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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菲利普·迪克/译者:孙加 当前章节:15404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11:27

《神圣秘密》

作者:[美]菲利普·迪克

1

那天,爱马士·肥特接到格洛莉亚的电话——这是他精神崩溃的开端。电话里,格洛莉亚问他有没有宁必妥。他反问:要这个干吗?她回答,她打算自杀,正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给所有的熟人,收集宁必妥。到目前为止,她已经收集了五十粒。不过,想要保证自己能死透,还得再加三四十粒。

爱马士想也没想,立即认定格洛莉亚的这通电话肯定是一种独特的求救方式。多年来,肥特一直生活在某种幻觉里,认为自己有能力帮助别人。精神科医生曾经跟他说,要想好起来,他必须戒掉两样东西:其一是毒品麻醉剂(这他没做到);其二就是帮助别人的念头(他还是老惦记着帮助别人)。

老实说,他没有宁必妥,也没有随便哪种安眠药。他从来不吃安眠药,只吃兴奋剂。所以,给格洛莉亚安眠药好让她自杀,这一点他做不到。而且,就算能做到,他也不愿意。

“我这儿有十粒。”他撒谎道。他不能说实话。否则,她就会挂电话。

“那我开车来你这儿拿。”格洛莉亚理智而且平静地回答。刚才问他有没有药的时候,她说话的音调也跟现在一样。

听到这儿,他明白了,她来电话,不是向他求救,是真想死。她彻底疯了。要是没疯,她就该想到,讨药的时候应该找些借口掩饰,不能直说。因为如此一来,她就害肥特成了杀人同谋。现在,一旦他答应给她药,就等于想要她死。他不想让她死,根本不存在这种动机。谁也不想让她死。格洛莉亚文雅又温柔,可惜迷幻药吃太多。肥特已经有六个月没见她了。显然,在这期间,迷幻药毁了她的脑子。

“你最近在干吗呢?”肥特问道。

“我最近一直住在旧金山的锡安山医院。我自杀失败,妈妈送我进了医院。上周才出院。”

“你身体全好了?”他又问。

“全好了。”她回答。

就这样,肥特慢慢地疯了。 他被拖进了无法明说的心理游戏中,但当时他还被蒙在鼓里。这游戏没有出路。格洛莉亚·克努森毁了自己的脑子,也毁了朋友——就是肥特——的脑子。很有可能,她几通电话打下来,用差不多的几句话,一口气毁掉了六七个人的脑子。这些人,都是她的朋友,都爱她。毫无疑问,她父母的脑子肯定也被她毁了。从格洛莉亚理性的声音中,肥特听到了虚无的弦音,空洞的铮鸣。在电话那头,跟他说话的不是人,只是一个具备反射弧的东西。

当时,肥特还不明白,有时候,面对荒唐的现实,变疯倒是恰当的应对办法。听着格洛莉亚理性冷静地诉说自己的求死愿望,就像吸进了具有传染性的疯狂病毒。肥特仿佛被“中国指套”困住,越想把手指拉出来,指套就收得越紧。

“你这会儿在哪儿?”他问。

“莫德斯托,我爸妈家。”

肥特住在马林郡。格洛莉亚要开好几个小时的车,才能到他家。要是换成肥特,才懒得长途奔波。失心疯还有这点好处:你肯开车来回六小时,只为拿十粒宁必妥。想要寻死,干吗不直接开车出去撞个稀巴烂?格洛莉亚连寻死这种疯狂事,也没法按常理思考。肥特想:多谢你啊,蒂姆·利里,多亏你大力提倡使用毒品麻醉剂,鼓吹用药后神志顿悟的愉悦,才会有今天。

此时,肥特还不知道他自己也命悬一线。此时是1971年。等到1972年,他就会跑到位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温哥华市北部,在陌生的城市里,形单影只,囊中空空,惊惶失措,想方设法地要自杀。幸好,现在,他对此还一无所知,只想着把格洛莉亚骗到马林郡来,好帮她打消自杀的念头——上帝把我们蒙在鼓里,从不让我们知晓自己将来的命运,这真是巨大的恩典。再往后,到了1978年,爱马士·肥特会因为悲伤过度而彻底疯狂。他会割开自己的手腕(在温哥华时自杀未遂),吞下四十九片高浓度洋地黄片,坐进车子里,关上车库大门,发动引擎。结果,这次仍然自杀未遂。唉,身体的自愈力量,超出了大脑的认知范围。说到大脑,格洛莉亚的大脑倒是彻底控制着她的身体——她精神失常得十分理性。

大多数精神失常都和古怪离奇连在一起。比如,在头上扣个平底锅,腰上系块毛巾,全身涂成紫色,然后出门。格洛莉亚却不一样。她礼貌文雅,像往常一样平静。如果她生活在古罗马或者日本,人家根本不会觉得她有问题。连她的驾驶技术很可能也跟平常一样好:碰到红灯就停下等,控制车速不超限,一路平安到肥特家,来取那十粒宁必妥。

我就是爱马士·肥特。我特地用了第三人称,好让文字显得客观——这种客观性不可或缺。我对格洛莉亚·克努森没有爱慕之情,但我喜欢她。住伯克利那会儿,格洛莉亚夫妻俩常开派对,格调高雅,而且每次都邀请我跟我太太。格洛莉亚会花上好几个小时,做好小巧的三明治,准备多种葡萄酒,还会精心打扮。她一头黄棕色短发打着卷儿,十分可爱。

话说回来,爱马士·肥特没给格洛莉亚宁必妥。一周后,格洛莉亚从加州奥克兰市西纳农大楼的十楼窗口跳了下来,在麦克阿瑟大道的人行道上摔了个稀巴烂。至于爱马士·肥特,则沿着危机暗伏的漫漫长路一路下滑,最终陷入悲惨与疾病的混乱泥潭——也就是天体物理学家们所说的,整个宇宙的最终命运。所以,肥特不过是走在了时代和宇宙的前面。到了最后,他早已想不起究竟是哪一起事件引他走上一路熵增的下滑之路。上帝慈悲,让我们不晓得将来,也忘了过去。得知格洛莉亚的死讯后,整整两个月,肥特不停地哭,不停地看电视,毒品麻醉剂也越用越多。他的脑子越来越糊涂,可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上帝的恩典真是无边无际。

其实,一年前,因为精神疾病,肥特失去了妻子。如今,精神疾病就像瘟疫,到处流行。没人知道这多大程度上该怪罪于毒品。总之,在1960年到1970年这段时间,美国加州北部湾区这个地方,算是彻彻底底地毁了。抱歉,我这样说,但这是事实。再美妙的辞藻,再繁丽的理论,也掩盖不了这个事实。政府当局到处追捕精神病人,却变得和那些病人一样疯狂。他们打算把每一个不是当权派拥趸的人都抓起来。政府那些人,个个都像怀着深仇大恨。有一回,一名警察瞪着肥特,那眼神凶狠得仿佛恶狗。还有一回,政府当局打算把黑人马克思主义者安吉拉·戴维斯从马林郡监狱转移走。转移那天,整个市民中心都被搞瘫痪了——据说,这是为了防止激进分子找麻烦。电梯被拔了电线,门上重新贴了标签(上头的信息全是假的),地区检察官则躲了起来。肥特目睹了这一切。那天,他正好去市民中心图书馆还书。在中心大门口电子检查区,两名警察把肥特手里的书和文件全都撕了。肥特感到莫名其妙。那一整天,他都觉得莫名其妙。在自助餐厅吃饭时,他看到两名全副武装的警察紧紧地盯着食客,一个都不放过。最后,肥特不敢开车,便叫了出租车回家。他觉得自己怕是疯了。没错,他是疯了。大家都疯了。

我呢,是个科幻小说作家,以此为业。我惯于跟幻想打交道,我的生活就是一部幻想小说。不扯远了。格洛莉亚·克努森已躺在加州莫德斯托市的一个大箱子里。我家相册里还有一张她葬礼上花环的照片。照片是彩色的,能看得出花环有多美。照片背景里有一辆大众车,而我正弓着身子,钻进大众车里——葬礼进行到一半时我就躲到一边。我实在受不了。

下葬仪式结束后,格洛莉亚的前夫鲍勃、我,还有个眼泪汪汪的朋友——他既是格洛莉亚的朋友,也是鲍勃的朋友——在墓地附近找了家高级餐馆,一起吃午饭。女服务生把我们三人安排在餐馆不起眼的角落里。这大概是因为,尽管我们三个都穿西服打领带,但看起来仍像嬉皮士。没关系,我们根本不在乎。我不记得我们吃午饭时聊了些什么。葬礼前一夜,鲍勃和我——我是说,鲍勃和爱马士·肥特——开车到奥克兰,看了电影《巴顿将军》。下葬仪式之前,肥特第一次见到了格洛莉亚的父母。他们俩跟去世的女儿一样,对人极为礼貌。格洛莉亚父母家的客厅是庸俗的加州农场风格。格洛莉亚的几个朋友,三三两两地站在客厅里聊天,缅怀让他们聚在一起的人。不出所料,克努森夫人化了厚厚的妆。有人死去的时候,女人总化浓妆。肥特拍了拍死去姑娘养的猫。猫名叫“猫总统”。肥特想起与格洛莉亚共度的几日,那时她开车来他家取并不存在的宁必妥,结果白跑一趟。肥特见到格洛莉亚,向她承认自己撒了谎。可格洛莉亚却泰然自若,甚至有些无动于衷。想死的时候,人不会在意这种小事情。

“我已经把药吃掉了。”肥特说。又是一个谎言。

两人决定开车去海滩,去雷斯角半岛,濒临太平洋的广阔海滩。两人乘坐格洛莉亚的大众车,由格洛莉亚驾驶(肥特压根儿没想过,格洛莉亚可能会在冲动之下,把她自己和车辆连同肥特一起彻底毁灭)。一小时后,两人便一同坐在沙滩上,吸起了麻醉剂。

肥特最想知道,格洛莉亚为什么要自杀。

格洛莉亚穿着一条洗旧的牛仔裤,一件T恤,胸口印着米克·贾格尔乜斜眼睛的脸。海滩沙子柔软舒适,她脱了鞋。肥特注意到,她涂了粉红色的指甲油,还精心修护过双脚。肥特心想,就连死,她也要跟活着时一样优雅。

“他们偷光了我银行账户里的钱。”格洛莉亚说。

她的叙述字斟句酌,条理清晰。片刻后,肥特明白过来,“他们”并不存在。格洛莉亚的叙述,全面地展示了何谓彻底的、毫不留情的疯狂。这种疯狂由如宝石般优雅精致的细节组成,她就像牙科医生,用精密的工具,一一补充了全部细节。她的叙述中没有断层,找不出任何错误——除了整篇叙述的前提:她认定,每个人都恨她,都想抓她;而她自己,不论从哪方面看,都一文不值。就这样,肥特眼看她一边讲话,一边慢慢地消失,那景象奇妙极了。格洛莉亚,就这么字斟句酌地,一个词接一个词地,用语言消抹了自己的存在。他想,是理性,使得她成为,嗯……成为“非生物”。她的意识,已经成了一块巨大的、熟练的橡皮擦。留在这儿的只有她的躯壳——或者说,没有意识居住的肉体。

这天,在海滩上,他明白了一点: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吸完麻醉剂后,两人沿着海滩散步,聊着海草、海浪的高度之类。海鸥鸣叫着,绕着两人头顶盘旋,就像玩具飞盘。海滩边零零散散有几个游人,或闲坐,或闲逛。除此之外,一片荒凉。海滩上立着布告牌,警告人们当心暗流。肥特想破脑袋也不明白,格洛莉亚为什么不直接投海。他简直没法理解她的思考方式。在她脑中,只盘算着还需要几片宁必妥(其实她并不需要)。

“‘感恩至死’乐队出的专辑里,我最喜欢《工人之死》。”闲聊中,格洛莉亚说道,“可我觉得,他们不该在歌里宣扬嗑可卡因这事。听摇滚的人里头,很多都是孩子。”

“他们没宣扬。那首歌只是讲了有个人嗑可卡因,结果可卡因间接害死了他。他驾驶的火车被撞了个稀烂。”

“就因为这个,我才开始吸毒。”格洛莉亚说。

“就因为‘感恩至死’?”

“就因为,”格洛莉亚回答,“每个人都叫我吸毒。别人总要我做这做那,我烦透了。”

“别自杀,”肥特说,“搬来跟我一块儿住吧。我也是一个人,而且我很喜欢你。至少试一试,就几天。我可以带几个朋友,帮你搬东西。我们俩有好些事情可做,比如四处逛逛,或是像今天这样到海滩来。这儿挺美,是吧?”

格洛莉亚没有应声。

“要是你真走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安心的。”肥特说。后来他才明白,这些话全是不该说的,这些理由大错特错。按照肥特的话,格洛莉亚活着,就像帮人家大忙似的。就算他存心找最离谱的理由,找上几年,也找不到比这些更离谱的——他还不如跳上大众车,直接倒车轧死她算了。所以,能守着接听自杀热线的那些人,绝对不是傻瓜。后来,肥特才亲身体会到这一点。在温哥华那次,就是他也想自杀的那次,他拨通了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危机中心的热线。接听热线的人给了他十分专业的建议,那跟他在海滩给格洛莉亚的建议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格洛莉亚停了下来,用手抠出嵌在脚底的小石子,“今晚,我想在你家过夜。”

听到这话,肥特的脑中不由自主地出现了性爱场面。

“老远。”那阵子,全因为反文化运动,他总这么说话。反文化运动中,流行一整套奇怪的词汇,基本上都毫无意义。肥特总爱把其中几个串起来用。“老远”就是其中一个。在肉欲的影响下,他误以为自己已经拯救了朋友的生命,正沾沾自喜。他的判断力本来就不怎么准确,此刻更是跌到了历史最低点。一个好人命悬一线,而且线头攥在肥特手里,他脑子里却想着怎么上垒得分。两人继续往前走,肥特嘴里冒出另外两个无意义的奇怪句子:“我能挖。不见。”

几天后,她就死了。海滩那晚,肥特和格洛莉亚睡在一起,但两人衣冠齐整,没有做爱。第二天下午格洛莉亚就开车走了,说是去她父母在莫德斯托的房子那儿取东西。之后,肥特就再也没见过她。他等啊等,等了好几天。某天晚上,电话响了,是格洛莉亚的前夫鲍勃。

“你现在在哪儿?”鲍勃问道。

闻言,肥特觉得莫名其妙。既然接了电话,他当然在自家厨房里,电话机旁边。鲍勃的声音听起来挺平静。“我就在这儿。”肥特回答。

“今天,格洛莉亚自杀了。”鲍勃说。

我有张照片。照片上是格洛莉亚,怀里抱着“猫总统”。她跪着,脸上带着微笑,眼中闪着快乐的光芒。“猫总统”在她怀中挣扎,想跳出来。一人一猫的左边,是圣诞树的一角。照片背后,克努森夫人用整齐的字体写道:

就这样,在我们的努力下,她终于开始感激我们的爱。

我琢磨许久,想不出这句话究竟是在格洛莉亚死前写的,还是在她死后写的。这张照片,是格洛莉亚葬礼后一个月,克努森夫妇寄给我——寄给爱马士·肥特的。肥特写信给克努森夫妇,请他们寄一张格洛莉亚的照片来。一开始,他问鲍勃要。鲍勃没好气地反问:“你要格洛莉亚的照片干吗?”肥特无言以对。在肥特让我开始写这故事时,他还问我,在我看来,鲍勃·兰利干吗对他的这一请求那么生气。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有可能,格洛莉亚和肥特在一起过夜这事儿给鲍勃知道了,他嫉妒。肥特曾跟我说过,鲍勃·兰利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还说这事儿是鲍勃亲口说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思维中,缺少恰当的情感。这被称为“情感贫乏”。所以,精神分裂症患者会亲口告诉你他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觉得这没什么不妥。不过,另一方面,在格洛莉亚的下葬仪式上,鲍勃曾弯下腰,在棺材上放了一朵玫瑰花。与此同时,肥特正往那辆大众车里钻。到底哪种反应才算恰当?像肥特那样,钻进车里自个儿哭泣?还是像这位前夫那样,虽然没有语言,没有表情,却实实在在地行动——弯下腰放朵玫瑰?参加格洛莉亚葬礼的时候,肥特只送了一束花儿。花儿是他在来莫德斯托的最后一刻才买的。他递给克努森夫人,夫人说花儿很美。但实际上,挑选这束花的是鲍勃。

葬礼之后,在高级餐馆(就是女服务员把他们三人领到不起眼角落的那家),肥特问鲍勃,格洛莉亚去西纳农干什么。肥特本以为,她应该回家收拾行李,然后开车回到马林郡,跟自己同住。

“是卡米娜劝她去西纳农的。”鲍勃回答。卡米娜是克努森夫人的名字。“因为格洛莉亚从前吸过毒。”

格洛莉亚和鲍勃共同的朋友提摩西(肥特从前没见过他)说:“西纳农那地方,真没什么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格洛莉亚走进西纳农大楼正门,西纳农组织的成员立即对她实行了“游戏”。在格洛莉亚坐着等待面谈时,有个人故意走过她身边,大声说她长得可真丑。第二个经过她身边的人则嘲笑她的头发像老鼠睡过的窝。格洛莉亚对自己鬈曲的短发很敏感,她一直希望自己的头发能跟世界上其他人的一样,又长又直。然后第三位西纳农成员也走了过来——至于这位成员想说什么,已不得而知。因为,此刻,格洛莉亚站起身去了十楼。

“西纳农那地方,就靠这一招吗?”肥特问道。

鲍勃回答:“这是一种破坏人格的技巧,属于法西斯精神疗法。这一招会让人彻底听从外界导向,完全依赖所在集体的评价。这样,西纳农组织就可以为此人建立起不依赖毒品的新人格。”

“他们难道不知道,她有自杀倾向?”提摩西问道。

“当然知道。”鲍勃说,“格洛莉亚去之前打过电话,跟他们说过。他们知道她的名字,也知道她去那儿的理由。”

“她死后,你有没有找他们理论过?”肥特问道。

鲍勃说:“我给他们打了电话。我跟他们说,找上头的人来。那人来了以后,我告诉他,西纳农害死了我老婆。他希望我去一趟,教教他们怎么跟想自杀的人打交道。他听起来难过极了,也挺可怜。”

听了鲍勃的话,肥特心中断定,这家伙的脑子也不正常了。他居然觉得西纳农可怜。鲍勃彻底完蛋了。卡米娜·克努森也彻底完蛋了。这儿每个人都彻底完蛋了。整个加州北部,没一个正常人。该搬家了。肥特一边吃沙拉一边琢磨,该搬到什么地方去。出国?逃到加拿大?就跟烧掉征兵卡的那些人一样?光肥特认识的人里就有十个,因为不肯去越南打仗,偷偷越过边境,去了加拿大。说不定,在温哥华,他还能碰到六七个熟人呢。跟旧金山一样,温哥华也是个重要的港口城市,而且还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之一。在那儿,他可以开始新生活,忘掉过去。

肥特坐着,心不在焉地拨弄面前的沙拉。他突然记起,鲍勃来电话那晚,他说的不是“格洛莉亚自杀了”,而是“今天,格洛莉亚自杀了”。仿佛意味着格洛莉亚自杀是免不了的事,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对了,大概就因为这个,格洛莉亚才死的。她的寿命被人设下了时限,就好像她的人生是一场数学考试似的。到底谁疯了?格洛莉亚?她前夫?肥特自己(很可能就是他自己)?还是说,整个湾区的人都疯了?这个“疯”字,不是随便说说的“疯”,而是真正医学意义上的“精神失常”。据说,精神疾病的第一个征兆,就是病人感觉到自己大概得了精神疾病。又是个“中国指套”把戏,只要一思考发疯这事,就会被卷进疯症里。爱马士·肥特思考着发疯这事,所以,他正一步步滑向疯狂的深渊。

要是我能帮他多好。

2

尽管我帮不了爱马士·肥特,但自有人能帮他逃过一死。他的第一个救星,是跟他同住一条街的十八岁女高中生;另一个则是上帝。两个救星里,女高中生对他的帮助更大。

我不太确定上帝到底有没有帮到他。事实上,在我看来,从某些方面来说,上帝反倒让他病得更重。对此,肥特持反对意见。肥特十分肯定,上帝彻底治好了他。我觉得这不可能。《易经》里有句话,“贞疾,恒不死”。这话用在我朋友肥特身上很合适。

女高中生斯蒂芬妮是个毒贩,所以才认识了肥特。格洛莉亚死后,肥特服食的麻醉药量大大增加,不得不四处寻找毒源,有多少买多少。不过,从高中生那儿买毒品,委实不明智。这跟毒品的质量没什么关系,主要是法律和道德的问题。一旦沦落到从小孩子那儿买毒品,人就得终生背上骂名。理由显而易见。可是,我碰巧了解内情——这一点,政府当局却不知道——爱马士·肥特跟斯蒂芬妮来往,其实并不是为了买毒品。斯蒂芬妮卖哈希什和大麻,却不卖兴奋剂。她反对兴奋剂。凡是她反对的东西,斯蒂芬妮从来不卖。比如,不管遭受多大压力,她从来不卖迷幻药,倒是时不时卖点儿可卡因。没人明白她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过,尽管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思考”,斯蒂芬妮确实以她的方式思考过,并得出了结论。而一旦得出结论,就没人能动摇斯蒂芬妮的信念。所以肥特喜欢她。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肥特喜欢的是她本人,不是她卖的毒品。可是,要想跟斯蒂芬妮来往,就得买她的哈希什。对斯蒂芬妮来说,哈希什是生命的起始,也是生命的终结——呃,至少是有意义的生命的起始和终结。

上帝对肥特出手相救的时机虽然不对,但好歹没像斯蒂芬妮那样干些非法的事情。肥特深信,总有一天(这一天随时会到),斯蒂芬妮会被抓进监狱。而肥特的所有朋友也都深信,总有一天,肥特也会被抓进监狱。我们都替肥特担心,担心他被抓,还担心他会慢慢滑向抑郁沮丧、与世隔绝和精神错乱的深渊。肥特担心斯蒂芬妮;斯蒂芬妮则担心哈希什的价格。还有可卡因,斯蒂芬妮更担心可卡因的价格。我们从前常想象,斯蒂芬妮会在半夜突然惊醒,猛地坐起身来,大叫:“可卡因涨到一百块钱一克啦!”普通女人有多操心咖啡的价格,斯蒂芬妮就有多操心毒品的价格。

从前,我们常常议论,说斯蒂芬妮这人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之前绝不可能存在。是毒品将她带到这世上,将她生生召唤出来。她就是毒品的系数,是方程式的一部分。而也正是通过她,肥特才最终寻求到了上帝的帮助。起作用的是斯蒂芬妮这个人,不是她的毒品。毒品跟上帝毫无关系,也打不开通往天国的大门,那些全是无良毒贩编的谎言。斯蒂芬妮帮肥特找到上帝则是通过一个小小的陶罐。在斯蒂芬妮十八岁生日时,肥特出钱帮她买了一架陶艺拉坯机当作生日礼物。斯蒂芬妮用这架拉坯机做了一只小陶罐,送给肥特。后来,肥特逃到加拿大去的时候,还带上了这只小陶罐——他用短裤、袜子和衬衫裹着陶罐,装在随身的唯一一只手提箱里。

这只陶罐的外表很普通:圆滚滚,浅棕色,涂了薄薄的蓝色釉作为装饰。斯蒂芬妮不是专业陶艺师。要是不算高中上过的陶艺课,这只陶罐是她的首批作品之一。首批作品理所当然要送给肥特,因为他们俩挺要好。肥特心情不好的时候,斯蒂芬妮就会递上哈希什。这样,肥特便能平静下来。但是,另一方面,这只陶罐很不普通——上帝就沉睡在里头。上帝在里头睡了很久很久,差点儿睡过头。

世间有些宗教教导人们说:上帝总要等到第十一个小时,也就是挨到最危急的时刻,方才插手人事。这话是真是假,我不敢妄下判断。不过,在爱马士·肥特这件事上,上帝可是足足等到第十一小时五十七分,方才出手干预,而且干预的力度也不够大。

总之,上帝对待肥特,出手晚不说,还没帮多大忙。这不能怪斯蒂芬妮。斯蒂芬妮一拿到拉坯机就动手做出陶罐,上了釉,送进炉子烧制完成。她为肥特尽了力。当时,肥特跟之前的格洛莉亚一样,正渐渐走向死亡。之前,肥特想帮格洛莉亚;这会儿,斯蒂芬妮也想帮肥特。肥特没帮上格洛莉亚,斯蒂芬妮却帮了肥特。

在危急关头,斯蒂芬妮自有办法,肥特却手足无措。所以肥特还活着,格洛莉亚却死了,全因为肥特的朋友斯蒂芬妮比格洛莉亚的朋友肥特更好。肥特倒愿意跟格洛莉亚互换,让她活着,自己死去,可这又不由他说了算。谁能活谁得死,全由宇宙说了算。宇宙做出决定,造成某些后果,让某些人活着,另一些人死去。就这么残酷。虽然残酷,却是每个生命都得屈从的铁律。肥特找到了上帝,格洛莉亚·克努森却只遇上死神。这不公平——肥特会第一个跳出来这么说。他是个好人。

遇到上帝后,肥特心中生出不寻常的深深爱意。跟平常人说的“爱上帝”之类的爱不同,肥特对上帝的感情,确切地说,更像是切切实实的饥渴。更古怪的是,肥特对我们说,上帝伤害了他,可他仍然渴求上帝,仿佛醉汉渴求酒精。他说,上帝对他发射了一道粉红色光芒,直射进他的眼睛、他的大脑,致使肥特短暂性失明,头也疼了好几天。肥特说,那道光芒的颜色很容易描述,就跟闪光灯在你眼前闪过后,眼内留下的残像的颜色差不多。此后,这种颜色就萦绕在肥特脑中,有时候,还会闪现在电视机屏幕上。这种特别的粉红色,成了肥特生命的意义。

可是,他却无法真正地再次看到这种颜色。没有任何平常事物能产生这种颜色,只有上帝才行。也就是说,这种颜色并不包含在普通光之内。肥特还仔细研究了可见光谱色卡,却没有找到这种颜色。也就是说,肥特看见了一种旁人从未见过的颜色。它在色卡的范围之外——在可见光之外。

那么,依照频率排列,光之后应该是什么?热能?电波?我本该知道的,可我想不起来。肥特跟我说(不知道他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在太阳光谱中,他所见的颜色的波长应该位于七百毫微米之上;在夫琅禾费线中,这种颜色应该排在B之外,靠近A。这话随你们信不信,反正在我看来,这是肥特精神崩溃的征兆。精神崩溃的人都喜欢收集资料做研究,以解释自己反常的精神状态。自然,这种研究都是徒劳。

虽然在我们看来,这些研究都是徒劳;可不幸的是,在精神分裂的大脑看来,有时候,这些研究能为他们提供虚假的合理性证明——比如格洛莉亚口中的“他们”。我查过夫琅和费线,里面根本没有A。排在最前面的字母是B。夫琅和费线中的字母从G排到B,代表从紫外线到红外线。就这些,没别的。所以肥特看到的,或者说,他自以为看到的,不是光。

肥特从加拿大回来以后——也就是他找到上帝以后——我们俩常常待在一块儿。我们晚上一起出门,四处游荡,瞧瞧新鲜事。这已经成了惯例。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停车,突然发现左臂上多了个粉红色光点。尽管从没见过,可我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是激光。有人朝我们发射了一束激光。

我告诉肥特:“这是激光。”此时,光点正四处移动,从我的左臂移到了电线杆,又移到车库的水泥墙上。肥特也看见了。

远远的街那头,站着两个十几岁的孩子,拿着某样方形物体。

“那鬼东西居然是他们自己造的!”我说。

两个孩子咧嘴笑着,走到我们身边。他们说,这东西是拿工具包自己造的。我们夸奖一番,称赞他们确实厉害。之后,他们便走开了,另找捉弄对象。

“你看到的粉红色,就是这种颜色吧?”我问肥特。

肥特没回答。我有种感觉,他没对我说实话。我觉得他看到的就是这种激光的颜色。若果真如此,他干吗不承认呢?我不知道。说不定,他觉得要是承认了,就会毁了某种更高深、更奥妙的推论。精神紊乱的人才不会采用“科学最简原则”(即用最简单的理论来解释某些特定事实),他们更喜欢巴洛克式的繁复。

在讲述被粉红光芒刺痛致盲的这段经历时,肥特一再向我们强调的中心论点是:当时——也就是在被光芒击中的那一刻——他瞬间知晓了某些他从不知道的事情。具体来说就是,他知晓了五岁儿子体内有未经诊断出的先天性缺陷,而且清楚地了解疾病的症状,详细到解剖学上的细节,实际上,详细到只有医生才弄得清的医学细节。

我真想知道他是怎么跟医生说的,怎么跟医生解释自己居然知道那些医学细节。他脑中存下了粉红色光芒印下的各种信息,可他怎么跟医生解释他从哪里知道的这些?

后来,肥特想出了一套理论,认为宇宙是由信息组成的。他开始记日记——其实,他早就悄悄地写了一段时间的日记——脑子不清楚的人,总爱干些偷偷摸摸的事。他遇见上帝这事,也一五一十地由他(肥特,不是上帝)写在了日记本上。

“日记”这词儿是我说的,不是肥特说的。肥特的原话是“注疏(exegesis)”。这是个神学词语,意思是对某段神圣经文进行解释或阐述。肥特相信,发送到他脑中的信息,那些一波接一波塞满他脑袋的信息,来源神圣。所以,应被视为《圣经》的一种——尽管这《圣经》的内容不过是他儿子罹患未经诊断出的右腹股沟疝气,引起积水,已蔓延至阴囊。肥特把这些告诉了医生。肥特的前妻带着小克里斯托弗做了检查,结果证明肥特所说的一点儿没错。小克里斯托弗被安排在第二天——换句话说,就是尽快——进行了手术。手术后,主刀医生高兴地通知肥特和他前妻:好几年来,小克里斯托弗一直危在旦夕,甚至可能因为肠扭结,半夜就死在家里。“真是太幸运了。”那医生说,幸亏他们及时发现,做了手术。又是格洛莉亚说的“他们”,但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们”确实存在。

大夫说手术非常成功。此后,克里斯托弗比从前乖了很多。原来自打出生以来,他每天都在疼痛中度过。之后,肥特和前妻给儿子换了一名全科医生。这回,他们找了个真正长了眼睛的医生。

肥特的日记中有一段让我特别感兴趣,所以我把它抄了下来,附在下文中。这段文字跟右腹股沟疝气无关,而体现出更为宏观的主题。肥特在其中表达了自己日渐坚定的看法:宇宙的本质是信息。他有这想法并不奇怪。对肥特来说,宇宙——他的宇宙——确确实实正迅速变成信息。一旦上帝对某人开口说话,就永远不会闭嘴。《圣经》里可没提这茬儿。

日记第37篇

终极意识的思维,就是我们在物质宇宙中感知到的排列与重组——也就是变化。所谓变化,就是信息和信息处理过程的实体化。我们不仅将终极意识的思维视为客观实在,更将之视为客观活动——更确切地说,是对客观实在的布局排列:即物与物之间如何相互连接。但是,我们无法读懂这些排列组合中的规律,无法从中提取信息。也就是说,我们无法将所谓的客观实在还原成本来的信息。终极意识将物体连接或解散重连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语言(当然不是我们使用的语言)。但这种语言只在其对自我沟通时使用,并不需要与外界的人或物进行交流。

以上论点,肥特在日记中一再提到,在跟朋友们聊天时也反复说起。他很肯定,宇宙开口对他说话了。他的日记中还有一条:

日记第36篇

我们本该听见这些信息或叙事,因为我们体内本该有个中性声音对我们说话。可惜不知何处出了问题,声音消失了。所有的造物都是语言,仅是语言而已。但由于某种莫名其妙的原因,这种语言,在外界我们读不懂,在体内我们听不见。所以我才说,我们都成了傻子。我们的智慧出了问题。

我的理由如下:终极意识各部分的排列是语言;我们是终极意识的一部分,所以我们也是语言。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知道自己是语言呢?我们甚至连自己的本质都不知道,更何况我们身处的外界现实的本质。“傻子”这个词的词源是“自私”。我们大家都成了“自私”的产物,而不再与终极意识共享思维,除非是在潜意识层面。因此,我们真实的生活和意图,其实都是在意识阈限之下进行的。

看了这段话,我忍不住想说:你说的只是你自己,别把我们拉进去,肥特。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换作肥特,肯定会用“永恒横亘,如无边沙漠”之类的词句),肥特想出了许多奇谈怪论,来解释他碰见上帝并得到信息这件事。其中有一则猜想与众不同,让我觉得特别有趣。在这则猜想中,针对“遇见上帝”事件,肥特似乎在主观上做出了让步:他承认,自己并未经历任何特殊事件,没见到上帝,也没得到信息。只不过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或许有数百万英里这么远——射来了一束细细的能量,刺激了他大脑的某些特定部分,使他产生了幻觉,以为自己看到了各种图像、人像、印刷页面,听到了人声言语。也就是说,让他以为自己看到了上帝,得到了神谕——或者用肥特的话来说,是“逻各斯”。但是(肥特继续猜想),这些体验都是他想象出来的,仿佛全息图像,实体并不存在。这则奇异猜想让我十分惊讶。“失心疯”肥特居然想出如此复杂的办法,企图解释自己的幻觉来源——他运用智力,让自己逃离疯狂的旋涡,却想法子保住了幻觉见闻的正当性。在这则猜想中,他承认自己的所见所闻或许并不存在。这是不是意味着,肥特的疯症正在好转?完全不是。现在,他认定“他们”(或是上帝,或是别的什么人)拥有远距离武器,能将饱含信息的细细能量束对准他的脑袋飞射过来。这念头,可不是疯症好转的征兆,不过总算是一种改变。肥特终于愿意直面自己的幻觉,并承认所见所闻是并不存在的;可是,跟格洛莉亚一样,他的思维中也出现了“他们”。这种改变,在我看来,只能算是个“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淡好转。肥特的生活简直就像,嗯……打个比方吧,就像他拯救格洛莉亚的徒劳过程的无味翻版。

一个月又一个月,肥特不停地撰写修改自己的注疏。在我看来,这种情形,就算是好转,也得不偿失。一颗备受困扰的大脑,正试图理解高深莫测的难题。或许,这也是精神疾病的底线:无解之事不断发生,原本的现实不断变动,成了装满骗局和恶作剧的垃圾篓子。这还不算(仿佛这还不够惨似的),而你,跟肥特一样,还得一直不停地思考这些变动,拼命自圆其说,给予这些变动合理的解释——其实,合理的解释根本不存在,只是你的大脑为了要理解无解之物,将其复原为熟悉的形状,归置到熟悉的程序中,这才强安上了所谓的合理解释。罹患精神疾病后,首先离你而去的,便是熟悉的日常生活。取而代之的只有坏消息——你不但没法理解所见所闻,而且也没法把这些说给别人听。疯人经历了独特的体验,却不知道这些体验究竟为何,从何而来。

肥特的生活正在分崩离析(崩溃的源头就是格洛莉亚·克努森之死),可他却觉得上帝已经治好了他。一旦你注意到一次,就会发现生活中处处是这种得不偿失的事。

肥特让我想起一个从前认识的姑娘。她得了癌症,快死了。我去医院看她,差点儿没认出来。她坐在病床上,模样就像个秃顶老头儿。由于化疗,她的身体肿胀得像一颗巨型葡萄。在癌症和化疗的双重作用下,她彻底失明,几乎耳聋,不断痉挛。当我俯下身问她感觉如何时,她废了好大劲儿才听懂我的话,回答说:“我感觉上帝在替我治病,我正在好起来。”从前,她就有信教的倾向,还打算加入某个宗教团体。她病床旁的金属床头柜上放着一串玫瑰念珠,不知是她自己放的,还是别人替她放的。我觉得,她应该在床头柜上放块牌子,写上“去你妈的,上帝”,那才合适。要什么见鬼的玫瑰念珠。

不过,公平来讲,我得承认上帝——或者自称是上帝的某人(这两者只有语义学上的差别)——确实朝爱马士·肥特的脑袋发送了宝贵的信息,拯救了他儿子克里斯托弗的生命。上帝救人,也杀人。但这话肥特反对。他说,上帝从来没有伤过任何一个人,疾病、痛苦和苦难都来自其他地方,跟上帝无关。我反问道:那么,这个“其他地方”是从哪儿来的?难道有两个上帝?还是说,宇宙有一部分,不在上帝的控制范围内?然后肥特就引用了柏拉图的话。根据柏拉图的宇宙观, 在努斯或“意识”的劝说下,阿南刻或“盲目必然”——有些专家称之为“盲目偶然”——会屈服。努斯恰巧出现,意外发现了盲目偶然,也就是“混乱”,然后迫使其井然有序——问题是,努斯究竟是怎么劝服阿南刻的,柏拉图一点儿都没提。肥特说,我那位朋友身上的癌症,其实就是未被劝服成有意识状态的混乱,有待上帝或努斯前来施以援手。听了这话,我回答:“等到他来,黄花菜都凉了。”肥特无言以对,至少当场没回话。说不定,他偷偷把这事写进了日记里。他天天熬到凌晨四点,在日记里写写画画。没准宇宙的所有秘密还真藏在他写的那堆垃圾里呢!

我们常逗引肥特跟我们辩论神学,以此取乐。因为,每次辩论,他都会大发雷霆,把我们针对某事发表的观点(或者说,把这件事本身)当真。此时,他的脑袋已经彻底迷糊了。我们一般都会先随口扯句闲话,比如“哎呀,今天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时候,上帝给我开了张罚单”之类。肥特一听就上当,然后会立即跳起来反击。我们常用这办法消磨时间。虽然对肥特是种折磨,可也无伤大雅。我们之后还会愉快地讨论,肥特将如何把这场争辩写进日记里。当然,在日记里,肥特的观点总能取胜。

我们从来不用无聊的问题逗引肥特,像是“要是上帝无所不能,他能否造一条沟,宽到连自己都跳不过去”。我们有的是各种现实问题,肥特根本无力应对。我们的朋友凯文,每次都用同一件事攻击肥特。“那我死去的猫咪呢,你怎么说?”凯文总这么开头。几年前,凯文养了只猫。一天清早,凯文带猫出来遛弯。凯文这个蠢货,居然没给猫拴上牵引绳。于是,猫“嗖”地一下冲到街上,正好冲进一辆过路汽车的前轮底下。凯文过去捡猫的时候,猫还活着,鼻子里喷出带血的泡沫,满眼惊恐地盯着他。凯文总是说:“等到审判日那天,当我面对最终审判时,我会说,‘先等等’。然后,我就会把手伸到外套里头,猛地拉出我的死猫咪,问:‘这怎么解释?’”凯文说,等到那时候,猫肯定硬得跟平底锅一样。他就用手拿着平底锅的把手——也就是猫尾巴,等着上帝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肥特说:“给你什么答案,你都不会满意。”凯文则嗤之以鼻:“你也给不出什么答案。行了吧,就算上帝救了你儿子,他怎么没让我的猫晚五秒钟,哪怕三秒钟跑出去?这点儿事情很麻烦吗?啊,对了,因为猫命不值钱嘛!”

“我说,凯文,”有一回,我听不下去,插嘴道,“你也不对,你本该拴条牵引绳的。”

“不,”肥特制止了我,“他说得有理。这事一直困扰着我。对他来说,这只猫象征着宇宙间一切他想不明白的事情。”

“我明白着呢!”凯文反唇相讥,“我只觉得这宇宙糟透了。上帝要么无能,要么愚蠢,要么冷漠。也有可能三者兼有:他既坏,又笨,还软弱无力。我看我自己来写些注疏好了。”

“上帝又没对你说话。”我说。

“你知道是谁在对马仔说话吗?”凯文回答,“大半夜跟马仔聊天的,就是傻星上的傻人。马仔,上帝的智慧叫什么来着?神圣什么来着?”

“Hagia Sophia。”爱马士小心翼翼地回答。

凯文又说:“那神圣的蠢蛋怎么说来着?圣蠢蛋?”

“Hagia Moron。”爱马士回答。他总是以让步来自我防卫。“Moron是个希腊词汇,跟Hagia一样。这个词是我查找‘矛盾修辞法(oxymoron)’这个词的时候,偶然看到的。”

“和Sophia的‘-ia’不同的是,Moron的‘-on’是中性。”我说。

看到这儿,你该明白我们的神学辩论一般如何收场了。我们三个腹中草莽,谁也说服不了谁。我们的罗马天主教徒朋友大卫,以及患癌症快死的姑娘雪瑞,也会参与讨论。雪瑞的病情已趋于缓解,因此得以出院。虽然她的听力和视力都受到了永久性的损害,但除此之外,似乎还是不错。

自然,肥特把雪瑞这事儿当作论据,证明上帝有爱,能治愈世人。大卫赞同他。当然,雪瑞也一样。凯文则把这事儿看作放射疗法和化学疗法再加上些许运气造成的医学奇迹。而且,凯文私下同我们讲,缓解只是暂时的,雪瑞随时都可能再次发病。凯文阴险地暗示,等下一次发作的时候,可就再没有缓解这回事儿了。有时候,我们觉得凯文恐怕是盼着雪瑞的病情恶化,好以此证明他的宇宙观正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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