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希莉盯着他,她最近常常这样。助理无须为律师担忧,这是另一条不可越界的规矩。助理的职责是尽其所能为律师接到优质的案子。至于说接到的诉讼案档次太高会让律师快速丧命之类的顾虑,则不是助理该操心的。“好吧好吧,”她说,“我就说你不得不去出席一场庆功宴好了。”
“跟德洛摩西尔兄弟一起?饶了我吧。我宁可和你一起去见卖炭的那些家伙。”他喝完杯中酒,将酒杯倒了过来,叹了口气说,“真没法放心让你一个人对付难缠的客户。完事之后,”他凶巴巴地加了一句,“咱们再去好好喝几杯,如何?”
“我同意。”艾希莉郑重其事地说,“不过先得和卖炭的家伙们待一个小时。”
“元理,”教长庄重地说,“不可被我们赋予名字。它是一切可能性背后的推动力。但是,切勿忘记它受到诸多限制,能产生的效力十分微小。”
他停住话头,环视着大厅长凳上坐得满满的人。毫无疑问,这里五百名渴求知识的莘莘学子中,每一位都自小立志要成为魔术师。亚历克修斯天生就属于愤世嫉俗的那类人,自任教长以来,现实更是把他仅存的理想主义磨灭殆尽。尽管如此,他仍然自认为对每年招收的见习生负有一项重大的——甚至可以说神圣的——责任。他必须让新生尽快意识到,他们到这儿不是来学魔法的。
“从本质上讲,”他继续说道,“元理可以被用作护盾,也可以被当作剑,但后者的效力要小得多。防守与攻击,仅此而已。它无法治病救人、起死回生、点石成金、让人隐身或是增强女人缘,也不能凭空造物,或者改变已经存在的事物。它可以防御诅咒,也可以施放诅咒,但这些只是元理存在的真正意义之外的附带功能。正如皮革、骨粉和黏胶是养猪业的副产品一样,力量也只是元理的副产品。”
正如他希望的那样,这一番朴实无华的比喻在那帮满怀崇高理想的听众当中引起了一波带着厌恶的轻微骚动。他们可没料到教长会这么讲话。他们来到这里,期望的是学到一些高深莫测,又能让人赚个盆满钵满的行业机密。幸运的话,到了明天这个时候,下面那些正抬头望着他的、激情洋溢的年轻脸庞就会少二十张左右。那些想要学习如何把哥哥变成青蛙的小兄弟,以及那些生在运输商人之家、被家人打发来学习控制海风和召唤精灵的孩子将会收拾行李踏上归途。如果他尽职的话,到学期结束之前,这里的小傻瓜至少会减少一半。
“明天,”他说,“我将会向你们解释元理立足的四大假想。等你们掌握了这些知识——具体能掌握多少就得看你们自己了——就可以从元理的六个层面中选择一个方面进行研究,我们也会进行相应的分班。这里提醒一下大家,余额尚未缴清的学员无法被分班。下课。”
教书育人,不过如此。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方正的石室,里面有一张木板床、一口巨大的橡木书匣,以及整个城邦最华丽炫目的马赛克镶嵌画天花板——甩掉身上的礼服长袍以及那双滑稽的紫色靴子,坐在床边,耐心地拨弄着打火石和火绒,直到一缕微光不情愿地亮了起来。
在他房间的正下方,人们正在餐厅里准备晚餐。要不了多久,总务长就会来敲门请求许可,以便解开把宴会桌上方的大吊灯锚定的绳结,降下吊灯点起烛火。教长痛恨这样的干扰,尽管这是每日仪轨的一部分。晚餐的喧嚣会打扰他的阅读,还有,几乎每天在昏暗的屋内走动时,他都会在那该死的吊灯锚柱上撞痛脚趾。
当初,他执意要了没有窗户的房间。它的天花板上的马赛克久负盛名。从那数千个镀金嵌块上反射出来的灯光足以用来阅读了,只要他尽可能凑近灯火,把书举到离鼻尖几寸远的距离就行。亚历克修斯知道自己是极易分心的人。如果房间有窗户,他会去眺望窗外的景色而忘了读书;如果墙上有挂毯或壁画,他会坐在那里呆呆地盯着看而忘了去思考先辈们的深奥论点;如果他不是用一块粗面包、一壶水和一颗苹果打发晚餐而选择去餐厅用饭,那么饭后的时间肯定会被荒废,甚至还会糟蹋第二天早晨的时间。
因为这种生活方式,他被人冠上了“伟大苦行者”的称号,荣耀加身。说来好笑,他可能算是这座城市一个世纪以来最受尊敬的教长。对一个看书时总是翕动嘴唇默读且完全不屑于掩饰这毛病的人来说,这可真是了不起的成就。虽说他要花比同僚多两倍的时间才能掌握新的学术进展以及新推出的假说,但他总归还是能够弄懂它们。比他更有天赋的人往往懒惰,不肯费心阅读原文,只依赖别人写的概述,因此总会犯错。只要引述一段艰难记诵下来的文字,就能把他们驳得哑口无言。
这些人中居然有不少对他颇有好感。他完全没法理解。
今晚他给自己安排的苦修是阅读一篇关于信仰本质的新著述。很明显,这篇专题论文是某个城邦学院的年轻掌院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为打发时间而拼凑出来的。这位作者似乎只动了动脚趾头,在文中对元理的直觉理解却是教长想破脑袋都比不上的。但他却宁可把大部分的清醒时间以及相当比例的家族收入投入到快步马轻驾车比赛中。这名精力充沛的年轻健将提出,正如水晶棱镜或玻璃对阳光可以聚焦阳光,信仰也可以起到聚焦元理的作用。他指出,元理正如阳光一样无所不在,弥散四处。只有经过了坚定意志的过滤,才能聚焦成足够照亮地底黑暗、灼烧成洞的光束。
教长皱起了眉头。这比喻简洁又准确,将他从来无法自己归纳清楚的对元理的一贯感受表达了出来。很明显,这小子有着不同寻常的天赋。而且这还只是著作的第一章,一般只用来陈述作者论点中最浅显易懂的部分。其他学者推荐给他的那个惊世骇俗的新假说还藏在剩下的七十八章里面。看来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了。
就在他开始觉得头痛的时候(他手里的文稿无疑加重了症状,文章写在三手的旧羊皮纸上,字迹乱七八糟),门被敲响了。这意料之中的干扰他已经等了半个小时。他咕哝了一声。一道光从门缝中射了进来。
“很抱歉打扰您,教长。”
他又嘟囔了一声,试图不把注意力从阅读中移开。不知为什么,今晚来敲门的不是总务长。门口传来的是他不熟悉的年轻女性的声音,大概是总务长的哪个女儿。如果他还想用自己的愚钝脑袋来理解眼前这深奥的假说的话——
“很抱歉打扰您,”声音继续道,“如果您能给我几分钟——”
该死,是个学生。“我在看书。”他一边吼,一边把书竖起来,举到鼻子尖,“走开!”
“我发誓,不会占用您很多时间的。求求您了。”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教长尼基弗鲁斯五世,”他严厉地说道,“在阅读圣典《万物终寂灭》时被打扰,当即口出诅咒,导致那不幸的傻子立马就被闪电击中,后来好不容易才辨认出来她是尼基弗鲁斯的亲生女儿,前来提醒父亲房子着火了。我建议你明天课后再来找我。”
能避免干扰当然再好不过,但如果避无可避,那顺其自然才是最省时的解决方法。他从地上捡起一根干草放在书上当作书签,然后抬起头来。
也许不是什么严重的干扰。她高挑单薄,有着瘦削的面庞和淡蓝色的眼睛,眉目看起来有十五六岁,但身材就像当妹妹的穿着姐姐的旧衣服,很久以后才能把那身衣服填满。被家里推出来学手艺的似乎总是那些瘦巴巴的小孩。他自己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同样瘦骨嶙峋。他有点心软了。
“有话快说吧,”他说,“我能为你做什么?”
女孩在地上跪下了——不是在表示顺从,只是家里没有椅子造成的本能习惯。“我要一个诅咒。”
亚历克修斯闭上了眼睛。这样的请求今年来得特别早啊。他打算义正词严地拒绝她,但不知为什么,话到嘴边又收住了。怎么回事?好像那孩子身上有某种讨人喜欢的正经气质在促使他答应她的请求。
“用来做什么?”他问道。
看那女孩的表情,好像他问了个傻问题。“我想要诅咒一个人。”她说,“您能教我正确的诅咒吗?求您了。”
我可以解释一番,可以从四大假想说起,进一步阐释元理的理论基础,简单地总结一下信仰的作用(也许可以用玻璃聚焦阳光来打比喻……),解析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以及滥用力量的后果,让她理解自己的要求有多可笑。亚历克修斯心想。或者我可以直截了当地拒绝她。
“这取决于你要诅咒的人和原因。”他没把拒绝的话说出口,反而答道,“你看,要享有诅咒带来的益处——抱歉,不是那个意思——要想让诅咒生效,必须确保它立足于受诅咒者的某个行为之中。俗话说,没人能诅咒清白之人,这话虽不是百分百正确,但也差不多是——”
“噢,他才不无辜呢。”女孩颇为自信地打断了他的话,“他杀了我叔叔。”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这是个好的开端。”他说,“至少我们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诅咒立足的行为。如果是不正当的谋杀,效果会更好。但就算杀人者是有理的一方,只要他的行为本身是暴力的,造成了伤害,诅咒也能成功。所以我才说刚刚引用的那句俗语并不是完全正确。”
女孩思索了片刻。“他的行为虽然合法,却不正当。”她说,“杀人怎么能说是正当的事情呢?不能。就是这样。”
教长没打算跟她在这一点上争辩。“你刚才说合法——”他开口。
“我叔叔是一名辩护律师……生前是。”女孩微笑,“不是特别好的那种。他一辈子从来没杀过人。他接的委托全是遗嘱纠纷和离婚案,您明白吧。”
亚历克修斯强忍笑容,他想起了他出生的城郊地区的那尊著名的雕像,铭牌上写着——
纪念拳击手尼基塔斯
他终其一生
未曾伤害过任何人
千真万确
“也许他入错了行,”他说,“我猜是另一名辩护律师——”
“他叫巴达斯·洛雷登,”女孩突然说,“我想他挺有名的。现在您可以告诉我诅咒了吗?”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没那么简单,”他说,“首先,不存在什么特定的诅咒。事实上,你就算什么都不念也可以成功地给人下咒。你真正需要的是一幅图像——”
“我有。”女孩边说边伸手去掏袖子。
“脑海里的图像,”亚历克修斯继续道,“导致你想要诅咒他的那个行为的生动图像。”他咬咬牙。从长远看,想要省时省力,不如现在一次性讲完,“原理是这样的:符合要求的行为,比如暴力或伤害性的行为,会扰动我们称之为元理的力量。”他知道这么说很不准确,但他压根儿不在乎。但女孩似乎能听懂。“如同你将一块石头扔进水里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水会被石头推开,原来的水体中短暂地出现了空隙。之后水会回填进来,但涟漪却持续向外扩散。我们偶尔能做到的,就是在那空隙中放进一些东西。这就是所谓的诅咒。”
“我明白了。”女孩说道,“那么水怎么办?我是指,原本应该回填进来的水。”
亚历克修斯颇为赞赏地笑了。“这是个好问题。”他说,“去干预已经存在干扰的地方通常会使局势恶化——不,这么说并不恰当。应该说,当我们加剧干扰的程度时,反作用力是难以避免的。具体来讲,反作用力一般比诅咒本身的力量更强。”
“你受到的反噬比你施加在对方身上的伤害更大?”
亚历克修斯欣慰地点点头。“你说得对。”他说,“这就是为什么在学习施放诅咒之前,要先学习抵挡诅咒。不然,可能你让敌人断腿的同时,也弄断了自己的脖子。”
女孩耸耸肩。“这我不在乎。”她说,“您能教我怎么做吗?”
亚历克修斯在膝盖上敲着手指。研究元理的学者绝对不会去当玄学杀手,随便替别人给陌生人下咒。这不仅是出于社会效应的考量,也是因为风险太大。在自己的意识中诅咒别人引起的反作用力已经够大了,要在身处别人意识的时候抵挡反作用力以求自保,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除非你对自己在做的事情有十足把握。教长很乐意承认,自己没有那样的把握。
“不行。”他说,“这件事没得商量。我能做的只是替你施下诅咒,但是——”
“可以吗?”
他脑子里准备好的解释淡去了。“很难,”他说,“成功的概率不大。我得先尝试进入你的意识看看。”
“您能做到吗?”
亚历克修斯扯了扯自己的胡子。说自己做不到是最容易的事。这也是事实。至少,要证明自己做不到简直易如反掌。三周之后,在授课厅里,他就会证明给学生看。但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要真努力去做的话,也并非做不到。前提是你愿意做。
“大概吧。”他回答道。
“要怎么做?”
亚历克修斯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不确定,”他回答,“有时候能成功并不表示你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就像钟表上好了发条才能运转,但坏了的钟表偶尔也能显示正确的时间。”
女孩望着他,“什么是钟表?”
亚历克修斯含糊地做了个手势,“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试一下。但我不打包票。”
“谢谢。”
“不用谢。现在我要尝试构想当时的场景。我要看到石头击中水面的那一瞬间。就是那一瞬间,不是其他时间点。你明白吗?”
“明白。”女孩的双手托住下巴,眉头紧锁,“您是要我告诉您当时发生了什么。”
教长摇摇头,“不,我要你告诉我你记得的场景。二者是有区别的。当你想起那件事,或者有什么东西触发了你的回忆时,你的脑海里是不是瞬间会出现一幅图像?”
“是的。就那么一瞬间,凝固的场景。”
“很好。”亚历克修斯深吸了一口气,“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女孩抬头望着他。“叔叔正试图击中他——像是切割,不像是直刺。他把叔叔的剑推到一边,捅中了他,然后他自己的剑就断了。我能看到断掉那截剑戳在我叔叔的胸膛里。看起来很奇怪,那么一大截金属插在人身上。就像插在针垫上的针,或者是插在黄油里的餐刀。”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他脸上是什么表情?我是指你叔叔。你看得到吗?”
“啊,当然。”女孩低头凝视着交叠的双手,“他很恼火。”
“恼火?”亚历克修斯重复。
“没错。就像你失手打碎了杯子或者是不小心在钉子上钩破了衣袖时那样。他很恼火,因为他犯错了。他对自己的击剑技术相当自豪。他知道自己不是什么顶尖高手,但他每天都花几个小时训练。以前他在苹果树上挂了一个装满干草的袋子,用一根树枝戳来戳去。他知道那些动作的名称,经常一边练一边喊出来。每次他犯错时都会恼火。我想他最后的时间只够感觉到恼火了。”
“我知道了。”亚历克修斯说道,接着他冒出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一定很喜欢他。”
女孩点点头,“他比我大八岁。大家都说,二十三岁是差劲剑手的黄金年龄。”
啊,原来是这样,教长想。二十三岁,在西郊地区,叔叔和侄女结婚是很寻常的事。这很有用。要留住转瞬即逝的画面,没有比爱情更强大的力量了。他闭上了眼睛——
“您开始了吗?”
“是的,别吵。”
“可是,我还没告诉您我想要个什么样的诅咒呀。”
亚历克修斯不耐烦地长出一口气。指望他间接施咒还不够,还得是特定的诅咒。这要求真够高的
“说呀?”
“我看得到他。女孩说,“他在法庭上,和我面对面。我们俩手里都有剑,他冲我捅过来了。然后——”
亚历克修斯警觉地挥挥手。“停!”他说,“不然你会自己完成诅咒的,那样的话反作用力会同时落在我们两个身上。相信我,我知道你想干什么。”
他再次闭上眼睛,法庭的场景就像镌刻在眼睑内的一幅画似的出现了:高耸的穹顶、环绕着撒了沙子的地面的一排排石凳、法官的高台,以及让律师在其中等候指令的大理石包厢。他眼前是洛雷登的背影,越过他的肩头就能看见那个女孩,她已长大成人,美丽得异乎寻常,让他感到不自在。从巨大的玫瑰花窗透进来的红蓝光芒在她的剑身上灼灼欲燃。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薄金属片,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比实际要短,像是她的手的一部分,一根直指前方的手指。他看到洛雷登向前进攻,动作优雅简洁,女孩反手高位格挡。接着她身子前倾,手臂几乎不动,仅靠手腕翻转的力量将剑刃平刺出去。洛雷登肩膀一沉,想把剑撤回来格挡,但已经太迟了,这就是过于自负的下场。因为洛雷登背对着他,亚历克修斯看不到他受伤的位置,只看到剑从他手里脱落,他踉踉跄跄地倒退几步,弓着身子栽倒,在脑袋撞上石板地发出闷响之前就已经丧命。女孩一动不动,剑尖直指向他。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从未看过那男人的相貌,也没有问过女孩的姓名……
等等。这就来了。
想象一下,晚上,在你的书房,当你俯身在灯前专心阅读时,有苍蝇在你耳边嗡嗡盘绕,或者有飞蛾在你耳边扑扇着翅膀。你手指合拢一把抓过去,巨大的拳头映衬着小得可怜的飞虫。它要么被你捏碎,要么及时逃开。就算它侥幸不被抓住,你巨大的手扰动空气形成的紊乱气流仍然会在一瞬间将它卷得失去控制,无助地拍打着翅膀——此时亚历克修斯就感到一只巨手从后方向他扫来。他看不见,但可以感受到紊乱的气流持续打击着他,如同身在惊涛骇浪中。他无能为力,要么被那只巨大的手捉住,要么躲过一劫。
它没有捉住他。气流狠狠地向他拍打下来,如同一扇门打在他脸上。他试图出声,肺里却没有空气。于是他大张着嘴,从床上摔了下来。
“您还好吧?”
“不好,”亚历克修斯回答道,“扶我起来。”
女孩拽住他的袖子将他拉了起来。她力气相当大。“怎么样?”她问道,“成功了吗?”
“我完全不知道。”教长一边毫无必要地大力揉搓后脑勺上轻微隆起的包,一边抱怨道,“在我的意识里,或者说在我们的意识里,我杀了他。更准确地说,是你杀了他。至于现实中到底——”
女孩忽然松了手。“但这不对,”她说,“这不是我想要的诅咒。”
亚历克修斯怒气冲冲地瞪着她。这件事已经从麻烦变成了闹剧。“这就是你想要的啊,”他说,“你不是要复仇吗?”
“我说过我不赞成杀人,”她带着冰冷的怒火回答,“杀了他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您刚才让我告诉您——”
亚历克修斯把脑袋靠在一只硬枕上。“你不打算杀他,那到底想要干什么呢?”他疲倦地问,“讲点道理吧,你们两个,面对面站在公审法庭上——”
“我要砍掉他的手。”她理所当然地说,“我准备砍掉他的手,然后转身离开,留他站在那里,被所有人看着。”她转过头,发丝从脸庞上掠过,“被人杀掉只是他工作的一部分,对他来说不是惩罚。我要他感受到痛苦。”
“那就难了,”亚历克修斯恼怒地说,“你将就一下吧。当然,是在假设这个诅咒生效的前提下。我刚才告诉过你,失败的概率很大。”
女孩站了起来。“我不觉得。”她一边说一边走向门口。
怎么回事?亚历克修斯暗问自己,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连谢谢都不会说?就在女孩即将消失在她来时那道狭窄的光柱里时,他忽然记起了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他喊道。
“伊苏斯,”黑暗中传来她的声音,“伊苏斯·赫丁。”
“课堂上见。”门关上的时候他叫道。他心里很清楚这个女孩不会在课堂上出现了。走了一个,还有四百九十九个。
当总务长为了放低吊灯前来请示他时,亚历克修斯朝他扔了一本书。
二
要到达最古老、最美丽的城邦佩里美狄亚所在的岛屿,从它面向外海的一侧靠岸是传统的最佳选择。起初,天际线上只看得到灯塔。随着船离岸边愈来愈近,高耸天际的菲莱克斯(1)塔以及思学殿(2)的尖顶便如玉米的新芽一般冒出了海平面。不久之后,整座山峰浮出水面,外邦人这才得以一窥三城的远景。山巅上白色的大理石建筑以及镀金的殿顶熠熠生辉,美得不似凡间,引得那些迷信的外地佬一见之下立马认定这就是众神居所。及至他们被告知上城乃是皇家宫殿所在地时,众神和皇帝在他们的脑子里很容易就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再自然不过的反应被历代佩里美狄亚外交官利用到了极致。由于上城禁止外人出入,来自蛮荒之地的访客的各种臆测也无人反驳。再说,佩里美狄亚城邦政府压根儿也没有试图去反驳过。
在白色和金色的王城之下,是中城。各种令人惊叹的建筑错落有致地分布其间:宫殿、庙宇、银行、市集以及诸多公共建筑,更有许多富豪权贵的私邸混入其中,从外观上看起来完全无法区别。地位高贵的佩里美狄亚人在建造私邸时无不追求庄严辉煌的外观,力求私邸看起来和令人惊叹的官邸建筑毫无二致。常有一头雾水的外交使节或者是商人在中城某座大宅的曲巷回廊里绕上一个小时,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座私邸。
下城的大部分地区被守卫城市七个世纪的巨大防波堤挡住,只有在船只靠岸时才能看到。乍看之下,下城这个最大最热闹的城区除了占地更大、建筑更密集以外,和其他的城市没什么两样。似乎当年东征西战的历代佩里美狄亚皇帝将被征服的城市一勺舀起,挑出其中的战利品及其他任何有价值之物以后,将一座座建筑物的空壳丢在了山脚下,仿如一堆体积庞大的牡蛎壳。
两条河流在这里交汇,注入大海。如果旅行者坐船顺流而下,看到的景色就大打折扣了。旅人坐船驶出由两岸青山拱卫着的狭窄河谷时,整座山峰便一览无余,陆上城墙也不像海防工事那样遮挡着下城,因此沿河而下时,人们看到的佩里美狄亚就是一座被分为三层的巨大城市,两面是淡水河口,第三面是海。这样的城市会给人留下坚不可摧、高傲自大,以及富贵逼人的印象,但不会让人联想到众神居所。诸神的所在当然也会有仆役居住区,但肯定比下城干净得多,而且没那么阴暗拥挤。
从海路进城的另一个好处是,由于盛行风的风向,船只在金月牙港靠岸的时候,船上的人才会闻到城市的气味。这种气味从河流入城的旅人会更早接触到,不过作为补偿,在他们抵达桥门之前有时间慢慢适应。相对而言,海客们甫一下船,就要经受气味的冲击。
在佩里美狄亚,一百个人里大概只有一个会意识到这种气味的存在。大部分生长于此的公民压根儿不会留意,甚至当他们出国时,还会抱怨外地的空气稀薄寡淡。佩里美狄亚的气味并非某种单一的味道,它丰富而有层次。除了燃烧木头和炭产生的烟气以外,还混杂着来自制革厂、提炼厂、酿酒厂、玻璃工作室、烘培店、小餐馆、香水店、砖厂、火炉、鱼类、牛粪、人类,以及腐烂海藻的各种味道,是一种在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体验到的独特气味。
特姆莱坐的大篷车沿着西边那条源自高原的支流,依次经过特罗弗大桥及黑城门进入这座利剑之城。一过城门,脚下就是木匠和机械师聚居区的主干道。首先映入特姆莱眼帘的是位于城门左手边那座著名的骨粉磨坊。
对于一个刚从草原来的年轻人来说,这是多么壮观的景象啊。特姆莱看到一架巨型的木质轮状物从深坑里拔地而起,页片如辐条般自中心放射而出。在距坑底约七尺(3)的城墙上挖出了一个洞,由于墙外河流的水平面高于这个墙洞,河水从洞口倾泻下来,打在轮叶上,推动木轮旋转起来,下面另有一个小洞用来排水,洞口安装了某种机械设备,以防河水倒灌。木轮的中心是一根由巨松的树干制成的轮轴,轴的另一端是一个周围安装着木桩的小轮盘,这些木桩又通过一系列类似的木桩连接在另一架立在右手边的轮盘上。这样的轮盘为数众多,如同一群互相撕咬的野狗,环环相扣、依次连接,最终连到磨盘上。神奇的是,尽管轮轴本身转得相当缓慢,却能推动磨盘飞速旋转,确保进入储料槽的骨头被磨得粉碎。
特姆莱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么多集中在一处的骨头,比散落在东西两部族三个世纪前发生大战的斯科凡德草原上的骨头还要多。两个人站在储料槽上方,从木板箱里将骨头铲进去。这些骨头大部分是牛、马、羊的残骸,偶尔有几块形状古怪,看起来明显是人的胫骨、臂骨、肋骨或者头盖骨。磨盘碾过骨头,发出嘎吱嘎吱的碎裂声。听起来有点像骑手穿过森林,马蹄踏在干树枝和蕨丛上,只不过要响得多。
“这是干什么的?”他问执铲的人。
对方要么没听见他的问话,要么是听见了,但听不懂他的口音。磨坊旁边铜器摊位上的一个男人拉了拉他的袖子,解释说这是做肥料的骨粉,备受农民以及菜农的珍视。
“噢,”特姆莱说,“我明白了,谢谢。”
“你是草原人,对吧?”
特姆莱点点头。他完全听得懂摊主的话,只是觉得他那唱歌似的语调有点怪。他离开老家以前就听说城里人说话像唱歌,之前还想这怎么可能呢。
“这么说,”摊主说道,“你肯定想买一个正宗的佩里美狄亚铜水壶。我正好——”
特姆莱连忙解释他没有钱(幸运的是,摊主信了他的话),而后溜之大吉。他催马上山,去寻访之前打听到的城市军械厂。一路上,他经过了许多更加引人注目、更加令人着迷的摊子和小店——有人一边用一根弯曲的长杆带动一件纺锤状工具旋转,一边用凿子给纺锤上安装椅子腿塑形;一名十字弓匠人把铁条雕琢成锁扣槽座;两个男人用一架特姆莱平生所见过的最大弓钻在一个铸铁轮上打洞;木匠们在合拢一部令人惊叹的横梁驱动压榨机的骨架,大概是用来榨葡萄或橄榄的。特姆莱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啧啧称奇。因为分心,没有仔细看路,好几次差点撞上陈列得整整齐齐的货架,幸好都在千钧一发之际避了开去,才没有闯祸。太不可思议了,他心里想,人的双手可以创造出这么多绝妙之物。显然,生而为人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他过去的认知。
这座城市,就是他计划以铁匠的身份找到工作、挣钱谋生的地方。不知为什么,这样的想法此时显得有点不太对劲。这里的人有那么多令人惊叹的知识和难以置信的机械设备,他怎么可能比这些人更高明呢?
如果决策权在他手上的话,他是绝对不敢进去的。但他无权选择。于是他将马拴在军械厂那壮丽恢宏的青铜大门外,找到相对没那么显眼的侧门,走了进去。
不同于绝大多数族人,特姆莱至少有过待在室内的经验。他知道头上有屋顶,四周都是墙是什么感觉——尽管不怎么喜欢,却也并不觉得过于难受。然而这次的体验却完全不同。室内很暗,暗得像待在他父亲的帐篷里,唯一的光源是点点闪烁的红色微光。除此之外,他还感到了巨大的熔炉散发出的灼人热度。挥汗如雨的赤膊男子正将熔炉里流出来的白灿灿的熔化铁水倒进长长的、整排一模一样的成型模具中。这些模具环绕着熔炉的基座,像小猪仔围着母猪。
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噪声。在老家的时候,特姆莱最喜欢听铁匠打铁的声音,但这里的声音简直像雷之精灵锤出的巨响。适应了这里的光线以后,他才看到噪声的来源。机械榔头背后有着另一个巨型轮盘,跟驱动骨磨机的那个很类似,但要大得多。太神奇了。这里的人驱使河流为他们服务。意识到这点,特姆莱感到一阵不安。这简直像在役使神明。然而,据他所知,这座城市里并没有神明。特姆莱暗自想道,也许,有了这么多机械设备,他们根本不需要神明。
“喂。”
特姆莱转身看到一个矮小的胖子正瞪着他,锃亮的秃头两侧各垂下一绺白发。他微笑起来。
“喂,”秃头男人重复道,“你要干什么?”
和这座建筑里所有的人一样,这个男人也光着身子,只在腰间扎了一块脏兮兮的白布。特姆莱想,整天待在这么热的地方,打扮成这样完全可以理解。不过看到熔炉里不时飞溅出的火花,他认为自己还是宁可忍住闷热继续穿着衣服。这就是他要来求职的地方。他简直想要撒腿就跑,但还是忍住了。
“劳烦你了,”他说,“我想找份工作。”
那人带着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他,就好像听到他点菜时说煎饼里要夹一片月亮似的。“找份工作。”他重复道。
“是的,拜托了。”特姆莱说,“我从草原来,我是铸剑师。”
秃头人扬起两条眉毛,点点头。“是吗?”他说道——更确切地说是唱道。特姆莱想,如果他要在此地度过余生的话(千万不要!),他永远都无法适应这种不同寻常的说话方式。他得拼命忍住才能不笑出声来。
“是的。”特姆莱回答道,不确定还有什么该补充的,“我带了些焊料,要看看吗?”
男人点点头,于是特姆莱把手伸进帆布包,拿出五根据说对这些杰出的人特别有吸引力的银色细条。男人郑重其事地接过细条,好像手里捧的是他祖母的灵魂似的。
“你知道用法吗?”他问道。
特姆莱点点头。“还有寻常的铜焊料和铅焊料。”他说,“我会铸造金属丝和金属片,将它们焊在一起铸成剑芯。我还会锻造利刃。”
“真是小能人。”男人回道,“你小小年纪,看起来不像已经出师了啊。”
“什么?”
男人摇摇头。“出师,”他说,“就是学徒期满。算了,过来。”
幸好,男人带他去的地方是巨大的房间里一扇长窗附近的角落。自打特姆莱进门,他第一次看清了眼前的东西:一块块铁砧板,妥妥当当地安放在榆木段上;一排排架子上摆放的满是锤子、火钳、钳子、方柄凿子、型砧、套锤、芯棒以及方石等工具。在一屋子满满当当、陌生而又奇妙的器械中,这些熟悉的工具让他感到安心。还有一台小巧精致、以砖石垒就的熔炉,配有羊皮风箱。炉里一柄剑刃正烧到暗红;炉边放置着几根锌合金焊料、铅焊料以及一个装着焊药的陶罐。看到这些,特姆莱立马领会了对方的需求,顿时放下心来。
世界各地的铸剑工艺其实都大同小异:用上百根铁丝或铁条层层包裹着一块柔软的铁芯,然后经加热、锻打熔合成一体。剑刃是分开制造的,将老铁钉或马掌熔化后,经锻打、淬火、再锻打,之后放进烤炉,和木炭、晒干的血块及碎皮一起烤,直到炼铁成钢。经此工艺打造出来的剑刃既锋利又有韧性,能刺穿由较软金属制成的盔甲,同时又抗击打,不至于脆弱得像杯子那样,一砸到石地板上就碎片四溅。只要铁匠掌握了基本的技能,又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剑身和剑刃本身都不难锻造。难就难在要如何利用焊料和焊药将二者焊接起来。
特姆莱挑了一对火钳,将烧红的剑刃从火中取出,仔细查看。剑刃已经被细丝缠绕在剑芯上了,结合处可见点点焊药燃烧产生的橘色光芒。他四下看了看,找到一桶水,将剑刃浸入其中。
“抱歉,”他解释道,“这样不对。”
秃头男人沉下脸来,但特姆莱完全没留意。等到剑刃冷却下来,他用钳子将脆金属丝夹断,拿来一把小锤,锤打着尚未和剑芯钎接起来的剑刃。他从包里取出自己带来的一罐焊药。这个用公羊角凿出的容器里装满了白色粉末,其中蕴含的某种至关重要的成分,为他的民族创造了最伟大的奇迹。
他在一块平坦的石板上撒下几撮粉末,轻轻推动,使之聚成一堆,再往里面吐几口唾沫,用小指搅拌,直到粉末变成一团光滑细腻的糊状物。接下来,他先用自己的小刀刮去剑芯以及剑刃结合面上原有的燃烧过的焊药,再将糊状物小心翼翼地分别涂抹在这两面,努力避免涂得太厚。秃头男人递给他一段金属丝,他将剑刃紧紧地束缚在剑芯上,确保严丝合缝,再放进小熔炉里,接着干劲十足地拉起了风箱,直到他感觉到热度灼痛双腿。
“温度要高,”他解释道,“不然银不会熔化。”
区别——事实上这是最关键的区别——就是,在这里,人们使用锌合金(铜锌结合)焊料,或者(更糟糕的话)是由更软的铅和锡制成的焊料。草原人不这么干。他们知道由三份铜、一份锌和六份银配制成的焊料无须特别高的温度即可熔成流动的液体,将钢和铁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是锌合金以及铅焊料无法做到的。
当剑身被烧成明黄色时,特姆莱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根焊料,在糊状的焊药里滚动几下,又吐了些唾沫在上面以求好运。然后将剑从炉中取出,用焊料条一路划过接缝。那金属条一接触到剑身就熔化了,消失在细微的缝隙中,剑身上结的浅灰色硬壳中只留下一条白线。处理完正反两面,他又将剑身送回火炉中,开始喃喃念诵祷词,向铸剑师之神祈祷(他倒不指望神能听到来自如此遥远之地的祈祷,只是要让焊料牢牢地焊住接缝所花的时间,刚好是念完这段祷词所需的时长)。再次将剑身取出时,他开始四下张望,寻找油桶。没找到。
“没有,”秃头男人听到他的要求后回答,“我们有水,你要油干什么?”
“最好有油,”特姆莱坚持道,“如果没有的话,猪油或者黄油也可以。”
男人耸耸肩走开了,回来时拎着一大罐散发腐臭气味的黄油。“我们用这油来淬火,”他说,“要冷却用水就行了。”
“不,”特姆莱尽量和善地回答,“冷却用油最好,黄油也可以。不然剑身降温太快,结合处会不牢靠。”
剑身浸入黄油的时候发出嘶的一声轻响,冒出一缕带着恶臭的黑烟。他将剑留在黄油内,过了大约向火精灵念诵三遍祷词那么长的时间后,拿出来浸入水桶。
“好了。”他说。
“就这样吗?”
“是的。”
“噢,”秃头男人耸耸肩,“这么简单,我还以为你们有什么魔法之类的。”
特姆莱摇摇头,回道:“没有什么魔法。就是银子的作用。还有我们的焊药。如果可以的话尽量用油或者猪油,比黄油好。”
他将剑取出放在铁砧上,暗自祈祷自己没出什么差错。等外壳被敲掉以后,结合处会显露出一条又直又漂亮的金色线条,没有凹洞也没有气泡。他没有失望,出来的成品棒极了。他将焊料丝截断,从架子上取下一把小锉刀,磨去剑身上少数几个小凸点。剩下的就是以慢火加温,直到剑身转成一种深稻草黄色,然后浸入水中冷淬(此时不能用机油或猪油或黄油,那个男人说的全错了。他们怎么连这些常识都不懂?)。之后再抛光、磨刃。这些都是简单的活,谁都可以上手,做师傅的完全可以放心地交给小学徒去完成。然而,奇怪的是,在利剑之城——这个一切都由剑刃裁决,好剑等同于无价之宝的地方,人们居然不了解正确的铸剑方式。反观在充分掌握了铸剑技术和知识的草原地区,剑的地位却无足轻重,对于善用弓箭的民族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如果敌人接近到了需要拔剑的距离,就说明某个将领犯了严重的错误。
男人盯着剑身,不停地挠着下巴。他将正反面都仔细查看过,手指上上下下地抚过接缝,一遍又一遍。忽然,他高高抡起胳膊,使出全身力气,挥剑劈向砧角。锵的一声,剑在金属砧板上劈出一道细如弓弦的印痕,而后猛地反弹回去,从他手中脱出,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你被录用了。”男人说,“一个月五个金币。明天天亮后一个小时到这里上班。”他用左手拇指揉着右手掌,补了一句,“我会弄点油来。你是要橄榄油吗?”
特姆莱耸耸肩。“我不知道,”他说,“在我的老家,人们用的是提纯的脂肪油。我想你们这里的人也能做到。”
五个银分币让他可以在街角小旅馆的某个房间占一个角落过夜。旅馆的老板娘,一个瘦削的老女人,喋喋不休地抱怨着住在她那干净整洁的房子里的外邦人(房子其实一点也不干净,而且此时,一对男女正在远处的角落毫无顾忌地乱搞,吵得要命;在与他相邻的床位上,躺着一个显然已经奄奄一息的老人,然而除了特姆莱似乎没人注意到),还费了老大劲儿试图让他明白不许把牲畜带进房间,以及用餐是额外收费的。如果公共休息室桌子上那一堆摊在盘子里的狼藉就是她所谓的饭菜的话,特姆莱宁可自己去弄吃的。至于牲畜,当天晚上晚些时候他就把自己的马卖了,得了两个金币。在他的老家,两个皇家发行的金币能买好几匹良马,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我做到了,他一边想一边挪动身子,躺到草堆上比较舒服的一角,然后将外套垫在头下面当枕头。到目前为止,他每一步都走得很顺利,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将有机会收集他父亲需要了解的信息,比如城墙的薄弱点在哪里、岗哨的轮班布局如何、有多少人住在这里、城门的钥匙在谁手里;还有军械厂一天能生产多少箭头和矛头,墙外河口什么时间退潮,以及护城河上的桥梁是否可以被及时截断以防被攻城的敌军掌控。
如果他能顺利完成任务,他的父亲就能圆满履行誓言,在大限到来的时候,灵魂便可以纵马升入天空。那当然是很好的事情。他唯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他的父亲非要占领这座城市?将它付之一炬简直是极大的浪费,也会被神厌弃;将它劫掠一空吧,他的部族又根本没有足够的车辆,装不下整座城市的财富。再说这里根本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他们真正需要的。要说把城里的人赶出去,自己住进来,这更是不可想象、令人厌憎的事。这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是他的父亲不惜让手下那么多弓箭手抛头颅洒热血也要得到的。但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那是什么。
在快要坠入梦乡的时候,他模模糊糊地想:也许这就是我还没资格成为一族之长的原因吧。倒也不坏。
在最后一刻,洛雷登迎着对方的一击扑了上去,侧转身体,右手尽力向前推送。对方的剑在他的胸口划过一道伤痕,位于乳头上方寸许之处,而他的剑则干脆利落地刺进了对方的眼睛。那人还没来得及收起脸上得意的笑容,就被一击毙命。接着,如往常一样,随着砰的一声闷响,尸体重重地砸在地上。原告胜诉。
庭警有气无力地向随庭医师招招手,但洛雷登摇头拒绝了。和大多数人的想法不同,死在随庭医师手里的人比死在律师手里的人其实更少一些,但也差不多了。血从伤口涌出,他却还没觉出痛来。他身子战栗着,小心翼翼地把衬衫上被划破的那块浸透了血的布撕开。
“快点,”紧随身旁的艾希莉说,“伤口需要清理一下。你知道吗,刚才我真的以为你要死了。”
“我也是。”洛雷登轻声回答,“我讨厌离婚案。”
“你应该弃权。”艾希莉一边牵着他的袖子在前面引路,一边说。他手里还拿着剑,要在涌动的旁听人群中开出一条路又不划伤别人的膝盖实在是件难事。“他从一开始就占了上风。”
洛雷登摇摇头,“弃权是失败者才会干的事。”
“是这样。但离婚案是允许认输的,这才是重点。拿性命做赌注,倚仗身体在刹那间的反应,赢在千分之一寸的误差上——这么做纯粹是犯傻。”
“非常感谢。”他们走到外面,洛雷登把剑递给艾希莉,让艾希莉擦拭过后放回匣子里。他感到虚弱想吐,好像刚才死的是他,只不过大家都没注意到而已。“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