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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KJ帕克/译者:叶林 当前章节:15382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12:54

“别想了。回家。”

洛雷登放弃抗议,“回你家还是我家?”

“我就知道你迟早会来这么一句。你家更近。”

当然,艾希莉从未去过洛雷登的家,毕竟她也从没有那么做的理由。她知道他家的大体位置,从地址上判断他住在一座“岛”上——就是百余年前的一场大火以后,在圆形广场区拔地而起,建得相当敷衍的高高的公寓楼群。她知道,里面有些公寓楼条件还算好的:庭院有干净的水源、冬天有供暖、墙壁设计得牢靠结实,而不是仅凭着惯性勉强直立不倒。

洛雷登住的不是那种楼。

“七楼。”洛雷登一边说,一边倚着门框喘气。

“知道了。”艾希莉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洛雷登整条胳膊的重量都压在她肩上,还时不时踩到她的脚。

楼梯间很暗,又窄又滑。某些“岛”有日夜不息的油灯照亮楼梯的台阶,他住的这栋可没有。爬楼的过程极其漫长。

“钥匙呢?”

“没有钥匙,”他回答道,“踢一下就开了。”

洛雷登的家看上去空荡荡、冷冰冰的,干净得一尘不染。房间里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以龙头为扶手的精雕细作的椅子,远处的墙上还挂着一块曾经值不少钱的老旧挂毯。还有一个杯子、一个白镴(4)盘子、一把勺子、一个挂着沉重挂锁的大书匣、一个衣橱、一块砧板,上面斜放着一把长年打磨之后已经薄得像锡纸一样的刀,还有一双替换的鞋子、一顶挂在墙钉上的皮帽、一盏陶灯、一个瓶壁上镌刻有某酒坊首字母纹绣的广口瓶,以及一席备用的毯子。

“好吧,”艾希莉问,“你的钱都花到哪儿去了?”

洛雷登呻吟着一头栽到床上。“壶里应该还有些酒,”他说,“绷带在衣橱里。”

艾希莉看着洛雷登洗净伤口,用壶里的酒擦拭过,最后以久经考验的熟练手法将伤口包扎起来。“有什么吃的吗?”她问道。

洛雷登把头转向砧板。“显然没有。”他说,“我过一会儿下楼去面包房一趟。谢谢你帮忙。”

艾希莉耸耸肩,一声不吭。她身上的文员袍血迹斑斑,而且洛雷登很明显想让她现在就离开。“有什么我可以帮你买的吗?”她窘迫不安地问道。洛雷登摇摇头。

“下一次出庭是什么时候?”他问道。

“三周以后。”

“客户是卖炭的家伙们?”

艾希莉点点头,“恐怕是的。”

“无所谓。打听到对方请了谁吗?”

“还没获得确切的消息。”艾希莉撒谎道。

“不确切的消息也行。”

她沉下脸,“阿尔维斯。有可能是他。我刚才说了,消息还不确凿。”

“阿尔维斯啊,明白了。”洛雷登叹了口气。他看起来累极了,“如此不惜血本,看来我们这头的人把对方惹急了。”

好一篇灰心丧气的墓志铭,艾希莉心里这么想,口头却说:“也许只是谣传,想迫使我们的客户庭外和解。真要请阿尔维斯出马的话,他们会花掉两倍于原本争议金额的钱。”

洛雷登艰难地耸耸肩。“可能是原则问题。啊,好吧,咱们走着瞧。”

艾希莉打开门,“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回头再来看看,确定你没事。”

“我会没事的。再次感谢你。”

艾希莉可以感觉到血已经渗进长袍里,冷冰冰、黏答答地贴在皮肤上,像出了汗似的。“那么,回头见吧。”她说着关上了身后的门。

洛雷登倾听着她的脚步声在楼梯间响起,而后艰难地翻了个身,面朝上盯着天花板上那条长长的裂缝。三周以后,身上这道血肉模糊的伤口刚刚开始愈合(如果他足够幸运,而且伤口没有感染的话),他就将被迫站在法庭上,与头号辩护律师、帝国第一击剑手齐阿尼·阿尔维斯对决。比阿尔维斯更强的剑手倒也不是没有,总共有四个或五个吧,但没有一个叫巴达斯·洛雷登。奇怪,他心下暗想,我怎么接到自己的死亡通知书还那么平静呢。只是点点头,表情扭曲一下,好像在说,哦,那么就这样吧,眼前浮现出刻在一块朴素墓碑上的两行字——

巴达斯·洛雷登

为卖炭的家伙们献出生命

洛雷登很清楚世界上没有神灵,就算有的话,祂们也应该住在未开化的遥远国度,根本听不到他的祈祷。尽管如此,他还是开始祷告:如果我能平安渡过难关,一定就此金盆洗手,彻底退休,再开个剑术学校之类的。他知道,就算神明真的存在,祂们也不会相信他,因为他次次都这么祷告,可直到现在,还在干这一行。他还是那个有十年资历的律师,那个年纪轻轻就显露天赋却最终辜负潜力的男人,那个马上要送命的男人。

也许卖炭的家伙们最终会选择和解。像阿尔维斯这样的人一般接十个案子只需要上庭对决一次,因为对方的当事人在明知己方律师必输、肯定会损失一大笔钱的情况下不会坚持选择上庭。但是,炭业商团不是会妥协的那一类雇主。他跟他们的人见过面,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是那类又贪婪又愚蠢的人,总是让自己陷入最无可救药的混乱局面中,等到不可避免的悲惨结局到来时,又大吃一惊,暴跳如雷。他简直可以想象到这样的画面:他们怒气冲冲地走出法庭,沉甸甸的袍子拍打着脚踝,嘴里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刚被杀死的律师的无能以及司法系统的不公正,同时发下重誓:宁可被活剥皮也决不付一分钱给那些把这场官司搞砸了的人。

我可以选择退出,他想。这永远是一种可能的选择。这种选择其实很理智:退出意味着事业的终结,但那又如何?我还活着,我还可以做点别的什么。

他笑了,翻了个身侧躺着。当然,他永远也不能仅仅因为害怕,甚至因为意识到自己会死而退出。有些情况是决不允许出现的,这就是其中之一。这种情况的出现会导致整个司法系统的崩溃,到时候大家又该怎么办?毕竟正是严谨坚实的商法使得佩里美狄亚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贸易城市。再说,选择当律师的人从来就没指望能长命百岁。

很多年前,他就决定不以追求长命百岁为人生目标。十二年之后,看看他如今的成就吧。不能算辉煌,但至少也够本了。根据传统礼仪,剑手死后,将由六名身着学院服、腰佩空剑鞘的同行为他抬棺,棺盖上放着死者名下排名第二的宝剑——最好的剑已转为胜者所有,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还有一枝象征司法公正的白玫瑰。在现实中,要严格遵循传统相当困难。想想也知道:抬棺的是六个明智地早早脱离本行、专职从事护柩员工作的男人,剑是从殡仪馆租借来的,而且不知为什么几乎每次都会下雨。他年轻的时候有过多次站在泥泞的墓地边送葬的经历。现在他基本上不出席这类场合。

在最需要的时候,古朗剑居然折断了,瞧我这运气。

忽然脑海里灵光一现,他将身子探出床外,呻吟着把手伸到床底下摸索起来,直到手指触到了一捆由劣质羊毛毯包裹起来的东西。他将这捆东西拖出来,发现上面蛛网密布,满是尘土,看起来灰扑扑的。原先捆好的结轻易就松开了,留在他手中的是一柄破旧的黑色剑鞘,剑鞘的另一头露出毫无装饰的棕色钢制剑柄。问题来了,他对自己说,我居然整整十年都没想起它。但为什么不呢?毕竟用哪一把剑都没什么区别。

十二年前,一个在与外族的四年战争中熬成了老兵的年轻人走进守卫者之门旁边的击剑学校,从鼓鼓囊囊的钱包里取出现金来支付学费,还随身携带着一把不起眼的廉价长剑,剑鞘卡榫(5)上甚至连铸剑师的名字都没有。等修完课程,他发现手头剩下的钱还比较充裕,足以购买一把货真价实的古朗剑,于是那把毫不起眼的廉价剑只能退居其次,过几年又落到第三的位置,再然后就被用作紧急情况下的备用剑,直到最后被裹在一张毛毯里,静静地躺在三十九号岛七楼的一张床底下。严格说起来,这把剑最初并不是律师用剑。它来自军械厂,原先是军用剑,被削减长度和重量,草草地回火淬炼,配上了一个朴实无华的剑柄。在它被改造前,有许多人丧生在这把剑下,但自从成为练习用剑以来它就再也没有背负过人命。它顶多值一个半硬币。他从来没有喜欢过这把剑,它也不欠他什么。就用它吧。

他闭上眼沉沉睡去,一夜噩梦不断。

特姆莱低头看看杯子,结果不尽如人意,里面居然还有半杯饮料。他几乎想趁人不注意,悄悄地把剩下的东西倒了。但这是他的新朋友付钱请他喝的,倒掉它既辜负了朋友的好意,又是一种浪费。就算这样,这味道也实在太糟糕了,让他直犯恶心。

“是真的吗?”其中一个问道,“等你老了,就会被扔到沙漠等死?我在哪儿听说过……”

天色向晚时候,四名中年炉工到他的工作台来拜访。他们很快活,肩膀宽宽的,嗓门很大,喜欢交朋友。当他们朝他俯身过来时,特姆莱还有点担心。他们难道不该理所当然地讨厌一个径直走进军械厂,抢走本来属于他们自己人工作的外邦人吗(而且还是个草原人)?他无意间听说,这家军械厂里有许多手艺更精湛的工人隶属一个专门为大师级匠人设立的秘密团体。也许这些人是那个秘密组织的成员,要来赶他走。等他发现他们不过是想请他一起去喝几杯的时候,忍不住松了口气。

“不是这样的。”他摇头否认(不知为什么,光是这个动作就让他感到有点晕),“这完全不是事实。我们很尊重老人,他们很有智慧,懂很多东西。他们是做决策的人,教我们该怎么处理事情。我父亲……”

他及时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为了掩饰,假装喝饮料呛了一口,大声咳嗽起来。那些人觉得特别好笑,用他们宽厚的手掌拍着他的背。真奇怪。他隐隐约约地觉得他们似乎在分享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笑话,就好像有人偷偷系了一只老鼠在另一个人的辫子上一样。

“你说的大概是,”他继续解释,“当一个人得了重病,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多半会自行走入草原,免得他的族人因眼睁睁看着他死去而悲痛。当然,这么做也节省了口粮。在我们那里,浪费是极其糟糕的行为。”

他发觉自己说话有点口齿不清,好像一个犯了严重的牙痛以致下巴肿起来的人在说话。再加上头昏目眩的感觉,让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睡觉的地方躺下来。他开始怀疑喝的饮料有问题,但那些人喝得比他还要多,精神却比平时更好。

“干了它。”其中一个叫米拉斯的说,“你的老家难道没有酒吗?”

特姆莱回答说他老家的人都喝牛奶。那些人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眼里闪着光芒。“酒比牛奶强,”另一个叫迪弗仁的说道,“对你有好处。甜甜蜜蜜,让你强壮。”

米拉斯倾了倾酒壶,特姆莱发现自己的杯子又倒满了。他想快点结束,赶忙喝了一大口。他们可真是热情好客的好人啊,就是这玩意儿太难喝了。

“我们听说啊,”年纪最大的祖拉斯说,“在你们国家每个男人都有一百个妻子。是真的吗?”

“哦,才没有呢,”特姆莱向他保证,“最多不超过六个,而且仅限于那些大领主,比如我父——大部分人只有一两个妻子。那是因为我们那里女人比男人多。”

“是吗?为什么呢?”

“因为大部分男人都死了。”特姆莱回答道。他打了个嗝,但大家似乎都不介意。“或是打架,或是在草原上迷了路,要不然就是出门在外长达几年之久,妻子就和别人结婚了。不过,”他皱着眉头,“你们这里结婚的含意和我们那里可能有点不同。”

祖拉斯朝其他几人眨眨眼。“是吗?”他问道,“那么,有什么不同?”

特姆莱努力思考着。“嗯,”他说,“在我的老家,男人大部分时间待在草原上照看马群和羊群,女人则留在篷车营里,因此他们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这里的夫妻整天住在一起。这简直太神奇了。男人和女人天生就不该待在一起,他们完全不一样,根本无法忍受彼此。”

“说得对。”米拉斯认真地点点头,“来,再喝一点。”

“酒能让你更有男子气概。”迪弗仁附和道。

“不过说起来,”特姆莱继续说,“这里的风俗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买和卖。在这里,什么都能买卖,吃的、喝的、衣服甚至住的地方。你们这里有很大一群人只管做衣裳,其他什么也不做;另外一大群人只管从一批人手里买食物再卖给另一批人。”他的手在四周画了一圈,“还有人靠着让别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挣钱。真奇怪。我的老家完全不同。就比如说你——或者说我们吧——每天的工作就是铸剑。在我们那里,铁匠十天里只有一天用来打铁,其他时间要么放牧,要么修整篷车,要么干鞣制皮革之类的活,跟其他人一样。甚至我的——甚至那些大领主在处理族中事物之余也要亲自放牧。因此我们那里很少买卖。奇怪的是,”特姆莱继续道,“我们的生活方式挺好,你们的也不错。两种方式一样好,只是不同而已。”

“说得好,”四个人中的最后一位叫斯柯达丝的男人说,“俗话怎么说来着?酒中出真知?再来一杯。”

“谢谢。”特姆莱伸出杯子。这玩意儿似乎越喝越顺口,“还有一件事,”他说,“你们这里居然有人以打架为生。不打架的时候,他们就练习打架。我们那边的人,需要打架的时候就打架,但除此之外的时间我们完全不打。嗯,几乎完全不打。你要知道,我们那里,部族与部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大部分时间都在打来打去。但我们通常一天之内就能结束。你们这里的一场战争能连续不断地打上几年。有什么意义呢?打架的目的肯定是为了比谁更强壮,而不是展示某个领主的聪明才智,在对方人数远远超过己方时表演扭转战局,以少胜多什么的。我真搞不懂。”

祖拉斯再次招手叫了一壶酒,然后问:“这么说,你不喜欢这里喽?”

“我没这么说。”特姆莱使劲摇头,“压根儿没说过这话。我觉得这里的生活太精彩了,那么多令人难以置信的东西。最奇妙的是尽管你们全都挤挤挨挨、一层叠一层地住在一起,却很少有人因此大发脾气。如果我们的人不得不像马困在马厩里那样动弹不得地住一块儿,没过几天就打得不可开交了。不过,当大家齐心协力做事的时候,要吵起来也很难,比如说将大篷车运过河,或是将马群赶进圈里驯服的时候。”他停下来,喝了几口,继续说道,“我认为我们的部族比你们的城市更像一个大家庭。这里人人都靠自己。你们各自住在各自的房子里,到了晚上家家关门闭户,有很多人甚至只认识住在离他家走路半个小时以内的人。真奇怪。”

特姆莱注意到另一件奇怪的事,房间似乎在旋转。以前只有族人燃起篝火为神明舞蹈、老妇人在火里燃烧药草以及圣叶时,他才有这种感觉。在那种场合感到眩晕和怪异是很正常的,因为那时神明会降临到舞蹈的人们中间,而神明的现身无疑对凡人有着异乎寻常的影响。难道今晚也有神明在这家小酒馆里吗?他听过关于神明乔装改扮在凡间巡视的传说。如果神在旅途,到了晚上当然不可能在露天过夜,住进旅馆也是很自然的事。他偷偷摸摸地四下张望,想找出谁有可能是神明化身。他看不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话说回来,不是说利剑之城根本没有神明吗?嗯,也许有,也许这正是他们需要乔装改扮的原因。这样的话,他最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还有一件事。”他说。

他接着滔滔不绝地侃了一会儿,却不清楚自己到底在说什么,那感觉就像想要倾听隔壁帐篷的说话声,却怎么也听不清楚内容。他能听到声音,但话里的每个词却都是扭曲的、渐渐远去的,就像从河里捞出来的硬币上锈蚀的文字一样。如果他猜对了,那么今晚在这个小酒馆里大概有好几个神明吧。还有,他现在觉得浑身难受极了。

接下来,他记得酒馆老板摇着他的胳膊,用疲倦的声音很不高兴地对他说着什么。特姆莱想和他解释一下关于神明的事,但明显把老板给惹恼了,因为一转眼他就发现自己很不舒服地躺在大街上一摊看起来不像是水的液体里面。他四处张望,想找到祖拉斯、米拉斯他们,但他们都走了。他心下惶恐,生怕自己的怪异举动得罪了他们。毕竟他不仅是外来客,还是个草原人。他们真是好人啊,请他喝了那么多酒。改天他一定要找机会特别感谢一下他们,再好好道个歉。

十二年前,一队骑兵从拂晓门进城。他们队形涣散,疲惫不堪,衣服破破烂烂,打满补丁,身上的链甲勉强靠铁丝拴住才不致散开。他们中的很多人丑得像童话里的食人怪:骨折后的肢体由于治疗不周而形状扭曲,潦草包扎的溃烂伤口上覆盖着疮痂。人和马都瘦得脱了形,手脚和身体的比例显得很不自然。

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却无人欢迎。只有三两个市民鄙视他们打了败仗,朝他们扔东西泄愤。整支军队就只幸存下了这些人。

面对来自西部草原游牧民族不定期的、经常性的威胁,“麦克森的草叉”一直是这座城邦仅有的防御力量。由于这支军队出色地履行了使命,市民们都将他们视作理所当然的存在,给予他们尊重、荣耀,每个月上交二十五夸特供将士们的吃穿用度,却从未思考过一支千人的重骑兵队伍如何对抗兵力几乎源源不断的草原部族。他们只知道,现在一切平安,军队显然没问题。如果某个市民半夜里从充斥着野蛮人呼啸声以及黑压压箭雨的噩梦中惊醒,只要记起戍边伯爵麦克森将军阁下,就能转身安心地睡去。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生六十年里有三十八年都在前线与草原部族打仗的麦克森居然在一次普通的讨伐战役期间死于肺炎。等到他去世的消息传遍各部族,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在草原部族眼里,麦克森是世间最可怕的人。他会带领一支恶魔般的军队于夜半出现,身畔簇拥着炫目的火把以及明晃晃的利剑,杀光整个篷车营里的人,而后如同潜入大地裂缝里似的,消失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中。随着他的死亡,恐惧消失了。因此,当他的副手阿尔森在乌鸦河边遭遇到集结起来的草原部族时,草原人向麦克森的草叉发起疯狂的进攻,就像士兵在军事训练中向稻草人冲杀一样势如破竹。刚入伍时还是一名普通骑兵的阿尔森,已经在草原征战了二十五载,成为一名卓越的将领。如果不是时运不济,他领导的战役足以成为军事学院里的经典研究案例。面对二十五比一的兵力差异,他仍然设法重创了敌军,以至于对方在之后多年都无法集结足够的兵力反扑,但他自己却和八百八十名士兵一起牺牲了。残存的士兵在麦克森的侄子——一个仅仅在草原上待了四年的二十岁年轻人的带领下迅速撤回佩里美狄亚。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叫巴达斯·洛雷登。

“说元理能让人预见未来,”教长心不在焉地说,“就等于说海洋的主要作用是推动漂流木一样可笑。更为准确地说,密切观察、研究元理的人,能对它可能给物质世界带来的影响做出某种推断。除此之外的所有说法都是误导。”

那个他没能记住名字的小姑娘已经不在班里上课了。她达到了此行的目的,或者说几乎达到,于是离开了。他隐隐觉得不安。这种感觉,就像旅馆老板的女儿和某个英俊的陌生人一夜春宵,到早上才开始觉得不舒服似的。施咒的后遗症开始找上他。要想纠正偏差,他必须再次找到这姑娘。

“就好比有一条路。”他继续说,学生们则在写字板上积极地埋头记录,将他的智慧转化为蜡纸上的一行行符号,“一个人身处某个盗贼横行的区域,穿行在峻峭的山谷里。他或许会有所怀疑,但从他所处的位置,无法确切看到埋伏在下一个拐弯处的强盗。此时在高高的山顶上有一个人,可以同时看到他和强盗。他并没有什么魔法,只是占据地理优势而已。同理,当你自己是那个行路人时,也是看不到强盗埋伏的;只有作为密切关注事态的局外人,才能觉察到迫在眉睫的危险。”

亚历克修斯知道,这样的比喻漏洞百出,但对新生来说比较容易理解。等他们之后学业精进,完全可以得意扬扬地给这段话挑错,这也有助于他们树立自信。

“又或者,”他继续道,“假设桌上有一杯水。杯子当然不会自行移动或把水泼洒出来。但如果此时恰好发生地震,或是一队沉重的马车刚好从下面的街道经过,表面上看起来,杯子就像在自行震动似的。如果你比未经训练的普通人更早察觉到地震的先兆,或者看到车队驶入街道,就知道杯子会震动。这时你就可以做出预测,也可以出手干预,提前把杯子拿起来,免得它被震到桌子底下摔碎。如果有人要走歪门邪道,可以宣称自己能使杯子震动,让水泼洒出来,而他的虚张声势也不会露出破绽。”

担心教坏他们吗?作恶的因子早在一出生时就存在。比起那些假装能治病救命或者以诅咒敛财的人,亚历克修斯更讨厌所谓的算命先生。可悲的是,所谓预言,之所以会成真,大多就是因为当事人对它信以为真,因而做出了相应的举动。

“我们这些研究元理的人,”他继续道,“可以置身事外,观察到潜伏的强盗或是接近的车队。有时候,我们的预见使出手干预成为可能:我们可以跑下山提醒行路的人,或是匆忙赶到地震即将发生的地方去救人。但这样做,引起别人注意,会将自身暴露在危险之中。夸口说我们能避开强盗,或能在不碰触杯子的情况下让水泼出来,不仅不诚实,更是极其危险的做法。强盗会放过旅人,转而攻击我们。警告原先会把水弄洒的人,自己却很可能把水洒一地。有些人认为,如果预见到即将来临的灾难却选择袖手旁观,我们应当受到谴责。但让我们换个方式看待问题:不出手干预的话,强盗的受害者只会是一个而不是两个。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到明天之前,阅读麦康达《三段论》(1)的前二十章,并准备好课上回答问题。”

他不再说话,对学生而言,此时的他相当于不存在。他知道,学生中有些人根本不相信他说的话。他们宁愿相信他和其他大师都各自藏了些“绝招”,不肯传授。随他们去吧,过度的无知往往导致伤人不成先伤己。

当最后几个学生一边闲聊着跟课堂所学完全无关的话题一边走出去的时候,亚历克修斯不禁想起那名年轻女子和那个诅咒。施咒带来的后遗症依然困扰着他,就像眼睑下卡着一颗沙砾那么难受。她在哪里?也许学生中会有人知道。不过,她在这里待的时间太短,跟其他人交心的可能性不大。再说,他们全都那么年轻那么幼稚,谁会把秘密告诉单纯的孩童呢?如果她告诉别人自己离开的原因以及诅咒的事,肯定会有几个傻瓜尝试自己施咒。幸运的话,最好的结局不过是施咒不成功而已。

佩里美狄亚的教长,四处寻找一个在第二天就弃学而去的女学员。头天晚上,这姑娘还在教长的房间里待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他简直可以想象他的下级同僚一旦逮到机会,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想到这个,他决定还是别给他们这个机会的好。他只能另外想办法解除困扰。

他察觉到有人在他身后想快步赶上,于是头也没回地放慢了脚步。

“真是奇妙。”他认出了说话的人——城邦学院的掌院卡纳迪,可惜此时再加快步伐已经太迟了,“每年都会多五百张新面孔,然而不出一两个星期,他们的样子以及说话的方式就变得和他们的学长一模一样了。我在想,到底是我们影响了他们,还是说年轻人本来就没什么区别?”

“我怀疑二者皆有。”亚历克修斯回答,“因为不想在外表、品味以及思想各方面成为同龄人中的异类,刚进来的时候保持的个性,很快就会被磨灭。关于青春,最好的说法就是它终有一天会离我们而去。”

照例交换了一两句精辟的言辞之后,亚历克修斯暗自期待他的同僚会走开。可惜今天运气不好,卡纳迪谈兴正浓。至于他什么时候会切入正题,天知道。

“真是令人悲伤啊,想当年我也曾年轻过。”卡纳迪叹了口气,“当年我大概也是如此吧,尽管怎么也想不起那时候的事了。在我自己看来,我始终永葆青春,只是身边的朋友纷纷老去。”

想知道为什么吗?亚历克修斯问自己。“我看过这样的说法,”他回答道,“每个人都有一个最契合的年纪。一旦到了这个年龄,就永远停留在那里,只不过身体会继续老化。”

“就我而言,是永远四十三岁。”

亚历克修斯不由得产生了兴趣,“真的吗?为什么是四十三岁呢?”

“那一年是我平生第一次阅读《语录》。”卡纳迪坦率地说,“你呢?”

“我的既定年龄还没到。”亚历克修斯承认,“我可以很清楚地记得三岁时的事,对其中的意义迷惑不解。后来我有很长时间停留在十七岁,不过现在已经走出来了。我想,当我意识到顶头上司没什么可怕的时候,我就走出了十七岁。”

“哦,那是什么时候?”

“我成为教长的时候。”亚历克修斯回答道,“现在我觉得我的手下比较可怕,不过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卡纳迪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让我们彻底换个话题吧。”他说,“你还好吗?”

亚历克修斯停住脚步,抚着下巴以掩饰自己的惊讶。“这么明显吗?”他问道。

“我亲爱的朋友,你走路的样子就像一只脚被陷阱夹住了一样。我猜,你在探索元理的过程中,打个比方吧,大概不小心踩到了一柄隐蔽的耙子,结果鼻子上挨了重重一击——这么说不算突兀吧?”

亚历克修斯笑了。“不算,”他回答道,“因为我在行动之前就清清楚楚地知道后果。我施了个咒,我想这个诅咒大概和我犯冲。”

“哦,是我们认识的人吗?”

亚历克修斯迟疑了。卡纳迪常常表现得不合时宜,很多时候令人厌烦,还一贯骄傲自大。但据亚历克修斯所知,他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邪恶心机,也没有强烈的向上爬的野心。他的著作展示了令人惊叹的洞察力、讲究实际的头脑以及敏锐的才智。而且,要想摆脱这天杀的痛苦的话,亚历克修斯需要外力援助。

“一名击剑手,”他说,“名叫巴达斯·洛雷登。需要事先说明的是,我和他无冤无仇。我是替别人下的咒,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这么惨。”

卡纳迪咬着下唇,强忍住一抹笑意。“这样的话,”他说,“我必须要恭喜你,你的诅咒效果极佳。我要记住,随时随地都得对你恭恭敬敬的。”

亚历克修斯扬起了一边眉毛。“怎么回事?”他问道。

“啊,你不可能知道,是吗?我凑巧在一家买卖木炭的同业联盟投了一笔小钱。他们正在和一家竞争对手打官司,很快就要庭审了。我们的对手请了一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代理律师。”

“我明白了。然后呢?”

“然后,我们请了齐阿尼·阿尔维斯。”卡纳迪说道,“你一定听说过他吧?”

亚历克修斯皱起了眉头,“可能吧。我完全不关注法庭的事,不过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他很厉害吗?”

“可以这么说。反正我知道在运动协会,尽管洛雷登的赔率是一百二十比一,还是没人愿意给他下注。”

“我明白了。”亚历克修斯缓缓地点头。“这样的话,”他说,“我强烈建议你把全副身家都押在洛雷登身上。说真的,你去下注时,顺便帮我也押五十夸特。”

卡纳迪一脸疑惑。“我亲爱的朋友,”他说,“虽说谦虚是一种美德,但你不觉得有点过头了吗?我认为,单凭这场对决的出现,这个简单的事实就足以说明你的诅咒效果有多棒了。”

“你不明白。我咒他死在别人手里。一个特定的人。这个人不是齐阿尼·阿尔维斯。”

“啊,”他脸上露出了沉思的表情,“这可真是烦人,我在阿尔维斯身上已经下了重注。不过,我想我应该还能再押几个夸特来止损。谢谢。你算是救了我这个可怜人,免得我血本无归。作为回报……”

亚历克修斯微微点头,以示接受谢意。“我必须承认,”他说,“我需要人帮忙。这个诅咒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麻烦。也许是完成的效果比我预料的要好得多吧。”

“施咒就像用蒜头烹饪一样,你最好控制一下为求好运忍不住多加一点的冲动。今晚是你到我们学院来还是我去拜访你?”

亚历克修斯考虑了一会儿。总的来说,解决这个麻烦的地方最好不要离他的同道中人太近。“在学院吧,”他说,“晚饭后,大家应该都集中在小礼堂吧。”

“那时候我也会去那里啊。”卡纳迪指出,“当然,如果是应教长的私人请求——”

“我宁可你说是研修会的紧急事务。”亚历克修斯回道,“这也不算撒谎。自打施咒以后,我简直一刻都无法专心。就连处理日常事务都开始有点失控,更别提阅读了。”

“那就今晚吧,晚饭以后。你从侧门进来,我保证亲自帮你开门。”

“谢谢。”

卡纳迪走了,脚上那双时髦的拖鞋磕在石板路上,发出踢踢踏踏的声音。真是个怪人,亚历克修斯想。他担任城邦学院的掌院已经七年了。在通向教长职位那周密规划的晋升路上,这个职位通常被视为按部就班往上走的起点。在这个职位上待七年,已经算是创纪录之久了。然而一直以来他从未流露出要升职的意愿,更别提主动去谋划了。三年前,卡尼亚地区空缺出来的教长一职本来对他而言唾手可得,他却任由手下一位他既不喜欢、也不待见的执事长如一支来势汹汹的军队似的发起进攻,轻轻松松获得了晋升。从表面上看,他是职场精英的典范,是城里权贵家族的次子,从母族继承了可观的产业和投资。那些毕生只能在地区政治圈打转的可怜虫总是坚持不懈地向他献殷勤。也许是卡尼亚的寒风和海雾对他缺乏吸引力吧,又或者他就是个内心正直的人。奇怪的是,亚历克修斯更倾向于相信后者。

于是,趁大家在他的寝室下面一层热火朝天地用晚餐时,亚历克修斯悄悄溜了出去,小心翼翼地沿着中城的街道向北阶走去。晚上城门上锁,但门卫认得他。既然上城区的居民从不露面,教长就是大家可以见到的最接近城市领袖的角色了。然而,对于一个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穿过中城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个严重障碍。不管怎么说,亚历克修斯最终来到了城市学院,一路上既没有被人认出,也没有被人抢劫。他用手杖剑的圆柄轻轻敲响学院的侧门。

“啊,你来了。”卡纳迪透过门上的滑板窗对他说,“我正琢磨你到底来不来呢。”

院长的住处大概有亚历克修斯的寝室五倍那么大。房间里有几张挂在墙上的值钱挂毯,五把雕工异常细致的镀金椅子,一张放置在低矮平台上的帷帘床,几个雕刻着精美图案、令人相当惊艳的胡桃木箱柜,一张装饰着珠母镶嵌画、画中描绘着打猎场景的高高的书桌,一张由打磨得锃亮的鲸须制成的脚凳,以及一套精美的镀银酒具。所有家具都相当新,散发着强烈的樟脑丸和蜜蜡的味道。亚历克修斯深信,他的同僚肯定有办法给出每一样家具甚至全套家具的最新估价、销售价格或替换成本。

“你不认同。”卡纳迪平淡地说道。

亚历克修斯摇摇头。“一点也不。”他回答道,“这只不过是世俗大领主应有的生活方式而已,以你的身份并不算夸张。至于我自己,我只是觉得这些装饰太容易让人分心了。只有野蛮人才会否定美丽的事物本身。而且,我相信,比起那些干果商人、卖凤尾鱼起家的大老板,你才是真正懂得欣赏的人。他们在家里堆满了艺术品,不过是想努力证明他们是有品位的人。”

“不管怎么说,你心里还是不认同的。至于我个人,我倒宁愿拿这堆垃圾去换你头顶的马赛克壁画。但我怀疑那是非卖品。”

亚历克修斯笑了。“当然,没准有一天你有机会睡在那幅壁画下面呢。”他回道,“还是说,你仍然没有意愿朝那个方向发展?”

卡纳迪耸耸肩。“与其问我愿不愿意,倒不如问我是否能胜任。”他答道,“事实是,我不能。至少现在不能。”

“我不过跟你开个玩笑,你的回答倒是挺诚实的。注意,我可没说我相信你的话。”

“诚实的回答未必是真心的。”卡纳迪露出了笑容,说道,“我们是不是该停止互相伤害,谈正经事了?”

“那最好不过了。”亚历克修斯说。接下来,他将事情发生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卡纳迪。等他讲完,院长在他金碧辉煌的椅子上呆坐了一会儿,左手食指不停地揉着他那又小又扁的鼻梁。

“我想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他说,“在这件事上,你施错了咒。”

“这不是那姑娘想要的结果。既然她是施咒的主体,而我不过是她的媒介,那个错误很可能相当严重,导致元理出了谬误。”

“很有可能。”卡纳迪点点头,“从根本上来说,你利用了原有的空隙,往里面填了些不能契合的东西。现在你不得不承担扰乱元理带来的后果。”

亚历克修斯缓缓地点头,“有道理,我同意你的说法。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去纠正我的失误。”

“哦,太简单了,”他的同僚插话道,“你得回到那一瞬间去纠正失误。只要你能取消错误的诅咒,换上正确的——”

亚历克修斯举起一只手。“当然,我已经试过了。”他说,“关键在于我做不到。毕竟我不是施咒的主体,我无法取消。我能做的,只是在那倒霉家伙周围布置一个护盾以防诅咒生效。仅仅这么做就已经很困难了。每次我刚布置完护盾,第二天就发现没了。我真的不想余生每一天都要帮这家伙制造护盾。”

“这是个难题。”卡纳迪说,“我只能建议我们一起再试一次。在你表态之前,我得说明,我们两个合力未必就比你一个人干效果更好。我们真正需要的,当然是那个姑娘。”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我很赞同你的观点。”他说,“尽管如此,如果你愿意帮忙的话,我认为还是值得试一下——前提是你已经准备好承担风险。一旦受到反弹,后果将不堪设想。”

“啊,这个嘛,”卡纳迪耸耸肩,“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别忘了,我还没提我的条件呢。”

“你想要的,大概是终身观赏我的马赛克壁画吧。”亚历克修斯回答道,“这个承诺我没把握能兑现。再说,你和我年纪差不多,不见得能活到收取报酬的时候。”他笑着说,“我猜你没打算动点手脚,提前拿到报酬吧。”

卡纳迪看起来似乎被惹火了。“事实上,我真的没有这个打算。”他说,“要是我想当教长,现在已经当上了,或者至少已经在卡尼亚一边咳嗽一边擤鼻子了。我想要的,是一样更神秘的东西。我要你告诉我元理的第七个层面。”

亚历克修斯不禁惊呆了。关于第七层面的知识是不传之秘,只有佩里美狄亚教长、圣海盗的教长以及银枪学院的院长才能接触到。换句话说,仅限于研修会高层。无论局势如何、无论职位高低,这是个永远需要保守的秘密。“为什么?”他轻声问道。

卡纳迪皱起了眉头。“因为我想知道。”他回答,“这个秘密真的如此惊人吗?不管你信不信,我加入研修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元理,至少是我们能够理解的那一小部分。要研究元理,我自然需要了解所有七个层面。”

“我相信你。”亚历克修斯说,“但这并不表示你的要求不无礼。”

“这就是我的条件。不用说,这个秘密我一定会守得牢牢的。说到底,不会有人把偷来的财宝一捧一捧地从窗户洒出去,分给下面的人。”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一会儿。“我只能这么建议,”他说,“等时机成熟的时候——肯定不会太久,可怜的提奥弗斯托已经八十多了——你将继他成为下一任教长。到时候你至少拥有了解这方面知识的官方许可,实际结果是一样的。”

“一定要走这条路吗?我真的不想离开这个舒适的地方,到海中央光秃秃的岩石岛和一帮盗贼、杀人犯为伍。”

“这可是不少人打破头也抢不到的职位啊。”亚历克修斯略显困惑地说,“我以为你会很高兴。”

“完全不。没错,那里是有一座很好的图书馆,但和我在城里能得到的资源完全不可比。再说,”他继续说道,“一旦我了解了第七层面,书籍能够教给我的就没剩多少了。好了,这样吧,我向你发誓会保密,如果这么做能让你更放心的话。”

亚历克修斯难得允许自己露出一丝勉强的笑容。“我想这个教训足以让我再给年轻姑娘们帮忙时三思而后行了。”他说,“事成付款,天经地义;不成功则交易作罢。”

“那当然。现在开始吗?”

一束晨光透过百叶窗,剑一样地刺了进来。

“起床啦。今早天气真好。”

洛雷登的手已经紧紧地扣住波西马剑的剑柄。他连忙控制住本能反应,睁开眼睛。

“见鬼!”他嚷道,“你在干什么?”

“叫你起床啊。”艾希莉一边打开百叶窗一边回道,“来吧,起床啦。”

洛雷登将毯子拉到下巴处,“我有什么理由非得在早晨这个该死的时间起床?走开。”

艾希莉从酒壶里倒出半杯酒,再往杯子里掺满水。“你两个小时前就该起床了。”她快活地说道,“而不是像猪一样赖在床上。”

“为什么?”

“训练。喝了酒把衣服穿好。我想在我们出发去学校之前先让你绕城跑十圈。哦,来吧,行行好吧。连嘴里塞着苹果的胖子看起来都比你更精神些。”

“哎呀,该死……”洛雷登闭上眼睛,但已经睡意全消,“我穿衣服的时候回避一下。”他命令道。

“好,别磨磨蹭蹭。”

他已经很久没有特意进行跑步训练了。十圈跑下来,他感到膝盖发软,胸口剧烈疼痛。他拿这些当借口想回家休息,艾希莉不为所动。

“你听着就像我那在火堆前打盹的祖父。”她说,“在学校训练一早上会对你大有帮助。”

等他们爬过长长的阶梯来到中城时,洛雷登觉得自己已经病得很厉害了。他推断自己不是得了心脏病就是轻微中风。

“别说傻话了,还有,别磨磨蹭蹭。”

剑术学校设在位于老竞技场和雨水池之间一栋狭长的单层建筑里。里面的主训练场上一如既往地有些时髦的青年男女,穿着昂贵而不实用的击剑服,靠在剑匣上,围观几个职业剑手进行日常训练。侍从拿着草靶子和一桶桶的湿黏土来来回回地跑动,受训者高声呼喝,无处不在的小商贩举着盛满酒和香肠的托盘在人群外缘走来走去,剑器商人则躲在后柱廊的柱子间悄没声地做交易。“我们一定得在这儿训练吗?”洛雷登可怜兮兮地问道,“我受不了这鬼地方。”

“练吧。”艾希莉回答道。

首先,洛雷登要定下一个靶标。他决定现实点。喜欢卖弄以及实力不凡的剑手经常用半便士银币当目标,而他即使在巅峰期也没这么厉害。于是他直接将靶架上的节孔当成靶标,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也没什么差别。

“十中七?”他建议道。

“九。”

“我用不着听你的。”他回道,“我是律师,而你只是个该死的助理。”他往后退了三步的距离,将波西马从剑匣中抽出来。

“十中九。”艾希莉重复道,“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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