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关押乔治的那座屋子让他很想笑,可他竟笑不出来。那座屋子的窗户上封着木条,门上没有门把手,只有一个钥匙孔,周围的栅栏顶上装着五条带刺的铁丝。角落的瞭望塔前有一个小门,和屋子的门一样,只有一个钥匙孔,没有门把手。后面则是一扇双层大门,主要供卡车出入,可以进一道,锁上,然后再开第二道。他在那儿的时候,从没看到两道门同时锁上过,但他也没看到过瞭望塔里有人。他觉得好笑的是,居然有人想逃离这个地方。
每人都有一张床,铺着干净的床单和毛毯,有两个书架和带棕色门帘的橱柜,可以存放一些东西。每张床都有板子隔挡,只有朝向窗户的那一端敞开着,简直像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房间。每两张床之间的通道尽头有个洗手池。不开玩笑,两张床位就有一个洗手池,冷热水都有。每四张床位共有一个马桶和一个立式小便斗。没有门,但谁需要门?晚上有一个守卫和两个楼长监管每层楼的每条长廊,一共六条。虽然他们都穿着软胶底鞋,但你仍然能听到他们走过来的声响。
早起第一件事:在晃眼的灯光中迅速跳起,穿上裤子,洗脸刷牙上厕所,然后集合。守卫和楼长会拿着笔和本子记录下没有洗脸刷牙的人的号码。下楼时最好两人一组,不要跑也不要推搡。这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餐厅,不用给钱。你走到座位旁站好,低下头,等待胖胖的女主管做完饭前祷告。当她做完,你就能坐下了。楼长会拿来大盘的炒蛋和好几杯热可可,用勺舀进你的锡制马克杯里。带刺的铁丝网?乔治觉得那应该是为了防止别人进来,而不是为了关住里面的人。炒鸡蛋虽然一成不变有些腻味,但他回想起多少次去上学或是去树林都是空着肚子没吃早饭。那时候父亲总是醉醺醺的,母亲病怏怏的,还总是在哭。
楼下除了餐厅——里面还可以放电影,教堂仪式也在那儿——还有一间理发店,一个急诊站,类似于一所两个房间的医院。还有一整排他们所谓的“密室”。那是供私人会面谈话的小房间,比如见医生、牧师、母亲或是别的陌生人。还有个厨房和一排办公室。你去的第一栋楼就是这样,三层高,还围着栅栏。一段时间以后,当你熟悉了这里的规矩后,他们会把你送到另一栋两层楼里,这里没有栅栏。像这样的楼他们有五栋,都很相似。没有办公室,只有两个密室,还有一个单间急救站,每栋楼的一间密室都被改造成了图书室。每栋里都有一架真正的钢琴,还有一个自己的球队,互相竞争比赛。
每天的上课时间都是早八点到十二点,然后吃午饭,下午则是二点到四点。楼里一半的人都要出去工作,从四点半干到日落,冬天到下午六点。他们都能高效率完成任务。每栋楼都有自己的一片地,这片地的谷物、番茄或是其他东西的产量是大家的比赛项目,要计分的。要是你觉得世界杯打得激烈的话,你该来看看这里的小孩儿是怎么拔野草的。这儿还有学木工的培训所,也可以学电工、冶铁,还有烘焙。
这里的人都爱发牢骚,要是你不吐点苦水反而会被当成怪物。但我敢跟你打赌,在这儿的日子过得不如从前的,一百个人里还没有一个。只不过,抱怨是这儿的时尚,就这么回事。除了抱怨,说得最多的是性。大家不断嚷嚷:这儿的舞女呢?藏哪儿去了?要是那些小流氓每说一万次女人,乔治就能得到五分镍币,那他可就发达了。大多数时候,你不得不随声附和。有些人经常会惹上麻烦,因为他们总是对那些娘炮动手动脚,或者那些被他们当成娘炮的人。其实,如果娘炮真的答应他们,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会不知所措。就算向他们保证不会被逮住,他们也不知道该拿勾搭上手的娘炮怎么办。当然,真要做了什么的话,他们准会被逮住的。
乔治真的很喜欢这里,他倒是没有这么说出来过。要是有人这么说肯定会被收拾,当然乔治除外。首先,他是个大块头,没人敢欺负他。其次,那些在乡下和他一起长大的孩子都对他了如指掌,包括他那醉醺醺的父亲,还有英语都不利索的母亲,以及他在学校里是个留级生。而在这里,没人知道他的过去,只知道他是因为破门行窃被送进来的。而大多数人之所以来这里,不过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亲不想要他们了,或者死了。还有,大家都穿着相同的衣服,睡着同样的床,没什么可吹嘘的东西。而在家的时候,一会儿这个孩子有辆自行车,那个孩子买了双新鞋,还有的父亲是煤矿人事部的经理。然后就是这里的学校:只要你来这里之前在学校学得还行,到这里马上就适应了。如果之前学得不好,特别是像乔治这种非常不好的,只要不是因为天生蠢笨,他们都会在密室接受特别辅导,赶上同龄人的进度。这里的学校让乔治大开眼界。在此之前,他从来不知道上学是这么简单,这么有意思。以前,他总觉得学校是个禁锢人的地方,成天紧紧捆着你,监视你的动向。这儿的学校让他懂得了许多他本该知道、却一无所知的事。比如那次解救鹿的时候,为什么他可以只用几根杆子就能把那么大的一棵树撬起来。学校教给他的许多东西他都掌握得很好,就像他能灵活设置4形陷阱一样,比如怎么串联六个按钮,随意控制四个电铃。还有,做面包的话,应该让酵母把面粉发酵到什么程度。喜欢这里的最后一个原因是乔治的为人。乔治的嘴总是闭得紧紧的,从小就缄默不语。一开始是因为他不想开口,觉得很害怕也很羞耻,后来不想说话是因为让别人理解他实在太麻烦了。最后,自然而然的,他养成了不说话的习惯。如今的世道,人们之所以惹出麻烦,大都是因为撒谎。实话实说是最明智的,因为你讲的是真话,你就不用费劲去记住自己撒了什么谎。比实话实说更好的是什么都不说。撒谎的话,别人说不定会让你证明你的话。如果你吹牛,即便有事实基础,也会有人戳穿你,逼着你说到做到。无论你说什么,总会有人听到,他们很可能误解你的话,或者根本没听清楚。要是大家都别说那么多话,世上就会少很多麻烦。这些事是乔治长大以后想到的。在那个地方的时候,他才十四岁,还没想到那么多。但他那时就是这么做的,闭上嘴巴,不说话。他也从不和任何人走得特别近,什么事都埋在自己心里。觉得什么事对他有利,他就会做,但不会劝别人也这么做,不会跟别人宣扬,也不会听从别人的劝说。那个地方能说的人实在太多了,其实他们什么都不懂,只是能说。辩论起来的话,连你不该呼吸的论点,他们都能辩赢。
但是,少说话才能学到更多东西。嘴张开了,耳朵可就堵上了。
对有些事,你真该堵住耳朵。如果乔治能堵上耳朵,就不会听到那么多男女交欢的事了。每天、每分钟都有人在说这些事儿。这种场面乔治见得太多,用不着臆想,而大多数嘴上说个不停的人其实根本没见过,全是在瞎想一气。与此同时,在这里的时候,乔治从男孩蜕变成了男人。他能感觉到这种变化。特别当说到这些事儿时,感觉尤为强烈。最后他动了一番脑子,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好好想了想这种事。过了很久,他想明白了。就是下面这句话:
射出来不会让你与众不同,这事儿连一只兔子都会!
射出来可能比排便更能获得快感,但静下心细想,这事并无特别之处,有时也并不是你非做不可——你只是控制不了。就像睡觉,时间到了,自然而然就睡着了。就像上厕所,不管早晚总是要去的。这样看来,这事儿不需要深究也不需要担心。如果压力太大、你不愿等,那就弄出来呗,就像憋不住尿了去厕所一样。
但性这个方面,头等重要的事乔治直到长大才想明白,当时他只是隐约有点感觉。他知道,世上一切活物都在不断把外界的东西搞到自己手里,然后利用它,直到没有利用价值之后再扔掉。不管这个活物在做的是什么,把东西搞到手的这一步就是它的生活目标。先得做到这一步,然后才谈得上利用它、扔掉废弃物。它忙忙碌碌,就是为了把东西搞到手。搞到手以后它才能成长壮大。关于性这种事,不管它让你感觉多美妙,不管大家谈得多么起劲,也不管为它制定了多少条法律,有一件事你是绕不过去的:性是第二步,而不是“搞到手”这个第一步。想朝前走的话,你就得抛开这种事。这儿的学校里有科学课,学到生物时,乔治记住了书中的一句话:任何生物都无法靠它自身产生的废弃物维生!这句话让乔治大有所悟。他想啊想啊,想用语言把自己悟到的东西表达出来。最后他想到了,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第一步,也就是把东西搞到手,这让你“满足”。第二步的抛弃,给你的是“解脱”。世上疯疯癫癫的人实在太多了,这些人全都是不明白这两者的区别。他们找来找去,寻找的却是“解脱”,又因为得不到“满足”而生气。嗯,他们当然不可能满足。满足是第一步的,它在前头,想活下去的话,有它就行了。解脱则是抛开自己不再需要的东西,它在你身后。如果你总是掉过头去想把它捡回来,肯定会显得疯疯癫癫的,还会沾一身屎。
乔治完成了两年的刑期。这期间他在田里干活儿,还学会了木匠的手艺,还有烤面包什么的。他最喜欢的是电气。离开的时候,他已经会自己动手,做简单的电动马达了。他的电焊技术也很不错,不光能焊接电线,还会做电流管,这些东西几乎没人懂,但非常有用。金属板材他也会焊,焊接或者成型加工都行。汽车他也懂。他的数学很棒,毕业的时候,已经可以用几何知识测算田地或铺满房间的地毯的面积了,还会用三角知识算出卡车装卸木材的斜坡角度。至于代数,反正他这辈子够用了,他不是很喜欢代数,语文也是。他不打球,但愿意为自己那栋楼的队伍喝彩加油。只要是单独一个人做的工作,他都喜欢。从科学课到物理,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他不喜欢与人共事。课上要求做一个实验,在绳子上穿一个重物,使之自然下垂,一人拉北端,一人拉西端,则重物不会向北也不会向西,而是沿着合力方向,也就是西北方移动。但乔治拉北端时会一个劲儿地拉着重物向北移动。其他人喜欢合作,他总是非常勉强,也不自在,所以总是自己动手。
几乎两年没打过猎,这很奇怪。因为他们把你放出笼子之后——就是那个你最初被带去的、有铁丝网的楼——你并没有被绑起来。他们要你在哪儿,你就只能待在哪儿。大部分时间都是这样。但穿过田地就是片树林,想溜出去打猎也是可以的。乔治却似乎并不想。当然,他们让你每天都很忙碌,没有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可是,乔治甚至想都没想过打猎的事。
第二年年末,乔治被叫到办公室。乔治心想:好吧,完了,他们要把我轰走了。但他们告诉乔治的不是这个,而是他父亲的死讯,并深表遗憾。乔治僵直地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他们。这里有胖胖的女主管邓茜夫人,又丑又壮的护士格兰西姆,她挺和蔼的,但那个跑进来看热闹的打字员却一副很想看他崩溃的模样。她这个愿望没有得到满足,乔治只是傻站在那儿,眨巴着眼睛,尽量消化这个消息。最后女主管说:“乔治,这样吧,我给你那栋楼打个电话,让他们送你上楼休息。你可能想躺一会儿,想想心事什么的。”这正是他想要的。女主管邓茜夫人就有这点好处,十次中有八九次,她都能猜中你需要什么。他离开时,邓茜告诉他可以随时来找她谈谈。他回楼以后,她已经打了电话,人家让他直接上去了。按规定,白天是不准这么做的。他在自己床上躺下。按理说他应该思绪万千,可他却觉得没啥好想的。总算想起来了什么吧,想起的仅仅是个冷笑话:既然进了孤儿院,那就应该当个真正的孤儿。
过了一会儿,他起身脱下衬衣,解开腰带,脱了裤子,但皮带还搭在肚子上。他低头看看自己的肚子,摇了摇头,重新穿好衣服。他想到的不是父亲把母亲的鼻子打出血,或是父亲喝醉了酒在小道上晃悠,抑或失神地站在法庭上。乔治想起的是第一次偷东西回家时看到的父亲的脸。那是张布满皱纹和老年斑的脸,脏兮兮的金色眉毛和头发,两片红嘴皮,有点血丝的蓝色眼睛,还有散发着臭味的牙齿——那张不怎么样的脸,加上那种万事不在乎的神态,却在那一秒钟,用那种表情,说乔治能成大器,让乔治既惊奇,又自豪。
乔治使劲儿甩甩头,直直地倒在床上。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也没觉得解脱。在他心里,父亲没有任何分量,即便离开也没什么感觉。
最后,他总算想起了这会儿理应想些什么。对于未来,他从来没有任何计划,只是泛泛地想着学个什么行当,找个工作。直到那时,他从没想过离开那个小镇,离开镇上的那间房子。父亲在那儿,所以他出去以后只能去那儿。但现在,父亲已经不在了。
突然间,他仿佛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不,不像是挨了一拳,更像他小时候那次在河边玩耍,躺在一条系在柳树上的废弃小船里,晒太阳,打盹。他就那么躺着,盯着发干发灰的木头船身看,那里曾经有一个疤结,深陷的木纹围绕着疤结一圈圈散开。就算你自己一动不动,看到这种图案的时候,你的眼睛也会绕着它转上一圈又一圈。他就这样看了很久,把纹路看得清清楚楚,同时感到小船的一侧顶着自己的脑袋,船底托着自己的后背和臀部。接着,有什么东西让他猛地坐了起来,他发现已经完全不认识四周的景物了。小船的绳索松脱了,顺着水流漂了半英里(1),可能还要多点。从小船探出身来的感觉非常陌生,缩回小船又让他感到莫名的熟悉。他好像被一双大手抓住,一只手向上扯,一只手向下,快要把他撕开了。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完全无法移动,只能来回看着陌生的河岸和身下一成不变的疤结,感到发灰的老木板硌着自己的屁股。仿佛新旧之间他只能选择一样,无法同时接受两种情况。
躺在床上的乔治的感觉跟那时一模一样。他想着去世的父亲。在学校这里,他过的是从未有过的、真正的生活——如果生活就是不断向前、学习新事物的话。这里、这时才是真实的,但外面的世界却全然不同,随时随地都在变化。
乔治起床向窗外望去,差不多四点钟了。在这个春日午后,六点半之前,他不需要做什么事,也不需要去什么地方。就算到那时他还是不露面,女主管也不会说什么,至少今天不会说。
什么事都没有,但有什么东西让乔治变得小心起来。他在楼梯半路停下,先让另外两个人走下去,离开他的视线。接下来,他没有横穿操场,而是走向干草仓库,穿过仓库,一直走了下去。
一走进树林,他立刻觉得心里好受了些。这上面有大片的橡树和枫树,还有让他想念不已的桦树。只是没有短叶松。少了它的味道,一切闻起来都不一样了。树上的叶子一片新绿,生机勃勃。往前望去,他发现了一只红松鼠,但并没做什么。要是只灰松鼠,他还可能去捉,但红松鼠跳得飞快,像子弹一样,你一过去它就会迅速逃开,躲藏起来。看到新草地上的露水痕迹,他还以为是土拨鼠,但是他马上又注意到了被扯烂的枫叶嫩芽。原来是刺猬,他骂了一声。他没办法徒手抓那些胖家伙,他没有手套也没有刀。这地方不会有刀。红松鼠在他前面蹦跳,两只鸟在他头顶的树枝上鸣叫。
乔治突然扑倒在地,他静静地趴在那儿,然后翻身向左,侧躺着。他以前从未试过这种办法,只是在图书馆的一本书上看到过。那本书好像讲的是一只灰狐狸的故事。
红松鼠从枫叶间跳出来。那儿除了两片叶子之外,什么都没有,真不知道它靠什么支撑身体。一丝微风吹过乔治脸庞,他一动不动。红松鼠叽叽喳喳叫着,那动静足以吓跑大半英里范围内小到蚂蚁大到麋鹿的生物。但乔治却一动不动。这只松鼠不喜欢这样。它之前肯定没见过这种情形,觉得这简直不对头。它跑上树干又跑下来,冲他嘶鸣、尖叫,还磕打着牙齿。乔治依然没动。松鼠又跑回树上,扯下几片树皮,一片一片扔在乔治身上。有一片正打在他右眼上,但他还是不动。松鼠发疯般尖叫着,跑回正对这块地的树干,三条腿站在那儿,举着前爪,仿佛随时准备逃开。乔治不为所动。松鼠放下第四条腿,安静了一会儿。然后,它冲了过来。没有哪种松鼠会像那样行动,红松鼠就更不会了。不是跳跃着前进,而是蜿蜒蠕动。它四肢绷得紧紧的,尾巴竖着,足有八、九英寸(2)长。那副模样简直像踩着小轮子。它踏上落叶时,沙沙的响声吓了它一跳,它一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跟电影里的魔术似的。它偷偷从树干后探出头,朝这边窥探。发现乔治没有动静,松鼠跳了两大步,在离他一码远的地方停下,重又开始它那套又叫又闹的把戏。近了,它又跳了一小步。就在松鼠跳起的一瞬间,乔治右手一挥,重重地拍了下去。就算这只红松鼠看到砸下来的拳头——它也确实看到了——它还是躲不过去,什么办法都没有。乔治这一拳打得非常重,要是没有那只松鼠,拳头都会陷进地里。砸扁了松鼠以后,乔治感觉好多了。
他又在树林里待了一个小时,除了看见一只长着斑纹的蝙蝠倒挂在白杨树上睡觉,没再遇见其他动物。但谁又想和蝙蝠过不去呢。比起蝙蝠和松鼠,他更想遇上一只长耳大野兔,负鼠也不错。但这片树林里可能没有别的动物了,至少松鼠怕是没了。吃过晚饭,他去见了邓茜夫人。她带他进了一间密室,又去拿了些纸,然后关上房门。“坐下吧,乔治。”她说,因为乔治学过,应该站着听人吩咐。
“谢谢您,夫人。”他说道,他学过说谢谢,还有夫人这个称呼。
“感觉好点了么?我看得出你很难过,乔治。你父亲的过世让我难过极了。”
“没事的。”乔治说。
她向后一靠,像往常那样撅起嘴掩饰惊讶。她黑色的头发上已经有些斑白。她戴着眼镜,耳后的眼镜腿上连着一条绳子,这样可以确保眼镜不慎滑下时,不会掉到地上。乔治说:“我之前一直想回家去,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邓茜夫人笑起来。“那你的阿姨呢?”她拿出这个主意,仿佛它是一张裹着巧克力的万元支票。但坐在那里的乔治却无动于衷。她渐渐收起了笑容。“你愿意和你的阿姨生活吗,乔治?”
乔治说不愿意。
现在来说说这个阿姨。她是妈妈的姐姐,以前照顾过乔治几次。这两姐妹从来没有和睦相处过。玛丽阿姨是家里最年长的,乔治的妈妈却先于她结婚,这件事让她气愤极了。得知乔治父亲酗酒、家里一团糟时,她每隔一阵子总会提出让乔治跟她一块儿过。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想要乔治,只是用这些话羞辱乔治的母亲。后来,她嫁给了弗吉尼亚山区的一个普通农民。她能想到的打压乔治母亲的最佳方案,就是要乔治跟她过。这么做就相当于告诉她妹妹,没她的话,对这孩子还好些。现在母亲死了,乔治却一点也不相信她的话,因为根本没有理由相信。还有,尽管乔治跟她那个农民丈夫只见过几面,他们的关系却不怎么样。乔治知道,那两口子一定会揪着他闯进商店偷盗未遂的事不放,永远不会让他忘记这一点。这些想法乔治从来没对别人说过,一方面是他本来就不怎么说话,另外,他觉得这是他自己的事。所以他只是告诉邓茜夫人:不愿意。
邓茜夫人反复劝说,乔治却还是选择待在这里。邓茜夫人十分吃惊,但想了想还是同意了。乔治现在只有十五岁,他的两年刑期已经满了。再过一年他就十六了,那时候学校可以直接让他走,不管他有没有可以投靠的亲戚。
乔治犯了几个错误,但他过了很久才发现。当时他怎么可能发现呢?他又没有跟人家讨论,只是一言不发地坐在那儿。
于是他又在学校待了一年。这一年也没什么变化。他照旧在学校干活:汽车修理店、田地什么的,以及为自己的队伍加油。他们楼的球队赢了比赛。乔治还在背着手吃蓝莓派比赛中获胜,这是他唯一一次赢得比赛。
也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前两年是法院判的,那两年间,法院和学校有权关着乔治。如果他翻墙出去,会被揪回来,关到笼子里关个地久天长,不能看电影也没有冰激凌吃。但这一年,他和从前的处境不同了。他已无家可归,无处可走。他并没有真的考虑翻墙逃走,但学校肯定不会像以前抓逃犯一样抓他。是否逃走取决于他是不是惹出了新的麻烦,有没有干净地方住,等等。如果他没惹出麻烦,学校肯定任凭他逃走,根本不会来抓他回去。这就是跟从前的重大区别。对乔治来说,这不是个好的变化,而是变得更糟了。
他聪明地把这种变化隐藏起来,但别人总还是能感觉出来。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他常常偷偷溜进树林里。他从来不带同伴,也没干什么,除了打了整整一窝狐狸。那次基本上算是意外。除了这窝狐狸,他没打着什么。毕竟,投掷棍子打兔子的话,你必须先趁夜爬到草地边缘,等待日出。至于挖陷阱,比较大的那种和4形陷阱都有个前提条件:别人不会过来,你能放心离开,同时又随时可以过去检查。时不时小打小闹一下当然不错,但从另一方面看,小打小闹完全不够。就好像如果你特别想要一样东西,宁可完全得不到,也比别人时不时施舍给你一丁点儿强。
对乔治而言,最不解的问题还是:前两年他为什么完全没想过林子,而接下来的一年却从早想到晚,想得心里直痒痒?头两年一眨眼就过去了,第三年却特别漫长,似乎遥遥无期。
临近学期末时,邓茜夫人叫乔治去见她,他便去了。她将他带到办公室,他看见玛丽阿姨在门边站着。虽然乔治早就知道她是个小个子,但是没想到这么小。也许是因为自己也长大了不少吧。阿姨的相貌有些像母亲,长长的鼻子,鼻头总是红红的,乔治猜可能是总擤鼻涕的缘故。她开口说话时,声音就像鸽子一样柔软,即便是报个时间也听着很舒服。见到她的那一刻,乔治就知道,即使从前他有些生她的气,现在也已经不生气了。她本该一年前就过来的,一年前过来,他同样不会生她的气。但这种事,不是事到临头,谁又知道呢。
胖夫人邓茜肯定事先把自己该说什么、玛丽阿姨又该说什么统统想了个遍。你可以肯定,她已经把玛丽阿姨在办公室扣了足有一个小时,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应该怎么对待乔治。乔治进来后,跟玛丽阿姨打了招呼,然后女士们一同坐下。乔治只说了谢谢、不用了夫人便一直站在那儿。邓茜夫人深吸了一口气,开口了。她没有开门见山,而是从最远处讲起,兜兜转转,绕着核心内容转圈。挺直身子坐在柳条椅上的玛丽阿姨眼睛发亮,就像狗看到了主人手里的肉,心想那肉是给它的,但又不敢上去要。邓茜夫人总算说到了重点:玛丽阿姨想接乔治去农场生活。这时,玛丽阿姨就像那条狗一样,跳上去扑那块肉,刚碰到又马上跳开,接着慢慢凑过去。乔治则说出了从进来打完招呼之后的第一句话:“是的,我愿意去。”
但邓茜夫人是不可能中途住嘴的,就像从高高的悬崖上掉下来,掉落一半,不可能停下一样。她又说了足有一分钟:血浓于水,家庭的好处,诸如此类。最后打断她的是玛丽阿姨。她站起来,走向乔治,握住他的双手。于是,这件事到此结束了。
公车坐了很久。一路上,玛丽阿姨和乔治没有太多交谈,显得很冷淡,就像两人都说话困难似的。但到农场后,乔治明白了很多事。比如这里没人会敌对他,送到农场并不是对他的惩罚,不是因为犯了错,打碎了东西或者偷盗这类的事。只是时间到了,才被送到这儿了。来这里只是因为法院、牧师以及福利院的女人认为离开学校之后,不应该让他再回到原来那个有醉鬼父亲和死掉的母亲的镇子。而阿姨想他来这里只是因为她想他来,并不是母亲说的出于怨恨。唯一让他担心的是玛丽阿姨的丈夫。他有个北卡罗莱纳人的名字,格拉鲁斯,吉姆·格拉鲁斯。吉姆叔叔。看他第一眼时,乔治并不担心,因为这个人身高只有五英尺四,又瘦又小。但和所有小个子一样,他厌恶所有又高又壮的人,特别是他能使唤他们的时候。这种事在军队里随处可见。虽然乔治只有十六岁,他也明白这种心理。但跟别的事一样,只要你有心理准备,那就糟不到哪儿去。再说吉姆叔叔这方面也表现得不明显,至少很长一段时间是这样。
起初,农场的生活让乔治觉得很艰难,毕竟和学校大不一样。他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条件算是极好了,但乔治费了好些时日,这才适应了床周围不止有三面墙。四面都有墙的感觉就像嘴被堵上,鼻子也堵了一半,能呼吸但总觉得气不足。但没过多久,乔治便开始喜欢这间屋子了,觉得这里很不错。乔治另外还有个问题:来到新环境,接触新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会比平时更沉默寡言。玛丽阿姨和吉姆叔叔一度以为他智力有问题,只会说“是”“不是”。让他说学校怎么样、家里怎么样,他只会笑笑,摊摊手,什么都不说。
最初的八九个月,他每天都得去树林里待很久,让自己好受些。只要他完成了每天的工作,就可以去。这儿的树林真的不错,是肯塔基最好的地方。他甚至有几次见过熊,但从来没打到过。这儿的负鼠又大又肥,他也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浣熊、兔子,还有河狸。乔治一来就去打猎了,他觉得非去不可,之后就不断地去,之后就遇到了安娜,那以后就再也不去树林了,就像他在学校那两年间,从不曾想念过树林一样。
遇到安娜时,乔治刚刚十六岁,安娜大了他八岁多。安娜的父亲拥有上百亩地,玛丽阿姨只有四十六亩,大部分还都是黏质土、石头和林地。但安娜的家境不大好,他们一共有七个孩子。乔治总觉得有很多兄弟一定非常不错,每天都有人陪。他在这儿从来没人陪他说话。可跟安娜聊天以后,他才知道她一直羡慕他:可以一个人待着,只有一小块地,安安静静的,早晚只需要给十三头奶牛挤奶,还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他们俩就是这样,都觉得对方过得好。这简直太可笑了。
乔治第一次遇到安娜是在奶酪商店。她爸爸从翻晒机上摔下来弄伤了肩膀。于是她叫了几个人去店里,帮她从架子上把那些四十夸脱(3)的罐头拿下来。起先他俩没怎么说话。安娜算不上好看,这也是为什么她一直单身,待在农场里。她有一张粉红色的大脸,头发眼睛都是棕色。她脑袋前倾,有些驼背,就好像肩膀间长了肿块一样,他们管这个叫寡妇驼背。她大臂和大腿很粗,但手腕和小臂却很纤细,脚踝和脚也都很小。这样的女人不会让乔治感到兴奋,但感觉很舒服。
第三次见面时,他告诉她,从玛丽阿姨家到她父亲家的那段路大概有十二英里,她知不知道,穿过树林去她家的话只有一英里半。她想了想,笑着对他说,应该真是这样,因为这两座农场中间隔着一座山,而路是沿着山谷绕着修的。他说,嗯,如果她在地里干活,或许他哪天去树林打猎都能看到她。她说可能吧。那以后,乔治再去奶酪店,碰到的都是安娜父亲。他从未和她父亲搭过话。
不久之后,夏天来了。早上挤过牛奶后天就亮了。乔治进了树林,爬上山又爬下山,不知不觉就到了。
安娜坐在树林边的铁丝网外。这是她父亲的农场北部。
乔治问她坐在这里干什么呢?安娜笑着说,这会儿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在等他。
这就是开始。从那以后,他们经常聊天,一说就说很久:安娜有这么一个大家庭是多么幸运,乔治没有那么多累赘又是多么轻松,等等。乔治从没跟姑娘相处过,安娜这方面的经验很多。这种事她总是很谨慎,都是跟操作打谷机的短工那种人,不住在这附近。你可能会以为乔治会因此生气,但他并不在意。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她不曾有过固定伴侣,不过现在她有了,就是乔治。她教会了他很多事,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乔治从没逼她做什么。他们只做安娜想做的,而乔治总是很乐意。只要是为了安娜,他都愿意。他总是担心安娜受伤,伤到她的手之类的。大概到了第三个星期,他才主动起来。那个夜晚很温暖,安娜闻起来特别香,就好像奶牛的呼吸,干草的清香,或是温暖的清晨、挤奶棚里刚挤好的奶香味儿。他觉得自己的肚子烧得发烫,就像每次打猎之前的那种感觉。不过那种时候总是带着愤怒,现在的他一点也不觉得愤怒。安娜一开始不同意,说这样是不对的,但是乔治仍然坚持,很快她就由得他了。她知道他不会伤害她,也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
那是乔治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比在军队、在学校的任何时候都要好。有时吉姆叔叔心情不好,待他很差。有时乔治也会犯错。比如那次,他堆了一个干草堆,但塌了下来;还有一次,他赶着鸡群进了一间老旧的棚子,它们在那儿感染了球虫病,好像是叫这么个名字。那些鸡头一天开始变得萎靡,第二天就没法走路,第三天竟然死了大半。那群鸡没死光也真是个奇迹。乔治不喜欢犯错,这会让他忐忑不安,生自己的气。要是吉姆叔叔能理解他就好了,可惜不能。他总是怨声载道,怒气冲冲。有时候天气要么极冷要么极热,还有的时候他得没日没夜地连干两天活儿,比如那次小牛犊出生,同时风暴还把栅栏刮断了。还有一次他的斧子断了,斧头掉下来砍坏了鞋子,还伤了他的脚。生活中充满了麻烦和争吵,还有各种苦活等着他。但即便是这样,乔治依然觉得这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没出什么事,让他又得去树林里散心,带着短棍或者捕兽夹子。没有这种冲动和需求。他出去得很频繁,大家以为他是去打猎,其实他是去见安娜。即使有时候见不到安娜,乔治也觉得很好,就像故意饿着自己,只为了下顿饭吃得更香。安娜也跟他一样,没被人发现。只要她干完给她的活儿,她那个家里没人注意她。那些活儿她都没落下。
最有意思的是,虽然乔治和安娜从未刻意保密过,却仍然没有人发现他俩的事。他们经常在树林里的一个秘密山洞里幽会,他们的交往慢慢变成了一种习惯。偶尔在农庄或镇子里遇到时,他们也会说话,即便其他人都看到了,也没人会多想。这儿的人很八卦,喜欢讨论谁跟谁比较般配,但没有人会想到乔治和安娜。他来到这儿的时候才刚刚十五岁,安娜已经过了二十四岁了。乔治身形健壮,长得很帅,城里很多姑娘都对他倾心,而安娜则是平凡人当中最平凡不过的,长相都没人记得的那种。所以就算大家看到他们俩在一起说话也不会多想。乔治还很年轻,没想过结婚,而且也没钱。安娜大概从来没想过这事。在一起两年半,你会觉得这样的日子会一直继续下去。但并不是这样。
有一次,乔治和吉姆叔叔大吵了一架。那是十一月的事,天黑得早,挤完奶吃过晚饭后,乔治偷偷溜进树林,去山脚下的那个山洞和安娜幽会。他们在那儿待了很久,还整修了一下山洞。那山洞距离安娜父亲的牧场北部很近,不是很大,但能挡风。等做完这些再亲热完,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不知道,他不在的时候,家里出了事。但这段时间一直有什么东西在偷他们的鸡,这他是知道的。一定是因为这个,吉姆叔叔才那么警觉,一听见院子里有动静,立即穿着睡衣拿着灯出来。鸡笼外边有一只特别大的臭鼬。一看见吉姆叔叔,它马上钻到牲口棚下面的马具房里去了。吉姆叔叔气极了,紧追上去。借着灯光,他看见那只臭鼬蜷在角落里看着他。角落那儿放着一把干草叉,吉姆叔叔抄起叉子刺向臭鼬。叉子的一个尖齿刺穿了臭鼬的皮,将它钉在了墙上。总听人说臭鼬多臭,却没听人提过它壮得像狼,爪子尖得像猫爪。而且这一头还是个大家伙。吉姆叔叔没办法把叉子拔下来,臭鼬也没办法逃跑。于是它发了狂。吉姆叔叔大声呼喊求助,但晚上太冷,风特别大,玛丽阿姨在牲口棚另一头的屋子里睡觉,一点儿也听不见。而吉姆叔叔又不知道乔治那会儿不在家。
他嗓子都喊哑了,冷得直哆嗦。臭鼬也一样。吉姆叔叔想过让这只臭鼬血流干死掉,可它根本没有流多少血。他只好靠在叉柄上打盹儿,打个寒战醒来,又接着打盹儿。
乔治回来后,透过月光看到牲口棚的门打开了,但没有灯,因为灯被拿走了。于是他朝那里走过去。乔治关上了门,锁好,径直回了屋。门闩的声音弄醒了吉姆叔叔,他叫喊起来,还踹门。但乔治已经走过了拐角,加上风声太大,而且他满脑子都是安娜,所以什么都没听见。黑暗中只剩下大喊大叫的吉姆叔叔,和那只臭鼬待在一起。他踹门的时候,叉子还掉了。他就这样不停地喊着。十分钟后,这声响让那些荷兰大公牛焦躁了(大部分是荷兰公牛)。它们都拴在牲口棚中间那块儿地的柱子旁,于是它们开始撞击柱子。奶牛也没法睡觉。猪也被吵醒了。可能母猪压着小猪了,总之小猪也叫了起来。到这时候,牲口棚里的声音已经大到足够让乔治·史密斯听见,甚至连乔治·华盛顿都要被吵醒了。乔治赶紧跑出来。院子和牲口棚里乱哄哄的。他跑过去,打开那扇门,刺鼻的臭味儿像一堵墙似的冲向他。臭鼬发了疯似的挣扎着。他之前从来没捉到过臭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好把臭鼬放走。之后他才看见吉姆叔叔。吉姆只想知道是谁关的门还上了锁,乔治说是他干的,但是……
没有但是。吉姆叔叔破口大骂,把他从头到脚骂了个遍。乔治的辩解他根本不想听,只顾大吵大骂,什么又蠢又笨,还很懒,说得好像他自己多聪明似的。他吼叫得越厉害就越生气,就好像他把对乔治的仇恨装了满满一高压锅,结果锅盖炸开了,恨意一下子全都爆发出来。如果乔治嘴上功夫好点的话,可能还没这么糟糕,但他只会呆呆地站在那儿傻笑。其实他并不是真的在笑,最起码乔治自己不这么觉得,可是看起来他确实在笑,这让吉姆大叔气得更厉害了。他换了个花样骂乔治,说乔治的父母从来没结过婚,而他就是个杂种,还骂乔治是个同性恋。我猜他可能是觉得乔治从没谈过女朋友吧,谁让他每次都是独自一人在林子里瞎晃悠。他还骂乔治的父亲是个酒鬼,母亲若非奇丑肯定是个妓女,而乔治就是个无赖小偷流氓,说自己真是受够了,再也不想看见乔治的脸。
乔治没觉得自己在笑,但他实在没什么可说,就只能笑。吉姆叔叔骂得更大声了,刚开始脏字连出,后来唾沫横飞,眼球都骂歪了,气成了对眼儿。他还动手打乔治,但他个子太小,乔治这么高这么壮,要打乔治的脸他还得踮着脚呢。乔治的拳头很大,吉姆叔叔的头才只比他拳头大一圈,但是他没用拳头回击。他腰里还别着一把带鞘的刀,但他也没想过要用。吉姆叔叔不停地打他,虽然每一拳力气不大,却不停手。乔治只轻轻推了他一下,马上就向后退去。但无休止的谩骂终于让他崩溃了,他感觉到嘴里有血的味道。乔治发出一声狂叫,跑了出去。吉姆叔叔还不停地吼着,让他再也别回来了。
乔治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直到走到了,才发现这里就是他和安娜修整好的那个山洞。他在山洞里蜷缩着,呼吸很重,就好像跑步太快或哭得太猛,似乎身上所有的血都流光了,眼睛里只有泪水。他闻着那块旧毯子的味道,躺在上面翻来覆去。他想要点儿什么,却又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可能是安娜,但是现在她正在床上熟睡,乔治没办法偷偷去找她。如果他现在能去找玛丽阿姨,也许能得到些帮助,可是去找玛丽阿姨就必须经过吉姆叔叔。他还想到了邓茜夫人,可是她离得太远了,他也许再也见不到她了。他感到胃里发烫,脸也疼,头也疼。月光下,他低头看到自己的血顺着下巴流到了手上。血黑乎乎的,他想,像我妈妈的血。
他又开始大叫了起来,然后静静地坐在那里,坐了很久,脑子一片空白。之后他站起来,穿过树林,沿着安娜父亲农场北边的栅栏走,穿过树林走到山下,来到那条公路。半路上,他在小溪边停了一阵子,跳进去洗了个澡。天气非常冷,可他不在乎。洗个澡感觉很好。然后他去了镇子里。
快到镇子的时候,他离开公路,穿过树林走过去。他喜欢这么走。那边有个生产纸盒子和纸袋子的工厂,他们用像杂草一样野生野长的黄色松树当原材料。还有一个人在一个棚子里看门。那人长得很像乔治的父亲,尤其是喝醉的时候,身上的汗味、酒味和泥土腥味混合在一起,闻着和乔治的父亲一样。连他冲着乔治大吼大叫的样子也像他父亲,连气都不用吸一口,张嘴就骂。
这实在太让乔治受不了了。于是他又回到了树林里,在那晃悠了很久。有三四天吧,他自己也说不好。他不吃也不睡,连水都没喝过。只有一件事在他脑子里很清晰,像画一样,就是那个山洞,那条毯子,还有坐在他身边的安娜。其他事情都是后来别人告诉他的。原来安娜把他带回了玛丽阿姨那里,那时候他很虚弱,生病了,高烧不退。安娜能把他从那么远的地方带回来真是个奇迹。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个非常强壮的女人。
他病了有一个星期,每天都躺在房间里,一句话也不说,即使病好了也不说话。玛丽阿姨努力向乔治解释,说吉姆叔叔只是脾气不好,并无恶意,但乔治好像根本听不进去。玛丽阿姨说吉姆叔叔个子太矮,看见比他高的人心里就不舒服。她还说因为乔治的事儿他们还吵了一架。吉姆大叔倒没有说玛丽阿姨和乔治之间有什么猫腻,只说玛丽阿姨在看他的大块头、金发还有一身肌肉时眼神很不对劲,虽然她自己没意识到。再加上吉姆叔叔不再年轻了,这更让他气不打一处来。他嫉妒乔治的年轻,嫉妒女人们都觉得他好看,嫉妒他的强壮,连自己的妻子都喜欢他。最重要的是,他从来都不懂乔治在想什么——如果一个人连话都不怎么说,你怎么可能搞得懂他呢?其实说白了,吉姆叔叔就是觉得抓臭鼬那天晚上,乔治在嘲笑他。可是乔治并没有。那晚的事虽然很好笑,当时却是笑不出来的。
虽然吉姆叔叔从没说过道歉的话,但玛丽阿姨说他确实觉得抱歉,于是乔治选择相信玛丽阿姨,原谅了吉姆叔叔。你可能不相信,吉姆叔叔也再没提过这事儿,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切又和从前一样了。你要知道,噩梦之后一切照常的事儿乔治已经习惯了。也许这一次,日子还变得稍微好了一点。吉姆叔叔这次大发雷霆之后,可能要等很久才会再来一次。而且,他也在努力克制这种让他羞愧的脾气。乔治对这事儿没什么感觉,他早就习惯了。玛丽阿姨还是尽可能地对乔治好,同时又害怕吉姆叔叔因此吃醋。总之,生活确实更好了,尤其是乔治和安娜。他病倒的时候,是安娜救了他。这件事让安娜非常高兴,乔治也很高兴。乔治经常想起这件事,挨打、发烧,这整件事。说到底,一个人真正需要的就是这个:得到满足,觉得安全,有人照顾,什么都不用想。
一切都顺顺当当的,直到乔治十九岁,安娜生病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乔治知道她为什么生病。她怀上了,这就是原因。不然的话,她一直不出现,乔治肯定会跑到她父亲那里去问,那事情可就糟了。虽然乔治不太确定,但是他觉得人们应该看得出安娜怀孕了,现在肯定发疯似的在找那个男人。安娜的家人都是那种守旧的老派人,他们不会放过这件事,假装啥事都没发生一样。任何跑来打听她的男人,那肯定是撞在枪口上了。所以,乔治知道底细、躲开了,这是好事。告诉他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害喜了,吐得很厉害。人们把这个叫作“晨吐”,但她的情况,应该把“晨”这个字删掉。反正她就是一直在吐,胃里装一点东西就非吐出来不可。而且,她已经两个月没有来月事了。这件事,其实乔治比她更早发现,安娜从来不注意。她干完家里的活,该过来时却没有出现,那时候她已经病得没法下床了。一开始还没什么,看不出来,但过了两周、四周、六周、七周。再怎么掩饰都遮盖不过去了。而乔治已经习惯见到安娜,没有她,他过不好。他担心如果安娜好不了,他该怎么办?或者她好了之后不想见他了怎么办?哪一种结果他都受不了,而他每天都在两种结果之间纠结。他必须承认,尽管这些年他们两个一直在幽会,他其实并没有深入了解她,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她会不会甩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