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车 祸
公元2018年,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
“爸爸,我去学校了。”舆嫣菲洗干净最后一个碗,对爸爸说。
“嗯,路上小心。”爸爸说。
舆嫣菲今年刚刚从一所三流大学毕业,现在是一个普通的幼儿园老师。
以前,当花生屯还是一个小屯子的时候,整个屯子只有一个很小的幼儿园,后来文老爷子带着资金回来了,整个屯子慢慢发展成一座小城镇。老爷子还斥资修建了不少学校,舆嫣菲所任教的幼儿园也是其中之一。
文老爷子是“无限雨季”公司的总裁,他是花生屯的骄傲。听说他是在1980年离开屯子进京读大学的,那个时代的大学生可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文老爷子弃教从商之前已经是某个名牌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在这个屯子里,不管是谁,只要提起文老爷子,莫不竖起大拇指。
文老爷子很富有,屯子里的老人都这样说:“就算你种十辈子的花生,也买不起文老爷子的一只袜子!”但舆嫣菲知道,文老爷子所穿的袜子也同样是在屯子小超市里买的便宜货。文老爷子没有架子,只要有空,就会出现在屯子的旧码头上,和老人们聊家常。
几年前,舆嫣菲见过一次文老爷子。她觉得屯子里有些老规矩很奇怪,比如说,上了年纪的人,如果是有点名望的,人们都把他称呼为“老爷子”,尽管有时候别人年纪并不大。比如说文老爷子,其实也只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人罢了,穿着一套法式西服,挂着一副金丝眼镜,透着浓浓的书卷气。
文老爷子的故事在这屯子是流传很广的:他的爸爸是渔夫,每天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时候就要出海捕鱼;他的妈妈就在家织渔网,或者是种些花生。有一天,他的爸爸出海之后,天刮起了大风,太阳刚刚出来没多久天就黑了,雨点夹着冰雹砸下来,把地里的花生苗全打坏了,他的爸爸自从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妈妈一直在等丈夫回家,等了很多天,然后就疯了,每天除了站在码头上傻等之外,什么都不懂得做了。那一年,文老爷子只有三岁,整个屯子——那时叫公社——的粮食几乎绝收。
现在算来,那是1965年的事了,年代挺遥远的。
文老爷子十八岁那年考上了大学,那时是1980年。屯子里破天荒出了一个大学生,这可是当时方圆百里的头等大事,乡亲们像过年一样敲锣打鼓欢送他去念书。他当时穿的是一套除了补丁还是补丁的衣服,仅有的一支钢笔还是隔壁邻居家卖了自己家唯一的一头牛买来的。
现在的“无限雨季”公司说大也不算太大,尽管在全国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但在国际上还是寂寂无闻的。
这年头的公司都喜欢把总部搬到宁静的小城里去,所以老爷子就回来了。
现在的花生屯像个大工地,文老爷子买下了大片大片的土地,听说是准备建一座全国最先进的生化实验室。一辆又一辆的大卡车运着建筑材料,在小镇的泥土路上飞驰,搞得黄土飞扬,偶尔也可以看见有标记着“Designed in China”的集装箱被运往屯子东边的新码头。
路边有个报刊亭,每天中午去幼儿园之前,舆嫣菲都习惯到那儿翻翻最新的科幻杂志,看看有没有精彩的文章,然后再考虑买不买。
她很爱想象未来世界的样子。每当看到家里珍藏的20世纪的旧杂志上对于21世纪的预测,总是觉得有些可笑。在这2018年,生活一切如故,既不见机器人满街跑,也不见外星人降临,总体来说就是比以前的人们过得滋润些罢了。
她买了一本杂志,然后又想起了前些天看见的那个畸形的孩子。那个孩子五六岁吧,四肢萎缩得像芦柴杆儿,细瘦的脖子上顶着一颗光秃秃的脑袋,本应该是左眼的地方长着一颗肿瘤,那孩子说他想上幼儿园。
毫无疑问,那个孩子的愿望破灭了,因为幼儿园里别的孩子一看见他就被吓得哭个不停。听医学杂志上说,那样严重畸形的孩子是活不久的。真是太可惜了,从那孩子仅剩的一只右眼透出的光芒来看,那无疑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她从来没见过有哪一个孩子有这么平静又睿智的眼睛。
人们常说,上帝关上了你的门,必定还会给你留一扇窗。但对那孩子来说,只怕那扇窗开启的时间也不会太久了。
路边的红绿灯还没有正式投入使用,舆嫣菲心不在焉地翻看杂志,走过马路。手机铃声刚好响起,她拿起手机,一个熟悉的男声传了进来:“嫣菲,今晚有空吗?”
打电话进来的人是她正式交往不到一个月的男友企华,她犹豫着说:“今晚,只怕不方便……”她一直惦记着自从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的畸形小男孩,想去查一查他的名字和家庭住址,试图进行家访。
这时,一辆不长眼的大卡车突然冲来,舆嫣菲只感觉到一股猛烈的冲力,天地好像突然倒转……她重重地摔在地上。肇事司机一看闯了大祸,猛踩油门跑了,轮胎上拖着猩红的血迹……
二、 文仲影的实验品
2037年。
文仲影还只是一个大孩子。在很多时候,很多人都在这么想。
那年,文老爷子过世了,没过几年,文夫人也撒手人寰,二十来岁的文仲影就开始坐上公司总裁的位置。
事实上,人们并不相信年仅二十多岁的文仲影能够坐稳他那个总裁皮椅,却更容易相信给他出谋划策的是他身边三十二岁的秘书裴红蝶。
因为从来没有外人见过文仲影,有关他的种种传闻似乎比尼斯湖水怪更神秘。
裴红蝶在文仲影的别墅里,推开他的房门,看见他正坐在椅子上,盯着墙上的世界地图发呆。
“仲影,你在想些什么?”
“市场份额,还有欧洲的那件案子……”
“你是说那个反垄断调查吗?”裴红蝶说,“调查的进展对我们很有利,因为市场上根本没有同类产品和我们公司竞争,案子很可能不成立。”
十九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现在的“无限雨季”公司就像一匹狼,国际市场上的西方公司愕然发现他们正面对一个强大而陌生的对手。
文仲影说:“下次的董事会,要他们加大对科研的投资,原因我想不用说了。”
“你想加快‘那个’研究项目的进度吗?”裴红蝶问他。
“这世上最好做的生意,是没有竞争对手的生意。”文仲影盯着北美大陆说。
舆嫣菲这些天一直都浑浑噩噩的,老是做梦,一会儿梦见自己浑身是血躺在马路上,一会儿又梦见自己和企华在筹备婚事……很多时候,她的眼前总是出现一些穿白大褂的人走来走去,像是在做什么实验,有时候那些人还会停下来看她,像是在观察笼子里的白鼠。
她知道自己现在醒着,她领悟到自己眼前一片漆黑的时候就是在醒着。她好像掉进了一个无底的深渊中,一片黑暗,死寂无声。她想大声呐喊,但喊不出来,甚至连喉咙在哪里都感觉不到。
又做梦了吧?她又看见了那些白大褂,还有那些奇怪的实验仪器,但这次,她好像能听到声音了。
“耳蜗装上了,一切正常。”她听见一个人在说话。
她激动得想哭,在一片死寂的无声世界中,她哪怕是听到一丁点儿噪音,也会激动得要哭。
“十九年了,如果实验失败,我们真不知道该怎样对总裁交代。”一个女人说。
那个年轻的女研究员背对着舆嫣菲,拿出化妆盒补妆,她下班之后还要去约会呢!在她收起化妆盒的一瞬间,舆嫣菲看见了小镜子里倒映的怪物:装满培养液的罐子里浸泡着一个大脑,大脑下挂着几个器官和一双眼球,那双眼球正盯着她。
那是什么怪东西?像一堆活着的烂肉!
一个研究员说:“手术时间是下个月吧?我见过她的照片,挺水灵的一个女孩,可惜现在只剩下一个大脑和几个器官了,希望手术能一切顺利……”
那团烂肉……就是她自己?舆嫣菲只觉得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三、 裴红蝶、舆嫣菲,以及……
舆嫣菲又做梦了……那是她脑子里永远也抹不去的“噩梦”:那天,那辆不长眼的大卡车,那撕心裂肺的一声惨叫,那毫无良心的司机闯祸之后竟然猛踩油门逃走,那硕大的车轮从她胸口压过……
“为什么自己还活着?”她又看见那个研究室了,但这次没看见那些穿着白大褂的人,坐在她面前的只有一个女人。
那女人一身职业女性打扮,从衣服到高跟鞋全是火红色的,一双眼睛像刀子一样锐利,修长的手指拿着一份分析报告。她很美,全身上下透射着冰与火交融的性格。她当然是裴红蝶,人如其名,火红色的衣服是她的最爱。
从那天的车祸到现在,十九年的时间过去了。自从上个月研究人员从液氦罐中将保存完好的舆嫣菲的大脑解冻以来,一切都恢复得很正常,她仍然活着。
“你醒来了?”裴红蝶问她。
舆嫣菲不回答,她根本无法说话。
裴红蝶按下一个按钮,说:“我现在通过设备把你的神经信号转换为声音,你可以说话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快放我走!”舆嫣菲的声音通过墙上的音箱传了出来,震耳欲聋,裴红蝶忙不迭地调低音量,免得耳膜被震破。
“放你走?你有腿吗?”裴红蝶问。
舆嫣菲的瞳孔猛然收缩,然后,哭声从四面八方传来。裴红蝶静静地听着她哭,听着她的哭声从那有着堪称完美的环绕立体声效果的音箱里倾泻出来。
——下次应该下个命令禁止在实验室听音乐才对,否则那些研究员多好的音箱都敢往实验室里装。裴红蝶觉得自己太纵容他们了。
一小时三十分钟零八秒后。
“哭完了吗?”裴红蝶问舆嫣菲。
舆嫣菲哽咽着说:“杀了我吧……”
裴红蝶耸耸肩,“杀人可是重罪,想死的话请自杀,我不会阻拦你。”
自杀?舆嫣菲整个身体只剩下大脑和几个器官,想自杀只怕比登天还难。
实验室里只剩她的哽咽声,裴红蝶说:“能活着就别死。我查过了,你是独生女——你死了,你的父母怎么办?如果你能配合我们,你还有重生的机会。我敢保证,一个月之后,你能够再次拥有一副身体,和你出车祸之前一模一样。”
“你是谁?”舆嫣菲带着哭腔问。
“我是裴红蝶,‘无限雨季’公司总裁的秘书。”裴红蝶回答说。
“我要见总裁!我见过文老爷子的!”舆嫣菲哭着说。
“老爷子几年前死了,脑溢血……现在的总裁是他儿子文仲影。”裴红蝶黯然说。
舆嫣菲沉默了,文老爷子是个好人,但她不敢指望他的儿子也是好人。
裴红蝶说:“仲影说了,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实验的志愿者,那样我们就可以为你进行手术了。”
“我有不同意的余地吗?”舆嫣菲问。
“当然有,如果你喜欢一辈子保持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并且待在这个比洗衣机还小的培养罐里的话。”裴红蝶对她说。
舆嫣菲除了同意,别无选择。
一个月后,舆嫣菲接受了手术,一切都还算顺利。当手术完成之后,她再次拥有了一副身体。那次让她丧生的车祸好像是一场噩梦,梦醒之后,似乎一切如故。
“我想回家。”书房里,舆嫣菲对裴红蝶说。
“不行,你还要接受一段时间的观察,我不敢保证你的身体能完全正常运作。”裴红蝶说。
舆嫣菲说:“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正常。”
裴红蝶拿出一份资料,“这是你的手术记录,你全身上下,除了大脑以外,包括内脏、血管、皮肤在内所有的器官,都是由人造细胞组成的。尽管你的身体各器官的表面抗原都已经在药物的作用下被抑制了,但会不会出问题还是未知数。”
“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舆嫣菲问她。
裴红蝶说:“不知道,也许两年之后,也许永远不能。最糟糕的情况是你死于实验失败。”
死于实验失败?舆嫣菲打了个寒战,她顿时觉得自己像实验室里的小白鼠。
裴红蝶当然知道这个实验的风险。舆嫣菲体内的人造器官表面都覆盖着一种特殊的信息素,正常人的体细胞碰到那种信息素,就会“忘记”自己已经分化,重新回拨到干细胞的状态,然后再次分化成和人造器官相同的体细胞,并开始扩散、取代组成人造器官的人工合成细胞,最后将会长成一副真正的躯体。
对舆嫣菲而言,实验失败最可怕的后果也许不是死亡。如果实验失败,她就算不死,全身细胞也会胡乱分裂疯长,她会变成一团活着的肉球,或者是长出七八只手、五六条腿、三四个脑袋,多长出几个器官什么的。
裴红蝶对她隐瞒了比死亡还要可怕的后果。
“我要见文仲影。”舆嫣菲又提了一个要求。
裴红蝶点了支香烟,冷冷地看着舆嫣菲,“总裁不是人人都能随便见的,这个你应该明白。”
舆嫣菲发现了裴红蝶眼中的戒备,她是不会让任何女人去见文仲影的。舆嫣菲只觉得裴红蝶误解了她的意思,辩解说:“我只是……”
“不管你有什么理由,我劝你都别去见他,这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裴红蝶说。
这女人看起来好像会吃人。舆嫣菲并不知道裴红蝶是文老爷子的心腹,能让老爷子把文仲影托付给她,很大的原因是看中她强硬的手腕镇得住局势,能为自己的儿子保驾护航。
传说中,冥府的大地上有一条隔开阴间和阳间的大河,河边盛开着用鲜血浇灌的彼岸花,如果非得要用鲜花形容女人,裴红蝶就应该是那血红的彼岸花了。
四、 死人不再有家
一个月之后,舆嫣菲跑了。
裴红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只觉得一阵寒气从脚底冒起。
报警吗?告诉警察一个十九年前死掉的人从这房间跑了出去?
动用公司的保安去找人?那要怎样才瞒得过文仲影?裴红蝶是有些害怕文仲影的,那个孩子……
以裴红蝶比文仲影大八岁,而且还当过他的家庭教师的身份而言,她的确可以把他视为“孩子”,但文仲影的潜力实在可怕。短短几年时间,公司高层就已经没人敢把他视为毛头小子了。
文仲影的手段她见过,她是最清楚他的人,所以才会感到害怕。
一个小时之前,舆嫣菲还在裴红蝶的别墅里,她撕了床单结成绳子,从二楼窗口垂下,躲过守卫,逃了。
爸爸妈妈现在过得怎么样?有没有人知道她现在被困在这儿?每当想起父母,她的胸口就一阵刺痛。
她穿过别墅的灌木丛时刮伤了手臂,她顾不得伤,匆忙逃走。
舆嫣菲并不知道自己沉睡了多久,只觉得好像一夜之间,花生屯就变样了。
她回到那年出车祸的马路,原来的黄土路现在已经是水泥路面,当初的花生屯只有一条不到一公里的路,屯子周围全是被文老爷子买下的地皮,整个屯子就像被高塔似的起重机包裹起来一样,现在却已经是一坐高楼林立的小城市了。
原本熟悉的花生屯就像一个穿着土布棉袄的小姑娘,现在却陌生得像一个打扮时髦的少女,唯一没变的就只有名字。
舆嫣菲走在街头,紧张地打量着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希望能找到一个熟人。
“企华,很抱歉让你久等了,按老习惯,谈完业务之后应该和你去最好的茶馆喝两杯的。”一串夹生的汉语传入舆嫣菲的耳朵。
企华?她以前的男朋友?她转身,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在和一个秃顶的中年人说话,那个中年男人笑着说:“虽然说咱们是老朋友,但今晚只能陪你喝到十点半,要是我回去晚了,我老婆会拿着鸡毛掸子等我。”
外国人笑了。中年人又说:“从明天开始我有一个星期的休假,我的职位将由别人担任,因为我休假结束之后就要升任业务部的副主管了……”
是名字相同的人吧?舆嫣菲很失望,她努力寻找印象中的家,最后在一座陌生的房子前停住了脚步。
房子前有一棵老槐树,这是她小时候最爱爬的树。老槐树比以前高了些,原来的平房却变成了小楼房。月光下,一位老妇人正坐在门口,和邻家的老人们聊家常。
舆嫣菲鼓起勇气走过去,“请问,这儿以前有一家姓舆的人家吗?”
“你是……”那些老人疑惑地看着她,只觉得有些眼熟。
舆嫣菲看见老妇人的手腕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心头一震,“妈妈!”
小时候的舆嫣菲像个野小子,整天爱爬树。七岁那年,她爬上家门口的老槐树,却不知道有一根树枝已经被虫子蛀空了。那天,妈妈下班回家,恰好看见她爬在树上,树枝已经断了一半,她抱着树枝直哭。妈妈紧张地张开双手,她连人带树枝从六米多高的地方掉下来,树枝刮伤了妈妈的手腕,留下一个很深的伤口……
老妇人全身一震,茫然地看着舆嫣菲。妈妈为什么老了这么多?舆嫣菲只觉得鼻子一酸,说:“妈妈,我回来了,我是舆嫣菲呀!”
老妇人突然往后一倒,不省人事。那些老人惊恐地看着舆嫣菲,就好像看着一个前来索命的恶鬼。舆嫣菲无意识地后退了几步,撒腿就跑。
她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跑,只觉得那些老人的眼神在说:“别再回来了,既然死了就早点儿投胎吧!”
她一直跑到跑不动了,才坐在地上喘着气,眼泪直流。等到稍微喘过气来了,才发现这是一片依山而建的高档别墅区,现在已经是万家灯火了。
为什么?为什么花生屯全变了?她突然看见街边的广告牌,那是一则商厦落成后的招商广告,上面标明的时间赫然是2037年!
“你是什么人?”一个保安问她,亮晃晃的手电筒照得她睁不开眼睛。
舆嫣菲小声说:“我不知道……”她知道屯子里的保安有一套住户姓名查询系统,那是很久以前文老爷子为了维护屯子的治安而购买的,姓甚名谁,住在哪里,一查就知道,如果她说她叫舆嫣菲,难保不被当成疯子。
保安不耐烦地说:“哪儿会有人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流浪汉收容所在屯子东头,精神病院在屯子西头,还是劳烦你自己走过去!”
“老爸,我说你就别玩太晚了,要是老妈生气了,那可是比天塌下来还要严重哦!”一个十七八岁、说话带港台腔、衣着火辣的女孩踩着溜冰鞋,紧紧跟在一辆奔驰车旁边。
车里面的人不耐烦地说:“不是才十点吗?本来还有半个小时的。”
那个女孩说:“老妈给了我一百块钱,叫我看紧你一点儿,还说男人都是一路货色,见了漂亮女人就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咦?前面有个野女人挡道,我过去看看,你可不许看呀!”
女孩绕着舆嫣菲转了两圈,大声说:“老爸!这个女人好像你照片上的初恋情人耶!快下来看看!”
男人走下车,舆嫣菲认出那是在街上和外国客户交谈的中年男人。
那个男人仔细看了一眼,惊呆了,“是你?”
女孩踩着溜冰鞋围着男人转圈子,故意把声音拉得长长的,“老——爸——她是不是我同父异母的私生姐姐?我可要告诉老妈哟!”
男人丢给女儿一张信用卡,“一个小时之后打电话给我。”
“爸爸最好了!”女孩跳起来搂住男人的脖子亲了一记,“待会儿我会对妈妈说,你整晚都在和一个漂亮女孩在一起,而那个漂亮女孩就是我!”
五、 被时间改变的……
一座三星级宾馆,最好的套房。
“企华,你相信我是舆嫣菲?”舆嫣菲问他。
企华坐在沙发上,不安地看着手表,烟一根接着一根地抽,他突然冒出一句话:“十九年前,我在手机中听到你的惨叫声,赶过去的时候一切都迟了。文老爷子为了这事专程从国外回来过,应该说,你有今天全都是拜文老爷子所赐。”
“你知道真相?”舆嫣菲好像看到了一线曙光。
企华说:“我毕竟是‘无限雨季’公司的中层主管,听到过一点儿谣言,想不到是真的。”
舆嫣菲有些不安,问他:“你不会把我的行踪汇报给裴红蝶吧?”
企华的眼角抽搐了一下,说:“我只是一个平头百姓,无论如何惹不起裴秘书这种大人物。现在公司里,就连那些在商海里滚打了几十年的副总裁也不敢小看她。你应该明白,她背后可是有总裁在撑腰。”他一直在回避舆嫣菲的目光。
“你说文仲影吗?”舆嫣菲问。
企华的秃顶不断渗出汗珠,“你最好现在马上回公司去,我听说这个研究项目是文总裁亲自过问的。我曾经听总经理私底下说起过总裁这个人,他深居简出,非常可怕,天生就是老狐狸的料,根本不像外头传闻中的那样无能。如果他不肯放过你,只怕神仙也帮不了你……”
舆嫣菲央求说:“企华,你现在所住的别墅区就是以前我们常去玩的那座小山丘吧?你还记不记得,那年你在那儿对我说的话?你很快就要是副主管了,帮我这一次,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你的!”
企华讷讷地说:“别怪我不敢帮你,十九年了,人都是会变的。在你出车祸的三个月后,公司的一位总经理看得起我……不,不瞒你说,是他的女儿看上了我,我才有今天……”别看他现在秃顶凸腹,十九年前可是很帅的。
舆嫣菲明白了,原来企华是有了一位当总经理的泰山大人作后台,才有了今天在公司内稳如泰山的地位,而职位也像坐缆车登泰山一样直线上升,但代价却是当年意气风发、玉树临风的年轻人变成了现在畏妻如虎、唯恐泰山压顶的中年男人。他连总经理的女儿都这么畏惧,又如何敢惹总裁本人?
舆嫣菲缩在床上抱着枕头说:“我算是看错你了……”
企华像是试图摆脱自己无能的形象,“不知道有一句话你听说过没有:文仲影打一个喷嚏,全国经济都会感冒。这样的人只怕是天王老子都惹不起。”
舆嫣菲有些气恼,“这么说,当年的豪言壮语海誓山盟都算是你胡言乱语吗?”
十九年前,初出茅庐的企华曾经站在山丘上满怀壮志地说:“文老爷子算什么?‘无限雨季’算什么?总有一天,我会比他还要风光!”
企华的冷汗一直流,只好假装没听到,站起来低着头说:“换洗的衣服我明天会派人给你买来,请你将就着过一晚。看在咱们的旧交情的份上,以后在总裁面前还劳烦你多说几句好话。”那副毕恭毕敬的样子就好像古时候的太监面见得宠的妃子。
“给我滚!你当我是文仲影的什么人?”她甚至连文仲影的影子都没见过!气极了的舆嫣菲一个枕头砸过去。
企华连忙逃出房间,离开宾馆之后立即打电话给裴红蝶。
文仲影的家,棋室,他正在和裴红蝶下围棋。
裴红蝶接了电话,神色突然不安起来,“好……对我说就可以……”
“拿过来。”文仲影说。
“什么?”裴红蝶脸色苍白。
“电话。”这已经是命令语气了。
裴红蝶脸色惨白如纸,她一直想隐瞒舆嫣菲逃走的事实,这下可穿帮了。
文仲影接过电话,“什么?舆嫣菲的行踪?知道了……我会解决的。”然后挂断了电话。
她看着他不说话,她心里直发毛。她已经暗中派人去找了,但一直没有结果。让舆嫣菲“复活”的是公司最尖端的技术,也是最高商业机密,这相当于让公司的最高商业机密在街上乱跑。
“你……打算怎样做?”裴红蝶忐忑地问。
“告诉人事部,企华的升职问题推迟两个月再说。连曾经爱过的女人都出卖的人不能重用。”文仲影说着,下了一颗白棋。
很显然,这不是她想要的答复。
六、 逃?此路……可能不通……
舆嫣菲做了一个晚上的噩梦,梦见她逃到哪里,文仲影的魔爪就伸到哪里,每次都被他捉住,丢进笼子里,被当作小白鼠一样拿来做实验,实验做完了就让她跑,然后又被捉,又做实验……周而复始,一直到筋疲力尽,再也逃不动为止,最后就像失去价值的实验鼠一样,被绞成肉末,烧成灰烬……
她做噩梦被吓醒了,然后抱着被子哭,哭到睡着了,又做噩梦,然后再被吓醒,不知道哭了多少次之后,天亮了,她就坐在床上发呆。
有人敲门,给她送来企华买的衣服,那全是花生屯里能够买到的最好的名牌。舆嫣菲把那些衣服全都撕碎冲进马桶里,然后继续发呆。
她不吃不喝,一直到窗外的天空挂上晚霞,这才想到文仲影很可能会找人来捉她,所以她又逃了。
她又徘徊在家附近,躲在墙角看着自己苍老的爸爸妈妈。
这世上有些糟粕总是像蟑螂一样阴魂不散,比如说迷信。她看见家门口的老槐树下,一个神棍正在“作法祛邪”,爸爸妈妈正在烧冥纸,老泪纵横。
围观的邻居议论纷纷:“真是作孽喔……舆家的闺女儿死得这么惨,十九年了还阴魂不散……”
“就是呀,那天我也看见了,那女娃子走过来叫了一声‘妈’,活生生的,就和十九年前一个样儿……”
“那孩子心地好,死得可惜,希望老天爷保佑她早日投胎……”
……
舆嫣菲不敢再出现,流着泪,咬着嘴唇默默离开。
她又走到十九年前丧生的马路边,记忆中的报刊亭已经变成小书店了,老板也换了人,十九年前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再留存,只剩下马路上飞驰而过的汽车依然如故。
她想重演十九年前的那一幕,来个一了百了。
“你没看见你的父母哭得多伤心吗?还想不想为他们做些事?”一个声音在她身后问。
她转身,看见一辆红色跑车,车里面是裴红蝶。
裴红蝶说:“只要你肯回去继续替我们完成实验,我们会派人照顾两位老人,赡养终生。”
舆嫣菲没有说话。
“能借一步说话吗?”裴红蝶问她。
她们来到一个小公园,公园对面是舆嫣菲曾经任教的幼儿园。幼儿园早已易主,没人认得她。
“你为什么不肯回去?”裴红蝶问她。
舆嫣菲仍然没有说话。
裴红蝶说:“我说过,你的实验还没有完成,这样离开的话很容易没命的。”
“我是人,不是实验室里的小白鼠。”舆嫣菲终于说了一句话。
裴红蝶说:“你想过没有?如果不是这个实验,你在十九年前就已经死了,我们救了你的命。”
“那就让我死了吧。”舆嫣菲说。
裴红蝶决定摊牌,“如果你不回到实验室,身体器官的重建状况得不到严密的监视,最坏的情况是细胞分化异常,最后导致身体和相貌严重畸形。”
舆嫣菲稍微动容了,对她来说,被毁容比死还难受,但她还是嘴硬,“我不信。”
裴红蝶不知道该怎样说服对医学一窍不通的舆嫣菲,只好拿出几瓶药和一张纸条,“这是抑制细胞非正常分裂的药,另外还有我的电话号码,要是有什么情况,记得打电话给我。”
舆嫣菲把药和电话号码随手丢进垃圾筒,说:“我讨厌你。”
裴红蝶有些生气,这么多年来有谁敢这样对她说话?她看见舆嫣菲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化脓,忍不住出言讽刺:“你想死还不容易?要是你任由身体状况恶化下去,不出一个星期就要烂死在阴沟里了。”
舆嫣菲鄙夷地看了她一眼,像具行尸走肉般和她擦肩而过,消失在人群中。
裴红蝶的电话响了,电话那头是文仲影的声音:“你为什么让她走?”
“你都看见了!”裴红蝶惊恐地转身,看着高耸的公司总部大楼。
“无限雨季”总部大楼位于花生屯的正中间,从总裁办公室可以俯瞰全城,文仲影很少到总部大楼去,但这并不代表他永远不会去。
“裴红蝶!你马上给我滚上来!”文仲影很少连名带姓叫裴红蝶,这代表他非常生气。
七、 心,乱了……
裴红蝶走在总部大楼里,完全没了平时的气势,周围的员工议论纷纷。
裴红蝶太优秀,不管哪方面都让人无可挑剔。在公司里,男人妒忌她的位高权重,女人妒忌她的身材相貌,再加上文仲影决不会出现在员工面前,一切指令都是由她代为发布,八卦人士传播的谣言自然非常“精彩”。如今总裁震怒,幸灾乐祸的人当然不在少数。再加上去年那则“某女,身高179,年薪七百万,拥有清华大学、哈佛大学双博士学位,钢琴五级,跆拳道黑带,精通五国外语,拥有别墅六套,现征求情投意合的男士……”最后却没人敢应征的征婚广告,更是传为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的笑话。
裴红蝶走进总裁办公室,文仲影叫她关上门。昏暗的办公室里只有他们两人,气氛一片沉默。
文仲影坐在靠背很高的皮椅上,看着墙上的巨幅世界地图,背对着她,长长的影子拖在地板上。
当裴红蝶十五岁那年第一次担任文仲影的家庭教师时,她就有些怕他。她从没见过有哪一个孩子像他那样疯狂汲取知识的。只要是对他以后坐稳总裁宝座有用的东西,他什么都学,像个偏执狂。
“你应该很清楚她的状况,如果得不到最好的治疗,她会死。”他的声音平淡得像是在说一件和他自己完全无关的事,让人摸不清他的想法——平时开会他就这样子,很少有人能从他的语气中摸到底牌。
裴红蝶拿不准他的想法,过了很久才以公事的口吻说:“她走了或者实验失败了都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找志愿者,凭借她的实验积累的资料,我们的进度仍然遥遥领先于其他研究机构……”说话的同时,她的心在刺痛。
文仲影突然打断问:“你认识我多少年了?”
裴红蝶说:“二十四年。”换言之,她第一次认识他时,他还是婴儿。
文仲影的声音突然提高了,“要是当初没有舆嫣菲,能有今天的我们吗?我亲爱的姐姐!”
这就是他们之间很少有人知道的关系了,裴红蝶是文仲影的姐姐。裴红蝶慌了,“我立即叫人去找她!”
文仲影又动怒了,“没必要!我要她自己回来!”他毕竟还年轻,要是再过十年,脾气可能会好些。
“你考虑过她的感受吗?她是人!不是你的实验动物!”裴红蝶的情绪开始反弹。
文仲影的怒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否则他就没资格坐上今天的位置。他说:“你有没有冷静下来考虑这件事?现在的舆嫣菲是劝不回来的,就算你找人强行把她带回来,她也会逃走,只有让她自己回来,她才会冷静下来配合我们的实验。”
冷静?裴红蝶知道文仲影的心已经乱了,否则不会在她把舆嫣菲放走之后把她叫回来训斥一顿,最后的决定仍然是放舆嫣菲走。
文仲影慢慢转身,他的眼睛好像能看透人心,但最让她震惊的是他的那一行泪水!
他竟然哭过,为舆嫣菲而哭!
八、 回去?路在哪里?
舆嫣菲蜷缩在街角,度过了一个又冷又饿的晚上。她这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凌晨四点半,冷飕飕的空气似乎渗进了骨髓,她想不通那些流浪汉究竟是怎样过日子的。
寂静的凌晨,唯一的声音是几条野狗在翻垃圾桶。垃圾桶里似乎有些可以吃的东西,她实在太饿了,忍不住这样想。
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忍不住饥饿,学那些野狗翻垃圾桶?她是独生女、父母的掌上明珠,一旦想到自己也会沦落到和野狗抢食,就忍不住反胃到连胃酸都吐了出来。
想一死了之?她现在已经不敢那样想了,想起年迈的父母无人照料,她的心就一下子绞得生疼。她想起裴红蝶开出的条件,也许真的会派人照顾两位老人直至终老吧?那样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应该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恶化了,几颗细小的肉芽在脓中长出来,她并不知道这是细胞分化失控造成的早期症状,但即使对医学再外行也看得出来这不是正常现象。她想起裴红蝶的警告,开始害怕了。
她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一时倔强,没有接过裴红蝶的电话号码,后悔自己从宾馆逃出来。从小就被父母宠惯了的她就像笼子里孵出来的金丝雀,受不了风雨。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她又开始在街上游荡,所有的行人都很自觉地和她保持三米的距离。
她想去找企华,看看他有没有裴红蝶的联络方式,但别墅区的保安死活都不让她进,也不愿意通报,用看乞丐一样的目光盯着她。
所以她只能离开。
她又走到“无限雨季”公司的总部大楼,柜台前的接待员小姐捏着鼻子强装笑容问她:“您好,请问有什么事?”
“我要见裴红蝶。”舆嫣菲说。
“请问有预约吗?”接待员硬着头皮问她。
舆嫣菲说:“我是舆嫣菲,把我的名字告诉她,她会见我的。”
“对不起,没有预约是不能见裴秘书的……”接待员小姐憋着气说话,已经快背过气去了。
舆嫣菲只好离开,她在打磨得光滑如镜的大理石墙壁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像:蓬头垢面,全身上下都沾满了鱼骨头、烂菜渣,这才想起昨晚自己是缩在一个垃圾堆里度过的,身上的恶臭自然不必多说。
花生屯是一个海滨城市,晚上很冷,当时也只有垃圾堆里垃圾腐烂散发出的些许暖气能让她勉强抵御寒冷。
离开总部大楼之后,舆嫣菲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高耸的大楼,想象着大楼里名流云集的场面,这大楼可不是普通人能够进去的。
“无限雨季”公司总部大楼外的马路是整座城市最宽的。因为公司业务繁忙,来自全球各地各个分支机构的代表和客商都要从这儿经过,所以车流量也是最高的。城市外的新码头和小型机场也是因为有了这家公司才有的。
花生屯的治安一向是最好的。如果不是这家跨国公司的总部坐落在这儿,今天的花生屯也许还是一个以种植花生和捕鱼为生的小屯子。所以市长下了死命令把犯罪率压缩到最低,生怕年轻的“财神爷”有所闪失。
文仲影不管是在商界还是生物医学界都是大人物,他身边的裴红蝶当然不是谁都随便能见的。即使像企华那样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还有岳父大人当后台的总部中层管理人员,也不过是逢年过节的时候能远远看见她几眼。
舆嫣菲逃出来容易,想再进去就难了。她像孤魂野鬼一样在街上游荡,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东面的旧码头。
十九年前,她就是在这儿遇见正在散步的文老爷子的。
这次,她看见了那个绯红色的身影——裴红蝶。“我在这儿等你很久了。”裴红蝶说。
舆嫣菲哭了,干涩的喉咙已经发不出像样的声音,眼泪从红肿的眼眶滑落,冲垮脸上的尘埃。
九、 今天的故事,原来在很多年前就写下了引子
裴红蝶的另一套别墅。
天亮了,舆嫣菲睁开眼睛,看着朝阳透过落地窗投射在床上的光线。
裴红蝶告诉她,这别墅的大门是为她敞开的,想走的话随时可以离开,不必牺牲一块床单。
她能去哪里?没有家,没有谋生的技能,甚至连身份都是“死人”。她听见钢琴声,顺着乐声走到裴红蝶的钢琴室。
裴红蝶今天不用上班,打扮很随意,染成红色的长发用红丝绸随意一扎,打了个很大的蝴蝶结,像个优雅的富家千金,而不像平时穿职业装那么有压迫感。
天知道她已经三十二岁了。
舆嫣菲有些问题想问裴红蝶,但不知该怎样开口。她看着钢琴上的照片,沉默了很久。那是裴红蝶和文老爷子2008年在北京的合影,当时裴红蝶五六岁,文老爷子四十几岁。
裴红蝶弹奏完最后一个音符,颇有深意地看着舆嫣菲。她藏不住心事,几乎都把问题写在脸上了。
“二十二年前你怎么认识文老爷子的,还记得吗?”裴红蝶问。
舆嫣菲不可能忘记的。2012年,她读大学一年级,那时的花生屯只是一个只有近千户人家的海滨小镇。那年暑假,她在海边看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在独自玩耍,小女孩显然不是本地人,看见一朵被海浪冲上沙滩的海葵很漂亮,就用手去抓,也不知道海葵是剧毒的。
那个小女孩被蜇伤了,旁边也没有别的大人可以求救,是舆嫣菲抱着她一路跑过整个屯子,送她到医务所去的。当时的医务所条件很简陋,人手也不足,舆嫣菲忙里忙外帮着医生照顾她。到了傍晚,文老爷子带着人在医务所找到那小女孩,舆嫣菲才知道小女孩是文老爷子收养的孤儿。
那是舆嫣菲第一次看见文老爷子,她不知道这件事在他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别墅是坐落在小山顶上的,裴红蝶推开窗户,眺望着远方旧码头的沙滩,“老爷子是个很念旧的人,那年他回来考察花生屯的环境,考虑要把公司的总部搬回来,是命运让我第一次来花生屯就遇见了你。”
“那个小女孩是你?”舆嫣菲非常惊讶。
裴红蝶向舆嫣菲摊开手掌,她的掌心有被海葵蜇伤的瘢痕,尽管已经很淡了,但还是勉强看得出来。
这个世界太小了……不,应该说是花生屯太小了。
裴红蝶说:“有一件事情你一定不知道,老爷子三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博士生导师兼实验室主任了,他弃教从商完全是出于一次意外事件。上个世纪末,老爷子给一家外企开发一个新项目,后来却被告知技术不过关,老爷子脾气很大,盛怒之下砸下一句话:‘你可以说我这人有问题,但不可以说我研究的成果有问题!’然后找了一群教授,搞工商管理的、搞市场研究的、搞企业策划的……那时教授的工资远不比现在高,大家合计一下就开公司去了。经过二三十年的打拼,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举足轻重的跨国企业。老爷子兼并了那家外企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当初说他技术不过关的那批人——从技术人员到CEO——全都给开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