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存在的声音?”
“开灯的声音!”
古灵听到这句话,脸上也露出疑惑的神情。“确实……”
“我们被绑的时间是下午,这个房间有窗户,应该不用开灯。但等我们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外面的天色渐渐变暗,但直到现在,我都没听到开灯的声音。也许开关在外面,我们听不到,但眼睛虽然被蒙着,如果在长期黑暗中突然亮起明亮度足以扎眼的日光灯,眼睛还是会对光源有所反应的。很可惜,也没有。那么,这盏灯可能早就打开了,开灯的人知道接下来的剧情发展,知道我们会从白天玩到黑夜。而且,他也在屋内,他要观察我们三个眼睛被蒙住的人!”
“还有,”左柔根本不给别人思考的时间,“委托人的左边口袋里没有任何东西!”
“啊?”
“这和我的超能力有关,总之,我知道委托人的左边口袋没有任何东西,不管是衣服口袋还是裤子口袋。”
“那又如何?没有东西怎么啦?”
“你们没听到吗?委托人有钥匙,他装模作样地‘开门’的时候,特意发出了转动钥匙的声音,但这个声音反而弄巧成拙,暴露了他的身份!”左柔说,“当委托人把钥匙放到口袋里的时候,发出了和硬币撞击的声音,这说明他的口袋中至少有钥匙和硬币,可能还更多的东西。但是,他的左边口袋里没有任何东西,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都放右边口袋了呗。”古灵回答完,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她呆呆地看向唐忏。坐在地上的唐忏,只有一只右手。
“这样放,左右不平衡,太不方便了!除非,他的左手不能用。”
汤沫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他微张着嘴巴,看看左柔,又看看唐忏。
“这些细节虽然组合在一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单独拆开来都不致命。不过致命的是,你说了一句多余的话!”
唐忏自己也不知是哪句话,只见他的脸抽搐了一下,耐心地听左柔接下去的发言。
“在谈到我们是不是被转移到了其他地方时,你说古灵的衣服上没有绣黑鹰标志。黑鹰标志是鹰汉组的象征,每一位成员都会在衣服上绣,只是位置不同而已。今天古灵穿的是一套运动装,很休闲的打扮,和我们印象中鹰汉组的形象相去甚远,但并不能确定她的运动服上没有黑鹰标志啊!古灵是最后一个进门的,她一直站在门口,你递完名片后就回去坐着了,没有机会看到她的衣服背面,请问你又是如何得知她的衣服上没有黑鹰标志的呢?我只能怀疑,你是在把她拖到这个房间里,进行捆绑的时候,才知道的!”
左柔这番长长的发言已经完全说服了古灵和汤沫,但古灵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她问:“但是,为什么要做这么复杂又冒险的事呢?”
“因为,他需要正当的理由杀死这个人。不然,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和正义无情的制裁,他,就会从侦探事务所的副所长,沦为众人所不齿的杀人犯!”
汤沫闻言,羞愧地垂下了眼睛,就在刚刚,他还叫嚷着要帮唐忏作证是“正当防卫”。
“下午,你杀了这个人之后,陷入了困境,你不能一走了之,不管你做出什么努力,最终都会查明你是凶手。因为现场有一个你无法改变的事实。”
“什么?”
“被害者伤口上的金漆!”左柔扫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受害者,“你的假手是镀金的,很容易掉漆。当你拿这个东西当作凶器敲死一个人后,你发现,这个镀金的假手成了指控你的罪行的最有力证据!金漆已经和血液完全混合在了一起,不管怎么伪造现场,你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个时候,你想到了一个只有恶魔才能想到的主意,就是召集一群见证人——最好是有身份地位的侦探——当着他们的面,取得他们的同意,以一个正当的理由,再一次用你的金手砸死他!”
“所以……叫来了同在一条街上的我们。”古灵喃喃说道。
“是的,因为这样能保证我们在差不多的时间集中到一起,然后你递给我们事先下好毒的名片,让我们昏迷,计划由此展开。”
说到这里,整个事件的真相已经揭开,瘫坐在房间中央的唐忏完全没有反驳。看样子,他本就不打算反驳。
“所以,你现在能告诉我们了吗,为什么要杀死这个人?”
9.营救
“呵呵呵呵。”
沉默许久的唐忏终于发出了声音——他真实的声音,虽然只是几句笑声。这嗓音介于微弱气声和刺耳高音之间,听似无奈,却又有几分解脱在其中。
“唐忏,请你想好了再说。”古灵在一旁突然说道,“我哥哥说过,推理是最弱的武器,不管什么样的推理他都能找出漏洞,只有凶手认罪的自白才是最有力的证据。所以多年以来,他一直坚持用拳脚破案,你——”
“不必了,我承认。”唐忏打断了古灵的话。
汤沫原本就已被左柔说服,这时听到唐忏承认,忍不住破口大骂:“你个王八蛋!我看不起你!你把我们当什么了?王八蛋!”
唐忏好像根本没有听到汤沫的叫骂,咧着嘴对左柔说道:“如你所说,今天下午,我在这里杀了他。至于出于什么动机,这和你们无关,我也没必要告诉你们。但是左柔,有一点你忽略了。”
左柔皱了皱眉,问道:“是什么?”
“我用我的假手打死了他,以至于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罪证,这说明我不是预谋杀人的,而是临时起意。既然如此,我又怎么会事先在名片上准备好迷药呢?”
左柔的脸色微微变了下,这确实是一个矛盾点。
“还有,古灵来了之后,说委托电话是她哥哥接的,她是接到她哥哥的通知才过来的。也就是说,她哥哥知道这个地点,虽然我囚禁你们的时间并不长,但总是一个不安全因素,她哥哥随时会找上门来,到时候我的计划也会被破坏,我不可能无视这样一个不安全因素。”
“对呀!我哥哥知道!”古灵也想到了这件本该想到的事。
“所以,实际情况是,下午我打死这个人的时候……”唐忏露出狡黠的笑容,“旁边还有一个人!”
“而且这个人是用毒的高手,随身带着迷药。”左柔补充道。
“是的,因为这场戏只有我能演,所以,那个人给了我毒药之后就出去了,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不……”古灵知道唐忏口中“更重要的事”指的是什么。
“嘿嘿。”唐忏直勾勾地看着古灵,残忍地说道,“她要杀了你哥哥。”
“放开我!你找死!”古灵大吼起来。
左柔和汤沫此刻也坐直了身体,短短几个小时,他们从生死未卜到找出真相,犹如过山车一般的经历之后,本以为可以松一口气,谁知真相后面,有更为残酷的事实在等着他们。
更重要的是,直到现在,除了眼睛不再被蒙着,其他情况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依然被绑着,依然被困在房间里。
“不要急,小妹妹,你们很快就会相遇了。”唐忏从口袋中——当然是右边口袋——掏出一个小瓶子,拔掉盖在瓶口的木塞,“啵”的一声后,一缕白烟清晰地冒了出来,然后挥发到空气中,消失无踪。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随即身子瘫倒在地。
大家都不知道这个瓶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不过有一点很肯定,这个东西会要了他们的命。那个用毒的高手,在走之前,留给唐忏的,不只是迷药!
左柔、汤沫和古灵三人疯狂地扭动身躯,想要挣脱束缚,但是没有任何作用。眼看着玻璃窗就在不远的地方,他们却无能为力。
空气已经渐渐地变了味道,像是腐烂的水果味,清晰可闻。唐忏躺在地上,面色潮红但表情平静,很快,这间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将走向同一个结局。
就在这时,窗户玻璃突然破裂,窗外的冷空气随之涌入,同时还有一个闪着寒光的利器飞进房间。
是一把飞刀。
恍惚中,左柔感觉自己又置身于一个熟悉的场景——她的手脚都被捆绑住,耳边却传来阵阵喧闹声,是无数观众发出的欢呼和掌声。想起来了,是在马戏团,自己作为观众,正在配合演员表演一个节目。那个演员,叫叶飞刀。
左柔一下子惊醒,一阵凉意擦过她的手腕,这感觉和当时在马戏团表演时一样。不同的是,当时飞刀贴着她的皮肤飞过,扎进了身后的木板。而这次,飞刀贴着她的皮肤飞过,割断了绑住她的绳索!
窗外的冷空气冲淡了屋内腐烂水果的气味,左柔第一次觉得冷空气这么好闻。另外两个人此时也清醒过来,瞪着通红的眼睛看向碎裂的窗户。
双手重获自由后,左柔拔出钉在墙上的飞刀,以最快的速度割开脚上的绳索。
砰!窗户彻底裂开,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跃而入。
“哥!”古灵看到他,发出一声惊呼。
男人在房间内滚了一圈,站起身,看了下形势,马上冲到古灵面前,替她松绑。左柔则去帮汤沫松绑。
很快,几个人都重获了自由。窗户完全破了,屋外的新鲜空气肆无忌惮地冲进房间,之前那些致命的毒药在大自然的力量下烟消云散。
“嘿!”窗外又跳进来一人,俊俏的脸,往后梳的飞机头。
“叶飞刀……”左柔看着这个男人,几乎有种眼泪即将夺眶而出的感觉,她很想抱抱他。
“柔姐!”叶飞刀激动地一边喊,一边张开双臂飞奔过来。
然后,叶飞刀紧紧地抱住了古灵。
“你小子干吗!打爆你的眼镜!”高大的男人马上把叶飞刀推开,把古灵护在身后。他身后的古灵面色潮红,呼吸急促,不知道是刚刚毒药的作用,还是叶飞刀的作用。
“我、我想抱柔姐的……”叶飞刀结结巴巴地说。
“幽幽呢?”左柔问叶飞刀。
“哦,他在外面,窗户太高,他跳不进来。”
左柔点点头,转向高大的男人,问道:“你好,我叫左柔,你是古灵的哥哥吧?”
“你好,古浪,古代的古,浪里个朗浪里格朗的浪,鹰汉组雀鹰小分队队长。”
“你……没有被……袭击吗?”
“袭击?”古浪奇怪左柔怎么会问这个问题,“没有啊,谁敢袭击我?打爆他的眼镜!”
“可是……”左柔回头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唐忏,他一动不动。近距离吸入大量毒药,他应该已经死去了。“那有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人?”左柔转而问道。
古浪想了想,说:“哦,杂货店老板娘,我要买的烟和酒都没有,尤其是酒,最后她居然给我拿了瓶青岛纯生。”
“你喝了吗?”
“没有,我是硬汉啊,怎么能喝啤酒!”
“柔姐你问这个干吗啊?你们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叶飞刀关切地问道,他还对这个房间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回去再说吧,这里发生的事我还要向所长汇报一下,我觉得事情有点糟糕。”
“怎么了?”
“还记得上次万天的案子吗?最后出现了一个用飞刀的高手,这次的案子里,出现了一个用毒的高手。”
“飞刀?毒?”半天没说话的汤沫突然问道,听到这两个词,他想起了一些事情,“难道……是他们回来了?”
“谁啊?谁回来了?”叶飞刀不明所以。
古灵也对他们的对话感到莫名其妙,在场的几个人中,只有叶飞刀和古灵两人年龄最小、资历最浅。
同样在幻影城做了很久侦探的古浪,把手伸进衣服的内侧口袋,摸了摸那个银色小扁盒,里面灌着的啤酒,刚才把一只贪吃的老鼠毒死了,所以他一滴都没有喝。
想到这里,古浪沧桑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了严肃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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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李(Manfred 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作家的合用笔名。以逻辑著称,代表作有“国名系列”和“悲剧系列”。这里提到的哲瑞·雷恩就是“悲剧系列”中的侦探。