷疏离,笑起来则弯弯的,卧蚕明显,往那儿一站,像初夏清晨沾了露水的栀子,干净里透着一股子甜津津的生气。
她没开车,两人两车不方便,宁辞说他开一辆黑色的车来接她。
下楼,没想到他居然开的是大G,她不由得愣了下,宁辞从车里下来,遥遥这么一打眼,蓦地笑了。
俩人有怪癖,都喜欢学对方穿衣服。每次见面都暗自记在心里,这不,今儿倒好,全撞。都不约而同地穿了鬼冢虎,大鹅,还都戴了mlb的帽子,黑白撞色,红黑交织。
宁辞走到她面前,上下将她欣赏打量,嘴角不羁一扬:“暗恋我?”
“学我穿衣服?”
程不喜也没想到撞这么齐,简直就是情侣款,明明来之前也没打过招呼约定过什么啊,气得转过身不理他,宁辞见状急急忙忙又去哄:“怎么了怎么了。”
伸手勾她肩膀:“生气了?”
她生起气来的样子格外招人。
不说话,“真恼我了?”
宁辞失笑,没招啊:“行行行。”
他败了,他投降:“是我暗恋你,是我天天琢磨怎么亲近你,我学你穿衣服,行不行?”
这还差不多。程不喜红着脸停止气鼓鼓,转过身来正眼瞧了几瞧,他的头发比起之前好像又短了点儿。
目光落在他大敞的领口,和日常领口紧闭严合的大哥比较起来,他总是这么的张扬且豪气,俊美皮囊裸-露得大大方方。
那衣服里像是有阵阵暖流,散发着无尽的暖意香气,引诱她分心,一股邪念涌入大脑:要是能钻进去,和他穿一件外套就好了。
额。见鬼。
她被自己荒唐的念头惊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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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G停稳,从地下停车场出来,眼前就是大栅栏。
程不喜骨子里钟情大尺寸的车,比如SUV,梦想是开坦克300,可家中大哥和养母的座驾要么偏商务要么都是轿跑,她很少有机会坐大G这种越野车,今儿算是过足了瘾。
经过Berry Beans,她一眼瞥见橱窗里蓬松可爱的小蛋糕,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宁辞在她身上装了监控,轻易捕捉到,也不出声,就径直笑着往里走。
她:“……”
后知后觉自己的小心思全被他摸透,并且他倒好,也不说点什么,直接就大摇大摆地进去了,她还能怎么着,追上去啊。
点了招牌巴菲,二人占据一张小圆桌,宁辞注意到她的包挂上是一颗迷你的足球仿真挂件,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也没听她说过喜欢足球啊,挑眉问:“爱看球?”
程不喜低头看了眼手机包:“你说这个么?唔,这是小时候去看亚冠,得的纪念品。”
“一直挂在这个小包上,我都快忘记啦。”她眼眸晶晶亮。
至于喜欢看球,她解释说:“我是因为家里人....嗯,我哥爱看,被他影响到,以前经常陪着他一块儿看,哦对,他喜欢卡卡。”
说到这儿,她愣了下,好像不论说什么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绕不开他,从小到大,大哥几乎已经占据了她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了无处不在的一部分。
“是吗?”宁辞笑,“我喜欢C罗。”
09年吧,那年他七岁,第一次看欧冠,彼时的皇家马德里迎来两个旷世奇才,一个是上帝之子,一个是惊天杀神。
卡卡就是那位上帝之子,而C罗是惊天杀神。
宁辞不禁对她嘴里的哥哥更为久仰和好奇了,真想和这位大哥见一面,毕竟以后他成了小舅子,这大舅哥怎么着也得好好哄着、伺候着吧?
“你呢?”他转问,说了半天都是哥哥,“你喜欢哪个球员。”
“我.....”她眼神飘了一下,“我没有什么喜欢的。”
宁辞笑着:“骗人。”
程不喜仔细想了想,轻声说:“我喜欢莫德里奇。”
想起从前,那些夏夜和哥哥围坐在一起看比赛的日子,她眼神不觉覆满了温润的华光。
“很少有人能像魔笛先生那样性格好,简直就是....”
宁辞自然往下跟道:“简直就是克罗地亚一段美丽的传说。”
程不喜先是一愣,紧接着重重:“嗯!”
可说完又觉得遗憾:“可是他年纪越来越大了,好像快要退役了,好希望他能继续留在绿茵场上,当个教练什么的....”
“有时候,就很羡慕罗总和梅西他们啊。”
“怎么?”
“他们是天之骄子,包揽金球奖、足球先生,有无数的球迷,身后多得是前仆后继的人,而有的人终其一生,也不过是块背景板,天才路上的垫脚石,他们的身后空无一人,孤家寡人。”
宁辞喉头一滚。
她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太天真,过于理想化,这个世界总要有人是第一名,总要有人做英雄:“不许说我异想天开,我真就是这样想的。”
“为什么要说你。”宁辞大咧咧地弯下腰,轻戳她额头,“你说的没错啊,总要有人当英雄,不是他们也会是别人。”
换做别人,会毫不留情笑她圣母心泛滥,“你不觉得这样很圣母吗?”
“巧了,我是圣父。”宁辞悠悠地道,单手支着侧脸,另外一只手抚摸着她包挂上的毛茸茸。
你是圣母,我是圣父,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
或许之前程不喜还会担心,可当见识过他的圈子,他赢得的那些荣耀,程不喜暗暗想,可你的身后并非空无一人。
“对了,你说的那部电影,我看了。”
“唔?花束般的恋爱么。”
宁辞点点头,“是啊,结局太过悲惨。”
“我也是被骗去看的。”程不喜摊手,“哭的稀里哗啦。”
“哭了?”
“嗯。”
“我瞧瞧。”话音落,下巴被抬起,整张脸忽而被他捧在手心里。
“你干嘛!”她嗔叫。
宁辞好整以暇欣赏她的表情,那双含烟水的漆黑眸子蕴着沼泽雾气,把他魂勾走的小兔子精。
“以后跟我在一块儿,我不让你哭的。”他如此这般承诺,话音虽轻,但情义不轻。
程不喜:“……”猫瞳微微瞪大,有些不可思议。
像是有一只温柔的手,隔着肚皮,摸了摸她的心。
给我看看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